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八个难点_国企论文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八个难点_国企论文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八个难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难点论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模式的企业改革,是重塑我国微观经济基础,使国有企业走向市场,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的有效途径。但是由于种种历史的原因,企业面临改革的大潮,却是举步维艰。笔者以为,企业主要存在着观念上和经营传统上的一些难点,现试析之。

难点之一:理论认识上的模糊

某些人对现代企业制度认识不足,是短时期内面临的突出难点。有些同志将其和私有化等同起来,或简单地认为股份制=发行股票=公开上市,不了解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义关键在于明晰产权,使企业股权多元化、财产企业化、责任有限化,实现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深度分离。在此过程中,政企将分开,国有企业的活力和地位将得以增强,资产存量的配置将日趋合理。这与私有化并无必然联系。同样,实行股份化后,能够公开发行各类股票的企业只是极少部分,能够上市交易的更少。如果把对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视同公开上市,既违背了这种转轨变型的初衷,也违背了国际惯例。

有些人还习惯于将股份制视为低成本集资的渠道,似乎原来的企业简单地换个名称就可以了,误解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的。而且,相当数量已组建的股份制企业,其经营管理、劳动用工、利润分配等仍沿袭老一套,对现代企业制度和传统企业制度的比较研究不足,使企业对股份制改造、推行、实施缺乏足够的认识。

消除理论认识上的模糊观念,不仅依赖于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更有赖于加强有关法令法规的可操作程度,否则企业就无所适从,不规范化就难以消除。

难点之二:实践中的失误

理论认识上的模糊,势必导致实践中的失误。如进行资产评估时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出售股份吸纳股金时,出现保息分红的违背风险责任的做法:职工股及法人股的发放限制不严,造成股权的严重社会化;对基本股的分配行政介入;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要领导人员成了国家股的代表,造成产权主体仍然虚置的事实;有关的用工、分配制度等配套措施跟不上;职工民主管理有名无实,等等,都使股份化流于形式,使这种改造失去了意义。

我们以为,把规范化提到首要位置是必要的。在股份制改造的试点中,不应片面地追求数量上的扩张。自1984年开始试点以来,全国股份制企业已多达1.5万家;特别是在1993年的一年之中,新增股份制企业9440家(其中股份有限公司2968家,有限责任公司6472家),内部持股公司1776家,其改造之快、数量之大令人瞩目。我们要及时地总结实践中的得失,结合地区经营布局、行业特点及专业化的要求,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一个可资借鉴的较好的模式,重视改造后企业内在机制的更新,注意实效,避免重复出现同样的失误,保证改造的健康发展。因此,及时地做好国有资产存量清算以及保值、升值量化考核制度等先导工作,以点带面地逐步展开重塑国有企业的进程,也许更为积极稳妥。

难点之三:产权主体的落实

产权虚置是国有企业的病根,它使企业成为附属于政府的一个生产单元,难以按市场取向自主经营。由于股份制改造中没有具体落实谁是国家股权的代表者,使政府实质上没有真正退出经营领域,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同志兼任多家公司董事长的局面。由于国家股的代表者不是所有者,权责失衡的潜在危害客观存在。简单地把国家股权力的行使授权给国家投资公司、控股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或银行的做法是不可取的。

对此问题可有两种思路。一是根据行业标准及其特性同企业资本构成,一道实现多种形式的股份制。如国家独资、国家控股、地方控股、国家参股、地方参股等,并取消国有企业的行政级别,避免投资、控股以及资产管理等互相隔离、缺乏专业管理的有机联系的弊病;二是设立国有企业专业管理部门和专业控股公司的两级管理体系。前者通过对各控股公司的管理,保证政府对重要工业部门的控制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后者作为代表政府行使所有权的专业机构,对企业提供更为具体有效的战略指导,是避免政府以行政方式干预企业的缓冲机构。其主要特点是行业性的而不是综合性的产权主体,是用经济手段参与经营而不是行政指令的介入,以期降低其本身可能的庞大规模和管理上的官僚主义。它们可实现行业间投资→控股→增值→转让→投资的循环,使资产存量得以活化。其控股程度可随产业政策而作动态调整:对命脉部门或私人资本无力进入的部门,国家控股程度可高些;对下游工业或第三产业(金融、保险等除外)可低些,甚至可以将政府对其原有的投资改为债权,视需要收回本息,以期实现产权关系的人格化。

难点之四:历史债务的处理

国有企业沉重债务的形成,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它常常陷入社会效益与营利目标的冲突之中,难以建立起以利润为中心的决策机制,加之企业税赋及“三乱”负担又较重,实际留利水平过低,都使其负债积累水平同偿债能力不相称。因此,处理历史债务就分为清旧债、防新债两条途径。

清旧帐可视资金来源不同而加以区别。对拨改贷部分,若贷款已形成实际资产且投向合理,可采取贷改投,一次性转化为企业的国家资本金;对形成资产流失或损贬或投向不当的,可予挂帐停息、减息缓收或用企业其他资产冲抵;对银行贷款或自筹借款,可转化为银行或其他企业对该企业持有的股权,或可资本化债权,原企业应让其优先持有从企业中分离出去的非生产性部门中盈利水平较高的新成立企业的股权。要使各债权人乐意接受债务资本化这一方法,债权、产权地区间互换是必要的。

