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在社会福利服务中的嵌入与策略_社工论文

社会工作在社会福利服务中的嵌入与策略_社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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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7724(2013)10-0009-04

一、儿童社会福利服务与社会工作的关系

在我国儿童福利服务中,服务对象主要为生理、心理、智力、情绪及生活适应上存在各种问题,需要接受特殊服务的儿童群体,他们主要生活在儿童福利院、救助站、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寄养托养机构等儿童福利机构中。我国传统补缺型的社会福利服务对象主要为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其中,福利机构的孤残儿童、流浪儿童、无人监护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特殊儿童群体是这一福利体系下的重点服务对象。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现有900万残疾儿童,100万至150万流浪儿童,71万孤儿①,他们作为边缘化的特殊弱势儿童群体一直是广大儿童福利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也是我国社会福利服务接受主体。

2010年,以窦玉沛和尚晓援等为代表的实务界和学术界认为我国进入儿童社会福利时代,同年被认定为“儿童福利元年”[1]。然而,我国儿童社会福利实践的发展主要依靠的是原有的传统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在专业技术和专业人才方面还难以适应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转型下的儿童福利需求。社会工作作为社会福利制度的资源发送体系和服务传递者,其在推进反贫困运动、解决社会问题、推动公共服务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与优势,在当前我国改革攻坚和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对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服务具有全新的意义。因此,近十年来,社会工作在我国受到普遍重视和欢迎,并迅速被广泛引入我国社会建设中。从我国近十年的社会政策发展形态和党的“十七大”、“十八大”执政理念变迁来看,社会工作已经成为我国政府推进社会建设和构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主要手段,社会工作人才成为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服务发展的主要依靠力量。

在国家加快推进补缺型社会福利制度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转型发展的过程中,最为核心的问题就是在一定时期内如何构建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以满足和谐社会建设的历史需要和社会成员不断发展的社会福利服务需要。2010年国家出台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将社会工作人才纳入国家重点发展的六类人才之中,并确定到2020年将社会工作人才总量发展到300万,说明在人才强国的宏观战略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处于非常关键的位置。然而,现实的矛盾是在社会工作人才严重短缺与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福利发展对社会工作人才巨大需求之间形成巨大的供需矛盾。2012年民政部等19部委联合下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指出我国目前实际只有20万不到的社会工作人才,说明在当前的社会福利服务中社会工作人才严重短缺。为应对我国社会福利服务发展中的人才、资源短缺等问题,自2000年国家民政部开始了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化探索。这一社会福利社会化运动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已经取得长足进步,自2007年,民政部在全国民政系统推开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以来,民政系统的社会福利机构,尤其是以孤残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儿童为服务对象的福利机构的社会工作及人才得到快速发展。

西方学者对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他们的观点基本分为四类,分别认为两者之间具有同源性、同构性、共变性和共生性的关系,而国内学者多数认为社会福利和社会工作之间可以实现目标、理念、功能、机制互构[2]。在我国的社会福利发展中,尤其是儿童社会福利发展中,社会工作与其有着密切的联系。虽然,长期以来我国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发展存在不同程度的脱节与失调问题,但两者的互助性和互融性越来越明显。在发展社会福利服务,尤其是发展儿童社会福利服务时,要注意将社会工作视为其不可或缺的手段给予足够的重视。

