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现状与思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少数民族论文,经济发展论文,思路论文,现状论文,民族地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05年5月底,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是党中央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奔小康的一次总动员。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需要分析和把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现状与思路。
一、关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点
1.经济发展明显加快,不断优化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以来,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明显加快,不断优化。
1984年,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和新疆五个自治区的国内生产总值只有7亿元。到2003年,五个自治区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到7269亿元,年均增长9.8%,比全国高0.4个百分点。民族自治地方国内生产总值,2003年完成10381亿元人民币,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内蒙古和新疆人均生产总值已经突破1000美元。1999—2004年,民族自治地方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速度,内蒙古很有代表性。2003年,内蒙古的全年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城镇以上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四项指标增速居全国首位。2004年,内蒙古的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城镇以上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六项指标增速居全国第一位。《经济日报》2004年8月12日,头版头条有这样一个报道:西部大开发跃出内蒙古“黑马”。[1]
1999年,民族地区一、二、三次产业结构为25∶40∶35,到2003年调整为21∶42∶37。二、三产业发展加快,特别是工业化进程大大加快。经济增长开始从数量扩展型向结构质量效益型转变。产业结构的优化,带来了民族地区经济的较快增长。
优势产品的产业化、基地化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新疆的棉花产量占全国32.9%,广西、云南的甘蔗产量占全国67%,新疆和内蒙古的甜菜产量占全国54%,贵州、云南的烟叶产量占全国38.4%。有些省区成为我国重要工业产品的原料生产基地。广西糖的生产基地排在我国第一位,云南卷烟基地排在我国第一位,水力发电基地排在我国第二位,新疆的天然气生产和原油生产分别排在我国的第二位和第三位。内蒙古原煤生产基地排在我国的第四位。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开始向产业优势、经济优势转化。
2.高度重视特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这里讲的特色工作,主要是指国家民委抓的几项有特点的经济工作。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全国有55个少数民族,其中人口在10万以下的民族有22个,统称人口较少民族。主要聚居在西部和边境地区,分布在10个省区、86个县(旗、市)、238个乡(镇),640个村,总人口63万。多数民族与国外同一民族相邻而居。国家民委经过大量调查研究,提出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问题。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1]44号),明确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对人口较少民族给予更多的支持和照顾,促进其加快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充分体现了对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特殊的扶持。
2004年11月,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对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作出了重要批示。国家民委高度重视中央领导的批示,把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批示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并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在有关省区人民政府的配合支持下,研究制定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规划》的发展目标: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帮助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640个行政村,基本解决现有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经济社会发展达到当地中等或以上水平。22个人口较少民族占全国55个少数民族的40%。虽然22个人口较少民族只有63万人,但解决了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问题,在55个少数民族中就解决了40%的少数民族发展问题,意义非常重大。
兴边富民行动。全国的陆地边界线东起辽宁丹东市鸭绿江口,西迤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的北部湾畔。总长度2.2万公里(其中1.9万公里在少数民族地区),与15个国家和地区接壤。陆地边疆地区涉及九省(区)的135个边境县(旗、市、市辖区,其中民族自治地方107个),国土面积约19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100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48%。国家民委发起这项行动,就是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加大对边境地区的投入,加大帮扶的力度,促进边疆与内地的协调发展。
兴边富民行动推出几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到2005年,中央财政支持兴边富民行动资金累计3.75亿元,引导和带动了大量其他各类资金,建兴边富民项目2万多个。这些项目,覆盖了基础设施、农业生产、生态建设、文化教育等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这些对加快边境地区发展发挥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使边境地区的老百姓得到了实惠。
