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社会失范的类型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当前我国论文,类型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失范”(anomie)是由法国社会学家E·涂尔干最早提出的,其字面上的意思是“缺少规范”,但涂尔干所指的主要是一种对个人的欲望和行为的调节缺少规范、制度化程度差而丧失整合的混乱无序的社会状态。他认为失范是病态的,是外在的和约束性的道德控制的离散。20世纪3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R·K·默顿进一步发展了失范理论,他把失范看成是“规范的缺席”,即人们对现存的社会规范缺乏广泛的认同,从而使社会规范丧失了控制人们行为的权威和效力。他认为,社会失范是文化目标与制度化手段的不平衡。简而言之,当人们能够用社会所肯定的手段以达到社会所认可求的目标时,它们是平衡的。这时社会成员的行为是遵从行为。反之,由于社会化教育缺乏,人们不知道社会所肯定的目标是什么,或者有些人群对这种目标不感兴趣,或者人们不重视达到这种目的所应该遵循的手段,这时社会规范的目标与社会所认可的手段发生不平衡,人们就容易发生越轨行为,其形式主要有:创新、形式主义和造反等。可以说,涂尔干对失范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结构层面,默顿的失范研究则是从社会结构失范来研究个体行为失范。笔者在这篇论文中要分析的便是在社会结构层面上的失范,即社会失范。
当前我国社会失范的分类及主要现状
“社会失范”,是对社会的这样一种状态的表述:社会的规范丧失了或者陷于混乱,社会中人们的行为失去了标准,整个社会失去了控制,呈现出无序化局面。社会失范是指由于社会规范缺乏完整、明确和自治的特征而导致社会的不正常状况或曰社会病态。
关于失范与越轨的关系,一直以来都是众说纷纭。笔者以为,社会失范与越轨虽然都是对于社会规范的背离或违背,但并不是同一个概念。一种现象属于社会失范,但未必就是越轨。而任何越轨都是一定的社会失范。即社会失范现象包含越轨现象和虽未越轨但通常被看成是反社会的或不道德的现象。可以说,越轨现象是严重的社会失范。本文所要研究的社会失范包括了越轨,是社会成员面对社会规范而难以遵从或遵从的成本大于收益或违反规范的行为会带来更大的收益时,发生了违反社会规范甚至法律、法规等的行为而导致的社会现象。社会失范可以表现为许多情景,如社会秩序的破坏、离轨,犯罪现象的增多,社会生活中道德的败坏、腐败的盛行等等。
在本文中笔者选取了两种在全国比较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报纸——《人民日报》与《法制日报》,并通过对1980、1990和2000年这三年中这两份报纸关于社会失范报道的文献研究,按照失范发生的领域或性质,笔者初步将我国社会当前存在的社会失范分成经济领域失范(即经济失范)、政治领域失范(也可称为行政失范)、道德领域失范(即道德失范)、知识领域失范(即知识失范)、治安领域失范(也可称为秩序性失范)以及风气失范等六种类型。并且根据对《人民日报》1980年、1990年和2000年关于社会失范内容报道的检索结果进行统计以及分别对1990年和2000年的《法制日报》有关社会失范的内容报道隔月抽样(每年以1月为起点),进行统计分析。可以看到,1980年—2000年中国社会存在的失范现象的基本类型及其现状为:
1.经济失范:假冒伪劣(如假币)、弄虚作假(包括伪造单位印章、标签、公文、存单等,虚假包装,制售假票据,彩票作假,仿制涂改国库券,短斤少两等)、乱收费(包括擅自设路卡)、乱罚款乱摊派、乱报销、合同欺诈、利用税务发票徇私舞弊、开空头支票、虚开增殖税发票、持汇票诈骗、高息融资、非法集资、恶意透支信用卡、非法吸存不还、收受回扣、强买强卖、出口骗退税、票据诈骗、证券市场黑市交易(即倒爷现象)、私下倒卖外汇、无照经营(如无照行医)、非法生产、骗销、窃电、偷油、偷漏税、投机倒把、非法贩烟、挪用资金(包括个人挪用单位资金、企业挪用下岗职工生活费、挪用移民资金等)。据统计,1980年《人民日报》报道的经济失范案例共47起,占当年社会失范报道的24.48%;1990年《人民日报》报道的经济失范案例共86起,占当年社会失范报道37.89%;2000年《人民日报》报道经济失范案例共169起,占37.22%。另外,1990年《法制日报》报道的经济失范共39起,占当年上半年社会失范的14.55%;2000年经济失范案例共109起,占当年社会失范报道18.29%。
2.政治失范(或行政失范):行贿受贿、贪污腐败(如贪污公款)、滥用职权(包括利用职权谋私利、协助走私、非法食息)、干部嫖娼等。据统计,1980年《人民日报》报道的政治失范案例17起,占全年社会失范报道的8.85%;1990年《人民日报》报道的政治失范共18起,占当年社会失范报道的7.93%;2000年《人民日报》报道的政治失范共52起,占当年社会失范报道的11.45%。另据对《法制日报》的统计表明,1990年《人民日报》所报道的政治失范案例共27起,占当年的社会失范报道的10.07%;2000年《人民日报》所报道的政治失范案例共56起,占当年的社会的失范报道的9.40%。
