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现状及发展路径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路径论文,经济体制改革论文,现状及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26(2004)05—0080—03
经过20多年的渐进式经济体制改革,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在绝大多数领域已逐步隐退,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由此,我国国民经济得到了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国力显著增强,总体上保证了我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相互协调。但在改革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需要探讨解决。
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就
(一)所有制结构日趋多元化,国有经济的微观活力增强。公司制改造推动了国有企业制度创新和机制转换。国有经济在实行战略性调整过程中,虽然在GDP中的比重下降,但是效益得到了提高。1989年——2001年,国有企业户数由10.23万户减少到4.68万户,实现利润从743亿元增加到2388.56亿元。各种新型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迅速壮大,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由1990年的10%左右上升到目前的1/3以上。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市场体系基本形成,生产要素市场初具规模。农产品指令性计划全部取消,现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年交易额占农业总产值的一半;工业品指令性计划也仅限关键的几种,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竞争决定,企业普遍实现自主生产经营。资本市场发展迅速,证券市价总值超过4.5万亿元,全国统一的同一拆借市场和外汇市场相继建立。劳动力市场的发展促进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和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技术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交易量不断扩大。市场基础设施逐步改善,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和电子商务等现代化的流通方式正在兴起。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逐渐打破,整顿市场秩序取得积极成效。
(三)积极探索新型宏观调节体系,间接调节方式开始发挥主要作用。按照现代市场经济规律,中央银行宏观调节职能得到加强,金融分业监管逐步完善。公共财政框架初步建立,分税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宏观调节由主要依靠计划指令和信贷规模控制等直接手段,转向综合运用发展计划、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等间接手段。宏观调节重点由干预微观经济转向调节市场供求总量变动,由追求速度、数量扩张转向提高质量、效益和优化结构,注重实现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和力度,积累了治理通货膨胀和应对通货紧缩趋势的经验。
(四)收入分配领域的改革逐步深入。平均主义、大锅饭式的分配制度基本上打破,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格局不断发展,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新制度正在形成,各种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得到国家保护和社会认可。初次分配领域坚持以效率和贡献为导向,积极探索市场化的薪酬制度。再分配领域侧重维护社会公正,努力保证低收入群体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各类市场主体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得到鼓励。
(五)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稳步推进。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为主要内容,独立于企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到2002年底,全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达1.47亿人,是1990年的2倍多,农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5462万人;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超过1亿人;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启动,覆盖面达9400万人。初步建立的“社会安全网”,为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深化企业改革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与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换步伐加快。适应发展市场经济和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我国加强相关法制建设,陆续颁布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系列重要法律,国务院各部门清理和修订了大量的涉外规章和有关政策。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机构进一步精简,上一轮机构改革全国精简行政编制共计115万人。行政审批和微观经济干预逐步减少,国务院已取消了大量的行政审批项目。中央、地方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了钩,军队、武警和政法机关不再经商办企业,推进了政企分开。
二、我国经济体制中还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职能与新形势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对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职能转换提出更高要求。目前,政府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加政策透明度和统一性,减少行政审批和微观事物干预,正确行使对经济和社会的公共管理职能方面,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二)国有大企业机制不合理,社会负担重,创新能力弱。垄断领域的改革相对滞后:垄断行业的大企业缺乏优胜劣汰的压力,在经营机制、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等方面,与整个社会和消费者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还远未完成,该加强的未到位,该退出的还未退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还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三)投融资体制改革进展缓慢。投融资活动中的行政干预仍然过多,地方政府通过动用财政性资金,指令国有企业投资和国有银行贷款等不同方式,频繁介入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投融资活动,往往是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局部投资过热的直接诱因。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的投融资领域,仍然欠缺风险约束机制和竞争机制,导致资金流失和投资效率低下。非公有经济面对的投资审批过于繁琐,相关财税政策,金融政策和投资服务体系也不完善。
(四)金融体制严重不完善,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国有金融企业尤其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机制不健全。直接融资发展不足,证券市场的制度设计缺陷相当突出。金融体系不适应多种所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迅速发展的需要。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比例较高,金融监管比较薄弱。金融业在日益扩大对外开放的情况下,潜伏着较大的金融风险。
(五)社会信用严重缺损,市场秩序比较混乱。政府、企业、个人的信用体系残缺不全,已经成为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大障碍。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干预经济活动引起的诚信缺失,比企业和个人的诚信缺失更厉害,不仅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而且导致公信力下降。国家整顿市场秩序的努力,往往受到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行为的干扰,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制度和执法监督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
(六)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对国有企业老职工的原有欠账还未完全弥补,存在较大资金缺口。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的新机制不完善,突出的问题有:覆盖面仍然狭窄,缴费率过高而影响覆盖面过大;资金来源不可靠,国家、单位和个人负担的比例不够合理,个人账户多是空账;制度设计过于复杂且不统一,管理成本过高。
三、深化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途径选择
