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占卜文学结构分析_考古论文

早期筮占文献的结构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献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见于甲骨、金文、竹简与帛书的早期筮占类文献未经后人编辑改订,保持了此类文献 的原貌。对于这些文献的结构分析,不仅有助于全面认识中国早期文献的结构特征,而 且有助于我们系统把握与深入理解筮占类文献。近年来,不断有重要易类简帛材料出土 ,极大地丰富了我们关于筮占类文献形式与结构的知识。尤其是上海博物馆收藏的战国 楚简《周易》,录有前所未见的红色与黑色符号(注:张立行《战国竹简露真容》,《 文汇报》1999年1月5日。),对于学者的认识能力是一个挑战。本文拟对见于甲骨、金 文、竹简、帛书的筮占类文献,从形式构成的角度试作结构分析,就教于大家。

一 早期筮占文献的结构

早期筮占文献的结构,依卦画位置的不同,可分为三类,每类又可分为若干不同的细 类,详下。

(一)卦画前置类

1.卦画

仅录卦画一类,主要见于周代甲骨的材料,似可视作卦画前置的特例。如陕西长安张 家坡西周遗址所出的几片甲骨,只有“一一六一一一”(注:《沣西发掘报告》,第111 页,图七○。按本文所引数字卦及简帛所见《归藏》、《周易》等卦画,径转录为数字 或今本《周易》的卦画,阴阳爻不区分“∧”、“八”、“×”等形式;引用甲金竹帛 文字时,尽量用通行字;使用通行字时,于多家之说择善而从,恕不一一出注。)或“ 五一一六八一”(注: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长安张家坡村西周遗址的重要发现》, 《文物参考资料》1956年第3期。)的数字构成的卦画。此类卦画,也可单列,自成一类 。

2.卦画 + 占辞

此类中的所谓“占辞”,见有两种形式。一是卦画后记“曰:……”:

2.1 卦画 + “曰:……”

目前所见“曰:……”诸例,其确切意义不详,性质或近占辞,姑以“占辞”称之(注 :也有学者释之为卦名,详下注。)。实例可举河南安阳四盘磨商代晚期甲骨及陕西岐 山凤雏所出商末周初甲骨:

七八七六七六。曰:囟□(注:郭宝钧《一九五零年春殷墟发掘报告》,《中国考古学 报》第5册,图版肆壹:1;张政烺先生将“曰”后之字释为卦名“隗”等, 见《试释周初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考古学报》1980年第4期;又见唐兰《在甲骨 金文中所见的一种已经遗失的中国古代文字》,《考古学报》1957年第2期;管燮初《 商周甲骨和青铜器上的卦爻辨识》,《古文字研究》第6辑;曹定云《殷墟四盘磨“易 卦”卜骨研究》,《考古》1989年第7期。按裘锡圭先生1989年观察原骨时,指出“曰 ”下之字应分两字读;李学勤先生指出“囟(斯)”下字虽不清晰,但一定包含跽坐的人 形,见李学勤《再谈洪洞坊堆村有字卜骨》,《文物季刊》1990年第1期;参见李学勤 《周易经传溯源》,第148~149页,长春出版社,1992年。)。

七六六七一八。曰:其矢□鱼(注:陕西周原考古队《陕西岐山凤雏村发现周初甲骨文 》,《文物》1979年第10期。徐锡台、楼宇栋《西周卦画试说——周原卜甲上卦画初探 》,《中国哲学》第3辑。)

“矢鱼”,李学勤先生已指出可参看《春秋》隐十五年:“公矢鱼于棠。”《左传》 释作“陈鱼而观之”(注:郭宝钧《一九五零年春殷墟发掘报告》,《中国考古学报》 第5册,图版肆壹:1;张政烺先生将“曰”后之字释为卦名“隗”等,见《 试释周初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考古学报》1980年第4期;又见唐兰《在甲骨金文 中所见的一种已经遗失的中国古代文字》,《考古学报》1957年第2期;管燮初《商周 甲骨和青铜器上的卦爻辨识》,《古文字研究》第6辑;曹定云《殷墟四盘磨“易卦” 卜骨研究》,《考古》1989年第7期。按裘锡圭先生1989年观察原骨时,指出“曰”下 之字应分两字读;李学勤先生指出“囟(斯)”下字虽不清晰,但一定包含跽坐的人形, 见李学勤《再谈洪洞坊堆村有字卜骨》,《文物季刊》1990年第1期;参见李学勤《周 易经传溯源》,第136页,长春出版社,1992年。)。

