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制度主义视角下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视角论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论文,主义论文,制度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代中国新疆境内,存在着同一主权下的两种治权形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前者是一种常规的治理方式,而后者是一种集政府、军队与企业功能于一身的特殊组织。兵团曾经广泛分布于中国众多省份,但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中,各地方兵团农场的生产遭到极大破坏;在艰难的形势下,1973年开始,全国兵团陆续被撤销,最终三大承担巩固国防的生产建设兵团——新疆兵团、黑龙江兵团和内蒙古兵团被撤销。而“文革”结束后,在市场化改革和经济发展为主导的政策方针下,兵团时代在中国几乎终结,转型为国营农场,全国两千多农垦企业不仅确立了生产经营的主要职能,还在结构上更加市场化,成为当时国家农业生产的重要支柱。这种转变毫无疑问是符合中国1978年以来的大趋势的。然而198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恢复再一次延续了中国的兵团体制。尽管在生产经营方面仍被视为全国最大的农垦单位,新疆兵团在制度结构上却与全国其他地方的农垦企业有着质的差别,职能更加全面,地位逐步提升。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这一独特的案例上,前改革时代的兵团体制不仅得到了恢复,还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加强。前任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都曾对新疆兵团作出积极的评价,将其概括为“建设大军”、“中流砥柱”和“铜墙铁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内部运作也相对独立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那么,为什么在新疆会存在这样一种区别于常规治理方式的特殊组织呢?
中外学者都曾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作出深入的研究。李福生和方英楷从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对新疆兵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①。在近期出版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制研究》一书中,作者包雅钧也对兵团的政治功能、经济功能及其体制运作状况进行了描述和阐释②。赵予征回顾了历代在新疆的屯垦历史,并以当事人的身份③描述了生产建设兵团的发展历程,提供了许多宝贵的历史叙述。王瀚林1998年④和2003年⑤的研究则从毛泽东屯垦思想入手来分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屯垦历程。郭刚2002年的研究描述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诞生的历史线索,重点在于强调兵团的维稳职能⑥。此外,还有众多的研究者从兵团经济发展模式出发,试图总结出一条新型的公有经济发展规律。研究者们普遍认为新疆兵团是一个必要的产物,对维护国家稳定、发展地方经济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兵团这种特殊的组织必须发展出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路径。
由于新疆兵团的重要性,西方学者也进行了很多相关研究,但遗憾的是大多具有浓重的意识形态色彩。麦克米兰(McMillen)是第一位全面介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西方学者。他于1981年在其文章中回顾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发展历史,并对其组织结构和功能进行了说明⑦。认为兵团推动了新疆地方经济的发展,为当地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方式,提高了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并且为新疆整合到新中国的进程创造了条件。另外,由于新疆特殊的地缘环境,兵团发挥着“戍边”的作用,主要是针对前苏联。同时,由于新疆是一个少数民族为主体的区域,以汉族为主要构成的兵团也发挥了维持稳定的作用。西莫(Seymour)在麦克米兰之后重新论述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⑧。他大体上延续了前者的论述方式,即按照时间的顺序,展现了形成、发展和文革时期的兵团以及后来兵团的撤销、重建。并专门论述了兵团与军队、经济之间的关系,以及兵团的监狱系统。认为兵团是中国政府在新疆的殖民工具。克里夫(Cliff)认为当代兵团较成立之初有了很大的变化⑨。他认为毛泽东时代的兵团延续了历史上中国的屯田制度,具有“军事—农业殖民”(military-agricultural colonies)性质。但在1998年后,随着西部开发政策、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政府把注意力转向内部经济建设,兵团的军事职能缩减。为了更好地使新疆融入中国当前的发展,并增加政权的合法性,中央政府更加强调兵团的经济职能,因为经济手段比武力方式更加合法。
综合现有的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文献研究,会发现中西方学者对兵团的分析存在着基本出发点的不同:中国学者的重点集中在兵团的作用和功能上,而缺乏制度层面的分析;而大多西方学者则把兵团单纯看作统治工具,忽略其功能的动态性和嵌入性。因而对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这一典型制度的学理分析尚存在一定的空白。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众多重要的历史资料,运用历史制度主义的研究范式来讨论新疆兵团。分析的时间跨度为1949年至1981年,在这段时间兵团经历了建立、运行、撤销以及恢复,完整呈现了一项制度由开始、演变、到路径的中断和恢复的过程,是历史制度主义的一个较好的分析样本。本文试图回答两个问题:第一,兵团作为一种制度为什么会建立;第二,兵团制度是如何演变的,其背后的逻辑是怎样的。
延续与变迁——历史制度主义的理论关注
制度主义范式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霍尔(Hall)和泰勒(Taylor)把新制度主义分为三个视角:历史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以及社会历史主义。根据他们的观点,历史制度主义有四个特点:第一,历史制度主义视角倾向将制度与个体行为的关系给予宽泛的定义;第二,强调在制度运行与发展中权力的不对称性;第三,强调制度发展的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y)和非预见性后果(unintended consequences)。第四,历史制度主义将制度分析与其它因素相整合,比如观念通过制度对政治结果的影响。⑩