(一)建立市场服务型的政府经济职能。改革市场准入靠行政审批制度:对现行的各种市场进入限制进行调整、撤消和废除,特别要消除那些阻碍民营企业、国外企业和产品进入市场的差别性限制;要取消大量不必要的许认可项目和环节,由采用许认可制度向采用申报和核准制度转变。改革地区、部门自定法规的行政管理制度,实行全国立法执法的标准化和统一化,全面清理、撤消各地区为封锁市场等各自利益而自行设立的各种“土法规”和“土政策”。政府职能应由控制市场转向服务市场。政府应从法治能够正常运转、市场能够发挥基础性调节作用、企业经营管理、垄断等领域中退出,转向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体制环境、机制条件和法治建设,提供社会基础设施和公共物品,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宏观调控政策体系和战略管理体系,保证国家安全、经济自由、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为信息化和新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
(二)以提高效率为主线全方位深化所有制改革。加大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力度,大力发展混合经济。按照中央提出的“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进一步明确国有经济应当加强、收缩和退出的领域及行业,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分散化。逐步减持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份,加快创业板市场的建立和完善。通过立法建立起制度运行和保护平台,规范政府行为,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产权保护和政策支持。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相结合,大力发展混合经济。进一步明确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推进集体企业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营运监管体系,建立规范有效的国有企业内控机制和管理机制。强化国有资本出资人的地位和职能,即通过强化各级国资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能,加大国资部门对资产经营公司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资产经营公司的运作,使资产经营公司的出资人职能真正落实到位。理顺国有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关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目标一致、权责明确、相互制衡、高效运作的现代企业组织管理制度。
(三)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调整金融市场结构。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目标应遵循:适应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和扩大开放的要求,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商业化、投资决策程序化、项目管理专业化、政府调控透明化以及中介服务社会化,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投融资体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原则应是:打破垄断,放宽市场准入;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承担风险;充分发挥市场对投融资活动的调节作用,实行政府宏观指导协调、企业自主投资、银行独立审贷;积极培育多元投资主体,鼓励公平竞争,政府依法保障各类投资者权益和公众利益。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途径选择应为:合理界定各类投资主体的投资领域,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融资渠道商业化;确立各类项目的投资主体,完善投资监督约束机制;加快培育新型投资和运营主体;在大力发展直接融资、运用好间接融资方式的同时广泛采用新型融资方式;加强宏观调控和制度建设;此外,还要积极培养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各类投融资中介机构要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执业水平和社会公众信用度。
(四)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主动调整金融结构。第一,加快金融法制建设,根据我国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现实,参照国际标准对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如务必进一步强化中央银行的实质性独立地位,提高货币政策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性等。第二,大力发展多元化金融机构体系,有效推动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一方面,大力发展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可以优化金融产业结构,从而可以更好地满足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多样化金融需求;另一方面,推动占市场最大份额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根据有关法规进行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改革,在保证国家控股的前提下,允许大型企业集团和跨国公司参股,使其尽快向现代金融业制度转型。这样不仅可以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而且可以增强其经营实力、管理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发挥它们在投资导向和支持国家发展战略方面的中坚作用。第三,在资源配置上改变过于依赖间接融资的方式,适当发展直接融资,积极培育资本市场。
(五)提升社会信用,维护金融安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为确保国民经济和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必须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因此,第一,强化信用教育,倡导信用至上。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培养公民、企业、政府及其经济管理和司法部门的信用意识,增强他们维护其社会信用的自觉性。第二,理顺政府、银行、企业之间的关系,找准政府、银行、企业之间利益的结合点。政府只能充当规则的制定者和监督者,不能利用政府的权力和影响要求金融机构对政府项目融资,也不能滥用政府信誉,为企业的融资活动提供担保和变相担保,更不能干预司法或纵容包庇逃废债务等行为。作为银行,要认真坚持稳健经营原则,树立服务观念和发展观念,在支持重合同、守信用的企业发展和取得效益的同时,实现自身效益的不断增长。作为企业,要恪守信用,要认识到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银行的支持,市场经济是信誉经济,得到银行的支持必须讲信用。第三,进一步深化改革,努力净化信用环境。一是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因企制宜地运用各种改制形式,使大多数企业建立起产权明晰、债权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正确引导和规范企业的改制行为,制止借改制之名,实逃避债务的不讲信用之行为。二是要全面推行信贷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强化贷款责任追究制。三是改革投资体制,实行项目业主责任制。第四,推行信用公示制。金融、工商、税务、法院、公安、新闻媒体等各方面共同努力,采取各种措施对不讲信用的企业或个人进行披露和惩戒;对诚实守信的企业和个人要进行表扬,并让其充分享受守信带来的益处和便利。以此在全社会建立一种“守信增益、失信损益”的机制。
(六)建立基于现实条件的统一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推进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将使企业破产、工人失业的现象增多,经济的波动性也将加大。因此,建立完善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平稳运行,经济均衡发展的基础。社会保障制度应建立起收、支、管、投四个环节相对独立的社会保障体系,税务部门征缴社会保障费、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社会保障费的计发、财政部门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独立的经营机构负责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同时,建立起内部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体系。对失业保障,要将失业救济与促进再就业有机的结合起来,对失业救济津贴实行累退制,以激励失业人员努力寻找工作。对养老社保制度改革,要建立起包括城乡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职工在内的统一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和推广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适当降低个人账户部分的缴费率。出台公务员补充养老保险新政策,在公务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实现公务员退休制度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过渡。对医保制度改革,要实行医、药分开,医院与医生分开,建立逐级转诊制度。取消现行医保制度中的个人账户部分,加大补充医疗保险来代替。公务员医疗待遇按加大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或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方法实行。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体制各项改革,探索试行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管理模式。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医疗收费调整、中外合资办医等各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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