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移民经济对会馆、公所兴起及区域市镇化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市镇论文,会馆论文,明清论文,移民论文,公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修订日期:2007-01-08
中图分类号:K928.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398(2007)04-0124-05
1 引言
苏州城① [1](以下简称苏州)是我国历史上行会制度最为发达的城市之一,而明清时期又是苏州行会组织的鼎盛期。如《嘉应会馆碑记》写道:“姑苏为东南一大都会,五方商贾辐凑云集,百货充盈,交易得所。故各省郡邑贸易于斯者,莫不建立会馆,恭祀神明,使同乡之人,聚集有地[2]。”作为一种组织形式的存在,学者们对其产生和发展的原因进行了探究,他们得到的基本结论是:从内部因素来讲,行会的出现与其本身存在着与商品经济的内在联系相关,它是繁荣的贸易往来的直接结果,是商品经济发达的产物,与市场结构有着密切关系。从内部根本因素来讲,行会的出现与其本身存在着与商品经济的内在联系相关。从行会产生和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来看,它是繁荣的贸易往来的直接结果,是商品经济发达的产物,与市场结构有着密切关系,这也是以往史学家们论述行会出现和发展原因的焦点所在。
然而,仔细考察明清时期会馆和公所出现的时代背景,可以发现:明清时期的人口流动与苏州会馆、公所的兴起以及该区域的市镇化发展有着紧密联系。因为人口流动本身带有商业性,人口流动是促成苏州的会馆、公所兴起的历史因素。故何炳棣认为对行会制度特别是会馆的研究可作为移民史的一个索引[3],反过来,移民史也可以作为对中国行会制度特别是明清两代会馆、公所这类行会组织产生原因的注脚。但目前为止从人口流动(移民)这一研究路径来考察会馆、公所的论著几乎没有。而人口流动、会馆和公所与市镇化进程之间也呈现出互动的关系。以色列社会学家艾森施塔特(S.N.Eisenstadt)在《社会、文化与城市化》一书中指出,世界城市的发展大致有两种历史模式,即“聚合型”(Concentration)与“中控型”(Centrality)。“聚合型”模式是指由于经济活动和人口流动而形成的人口在某一特定地区的集中,从而产生社会分化、行业分工和集团组合与互动的过程[4]。
在中国这个传统的安土重迁的国度内,人口流动较多地显示出强制性,时至明清,移民活动体现了自发移民的时代特点。在明清时期大量的移民活动中,经济利益的追求是一个主要的驱动力,因此,笔者称之为“移民经济”。本文从移民经济的角度对明清时期苏州会馆、公所兴起这一现象进行诠释,并对会馆、公所的专业化对区域市镇化的影响进行研究。
2 移民经济的形成背景
明中叶以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网络的日趋完善,经济利益驱动着人口流动特别是商人因贸易需要的迁徙,人们的活动突破以地缘为经纬的关系网络而日益表现为利益化和社会化的倾向,“对移民最有吸引力的地区是苏南和浙西杭州湾三角洲——原是中国灌溉最发达的地区”[5],大量的移民纷纷涌入苏州。出现这种大规模的移民潮有多种原因。其中,“人地矛盾”的突出、迁徙成本的降低、政策环境的放松以及文化上的认同是主要原因。
2.1 人口的集中导致资源相对匮乏,“人地矛盾”逐渐突出
到明清时期,江南已经成为全国人口最稠密的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人多地少的情况甚至可以用“人满为患”来形容。乾隆《吴县志》载:“国家太平日久,人民户口百倍于前……为商为贾,奔走四方,又百工技术,吴人为众,而常苦不足。向无人烟之处,今则宅舍弥望。盖人满之患,至斯极矣[6]。”人均耕地的越来越少,农业劳动力大量过剩,“以是仰贸易为生”,大量过剩人口必然流向以工商业和服务业为主的工商业市镇。
在有限的资源约束下,人口和资源之间的压力会导致新的制度安排。流动性策略可以部分解释明清两代人口与农业资源关系的变迁问题。明清的苏州已经具有了生产和输出的功能,具备开放区域性城市的特征。由于传统市场的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小生产”特点,商人的籍贯与其所经营的商品或所从事的行业有着天然的一致性。特定的地方通常会培育出“特定”的专业技术,而外出则是家庭、门第、村庄、市场社团、所在县府技术“输出”的一个极端形式。
2.2 完善的水网系统使迁徙成本大大降低
