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前七篇文章新论_墨子论文

墨子前七篇文章新论_墨子论文

今本《墨子》前七篇新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墨子论文,前七篇新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017(2009)02-0074-06

今本《墨子》前7篇,包括《亲士》、《修身》、《所染》、《法仪》、《七患》、《辞过》和《三辩》,元人陶宗仪著《说郛》记《墨子》(“十三篇本”)篇目时即为此①,清代学者毕沅又据明《道藏》(“五十三篇本”)所录而再予以确认②,后世大多袭之。细读这七篇文字,确与揭示其核心内容的《尚贤》、《兼爱》、《天志》及《非命》等篇风格殊异,相互之间在体例方面亦不统一,《法仪》至《三辩》五篇均有“子墨子曰”字样,而《亲士》、《修身》篇则没有,《所染》篇首虽作“子墨子言”,但揣摩起来,还是有所不同的。因此,今本《墨子》前七篇非一人所撰,可以确定无疑,且校之它篇,内容也颇为简陋。或许正是由于这一点,使得学界对上述七篇的重视程度至今依然较低,相应的研究进展十分缓慢,未能持续、充分地展开和深入,总体仍处较为浅表的状态。但笔者认为,此七篇之中恰恰包含了许多重要的信息,分析并把握这些信息,对厘清墨子思想的发展轨迹及其基本特征有着显著的价值和意义。

一、前代学者对前七篇的探讨

关于这七篇的性质问题,清代以来,学者已有所讨论。毕沅怀疑《亲士》、《修身》为“翟自著”,余篇称“子墨子”,是“门人小子记录所闻”③;孙诒让提出“《修身》、《亲士》诸篇。谊正而文靡,校之它篇殊不类。《当染》(即《所染》,原文如此——笔者按)篇又颇涉晚周之事,非墨子所得闻,疑皆后人以儒言缘饰之,非其本书也”④;梁启超判断《亲士》、《修身》、《所染》“三篇非墨家言,纯出伪托,可不读”,其余四篇“是墨家记墨学概要,很能提纲挈领,当先读”⑤;胡适认为七篇“皆后人假造”,“前三篇全无墨家口气,后四篇乃根据墨家的余论所作”⑥;而严灵峰则具体指出《亲士》、《修身》二篇“唐魏征《群书治要》未录;《亲士》之首略似《尚贤》,但文体不一;有老庄语混入。《修身》近儒家思想,文似《礼记》、《易传》;疑并非墨家之言”,《所染》“文似《荀子·劝学篇》,引诗体例亦同;虽引墨子见染丝之事,但非墨家思想”,《法仪》“为墨子学说的纲领,立论的根据和标准。引‘子墨子曰’,当系门人及后学传述之文”,《七患》、《辞过》“为‘节用’、‘节葬’之余说,并引‘子墨子曰’,疑系后学缀辑而成”,《三辩》“文不对题,大部言《非乐》之事,并引‘子墨子曰’,疑系《非乐》上、中篇之脱简,误编于此”⑦。

以上各家所述,自有其道理。对此七篇的考证,各家大致从三方面入手,或“口气”(风格),或文体(用语),或史事。但著法有所区别,毕氏点到为止,不作枝延;孙氏亦较委婉、含蓄,除特举《所染》以训外,余皆引而不决:胡氏、梁氏虽下断语,却无凭证,读来令人感觉过于简单、绝对,有失之偏颇之嫌,所谓“口气”,恐难一言足论,以人之成长为例,少不更事,出语轻狂,往往有之;其后经风沐雨、阅历日增,便渐趋沉稳,也是常见。如是,则何为墨子之“真口气”?至于严氏,条分缕析,详予勘解,叙《法仪》、《七患》、《辞过》之作者及《三辩》为简混误窜,甚具启发之益,然涉《亲士》、《修身》、《所染》,似忽略人之思想形成的复杂性与多维性,《淮南子·要略》记墨子早年“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⑧,其文有虽有“近儒”之处不为无据;而“有老庄语混入”,须知辩证法非老庄所独专,墨子善逻辑,辩证亦当为其题中应有之义,且诸子游学,百家争鸣,相互影响而借鉴在所难免。史向前、陆建华所著《墨子外传·墨子百问》指出:“老子创立的道家流行于宋、楚之地,墨子奔波于各国,历宋经楚,受其影响应在情理之中”⑨,可作另一参考。

