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183;唐风#183;”新论_国学论文

《詩經#183;唐風#183;揚之水》新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之水论文,詩經论文,唐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詩經·唐風》中有《揚之水》一篇,《詩序》云:“揚之水,刺晋昭公也。昭公分國以封沃,沃盛强,昭公微弱,國人將叛而歸沃焉。”①後世解詩者大多均在這一歷史背景下討論此詩。然而核以史實和詩作本文,《詩序》之說頗成問題。

《唐風·揚之水》中的詩句云:“素衣朱襮,從子于沃。既見君子,云何不樂。”又云:“我聞有命,不敢以告人。”這些詩句明顯都是親歷其事者的口吻,按照《詩序》的說法,則此詩當作于晋昭公時代。然而,根據《左傳》和《史記·晋世家》的記載,從晋昭公元年封其叔父成師于曲沃、號曲沃桓叔開始到曲沃武公取代昭公一支成爲晋侯爲止,前後歷時長達六十七年之久。詩人如何能够在六十七年之前預測分封曲沃的後果?

當然,《左傳·桓公二年》記載:“惠之二十四年,晋始亂,故封桓叔于曲沃……”後引師服曰:“吾聞國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今晋,甸侯也,而建國,本既弱矣,其能久乎?”②則似乎當時確有識之士具備見微知著之眼光。然而在同年《左傳》封曲沃條之前,“晋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條之役生大子,命之曰仇。其弟以千畝之戰生,命之曰成師”一段之下,又有師服的一段議論。據《史記·晋世家》的記載,晋穆侯十年生成師,二十七年卒,弟殤叔自立,殤叔四年穆侯太子仇襲殤叔自立,是爲晋文侯,三十五年卒,其子晋昭侯立。③可見從成師降生到被封曲沃,前後歷時五十六年。④師服若對此二事均有評論,則壽命可謂長矣。大概司馬遷也意識到師服的年齡問題,在《史記》的記載中,論二子姓名者爲“師服”,而論分封曲沃者則改作了“君子”。可見“師服曰”的真實性是值得懷疑的,很有可能是後世史家的增飾,未必屬實。古人之預言,除了卜筮之偶中外,大多是後人托言造作,師服也好,《揚之水》的作者也罷,絶不可能預見六十七年後所發生之事,這應該是一個常識。

時間上的疑問尚不足以徹底推翻《詩序》的說法,畢竟《詩序》並未直接提到曲沃代晋之結果⑤,只是闡明了晋昭公當時的形勢,然而即便如此,《詩序》的說法還是難以成立。《詩序》說“國人將叛而歸沃焉”,而實際上真正“叛而歸沃”的似乎只有大臣潘父一人而已,《左傳·桓公二年》記載:“惠之三十年,晋潘父弒昭侯而納桓叔,不克。晋人立孝侯。”⑥《史記·晋世家》則記載:“(昭侯)七年,晋大臣潘父弑其君昭侯而迎曲沃桓叔。桓叔欲入晋,晋人發兵攻桓叔。桓叔敗,還歸曲沃。晋人共立昭侯子平爲君,是爲孝侯。誅潘父。”⑦可見爲了迎立桓叔而殺掉晋昭公的是潘父,而且此舉甚不得人心,晋人忠于昭侯而拒納桓叔,並殺掉了潘父。曲沃代晋之所以會經歷六十七年之久,正是因爲晋侯雖弱,但仍是正統所在,爲國人所擁戴。所謂“國人將叛而歸沃”的局面,在晋昭公時代是不曾出現的。况且,即使如《詩序》所說,則《揚之水》之作所爲何來?宋人嚴粲說:“若助桓叔而匿其情,則此詩不作可也。亦既聲之于詩,使采詩者颺之以諷其君矣,安在其爲匿之也?故言‘不敢告人’者,乃所以告昭公;言‘我聞有命’者,又以見其事已成,禍至甚迫,所以激發昭公者至切切也。”⑧嚴粲所說不錯,“叛而歸沃”者絶不會作這樣的詩泄漏如此重大之密謀,所以只能是擁護昭公的人所作,用以警告昭公,然而既然擁護昭公,爲何又說“素衣朱襮,從子于沃。既見君子,云何不樂”這樣傾慕曲沃的話呢?爲了解决這一矛盾,嚴粲說這是詩人“設言其人其意,謂國中有相與爲叛以應曲沃者矣”。這種没有主語提示、通篇使用第一人稱的“設言”,如何能將意思表達清楚?如果没有嚴粲的注解,真有人能這樣理解么?嚴粲的解釋割裂了詩歌的前後文,也違背了傳統的語言習慣,而這正是誤信《詩序》的結果。其實宋人王質已經指出了此詩《詩序》之可疑,王質說:“詩明言沃,故引曲沃之事實之,他于詩未顯者,依其辭、繹之意,不敢指其事……世代遥逺,文字訛落,惟意事稍叶,若茫然莽以意推,又茫然欲與事合,恐未可爲定論也。”⑨確實,《詩序》只是因詩中有“從子于沃”之語即比附該詩是爲昭公封曲沃事而作,又據以妄言“國人將叛而歸沃”,然而《詩序》所言既與當時事勢不合,又與詩歌本文矛盾,實在難以信據。