防新债主要指落实措施,切实减轻国有企业的负担。同时也可采取下述措施:一是国有民营,分散企业资产所有权,形成资产主体的多元化。个人股东或其他企业股东的参与,有助于企业注重效率、追求利润。二是将企业划为社会性非营利性企业和营利性竞争性企业两类,对前者的经营及后者的政策性亏损实行定额补贴,对后者按一般商法原则要求自负盈亏、自主经营,不去寻求双重目标的折衷。自然,要完成上述改造,国家就应适当开放一些高垄断市场,允许私人资本的进入。补贴面太多太滥,国家财政将不堪重负。

难点之五:产权交易的滞后

股份制之所以能够增强企业活力,重要原因之一是产权主体的多元化降低了企业的风险,使存量配置合理。但这有赖于产权市场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否则将导致存量分布变动的阻滞。产权交易不同于股票二级市场的交易,能以资金购入股票的企业并不多,在资金短缺期间不可能有太大改观。因此,企业间互相参股,转让闲置资产、购进所需资产、优化存量配置结构,必然更多地依赖于股权互换交易,而不是直接的买卖交易。

目前产权交易市场的滞后比法人股市场(指STAQ系统及NET系统)更为严重,使企业在市场上的一些正常行为如参股、出让股权、兼并破产等只有模拟市场而无实际市场的评估,这对股份制的长远发展是不利的。这个既成事实主要是主观认识上的问题。但该市场体系的建立同样面临着规范程度不一致的困难,地方保护主义也会使交易不畅。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已有的(包括正在筹建之中的)产权交易所达100多所,但都是地方性的,缺乏一个能对各地产权交易起引导、协调使用的全国性中心。各省(市)区的企业集中地均在争办地区或国家的产权交易中心试点。若不能尽快地把产权交易科学地管理起来,不制定一系列产权交易的法规、条例,将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更多流失和产业组织的进一步紊乱。

难点之六:政企分开的界定

从西方的实践看,股份制并不能自然地对政企分开进行界定,国有企业基本股中仍以国家股为主。从理论上说,国家与企业不过是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关系,前者按股分红,后者照章纳税。但毕竟国有企业完全自主经营是有难度的,它在很大程度上不完全受市场支配,而受国家参股控股程度的影响。

对于这一困难,我们可以承袭国有企业专门管理部门和行业控股公司两级管理模式的思想,对政、企的权力作大致的界定。国有企业管理部门制定产业政策,下达年度政府采购计划;行业控股公司为每个企业制定包括宏观目标在内的章程,任免董事会成员,确立股息指标,确保董事会制订发展战略和财务计划的权力,审批年度财会报表及利润分配、监督企业的经营状态等;而跨年度计划、年度预算、投资、金融、人事政策等的重大决策,则属企业董事会的权限。在努力使国有企业走向市场的同时,合理保持政企权力分割是保证企业自主经营的前提。

难点之七:沉重的负担

对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必然导致非生产性事业部门从企业资产中剥离和大量富余人员的处置这一系列棘手问题。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影响社会安定,企业办社会、冗员过多、尾大不掉的弊病也会直接妨碍企业的经营管理。

必须以系统的观点来探索这一问题的解决。第一,医院、子弟学校、幼儿园等事业部门,可由政府接管或成立营业性的事业单位甚至新企业。但在时间进度上应当区别对待。已经推出的个人医疗卡制度、城市经济文化水平相对较高的部分企业宜快,而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如三线企业)宜缓。第二,应保住国有企业职工的饭碗,当然也可以依靠政府的劳动保险措施。企业可适当保留一些冗员,进行岗位培训;上岗人员坚持动态优化组合。对连续下岗人员才考虑转向其他部门工作,主要分流部门可以是第三产业以及国家提供优惠税收的部门。第三,逐步推行多层次养老金制度,即以国家普遍的退休金为基础、企业补充退休金为辅助、个人储蓄准备的退休金制度,由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出资形成专项基金,该基金可投向国债、房地产等经营活动,以便有效增值。第四,从国有资产中划出一部分充作社会保险基金,健全失业、医疗等保险制度。企业也须提留有关风险防范基金,并建立破产预警制度。国家对正常失业率以内的失业不作过多的干预,只在必要时才组织中央及地方两级调剂金,以解决地方失业或破产的不平衡。第五,灵活用工制度,开辟全日制、临时工、计时工、弹性自由工等多种就业形成,扩大就业领域。

难点之八:立法迟滞

产权改革完成后,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问题已经解决,这就意味着国有企业将实行新的企业制度--公司制。在新制度下,企业成了法人,企业将独立依法行事,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其中也包括对外贸易,也有权直接参与国际、国内的进出口贸易的公平竞争,国家在“三资”企业与新制企业之间如何调控,是否也是一种平等?

股份制改造完成后,政企明确分开,一方面企业离开了“婆婆”,实现了真正的自主,另一方面企业也丢掉了十分有用的拐杖,配套改革如何跟上才能使企业依法行事?

对一些直接影响国计民生、国家安全的国营企业单位,能否不搞产权改革,以使社会继续保持安定?如何确定不搞产权改革的企业?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改变国有企业效益普遍低下和国有资产存量过于凝滞的需要,是促使国有企业自动进入社会主义市场和国际市场的重要举措。只要我们尊重国情,确保国家、企业、个人三者的利益,避免改制的表面化,认真实践探索,就能使众多的国有企业顺利地步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标签:;  ;  ;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八个难点_国企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