二、关于前七篇的初步思考

那么,倘若我们变换角度,来对现有的这七篇材料进行观察、解读,是否能得到一些新的结论呢?

首先,必须承认,今本《墨子》前七篇的具体目次,虽早已见诸《说郛》,但其完整内容,则出自明《道藏》,也仅存于该书。《汉书·艺文志》记《墨子》总篇数为“七十一”⑩、《隋书·经籍志》载“《墨子》十五卷、目一卷”(11),都是有迹却无实,其他如《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宋史·艺文志》等皆类似(12)。惟唐人马总撰《意林》摘抄《墨子》章句部分,方见片言只语,分别采《亲士》、《修身》、《所染》、《辞过》,虽零散仍不可得窥其所属篇章全貌,亦弥足珍贵(13),且有一点值得注意,摘抄《墨子》部分首句即来自《亲士》,孙诒让审而推之云“唐以前本已如是”(14)(即顺序排列以此为第一),信矣。否则,若其前尚有余篇,马氏为何不入?又陶宗仪《说郛》所录《墨子》之《亲士》、《修身》、《所染》、《法仪》、《七患》诸篇文字,可互为参照(15)。总而言之,由于缺乏直接的证据,今本《墨子》此七篇是否真正就是其原书的前七篇,七篇本身是否即按照今天所见的目次顺序排列,除了部分现已明辨为伪的内容外,其余文字究竟是真是假等等,确难考认,所有释论目前都还只是推测,在获得新的可靠材料前,无法定案。换句话说,对这七篇既不能单纯地全部肯定,也不能贸然地全盘否定,而有待进一步发掘和研究。

其次,笔者在研读此七篇时,无意中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即这七篇和紧接其后的《尚贤》至《非命》诸篇之间似乎存在着某种内在联系。《鲁问》篇云:“凡入国,必择务而从事焉。国家昏乱,则语之尚贤、尚同;国家贫,则语之节用、节葬;国家意音湛湎,则语之非乐、非命;国家淫僻无礼,则语之尊天、事鬼;国家务夺侵凌,即语之兼爱、非攻”(16)。这就是著名的墨子“十大主张”。比照这十大命题主张,再梳理一下前七篇的基调思路,可以清楚地看到,《亲士》、《修身》、《所染》与“尚贤”、“尚同”相称,而《尚贤》上、中、下篇和《尚同》呼应之;《法仪》与“天志”、“明鬼”、“兼爱”、“非攻”相称,而《天志》、《明鬼》、《兼爱》和《非攻》各上、中、下篇呼应之;《七患》、《辞过》与“节用”、“节葬”相称,而《节用》上、中、下篇和《节葬》上、中、下篇呼应之; 《三辩》与“非乐”、“非命”相称,而《非乐》上、中、下篇和《非命》上、中、下篇呼应之。如此通连契合,实非偶巧所能尽诠。孙诒让考《亲士》,谓“此篇所论,大抵《尚贤》篇之余义”(17);考《法仪》,谓“盖《天志》之余义”(18);考《七患》、《辞过》,谓“皆《节用》之余义”(19);考《三辩》,谓“盖《非乐》之余义”(20),似亦注意到其中的关联,然并未诠释《法仪》、《七患》、《三辩》作为“余义”独立成篇之原因;孙氏疑《辞过》为“后人妄分,非古本”(21),仅凭《群书治要》材料,证据不足;又称《亲士》“似不当为第一篇”,“后人因其持论尚正,与儒言相近,遂举以冠首耳”(22),固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更主要的恐还在于“尚贤”乃墨说之首论,是墨子最早形成的思想,因此《亲士》位居首席便也是自然而然的了。