既然《詩序》不足信,那麽該如何理解《唐風·揚之水》呢?我以爲此詩應該創作于晋獻公“驪姬之亂”時,是爲公子申生而作。這可以從以下兩方面去論證。

第一,從《孔子詩論》看,《唐風·揚之水》與婦人有關,很可能即指“驪姬之亂”。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第一册有《孔子詩論》一篇,其第十七簡中云:“湯之水,其愛婦。”⑩

“湯之水”即“揚之水”,學者没有异議。“”字見于《說文解字》,許慎云:“,恨也。從心黎聲。一曰怠也。”(11)這也没有問題。至于“其愛婦”的意思,則學者間争論紛紛,莫衷一是。整理者馬承源先生將此句斷爲“其愛,婦”,他認爲此句“是說詩篇所言的愛,也是婦人之恨”。(12)我以爲馬先生的意見可備一說。或者此句亦可斷爲“其愛婦,”,意爲“其愛戀婦人,令人生恨。”或者亦可直接理解爲“愛婦人所恨”。無論怎樣,《孔子詩論》的作者都認爲《揚之水》一篇與婦人有關,且愛恨相對。

《詩經》中《王風》、《鄭風》、《唐風》各有一篇《揚之水》,《孔子詩論》到底指的是哪一篇呢?學者的意見多傾向于《王風·揚之水》,其詩云:“彼其之子,不與我戍申。懷哉懷哉,曷月予還歸哉。”朱熹在《詩集傳》中以爲“彼其之子”是“戍人指其室家而言也”(13),則此詩爲遠戍士兵對妻子的思念,多數學者據此認定《孔子詩論》正是就此篇立說。然而明代蔣悌生已經對朱熹之說作了駁斥,他說:“以《國風》事類考之,言‘彼其之子’凡五:其曰‘邦之司直’、‘三百赤芾’、‘碩大無朋’、‘公行’、‘公路’,皆指一時卿大夫之有權力者。若君子稱其室家,如《北門》之‘室人’,《東門》之‘縞衣綦巾’,《東山》之‘婦嘆于室’,若是而已,未見其以此等語目其室家也。又况征戍之人,初無携其室家同行之理,無故而言不與戍申,甚無謂也。”(14)蔣悌生所言甚是,朱熹之說實難成立。