二、儿童福利领域的社会工作发展路径

社会工作进入中国后,要成为一项制度化的职业和科学化的专业,必须经历一个艰苦的本土化过程中,即社会工作要经历与中国传统和新型社会服务与社会福利服务的嵌入、融合和共生的过程。以特殊儿童福利领域的社会工作发展为例,各地儿童福利机构普遍采取了“造血”、“借血”和“引血”的发展路径。“造血”就是福利机构对机构原有工作人员进行社会工作培训学习,促使他们掌握相关的社会工作知识、理念和技巧,提升他们的社会工作服务水平;“借血”就是福利机构通过整合以高校社会工作教师与学生或其他志愿公益性的社会工作者与社会工作机构为重点的外部社会工作志愿者资源,通过他们的实践、实习和志愿服务来充实福利机构的社会工作服务;“引血”就是通过福利机构扩充编制、岗位与资金,通过政府服务购买、项目合作、人才招聘等方式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进入福利机构,构建专业社会工作岗位体系和服务体系,促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发展。从全国的实践来看,“造血”和“引血”都不同程度地遭遇着制度、资金、观念等方面的制约瓶颈,其总体性发展虽然在持续,但发展速度十分缓慢,而“借血”模式积极回应了当前社会公益志愿需求和高校社会工作教育发展内生需求,充分展示了其独具的成本低、专业性强、灵活性好、社会效益高的优势特点,近年来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和福利机构的青睐,如上海、广州、万载等地已经初步探索出“社工+义工+志愿者”等多种典型“借血”模式。

在我国的儿童社会福利服务体系中,家庭、社区和政府及其福利机构是最重要的三大服务主体。但由于传统的补缺型社会福利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存在特殊困难被边缘化的弱势儿童,因而我国在面向孤儿、流浪儿童、无人监护的服刑人员子女的社会福利服务主要由政府的社会福利机构来承担。因此,在儿童福利机构发展社会工作和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是推动儿童社会福利服务人性化、专业化和科学化的主要路径。

据民政部统计数据显示,在民政部确立的第一批和第二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单位中只有20家儿童福利院和24家救助管理站(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在民政部确立的第一批和第二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单位中只有5家儿童福利院和7家救助管理站。根据2011年民政部发布的《2011年社会服务发展公报》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拥有儿童福利机构297个,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241个,2011年服务流浪儿童人数为17.9万人次,而每年儿童福利机构收养的孤残儿童人数在10万左右。一方面,在现有的儿童福利机构中,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工作发展的还较少,社会福利机构体系内的社会工作人才本身就难以满足自身福利机构发展需要;另一方面,孤残儿童、流浪儿童的实际存在数与接受福利机构服务的儿童数存在巨大的差距,还有大量的孤残儿童和流浪儿童等特殊儿童未被纳入到现有儿童福利体系中,他们的福利状况的改善还需要大量的福利机构、民间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的参与和推动才有可能。在儿童社会福利需要的快速扩展和现有儿童福利机构能力不足和社会工作人才短缺之间的矛盾不断凸显的巨大张力下,“借血”模式成为儿童福利机构快速发展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的必由之路。

我国社会工作教育与实践起步晚,发展慢。社会工作高等教育自1988年马甸会议后,在民政部的直接推动下和北京大学、中山大学等一批高校的努力下才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而社会工作高等教育真正发轫是从1999年至2003年的高校扩招浪潮中开始的。根据教育部统计,2007年我国已拥有211所高校开办社会工作本科专业,到2010年增加到260所,还有183所高职院校开办专科层次社会工作专业[3]。另外,2011年我国已有58所高校开办社会工作专业硕士专业。社会工作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促使全国绝大部分地级城市中都有社会工作院校分布,这就基本构建了一个覆盖广泛的社会工作人才与资源发送的网络体系。随着,高校社会工作教育越来越重视专业的实践性,越来越注重通过与福利机构共建实习实践教育基地,合作公益慈善和社会福利项目,承接社会服务等方式,探索实践型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机制和拓展社会工作领域,以及学界和政府不断加大社会工作本土化、专业化、职业化力度,高校拓展社会工作实习、实践、教学与科研平台与载体的巨大需求与政府福利机构急需新理论、新人才、新技术推动福利服务发展的巨大需求不谋而合,为高校社会工作教育发展和社会福利机构社会福利发展的嵌入和共生提供了天然平台。因此,我国广大福利机构,尤其是儿童福利机构在推进自身能力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中普遍出现了与高校社会工作院系合作的“借血”模式。笔者认为当前在我国尚未构建好一支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现实国情下,高校社会工作院系通过实习、实践、研究与教学等方式向福利机构输送的社会工作学生应该认定为专业社工,其提供的服务应该认定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当然,由于社会工作学生其理论水平、实务经验、操作技巧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系统性、成熟性、专业性上的不足,但是与现阶段福利机构中严重缺乏社会工作专业能力与理念的传统工作者相比较而言,他们显然是相对比较专业和权威的。