第三,正是从以上所呈现的对应关系出发,笔者形成了如下揣测,即今本《墨子》的前七篇可能是关于墨子早期思想及活动的资料,其中,《亲士》、《修身》两篇为墨子自著,《所染》至《三辩》五篇为其门弟子所录。

三、认为《亲士》、《修身》二篇属墨子习儒阶段自著的主要理由

说《亲士》、《修身》为墨子自著,且时间较前,原因有六:

其一,无“子墨子曰”,但单凭此条,仍不足以证,因为这种状况亦有可能是由“阙失”所致。

其二,墨子从来没有像孔子那样,声明自己“述而不作”(23)。《耕柱》篇载:“公孟子曰:‘君子不作,术而已。’子墨子曰:‘不然,人之其不君子者,古之善者不诛,今也善者不作。其次不君子者,古之善者不遂,己有善则作之,欲善之自己出也。今诛而不作,是无所异于不好遂而作者矣。吾以为古之善者则诛之,今之善者则作之,欲善之益多也””(24),由这段文字可见,墨子不仅不反对“作”,甚至自己也很有可能曾“作”过。如果“作”过,那么这些东西都到哪里去了?说它们均已毁灭,丝毫皆未保留下来,的确令人生疑。

其三,笔者前面已经提到,两篇之中儒学的色彩与味道的确比较浓重,但并不能因此便断定其决非墨子所作,因为这一点还可从另一个角度加以解释,即它们本来就是墨子早年习儒时所著,所以,有较鲜明的儒家痕迹和倾向,亦不足为奇,同时也说明《淮南子·要略》关于墨子的记载非空穴来风。

其四,纵览两篇的行文方式,确实比较独特,相对于其它各篇而言,自成一格,但这同样无法成为认定其伪的根本和有效佐证,因为既然是自著,当然和他录之间会不同,二者有异,自在情理之列。

其五,据史向前、陆建华说,“墨子是手工业者出身的士”(25)。在《亲士》、《修身》二篇中,就其述理时字里行间所体现出的思维深度包括知识面看,非一般“贱人”、“鄙人”能及,称“士”可也;然仍稍嫌稚嫩粗糙,既符合其原初手工业者的身份特点,也概因思想萌芽、尚未成型所致。又《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篇载:“楚王谓田鸠曰:‘墨子者,显学也。其身体则可,其言多而不辩,何也?’曰:‘……今世之谈也,皆道辩说文辞之言,人主览其文而忘有用。墨子之说,传先王之道,论圣人之言,以宣告人。若辩其辞,则恐人怀其文忘其直,以文害用也。……故其言多不辩’”(26)。据此梁启超认为墨子“文辞朴僿”、用语平白,乃“有意为之”(27)。余则认为,此评若指墨子中晚年练达时,或是;于其初学之际,恐未必。品二篇之“朴僿”,与它篇颇不类,疑非“有意为之”,而是功力未至使然,是否亦可侧证其为墨子早期著作乎?

其六,二篇中的许多观点在随后的章节里不仅得到了延续,且进一步地深化。暂不论《亲士》同《尚贤》间所存在的相承衔接,单以《修身》为例,如其自“君子察迩而迩修者也”至“其唯圣人乎”段(28),与《贵义》篇“子墨子曰:必去六辟。嘿则思,言则诲,动则事,使三者代御,必为圣人。必去喜,去怒,去乐,去悲,去爱,而用仁义。手足口鼻耳从事于义,必为圣人”(29);“言不信者行不果”、“务言而缓行,虽辩必不听”句(30),与《耕柱》篇“言足以复行者,常之;不足以举行者,勿常。不足以举行而常之,是荡口也”(31)(此另见于《贵义》篇,除个别字外,余皆同)等,均相映成趣(32)。倘前无始源,则后无所出依,于各篇之中俱尤突兀、孤立,这些亦曾令人百思而难觅其解;反之,必前有所由,后方得贯而充之。并于该文之中,已见墨予部分重要思想之端倪,初现墨学之别样趋取,如“居丧重哀”(即重在感情表达,而不在于形式如何)、“据财分人”、“合其志功而观”等。谓非墨子自著,对于这些,该怎样解释?