水上交通的方便,特别是便宜的运输价格,扩大了苏民活动的范围,增加了苏州地区城镇之间、城乡地区与外部世界商品交通与信息交流的广度与频率。明清时代,苏州已经可以通过江、湖、河、海连接全国各地。就如《钱江会馆碑记》所谓:“南达浙闽,北接齐豫,渡江而西,走皖鄂,逾彭蠡,引楚蜀岭南[7]。”“夫(苏)郡为东南都会,而百货辏集。中外贸市,尤在松江之上海。自苏来沪,娄江实其要津。陆行之舆徒,舟行之牵挽,骈肩接踵,往来于各桥者,无闲昏旦[8]。”
水运与陆运相比,不仅具有载重量大、行程远的优势,而且所费人力相对较少,这就决定了水运价格远比陆运便宜。专门从事水上运输的职业船户在明清时期已相当普遍,水运成为苏州地区内部及与外界交通的主要手段。西方学者施坚雅(G.W.Skinner)在论及中国封建社会晚期城市中指出:“在中国唯一最重要的技术应用,从其对城市化影响来说,是水路运输。……表明在更加城市化的地区,在运输的有效性和有利于集中资本的所有因素之间存在一个反馈圈。在这种多元的分析中,有效的运输对于其他各种因素都起着推进作用:它促进人口增长、区域专业化、农村商品化和区域内外贸易[9]。”
2.3 宽松的政策环境有利于人口的流动
从机会成本的角度看,迁徙成本的降低,不仅仅表现在运输成本的降低,而且源于政策环境的宽松,特别是赋税制度的改革,政府对农民人身自由的控制趋于弱化,市场看不见的手在地区之间进行资源调节的力量促使人力从资源贫乏的地区流向资源丰富的地区。
以对原籍的忠诚为基础的外出策略形成了明清时期人口流动性大的特点,外出决策是外出者对流动性策略成本收益之间比较分析后的选择,相对耕织结合的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农村而言,经济发达城市商业机会多,但同时稳定性降低。机遇同时也带来挑战,这就意味着存在风险,这些风险包括离开乡土所带来的政策性风险。明清两代,在税赋政策上改革客观上降低了人口流动的风险和成本。从明嘉靖年间杨炎的“一条鞭法”的推广到清康熙年间“摊丁入亩”、“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法令颁布,徭役最终归并到田赋内征收,这标志着从16世纪到18世纪之间的一系列徭役改革终于完成。传统“差役之征”的逐渐没落,使得不以田地维持生计的工商业者获得了解除徭役负担的契机,有利于人口的流动。
2.4 沿江地区比较开放的观念是移民活动的促进因素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重本抑末的国家,与此对应的,中国商人处于社会结构的底层。明清以来,随着工商业的发达,士民的义利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重本轻末的陈旧思想已经不再那么浓厚,商人的经济地位得到抬升,出现了“吴中往时门第高者皆知自好,故庶姓仰望不逮,既而清门旧族,日以陵夷,庶姓挟其厚赀,转而夸耀,渐以门第为不足重”[10],从事工商业活动的人越来越多,“昔日逐末之人尚少,今去农而改业为工商者,三倍于前矣”[11],自明中叶以后,“吴中百贯所聚,其工商贾人之利又居农之什七[12]”,“大率吴民不置田亩,而居货招商”[13],士民经商的风气十分浓厚。
“天下之民常怀土而重迁,苏、松之民则常轻其乡而乐于转徙”。原本只是省内的移动逐渐发展成跨省的移动,“天喜之民出其乡则无所容其身,苏、松之民出其乡则足以售其巧”[14],这使得苏州府周围人口的流迁呈放射状向外发散。经济力的驱动使得入苏经商移民不绝,且具有明显的持续性。施坚雅在《十九世纪中国的区域城市化》一文中认为:“人口密集本身就是一种与先进技术有关的生产潜力[15]。”这也是苏州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领先于全国的原因,同时也体现了城市高度的经济发展水平所带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明清苏州确实已经具备经济中心城市的功能特征,这也是后来区域中心城市从苏州转移到上海的一个历史出发点。
3 移民经济创造了对会馆、公所组织的需求
会馆,原指在异地的同乡人聚会的馆舍,后来延伸为泛指异乡人在客地建立的同乡或同业性质的社会组织,以地缘为纽带形成的社团组织多以会馆的形式出现。公所的本意是指公共办事之所,在清代演变为同业者组成的工商业组织的专称。明清时期人口向苏州的流动创造了对会馆、公所组织的需求。因此,移民经济为会馆、公所组织的兴起造就了肥沃的土壤。
3.1 会馆、公所的组织功能符合移民经济的地域化倾向