另一种是在卦画后记“贞吉”:

2.2 卦画 + “贞……”

例见安阳殷墟发现的一块卜甲:

七七六七六六。贞吉(注:肖楠《安阳殷墟发现“易卦”卜甲》,《考古》1989年第1 期。)。

“贞吉”一词不见于殷墟卜辞,但“贞吉”、“贞凶”多见于《周易》。此片卜甲上 “贞吉”的“贞”字上有小“卜”,是周原甲骨常见的写法,故此卜甲可能是周人在商 的卜筮之物(注:肖楠《安阳殷墟发现“易卦”卜甲》,《考古》1989年第1期。)。

需要说明的是,这片卜甲上共有5处文字,都是守兆而刻。其中有两处分别为:

六七八九六八。

六七一六七九。

属于第1种类型。可知第1种类型与第2.2种类型有并存之例。

3.卦画 + 人名

这样的例子可举周初的召卣:

一一六八一六。召(注:《三代吉金文存》,卷十二,第45页;《商周彝器通考》,图 613。原铭“召”字正写,数字反写。)。

4.卦画 + 卦名 + 卦辞

此类主要见于易类经典,可分为如下几小类。

4.1 卦画 + 卦名 + 卦辞

这一类文献中没有爻辞,以湖北江陵王家台所出秦简《归藏》为代表。根据目前已经 发表的秦简材料,又可细分如下:

注释(11)王明钦《试论<归藏>的几个问题》,古方、徐良高、唐际根编《一剑集》, 第111页,中国妇女出版社,1996年。

这里的卦辞并非普通的卦辞,而是一种韵语。在此,它有占辞的性质。句末重复出现 的卦名之后,可能仍有文字。然而,卦辞后并不总是会有重复出现的卦名,参见下列的 说明。

4.1.2卦画 + 卦名 + “曰” + 卦辞

王家台《归藏》简中,最常见的格式,似乎还是在卦辞前加一“曰”字。如第563号简 :

注释(12)王明钦《试论<归藏>的几个问题》,古方、徐良高、唐际根编《一剑集》, 第111页,中国妇女出版社,1996年。

卦辞之后简有残损,不知句末是否又有卦名。此类以卦名为首字的卦辞,在卦辞之末 重复出现卦名的可能性或已不大。在已发表的材料中,也多见不以卦名结尾的卦辞,如 第204、473号简:

注释(13)(注:王明钦《试论<归藏>的几个问题》,古方、徐良高、唐际根编《一剑集 》,第109页,中国妇女出版社,1996年。)

注释(14)王明钦《试论<归藏>的几个问题》,古方、徐良高、唐际根编《一剑集》, 第102页,中国妇女出版社,1996年。按此简在发表简报时作第198号简,见荆州地区博 物馆《江陵王家台15号秦墓》,《文物》1995年第1期。本文引用时以后发表者为准。

注释(15)王明钦《试论<归藏>的几个问题》,古方、徐良高、唐际根编《一剑集》, 第102页,中国妇女出版社,1996年。

就卦辞而言,王家台秦简《归藏》所见之例,在结构上又可分为两类:

(1)仅见具有占辞性质的卦辞;

(2)录有筮例并引出卦辞(后者往往是韵语)。

第一类在结构上无第二类中关于筮例的叙述部分。例见上引第471、563号简“毋亡” 与“比”卦的卦辞。

在第二类中,从目前可见的秦简材料分析,一个完整的结构在占辞中可能包括了吉凶 的占断与卦辞的征引两个部分,如上引第213号简“ (卷)”卦的卦辞。秦简中多见在 卦辞末重复卦名的形式,如上引第194号简“节”卦的卦辞,很可能也属于此类完整的 结构,只是竹简的下部残损,阙失了征引的卦辞部分。第333号简或可说明此点:

注释(16)王明钦《试论<归藏>的几个问题》,古方、徐良高、唐际根编《一剑集》, 第104页,中国妇女出版社,1996年。)

注释(17)王明钦先生指出“散”卦即辑本《归藏》的“散家人”卦。王明钦《试论<归 藏>的几个问题》,古方、徐良高、唐际根编《一剑集》,第103页,中国妇女出版社, 1996年。

