中国劳动力市场化改革理论述评_收入分配论文

中国劳动力市场化改革理论述评_收入分配论文

中国劳动力市场化改革理论回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劳动力论文,中国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劳动力市场化的实质是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市场化,是一个不断缩小行政配置资源的范围,逐步扩大市场配置资源的领域,进而实现劳动力价格由供需双方自主决定,劳动力根据市场供求变化自由流动的过程和状态。

一、1978-1983年:劳动力市场化理论探索阶段

新中国建立到改革开放前,劳动力资源依靠行政安排配置,而不是通过市场配置,劳动力被严格分割,社会劳动生产率十分低下。改革开放后,劳动力市场初步形成和建立,也把劳动力市场化理论的研究带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

1.劳动收入理论的初步探讨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农村开始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把农民的收入分配与生产经营成果分配直接联系起来,从根本上改变了集体统一经营时收入分配与个人劳动贡献脱钩的状况,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这一时期,收入分配理论成为经济学界关注的焦点,理论界围绕按劳分配和物质利益原则体现等问题展开了多次大讨论,充分肯定了按劳分配和物质激励原则对生产力的促进和释放作用。针对“文革”时期否定按劳分配原则和物质利益原则,否定企业和个人有自己的物质利益的错误思想,一些学者旗帜鲜明地指出,按劳分配不会引起两极分化,按劳分配不是产生高薪阶层的经济基础。关心个人物质利益对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促进具有积极意义,而坚持按劳分配,实行劳动平等和产品分配平等,则是贯彻个人物质利益的重要原则和基本措施。在具体的劳动报酬方面,一些学者对计件工资和奖金进行了专门研究。一些学者提出,计件工资是实现按劳分配原则的一种科学的劳动报酬形式,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一个强有力的经济杠杆,应该在一切有条件采用计件工资的单位和工种实行计件工资;奖金也是一种重要的激励手段,是保护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调动他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应有的措施。

2.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理论探讨

改革开放前,在我国广大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着农村劳动力人口过剩和相对有限的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同时由于其人力资本水平较低和户籍制度的管制,束缚了过剩劳动力的流动,造成了农村大量劳动力的隐性失业。改革开放初期,农村的大量剩余劳动力在土地经营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获得了极大的解放,开始在城乡之间大规模流动,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的研究也开始起步。一些学者开始关注劳动力转移,通过数据分析,指出了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共同趋势,提出了以混合型内部吸收和中观、微观型外部转移为主的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复合模式。程必定则指出,不断提高的农村劳动生产率导致剩余劳动力日益增加,要求非农经济解决劳动力安置显得日益迫切,只靠农村内部力量是不够的,提出走“城乡交融”之路解决剩余劳动力问题。

在劳动力市场化理论的探索阶段,理论界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收入分配理论的研究和探索在思想上突破了平均主义大锅饭的格局,重新确立了按劳分配原则,尽管有些看法和观点还不甚成熟和完善,但已经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促进了实践的发展和相关政策的出台。然而,由于时代的局限性,一系列不利于劳动力市场化的制度和政策依然存在,工资制度改革尚处于起步阶段,工资的市场化决定机制还未形成,地方性就业政策仍然给予城市人口以高度的优先地位等。这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催促着改革的深化,也为继续推动收入分配、劳动力转移等相关研究提供了广阔的思考空间和探索平台。

二、1984-1991年:劳动力市场化理论拓展阶段

1984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重点由农村转向城市。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的深化,劳动力市场化理论的研究深度和广度也不断提升,收入分配制度、工资制度、劳动力流动等领域的研究均取得了很大进展。