三、儿童社会福利服务中社会工作嵌入的策略

在当前,社会工作在儿童福利领域中并未得到全面发展,其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各地的福利机构中尚未建立一支可以全面满足儿童福利需要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事实上,在各地的儿童社会福利机构中,高校社会工作学生实际上扮演着儿童福利服务提供的主体,他们往往以实习生、志愿者、义工出现在各类儿童福利机构中,为这些特殊儿童提供各类社会工作服务。因此,笔者将进入福利机构服务的高校社会工作学生定义为社会工作者,将包括救助站、儿童福利院在内的儿童保护机构定义为儿童福利机构,并以他们为基点,探讨社会工作嵌入儿童社会福利服务中的策略。

第一,把握好由“志愿者”角色向“专业社工”角色的转变。在当前社会工作实务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在专业性社会工作组织发展较少而不成熟和传统社会工作领域社会工作专业认同不高等因素的影响下,社会工作实务发展主要采取在有关领域进行嵌入式发展的方式。其中,民政部门成为社会工作实务发展最为重要的平台之一,而民政系统中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便成为社会工作实践基地建设的首选阵地之一。因此,社工在进入这些儿童福利机构实习实践的过程本身就是参与特殊儿童保护和提供儿童福利服务的过程。由于这些儿童福利机构自身存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缺乏,队伍建设薄弱、专业氛围不浓、专业认同不高等问题,社工进入到机构实习实践时,其专业社工角色和专业服务效果受到不同程度的质疑。常见的情况是社工被这些机构视为“志愿者”,他们所提供的专业服务也被视为“志愿服务”,机构在面向社工开展专业服务所提供的支持也十分有限,这些因素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社工实习实践的信心和热情,甚至严重制约了他们专业作用和服务成效的发挥。因此,社工进入这些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实习实践,首要的任务是明确定位,其次才是服务。只有树立坚定的专业信心和正确定位,才能促使服务更加专业持久。社工应该正确认识到,一方面,自身已受过一阶段的社会工作教育和训练,已具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理念和专业服务水平,但缺乏一定的实践经验和全面的理论基础,仍处于一个需要通过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由“半专业”社工向“专业”社工发展的过程;另一方面,这些儿童福利机构的社会工作发展也是由起步到发展、由不规范到规范、由不专业到专业、由不认同到认同的漫长过程[4],不要过分注重机构对他们的非专业评价。社工应该用自己一点一滴的行动和实实在在的成效,去影响和优化机构的运行方式和员工的工作态度并逐步获取机构和服务对象的专业认同。

第二,把握好儿童福利服务核心目标和社会工作服务原则的深度融合。社会工作专业遵循的核心原则是“以人为本”和“助人自助”,在儿童社会福利服务实践中最为重要的原则是“儿童为中心”和“儿童利益最大化”[5],这是“以人为本”原则的具体化。由于多数儿童福利机构都是采取院舍式管理的形式,儿童福利机构的儿童多数为孤残儿、弃儿,他们在这种环境中容易脱离社会和家庭产生孤僻、自卑、冲动等心理与行为问题,儿童救助机构的儿童多数为有一定流浪经历的儿童,他们向往自由和独立,在救助机构中容易产生焦虑、压抑、对抗、叛逆等问题。同时,机构作为一种组织,拥有既定的运行机制和组织规范,也受到资金、编制、人员等因素的限制,在满足特殊儿童个体个性化需要和群体性诉求方面存在制度性的制约。社工作为机构与儿童之外的第三方,能够以“局外人”的身份对两者的关系进行调和,并能有效弥补机构服务的不足。社工不仅要运用“尊重”、“接纳”、“同感”、“不批判”等原则和技巧融入到儿童中,帮助他们认识自我、解决问题、发展潜能,还要代表儿童向机构提出合理的诉求,为儿童成长和发展连接各种资源。同时,社工要意识到自己在机构开展实习实践时无形中已具有“准机构工作人员”的身份。社工应该充分利用这种身份向儿童传递机构的正面信息,任用专业的方法理顺优化机构与儿童之间的关系,减少机构与儿童之间的认识偏差,促进机构在救助和保护儿童的过程中发挥正面功能作用。因此,在实践中,社工要正确把握“儿童为中心”的原则,对于儿童的需求要进行科学客观的分析评估,也要正确分析评估机构的发展历程和资源能力情况。在此基础上,整合机构和社会资源向儿童提高专业服务,引导增强机构与儿童之间的认识和理解,影响优化机构的运行机制和发展目标,促进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人性化、专业化发展。