这里,又牵涉另一问题,即假设《亲士》、《修身》二篇确为墨子早期所撰,为什么在今本《墨子》里,我们所见到的类似的“自著”并不多?因为按照常理,年轻时尚处学习、摸索阶段,虽或间有所获,但总的说来,仍未成系统,故著述较少,亦情有可原;中年以后,日益成熟,正应成果辈出,著作当丰,却为何会如此稀以得睹?笔者认为,可能与两点有关,一是版本流传过程中佚失造成。现在保存下来的《墨子》只有五十三篇,与《汉书·艺文志》所记相比,缺失十八篇,尽管对于缺失的究竟是哪十八篇,各家多有考订,但看法不一,其中是否包含墨子亲撰之篇,亦无从知晓;二是缘起墨子本身思想的变化。《鲁问》篇载墨子与“鲁之南鄙人”吴虑对话,曰:“翟尝计之矣。翟虑耕而食天下之人矣,盛,然后当一农之耕,分诸天下,不能人得一升粟。籍而以为得一升粟,其不能饱天下之饥者,既可睹矣。翟虑织而衣天下之人矣,盛,然后当一妇之织,分诸天下,不能人得尺布。籍而以为得尺布,其不能暖天下之寒者,既可睹矣。翟虑被坚执锐救诸侯之患,盛,然后当一夫之战,一夫之战,其不御三军,既可睹矣。翟以为不若诵先王之道而求其说,通圣人之言而察其辞,上说王公大人,次匹夫徒步之士。王公大人用吾言,国必治;匹夫徒步之士用吾言,行必修。故翟以为虽不耕而食饥,不织而衣寒,功贤于耕而食之、织而衣之者也。”又载其云:“天下匹夫徒步之士少知义,而教天下以义者功亦多,何故弗言也?若得鼓而进于义,则吾义岂不益进哉?”(33) 前后的思路转变一览无余。墨子已清楚地意识到,单靠自己坐在家里埋头著书立说是难以救天下的,要想令自己的学说为天下人所知,达致预期的功效,就必须采取更加积极的行动:广收门徒而“教”,依托团队和集体的力量,充分发挥扩散效应是一种;遍游各国而“鼓”,多方游说、广泛宣传也是一种,即使终不能为识所用,亦可收播撒布印之果。既然这样,倘墨子后来真以上两种为主事,则自著偏疏甚至阙无,也就是正常的了。何况教学、游历均需耗费时间、精力,要想全然而顾,求之苛矣。

四、《所染》、《法仪》、《七患》、《辞过》、《三辩》五篇当为墨子属下早期门人弟子所记

说《所染》至《三辩》为墨子门弟子所记,因其文体而明。《法仪》、《七患》、《辞过》、《三辩》皆有“子墨子曰”,当无疑;唯《所染》略不同,篇首作“子墨子言”,孙诒让云“‘言’字疑衍”(34),窃以为非也。因为无“言”字,为叙事;有“言”字,则是对话语的记录,此处“言”字,作“谈到”、“讲起”、“提及”解,似更贴切,“子墨子言见染丝者而叹曰”,大意就是“子墨子在讲起自己见染丝事的时候,叹息说”,下面即为其“叹息”的原话。文章本属语录体,正与后四篇之样式一致。