其實無論是《王風·揚之水》還是《鄭風·揚之水》都與婦人無關。二詩均以“揚之水,不流束薪”起興。而“薪”這一意象的真正含義見于《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第四册的《多薪》一詩,該詩云:“多薪多薪,莫如萑葦。多人多人,莫如兄弟。”(15)“多薪”相當于“多人”,“萑葦”相當于“兄弟”。“萑葦”爲天然生長之植物,正與“兄弟”的天然血緣關係相類似,而“薪”則爲人工采伐、捆扎之柴火,正與“多人”是因爲人爲的社會關係而聯繫在一起的性質相合。可見,“薪”這一意象象徵著與血緣關係相對的(也即非天生的)社會關係,並從反面襯托了“兄弟”這種血緣關係的親密。兩篇《揚之水》以“束薪”起興,並感嘆“彼其之子,不與我戍申”、“終鮮兄弟,維予二人”,正是采用了“薪”的這種含義,二詩所言皆爲兄弟之情,而無關于男女之愛。(16)

如此看來,《孔子詩論》所云《揚之水》應當指的是《唐風·揚之水》。就我們目前所了解的晋國歷史來看,能够與“愛婦”這一評價相合的只有晋獻公時期的“驪姬之亂”。晋獻公不顧占卜結果强立驪姬爲夫人,生奚齊,又因驪姬而欲廢太子申生,這正是“愛婦”之體現;驪姬爲立自己的兒子奚齊而視太子申生、公子重耳和夷吾爲眼中釘,必欲除之而後快,所以她聯絡優施、梁五、東關嬖五等人向晋獻公進讒言,先是將申生派駐曲沃,後又派申生攻伐東山皋落之狄,最後誣陷申生,逼其自剄,種種作爲正是“婦”之體現。不僅大的歷史背景與《孔子詩論》的評價相合,具體的史實亦可與詩歌本文相互印證(詳見下文),《唐風·揚之水》恐怕不是“刺昭公”之作,而是“傷申生”之詩。

第二,從《唐風·揚之水》本文來看,該詩與“驪姬之亂”時太子申生的經歷相合。

詩云:“素衣朱襮”。《毛傳》云:“襮,領也。諸侯綉黼丹朱中衣。”《鄭箋》云:“中衣以綃(吳案:鄭玄讀‘綉’爲‘綃’,本文則仍從“綉”解)黼爲領,丹朱爲純也。”(17)《爾雅·釋器》云:“黼領謂之襮。”(18)黼爲黑白相間若斧形之紋飾,純爲衣服邊緣。所謂“朱襮”,即衣服邊緣和衣領用朱色綉黼紋。《毛傳》、《鄭箋》皆謂此句所云指的是“中衣”。“中衣”是“深衣”的一種,《禮記·深衣》孔穎達《疏》引鄭玄《深衣目録》云:“……深衣,連衣裳而純之以采者;素純曰長衣;有表則謂之中衣。”(19)清人孫希旦則說:“自深衣之外,與深衣同制而其用不同者有三:一曰中衣,衣于禮服之內者,《玉藻》所言‘錦衣’、‘玄綃衣’、‘絞衣’、‘緇衣’之屬是也。中衣之所用,與禮服同……而別以華美之物爲之領緣。”(20)“中衣”雖然可用華美之物裝飾衣服邊緣和衣領,然而諸侯與大夫還是有等級之別。《禮記·郊特牲》云:“臺門而旅樹,反坫,綉黼丹朱中衣,大夫之僭禮也。”(21)可見,“綉黼丹朱中衣”也就是“朱襮”,爲諸侯之制,大夫服之乃爲僭越。而金文中的例證向我們顯示,天子賞賜給諸侯的有“朱襮”裝飾之服爲“玄衣”而非“素衣”。陝西扶風縣莊白村出土的西周中期的《方鼎》銘文中記載:“王姜使內史友員賜玄衣朱襮衿。”(22)“”爲彔國族首領,事周王室,屢立戰功(23),因此王后“姜”賜他“玄衣朱襮衿”。“衿”亦爲衣領,“朱襮衿”配合的正是“玄衣”。此外,在金文中賞賜諸侯、大臣之衣物又常見“玄衣黹純”。“黹”,《說文解字》云:“箴縷所紩衣也。”段玉裁謂其上部象綉形(24),則“黹”不僅有縫補、亦有刺綉之義。“黹純”大概是爲衣服的邊緣刺綉花紋以爲裝飾,估計與“朱襮”亦相類似,而與“黹純”相連出現的毫無例外亦皆爲“玄衣”。據此似乎可以推測西周春秋時期,諸侯之“中衣”或“深衣”當以“玄衣朱襮”爲定制。至于“素衣”,則似乎是卿大夫所著。《禮記·玉藻》中說:“錦衣狐裘,諸侯之服也。”清人孫希旦注云:“愚謂錦衣狐裘,謂狐白裘以錦衣裼之也。士不衣狐白,大夫雖得衣狐白,但用素衣裼之,不得用錦衣也。”(2)這樣看來,“素衣朱襮”即是以大夫之服飾以諸侯之飾。孔穎達株守《詩序》,以爲這表現了晋人欲擁戴曲沃桓叔爲晋君。然而如上文所云,晋昭公封曲沃桓叔時晋國仍以昭公爲正統,桓叔亦無必有晋國之把握,既然如此,擁戴者又怎會如此明目張膽地將僭越不臣之心形之歌咏並傳于國中?這與第三章所云“我聞有命,不敢以告人”豈不前後矛盾?而且既然是要擁戴其爲諸侯,爲什麽不乾脆準備“玄衣朱襮”這樣更具實際象徵意義的服飾,偏要準備“素衣朱襮”這樣不倫不類之服呢?按照《詩序》舊說,這句詩實在不合情理。

