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论文_王录剑

海洋环境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论文_王录剑

海口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海南省海口市 570100

摘要:海洋环境监测作为科学、全面掌握海洋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的基础性、支撑性、公益性业务工作,其在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基础性地位和重要作用日益凸显。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工作,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我国海洋环境监测和海洋环境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已成为当前海洋事业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海洋环境监测;问题;发展对策

引言

我国海岸线漫长,海洋资源丰富。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一直都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内容。为了将我国发展成为世界海洋强国,党和政府不断加大对沿海经济区的发展建设工作,积极鼓励合理开发沿海城市海洋资源,同时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和检测工作也十分重视。但是,我国的海洋环境监测工作较其他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晚,虽然在长期的发展中,我国的海洋监测工作在监测内容、技术手段以及科学预报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总体技术水平依然相对滞后。基于近些年海洋环境污染严重、灾害频发的现状。

1.海洋环境监测工作现状

“十一五”以来,我国海洋环境监测业务体系不断创新发展,监测能力得到了显著加强,为海洋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效能不断提高。

1.1监测机构建设稳步推进

截至目前,全国已建海洋环境监测机构 235个,沿海11个省 (区、市)、 5个计划单列市、44个地级市,41%的县均已建立了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其中,海洋局直属监测机构 94个,地方监测机构141个。山东、浙江等沿海海洋强省均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县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体系,其中,山东省县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覆盖率达90%以上。各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通过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初步构建了海洋环境监测评价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共拥有监测评价专业人才约3400人。

1.2海洋环境监测业务逐步深化拓展

监测范围基本上包括我国管辖范围内的海域。对渤海、典型海湾等重点海域进行了专项监测,并将其推广到与我国海洋环境权益和生态安全密切相关的国际公共水域。监测内容越来越全面,监测手段不断丰富。初步形成了由岸基台站、船舶、浮标、雷达、飞机和卫星组成的三维海洋环境监测系统。在一些重点海域实现了多手段监测技术的综合应用.

2.海洋环境监测工作现状与主要问题

2.1涉海部门统筹协调机制有待完善

(1)海洋环境监测网络混乱。各部门职权交叉问题严重,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导致环境监测工作机构的建立、任务实施和网络布局的重复、权力和资源分配的不合理、海洋保护的不统一和协调。(2)海洋环境保护信息在各部门之间不共享和交换,造成环境信息不完整、不完整甚至相互矛盾,严重损害了海洋相关部门的信誉,制约了相关部门的发展。(3)缺乏统一的应急机制。面对严重的海洋突发事件,各部门只注重个人行动,而不是合理分工,共同解决问题,使工作效率低下。

2.2海洋环境监测评价分级责任制落实不足

目前有少数政府部门在海洋环境监测责任制方面还不够完善,不能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海洋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对涉海相关部门没有系统的分级管理机制和完善的考核体系。考试机制缺失项目严重,不能满足正常的监测和管理需要。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机制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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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监测网络体系仍有待完善

基层监测机构缺乏人员和结构不合理,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的短缺,严重影响了海洋环境监测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除了人员短缺外,监测机构的硬件能力也很薄弱。大型、紧凑的分析仪器数量少,分布不均。大部分集中在省市单位,基层单位几乎没有使用先进的设备。正常的海洋监测工作很难进行。

3.海洋环境监测工作的发展对策

3.1坚持依法治国方针,推动海洋环境监测制度体系建设

各级政府和有关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海洋环境监测制度。国家海洋局、环境保护部等海洋管理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管理部门的行政职能,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从源头入手,通过立法,完善海洋环境监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海洋环境监测工作依法顺利开展。要依法明确海洋环境监测工作的职能和地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海洋环境监测工作的各项原则、政策、方法和措施。依法规范海洋环境监测,确保海洋环境监测协调有序进行。要建立国家海洋环境监测管理体系,统一管理各地区的海洋环境监测工作。管理部门要加强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各区域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和管理单位要在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调度管理下积极配合,协调运作,共同努力。为了提高海洋环境监测的效率,避免工作重复、资源浪费或监测缺失的情况,建立和谐的海洋环境监测秩序。具体而言,要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如海洋监测报告制度、海洋监测人员认证制度、海洋环境监测补偿服务制度等。这样,就形成了一个科学有效的海洋环境监测系统。

3.2打造一支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的海洋环境监测人才队伍

鉴于海洋环境监测人员专业素质不高,队伍稳定性差,应大力做好监测人员的建设工作。首先,要加强对现有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根据监测工作的具体需要,系统地开展相关学科的培训和教育。同时,通过一系列吸引人的措施,引进一些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梯队,促进我国海洋环境监测队伍的良性发展。加强海洋环境监测队伍之间的横向沟通和研究,发挥各自的技术优势,实现互补,提高我国海洋环境监测队伍的整体技术水平。

3.3落实监测工作质量控制措施

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加强海洋环境监理工作质量管理。有关监测工作的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海洋环境监测的重要性,加强对海洋环境监测的重视程度,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监测工作的管理,提高监测工作的质量。通过完善体系建设,落实质量控制理念,对各地海洋环境监测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并将其纳入监测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对监测工作的质量控制进行定期管理。达到不断提高监测工作质量的目标。

3.4“湾长制”是国家海洋治理体系中“条块整合”的一大创新

国家海洋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综合系统,在这个系统存在“条块分割”,即国家海洋行政治理(管理)强调垂直、纵向的“条”,而地方行政部门的海域治理强调平行、横向的“块”。“湾长制”则按照海域综合治理及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建立跨省域、跨地区的湾长治理体系,然后逐步推行沿海省、市、县(区)和主体功能区多级湾长体系,实现湾长的全覆盖。

建立分工明确、层次明晰、统筹协调的治理运行机制。首先,湾长负责本海域、区域协调,衔接“湾长制”与“河长制”。其次,建立专门议事机制和协调运行机制,建立“湾长”会议制度,审议部署重大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再次,构建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运行机制,承担日常运转、信息通报、绩效考核等具体工作。最终,形成湾长总负责、属地政府为责任主体、部门协作配合联动的治理运行机制。

细化、分解海域治理工作职责。湾长是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湾区环境质量和生态保护与修复负总责。根据“湾长制”职责任务清单,由总湾长再依据行政层级将任务责任分解到各级湾长,将本级地方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推至海域治理责任的最前端,明确责任,刚性履职。

4.结束语

海洋环境监测在我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海洋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在国家建设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国海洋环境监测存在的问题,加大对深层次原因的分析和探索,制定和实施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不断完善海洋环境监测工作体系建设。加大资源投入,促进海洋环境监测技术的升级,做好海洋监理队伍建设,促进我国海洋的开发利用。

参考文献:

[1]辜汉华.沿海地区环境监测工作分析[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3(5):151-152.

[2]王千,李哲,范洁.我国近岸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研究进展[J].国土资源情报,2013(3):44-48.

论文作者:王录剑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3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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