迄今为止,历史制度主义作为一种范式,已被运用到众多主流的政治学研究领域,如革命、国家建构、民主化以及福利国家等,是解释制度的延续和变迁的重要分析工具。首先,为什么一项制度会有极强的生命力得以持续下去?历史制度主义给予的答案是路径依赖。路径依赖,指的是特定制度在某一政治系统里中自我加强或是产生正向回应(positive feedback)的动态过程。(11)一个特定的关键时刻(critical juncture)激发制度内部的回应机制,这一回应机制加强了制度向特定路径发展。皮尔森(Pierson)系统地讨论了路径依赖对政治学的意义。他认为,效益递增(increasing return)是整个过程的核心所在(12)。皮尔森在后续的研究中,进一步强调了时机和顺序的重要性(timing and sequence)(13),指出一旦一个事件在特定的时机发生,它带来的后果很可能就是排除了其他政治结果发生的可能性。(14)
关于制度的变迁,历史制度主义学者认为变化是一个缓慢过程,这一点和理性选择学派的观点有较大出入。另外历史制度主义强调非预见性后果在制度变化中的重要角色。制度建立之处,设计者的政治选择会对后来的政治结果产生深远影响,但有些影响是当初难以预见的。既然政治结果不是一个精心设计的产物,那么政治制度也就不会是一个有效的均衡(efficient equilibrium)。制度内的权力分布是不平衡的,而这些不平衡之所以可以持续下去,是因为“效益递增”带来的制度自我加强(self—reinforcing)。如同斯考切波(Skocpol)笔下“革命”的发生一样,路径的转变或是中断往往是由外部的震荡(external shock)引起的。(15)
但也有很多学者们开始重新审视制度内部的运作过程,希望可以找到关于制度变迁的更加坚实的解释。西伦(Thelen)在早些时候就提出,必须去发现和分析制度再生的机制(mechanism of reproduction)。(16)但直到2005年,斯特雷克(Streeck)和西伦(Thelen)的《超越延续:发达政治经济体的制度变迁》的出版,历史制度主义在解释制度变迁方面才有了长足的进展。他们认为制度的变化是逐渐展现的,所以去分析这些不同过程的展开方式十分必要。相较于之前的历史制度主义,斯特雷克和西伦关于制度变迁的解释着重强调了行为体(agency)的作用——而此前的学者在强调结构、历史以及时机的重要性时,常常轻视或忽略行为体的作用。(17)但是,正如伊莫加特(Immergut)和安德森(Anderson)所评价的,“他们在对制度变迁的分类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但更多的是告诉我们,如何对结果进行分类和如何理解其中的逻辑,却没能解释路径中断(path breaking)引发的制度变迁。”(18)西伦(Thelen)和马奥尼(Mahoney)2010年的研究进一步完善了对制度变迁的分析。他们认为制度是在不同利益个体或群体间的争斗中形成的,而制度形成后的发展方向却与胜利一方的最初意愿不尽相同。他们总结了制度变迁的多种产生方式,在他们的分析框架中,行为体的能动性被明显地加强了。
因而,将行为体纳入制度变迁的分析框架中,可以更好地理解制度与行为体的互动。皮尔森认为政治家在制定政策时,会有一个学习的过程。在此过程中,重要的政治行为体会参考以往的政策经验——以往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都会成为设立新的议事日程和解决问题时的重要依据。(19)利伯曼(Lieberman)则强调行为体的理念对制度的变迁会产生重要影响。制度为具有目的性的政治行为体提供了战略机会,使他们可以获得利益,也让他们有能力塑造政治机会以调动社会利益。反过来,政治理念和文化传统也限制了行为体理性战略决策的可选范围,从而影响政策发展的方向——这些政治理念和文化传统都是制度化的、被人们认为可接受的政治和社会安排。(20)西林(Searing)试图通过考察政治家的角色来展现“动机理论”(motivational theory)是如何审视目标与动机对行为产生的影响。西林从动机核心(motivational core)和从属组件(secondary component)两方面来分析政治家的行为。“政治家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评估,同时调整自身的偏好以及与偏好相关联的态度和行为。政治家所作出的这些调整在很大程度上被制度结构所限制。……总而言之,政治家的角色是动态的,并且同时也是目标、态度和行为的适应性模式。”(21)正如马奇和奥尔森所言,当我们适时地将行为体的作用展现出后,就会发现一个关于制度变迁的动态过程。(22)
总体而言,制度的持续和变迁是新制度主义学者在理论和经验层面上需要解释的重点。历史制度主义学派运用“收益递增”、“制度再生”以及“路径依赖”等概念很好地解释了制度的延续;但在分析制度变迁方面,由于变迁是通过行为体发生,只重视结构、忽略行为体的研究范式就很难有所建树。想要更好地理解制度的延续和变迁,就需要平衡嵌入在结构中的制度和行为体之间的关系,准确地勾勒出二者之间的互动。
当我们把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框架应用于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研究时,就会发现这一组织形式延续了中国历代在新疆进行屯垦戍边的传统。决策者在制定新政策时,会效仿历史上的成功经验。同时,在新政权建立伊始,具有多年战争经历的中共领导人倾向于使用一支纪律严明的部队来完成巩固政权、发展生产的任务。所以,在内外部压力结构下,促成了中国领导人在新疆成立生产建设兵团的举措。一般认为,制度一旦建立,便会产生自己特有的制度惯性,除非发生激烈的外部震荡,制度很难会改变路径。同时,制度的发展也会随着它所存在的政治结构的变化而变化。例如,中苏关系的恶化直接导致了兵团的扩充;而“文化大革命”的开始又改变了兵团内部的评价体系。同时,正如上文提到的,我们不能忽视对制度运行产生影响力的行为体。在特定的历史时机,领导人对制度的发展方向往往是决定性的。领导人的偏好理念并非凭空产生,而是由他们的政治背景和领导地位的变化而决定的,在下文对兵团的建立、撤销以及恢复的分析中,都可以看到作为国家领导人的关键行为体所产生的作用。
新疆兵团的建立和运行
(一)兵团的建立
1949年解放军进入新疆,标志着战后新中国政府直接地控制了这片区域,行使了对新疆的主权。但是,内外部的敌对力量并没有完全消亡;为了更好地维护在新疆的主权,中国领导人做出了成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决定。在观察兵团成立的过程时,我们会发现这一决定不仅仅是时局的需要,也是一种历史的延续。而刚刚经历过战争洗礼的中国领导人战略性地转换了入疆部队的职能,使之成为兼具维护政权稳定和促进生产职能的纪律性组织,将“屯垦戍边”这一历史传统转换成现代国家进行国家建构的有效方式。新疆兵团的建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部队留守、从事生产,为此后兵团的成立奠定了基础。第二个阶段就是兵团正式成立和投入运行时期。