然而公子申生的一段遭遇卻與此句適相匹配。晋獻公聽信驪姬的讒言,派公子申生伐東山皋落氏之狄。《左傳·閔公二年》記載:“大子帥師,公衣之偏衣,佩之金玦。”杜預注:“偏衣,左右异色,其半似公服。”(26)《國語·晋語一》則作:“衣之偏裻之衣,佩之金玦。”韋昭注:“裻在中,左右异色,故曰偏。”(27)韋昭、杜預以爲所謂“偏衣”是以衣服背縫爲分界綫左右异色之服,一邊是申生所當服的服色,一邊是作爲諸侯的晋獻公所當服的服色。由于典籍記録不詳,我們很難確切了解這到底是怎樣性質的一種衣服。然而根據《禮記·深衣》中說“深衣”“可以爲文,可以爲武,可以擯相,可以治軍旅”的性質,則若以“深衣”當之,似乎不算牽强。而且《深衣》中還記載“深衣”之制云:“負繩及踝以應直。”鄭玄注云:“繩謂裻,與後幅相當之縫也。”(28)“深衣”有“裻”,則此處所云“偏裻”亦可落實。不過晋獻公雖然已存廢立之想,此時尚在游移之間,申生依然是太子身份,晋獻公命其將下軍、攻皋落,申生以太子而任統帥,代表晋國出征,無論怎樣都是相當隆重的一次行動,在這樣的背景下,晋獻公以“左右异色”這樣古今罕見乃至被後人稱作“服妖”的衣服賞賜主帥,這種舉動委實令人匪夷所思。因此,雖不敢說韋昭、杜預對“偏衣”的解釋必然有誤,但是保有適當的懷疑還是應該的。不論“偏衣”的具體形制如何,其雜有兩個階級的不同服色則没有問題,而這與《唐風·揚之水》中所云“素衣朱襮”的性質正相仿佛。