兴边富民行动前三年,国家民委着重抓了试点工作。从2004年起,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转为重点工作,确定了37个重点县,占边境县总数的27%。国家民委和财政部联合颁发了《关于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意见》,对重点县在资金上给予重点支持,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向纵深发展。2004年2月,回良玉副总理对兴边富民行动作了重要批示,他指出:“国家民委发起的兴边富民行动,积极为边境地区各族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成效显著,促进了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应当继续推进。赞同按照重点突破,逐步推进的原则安排。望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强化组织领导,抓好项目落实,全力推进这项德政”。
3.最具活力的非公经济前景广阔
2005年6月底,国家民委在河南召开了全国散居民族经济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全国23省市的民委领导和经济处长参加了会议。这次会议,围绕着非公经济、清真食品、电脑农业、小康村规划这四个重点进行了经验交流。
在全国散居民族经济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上,与会者的共识是:非公有制经济是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点,也是加快发展民族经济的现实选择。对非公经济的发展,民族地区同志们的共同感受是:
一要有政策支持和保驾。2005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经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人们称是“非公36条”。在36条中,对非公经济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放宽了市场准入的要求,并出台了相关的优惠扶持政策。国家的这些政策对少数民族地区非公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标志着我国非公经济跨入了历史发展的新阶段。一项政策的出台,引起强烈的反响,一方面,反映了人们对政策支持的渴望;另一方面,表明了政府反映和代表了人们的利益。经济政策上的进一步放宽,使非公经济走上了一条更为平坦的发展之路。非公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地区的非公经济,为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有着广阔的前景和宽广的路子。
二要有一个载体和平台。湖北省民委在全省民族地区开展了“双民双赢”活动,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载体和平台。“双民双赢”活动,就是民营企业和民族地区在相互了解、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合作,达到民营企业和民族地区“双赢”的目的。去年,湖北省民族地区与非公有制企业签订了1000万元以上项目就达52个,仅恩施州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就达17.7亿元。湖北省开展的“双民双赢”活动,激活了民间资本,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双民双赢”实际上就是引进民营企业开发民族地区的资源,“你发财,我发展”。湖北省民委的做法:营造环境,牵线搭桥,加强协调,做好服务。
三要有一个观念的转变。河南省孟州市南庄镇桑坡村,20多年来,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桑坡村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了生产资料和销售市场“两头在外”。全村皮毛加工企业135家,其中35家有进出口经营权。澳大利亚销往中国的羊皮有80%销往桑坡村,桑坡村可以左右澳大利亚对我国出口羊皮的价格。产品远销美国、日本、俄罗斯等18个国家和地区。2004年,创产值7.2亿元人民币,创汇3500万美元,上缴地方税收900多万元,海关税收6000多万元。这个村的经济为什么发展这么快,关键在于思想观念的转变。桑坡村党支部书记给我们介绍情况时说到,当时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农民提出包产到户时,社会上的舆论是: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他却不是这样看的。他认为:不表态就是默认,不反对就是支持。于是他带领全村开拓了这个市场。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方面,河南省提出了“六放”、“三个凡是”、“四个不限”。“六放”是:放心、放胆、放手、放开、放活、放宽。“三个凡是”: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生产经营;凡是允许外资经营的,都要向非公有制经济开放;凡是国有、集体资本改制的领域,都支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大胆参与。“四个不限”是:不限比例、不限速度、不限规模、不限经营方式。
二、关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多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和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综合起来讲,有以下八个方面。
1、关于战略位置。党和国家充分认识到,没有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国家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尊重和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特点和需要,根据全国发展的整体布局和总体要求,将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的发展摆到突出的战略位置。为加快西部地区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发展,我们国家2000年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5年来,西部地区陆续新开工60个重大建设工程,投资规模约8500亿元人民币,对带动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2、关于财政支持。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各级政府逐步加大对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国家通过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财政转移支付、民族优惠政策财政转移支付,增加对民族地区的资金投入,促进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3、关于项目安排。国家从1999年开始,相继大规模地实施了惠及所有民族自治地方的“贫困县出口公路建设”,“西部通县油路工程”、“县际和农村公路建设”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共投资近1000亿元。新建和改造了22.5万公里农村和县级道路,使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落后的交通条件得到了显著的改善。