解放军进疆后,面临各种对新生政权的挑战。在平叛方面,自1949年9月陶峙岳宣布起义到1950年3月,解放军先后平息了原国民党部队发动的8次兵变,以及1950年被蒋介石任命为“新疆反共总司令”的乌斯满组织的大规模叛乱。(23)针对乌斯满叛乱,新疆军区成立了“剿匪指挥部”,主要以六军的十六师为主力进行剿匪。很快,1951年3月,乌斯满在甘肃被活捉,后被执行枪决。(24)此后,解放军又平定了原国民党沙湾县县长哈力伯克、乌斯满的长子谢尔德曼、贾尼木汗、乌拉孜拜、尧乐博斯等领导的多起叛乱;先后收缴了哈密、鄯善、轮台等多处叛军军械。(25)在肃特方面,1949年末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发出关于肃清特务的指示,并在迪化(今乌鲁木齐)等几个城市开展了肃特工作,一方面号召特务分子自首登记,另一方面动员群众检举揭发。在整编起义部队方面,新疆军区实行群众运动的策略,对起义部队进行改造。动员劳工出身的士兵,进行诉苦运动;清洗反动军官,破坏国民党的军队制度和思想控制;争取支持新中国和中共政权的爱国将领和军官;在起义部队中建立起共产党的领导和政治工作制度,开展劳工生产等立功运动。(26)
在基本稳定了新疆的局势后,中共的决策者面临着决断大量部队应该何去何从的问题。
第一,新疆特殊的地缘和政治战略意义,决定了与其他地区相比,这里需要长期的军队部署,国家安全是部队留守新疆的重要考虑。在对六军党代表的讲话中,王震多次强调了军队驻守新疆的必要性,提出了新疆军队要转变为“劳动军状态”的长期方针:“我们必须认识到:……总任务仍是保卫国防,巩固治安,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援助各兄弟民族建立自治机关……为了保卫伟大祖国的安全,维持国内治安,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准备对付帝国主义的侵略,必须在新疆驻扎重兵,同时运用这支军队进行生产建设。因此,将新疆军队转为劳动军状态,这是完全必须的。……我再三再四的重复说明,外国帝国主义来自任何方面的侵略危险和国内外反动阶级不甘心其阶级的死亡而企图颠覆人民民主政权,企图叛乱的危险是在长时期内存在着的,因此,驻防祖国西陲的军队确保安全,除以精锐一部担负警卫职责,专心致志的严守着军事警备岗位外,其余带着枪炮的军队,为了防范可能发生的危险不能解散,不能他调,并用以转为劳动军状态参加国家的生产建设。应使全体指战员明了自己是武装保卫者与劳动生产建设者的双重历史任务的意义。”(27)
第二,新疆复杂的民族宗教社会状态,也决定了保持军队能力是维护内部稳定的需要。其中最直接的不安定因素就是“三区革命”的民族军,这支军队反对国民党的统治在先,并且也受到了苏联的支持,因而虽然接受了共产党整编,但并未放弃建立独立政权的努力。1951年2月,新疆伊犁秘密召开了“五十一个知识分子座谈会”,讨论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联邦的形式,建立维吾尔斯坦共和国的问题。重要议题之一就是解放军应该回到关内,将战后新疆交给民族军负责。这样的举动引起了中共新疆分局的强烈不满,1951年4月,新疆分局召开扩大会议,讨论和批判“五十一人座谈会”。作为第一书记的王震,否定了联邦制在中国的适用性,将这次座谈会定性为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的极端错误行为,并且严厉的斥责了参加“五十一人会议”的民族军领导。(28)民族军上层显然低估了新政权维持统一的决心,这些不安定的行为,更加警醒了中共和军队上层,使其认识到维持在疆解放军力量的必要性。
那么,如果军队要长期驻扎,部队的衣食住行等实际问题该如何解决?国家刚刚经历完内战,百废待兴,而新疆又缺乏基本的财富和经济的积累,根本无法供给大规模的部队。1949年,全疆粮食总产量为8.48亿公斤,人均占有195.7公斤,仅在粮食供应上就不足以维持额外多出来的20万大军。(29)再加上商家趁势抬高粮价,中央维持在疆的军费开支额外庞大。面对这样的情况,中共领导人基本达成了驻守新疆部队从事生产的共识。周恩来说:“人民解放军要驻守边疆,保卫边疆,长期靠别人吃饭,自己不生产是不行的。”(30)1949年12月5日毛泽东在《关于1950年军队参加生产建设工作的指示》中指出,“人民解放军参加生产不是临时的,应当从长期建设的观点出发,而其重点则在于以劳动增加国家财富。”在当月农业部召开的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他又指出:“我们必须把中国人民解放军看作国家生产建设的一个伟大力量,积极的帮助他们进行生产。”(31)朱德在1949年10月给王震的信中也提到:“新疆地广人稀,不能供应此大军,解放军、起义军、民族军,将来在短期内还有民兵自卫队等等,如不提倡生产,将不能生存,更不能维持秩序,这是很明显的事。实望你带头努力为之,起模范作用。”他认为新疆的自然条件优厚,又有苏联毗邻支持,不仅希望军队自给自足,还认为可以达到互惠交换的前景。(32)
作为政策的积极执行者,曾经创造了“南泥湾”的佳话的王震有着领导部队从事生产的丰富经验。从他的讲话中,可以看出他领导部队驻守新疆,维护新政权的决心。王震在1950年1月的新疆省财政经济委员会上的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已经取得了全国的胜利,基本上结束战争,因此就必须以勇敢而勤劳的精神,来医治战争创伤,恢复生产,发展生产,积极为祖国的繁荣与改善人民的生活而参加劳动生产建设工作……新疆军队参加生产建设不是临时克服困难,而应该是从长期生产建设的观点出发。”(33)
在军队驻守新疆的具体安排上,历史经验给了决策者重要的参考。如图1所示,中国长期有着在西域屯垦戍边的经验,特别是清朝,屯垦多达40次。历史经验是政治决策人面临不确定性时的参照系,由于决策者们需要从经验中寻找答案,过往的历史也就成为未来发展的指导。在建国初期,中共领导人对于兵团的建立就参考了历史上的屯垦经验。
图1 历代西域屯垦次数
来源:作者绘制。根据《历代屯垦研究》(下册),正中书局,1947年,第384-385页。对照合计次数,唐朝天山南路某地方中缺失了一次记录;元朝孚远的两次屯垦未被计入合计数中。
1952年开始,新疆军区开始分工为国防部队和生产部队,国防部队不再承担生产任务,其余的部分转化为生产部队,生产部队成为兵团的前身。2月2日,毛泽东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的身份发布解放军整编命令:“我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XX军XX师转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经济建设师的改编计划,将光荣的祖国经济建设任务赋予你们。你们过去曾是久经锻炼的有高度组织性、纪律性的战斗队,我相信你们将在生产建设的战线上,成为有熟练技术的建设突击队。”(34)1953年6月,新疆军区根据中央军委和西北军区命令正式实行整编工作。形成了具有10个农业建设师、1个建筑工程师、1个运输处、4个建筑工程团、1个汽车团、2个独立汽车营的生产部队。尽管在职能上主要从事生产,但这一部分的部队,仍然保留着基本的军事化结构和管理模式,其军政工作和后勤供应,分别由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负责,生产任务则由军区生产管理部管理。(35)
在1953年新疆军区整编划分国防部队和生产部队的基础上,1954年7月15日,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和新疆军区发电报给西北军区、中共中央西北局和中央军委总参谋部,正式提出组建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及其领导机构、名称的请示。8月6日,经毛泽东亲自决定,中央军委总参谋部复电:“同意成立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决定以新疆军区生产管理部与二十二兵团合并,组成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撤销新疆军区生产管理部及二十二兵团两机构。”(36)兵团成立后,“废除供给制,实行企业财务,生产计划纳入国家经济计划;兵、师两级为行政事业单位,团场为企业单位,兵团对师实行收入抵拨,差额上缴,亏损弥补。管理上受新疆军区和中共新疆分局领导,有军籍的士兵全部退伍(共计约10万人)。”(37)自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为了一支不穿军装的纪律性生产组织。