而且《左傳·閔公二年》記載狐突對此事的評論云:“時,事之徵也。衣,身之章也。佩,衷之旗也。故敬其事則命以始;服其身則衣之純;用其衷則佩之度……”杜預解“純”爲“必以純色爲服”。(29)然而古人衣服藉助服色和裝飾的花紋以彰顯等級,當衣服被外衣罩住的時候,唯有衣領和衣服的邊緣顯露在外,所以古人對于衣服的這一部份亦極爲重視,狐突既然說“衣,身之章也”,那麽此處之“純”似乎亦可理解爲“衣服邊緣”。在《國語·晋語一》中狐突所說的話直接就是“以尨衣純”(30),這與《禮記·深衣》中的說法非常類似:“具父母、大父母,衣純以繢;具父母,衣純以青;如孤子,衣純以素。”(31)可見,“以尨衣純”或許應該理解作“用非所當用之標準製作衣服的邊緣”。如果這一論斷不誤,則所謂“偏衣”很有可能原本作“偏裻之衣”,本來指的就是在衣服的邊緣和衣領處使用不當使用的服色,也就是所謂的“素衣朱襮”。

這樣看來,“偏衣”之所以引起時人的驚訝與猜疑,是因爲其僭越常規違背禮制,而不是因爲它怪异荒唐破壞基本的認識。晋獻公賜申生以“偏衣”,是以拔擢之姿態掩飾其廢立之真心,其用意亦可揣摩理解。而正是因爲這是晋獻公公開的賞賜,所以詩人可以毫無顧忌地寫入詩中。如此看來,《唐風·揚之水》之“素衣朱襮”恐怕正是“偏衣”之另一種表達。

《唐風·揚之水》中還寫道:“從子于沃。”《左傳·莊公二十八年》記載驪姬向晋獻公進讒言逐群公子,“晋侯說之,夏,使大子居曲沃,重耳居蒲城,夷吾居屈,群公子皆鄙”。(32)這正是“從子于沃”之背景所在。

詩中還說:“從子于鵠。”《毛傳》云:“鵠,曲沃邑也。”《孔疏》云:“晋封桓叔于曲沃,非獨一邑而已,其都在曲沃,其傍更有邑,故云:鵠,曲沃邑也。”然而,“鵠”地具體所在,迄今無考。清人馬瑞辰在《毛詩傳箋通釋》中指出,“鵠”通“皋”,“澤也,皋也,沃也,蓋析言則异,散言則通”。因此他認爲“《傳》云‘鵠,曲沃邑’者,正謂鵠即曲沃,非謂曲沃之旁別有邑名鵠也。”(33)馬氏所言可備一說。此外,《左傳·閔公二年》記載:“晋侯使大子申生伐東山皋落氏。”“皋落”既爲狄人氏族之名,亦爲地名,今山西垣曲縣、樂平縣、壺關縣等地皆有名“皋落”之地。(34)此“從子于鵠”,或許與跟隨申生討伐皋落有關。

詩中還說:“我聞有命,不敢以告人。”上文已經說明,此句置于晋昭公封曲沃事中則左右難通,而置于晋獻公“驪姬之亂”中則毫不費解。晋獻公廢立之事,從申生居曲沃、將下軍再到伐皋落賜偏衣金玦,已經愈發明顯,晋國大夫在勸諫晋獻公和評論偏衣、金玦時已經表現出對形勢的清晰判斷,而事後之謀主爲驪姬亦屬心照不宣之秘密,《左傳》、《國語》言之甚詳。不過申生自剄前,尚有太子之虛名,晋獻公亦游移未定,而廢立之事畢竟屬于國家機密,所以詩人雖然已經明知其事,仍然不便公開討論,以免背負挑撥離間之罪名,唯有寫詩寄懷,隱約其詞,藉以表達對太子申生的敬慕惋惜之情。

詩中還說:“既見君子,云何不樂?”據《左傳》、《國語》所記,太子申生受到驪姬惡毒的誣陷,然而出于對父親晋獻公之孝心,不興訟、不逃亡,自剄而死,其德行有目共睹。申生死後,後人懷念不已,屈原在《九章·惜誦》中就曾說:“晋申生之孝子兮,父信讒而不好。”在《天問》中還感慨:“伯林雉經,維其何故?何感天抑墬,夫誰畏懼?”(35)如此看來,晋國的詩人以追隨申生爲樂,寫詩嘆惋申生,則是極爲自然之事了。