不过,笔者所关注的不止于此,更在于如何定位这五篇材料。孙诒让谓之“余文”,既是“余文”,却单出,岂不画蛇添足?疑为脱简,或“系校者不察,另标篇名,遂致羼混”(35),则无实证,且含糊牵强,若凡不得疏通畅解之处,皆以此论,无益于还其本目。倒是梁启超所评“提纲挈领”,颇值玩味,严灵峰亦指《法仪》篇属“墨子学说的一篇纲领”、“立论的根据和标准”(36),两相结合,极具启迪意义。二者共同提供了一条很有价值的线索,有助于我们触其要害,揭开其中的迷雾。观此五篇,虽繁简不一,但主题明朗,各有专议;与其后诸篇俨然相对,呈起伸举张之势,故状似杂乱,实则工整耳。然与其后诸篇相较,仍显干瘪枯瘦,不如其广征博引、周全开阔、严密紧凑和丰满圆达。据此,余揣该五篇盖为墨子早期弟子所记,载录的乃是其早年言语,由教学或与弟子“闲坐”时而发。从中可以看到,“天志”、“节用”、“兼爱”以及“非乐”、“非命”等思想已雏成,但受自身及客观因素限制,尚只具大体模样和轮廓,不少地方浅尝辄止,未得彰拓,令有单薄之遗;伴随其思维的进一步完善,以及实践、游历活动的展开,见闻日多,感触与思考日深,逐渐详备。循此亦可窥墨子本人之学说建构及演进过程概貌。

假如上述推论能够成立,另一个问题便接踵而至。墨子共有十大主张,依梁启超所云,“其实只从一个根本观念出来,就是兼爱”(37),但观之五篇,除《法仪》有所述及外,其余皆无,并未见其有何特立殊兀之处。实际上,本人对“兼爱”于墨子学说体系中的地位一直有所怀疑。以先秦四子之议为例,《庄子·天下》篇云:“墨子泛爱兼利而非斗,其道不怒”,虽有叙,然亦仅此一句,而对墨家“以自苦为极”(包括“节用”、“节葬”)的行为模式的描写和评价则浓墨重彩:“今墨子独生不歌,死不服,桐棺三寸而无椁,以为法式。以此教人,恐不爱人,以此自行,固不爱己,未败墨子道。虽然,歌而非歌,哭而非哭,乐而非乐,是果类乎?其生也勤,其死也薄,其道大觳,使人忧,使人悲。其行难为也,恐其不可以为圣人之道,反天下之心,天下不堪。墨子虽能独任,奈天下何?……虽然,墨子真天下之好也,将求之不得也,虽枯槁不舍也,才士也夫!”(38);《韩非子·显学》篇云:“墨者之葬也,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服丧三月,世主以为俭而礼之。儒者破家而葬,服丧三年,大毁扶杖,世主以为孝而礼之。夫是墨子之俭,将非孔子之侈也;是孔子之孝,将非墨子之戾也。今孝、戾、侈、俭俱在儒、墨,而上兼礼之。”(39) 焦点还是“节葬”,至于“兼爱”,只在《五蠹》篇里有一语带过,且同儒之“仁爱”并论:“今儒、墨皆称先王兼爱天下,则视民如父母”(40);真正将“兼爱”标注成墨学墨家之代表性符号的,是孟子。《滕文公下》篇云:“杨朱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杨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是邪说诬民,充塞仁义也。仁义充塞,则率兽食人,人将相食”(41),《尽心上》篇又曰:“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42),据郑杰文统计,今本《孟子》中,论述墨家、墨学的仅4则(43),“兼爱”便居其二,可谓攻之甚矣,钩之决矣;但孟子的这一做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似乎并未引起太多共鸣,《荀子·非十二子》责墨子“不知壹天下、建国家之权称,上功用、大俭约而侵差等,曾不足以容辨异、县君臣;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44),指其“为‘尚功用’而非礼非乐、为‘大俭约’而讲节用节葬、为‘侵差等’而讲尚同诸论”(45),却丝毫不及“兼爱”。可见,除孟子外,其余先秦三家对墨子的“兼爱”之说均无多顾,倒是不约而同地瞩目于其“节用”、“节葬”主张,甚至作为“言墨”的重点主题,是因其极具特色,还是流布广远、反响巨大,抑或核心关键?个中缘由,耐人寻味。西汉司马谈“论六家要旨”云墨者“其送死,桐棺三寸,举音不尽其哀。教丧礼,必以此为万民之率。使天下法若此,则尊卑无别也。夫世异时移,事业不必同,故曰‘俭而难遵’。要曰强本节用,则人给家足之道也。此墨子之所长,虽百家弗能废也”(46),依然是围绕“节葬”、“节用”而展开。《史记·孟子荀卿列传》末尾记墨子,亦仅语“善守御,为节用”(47),不涉其它(但因该段文字目前尚存疑,故在此只引不论——笔者按)。直至班固撰《汉书·艺文志》,方才有所改观:“墨家者流,盖出于清庙之守。茅屋采椽,是以贵俭;养三老五更,是以兼爱;选士大射,是以上贤;宗祀严父,是以右鬼;顺四时而行,是以非命;以孝视天下,是以上同;此其所长也。及蔽者见之,见俭之利,因以非礼,推兼爱之意,而不知别亲疏”(48),对“兼爱”与“节用”、“节葬”同时进行了着重评述。但其时儒风已盛,孟子于儒门中的声名亦日升,对班氏此举是否产生了影响,不得而知。