4.2卦画 + 卦名 + 卦辞 + 爻辞

有无爻辞是本式与上式的区别。王家台秦简《归藏》中未见爻辞,但湖南长沙马王堆 汉墓帛书《周易》是与今本一样有爻辞的。有爻辞的这一类,可根据卦名在结构中是否 出现,分为两小类。

4.2.1卦画 + 卦名 + 卦辞 + 爻题 + 爻辞

试以马王堆帛书《周易》的首卦为例:

键(乾),元亨,利贞。初九,潜龙勿用。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九三 ,君子终日键(乾)键(乾),夕惕若厉,无咎。九四,或跃在渊,无咎。九五,飞龙在天 ,利见大人。上九,亢龙有悔。用九,见群龙无首,吉(注: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 《马王堆帛书六十四卦释文》,《文物》1984年第3期。按释文中的卦画误作内外卦并 列的形式≡≡,径改,下同。)。

这种结构与今本是没有区别的。当然,“爻题 + 爻辞”的结构是反复出现的,结构表 达式中不详列,下同。

4.2.2卦画 + 卦辞 + 爻题 + 爻辞

此类结构中,卦名在形式上没有独立出现。例见马王堆帛书《周易》:

妇(否)之非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初六,拔茅茹以其汇,贞吉,亨。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不(否),亨。六三,包羞。九四,有命,无咎,畴离祉。九 五,休妇(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系于苞桑。上九,倾妇(否),先不(否)后喜(注: 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马王堆帛书六十四卦释文》,《文物》1984年第3期。按释 文中的卦画误作内外卦并列的形式≡≡,径改,下同。)。

其中,卦名没有单独出现,而是出现在首字为卦名的卦辞中。类似的例子,并有“同 人”卦的“同人于野”、“艮”卦的“艮其背”等(注: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小组《马 王堆帛书六十四卦释文》,《文物》1984年第3期。按释文中的卦画误作内外卦并列的 形式≡≡,径改,下同。),与今本《周易》同。

4.3卦画 + 卦名 + 卦辞 + 卜辞(注:为突出主要特征,4.3及4.4类的结构表达式中, 略去了“爻辞”一项。详情可见细类中的结构表达式。)

与马王堆帛书《周易》及今本《周易》不同的是,安徽阜阳汉简《周易》不但有卦爻 辞,而且在卦爻辞后另有卜辞,不见于前两类。

4.3.1卦画 + 卦名 + 卦辞 + 卜辞

阜阳汉简中仅存5个卦画(注:关于阜阳汉简《周易》的卦画,以往的报道及引用皆不 准确或有误,当以最近发表的释文及摹本为准,见中国文物研究所古文献研究室、安徽 省阜阳市博物馆《阜阳汉简<周易>释文》及《阜阳汉简<周易>摹本》,《道家文化研究 》第18辑。)。兹以存“大有”卦卦画的第64号简为例:

大有。元亨。卜雨,不雨(注:关于阜阳汉简《周易》的卦画,以往的报道及 引用皆不准确或有误,当以最近发表的释文及摹本为准,见中国文物研究所古文献研究 室、安徽省阜阳市博物馆《阜阳汉简<周易>释文》及《阜阳汉简<周易>摹本》,《道家 文化研究》第18辑,第24页。按释文作“卜雨不雨”,而该简摹本(第59页),后一“雨 ”字实际上仅残存一笔。)。

结构非常清楚。这种结构之后往往又接“爻题 + 爻辞 + 卜辞”的结构,详下。

4.3.2卦画 + 卦名 + 卦辞 + 卜辞 + 爻题 + 爻辞 + 卜辞

阜阳汉简残断严重,在存有卦画的残简中,可取以下诸简为例说明此式:

离。利贞。亨。畜牝牛吉。 (第151简)

居官及家,不吉。罪人不解。·初九,履错然, (第152简)

敬之,无咎。卜临官莅众 (第153简)

敬其下,乃吉。 (第154简)

…… (下略)(注:关于阜阳汉简《周易》的卦画,以往的报道及引用皆不准确或有误 ,当以最近发表的释文及摹本为准,见中国文物研究所古文献研究室、安徽省阜阳市博 物馆《阜阳汉简<周易>释文》及《阜阳汉简<周易>摹本》,《道家文化研究》第18辑, 第32~33页。)

