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集团对贸易政策影响的理论模型研究综述_美国政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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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6964[2007]05-070119-0044

一、引言

在新古典经济学中,往往假设,一国本着追求社会福利最大化为宗旨设置关税水平,那么在一个不存在国内资源配置扭曲的开放小国,所谓的“最优关税”便是零关税,关税的存在只会背离政府的初衷。然而,现实果真如理论所言吗?当今世界,许多国家为保护本国工业而提高关税水平,即便加入WTO,仍然变相地通过手段灵活、多种多样的非关税壁垒,限制他国商品的流入。这种与新古典经济学精神相悖的贸易政策,在二、三十年前,由于没有一套完整成型的经济理论,往往被认为是在政治环境的黑箱操作中所决定,经济分析对此的解释力十分有限。然而,现在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已逐渐意识到,贸易政策的选择其实来源于经济与政治因素的相互作用,关税实为政治经济体系中的内生产物。

在该体系中,利益集团被认为扮演了重要角色。早在上世纪30年代,Schattschneider便在《政治学、压力和关税》这部著作中,强调了利益集团在1929~1930年美国关税法案的修订中所产生的影响。进入20世纪五、六十年代,随着公共选择理论的产生,利益集团对贸易政策影响的经济分析逐步发展完善。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由于政府与公众、个人与集体之间存在着利益分歧,利益集团便可以众多方式向政府决策者施加政治影响与压力,贸易政策实为利益集团游说政府的结果(Tullock Gordon 1967)。

对于利益集团影响贸易政策的途径、方式以及政府的决策过程,经济学家有着各自不同的理解与假设,并且围绕假设,发展出一系列理论模型,揭示了利益集团对贸易政策的影响力以及最终贸易政策取向。

二、利益集团对贸易政策影响的模型研究

1.政治支持模型

政治支持模型以Stigler(1971)与Peltzman(1976)提出的经济管制理论为基础,将关税税率视为政府在政策抉择上的最优化问题。而利益集团可通过向政府提供政治支持影响政府的贸易政策。

Hillman(1982)构建了此类模型,提出假设,政府的目标是为了满足其政治支持最大化。政府为了最大限度地得到产业利益集团以及消费者的政治支持,需在利益集团与消费者之间作出权衡。关税过高,虽可得到利益集团的政治支持,却由于价格提高,伤害了消费者的利益;降低关税,虽可满足消费者,却无法让利益集团提供支持。因此,政府需选定一个均衡关税水平,使来自于利益集团与消费者的总体政治支持最大化。

令M(∏(p),p)表示产品价格为p时,利益集团提供的政治支持,M[,p]则代表此时公众给予的政治支持,政府的目标便是设定价格p,使利益集团的边际政治支持与公众边际政治支持相等,从而最大化总体政治支持函数M(∏(p),p)+M[,p]。希尔曼的结论表明,由于利益集团在政治支持方面的影响,政府将采取保护主义的贸易政策,但这样的保护对于衰退产业而言只是暂时的,并非永久性的。虽然处于衰退境地的产业利益集团最渴望得到政府保护,但最终结果可能不是延缓而是加速了这些产业的衰退。

由于Hillman对于政治支持函数M(∏(p),p)与M[,p]未作出精确的界定,因此,最终所揭示的利益集团影响力与贸易政策的决策也显得较为抽象模糊。

2.游说支出模型

Findlay与Wellisz(1982)认为,利益集团可通过游说并投入相应的游说支出,从而达到影响政府贸易政策的目的。在此前提下,构造了一个对立利益集团之间的游说竞争模型。

Findlay与Wellisz(1982)假设,代表进口竞争产业的利益集团游说政府以期得到关税保护;代表出口产业的利益集团为了阻止关税提高也需进行游说活动。

该模型视关税内生于对立利益集团相互的政治斗争过程和结果,而政府退居其次,其偏好和目标函数均为未知,因此,利益集团对贸易政策的影响具有决定性。但该模型正如Hillman(1982)的政治支持模型,对于与利益集团相关的函数形式依然缺乏具体的定义。因此,Helpman(1997)再次将特殊要素模型引入其中,给出了的函数形式。在游说支出的假设前提下,得到了与政府无关、只依赖于利益集团双方的均衡关税形式。其结论表明,利益集团双方的游说能力,即利益集团游说支出增加一美元时所提高的边际关税率,对贸易政策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只有当支持保护的利益集团的游说能力超过反对保护的利益集团时,政府才提供保护。在已确定提供保护的情况下,利益集团所代表的产业i的关税率与该产业的产量成正比,与其进口替代需求函数的斜率比例成反比,并且,该产业专用要素的所有权越集中,即利益集团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越小,保护率越高。如果出现所有人口均属于该利益集团的极端现象,政府将对该产业实行自由贸易。

