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回归儒家价值观_儒家论文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回归儒家价值观_儒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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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528(2010)08-0080-05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来的,其基本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四个方面,它们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的有机统一整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对于确立和发扬当代中国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讨论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如混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儒学价值体系的界限,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说成是向儒学价值观回归。本文试对此略作评析。

一、“复古更化”思潮的实质是否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学术界兴起了一股以“儒学热”为中心的“国学热”。这一颇具声势、有着相当影响力的学术思潮,对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弘扬,有其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然而,在众声喧哗中,也有一些带有方向性和原则性的问题。这其中的一个观点,就是认为党中央近年来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方面所取得的一系列创新性成果,都是在向中国的传统文化回归。一位大陆新儒家代表人物发表的下述言论颇具代表性:“历时近百年的全盘西化和掘祖坟运动,在毛泽东时代走向了顶峰。物极必反,邓小平时代开始转向,但另一种全盘西化也乘虚而入。江泽民时代开始了真正的回归。我们从共产党的口号里就可以看出这种变化。毛泽东时代讲的是世界革命、共产主义。邓小平时代比较中性,讲现代化。到了江泽民时代就不一样了,明确提出要建设小康社会。‘小康社会’完全是一个中国本土的政治哲学概念了。准确地说,这是我们儒家的东西。胡锦涛似乎在把民本主义引进中共的政治哲学。所以,从毛泽东到邓小平,再到江泽民和胡锦涛,中共是一代接一代地向传统文化回归。”[1]

这种将中国共产党人理论创新的成果视为向传统文化回归的观点,在学术界还不乏其同调。比如,自从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以来,有些人士就认为,中央提倡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其目的就是要用儒家的和谐文化来取代马克思主义的“斗争哲学”。不但如此,在他们看来,党中央采取的与时俱进、顺应民心、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一系列积极举措,体现的都是古代儒家的“仁政”、“禅让”、“民本主义”等思想。一顶顶“儒化”的帽子,堂而皇之地扣在了中国共产党中央领导人的头上。对于这种思想倾向,方克立教授在《关于和谐文化研究的几点看法》一文中提出了不同看法。他认为,把党的创新理论说成是向传统儒学回归不仅毫无根据,而且是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文化建设理论的严重歪曲。在他看来,这不是一种孤立现象,而是反映了当今中国思想界存在着一种搞历史错位的“复古更化”思潮,是企图改变我国历史前进的社会主义方向,走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的回头路,也是唯心史观的典型表现。他明确指出:“我们党在今天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文化的理论,就核心价值体系而言,与中国传统和谐文化是有本质区别的。区别就在于指导思想不同,社会建设的目标不同,所服务和维护的社会制度不同,包括荣辱观在内的价值观念不同,还有时代精神不同,等等。……决不能在核心价值体系上丢掉自己的根本,不能搞历史的错位。把和谐社会理论说成是向儒家文化回归,实际上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否定。”[2]这一分析是深刻而中肯的。

方教授所指出的在核心价值体系问题上搞历史错位的现象,作为一种社会政治文化思潮,在当前思想界却仍然存在。比如,有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直接概括为所谓“儒家社会主义”,有意混淆科学社会主义与空想农业社会主义乃至“封建的社会主义”的界限。有人这样说:“中国的改革所追求的最终目标,并不是要形成一个像美国那样的资本主义社会,而是要达成一个‘儒家社会主义共和国’。我在不久前曾经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含义实际就是‘儒家社会主义共和国’。因为首先,中华的意思就是中华文明,而中华文明的主干是儒家为主来包容道家、佛教和其他文化因素的;其次,‘人民共和国’的意思表明这共和国不是资本的共和国,而是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者为主体的全体人民的共和国,这是社会主义的共和国,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实质就是‘儒家社会主义共和国’。”[3]大同小异的类似论调还不止一家。理想信念是一个政党治国理政的旗帜,是一个民族奋斗前行的向导。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歧解,只会搞乱人们的思想,模糊甚至丧失科学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