3.道德失范:包括捏造传播谣言闲话(包括利用互联网损害他人名誉、诽谤等)、哄抢、见死不救(即旁观者的冷漠)、违法、环境污染(如违规倾废、乱倒生活污水)、践踏草坪、偷猎珍禽、违章搭建筑、无票扒乘货车、收购死鸡、虐待父母、撞人不救、诬告、代人摸奖占为己有、飞机上乱打手机、打骚扰电话、作伪证等。此外,尤其应该注意职务失范。职务失范是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活动时,实施了某种与其职责要求背离的行为。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为人没有履行或是没有完全履行其职责范围内本应当履行的义务,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损害;二是行为人逾越职责范围,滥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图谋私利。笔者将职业道德的失范又分为两类,一类是执法机构失范,另一类是非执法机构失范。我们将后者简称为狭义的职业道德失范(即职业失范)。
在统计结果中,1980年《人民日报》所报道的道德失范案例共56起(其中职业道德失范36起),占当年该报所报道的社会失范案例的29.17%,其中报道的执法机构失范案例共4起,占2.08%,非执法机构的失范即职业失范案例共32起,占16.67%;1990年《人民日报》所报道的道德失范案例共26起(职业道德失范占了12起),占当年该报所报道的社会失范案例的11.45%,其中被报道的执法机构的失范案例共3起,占1.32%,非执法机构的失范即职业失范案例共9起,占3.96%;2000年《人民日报》所报道的道德失范案例共68起(职业道德失范占了40起),占当年该报所报道的社会失范的14.98%,其中被报道的执法机构的失范案例共10起,占2.20%,非执法机构的失范即职务失范共30起,占6.61%。另据对《法制日报》的统计表明中,1990年《人民日报》所报道的道德失范例共33起(职业道德失范共17起),占12.31%;其中执法机构的失范占6起,占2.24%,非执法机构的失范即职务失范共11起,占当年本报报导的社会失范的4.10%;2000年道德失范共71起(职业道德失范共41起),占当年本报报导的社会失范的11.91%;其中执法机构的失范共20起,占当年本报报导的社会失范的3.36%;非执法机构失范共21起,占当年本报报导的社会失范的3.52%。
4.知识失范:非法出版、盗版侵权(如技术侵权、侵犯商标专用权以及抄袭网页广告、抄袭产品说明书、抄袭申请书等剽窃他人之作的行为)、虚假广告、假新闻、侵犯商业秘密、制造假证件假文凭、盗图纸、窃取情报、假冒商标、网上知识产权纠纷、技术转让传授制假、考试营私舞弊(包括替考等)等。由《人民日报》统计得出,1980年知识失范共5起,占当年本报报导的社会失范的2.60%;1990年知识失范共11起,占当年本报报导的社会失范的2.42%;2000年知识失范共3起,占当年本报报导的社会失范的1.12%。《法制日报》中,1990年秩序性失范共139起,占当年本报报导的社会失范的51.87%;2000年知识失范共24起,占当年本报报导的社会失范的4.03%。
5.秩序性失范:包括绑架勒索诈骗敲诈、拐卖妇女儿童、走私、杀人、黑社会团伙、路霸车匪、地痞乡霸、海霸水匪、盗掘古墓文物、地下海关、盗窃、抢劫、强奸、随意殴打、暴力抗法、毒品、偷渡、非法拘禁他人、酗酒等。根据《人民日报》统计结论,1980年秩序性失范即严重妨碍社会秩序正常运转的失范共52起,占当年本报报导的社会失范的27.08%;1990年秩序性失范共90起,占当年本报报导的社会失范的39.65%;2000年秩序性失范共144起,占当年本报报导的社会失范的31.72%。《法制日报》中,1990年秩序性失范共139起,占当年本报报导的社会失范的51.87%;2000年秩序性失范共327起,占当年本报报导的社会失范的54.87%。
6.风气性失范:包括迷信(如坟墓吞噬良田;农村闹丧、私办公墓等)、赌博、贩黄(包括网上贩黄)、公车私用、公款消费(如公费旅游;公款吃喝)、请客送礼、卖淫嫖娼、私设小金库、超生、公房转租、滥发统计报表、党政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如外贸局长兼作私企老板)等。由《人民日报》统计可以看出,1980年风气性失范共15起,占7.81%;1990年风气性失范共7起,占当年本报报导的社会失范的3.08%;2000年风气性失范共10起,占当年本报报导的社会失范的2.20%。根据《法制日报》结果,1990年风气性失范共27起,占当年本报报导的社会失范的10.07%;2000年风气性失范共9起,占当年本报报导的社会失范的1.51%。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是按照失范发生的领域及性质予以了分类,但这种分类依据不是绝对的。六种失范类型彼此间是互相关联的。比如除了经济失范以外,其它五种失范类型在一定意义上也都和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都是为了追逐一定经济利益而导致的失范行为。又比如除了道德失范以外,其它五种失范类型也都与道德有着根本的联系,可以说,所有的失范行为的发生究其根本,是源于失范者缺乏一定的道德或道德自律不强。
从以上的社会失范的类型及现状可以看出,从1980年到2000年,社会失范的数量日益增多。其中经济失范和秩序性失范上升的幅度最大。尤其是秩序性失范,从对《法制日报》的统计结果可知,这类失范案例已经占该报所报道的社会全部失范案件总量的一半以上,对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的危害也最大。此外,政治失范、风气性失范以及道德失范的数量也不少,并且道德失范中的职业道德失范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知识领域的纠纷也常见诸报端,其中学术性失范数量已经日渐增多。由此可见,在社会转型与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失范的类型也已日渐多样化,危害程度也日趋加深。