3.政治捐献模型

在西方民主代议制国家,特别是美国,利益集团往往以政治捐献的方式支持候选人竞选政府公职或资助政党的政治活动,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亦受到法律承认。因此,一部分经济学家便以“政治捐献”作为利益集团影响贸易政策的途径与方式,建立起政治捐献模型。

(1)选举竞争的政治捐献模型

Magee,Brock,Young(MBY,1989)认为,利益集团的政治捐献主要用于政党选举中,利益集团为候选政党或候选人提供政治捐献,目的是提高所支持政党当选执政的概率。

Magee,Brock,Young(1989)构造了一个两个政党、两个利益集团的两阶段博弈模型。假设,各党在得到利益集团政治捐献之前,便已申明了各自所倡导的贸易政策,并且该贸易政策不受政治捐献的影响与干扰。利益集团只是根据自身的贸易政策偏好,选择自己支持的政党。因此,在该情况下,利益集团并不能以政治捐献的方式直接影响贸易政策,只能通过政治捐献提高自己所支持的政党的获胜几率,从而间接获得自己所期望的贸易政策。

在MBY模型中,存在政党A、B以及游说集团1、2。第一阶段,A政党宣布主张保护贸易,B政党倡导自由贸易。第二阶段,当利益集团得知政党的贸易政策后,便划分阵营,支持代表各自利益的政党。利益集团1支持政党A,而利益集团2支持政党B,则政党A选举获胜的概率为

从以上方程的纳什均衡解中得到政治捐献与贸易政策之间的函数关系,并将其带入

可以看出,虽然政治捐献依关税水平而定,然而,最终关税水平实际上却受制于利益集团第一阶段的捐献安排。利益集团依靠选举作为媒介,以政治捐献影响了政党的贸易政策取向。该模型也在一定程度上,较好地描述了长期政治的均衡状况,但模型的结论却依赖于一些函数具体结构参数的设定,例如选举概率函数、生产函数、利益集团福利函数(Austin-Smith,1991; Mayer and Li,1994)。Mayer与Li(1994)运用或然性投票理论对该模型进行了检验。虽然结果支持了MBY模型的某些结论,却无法排除利益集团同时向两个政党进行支持的可能。Grossman和Helpman(1996)借助Baron(1994)的选举函数以及特殊利益的分析方法,重构了MBY两阶段博弈的思想。结论表明,如果只存在一个利益集团,其政治捐献将提供给事先更受欢迎的政党,而该政党为了得到捐献,将以社会福利为代价向利益集团提供保护;如果多个利益集团并存,则利益集团之间往往保持默契,向同一政党提供捐献,即使该政党事先并不受欢迎,也能借助政治捐献的投入,说服民众,获得选举胜利。当然,作为回报,关税水平也将有所提高。

(2)影响当权政府的政治捐献模型

将选举竞争的政治捐献模型与现实政治环境相比较,便会发现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差距。MBY模型假设只有两个利益集团,因此其政治捐献可以对竞选结果造成影响。而现实生活中,可能存在多个利益集团,每个利益集团的政治捐献相对于捐献总额可谓微乎其微,以至于单个利益集团无法通过政治捐献影响竞选结果。而且,当竞选结束之后,仍然存在政治捐献,当权者的贸易政策也会由于政治捐献的影响,同最初的竞选方针有所出入。

基于以上考虑,Grossman与Helpman(1994)提出了影响当权政府的政治捐献模型——“保护待售”模型,认为利益集团的政治捐献应集中于已胜出的当权政府,其目的与动机便是通过捐献直接影响当权政府的贸易政策,而非提高竞选政党的当选概率或是当权政府的连任几率。当权政府则为了再次当选,除了借助政治捐献外,也需努力提高普通选民的效用水平。因此,在该情形下,利益集团应向政府提供适当的政治捐献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当权政府则制定合理的贸易政策使总政治捐献与社会总福利的加权值最大。

Grossman与Helpman(1994)假设,一小国中存在n个利益集团,分别代表各自产业利益,游说当权政府。在劳动报酬为1的前提下,利益集团i的福利为:

利益集团和政府间形成两阶段非合作博弈,即利益集团之间首先提出纳什均衡下的政治捐献安排,然后政府在给定的捐献安排上再决定最优税率。在非合作博弈条件下,根据政府与游说集团之间“菜单拍卖”的纳什均衡条件,得到均衡关税表达式:

其结论表明:均衡关税取决于不同行业的进口弹性、进口渗透率(m[,i]/y[,i])、总体利益集团人数比例以及他们是否能够有效地组织起利益集团;只要产业组织起利益集团,向政府提供政治捐献,便可享受到关税保护,而未成立利益集团的产业部门,则需忍受负保护。若所有产业均组织起利益集团,并且每位选民均属于利益集团,此时,形成全面的自由贸易。

