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关于社会形态跨越式发展的早期探讨_跨越论文

马克思关于社会形态跨越式发展的早期探讨_跨越论文

马克思对社会形态跨越发展的早期论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社会形态论文,论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对唯物史观的研究,多局限在马克思早期著作中。近年来,有的学者关注马克思晚年关于跨越“卡夫丁峡谷”的研究,但却得出马克思在唯物史观上早期观点和晚期观点有反差,得出了马克思晚年“困惑”的结论。当我们进一步研究马克思晚年的“人类学笔记”和“历史学笔记”并回过头来同马克思早期作比较分析时,发现马克思的思想是一致的。这里的关键是关于唯物史观完整体系的理解。这完整体系在内容上,主要的又是关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与社会发展的具体道路的关系问题。长期以来,理论界有的论者把社会发展一般规律,当作一切民族或国家发展的具体道路来理解。进一步的研究则表明这两者是有联系的,但它们并不是一回事。这里的问题,主要是关于社会发展道路的理解。社会发展道路,从总的方面可概括为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社会形态的依次演进形式;另一种是社会形态的跨越发展形式。

为了具体地把握社会发展的跨越理论,这里我们着重探讨马克思如何在社会发展一般规律指导下,运用实证的比较分析方法剖析社会跨越发展问题的。我们知道,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及为这一手稿写的“序言”中,论述了社会发展的五种形态。同样,马克思依据这五种社会发展形态,也论证了五种社会跨越发展的问题。

关于原始氏族向奴隶社会的跨越发展,马克思是在摘录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中予以论证的。应该指出的是,摩尔根在《古代社会》利用史实科学地论证了古希腊人从血统的氏族制度向奴隶制度的发展过程。他在该书的“希腊政治社会的建立”一章中指出:“雅典(希腊奴隶制中央政权的所在地——引者)在新的政治体制下勃然兴起,声威并著……雅典人已上升到了人类历史上诸民族中最卓越的地位。”[1]马克思在摘录了摩尔根这一章的主要论述之后,又以舍曼的古代历史学著作《雅典国家》探讨了其他原始氏族的奴隶制跨越发展问题。马克思写道:“根据舍曼的说法,霍普利特部落(雅典统辖的一个行政区——引者)是希腊的外来人;他们一度在克苏图斯统率下站在阿提卡(希腊人的居住地——引者)方面和优卑亚的加尔西顿殖民者进行战斗,并因此获得优卑亚对岸的杰特拉波里和大部分邻近地带作为移住地。”[2]摩尔根分析了雅典政治制度建立之后“声威并著”。马克思对于新政治制度的影响和历史作用作了进一步的分析,指出“希腊的外来人”不是靠自己氏族的慢慢进化,而是在参加希腊人的征战,靠战功获得了自然条件比较好的“移住地”,被雅典人划为一个行政区,使一个氏族制度跨越发展到一种全新的政治制度中来。

古代的这种社会发展是不是具有偶然性呢?为了建立社会跨越发展这一概念,我们再以马克思所说的古代迦太基为例进行研究。对于跨越发展,马克思指出:“迦太基、希腊的殖民地以及11世纪和12世纪的冰岛可以作为例子。”[3]这里,因篇幅所限,我们着重研究古代的迦太基。迦太基原是西亚沿海古代奴隶制城邦国家推罗的一个殖民地。推罗通过海上贸易在北非沿海建立起迦太基城,通过移民推行奴隶制。之后,迦太基人通过经营海上贸易,它成了地中海西部北非的奴隶制强国。据历史记载:“经营海上贸易是迦太基人致富之源。广泛使用奴隶在大农庄里从事耕作,或在矿山中开采、船舶上摇橹。”迦太基奴隶制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超过了它的母国——推罗,特别是在航海及其军事力量方面。“迦太基在公元前四世纪拥有地中海上的第一流海军。”[4]以上的研究表明,古代从氏族或部落向奴隶制的跨越发展,不仅不是偶然的,而且这种跨越发展还有不同的形式。