参考以上资料,并综合《法仪》篇所叙情形,笔者认为,“兼爱”可能初只是墨子“天志”思想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则为“义”,包括“义政”、“义行”等),开始亦笼统、空泛,后随日愈耳闻目睹“国与国相攻”、“家与家相篡”、“人与人相贼”的惨状,尤感切痛,遂更精思索虑、格外强调,终独成一树。但总览墨子学说体系,“义”的份量似乎更重一些,内涵也更丰富,《天志》篇云:“天下有义则生,无义则死;有义则富,无义则贫;有义则治,无义则乱”(49),《耕柱》篇云:“义,天下之良宝也”(50),《贵义》篇又云:“万事莫贵于义”(51);行动方面也更多地以“义”字为旗帜,《耕柱》、《公孟》、《鲁问》、《公输》诸篇记墨子事,多以“义”点题,而非“兼爱”。盖“兼爱”虽然美好,但过于理想化,在当时的条件下,实践起来确乎“难而不可为”(52);而“义”则不然,上至治国理政,下至日常生活,处处皆可“见义”、“行义”,相比“兼爱”,更具现实的针对性、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故墨家以“义”为主倡,应是当然。梁启超谓“兼爱”为墨学之“根本观念”,固有其自己的理据,并从学理层面进行了详阐细剖,但在笔者看来,更多的恐还是属于因时制论、因势置评范畴,序出于现实动机和现实权衡的考量,为现实目的和现实需要而服务。果如此,则墨学是否本真以“兼爱”为“根本观念”,便不是最要紧的了。

最后,补充两点:

其一,关于《所染》篇有“晚周”事窜入,王焕镳指出:“文中所引史实或有墨子死后之事,这可能是墨家后学者所增,先秦诸子中此类例子很多”,不能以此否定“本篇是《墨子》所固有”(53),笔者赞同。

其二,俞樾云:“今观《尚贤》、《尚同》、《兼爱》、《非攻》、《节用》、《节葬》、《天志》、《明鬼》、《非乐》、《非命》,皆分上、中、下三篇,字句小异,而大旨无殊。意者此乃相里、相夫、邓陵三家相传之本不同,后人合以成书,故一篇而有三乎?”(54)“大旨无殊”没错,“字句小异”则未必。以《兼爱》上、中、下篇为例,字句便相去甚远,凡是不同之处,硬说皆为三家各自增删篡改导致,恐未信矣。所以这样,盖因非一时一地形成使然。墨子游走数国,宣讲布道,时、地变化,即便同一题目,所述亦会有差;各方门人弟子所记,自不尽同。《尚贤》至《非命》,均“一篇而有三”;复瞰前七篇,则无此状况,是可否视作如笔者所推,其分别为墨子早年自著(即尚处“习儒”阶段,《亲士》、《修身》二篇)及早期弟子(即未出游前收或投的)所记(《所染》至《三辩》五篇)之再一证欤?