总体来说,兵团的建立可以归结为五点原因:首先是军事安全的需要,中共的决策者深刻地认识到,外部敌对势力会长期存在,没有一支强大的力量作为后备军,新疆的局势很有可能会失去控制;第二,新疆内部有着复杂的民族、宗教问题,半军事化群体的大量存在可以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第三,国家的经济状况没有能力负担一支数量庞大的正规军,所以必须要让士兵参加生产,自给自足,但同时要保持军人特有的组织性和纪律性;第四,兵团作为一种高度集中的生产性组织,可以在短时间内有计划高效率地生产出国家所需要的物资,是新疆经济生产的重要组成。第五,国家领导人作为政治决策者学习了以往的成功经验,并且达成了共识。
(二)兵团的运行
制度一旦建立,就会按照自身特有的规律运行。皮尔森认为,政治制度更容易产生这种“效益递增”的过程。因为,首先,群体活动是政治的本质,个人的政治决定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他人政治选择的预期。其次,政治相对于经济来说,决策空间较为狭窄,在一个特定辖区内的所有人都必须适应已有的政治规则;政治制度容易倾向“效益递增”,一旦确立,政治制度进入路径依赖。第三,经济领域依赖价格和利润等线型指标判断制度效果,但政治领域的价值体系呈现多样性,效果难以判别,制度现状也就难以得到改变。(38)生产建设兵团在成立的最初十年,基本按照制度设计的初衷进行活动——成为建设边疆的生力军。但是,这种体制受着国际、国内政治结构的双重制约。制度在受到结构变动所带来的影响时,就会产生“回应”,因而在兵团的运行过程中,随着国内外局势的变化也产生了这样的“回应”。
1.兵团制度的发展和延续
成立后的兵团集合了生产、行政和军事三大职能。兵团纵向结构分为兵团、师和团场三级。基层团场定性为企业单位,根据国家经济计划进行生产,实行企业财务制度,替代了过去针对军队的供给制。与其他的农垦单位一样,兵团团场经济集中度高,进行着农牧业、工业、商业等生产和经营活动,为国家提供物资。1956年农垦部称为新疆兵团的主管业务单位,而兵团也成为中央直属的特大垦区之首,实行人权、财权、物权、生产计划权由国家计划确定的“四权”统一的制度安排。根据统计,1953年到1966间,新疆兵团在上缴税金以外,还产生了大量的利润盈余,(39)成为兵团运营和扩大再生产的主要财源。
在行政方面,兵团作为一种特殊的政治单位,拥有特定的辖区,管理辖区内各项公共事业,而且具备了相对完整的政府职能,包括政党组织,公检司法部门,以及科教文卫等事业部门。兵团的党政关系在正式制度上接受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政府的领导,但对于其辖区内的人口和各项事务的治权则是相对独立的。
兵团军事特性也体现在其制度安排上:自成立伊始,兵团就保持着军队“兵—师—团—营—连”的组织形式和政治工作制度;(40)同时与其他农垦单位不同的是,兵团的军事职能长期独立存在生产组织以外。但在兵团早期的发展中,军事职能主要体现在预防突发事件和以纪律性的组织方式促进生产效率上,张仲瀚指出,之所以保留人民解放军的光荣称号和组织形式,是“为了在生产建设战线上充分继承和发扬人民解放军的组织性、纪律性和优良的战斗传统,作为一种首创和实验,是多快好省地获得经济成就的重要因素。”(4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成立的近十年间,一直以生产职能为重点,行政治理和军事职能为辅,制度内部结构互相加强,成为新疆经济恢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
图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历年生产总值
来源:作者绘制,根据《新中国六十年统计资料汇编》,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年。单位:百万元、%。
2.兵团的扩充和调整
由于其生产、行政和军事职能的匹配和相互加强,在新中国经济发展初期,新疆兵团显示了其发展优势,因而这一制度在原有轨迹上不断自我强化。兵团成为接受内地支边青年、复员军人等移民人口的重要途径,规模迅速扩大(见图3)。
图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历年人口
来源:作者绘制,根据《新中国六十年统计资料汇编》,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年。单位:万人,%。
同时,在进入20世纪60年代后,兵团的重要性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更加凸显,扩充和职能的调整成为必然。由于中苏关系紧张带来的威胁,在初期处于休眠状态的军事职能在这一时期成为兵团发展的主要着眼点,而兵团人数的急剧增加也成为对威胁的应对。“伊塔事件”是中苏矛盾恶化的标志:根据《新疆兵团屯垦戍边史》记载,1962年4月到5月,苏联通过驻新疆领事馆,策动、诱骗塔城、裕民、霍城和伊宁等9县1市共计6万多边民逃往苏联境内,并在伊宁制造了暴乱事件。(42)“伊塔事件”警醒了当时的决策者,从而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这个时期发挥了对内维稳、对外防御的军事保障功能:
首先是“拦”,阻止边民进一步外逃。“伊塔事件”使边境地区进入混乱状态,当时自治区党委、伊犁军区和塔城军区都积极进行劝阻,但当时国防军的规模难以产生效果,既不足以阻挡边民外逃,也不可能和苏联抗衡。(43)4月26日,兵团在奎屯农七师师部召开“北疆农业师紧急会议”,要求各师立即组建值班部,开赴前线,制止边民外逃,应对突发事变;5月5日即组建6个独立营,21个值班民兵连,在中苏边境建立边防哨卡、检查哨和巡逻点共82个。
其次是“平”,兵团在阻止边民外逃的同时还起到了平息突发事件的作用。1962年5月29日,伊宁发生暴乱事件,仍试图出境的边民在苏联领事和特务的煽动下,进行了针对共产党政权和汉族人的暴动。附近的兵团农四师在收到伊犁党委的求援后,立即出动民兵到现场维持秩序,但这场暴动的规模和强度都超过了预期,最终演变为武装平暴,双方都有死伤。直到5月30日,解放军驻惠远的国防部队才赶到,接换了农四师。(44)由于散布于新疆境内的特点,兵团在应对突发事件方面更容易做出迅速反应。
最后是“防”。边民外逃导致基层组织和生产的瘫痪,这种无政府状态使得事件更加难以控制。(45)为恢复生产秩序,5月11日,兵团党委根据中共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指示,从农四、五、六、七、八、十师和兵团直属单位,共抽调干部810名,工人16750人,到边境地区实行代耕、代牧、代管,成立“三代”工作队。(46)5月14日,中共中央下达《关于处理新疆外逃和外逃回来人员的指示》和《关于对苏侨协会和苏联领事馆采取的方针和做法的指示》,进一步要求对边民外逃区域的农牧业生产和基层工作实行“三代”,并要求兵团在中苏边境建立国营农、牧、林场带。“三代”的要求是暂时性的,当年8月,“三代”工作队就将相关区域的生产和管理交还给地方政府。但在中苏边境建立国营的农、牧、林带,作为国防屏障,成为了长期指示。局势稳定后,自治区按照兵团提出的《关于建设边境农场的报告》开始正式划拨土地,规定建场原则。至1988年,兵团沿中苏2019公里的国境线,共建成边境农场58个,形成一条纵深10到30公里的边境农场带。(47)