1.收入分配理论的新突破

1984年10月,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上明确了建立以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使职工劳动所得同劳动成果相联系的分配新思路。在改革实践的推动下,一些学者对非按劳分配因素进行了分析,认为考察分配形式的立足点是看其对生产的反作用,而不是从道德原则出发,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社会分配消费品的主要原则,但实践中同样存在着非按劳分配因素,对此不能笼统地反对或肯定,应视具体情况限制或保留。而一些学者则明确提出按资分配的概念,认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和全方位对外开放,利息、股息、红利等按资分配在整个社会分配中所占的比重呈现出上升的趋势,肯定了按资分配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谷书堂等充分肯定了劳动力个人所有制和劳动力市场,主张生产要素参与分配,首次提出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的收入分配观点。关于收入分配理论的进一步探讨成果在这一时期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重视,中共十三大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不可能是单一的,必须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和正确的分配政策,提出了允许合法的非劳动收入,要在促进效率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的政策主张。

针对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收入分配不公问题,理论界也展开了深入探讨,对收入分配不公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思路。其中,有学者认为,双重经济体制的并存和摩擦是产生分配不公现象的主要土壤或根本原因,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根本办法是推动经济体制改革。有学者则认为收入分配机制不健全是社会分配不公问题的重要原因,提出要一方面反对来自国家分配机制的平均主义普调升级的做法,另一方面克服来自市场分配机制的不合理差距,建立一个有差异且合理的收入分配体系。

2.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的探讨

1985年,中国开始了新一轮工资制度改革,经济理论界也围绕着工资制度改革展开了深入探讨。一些学者明确主张工资决定的市场化,提出要把工资水平的决定特别是不同职业相对工资水平的确定与不同类型或层次劳动力的供求状况联系起来,让市场供求通过工资杠杆发挥对劳动力流向的调节作用。赵履宽等学者特别强调劳动力市场的作用,他们认为,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工资也是一种“价格”,工资差别只有让劳动力市场决定才能逐步趋于合理。一些学者则将企业改革与工资制度改革紧密地联系起来,认为我国国有企业活力不足的主要根源是不能有效地激发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应在国有企业控制机制、管理机制、劳动与工资制度等方面进行更深刻的改革。

3.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进一步探讨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开始向非农转移,劳动力转移联合课题组对江苏、浙江等地六县二市进行调查发现,收入的强烈反差成为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主要驱动力,“住在农村,从事非农产业”及自带口粮,在小城镇居住工作是多数农民对理想的工作及生活方式的选择,广大农民已经产生了强烈的转移意愿,并形成了向非农产业转移的一股潮流。

在城乡劳动力流动的束缚也逐步放松、劳动力流动加快的背景下,一些学者特别关注劳动力市场机制的建设,呼吁劳动力的市场化配置。有的学者认为,开放劳动力市场,让企业在市场上自由选择自己所需要的劳动力,是增强企业活力、发展商品经济必不可少的步骤,是劳动力管理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和改革统包统配劳动制度的必然趋势。卢中原指出,开放劳动力市场的实质是在全社会规模上自觉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劳动力要素,并从就业竞争的展开、工资的决定、市场上的利益矛盾及其协调、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四个方面,对健全我国劳动力要素的市场配置方式作了分析。

1984-1991年是劳动力市场化理论的拓展阶段。这一阶段,对传统模式必须进行根本性改造已经成为多数人的共识,虽然继续固守僵化、公开反对改革的言论不多了,但是在对改革方向和政策的理解上还存在着很大的分歧。经济理论界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实际需要出发,逐步明确了市场化改革的正确方向,对收入分配方式、工资制度改革、劳动力转移等理论作了纵深探索和研究。同时,尽管市场化取向的劳动力工资和流动改革理论有了进一步发展,但劳动力市场化改革仍然任重道远,政府对工资的管理方式变革、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实现等问题,都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更大力度的突破。

三、1992-2001年:劳动力市场化理论深化阶段

1992年,中共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调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的全国性大市场,要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在这一时期,劳动力市场化理论得到了进一步推进,在许多方面都实现了新的突破。

1.收入分配差距的理论探讨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已经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收入分配课题组估算,1988年全国的基尼系数为0.382,而2002年全国的基尼系数接近0.46。