4、关于扶贫开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把民族地区确定为重点扶持对象,在新确定的59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中,民族自治地方增加到267个,占重点县总数的45.1%。同时,西藏整体被列入国家扶贫开发重点扶持范围。1990年,国家设立了“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温饱基金”,重点扶持少数民族贫困县。1992年,国家设立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目前,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惠及2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少数民族群众,主要用于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特殊困难。
5、关于对口支援。组织发达地区对口支援民族自治地方。北京帮扶内蒙古、山东帮扶新疆、福建帮扶宁夏、广东帮扶广西,全国支援西藏。
6、关于生态环境。国家制定的《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中的四个重点地区和四项重点工程全部在少数民族地区。国家实施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项目主要在少数民族地区。全国226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接近半数在少数民族地区,如四川的若尔盖湿地自然保护区,云南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等。国家还在新疆实施了“塔里木盆地综合治理工程”,在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实施了“三江源保护工程”,并高度重视南方喀斯特地区的生态治理。
7、关于对外开放。国家逐步扩大了民族自治地方生产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自主权,鼓励地方优势产品出口,实行优惠的边境贸易政策。鼓励、支持民族自治地方发挥区位优势和人文优势,扩大对陆地周边国家的开发与合作。1992年我国开始实行沿边开放战略,确立了13个对外开放城市和241个一类开放口岸,设立14个边境经济技术合作区,其中绝大多数在民族自治地方。
8、关于特需商品。为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适应和满足各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特殊商品的需要,国家实行了特殊的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供应政策。目前,民族贸易县在全国已有435个;特需用品定点企业有1855家。享受的政策有:一是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优惠政策;二是税收优惠政策;三是技改贷款贴息政策。
三、关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思路
当前,民族地区正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联系民族经济工作的实际,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需要做到“五个”把握。
1.把握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
胡锦涛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讲话中强调指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2]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困难和问题的关键。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各族干部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现阶段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实践表明,民族地区的团结稳定靠的是发展,民族地区的重大变化靠的是发展。民族地区的发展,使我们深深感到:大发展、小困难,小发展、大困难,不发展、最困难。这道理那道理,发展才是硬道理,这变化那变化,发展才能有变化。发展的任务千头万绪,经济的发展是中心任务。温家宝总理强调指出:“解决民族地区的困难和问题,缩小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差距,归根到底要靠发展经济。”[3] 只有经济发展了,民族地区才能解决温饱、摆脱贫困、缩小差距、奔向小康。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是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我们要强化这种意识,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不能放松,必须始终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2.把握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方针政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有六个部分、三十条,其中有十二条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措施,涉及到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有九条。这九条的内容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支持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财政投入和金融支持;妥善解决生态建设和资源开发的补偿问题;突出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贫困问题;大力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的扶持力度。
在《决定》作出的同一天,《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正式施行。[4]《若干规定》共有35条,涉及到经济政策措施的内容有14条。由此可见,党中央、国务院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摆到了突出的战略位置。根据委领导的批示精神,我们正在积极与国家发改委进行协调工作,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将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纳入国家“十一五”规划中,以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同时,我们也正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磋商支持民族地区的发展。国家开发银行为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的优势和作用,扩大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提出了五项工作措施。第一项是,积极配合国家民委广泛参与并通过技术援助贷款支持“三个”规划的编制工作;第二项是,加强与国家民委合作,为民族地区发展的投融资体制建设提供支持;第三项是,努力拓宽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资金渠道,为民族地区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第四项是,加快民族自治地方融资平台的建设,加大民族地区贷款投放力度;第五项是,提供人力资源支持和专业服务。我们正在与国家开发银行协调磋商,研究具体办法,积极争取支持。