新疆兵团在这一时期,军事功能得到加强,基本架构也发生了转变,具体而言,就是产生了侧重经济职能的中心团场和侧重防卫职能的边疆团场的分化,在当前170多个团场中,边境团场占到了1/3还多。(48)在这一阶段,兵团制度的内部自我强化和外部的威胁共同提升了这一组织在新疆政治系统中的重要性,而来自外部的震荡,成为兵团发展路径转变的主因。
兵团的撤销与恢复
然而很快,到60年代后期,兵团体制自我加强的内部结构就开始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影响,逐渐偏离了原有发展路径。1967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大革命的规定》,规定新疆兵团在新疆军区领导下实行军事管制,由文革领导小组替代原有的党政机构;同年底兵团彻底划归新疆军区领导。(49)对于兵团经济和财政更为直接的冲击是一贯以来的经济管理模式受到严重批判,生产、行政和军事功能相互促进的均衡被逐步被打破。兵团系统内部自给自足的状态无法维持,就必须依靠来自外部的财政补贴,而在当时全国经济萧条的背景下,这种外部财力的支持是不足的,兵团自1967年起连续发生财政赤字,不仅无法进行投资再生产,连基本的运行都难以维持(见表1)。
这一赤字现象经过一定时期的积累,新疆兵团不仅自身无法为继,也成为中央政府难以承担的包袱。历史制度主义指出当变化本身递增(incremental)到一定程度,并达到量变引起质变的门槛时,具有稳定性的制度也会发生变化。(50)作为兵团废存的主要决策者,中央政府从1972年起开始进行对兵团进行评估,并考虑具体的措施。1972年7月,财政部行政事业财务司调查组对新疆、黑龙江、内蒙古兵团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调查,主要指出了“文革”中兵团存在的问题,包括与地方争利、生产积极性低、农业生产受到忽视、依靠上级补贴心态、资金管理混乱等。(51)1975年1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新疆军区党委联合给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提交了《关于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改变生产建设兵团体制的报告》,指出目前兵团存在的问题和体制有很大关系。(52)这两份报告的提出,说明中央和地方决策者对于兵团的保留都有了很大的疑问。除了制度内部问题的积累和决策者达成共识以外,主要行为人的偏好也起到了重要作用。1975年邓小平开始主持对全国经济的整顿工作,纠正文革中的错误。恢复和发展经济是当时邓小平的主要偏好和任务,因而尽管新疆兵团在中国政治体系中具有较高的地位并涉及大规模的调整,剥离这一经济低效的负担仍然是当务之急。197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出中发【11】号文件,同意撤销新疆兵团,并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垦总局,主管全疆国营农牧场的业务工作。原有的农业团场全部转变为国营农场,管理权纳入地方政府系统,党、政、财务归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领导,新疆农垦总局负责业务。
但原有独立的兵团体制撤销并入地方党政系统后,新的制度产生了更多问题。权责界定不清,新成立的农垦局系统缺乏实权,团场多头管理的状况并未得到改善。如图4所示,制度惯性带来了很大的转轨成本。1974年到1977年成为新疆兵团历史上亏损最为严重的时期。
图4 兵团各时期盈亏情况
来源:作者绘制,根据《新疆通志——生产建设兵团志》,新疆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578页。单位:万元。
时任副总理、兵团奠基人的王震对于兵团的撤销和进一步被削弱十分不满。1975年他曾经表示,生产建设兵团是国家农垦生产的强大力量和戍边卫国的强大后备,撤销和下放的决定是错误的。在1977年12月12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国营农场工作会议上,王震强调要制止和挽回大规模的国营农场下放,要求稳定农场管理体制:确定由省、地级管理的农场一律不得再下放;已下放的要按中央规定收回来。(53)在这次会议的建议下,1978年2月,国务院以国发【20】号文件发出通知,成立国家农垦总局,决定黑龙江、新疆、广东、云南4个垦区,实行国家农垦总局和省、自治区双重领导、以省、区为主;而新疆农垦系统的基本建设投资以及国家统配、部管的物资,要列入国家计划,由国务院主管部门直接供应。(54)1978年10月,财政部、国家农垦总局颁发了《国营农场财务管理试行办法》,成为国营农场财务管理的第一个章程性文件,强调国营农场要严格进行经济核算,明确了各项资金的来源。(55)以上措施为以后的生产恢复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条件。
1978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会议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等文件发到各省、市、自治区讨论和试行。兵团也按照这一决定,进行内部改革。然而国营农场改革方案的不断出台,也并未能解决管理和经营上存在的问题:1979年7月25日,农垦部发出【79】农垦办字第94号文件,报告了国营农场的现状,总结了“五低”的问题:即劳动生产率低,生产水平低,技术水准低,管理水平低,职工待遇低。(56)1980年1月,农垦部向国务院财委经济体制改革小组、国家农委体制改革小组提出国营农场经济管理体制的意见,所涉及的问题依然是国营农场的领导和内部管理,指出(国营农场)“多头领导,权责不明确”的症结。(57)1981年3月,全国农垦厅、局长会议再次向国务院汇报国营农场在地方的限制下,普遍所面临的经营问题、职工待遇问题以及领导方式问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央开始考虑进一步从制度上理清国有农场和地方的关系,由于新疆的特殊战略意义,1981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做出恢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决定,指出:“生产建设兵团屯垦戍边,发展农垦事业,对于发展自治区各民族经济、文化建设,防御霸权主义侵略,保卫祖国边疆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兵团要实行企业管理,积极推行经济责任制,整顿和发展各项生产事业,办好社会主义大农业……同时要加强民兵武装值班连队的军事建设,搞好边防。”(58)
尽管国营农场在改革之初遭遇到普遍的经营困境,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作为唯一得以恢复原体制的案例,显然并不符合1978年以来中国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中央决策层是将新疆兵团纳入到维护国家安全、促进边疆地区的经济发展的战略格局中考虑的。可以从中国国内政治、周边环境、领导人身份的变化以及相关事件发生的时机四个方面进行阐释。
首先是新疆内部不稳定因素的滋长。1980年开始,各种冲突开始增加,不稳定的趋势有所显露。新疆在80年代初发生了一系列的民族暴力事件。(59)为了控制新疆动荡的局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派熟悉新疆工作尤其是具有平乱经验的时任政治局委员、军委常委的王震照管新疆的工作。