除上述观点外,更有人直接从基本价值观的角度立论,竟然将胡锦涛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说成是“仁”、“义”、“礼”、“智”、“信”的传统儒学价值观的现代翻版,说:“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正是‘仁义礼智信’的现代扩充版吗?其‘服务人民’者,仁也;‘崇尚科学’者,智也;‘热爱祖国、团结互助’者,义也;‘诚实守信’者,信也;‘遵纪守法’者,礼也。其‘辛勤劳动、艰苦奋斗’者,则是中华传统美德之‘君子自强不息’的传承发扬。这正是儒学具有现代价值的生动证明。”[4]这就把以“八荣八耻”为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与“仁”、“义”、“礼”、“智”、“信”等中华传统美德划等号,混为一谈,完全抹煞了它们在时代性和阶级性上的根本区别。这一现象充分说明,从理论上分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儒学价值观的界限,是十分必要的。

二、要害是抹煞两种意识形态的本质区别

作为和谐文化建设之根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党中央在新时期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理论成果。它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同时它也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吸取了有价值的思想资源,表现为民族性与时代性的统一。儒学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其中的思想精华如民本、刚健、自强、革新、崇德、仁义、忠恕、和为贵、和而不同等,确实可以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供可资借鉴的思想内容。国内一些学者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视为向儒学价值观回归,恐怕与只看到二者表面的相同或相似之处有很大关系。然而,表面的相同或相似往往容易遮蔽事物的本质。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儒学价值观这两种思想体系,我们首先还是要把握它们在时代性和阶级性上的本质区别。

其一,在指导思想上的根本对立。一般来说,一种社会价值观的性质和方向是由其指导思想决定的。比如文艺复兴后的欧洲,之所以能形成以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为主要内容的资本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其主要原因就在于,资产阶级在反抗封建势力、打破中世纪宗教神学的桎梏时,已经确立了人道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指导思想。一种价值观之所以不同于另外一种价值观,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两者在指导思想上的不同。我们党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儒学价值观,首先在指导思想上是根本不同的。如所周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其指导思想是作为我们国家立党立国之本的马克思主义。而以“三纲五常”为本质内容的儒学价值观,它的指导思想是以儒教为核心的封建宗教神学,这在任继愈先生论“儒教”的几篇文章中已经讲得十分清楚。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说成是儒学价值观的现代翻版,对于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中国共产党人来说,是绝对不能接受的。前辈学者、革命家李一氓曾经指出:“马克思主义和孔子教义,无论如何是两个对立的体系,而不是可以调和的体系(折衷主义),或者并行不悖的体系(二元论)。我们无法把马克思主义的地位轻易地让给孔子,因为我们的世界观无法接受一个唯心主义的哲学体系。”[5]如果背弃了这种原则性的理论立场,还能说是真正的共产党人吗?

其二,所服务和维护的社会制度有本质不同。按照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阶级性是社会意识形态的本质属性。任何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都是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都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或者说都是为维护现存社会经济政治制度服务的。在此方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儒学价值观之间也存在着本质区别。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本质表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其服务和维护的社会制度当然是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四项基本内容,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思想根基,在任何时候都不可以动摇。而作为中国封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最集中体现的儒学价值观,反映的则是“三纲六纪”等社会伦常要求,维护的是在中国持续了两千多年的包括政权、族权、神权、夫权在内的封建统治秩序。就阶级性来说,儒学价值观维护的是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与维护工农群众和广大人民利益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其三,对未来社会的建设目标不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共产主义(邓小平多次讲,马克思主义的另一个说法就是共产主义),儒学价值观的目标是要通过“小康”最后实现社会的“大同”。二者的不同也是带有根本性的。这是因为:共产主义是建立在唯物史观的理论基础之上,属于无产阶级的思想体系;中国古代的“大同”思想是一种不能实现的空想,属于封建主义思想的范畴。为了引导无产阶级实现共产主义,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了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无产阶级通过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发展生产力,逐步消灭私有制和阶级差别,并由实现社会主义而渐次达到共产主义。作为儒学价值观母体的儒家学说,没有阶级斗争的观念,不敢动摇封建宗法制度,因此,历代儒家代表人物,从孔子到康有为,“没有也不可能找到一条到达大同的道路”。[6](P1471)