第151简清楚地是“卦画 + 卦名 + 卦辞”的结构。第152简是“卜辞( + 圆点) + 爻 题 + 爻辞”的结构。此简上的卜辞“居官及家,不吉。罪人不解”,只能是“离”卦 卦辞后的卜辞,因为此简上的爻题是“初九”。从第152简的“初九”开始,至第153、 154简,即是“爻题 + 爻辞 + 卜辞”部分。其“初九”爻辞:“履错然,敬之,无咎 ”,与今本《周易》同;爻辞后的卜辞:“卜临官莅众,敬其下,乃吉”,与该爻爻辞 若合符节。在略去的诸简中,第158简:“差若吉卜”(注:关于阜阳汉简《周易》的卦 画,以往的报道及引用皆不准确或有误,当以最近发表的释文及摹本为准,见中国文物 研究所古文献研究室、安徽省阜阳市博物馆《阜阳汉简<周易>释文》及《阜阳汉简<周 易>摹本》,《道家文化研究》第18辑,第33页。),也是残存的“爻辞 + 卜辞”的结 构。“差若吉”,即“六五”爻辞的末三字,今本《周易》作:“(六五,出涕沱若, 戚)嗟若,吉”。“卜”字,即卜辞的首字,下残。可见阜阳汉简《周易》的结构是非 常明确的。

4.3.1与4.3.2两种细类也许可以不加区分,皆以4.3.2式来表示,因为4.3.1式可能仅 仅是竹简残断的结果。

4.4卦画 + 卦名 + 卦辞 + 符号

此类材料尚未发表,见于上海博物馆购藏的战国楚简《周易》。其符号的具体形式与 位置不详,暂且列在卦辞之后。我们曾经推论,简文中的红色与黑色的符号,最有可能 与《周易》中非文字性的东西关联,应该与《周易》的卦画、卦序这类形式性的因素联 系起来考虑(注:廖明君《中国简帛学:走向世界的民族之学——邢文访谈录》,《民 族艺术》2000年第3期。)。我们对于早期筮占类文献的结构形式加以综合整理与分析, 也是希望能够对于新出易类文献所见形式特征的认识,有一些帮助与启发。这一类型的 准确描述与具体分析,尚待材料公布后进行。

(二)卦画居中类

5.…… + 卦画 + 人名

商末周初的父戊卣:

……六六六。父戊(注:于省吾编《商周金文录遗》,253,中华书局,1993年。)。

其卦画前的符号不知何义。

6.前辞 + 卦画 + 占辞

湖北江陵天星观楚简有一例:

习之以长苇,。盘占之:长吉宜室,无咎无祱(注:饶宗颐《殷代 易卦及有关占卜诸问题》,《文史》第20辑,第7页引。)。

前辞即首句,说明了筮者(盘)、筮法(习之)与筮具(长苇)。简文记录了卦画,但无 卦名。占辞即“长吉宜室,无咎无祱。”祱,读为崇(注: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北京大学中文系编《望山楚简》,第95页,考释52,中华书局,1995年;包山简中也有 “无咎,无崇”之例,如第235号简,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第36页, 文物出版社,1991年。)。这种结构省略了命辞。

7.前辞 + 命辞 + 卦画 + 占辞 + 说辞

带有命辞的结构,湖北荆门包山楚简颇多其例。如第228、229号简:

大司马卓滑将楚邦之师徒以救郙之岁,刑尸之月,己卯之日,陈乙以共命为左尹 贞:出入侍王,自刑尸之月以就集岁之刑尸之月,尽集岁,躬身尚毋有咎。。 占之,恒贞吉,少有忧于宫室。以其故说之。举祷宫、行一白犬、酒飤。囟攻除于宫 室。五生占之曰:吉(注: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中文系编《望山楚简》, 第95页,考释52,中华书局,1995年;包山简中也有“无咎,无崇”之例,如第235号 简,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第35页,文物出版社,1991年。按释文除 用通行字外,引用时对标点符号稍有改动;原释文考释第454条,误以晋卦卦画为剥卦卦画,见第57页。)。

从“大司马卓滑”至“为左尹贞”为前辞,说明年(大司马卓滑将楚邦之师徒以救郙之岁)、月(刑尸之月)、日(己卯之日)、筮者(陈乙)、筮具(共命)、求贞者(左尹 )等;从“出入侍王”至“躬身尚毋有咎”为命辞;从“占之”至“少有忧于宫室”为 占辞;“以其故说之”以下,为说辞。关于“说辞”,详下。