同时,中国的周边环境也起了很大变化。1979年年末,苏联入侵阿富汗,实行全面军事占领,并扶植人民民主党组成傀儡政权。对中国而言,这一事件带来两个后果:一是邻国阿富汗被侵略,加上之前苏联在中苏边境、中蒙边境和中越边境的军事活动,对中国构成了西、北、南三面包围之势,严重威胁到中国的国家安全;(60)二是苏联的入侵激起了广大穆斯林的反抗,很多穆斯林前往阿富汗来参加反抗侵略的“圣战”,极容易被分裂势力所利用,对中国的主权造成挑战。
第三,是领导人地位和关系的变化。“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邓小平再次复出,王震是他坚定的支持者。两位领导人各自的身份和领导岗位,在1976年到1981年间都发生了重要变化。在中国的中央集权体制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存留与否的决定权实际上一直在中央,而邓小平则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1977年,邓小平在中共十一大上成为中共中央委员会副主席、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在1981年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当选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而王震,则在1978年先后成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常委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两位领导人同时进入了国家的决策层。地位的变化给邓小平和王震给了更多的决策权,并且也影响他们在制定政策上的偏好,尤其是邓小平。他在1975年兵团被撤销时,担任国务院副总理,主要任务是恢复国民经济。当时的兵团已经连续亏损十年,成为了国家的一个负担。作为当时主管经济的邓小平,撤销兵团是一个符合实际情况和其职责的理性选择,同时当时兵团也缺乏一个有力的支持者在决策层。到1981年邓小平的领导职务发生变化,成为了中共和国家事实上的领导核心时,他所考虑的就远远超过了经济发展,新疆对于国家安全的重要性远胜过于农场高效生产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站在一个新的战略高度来审视国家的发展,恢复兵团建制就成为邓小平的优胜选择。而王震出身军旅,在1949年率解放军进疆后,使用武力经过两年的时间肃清了在境内的各种敌对势力,甚至因为在此期间的“冒进”错误,受到中央批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又是由王震的部队改编而成的准军事化组织,在1954年到1975年的发展过程中,不仅为新疆的经济做出突出的贡献,还是维持新疆稳定的重要组织。即使是“文革”中遭遇亏损,在王震看来也并非是兵团本身的问题,而是错误的政治决策所造成的。因而王震一直主张并积极推动兵团的恢复,作为邓小平的政治盟友,他起到了关键作用。
最后,突发事件的时机也成为兵团恢复的助力。中央在考虑兵团恢复期间,进行了对新疆的多次考察,而在此考察期内暴乱频繁发生,促使中央更加重视新疆的安全局势和兵团存在的必要性。在王震于1981年5月在新疆视察期间,南疆发生了屠杀异教徒和以夺取政权为目的的“伽师反革命武装暴乱”,王震以中央政治局委员、军委常委的身份,调遣乌鲁木齐军区、各地政府、公安和武警进行平乱。(61)这次事件对王震的触动很大。王震是军人出身,又是开国元勋,向来将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放在一个很高的位置,并对安全威胁更加敏感,从他的经验出发,针对连续发生的反叛和暴力事件,必须使用武力才能解决。根据赵予征回忆,王震在处理“伽师事件”后说:“对这类暴乱事件,要搞什么‘伊斯兰共和国’呀,‘东土耳其斯坦共和国’呀,就是要坚决镇压。决心要打,行动要快,打他个措手不及。磨磨蹭蹭,怕这怕那,是要误大事的。”(62)因而中央政府考察期内发生的暴乱事件,直接成为兵团存在必要性的证据。
综上所述,在恢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过程中,决策层延续了对兵团功能的认识:对外防范侵略、对内维护稳定的军事功能和促进新疆经济发展的经济功能。恢复兵团的决定不是一种巧合,而是多种因素共同组合促成的:一是新疆当时面临的内外部威胁;二是国内政治结构的变化给予关键行为体新的偏好结构和更大的能动空间;三是关键的时机与主要行为体的结合,改变了路径的方向。
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近六十年的发展演变中,内外部的政治结构、领导人的个人偏好影响着兵团的发展,这些因素动态地促进了兵团制度的建立、发展和变迁。1949年,解放军进入新疆,中央政府确立对新疆的主权。但是,新确立的主权面临着众多不安定因素,为了维护主权,对新疆进行有效的管制,毛泽东等国家领导人沿袭了中国历史上屯垦戍边的经验于1954年做出成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决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兼有军事和生产职能,在自给自足的同时还成为国家开发新疆的重要力量。兵团的生产职能是其成立之初的主线,并与行政和军事职能共同构成了兵团的制度架构,相互加强;20世纪60年代,外部威胁增强使兵团的军事职能又彰显出来,兵团制度发生了功能上的调整。但这些不同功能的此消彼长都处于一个相对平衡的状态,兵团制度得以延续和发展。
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国内政治因素再次影响到兵团。这一时期中国政治议程的重点既不是发展经济,也不是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而是转向了阶级斗争。对兵团和兵团内部的评价体系也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兵团的生产职能受到破坏,随之而来的是行政职能和军事职能难以为继。在内部功能不平衡的状况下,兵团的继续维持就需要外部资源的不断输入,因而对于同样遭遇资源限制的中央政府,兵团不再是建立之初所设计的自给自足的准军事化生产机构,而成为了庞大的负担。兵团制度缺乏自我维系的动力;1975年邓小平主管经济工作后,恢复经济成为全国性首要任务,内外部安全威胁有所缓和,所以中央政府决定撤销兵团,将其纳入地方党政体系的管理中,减轻中央财政的负担。
兵团撤销、转轨为国营农场的过程中,出现大量问题,包括管理权过于分散、职工生产积极性低下、建设投入不足、生产能力滞后等,这些都是转轨过程中难以避免的制度成本,国营农场的问题是全国普遍性的。但对于新疆而言,此时的国内外政治局势又有了新的变化。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邓小平与王震的领导地位发生了变化。邓小平成为国家的实际最高决策者,使他从国家战略的角度来考虑对新疆的管制;王震也进入决策层,使他有机会将恢复生产建设兵团提上议事日程。另外,20世纪80年代初,新疆连续发生多起民族暴力事件,威胁国家主权的因素再次显现。在这样的背景下,由王震提议、邓小平批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为唯一被恢复的兵团组织,并在此后的发展过程中进一步得到强化。恢复后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制度进一步调整,进入了稳定期,一方面,其生产经营职能逐渐纳入了市场化的轨道;而另一方面其行政管辖地位也在新疆的地理范围内得以明确,1990年新疆兵团成为计划单列的副省级单位,不仅管理农牧团场的职工,还负责辖区内非职工人口的行政、司法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同时,兵团的军事职能也成为稳定的制度安排。