关于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跨越发展的史实中,马克思十分重视英国和意大利的那不勒斯的历史发展。马克思在早期阐述他的唯物史观理论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著作中指出:“英格兰和那不勒斯在被诺曼人征服之后,获得了最完善的封建组织形式。”[5]在晚年的《历史学笔记》中继续研究,并写有专章:“英国被诺曼人所征服。征服者威廉(1066-1087)”[6]。诺曼人是英国的外来人,他们的故土是英国一海之隔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社会发展处于氏族社会阶段。该氏族善于航海,经常向外侵略,法国、英国以及意大利常常是他们攻击的目标。公元10世纪初,在法国建立诺曼底公国,11世纪初征服英国,征战者威廉自立为国王。威廉为了奖励随同他征战将士们的战功,实行土地分封制度,于是,把他的军事组织变成了以土地分封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组织。对于这一历史演变过程,马克思作了如下的概括:“英国封建主义起源于那些亲自参加国王的征战并因其个人效劳而被奖以公有土地中的地产的‘军人’、‘义勇兵团官兵’或者‘大乡绅’。后来这种封建性分配地产的作法大大地加强了,因为大部分贵族效法国王的榜样,也用这种分赐采邑的办法把他们的佃农的自己联系在一起。”[7]那不勒斯指的是公元11世纪下半叶南意大利以那不勒斯为中心而建立起来的西西里封建王国。该王国的建国方针,是由诺曼征服者的首领罗伯特·基斯卡德制定的[8]。这里也可以看到,封建制度的跨越,也有其不同的形式。

关于资本主义制度的跨越发展,马克思非常重视美国的历史。美国是在英国13个北美殖民地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通过1775-1783年的独立战争,宣布独立。对于它的跨越发展,马克思这样写道:“美国的发展是在已经发达的历史时代起步的,在那里这种发展是异常迅速。”这种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移民。“在这些国家中,除了移居到那里去的个人而外没有任何其他的前提,而这些个人之所以移居那里,是因为他们的需要与老的国家的交往形式不相适应。可见,这些国家在开始发展的时候就拥有老的国家最进步的个人,因而也就拥有与这些个人相适应的、在老的国家里还没有能够实行的最发达的交往形式。”[9]这些移民主是两种人,一种是想来发财的商人和各种投资者,另一种人是要到异地寻找生活出路的各种工人。于是,这两种人在这里相遇,便顺利地建立起与他们的需要相适应的交往方式。我们知道,美国在发展资本主义方面超过它的母国——英国。

这里,我们应该着重指出两点。第一点,对于美国的跨越发展,是马克思在早期的研究,不是晚年在研究东方社会发展道路时才提出的(跨越发展问题);而且,这一研究正是阐述他的唯物史观理论时提出的。第二点,是关于移民或外来人在社会跨越发展中的作用问题。无论是在奴隶社会,或封建社会以及资本主义社会的跨越发展中,都有一个移民或外来人的问题。对于这样一个跨越发展的因素问题,马克思也给予了关注,进行了具体分析。在早期的“形态”著作中,这样分析道:“在法、英等国是异族人移居于已经发达的土地上,在美国是异族人移居于一块全新的土地上”[10]在法国、英国和意大利,正如我们已经分析过的是异族人移居到已经具有适合发展新制度的土地上;在美国是“最进步的个人”移居到“全新的土地上”,即移居到适合他们发展新制度的土地上。应当指出,马克思这一方面的论述也是在其早期建构自己唯物史观理论时就加以注意,并力图以实证的史料进行论证。

关于社会主义的跨越问题,这是我们比较熟悉的,这就是马克思晚年关于跨越“卡夫丁峡谷”的论述。关于这一方面,我们不再赘述。

以上我们用史实简略阐释了马克思关于社会形态跨越发展的问题。这里我们清楚地看到,关于社会形态的跨越道路及其具体形式问题,这是马克思在阐述唯物史观这一理论体系时,或是在唯物史观发现之后,运用这一科学历史观,进一步具体地研究世界历史,力图从人类历史的各个不同发展阶段上作出论证。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一工作,比马克思发现唯物史观在时间上还要长,工作量还要大,更为艰巨。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这样说,社会形态跨越发展的理论,是唯物史观的应有之意。从这个意义上说,过去我们理论界的一些文章和专著对这一科学历史观的阐述是不全面的。根据以上的分析,现在可以有理由说:社会形态跨越发展的理论,是马克思科学历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从社会发展的“演进”与“跨越”这两方面来理解,唯物史观才成为马克思所说的“艺术整体”。深入研究这一问题,对于我们今天的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既有理论意义,又有实践意义。

注释:

[1]〔美〕路易斯·亨利·摩尔根:《古代社会》(上册),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274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第525页。

[3][5][8][9][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1995年版,第125、125、794、124-125、127-128页。

[4]《世界历史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5年版,第460页。

[6][7]《马克思历史学笔记》第4册,红旗出版社1992年版,第199、199—2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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