对中国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的解释和对策研究成为经济理论界关注的热点。一些学者认为,市场机制和竞争天生具有偏离社会公平的趋向,政府需要用更多的精力协调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避免收入差距过分扩大。也有一些学者将收入差距过分扩大主要归之于垄断和腐败等非市场因素。认为中国居民收入的不平等主要是因为机会不平等,其中首要因素是腐败。缩小贫富差距最重要的一条是实现市场化,制止腐败,把社会资源的使用权从那些垄断部门解放出来。还有学者将收入差距扩大归之于城乡和区域间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认为中国的城乡分割和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对于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巨大。

2.剩余劳动力转移理论的深入探讨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农村流向城市、中西部地区流向东部沿海地区为特征的劳动力流动的规模和范围都空前扩大了。多数学者都肯定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正面作用。他们指出,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不仅降低了城市劳动力成本。提高了城市劳动生产率,而且增加了城市职工的流动性,有利于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对全国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一些学者开展了定量研究,估算了劳动力转移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发现劳动力转移对1982-1997年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为20.23%。

然而,尽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政策环境逐步改善,但影响劳动力自由转移的制度因素依然存在,这集中体现在户籍制度方面。传统户籍制度是造成城乡间巨大收入差距的重要制度因素,收入差距是劳动力转移的动力,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加大了农民向城镇迁移的成本,制约了农村人口向城镇实现稳定的迁移,极大地影响了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要推动劳动力市场化进程,必须对户籍制度进行改革,把福利因素与户籍身份相剥离,形成自由开放的劳动力市场。

3.劳动价值论的争鸣

随着改革实践的推动,关于如何认识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特别是劳动价值论的探讨也日益增多。第一,关于什么样的劳动创造价值的问题。一些学者认为,要在坚持物质生产劳动创造价值的前提下,扩大创造价值的劳动的外延。创造价值的劳动既包括创造物质财富的劳动,也包括创造精神产品的劳动。传统的劳动价值一元论已经不能够解释现实生活的价值决定,需要在原来的劳动价值一元论的基础上,引进资本、土地等非劳动生产要素。而一些学者则对以上观点持反对态度,他们强调要坚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一元论,认为只有人类的活劳动才是价值的唯一创造者,其他任何生产要素都不创造价值,价值的源泉只有无差别的抽象的人类劳动。第二,关于知识、技术、管理是否创造价值的问题。随着科技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日趋重要,知识、技术和管理是否创造价值的问题引起了理论界的极大关注和广泛的讨论。实质上,这是劳动价值论讨论的一个延伸。一些学者认为,当代劳动出现了新的特点,知识劳动对生产和经济生活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将成为价值创造的主体。

1992-2001年是劳动力市场化理论的深化阶段。这一阶段,理论界进一步进行规范分析的同时,充分运用实证分析方法,结合新时期经济社会实践,对收入分配、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进行了更加全面、系统的研究,并对劳动价值论进行了深入思考和大胆创新,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劳动力市场化的进程。同时,随着讨论探讨的深入,一些深层次、制度性问题变得越来越受关注和重视,这向经济理论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艰巨的任务,需要劳动力市场理论不断完善和发展,以解决更加困难且复杂的问题。

四、2002年以来:劳动力市场化理论完善阶段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劳动力市场产生了重要影响,劳动力市场化进程也随之加快。2002年底,我国再就业服务中心全部撤销,实现了体制内和体制外劳动力市场的并轨。2002年中共十六大明确提出要稳步推动劳动力流动和工资决定的市场化。这一时期,随着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推向深入,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日渐加剧、就业的结构性问题日渐突出等一系列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经济理论界也就此展开了深入研究和探讨。