这种结构,是包山楚简卜筮类记录的典型结构。湖北江陵望山等地楚简的卜筮类记录 ,基本上也是此类结构。

8.前辞 + 命辞 + 占辞 + 卦画 + 说辞

卦画是占断的基础,记于占辞之前,是理所当然的。但包山简中也有卦画记在占辞之 后的例子。卦画记于占辞之后,似乎更多追记的意味。如包山第209至211号简:

东周之客许致胙于纪郢之岁,夏尸之月,乙丑之日,五生以丞德为左尹贞:出 入侍王,自夏尸之月以就集岁之夏尸之月,尽集岁,躬身尚毋有咎。占之,恒贞吉,少 有忧于躬身与宫室,且外有不顺。。以其故说之。(下略)……囟攻解于盟诅, 且除于宫室。五生占之曰:吉。三岁无咎,将有大喜,邦知之(注:湖北省文物考古研 究所、北京大学中文系编《望山楚简》,第95页,考释52,中华书局,1995年;包山简 中也有“无咎,无崇”之例,如第235号简,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第3 3页,文物出版社,1991年。)。

前辞从“东周之客”至“为左尹贞”,依然是说明占筮的时间(东周之客许致胙 于纪郢之岁,夏尸之月,乙丑之日)、筮者(五生)、筮具(丞德)等项;命辞从“出入侍 王”至“躬身尚毋有咎”;占辞从“占之”至“且外有不顺”;说辞为“以其故说之” 以下。

说辞中并有占辞(如“五生占之曰:吉”),其结构详下节讨论。这里需要提出的是“ 三岁无咎,将有大喜,邦知之。”此句明显有占断的意味。《左传》僖公十四年八月, 沙鹿崩,晋卜偃曰:“期年,将有大咎,几亡国。”(注:《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三, 第101页,中华书局《十三经注疏》本。)与此相似。但楚简此句在书写上与前句留有相 当长的空白,似有追记之义。第215简末句“期中有喜”(注: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北京大学中文系编《望山楚简》,第95页,考释52,中华书局,1995年;包山简中也有 “无咎,无崇”之例,如第235号简,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第34页, 文物出版社,1991年。)同例,两者性质也相同。值得注意的是,“期中有喜”句前, 又有一段前后故意留白的记录:“太、后土、司命、司祸、大水、二天子、坐山既皆成 。”(注: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中文系编《望山楚简》,第95页,考释52 ,中华书局,1995年;包山简中也有“无咎,无崇”之例,如第235号简,湖北省荆沙 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第34页,文物出版社,1991年。)此语虽非验辞,但与第202 简简背“新父既成”、“新母既成”(注: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中文系编 《望山楚简》,第95页,考释52,中华书局,1995年;包山简中也有“无咎,无崇”之 例,如第235号简,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第33页,文物出版社,1991 年。)性质一样,皆属祷祠结果的记录。“期中有喜”记于其后,当有追记的性质。“ 三岁无咎,将有大喜”亦然。本式中,卦画置于占辞之后,不知是否在结构上与这种追 记的性质有关。

(三)卦画后置类

9.人名 + 卦画

殷墟卜甲有:

上甲。六六六(注:《殷虚文字外编》,448。)。

10.前辞 + 卦画

目前所见的此类材料,多见于铜器铭文。所谓“前辞”即指铜器制作缘由的铭文。之 所以称铭文为前辞,是出于从卦画的角度进行考察的原因:铭文后有卦画,故铭文的性 质与前辞有相近之处。可举二例。一是铭文中有“贞”字之例,如周初的中斿父鼎:

中斿父作宝尊彝。贞:七五八(注:《三代吉金文存》卷三,第18页。)。二是铭文中 没有“贞”字之例,如周初的堇伯簋:

堇伯作旅尊彝。八五一(注:《三代吉金文存》,卷六,第39页。)。

11.前辞 + 命辞 + 卦画

本式结构在铜器铭文中仅见一例,即安州六器之一的中方鼎:

惟十又三月庚寅,

王在寒次。王令大

史贶土。王曰:“中,

人入事,锡于

珷王作臣。今贶畀

汝珷圭,作乃采。”中

对王休令,父乙

惟臣尚中臣。七八六六六六,八七六六六六(注:王俅《啸堂集古录》,第26页,中华 书局,1985年。)。

以中鼎铭文的主体为“前辞”,似有本末倒置之嫌。但从占筮的角度而言,这段铭文 说明了筮卦的时间及原委,称之“前辞”似也成立。命辞即“惟臣尚中臣”,此点由李 学勤先生指出(注:郭宝钧《一九五零年春殷墟发掘报告》,《中国考古学报》第5册, 图版肆壹:1;张政烺先生将“曰”后之字释为卦名“隗”等,见《试释周初 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考古学报》1980年第4期;又见唐兰《在甲骨金文中所见的 一种已经遗失的中国古代文字》,《考古学报》1957年第2期;管燮初《商周甲骨和青 铜器上的卦爻辨识》,《古文字研究》第6辑;曹定云《殷墟四盘磨“易卦”卜骨研究 》,《考古》1989年第7期。按裘锡圭先生1989年观察原骨时,指出“曰”下之字应分 两字读;李学勤先生指出“囟(斯)”下字虽不清晰,但一定包含跽坐的人形,见李学勤 《再谈洪洞坊堆村有字卜骨》,《文物季刊》1990年第1期;参见李学勤《周易经传溯 源》,第157页,长春出版社,1992年。)。李先生并举《左》、《国》筮例与之比较, 如《左传》昭公十三年:“初,灵王卜,曰:‘余尚得天下。’不吉”;《国语·晋语 四》:“公子亲筮之,曰:‘尚有晋国。’得贞屯、悔豫,皆八也”等;命辞中的“尚 ”为“庶几”之意(注:郭宝钧《一九五零年春殷墟发掘报告》,《中国考古学报》第5 册,图版肆壹:1;张政烺先生将“曰”后之字释为卦名“隗”等,见《试释 周初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考古学报》1980年第4期;又见唐兰《在甲骨金文中所 见的一种已经遗失的中国古代文字》,《考古学报》1957年第2期;管燮初《商周甲骨 和青铜器上的卦爻辨识》,《古文字研究》第6辑;曹定云《殷墟四盘磨“易卦”卜骨 研究》,《考古》1989年第7期。按裘锡圭先生1989年观察原骨时,指出“曰”下之字 应分两字读;李学勤先生指出“囟(斯)”下字虽不清晰,但一定包含跽坐的人形,见李 学勤《再谈洪洞坊堆村有字卜骨》,《文物季刊》1990年第1期;参见李学勤《周易经 传溯源》,第158页,长春出版社,1992年。)。

“前辞 + 命辞 + 卦画”的结构也见于传世文献。《左传》昭公七年:

孔成子以《周易》筮之。曰:“元尚享卫国,主其社稷。”遇屯

就命辞的结构而言,“元尚享卫国,主其社稷”与中鼎的“臣尚中臣”也很相似,“ 尚”字前的“元”、“臣”为被占者(注:李学勤先生已说明,“中臣”的“臣”字是 动词,“中臣”即“臣中”。见《周易经传溯源》,第157页。)。

12.前辞 + 命辞 + 占辞 + 验辞 + 卦画

这是一种结构比较完整的筮占记录,例见天星观楚简:

注释(43)饶宗颐《殷代易卦及有关占卜诸问题》,《文史》第20辑,第7页引。

首句为前辞,说明筮者、筮具与求贞者等;“既膺疾”至“有大咎”为命辞:“ 占之吉”为占辞;“夜中,又瘥(?)”至“壬午,瘥(?)”当为验辞;卦画更在其后,也 似追记的性质。

此例是卦画后置于占辞的例子,记有验辞性质的文字,可与第8式中关于追记性质文字 的讨论参看。

二 相关问题的讨论

(一)王家台秦简的卦名

根据上节4.1.3式的讨论,王家台秦简《归藏》的卦名在卦辞中有这样的特点:

第一,一卦的占辞,如果征引了前代的卦辞,其首字往往是该卦的卦名。如4.1.3例中

注释(44)王明钦《试论<归藏>的几个问题》,古方、徐良高、唐际根编《一剑集》, 第102页,中国妇女出版社,1996年。

注释(45)王明钦《试论<归藏>的几个问题》,古方、徐良高、唐际根编《一剑集》, 第102页,中国妇女出版社,1996年。

这些特点为我们提供了探索《归藏》卦名来源的线索。《归藏》的卦名,是否就是来 自这些古代卦辞的首字(或前两个字)或中心词呢?从4.2.2例可见,这与《周易》卦名的 来源也密切关联。与此相关的是,包山、天星观等地楚简中的卦画皆无卦名。这是否说 明了包山、天星观等地的筮法并没有沿用《归藏》或《周易》的传统,而是属于另一种 筮法体系,无需采用二《易》的卦辞、卦名?这种推论也反证了《归藏》与《周易》之 间的传承关系。