收稿日期:2007-11-11

注释:

① 陶宗仪《说郛三种》,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754页。

② 毕沅校注、吴旭民标点《墨子》,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页。

③ 毕沅校注、吴旭民标点《墨子》,第2页。

④ 孙诒让《墨子间诂》(《新编诸子集成》本),中华书局,2001年,第1页。

⑤ 梁启超《墨子学案》(《饮冰室合集·专集三十九》),中华书局,1989年,第6页。

⑥ 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东方出版社,1996年,第133页。

⑦ 蔡尚思《十家论墨》,世纪出版集团,2004年,第257-258页。

⑧ 张双棣《淮南子校释》,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2150页。

⑨ 史向前、陆建华《墨子外传·墨子百问》,安徽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54页。

⑩ 《前四史》(足本珍藏版),江苏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357页。

(11) 魏征等《隋书》,中华书局,1973年,第1005页。

(12) 《唐书·经籍志》:“《墨子》十五卷。墨翟撰”;《新唐书·艺文志》:“《墨子》十五卷。墨翟”;《宋史·艺文志》:“《墨子》十五卷。宋墨翟撰”。

(13) 毕沅校注、吴旭民标点《墨子》,第264—267页。

(14) 孙诒让《墨子间诂》第1页。

(15) 陶宗仪《说郛三种》,第754页。

(16) 孙诒让《墨子间诂》第475—476页。

(17) 孙诒让《墨子间诂》,第1页。

(18) 孙诒让《墨子间诂》,第20页。

(19) 孙诒让《墨子间诂》,第23页。

(20) 孙诒让《墨子间诂》,第38页。

(21) 孙诒让《墨子间诂》,第30页。

(22) 孙诒让《墨子间诂》,第1页。

(23) 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第66页。

(24) 孙诒让《墨子间诂》,第434-435页。

(25) 史向前、陆建华《墨子外传·墨子百问》,第109页。

(26) 《韩非子校注》,江苏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368-369页。

(27) 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第6页。

(28) 孙诒让《墨子间诂》,第8-10页。

(29) 孙诒让《墨子间诂》,第442-443页。

(30) 孙诒让《墨子间诂》,中华书局,2001年,第10页。

(31) 孙诒让《墨子间诂》,第432页。

(32) 《太平御览》卷390、卷916载墨子与子禽问对语,指“多言无益”,并可参阅。

(33) 孙诒让《墨子间诂》,第473-474页。

(34) 孙诒让《墨子间诂》,第11页。

(35) 蔡尚思《十家论墨》,第257页。

(36) 蔡尚思《十家论墨》,第257-258页。

(37) 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第8页。

(38) 叶玉麟《白话译解庄子》,天津市古籍书店,1990年,第201-202页。

(39) 《韩非子校注》,江苏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685页。

(40) 《韩非子校注》,第666页。

(41) 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1988年,第155页。

(42) 杨伯峻《孟子译注》,第313页。

(43) 郑杰文《中国墨学通史》,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15页。

(44) 杨倞注《荀子》,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28页。

(45) 郑杰文《中国墨学通史》,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30页。

(46) 《前四史》(足本珍藏版),江苏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249页。

(47) 《前四史》,第150页。

(48) 《前四史》,第357页。

(49) 孙诒让《墨子间诂》,第193页。

(50) 孙诒让《墨子间诂》,第430页。

(51) 孙诒让《墨子间诂》,第439页。

(52) 孙诒让《墨子间诂》,第125页。

(53) 王焕镳《墨子校释》,浙江文艺出版社,1984年,第15页。

(54) 孙诒让《墨子间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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