从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来观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发展历程,可以更加清晰地认识一项制度是如何确立并随着时空的变化而发生转变的。制度的确立是现实的需要和决策者经验的综合产物。它一旦确立,就会按照自身的规律进行运转。但它的前进轨道又受到内外部条件变化的影响。当兵团的内部运行受到结构性破坏时(“文革”时期),由于制度惯性这种效应不会立即造成制度的变化,但经过一定程度的积累和特定条件的配合,不平衡的制度结构会发生变迁甚至是中断——兵团的撤销就经历了这样的过程。1981年新疆兵团得以恢复,针对政治和经济环境的变化有着和以往不同的制度安排,制度的再生也可以看作是重大变迁的一种类型,需要与内部外条件相适应、时机的配合和重要行为人发挥作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发展历程为我们展示了一项制度建立、巩固、转变、失衡、变迁以及再生的不同环节和其中的机制,这其中既有制度内生因素的影响、也有外部环境发生作用,同时重要行为人和适当的时机也是解释这一过程所不能忽略的。
注释:
①李福生、方英楷:《新疆兵团屯垦戍边史》,新疆科技卫生出版社,1997年。
②包雅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制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年。
③赵予征:《新疆屯垦》,新疆人民出版社,1991年。建国后赵予征先后担任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师政委、兵团副政委。
④王翰林:《毛泽东屯垦思想研究论文选》,新疆人民出版社,1998年。
⑤王翰林:《亲历激情岁月——屯垦戍边讲谈录》,新疆人民出版社,2003年。
⑥郭刚:《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历史地位和作用》,载《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6月第2卷第2期。
⑦Donald MacMillen,“Xinjiang Production and Construction Corps:A Han Organization in a non-Han Region”,The Australian Journal of Chinese Affairs,No.6,(Jul.,1981),pp.65-96.
⑧James Seymour,“Xinjiang's Production and Construction Corps and the Sinification of Eastern Turkestan”,Inner Asia,Vol.2,No.2,2000,pp.171-193.
⑨Thomas Cliff,“Neo Oasis:The Xinjiang Bingtuan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Asian Studies Review,Vol.33,Issue 1,2009,pp.83-106.
⑩Peter Hall and Rosemary Taylor,“Political Science and the Three New Institutionalism”,Political Studies,Vol.44,Issue 5,(Dec.,1996),pp.936-957.
(11)(12)Paul Pierson,“Increasing Returns,Path Dependence,and the Study of Politics”,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94,No.2,(Jun.,2000),pp.251-267.
(13)Paul Pierson,Politics in Time:History,Institutions,and Social Analysis,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4.
(14)Paul Pierson,“Increasing Returns,Path Dependence,and the Study of Politics”,American Political Review,Vol.94,No.2,(Jun.,2000),pp.251-267.
(15)Theda Skocpol,States and Social Revolution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9.
(16)Kathleen Thelen,“Historical Institutionalism in Comparative Politics”,Annual Review of Political Science,Vol.2,(Jun.,1999),pp.369-404.
(17)Wolfgang Streeck and Kathleen Thelen,Beyond Continuity: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in Advanced Political Economies,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5.
(18)Ellen Immergut and Karen Anderson,“Historical Institutionalism and Western European Politics”,West European Politics,Vol 31,Nos,1-2,p.356.
(19)Paul Pierson,“When Effect Becomes Cause:Policy Feedback and Political Change”,World Politics,Vol.45,No.4 (Jul.,1993):pp.612-613.
(20)Robert Liberman,“Ideas,Institutions and Political Order:Explaining Political Change”,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96,No.4(Dec.,2002),pp.697-712.
(21)Donald Searing,“Roles,Rules,and Rationality in the New Institutionalism”,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85,No.4 (Dec.,1991),pp.1239-1290.
(22)James March and Johan Olsen,“Elaborating the‘New Institutionalism' ,”In R.A.W.Rhodes,Sarah Binder and Bert Rockman(eds.),The Oxford Handbook of Political Institutionalism,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6,pp.3-20.