其四,基本的价值观念不同。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说,其基本的价值观念主要表现为“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它与儒学价值观相比,首先,体现的时代精神不同。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有着明显的现代性特征。儒学价值观则不然,它体现的恰恰是前现代的时代要求。这是因为,以“内圣”心性之学为哲学基础的正统儒学,其最基本的价值观念是贵义贱利、重道轻器,与之相关的还有存理去欲、好古贱今、重农轻商、重家国轻个体、重义务轻权利、重人治轻法治、重和谐轻竞争、重守成轻进取、重道德轻知识、重理想轻事功、“道不同不相为谋”、“不患寡而患不均”等。这些观念在思想倾向上与以科学、民主为标志的现代文化的价值观念大异其趣,有些甚至可以说是根本对立的。

其次,体现的价值导向不同。社会主义荣辱观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反映了社会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体现出鲜明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价值导向。儒学价值观则不然。以历代儒家学者所标榜的民本思想来说,它虽然对于当代中国的民主建设有借鉴意义,但却与封建王权主义有着不解之缘。正如刘泽华先生所指出的:“许多学者由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推出中国早就有了民主思想、民主主义。但是不要忘记了,中国还有一个词:君本。君本、民本两者是互相定义的。中国最早的民主是‘君为民主’,也就是君王是民众的主人,这与现代的民主概念是不一样的。君为民主,民为邦本。这是一个典型的组合结构。你只抓其中一点是不行的。”[7]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说成是向儒学价值观回归,其错误在于这种观点无视甚至抹煞了上述根本区别,混淆了不同时代、代表不同阶级利益的两种意识形态的界限,这与党中央要求我们划清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同封建主义、资本主义思想文化的界限恰恰是背道而驰的。

三、儒学“普世价值”论不能成立

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向儒学价值观回归,其中的一个重要理论根据,就是所谓儒学“普世价值”论。

在关于“普世价值”的讨论中,一种最有代表性的观点就是:一些学者把西方资产阶级所宣扬的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等观念说成是“普世价值”,要求社会主义中国也接受这种价值观,放弃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改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社会制度,企图把中国的改革开放引导到“回归普世价值”即“回归西方文明”的方向。有些倡导“复兴儒学”的学者,也借助于所谓“普世价值”论来大谈儒学价值观的普世性或普适性。比如有学者认为,儒学价值观所倡导的“仁爱”、“和谐”、“诚信”、“中庸”就是“普世价值”。[8]一些学者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向儒学回归的主张,正是以这种儒学“普世价值”论为理论根据的。

儒学“普世价值”论与民主、自由、平等、人权普世价值论一样,其哲学基础都是抽象的人性论,由人性的共同性推论出价值的普世性;再一个就是形而上学的价值不变论,由人性的永恒性推论出存在着一种永恒不变的价值。普世价值是超历史、超时空的以抽象人性论为依据的一种对价值的虚拟,是在观念中制造抽象共相的理论幻觉,是根本不能兑现的空头约定。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指出的,在任何时代占统治地位的思想都是统治阶级的思想,所谓“普遍性形式”的思想不过是统治阶级自己为自己编造的“共同利益的幻想”而已。“每一个企图代替旧统治阶级地位的新阶级,就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抽象地讲,就是赋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理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9](P54)他们还举例说:“在贵族统治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是忠诚信义等等概念,而在资产阶级统治时期占统治地位的则是自由平等等等概念。”[9](P53)这些都是取得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为了自己的统治利益而宣传的具有“普遍性形式”(即具有“普世价值”)的思想,就其实质来说,都是一种“共同利益的幻想”,因为“普遍的东西一般说来是一种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9](P38)唯心主义的历史家们在考察历史运动时,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思想说成是决定性的东西,因此在他们看来,“占统治地位的将是愈来愈抽象的思想,即愈来愈具有普遍性形式的思想”,[9](P53-54)于是“在每次描述某一历史时代的时候,它都不得不赞同这一时代的幻想”。[9](P44)这是占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进行思想统治的一个必然趋势,我们不能盲目地赞同甚至跟着他们鼓吹这种“共同利益的幻想”。