(二)包山楚简的“说辞”

关于包山卜筮类楚简的结构,已有很多学者讨论。包山楚简整理小组认为,此类简文 的格式一般包括前辞、命辞、占辞、祷辞及第二次占辞等(注:包山墓地竹简整理小组 《包山2号墓竹简概述》,《文物》1988年第5期。彭浩《包山二号楚墓卜筮和祭祷竹简 的初步研究》,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墓》,文物出版社,1991年。)。李学 勤先生最早指出此类简文格式与殷墟、周原卜辞的相似,并分别就前辞、命辞、占辞与 验辞比较其异同,说明商周甲骨卜辞与战国时期的卜筮类竹简,在卜法统绪上实一脉相 承(注:李学勤《竹简卜辞与商周甲骨》,《郑州大学学报》1989年第2期。)。

此后,包山卜筮类楚简格式与商周卜辞的关系也见有同样的论述(注:李零“Formulai c Structure of Chu Divinatory Bamboo Slips(楚占卜简的形式结构)”(William G.B oltz英译),Early China 15 (1990),第72页。又《包山楚简研究(占卜类)》,《中国 典籍与文化论丛》第1辑,第444页,中华书局,1993年。),此类楚简的结构又被归纳 为:前辞、第一命辞、第一占辞、第二命辞、第二占辞(注:李零“Formulaic Structu re of Chu Divinatory Bamboo Slips(楚占卜简的形式结构)”(William G.Boltz英译) ,Early China 15 (1990),第74~75页。),或:第一次占卜(前辞、命辞、占辞)、第 二次占卜(命辞、占辞)(注:李零“Formulaic Structure of Chu Divinatiory Bamboo Slips(楚占卜简的形式结构)”(William G.Boltz英译),Early China 15 (1990),第 72页。又《包山楚简研究(占卜类)》,《中国典籍与文化论丛》第1辑,第429~431页 ,中华书局,1993年。)。这种结构之说,实际上颇有可商之处。

例如,把“以其故敚之”作为占辞(注:李零“Formulaic Structure of Chu Divi natiory Bamboo Slips(楚占卜简的形式结构)”(William G.Boltz英译),Early China 15 (1990),第72页。又《包山楚简研究(占卜类)》,《中国典籍与文化论丛》第1辑 ,第429页,中华书局,1993年。)。

“以其故说之”几乎见于包山二号墓所出的所有卜筮类竹简(注: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 所、北京大学中文系编《望山楚简》,第95页,考释52,中华书局,1995年;包山简中 也有“无咎,无崇”之例,如第235号简,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第32 ~37页,文物出版社,1991年。),参见上节7、8两例所引。说,见于《周礼·春官· 大祝》,其义为攻解,以禳除灾患(注:郭宝钧《一九五零年春殷墟发掘报告》,《中 国考古学报》第5册,图版肆壹:1;张政烺先生将“曰”后之字释为卦名“ 隗”等,见《试释周初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考古学报》1980年第4期;又见唐兰 《在甲骨金文中所见的一种已经遗失的中国古代文字》,《考古学报》1957年第2期; 管燮初《商周甲骨和青铜器上的卦爻辨识》,《古文字研究》第6辑;曹定云《殷墟四 盘磨“易卦”卜骨研究》,《考古》1989年第7期。按裘锡圭先生1989年观察原骨时, 指出“曰”下之字应分两字读;李学勤先生指出“囟(斯)”下字虽不清晰,但一定包含 跽坐的人形,见李学勤《再谈洪洞坊堆村有字卜骨》,《文物季刊》1990年第1期;参 见李学勤《周易经传溯源》,第193~194页,长春出版社,1992年。以敚为“夺” 之说,又《包山楚简研究(占卜类)》,《中国典籍与文化论丛》第1辑,第435页,中华 书局,1993年。按《大祝》“六祈”:“五曰攻,六曰说”,攻、说并举,与简文正合 。)。在包山楚简中,“以其故说之”句是所有祷祠句的引句,说明祷祠的原因。以此 句为占辞似乎是说不通的:此句几乎出现于每一则卜筮祭祷记录中;卜筮结果各有不同 ,占辞怎么会每次相同呢?“以其故说之”不是占辞,在简文中也是有明确证据的:上 节第8式引第209至211号简,占辞之后接卦画,卦画之后才接“以其故说之”。在此, 卦画是占辞结束的明确标志;如果“以其故说之”是占辞,卦画为何要将一句占辞一分 为二呢?卦画之后的“以其故说之”,只能是新的一段内容的引导之辞。