然而,该模型对于利益集团期望利用政治捐献影响所有商品关税的假设,与现实情况并不一致。在现实中,利益集团更希望将有限的政治捐献投入到直接相关的贸易政策游说中。利益集团很可能只要求政府提高自身产品的保护程度,对于其他产品则并不关心,因为对其他产品关税进行游说,将是一件边际收益远低于边际成本的行为。因此,Helpman(1997)进一步假设,利益集团只对自身产品关税进行游说,得到的结论表明:未组织利益集团的产业将实行自由贸易,而并非征收出口关税;提供捐献的产业将一定受到关税保护,即使出现所有选民均属于利益集团的极端现象,全面的零关税也无法实现,除非只存在一个产业、一个利益集团;组织起利益集团的产业,其关税具有独立性,只与该产业专用要素的所有权集中度有关,集中度越大,保护率越高,而与其他利益集团实力无关。

Pao-Li Chang(2005)将Krugman-Dixit-Stiglitz垄断竞争模型植入“保护待售”模型中,探讨了在垄断竞争环境下,利益集团对贸易政策的影响,对“保护待售”模型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扩充。该模型将贸易政策分为进口与出口政策两部分讨论。研究表明,在垄断竞争的环境下,进口关税最低为零,不会出现“保护待售”模型中提到的进口补贴;进口关税始终与进口替代部门在国内的实力成正比,并不需要像“保护待售”模型中所要求的那样,该部门必须组织起利益集团;在出口政策方面,“保护待售”模型认为,组织起利益集团的出口商将得到出口补贴,而Pao-Li Chang认为,政府采取出口补贴与出口关税的政策均有可能,关键在于利益集团的实力大小与政府对社会福利关注的程度。

McCalman(2004)则利用澳大利亚的经验数据对“保护待售”模型进行了检验,以“保护待售”模型为基础,引入中间产品,形成了包含纵向关税结构的理论模型,并由此分析了澳大利亚的贸易自由化进程。结论表明,“保护待售”模型的预测形式与澳大利亚1968~1969年以及1991~1992年的现实数据相吻合,自由化的程度确实受到利益集团人数比重∑α[,i]以及权重参数a的影响,为“保护待售”模型提供了经验证据。

4.信息传递模型

“保护待售”模型的成立依赖于严格的假设前提,其中之一便是完全信息的假设。而在现实中,政府往往处于非完全信息状态(Denzau and Munger 1986)。在这种情况下,利益集团向决策者提供详实可靠的信息同样可以起到游说的作用(Ainsworth 1991)。基于利益集团以“信息”说服执政者的考虑,信息传递模型由此产生。

Beckmann将信息传递模型的假设归结为:决策者出台一项贸易政策前,需作出大量的考证工作,以判断当前的经济形势状况,保证决策设定正确无误;由于决策者在时间、财力以及专业水平上的限制,其判断水平难以达到精准;利益集团专著于各自的生产领域,有条件得到该领域内的完全信息,但需付出一定的调查成本。

因此,在以上假设前提下,利益集团的目的应在于如何有效地以自身所掌握的信息左右执政者的政策偏好,从而影响贸易政策,而非简单地以政治捐献换贸易政策。于是,信息便成为了利益集团游说决策者的重要砝码,能够帮助资源有限的政府把握经济状况,作出决策。政府与利益集团的关系便由“保护待售”模型中的交易双方,变成了信息提供模型中的政治盟友——利益集团向决策者传递对自己有利的真实信息,决策者依靠信息作出明智选择以延长政治寿命,双方互惠互利。

于是,利益集团应采取“策略信息传递”(Austen-Smith 1993)的方式,或向政府提供于己有利的信息,或隐瞒(dissemble)不利的负面情况,或由于成本过高,不传递任何信息。

Potters与Van Winden(1992)设计了一个基本的分析框架,以支付矩阵的方法描述了利益集团的信息传递机制。Potters与Van Winden假设单独的利益集团向单独的决策者游说,决策者需要根据现实的经济状况制定贸易政策。由于信息不完全,决策者对当前情况的判断模棱两可,以p表示制订者相信经济处于状态的概率,1-p表示相信经济处于状态的概率。如果状态属于,决策者采取自由贸易,反之,采取保护政策。而利益集团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希望决策者采取关税保护,但在下得到的收益大于下的收益。因此,利益集团应该向总决策者提供信息,使其相信经济处于状态,从而达到获取保护的目的,但由于受到信息调查成本c的约束,因此,只能采取“策略信息提供”方式。结论表明,利益集团对贸易政策的影响与决策者初始的判断p、利益集团的信息成本c以及经济的真实状态有关。若决策者更相信经济处于状态,则此时利益集团不采取任何行动,政府选择保护贸易,在此情况下任何的游说行为只能是资源的浪费。若决策者倾向于状态,并且信息成本c较大,则当经济处于状态时,由于成本过高,利益集团选择沉默,政府实施自由贸易,当经济处于状态时,利益集团选择提供信息,使决策者改变判断,征收关税。若决策者倾向于状态,并且信息成本c较小,则得不到一个均衡的结果,利益集团无论经济状况如何都将提供信息进行游说,而决策者的贸易政策选择却无法得到确定的答案。