第三,把握好专业服务与专业评估的平衡。目前,社工参与儿童福利机构实习实践的内容主要是向儿童提供非正规教育、心理疏导、外展服务、管理服务等,较少涉及机构政策与决策层面的工作内容,其服务方式主要为个案工作和小组工作。儿童福利机构的儿童多数长期缺乏与外界的良性互动和正常家庭的照顾教育,并伴有身体残疾、智力迟滞、疾病缠身等困境;儿童救助机构的儿童多数来自贫困、单亲、失依等问题家庭,并长期处于不利社会环境中流浪和生存,多数伴有违法、撒谎、孤僻等问题。这两类机构的儿童都存在社会适应性差、社会竞争力弱、人格障碍等问题。因此,社工在针对这两类机构的儿童开展服务时,要多考虑采用一些培养儿童抗逆力的小组活动和游戏节目,帮助儿童培养自信、增强能力、增进归属感、形成乐观态度;要多考虑多采用叙事式的个案访谈方式帮助儿童探究问题和认知自我,还要多采用社会心理治疗模式的个案工作方法。这些儿童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和行为问题,在向他们提供相应的服务过程中注意遵循“接纳”、“不批判”、“保密”等原则,多用激励的方法帮助他们处理问题,这样才能使所开展的专业服务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激励他们面对困境和自我成长。值得注意的是,社工在实践中存在一个认识误区。社工在参与机构实习实践时,往往是肩负了专业课程任务和实习小组的目标任务。所以,社工比较偏向注重活动和服务的效果,活动效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社工对实习的评价和与儿童之间的关系。比如,社工在机构一天的实习实践中开展一至两次小组活动,如果活动中儿童参与积极性不高、活动氛围差、活动衔接不紧密、活动目标未实现等因素导致活动效果不明显,社工就可能产生严重的挫败感而失去信心和热情,甚至出现强迫儿童服从小组规范要求等现象,出现“反移情”和对儿童造成“次伤害”的现象。因此,社工应该正确看待活动效果与实习实践本身的意义,应该正确区分通过小组活动帮助儿童成长的社工目标和通过小组活动检验专业知识能力之间的个人与小组的目标,做到真正坚持“儿童为中心”的工作原则。

四、简短结论

特殊儿童的救助与保护是一项复杂的儿童社会福利工程,需要多方参与,需要多种资源,更需要专业人员提供专业服务。高校社会工作学生作为一个数量庞大的专业社会工作者的后备军,在当前社会工作实务发展缓慢和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匮乏的情况下,我们应该看到他们对弥补机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缺乏的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并将他们视为当前规模最大、理念坚定、服务专业的专业社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和优势。党的“十八大”指出我国已经进入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期,人民幸福将是这一时期引领国人奋斗的“中国梦”。儿童福利,特别是特殊儿童的福利状况的改善,将是人民幸福和民生改善的重要体现。随着儿童福利时代的到来,社会工作肩负着独特的使命和角色。加快构建高校社会工作院系与儿童福利机构的资源整合机制和多元合作机制。通过实习基地共建、服务项目运作、科研项目合作等方式,实现政策、资金、人才和技术方面的合作共赢,促进社会工作在儿童福利服务领域的嵌入性、共生性到竞争性、合作性的本土化发展。

收稿日期:2013年6月26日

注释:

①数据来源:儿童权利保护应当得到重视,http://www.youjiao.com/e/20110602/4de722f3148c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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