綜上所述,《詩序》所云既不足信,《孔子詩論》的評價與詩歌本文的內容又與晋獻公時太子申生之事極相契合,然則《唐風·揚之水》乃是爲晋獻公太子申生所作之結論當可成立矣。

①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毛詩正義》(清嘉慶刊本),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第768頁。

②《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清嘉慶刊本),第3786頁。

③司馬遷:《史記》,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1637~1638頁。

④筆者案:《史記·晋世家》中說昭侯元年封成師于曲沃時,成師已經五十八歲。

⑤筆者案:其實《詩序》“國人將叛而歸沃焉”之“將”字已具預測之義。

⑥《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清嘉慶刊本),第3787頁。

⑦《史記》,第1638頁。

⑧嚴粲:《詩緝》卷十一《唐風·揚之水》末章下,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⑨王質:《詩總聞》卷六《唐風·揚之水》詩末,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⑩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孔子詩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46~147頁。此處僅列整理者馬承源先生破讀后的寬式釋文。

(11)許慎撰、宋徐鉉校定:《說文解字》,北京:中華書局,1963年,第221頁。

(12)同上,第147頁。

(13)朱熹:《詩集傳》卷四,《四部叢刊三編》(影印日本静嘉堂文庫藏宋本)本。

(14)蔣悌生:《五經蠡測》卷三《王風揚之水章彼其之子辨》,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15)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多薪》,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173~178頁。

(16)筆者案:關于“薪”之含義和《王風·揚之水》、《鄭風·揚之水》二詩詩意的具體討論,請參見拙文《上博(四)〈多薪〉詩旨及其〈詩經〉學意義》。

(17)《十三經注疏·毛詩正義》(清嘉慶刊本),第768頁。

(18)《十三經注疏·爾雅注疏》(清嘉慶刊本),第5654頁。

(19)《十三經注疏·禮記正義》(清嘉慶刊本),第3611頁。

(20)孫希旦撰,沈嘯寰、王星賢點校:《禮記集解》,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第1378頁。

(21)《十三經注疏·禮記正義》(清嘉慶刊本),第3136頁。

(22)《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第2册,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第1456頁。所引釋文從寬式。

(23)參見吳鎮烽編撰:《金文人名彙編(修訂本)》,北京:中華書局,2006年,第227頁。

(24)許慎撰、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364頁。

(25)《禮記集解》,第806頁。筆者案:當然,這並不是說諸侯就不可服素衣,據記載皮弁之服即素衣;也不是說大夫不可服玄衣,《禮記·玉藻》中即云:“君子狐青裘豹褎,玄綃衣以裼之。”上古服飾制度極爲複雜,又乏實物可以參照,因而上文僅是就個人認識圍繞“朱襮”所展開的一些討論,抛磚引玉,以祈就正于方家。

(26)《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清嘉慶刊本),第3881頁。

(27)徐元誥:《國語集解》,北京:中華書局,2002年,第266頁。

(28)上所引《禮記·深衣》的內容見《十三經注疏·禮記正義》(清嘉慶刊本),第3611~3612頁。

(29)《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清嘉慶刊本),第3881~3882頁。

(30)《國語集解》,第269頁。

(31)《十三經注疏·禮記正義》(清嘉慶刊本),第3612頁。

(32)《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清嘉慶刊本),第3866頁。

(33)馬瑞辰撰、陳金生點校:《毛詩傳箋通釋》,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第341~342頁。

(34)參見陳槃撰:《春秋大事表列國爵姓及存滅表譔异》(三訂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001~1005頁。

(35)洪興祖撰、白話文等點校:《楚辭補注》,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125、1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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