当前社会失范的特点及危害程度分析
1.我国当前社会失范的特点
保加利亚一位学者曾将社会失范划分为积极失范和消极失范。他认为社会失范具有诸如符合历史主义精神、阶级性、社会倾向性、群众性和传播性等特征。但不同国家的社会失范都有其自身特点。即使是同一个国家的社会失范,其特点也会随着时代的不同、科技发展程度的不同而发生变化。马克思也说过,人们的行为归根结底决定于他们的社会生活的社会历史特点。
总而言之,我国当前的社会失范现象的特征主要是:第一,社会失范现象的数量与日俱增。李银河在一项调查中发现,中国人存在着一种大概率价值观。这种观念相信绝大多数人的行为总是对的、规范的;而极少数的人的行为总是错的、失范的。因此只要是极少数的行为就可能被认为是失范行为。但当前的社会失范已不再是极少数人的问题,甚至某种社会失范可能已经在一定的范围泛滥了。第二,现行社会规范呈现二元化。许多失范现象公然盛行于实行所谓“第二规范”的“第二社会”。这时,失范行为虽然与社会的主流规范相冲突,但作为一种习惯行为,它与人们的传统习惯以及各种群体的亚规范相契合;既是失范行为,也是一种符合规范行为,问题在于用什么规范的标准来衡量。第三,当前的社会失范涉及的领域扩大,形式日趋多样化。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随着时代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失范形式如制贩假币、假冒商标、网络犯罪等,此外一些精神文化领域也程度不同地出现了失范。第四,当前的社会失范具有利益刚性。以往的社会失范的主要特征之一是片面抽象地追求行为价值标准而忽视甚至摈弃行为的利益实现,当前的社会失范则是一味追求利益的实现而不顾价值,具有强烈的利益刚性;第五,主体自身介入市场的程度不同,则它们失范的程度也不同。
除了具有上述的一些特征外,六种类型的社会失范还分别具有各自的特点。就拿当前比较严重的秩序性失范来说,作为一种危害社会治安的失范种类,其特点是:一是侵财失范上升幅度大;二是危害公共安全的失范增加;三是杀人这种极其严重的失范行为多;四是盗窃的行为在秩序性失范中的比例仍居高不下;五是一些失范现象比如暴力抗法、黑社会团伙等同以往相比在增加,危害程度更大,并且手段趋向多样化。
2.我国当前社会失范的危害程度简析
各种类型的社会失范对社会的危害都是相当大的。以经济失范中的假冒伪劣为例,某些厂家商家或置制度与规范于不顾,或钻制度与规范的空子,或躲在地方保护主义大伞下,或贿赂少数工作人员,致使假冒伪劣产品泛滥成灾,消费者权益受到严重侵犯。非法活动不仅范围广、数量大,而且手段日益翻新,方式更加隐蔽和复杂。并且其恶劣影响不仅局限于生产和流通领域,还深刻波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政治失范的现象仍然比较严重:2000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去年以来打击行贿犯罪的情况进行了通报。据统计,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的行贿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1998年为837件,1999年上升至984件,而2000年1月至11月就达1199件。行贿数额急升,从十几万元到数百万元,甚至出现了千万元的巨额行贿案。在腐败渎职方面,由于不廉洁行为的干部人数增多,出现了“法不责众”的问题。腐败现象的发展已使不少社会成员自觉或不自觉“参与”进去。失范行为者并非不知道规范的存在,而是见到别人那样做没事,便在不知不觉中加以效仿。
道德失范造成的危害是无规矩可言,对人们内心信念上造成的影响则表现为无所谓错对,无所谓美丑,没有良心的自责。社会责任感和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正在丧失。道德失范中的职业失范的最大危害在于损害职业形象,破坏了社会管理的合法性基础。
风气性失范侵蚀着人们的思想灵魂,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而吸毒、贩毒、赌博、拐卖人口等秩序性失范则更使社会沉渣泛起,已经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同时,这些现象的存在形成一种恶劣的社会氛围,宣扬腐化堕落的生活方式,大大削弱了人们奋发进取的精神,给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来了极大的障碍。
知识失范相对于其他类型的失范,是近年来才逐渐凸显的一种新型失范,但其对精神文化领域的消极影响是不可估量的。就拿替考现象来说,最近几年的替考现象愈演愈烈,既违背了考试纪律,又造成教育质量下降,在社会上也产生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已经成为现行考试制度的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