马克思、恩格斯对统治阶级所宣传的具有“普遍性形式”思想的批判,已经深刻地揭露了“普世价值”论的错误实质。因此,不论是西方资产阶级宣传的民主、自由、平等、人权“普世价值”论,还是儒家宣传的“仁”、“义”、“礼”、“智”、“信”“普世价值”论,在理论上和事实上都是不能成立的。儒家讲的“仁”、“义”、“礼”、“智”、“信”,亦即马克思、恩格斯所指的在贵族统治时期占统治地位的忠诚信义等概念,虽然是以抽象的普遍性形式表现出来的思想,但都有其特定的时代和阶级的内容。赋予它们以超时代、超阶级的“普世价值”,实际上就是用统治阶级编造的“共同利益的幻想”来欺骗人民。

从方法论上来说,这种离开对思想的历史分析和阶级分析的抽象分析方法,与马克思主义所倡导的具体的、历史的分析方法是完全相反的,是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集中体现。然而,这种从“普适性”或“普遍性形式”的角度来研究儒学的路数,在中国现代思想史上却并不罕见。现代新儒家为了论证儒学的合理性和永恒价值,就往往把所谓儒学的“真精神”从儒学母体即制度化的儒学中抽离出来,将其视为“儒学的本质”,并企图在此基础上使儒学获得现代发展,把儒学变成“愈来愈具有普遍性形式的思想”,最后上升到了永恒不变的“常道”即“神圣天道”的高度。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认为社会意识可以脱离社会存在,这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离开中国封建社会以农业为基础的自然经济以及宗法等级制度的现实,是根本无法谈所谓儒学的“基本精神”的,即便是孔子“仁”学中反映的原始人道主义和家庭血缘亲情,也打上了那个时代和阶级的烙印。也就是说,他们所宣传的作为儒家之“常道”的抽象精神实体是根本不存在的。

因此,我们在评析西方鼓吹的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等“普世价值”论的同时,认清儒学“普世价值”论的错误实质是很有必要的,这对于确立正确的文化发展战略也具有重要意义。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文化讨论中,对中国文化的未来发展战略,大体说来有三派观点,即:自由主义的“全盘西化”论、保守主义的“儒学复兴”论和马克思主义的“综合创新”(全称是“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批判继承、综合创新”)论。其中,以张岱年先生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的“综合创新”论是最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发展方针的一种文化理论。

在当今中国学术界,大多数人认同“综合创新”这一正确的文化发展主张,但仍有一部分学者更倾向于现代新儒家“复兴儒学”的主张。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个别大陆学者表示全面认同现代新儒家的观点,极力鼓吹儒学的“常道性”,公开主张要用儒学取代马克思主义作为“国教”即国家意识形态的地位,企图根本改变中国的发展道路。不过,这种观点由于受到了严肃批评,限制了其消极影响的扩大。但是,随着党中央弘扬传统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等系列口号的提出,有些儒学复兴论者纷纷利用中央的方针政策来为自己的观点张目,认为党中央所倡导的和谐文化建设理论就是向传统文化回归,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曲解为“儒家化”,企图达到“儒化中国”、“儒化共产党”的目的。我们注意到,不论是毫不掩饰的、具有很强进攻性的“取代”说,还是偷梁换柱的“儒化”的做法,其针对的目标都是当今中国的主导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因此,如何处理儒学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问题,已成为检验当今中国“国学”和儒学研究领域里意识形态分歧的一块重要的试金石。

总之,就目前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而言,我们固然要从包括儒学在内的传统文化中吸取宝贵的思想资源,使其在经过批判性改造后发挥支援意识的作用。但是,这种古为今用绝不意味着向传统儒家文化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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