然而,在现实中,贸易政策的产生并非依靠单一的决策者,往往是在固定的法律框架下,多个意见不一的决策者投票产生的结果。于是,Wright(1992)、Austen-Smith(1993)、Ainsworth(1993)、Battaglini(2002)等政治经济学家将模型扩展到了多个利益集团、多个决策者的复杂结构。在这样的框架下,利益集团除了需要掌握“策略信息传递”的方式外,还需要确定信息传递的对象——是志同道合的决策者,还是意见相左的政治家。

模型的基本结论认为:当存在多个竞争性利益集团时,“策略信息传递”的方式往往采取传递真实信息的原则,因为,此时的决策者将实行周期性的信息审核制度(Austen-Smith 1993),如果利益集团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信息,决策者将不再接受该利益集团的信息游说,如此,只能导致对手乘虚而入;当存在多位决策者时,利益集团更倾向于游说与自己意见不一致的政治家,这样可以扩大对自己有利政策的支持率。

Hall(1996)与Beckmann(2004)将信息模型与政治捐献模型两者结合考虑,认为,利益集团并非单一地采取信息传递或政治捐献方式,在不同的情况下,应该采取不同的方式影响贸易政策。Beckmann(2004)对第106届美国国会在钢铁保护法案上的决策过程进行了经验研究,结论表明:利益集团并不会将资源消耗在与自己针锋相对的决策者身上;游说的重点在于争取中立决策者,因此,利益集团往往以有效的政治捐献方式对中立者加以收买;对于支持者,则传递信息,保证决策者的影响力与说服力。这样安排下的游说策略将使自己青睐的贸易保护得到最大限度的支持。

三、结论

分析利益集团对贸易政策影响的模型虽然其假设前提、研究思路各不相同,但均认为,贸易政策是利益集团、政府与公众之间相互博弈斗争的结果;政治决策的非中性特征,是利益集团能够通过特定方式影响贸易政策的根本原因。这些模型将利益集团的行为模式与贸易政策的决策过程巧妙地结合起来,修正了公共选择理论,避免了将注意力过于集中在决策者与投票者的选举关系上,反映了利益集团在选举内外均可以利用各种政治资源对贸易政策造成影响。

虽然,这些模型在理论上取得了突破与进步,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政治支持模型清楚地表达了利益集团、政府、公众之间的利益分歧,贸易政策是政府追求总体政治支持最大化的结果,然而,“政治支持”的概念却显得较笼统模糊,不易定义,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最终分析的解释效果;游说支出模型引入了利益集团之间的竞争,与现实更为接近,对利益集团的研究更为集中,但却忽略了政府的作用,认为贸易政策单方面地由利益集团的竞争策略决定;选举竞争的政治捐献模型来源于现实中的政党竞选,利益集团为政党提供选举经费,这样的假设合情合理,利益集团以政党选举为途径影响贸易政策的观点也更有说服力,但模型的结论严重依赖于多个函数的结构参数设定,甚至,在特定的参数设定下,可能导致结论与假设自相矛盾;信息传递模型认为,在非完全信息的情况下,向政府决策者提供相关信息也能够成为利益集团影响贸易政策的有效手段,这为模型的发展提供了另一条有价值的研究思路,然而,从目前的趋势来看,更多学者将注意力集中在了利益集团的“策略信息传递”以及决策者的信息甄别机制上,对于利益集团影响力的研究则有待进一步深入;相比较而言,影响当权政府的政治捐献模型——“保护待售”模型,不仅综合考虑了政治家、利益集团与公众之间相互竞争的关系,而且独立于复杂的竞选程序,关注利益集团对贸易政策的直接影响,因此,无论从研究价值还是现实意义而言,“保护待售”模型更为成熟、完整,也被众多学者视为研究利益集团影响贸易政策的基本模型框架。

尽管这些模型均依赖于严格的假设条件与函数形式,并局限于静态的非重复博弈,但在一定程度上,对利益集团与贸易政策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合理的微观解释、逻辑分析,为利益集团影响贸易政策的模型研究领域奠定了基础,为模型的继续发展开辟了更广阔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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