再如,简文中有关祷祠的内容,都被认为是第二命辞或第二次占卜的命辞:

(二)第二次占卜。包括:

(1)命辞。

a.×祷(翌祷、与祷、赛祷)××(神祖名,种类很多),××(祭物,种类很多)馈之(或 “郊之”,或“享祭”,或“郊祭之”)。

b.思攻解于××(各种鬼怪妖祥)(注:李零“Formulaic Structure of Chu Divinatio ry Bamboo Slips(楚占卜简的形式结构)”(William G.Boltz英译),Early China 15 ( 1990),第72页。又《包山楚简研究(占卜类)》,《中国典籍与文化论丛》第1辑,第43 0页,中华书局,1993年。)

这显然也是有问题的。所谓命辞,是“指卜筮时提出所卜或所筮之事的话。”(注:裘 锡圭《古文字论集》,第249页,中华书局,1992年。)在上引所谓“第二次占卜”的构 成中,只有“思攻解于××”一句属于命辞的性质,贞问的是禳除的结果。命辞不至于 是各种祷祠及祷祠的对象、祭物本身,此点大约是不言而喻的。“囟”常见于命辞之中 ,也是商周卜辞的传统,学术界已有深入讨论(注:关于“囟”与命辞的问题,请见李 学勤、王宇信《周原卜辞选释》,《古文字研究》第4辑,1980年;李学勤《西周甲骨 的几点研究》,《文物》1981年第9期,及《续论西周甲骨》,《人文杂志》1986年第1 期,收入《周易经传溯源》,第127~147页;裘锡圭《关于殷墟卜辞的命辞是否问句的 考察》,《中国语文》1988年第1期,收入《古文字论集》,第249~276页;美国《古 代中国》杂志组织的裘先生及倪德卫关于此文的讨论,参加者包括范毓周、饶宗颐、吉 德炜、Jean A.Lefeuvre、李学勤、夏含夷、王宇信等,Early China第14辑,1989年; 夏含夷《试释周原卜辞囟字——兼论周代贞卜性质》,《古文字研究》第17辑,1990年 。)。

彭浩先生把卜筮简文分为两个部分,从“以其故说之”开始作为第二部分,是颇为合 理的(注:包山墓地竹简整理小组《包山2号墓竹简概述》,《文物》1988年第5期。彭 浩《包山二号楚墓卜筮和祭祷竹简的初步研究》,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墓》 ,文物出版社,1991年。);陈伟先生又把这一部分细分为“敚辞”与“占辞”两个 部分,也很有启发意义(注:陈伟《包山楚简初探》,第157页,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 年。又可参看于成龙《包山二号楚墓卜筮简中若干问题的探讨》,中国文物研究所编《 出土文献研究》第五集,第163~174页,1999年;李家浩《包山祭祷简研究》,《简帛 研究二○○一》上册,第25~36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然而,从“以 其故说之”开始的“说辞”,至祷祠之辞及命辞,内容并没有结束,关键还在于对禳除 攻解的贞占;占断得到吉利的答案,才能达到“以其故说之”的目的。因此,从“以其 故说之”开始至“××占之曰:吉”是一个整体,记攻说的全过程,可统称为“说辞” ;陈伟先生所说的“占辞”,是这个过程的一部分,在结构中下属于“说辞”,而不是 与“说辞”并列。换言之,“说辞”包括如下的结构:

前辞 + 祷辞 + 命辞 + 占辞

以上节第7式所引第229号简为例:“以其故说之”解释攻说的原因,为前辞;“举祷 宫、行一白犬、酒飤”为祷辞;“囟攻除于宫室”为命辞;“五生占之曰:吉”为占 辞。

“说辞”中的命辞与占辞,相对于筮占的命辞、占辞而言,是独立的;所谓“第二命 辞”、“第二占辞”的说法,似也是易致误解的不尽准确之说。事实上,两种贞占甚至 可以不必是同一个占者。如上例中,筮占的占者为陈乙,说辞中的占者为五生,可见两 种占断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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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占卜文学结构分析_考古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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