出于历史文化和心理因素的原因,广大的农民由于长期在同一地域劳作生活,形成了强烈的地域观念,事实上,以家庭为基本经济单位的中国拥有源远流长的血缘传统、亲缘关系在整个中国历史上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成为所有经济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这种理念根深蒂固地植根于人们的思想中,影响着人们的经济活动和决策。因为“移民经济本身就带有强烈的地域化倾向,在移民集中的地方,移民中首先会在乡土观念的旗帜下形成一种各自为政的自我保护机制,这种自我保护机制不是首先出于政治、经济利益的考虑,最初它简直可以说是生存机制的自我本能”[16]。告别家人、远离故乡、身在异乡的客商,在生活和经营方面往往会遇到诸多不便和困难,如遭受当地商人的排挤和牙行的刁难、欺压。为了保护同籍或同业客居商人的利益,对外抵抗当地商人及同行的欺压,他们自发组织起来,共同管理内部事务,处理外部争端,于是以利益和价值共享为构成原则的新的社会单位—行会得以产生。正如吕作燮所说,对于客留异域的工商业者来讲,会馆是一种维护自身利益、方便在异域从事经营活动的较为松散的行会机构[17]。而行会把“同乡”作为结成组织的一个原则具有特殊优势,还具有情感慰藉的作用。一方面,会馆和公所通过颇具家乡风格的建筑,以及乡情、乡音、乡神,使得同乡之人虽身处异乡他处,却乡谊融融;另一方面,行会组织的强烈地方色彩与浓郁的乡土气息,达到本地文化的位移与乡土情结的延伸,加强了凝聚力,争取自我保护以生存和发展下去。
3.2 移民经济的长途经济交往特征使得同乡关系显得尤其重要
移民经济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长途经济交往。在传统中国,原籍是一个人身份的主要成分。加之中国地大物博,各地语言和风俗习惯差异很大,也使得处在异乡的同籍人容易因为共同的利益易于亲和,同乡关系纽带在城市间交往中变得普遍。为解决广大市场需求与小的分散销售之间的矛盾,苏州出现了大量专业的长途贩运商人。全国各地商人竞相到苏州办货或运来土产货物。如丝绸贸易中,“河间行货之间……贩缯者,至自南京、苏州、临清。[18]”棉布贸易中,广东“各布多至自吴楚,……估人络绎而来[19]”。凡“山、陕、河南三省各商来苏办货者,……故熙来攘往,于吴会为独盛。[20]”据统计,活跃在苏州的客商来自全国几十个省,其中势力较大、最为活跃的除江苏本省商人外,还有徽商,浙商,晋商和闽粤商人等。这些商人或长期留居苏州“成家室,长子孙”,或以苏州为活动中心往来于全国各地,使苏州的商业形成了空前繁荣的局面。同乡关系在长途经济贸易交往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正如施坚雅所提到的:有很多理由用来说明其重要性,具体说,一方面同乡伙伴之间的相互依赖原因是同乡们处于同一个地区和社会集团,他们的行为直接关系到其家庭乃至家族的荣辱。另一方面,某些特殊门类的行业产生于本乡本土,需要同乡同族的人去学习和推广应用才能后继有人,从以上两个方面看,他认为长途贸易的风险正由于同乡关系而被限制在最低限度[9]。
3.3 移民经济还向社会发展提出了如何加强对移民管理的新问题
尽管明清政府试图通过“占籍”制度对流寓商人进行身份认定,但仍不能很好地解决客居商人的管理,使人们从社会认同方面融入当地的市民生活,这就需要一个社会组织来进行整合。从经济发展上看,完全的市场调节会带来绝对的垄断和大多数小工商业者的破产,这必然会导致市场失灵、破坏稳定的社会秩序。此时,引入介于竞争与垄断之间的第三类组织是一种更为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从一定程度上讲,会馆和公所正是官方特许的对商民进行管理的制度创新。这种制度创新既便于消费活动,也利于商家获利,还方便官府的市场管理。
同业为行,是自古以来就形成的一种传统市场秩序规范,既便于消费活动,也利于商家获利,还方便官府的市场管理,在市场范围扩大、人口大量迁移的情况下,多元化的利益群体的出现,工商业者不断寻求新的利益表达途径,中央权威的逐渐衰落使得人们的社会参与意识和能力日益增强,商业团体势力与商业城市融合到一起,同业行会就应运而生了。
4 移民经济、行会兴起与区域市镇化
城市社会的演变主要体现在人口结构上工商业人口的比重增加、市民阶层出现、社会组织中的业缘关系逐步取代血缘、地缘关系,社会流动增加和社会价值观念转变等,而会馆、公所的产生顺应了明清时期城市经济发展的时代特征,满足了人口聚合所提出的要求。因此,区域市镇化的发展与移民经济和会馆、公所有着紧密联系。
4.1 人口聚集产生了最早的“市民群体”
工商业发展加速了城市人口的积聚,使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大量的移民纷纷涌入,数千万户的繁华市镇亦处处可见。苏州城市人口数量迄今没有精确的统计,但从康熙年间起,即有“除是京师吴下有”的美称,时人盛称“吴城烟火,奚啻百万”,尽管“百万”之说仍是笼统的概念,至1843年,苏州人口已达60多万,是名副其实仅次于北京的中国第二大都市。
