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评估选案系统的国际借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际论文,系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目前我国在税务管理中日益重视的纳税评估,在国外税务管理中所对应的管理环节大体上是所谓的“Tax Audit”,综合各国税务管理的实践情况来看,该环节的工作无外乎包括评估和审计两种不同手段的综合应用,因此称之为纳税评估审计或许更为合适。无论是叫做纳税评估,还是纳税审计,该做法都是税源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对提高纳税意识、强化税收管理都具有积极的作用。世界上税务管理比较完善的国家和地区,如英国、美国、加拿大、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一套以计算机选案系统为主要核心的涉税评估审计制度。本文主要介绍OECD各国纳税评估选案系统的成功经验,力图为我国纳税评估制度的建设提供有益参考。
一、各国纳税评估选案系统简介
以OECD国家为例,纳税评估选案系统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美国国内收入署(Internal Revenue Servies,IRS) 采取集中化/自动化方式,即用统计方法及其他数理模型及人工智能为基础,大规模应用计算机系统,从而对大量的纳税人进行评估。
美国纳税评估选案系统主要以“判别函数工作量选择模型”(Discriminate Function Workload Selection Model,DIF)为基础,并通过DIF建立一个公平的全国性的长期评分方式,即“纳税人遵从测度程序”(Taxpayer Compliance Measurement Programme,TCMP),来识别最有可能具有遵从风险的个人和资产较少企业的纳税申报。美国国家税务局(IRS)服务中心遵从风险系统运作框架: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表进入服务中心子处理程序;再由程序的“提交分析模块”(Filing Analysis Module,FAM)将提交的申报表分类、打分并筛选,以便进一步分析和归类。根据FAM的评分,程序的“提交事后分析模块”(Post Filing Analysis Module,PFAM)将纪录并分析FAM的结论,并对进入模块的申报作适当分类。违例标准没有被“触发”(fire),申报将被IRS接受归档。申报表如果被选择,则将其定位为以下三类中的一类:勤劳所得税收抵免预先退税(EITC Pre-Refund Inventory)、勤劳所得税收抵免事后退税(EITC Post-Refund Inventory)、非勤劳所得税收抵免事后退税(Non-EITC Post-Refund Inventory)。基于PFAM的分析,PFAM针对高风险或低风险申报表为工作人员分配合适的工作量。具有高风险的申报表将进入“工作量分析模块”(Workload Analysis Module,WAM),同时被检验和调查的申报表也被反馈到WAM。WAM将根据“服务中心测试工作计划”中每个地区的经验值水平、每个案例花费的时间和纳税人回应率等因素权衡分配工作人员和相应需要调查的纳税申报。在适合的情况下,存在高风险的申报表也被转入其他模块,例如针对小企业或自我雇佣的情况。以WAM的分析结果为基础,纳税申报进入“服务中心检查”程序。高风险申报表将被转送到CEAS部门,以便强制执行判决。在适当条件下,具有高风险的申报也可以进入选择性的处理程序,比如非强硬性警告等。具有低风险的纳税申报进入选择性的处理程序。所有处理结果将被反馈到“处理事后分析模块”(Post Treatment Analysis Module,PTAM)。PTAM再将结果提供给FAM,以便未来分类和选案使用。那些已被IRS接受并归档的申报而言,数据会由PFAM直接反馈给FAM,作为历史记录保存。
(2)英国国家税务局(UK Inland Revenue,UI)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风险识别方式
UI的风险识别处理是一个集中化与分散化相结合的过程,在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分别展开。首先,从中央来看,局部选择完全评估。部分案例在中央的指导下进行,其余部分则为地方性选案,而且所有地方性选案由中央自动化风险评估系统予以支持,地方税务机构时可以使用全国性统一的风险标准和参数系统了解纳税人的概况。数据挖掘和聚类分析方法的应用,可以识别带有高风险特征的纳税申报表,其结果有利于明确需要实施完全审计的中央选案比例,以及协助地方RIAT进行地方性选案。其次,从地方层面来看,每个地方税务机构中都包括一个风险智能和分析小组(RIAT),其主要作用是对本地区所有纳税申报表实施风险评估,并识别哪些个案需要被审计,而审计的实施则由地方税务机构的其他小组完成。
(3)奥地利联邦财政部(Austrian Federal Ministry of Finance)采用国内增值税风险分析
奥地利的增值税风险分析系统是多量纲的选案系统,以客观的风险因素、基础数据的频繁更新、持久的风险评估处理程序为基础,只适合于中小或较大的业务量企业的风险评估。目前使用的客观风险因素指标有35个。例如提交申报表和支付税款有无规律性、申报表中的数据、填报数字与无规律性周期之间的比较、由于重大变化产生的风险、案例的历史和当前的状况以及其流动性问题、增值税申请退税的信息等。风险评分根据每个风险因素指标或其风险属性水平,分配到每个实际案例,并通过发生特定事件情况下更新风险分值的方式,针对特定纳税人不断地积累分值。风险分值在某一特定时点的总和可以体现案例的实际风险。例如以下特定事件:是否提交申报表、是否履行支付税款的义务、是否有税务审计结论、是否有年度评估的结果等。但是由于“积累风险评分”系统一般不能体现新企业存在的任何高风险,税务机构需要对特殊风险进行分类,人工选案也成为一种重要的辅助手段。
二、基本成功经验
OECD组织认为,有效的纳税评估选案系统的作用不仅仅限于对纳税人行为的直接效应,即对税收不遵从行为采取罚款、滞纳金等强制性措施,更在于其在提高税收遵从度方面具有的间接效应。具体表现在:一是矫正作用,即纠正纳税人纳税不遵从行为,提高其纳税遵从度;二是威慑作用,通过纳税评估,使纳税人认识到:纳税遵从比不遵从更有利于其利益,从而选择依法纳税;三是间接性预防作用,即警示其他纳税人遵从税法,依法纳税。
一个有效的纳税评估选案系统必须具备两个要素:数据信息以及信息管理和分析技术。首先,纳税评估必须基于纳税人的全面而准确的信息。这些数据信息不仅包括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表,还包括第三方信息、纳税人以前年度的纳税情况以及同行业纳税人的信息等。美国、英国、法国等都非常重视纳税数据信息的采集。其次,必须通过对基础数据进行分析,才能得到正确的评估结果。因此,美国、法国等国家都应用先进的数据管理、分析技术,不仅制定评分系统规则,评估人员还需要对案例进行评估或“过滤”(screen),并利用数据挖掘等技术得出评估结果。
以上介绍了OECD各国纳税评估选案系统的简要情况,并在此基础之上总结了若干成功经验,虽然我国的税务管理环境与国外各国有不小的差异,但是面临不可否认的全球化带来的税务管理环境趋同现象,这些经验还是应该可以对我们的纳税评估制度建设起着一定的启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