3.把握协调发展的战略布局
按照科学发展观,中央确定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布局是:坚持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发展,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这个战略布局是科学发展观的体现,也是民族地区发展的机遇。在把握整体战略布局中,要重点把握西部大开发战略。全国55个少数民族有50个集中分布在西部,西部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75%左右。纳入西部大开发的民族自治地方少数民族人口占民族自治地方人口的91.9%。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不动摇,对西部大开发的支持力度不减弱,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不放慢。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西部大开发采取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是有成效的。例如,2004年,西部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374亿元,比上年增长12.7%,是西部大开发以来最快的增长速度。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7105亿元,同比增长22.8%,增速较上年提高5.3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3749亿元,同比增长26.6%。地方财政收入达2000亿元,同比增长21%,增速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把握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就要认真地研究和落实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措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6号)明确提出,从政策措施、资金投入、产业布局等方面,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发展的支持力度。要研究这些政策,落实好这些政策,促进民族地区的发展。
4.把握攻克民族地区发展的难点
民族地区发展的难点在于贫困,贫困是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因此,建议将扶贫工作的策略进行一些调整。一是将扶贫攻坚的重点向民族地区转移。国家统计局对不同类型区的贫困发生率进行统计的结果是:丘陵地区贫困发生率为7.1%,革命老区为7.7%,平原地区为7.8%,山区为10.1%,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为11.4%。据国家民委对少数民族地区农村贫困监测分析,2004年末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未解决温饱的绝对贫困人口为1245.6万人(人均纯收入低于668元),占全国47.7%。2003年占45%,2004年占的比例上升了2.7个百分点。把扶贫攻坚的重点转向民族地区是非常必要的。二是加大对特困少数民族的扶贫力度。2004年,根据国家民委党组的部署,经济发展司对特困少数民族贫困状况进行了调研。特困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西南石山地区、西北干旱地区、高寒深山地区,涉及到11个省(区、市)77个县、20多个民族、390万人。在390万特困少数民族人口中,人均纯收入637元-500元的人口有165.1万,占42.4%;500元-300元的人口有128.5万,占32.9%;300元以下的人口有96.5万,占24.7%。在11个省(区、市)、77个县中,贫困发生率平均在25%。最高的是青海省为44.6%,最低的是广西也有11.9%。特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发生率高、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返贫现象重,是扶贫工作中的难中之难。三是考虑到民族地区的特殊情况,建议调整民族地区扶贫标准。国家确定的解决温饱的标准,对于民族地区而言,这个标准是很低的,不能解决起码的温饱问题。特别是高寒地区、石山地区、干旱地区,维持基本生活的费用大,生产资料成本高。如高寒地区,饮食以酥油、奶茶、牛羊肉等高热量食物为主,衣着以御寒皮毛服装为主,住房必须考虑保暖、防震等功能,吃、住、行方面的成本远远高于内地。根据有关省区的调研测算,农牧民解决基本温饱问题,牧区人均纯收入要达到3500元;半农半牧区要达到2500元。国家应针对民族地区的特殊自然、地理环境,调高扶贫标准。
5.把握专项的具有特色的民族经济工作
首先,认真抓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规划》后,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会议”,对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进行了部署。下一步工作,要着重抓好工作责任、项目资金、整村推进、舆论宣传、检查监督等多方面的落实。
其次,认真做好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的落实工作。国家民委编制了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并将《规划》草案报送了国家发改委。《规划》草案报送了兴边富民行动近万个项目。我们要加大与有关部委衔接协作的力度,争取优惠的政策支持边境地区发展。
再次,加强民贸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工作。经济发展司把协调、制定“十一五”期间民族贸易优惠政策,作为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2005年7月底,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了调研组,深入到民族地区进行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十一五”期间民族贸易优惠政策。
最后,加强散居民族经济工作。散居民族经济工作涉及面广又比较分散,需要重视,加强指导。根据全国散居民族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抓好四项重点工作:大力发展非公经济、大力发展清真食品产业、大力推广电脑农业、大力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
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是当前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我们要按照国家民委党组的部署与要求,不断地深入学习和领会,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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