1.公平与效率问题的争鸣

随着改革推进和经济快速增长,我国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日渐突出,公平与效率问题再次成为理论界关注的焦点。具体看来,经济理论界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效率优先论。一些学者指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下,效率优先应该是必须遵循的,没有效率也不可能维持社会公平,“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可以不必再提,但决不能用“公平优先、兼顾效率”来代替“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效率优先”始终是社会发展占第一位的因素。第二,效率与公平并重论。这一观点认为,效率和公平是优势互补的关系,轻视其中的一个因素,必然会对另一个因素产生损害。刘国光多次提出在效率与公平关系上应向公平倾斜,加重公平的分量,主张效率与公平并重。他指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只适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段时期,不适用于初级阶段的整个时期。在收入分配领域不用再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也不要再提“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第三,公平优先论。这一观点认为,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应始终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不能只重视效率而忽视公平。当前我国要缩小收入差距,防止两极分化,应把“公平分配”放在优先地位,将公平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

2.非正规就业问题的探讨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劳动力转移速度的加快,对非正规就业的研究开始成为国内学界研究的焦点问题之一。一些学者专门研究了非正式就业的规模和效应。有学者通过计量研究发现,我国城镇非正规就业人员规模达1.36亿,基本上占到城镇部门总就业人口的51%。这种新生的就业形式及其特殊机制,有助于利用尚未完全成熟的劳动力市场配置就业、解决失业和下岗难题,对拉动地区经济增长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例如,袁志刚的实证研究表明,如果不把外来民工就业人数的增长考虑进去,就无法说明上海GDP增长的来源。同时,非正规就业对推动劳动力市场化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一项研究表明,城市劳动力市场上的外来工的工资决定中,人力资本的报酬率较高,而基本上没有对政治资本的报酬。这说明,尽管城市劳动力市场上仍然存在着对外来工的工资歧视,但是,外来工的工资决定已经显示出更加市场化的倾向,非正规部门就业已经发挥了矫正劳动力价格扭曲的作用,实际上是利用劳动力市场机制的一种方式。

3.刘易斯转折点的探讨

从2004年春天开始,珠三角地区首次拉响“民工荒”的警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课题组的调查结果显示,珠江三角洲地区是缺工最为严重的地区,有近200万人的缺口,缺工比率约为10%。中国社科院课题组提出,中国劳动力正在由过剩转向短缺,预计在“十一五”期间,将出现人口流动模型中著名的“刘易斯转折点”。

对于“刘易斯转折点”是否已经到来的判断,经济学界存在较大的争议。一些学者指出,中国目前已经进入刘易斯转折时期。蔡昉认为,2004年开始出现的以“民工荒”为表现形式的劳动力短缺现象,已经从沿海地区蔓延到中部地区甚至劳动力输出省份,并且推动了普通劳动力工资的上涨。中国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特征正在消失,刘易斯转折点已经初见端倪。李实肯定了蔡昉关于中国“刘易斯转折点”到来征兆的看法,但认为中国的这一转折应该是一个区间,目前只是开始进入这一“转折区间”。也有一些学者认为中国还远未达到“刘易斯转折点”。他们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还在1亿人以上,这与“刘易斯转折点”出现的前提并不相符,中国目前出现的“民工荒”是由很多短期因素和制度障碍引起的,中国的劳动力短缺还没有到来。多数学者都认同“民工荒”和“刘易斯转折点”的到来,对中国而言是一个积极的、良性的信号。如果“刘易斯转折点”的说法能够成立,企业之间在获取劳动力方面的竞争将日趋激烈,中国将面对劳资关系的崭新局面。政府应该利用“刘易斯转折点”的有利时机,加强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制建设和劳动监察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善待劳动者,为保护劳动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

总的来看,进入21世纪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中国正逐步向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方向发展,劳动力市场化理论也在不断完善,对经济实践的指导意义也更加明显。但相对于企业、金融等其他领域而言,中国劳动力市场化程度还是相对滞后的,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建设仍然面临着诸多的制度障碍,中国劳动力市场化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未来,劳动力市场化改革还需要经济学界一如既往地从客观、真实的立场总结经验和教训,更加科学、大胆地探索经济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不断推动改革理论新突破和改革实践新发展。

标签:;  ;  ;  ;  ;  ;  

中国劳动力市场化改革理论述评_收入分配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