(23)乌斯满是喀山人,曾是联合政府成员。他于1949年率2000人前往巴里坤地区建立根据地;并于次年3月,胁迫20多个部落,共2万多人卷入反对共产党的叛乱中。
(24)富文编:《当代中国的新疆》,当代中国出版社,1991年,第69-72页;李福生、方英楷:《新疆兵团屯垦戍边史》,新疆卫生科技出版社,1997年,第156-177页。
(25)(26)参见“王震对六军党代表的讲话”,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史志编纂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史料选辑》第二辑,1992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史志编纂委员会,第21-22、21-22页。
(2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史料选辑》第二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史志编纂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史志编纂委员会,1992年,第26、30、33页。
(28)“五十一个知识分子座谈会”的具体内容包括:一、新疆成立维吾尔斯坦共和国;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下面加上维吾尔斯坦共和国国徽;三、中国人民解放军经过千山万水解放新疆很辛苦,应该回关内休息,新疆的治安由民族军负责;四、在联合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权代表下面设一个维吾尔斯坦共和国观察员等。王震的批评包括:提出中国少数民族的状况,在地域环境,历史发展方面和苏联都有根本差异;就联邦制来说,苏联在二十世纪十几年代就建立了联邦制,而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提出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联邦制并不是适合中国历史和现实的选择。详见格尔夏《历史的回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版社,2005年,第111-113页。
(29)《新疆通志——生产建设兵团卷》,新疆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60页。
(30)李福生、方英楷:《新疆兵团屯垦戍边史》,1997年,第185页。
(31)《中国农垦事业大事记(1949-1981)》,农垦部政策研究室编印,第1页。
(32)朱德:《关于新疆发展问题给王震的信》,载《新疆工作文献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年,第25页。
(33)王震:《新疆军队生产建设工作的方针与任务》,载《农垦工作文件数据选编(1949-1982)》,农业出版社,1983年,第36-37页,原载《人民日报》1950年1月23日。
(34)李福生、方英楷:《新疆兵团屯垦戍边史》,新疆科技卫生出版社,1997年,第290页。
(35)《新疆通志——生产建设兵团卷》,新疆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65页。
(36)李福生、方英楷:《新疆兵团屯垦戍边史》,新疆科技卫生出版社,1997年,第292-293、298-299页。
(37)《新疆通志——生产建设兵团卷》,新疆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61页。
(38)Paul Pierson,“Increasing Returns,Path Dependence,and the Study of Politics”,American Political Review,Vol.94,No.2,(Jun.,2000),pp.251-267.
(39)《新疆通志——生产建设兵团志》,新疆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578页。
(40)营级单位在20世纪90年代初被撤销。
(41)张仲瀚:《光荣的事业,崇高的愿望》,《农垦工作档案资料选编(1949-1982)》,农业出版社,1983年,第377-378页。张仲瀚于1954年至1967年间,担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政委、第二政治委员。
(42)李福生、方英楷:《新疆兵团屯垦戍边史》,新疆科技卫生出版社,1997年,第711页。
(43)1960年前后,中国和苏联接壤3084千米,而中方的边防检查站只有8处。参见李福生、方英楷:《新疆兵团屯垦戍边史》,新疆科技卫生出版社,1997年,第711页。
(44)详见李福生、方英楷《新疆兵团屯垦戍边史》,新疆科技卫生出版社,1997年,第716页。
(45)据《新疆通志——生产建设兵团卷》记载:“塔城、裕民两县减少劳动力58%以上,9个公社、7个牧场基本解体,基层组织遭到严重破坏。边民外逃时,正直春耕季节,播下去的作物无人管理,产羔育幼停顿,畜群无人看管,两个地区共损失牲畜23万多头,荒芜良田40多万亩,加上一些地方粮仓和商店被抢,整个损失达7000多万元”,新疆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726页。
(46)参见李福生、方英楷:《新疆兵团屯垦戍边史》,新疆科技卫生出版社,1997年,第713页;另据《新疆通志——生产建设兵团卷》记载,“三代”工作队组建的日期是5月5日,新疆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726页。
(47)《新疆通志——生产建设兵团卷》,新疆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727页。
(48)边境团场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着数量的变化。根据《新疆通志——生产建设兵团卷》记录,1988年边境团场数量为58个,新疆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727页。根据《农垦工作资料文件选编(1991-1995)》记录,1991的边境团场数量为42个,农业部农垦局,1997年,第101-102页。根据《新疆兵团屯垦戍边史》记录,1994年边境团场数量为60个,新疆科技卫生出版社,1997年,第727页。
(49)由于中苏关系的进一步恶化,中央领导人将兵团的军事职能进一步提升,提出“备战备荒”的方针。详见《农垦工作文件资料选编(1949-1982)》,农业出版社,1983年,第776-779页。
(50)Theda Skopcpol and Paul Pierson,“Historical Institutionalism in Political Science”,In Ketznelson and Milner (eds.,)Political Science:the State of Discipline,2002,pp.703-704.
(51)详见《财政部行政事业财务司调查组关于新疆、黑龙江、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财务的调查》,1972年7月21日,《农垦工作文件资料选编(1949-1982)》,农业出版社,1983年,第795-798页。
(52)李福生、方英楷:《新疆兵团屯垦戍边史》,新疆科技卫生出版社,1997年,第823页。
(5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史料选辑》第14辑,新疆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07页。
(54)李福生、方英楷:《新疆兵团屯垦戍边史》,新疆科技卫生出版社,1997年,第830-831页。
(55)详见《国营农场财务管理试行办法》,1978年10月6日,《农垦工作文件资料选编(1949-1982)》,农业出版社,1983年,第878-885页。
(56)具体表现包括:从1965年至1978年,职工人数增加了1.1倍,但耕地面积却只增加了33%;一半的国营农场的粮食平均产量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科技人员只占职工总数的千分之八;管理机构庞大,层次多,不注意经济核算,存在吃“大锅饭”的现象;职工工资低,劳保福利少,住房问题大,有的农场干部的户口和商品粮供应关系改为农村户口和自产粮。另外,农场还有十分沉重的社会负担,如文教、卫生、交通、政法等社会性支出。最后,文件又谈到了农场的领导体制问题。此外,农垦企业仍然普遍存在着党政不分、政企不分、多头领导的现象,人权、财权、物权、产品处理权和计划管理权不统一的管理体制问题。参见《中国农垦工作文件资料选编》,农业出版社,1983年,第945-946页。
(57)关于这一点,赵凡在当年3月召开的全国农垦局长会议上说,“现在大多数农垦总局、农垦局不管干部调配,有些农场的场长、书记调走了很久,农场主管部门还不知道。还有些农场是多头管理,农垦局只管生产,其它业务归别的部门管,问题很多。”《农垦工作文件资料选编(1949-1982)》,农业出版社,1983年,第1029页。
(58)《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恢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决定》,1981年12月3日,《农垦工作文件资料选编(1949-1982)》,农业出版社,1983年,第1253页。
(59)1980-1981年间,新疆发生了多起重大的暴力事件,包括1980年“阿克苏4·9事件”,1981年“叶城1·13事件”、“伽师武装暴动”和“喀什10·30事件”等。详见赵予征:“将军传奇故事”,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史料选辑》第11辑,新疆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1页。
(60)详见孙其明《中苏关系始末》,第646-648页。
(61)《王震同志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的指示》,兵团办公厅编印,1988年,第117页。
(6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史料选辑》第11辑,新疆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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