广大的小商品生产者、手工业工人、小铺户商人和小商贩是苏州城经济活动的主体,据统计,东北半城从事丝织业生产、销售的人及其家属人数约达30万,是小商品生产者、家庭手工业者、工匠的聚居地。城西阊门一带店铺充斥,铺户众多,居民多以经商为生,集中了数以万计的踹匠和染匠,还汇集了大量的外来经商人口。这样苏州城出现了最早的“市民群体”,他们主要由商人(行商坐贾及中介商)、手工业者、服务业人员和游民组成。
4.2 行会组织的专业化与区域市镇化
随着侨居往来的客商增加,城市永久居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增长,相应地日用消费品、饮食业、服务业也得到快速发展。而大量会馆、公所的建立吸聚了大批的侨居商人,沟通了城乡之间的贸易联系,促进了苏州地区的市镇化进程。与此相应的,社会分工日益细化,市镇的专业化也日渐凸显出来。明清时期苏州地区手工业生产的专业化分工已经达到非常细密的程度。一般一个会馆或公所只属一个行业,几乎不存在跨行业的会馆公所。对行业进行初步归类可以分成以下几大类:丝绸刺绣业、成衣染布业、造纸印书业、土木建筑业、金银珠宝业、金融典当业、交通运输业、生活服务业、等等(表1)。
在区域专业生产的趋势下,各种专业性工商市镇应运而生。如在苏州棉布业市镇就有南翔镇、新泾镇、月浦镇、江湾镇等;丝绸业有著名的盛泽镇、黄溪镇、濮院镇等,以盛泽最为著名,苏州府吴江县“凡邑中所产,皆聚于盛泽镇,天下衣被多赖之。[22]”盛泽不仅是苏州丝绸工商业的专业市镇,其粮食业也很发达,同治九年,盛泽建立了米业公所,粮食业市镇还有枫桥镇、平望镇、同里镇等。除此之外,还存在许多其他类型的专业市镇,如盐业市镇、渔业市镇等等。
在这个基础上,市镇发展规模继续扩大。仅以苏州府为例,明万历年间,已有市镇33个;到清代,苏州府各县市镇数量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据乾隆《苏州府志》载,其时吴县等八县就有94个市镇,比明朝万历时增加了近三倍。据樊树志统计,明初仅长江三角洲地区的苏州、松江、太仓三府就有市镇118个,清代前期达到227个之多,清末发展到 459个,其中千户以上的市镇至少有28个,而盛泽、法华等镇都是万户以上的巨镇[23]。
4 结语
通过探究明清时期苏州城的会馆、公所兴起的历史背景和原因,我们可以了解到移民经济对这一历史现象产生的重要作用,移民经济的发展体现了明清时期城市经济发展的时代特征,而会馆、公所的兴起又加速了区域市镇化进程。笔者将这种经济活动和人口流动对社会分化、行业分工以及区域之间组合与互动的影响定义为“移民经济效应”。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大批农民离开农村,进入市镇从事工业、商业、服务业及其他行业,并定居市镇成为市镇人口的过程就是我们所说的市镇化移民。市镇化移民占据了整个移民经济的重要部分。从根本上说,城市社会的演变主要体现在人口结构上工商业人口的比重增加,市民阶层出现,社会组织中的业缘关系逐步取代血缘、地缘关系,社会流动增加和社会价值观念转变等。
人口流动是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社会结构合理调整、推进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内在要求。当前,农民工市民化是我国加速城镇化的重要内容,如何妥善面对和正确把握人口流动,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改进与完善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机制的作用,是缓解社会矛盾、缩小城乡差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注释:
①苏州城的起源大约从春秋时代伍子胥为吴王阖闾选址建城开始,随着朝代的更迭行政区域有所变更,到清代苏州府合计辖管九县二厅,其中,长洲、元和、吴县三县同城共治。苏州城为包括省、府、县三级行政机构的大城市。本文所指的苏州城就是这一区域,并非当今的苏州。可参阅曹允源:《吴县志》,卷十八,疆域。
②主要根据《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及段本洛的《苏州手工业史》整理而成。参考文献还有张海林,《苏州早期城市现代化研究》;吕作燮,《明清时期苏州的会馆和公所》,《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4年第2期;刘永成,《试论清代苏州手工业行会》;《历史研究》1959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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