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标准能成为中国人文社科成果的最高评价标准吗?——以SSCI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为例论文,国标论文,成为中国论文,评价标准论文,成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SSCI简介及其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标准的状况
SSCI(全称Social Sciences Citation Index)是由美国科学信息研究所(The Institute for Scientific Information )编制的“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的缩写。它创立于1956年,后经1994和1998年两次扩大调整来源期刊目录和数量后,现共收录1765种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世界顶尖期刊,覆盖了包括政治学、心理学、人类学、历史学、教育学、法学等运用社会科学实证方法进行研究的50多个社会科学分支学科。同时,该检索系统还包括个人推荐的确有学术价值的其他3300种国际性科学、技术和人文类期刊。
SSCI选刊标准包括很多因素,如期刊的被引次数、影响因子、发表哪些国家的论文、哪些国家论文引用的、是否遵循国际通行的编辑惯例、被引文献项目是否齐全、每位作者是否有完整地址(包括电话号码与传真号码)、是否有英文撰写的能提供一定信息量的标题和文摘和被引文献、是否采用同行评议方式审稿、所载论文研究结果是否具有新颖性、是否反映新的科学进展、期刊编辑委员会及论文作者是否具有国际影响力、新办期刊的主办单位是否具有声望、期刊是否具有地区代表性等等。此外,SSCI的编辑顾问委员会成员都是各学科的杰出专家,他们构成的集体具备多学科的专业知识,在判断期刊内容质量,尤其在判断新创期刊质量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注:“强化学术评价功能,繁荣人文社会科学一叶继元教授谈CSSCI”,载《中华读书报》2003年11月5日。)。
SSCI因其覆盖学科较全、评价机制成熟、评价专家权威,已成为西方学术评价的重要参照之一,在业界享有较高声誉。重视并了解该体系,为提高我国的研究水平提供了便利。进而言之,对繁荣我国的文化事业也是很有帮助的。但归根到底,它只是美国商业机构建立的以英语为主的期刊论文数据库,目的在于为学术研究人员提供服务。然而,在我国学界,尤其是学术行政管理者,不顾该体系的初衷及局限,把它视作评价我国人文社科研究成果的重要甚至最高标准,过分抬高了它的地位,夸大了它的影响,正在产生越来越严重的消极后果。
我国各大院校近年来每年都公布各科系被SSCI收录论文数目以及收录论文被引频次的排行榜,以此反映他们的科研水平;在复旦大学的网页上就可以看到2004年八所高校发表论文被SSCI收录情况的统计表格(注:《高校发表论文被SSCI收录情况统计》,http://www.library.fudan.edu.cn/service/statistics/stassci.htm,2004年10月10日更新。);许多单位也专门定出条例,对论文被纳入SSCI的人员进行表扬并给与物质奖励;清华大学在《清华大学文科科研量计算办法(讨论稿)》规定,在SSCI和A&HCI收录论文、《中国社会科学》发表的论文,每篇40分;而在《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论文(不包括摘要),ISSHP收录论文,每篇30分;经校、院领导批准,参加一次国际性学术会议10分,全国性学术会议5分,地区性学术会议2分。同时,它也成了“特殊人才”的重要标志。如北京师范大学聘请“长江学者”的公告中就把论文曾在被S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作为科研工作成果的代表(注:《北京师范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招聘启事》,http://www.sino-education.org/job/beijinshifan.htm。)。许多学者在罗列学术成果时也将其视为代表;连大学进行排行时,被SSCI收录论文作为最重要的指标(注:如2004年网大排名,科学研究指的是科研成果:主要指标有美国的SCI论文和引文、EI论文、SSCI论文、A&HCI论文等。每项科研成果赋予一定的分值。科研成果多、得分高的大学排名在前。http://www.zgedu.net/news。)。“我们国内一些大学有明文规定,在外文期刊发表文章可以得最高分;而国外学者在中国的学术期刊发表文章,即使是研究中国问题的,即使我们的所谓权威刊物,也不能作为晋级的重要成果”(注:徐思彦:“也谈学术期刊国际化问题”,《云梦学刊》2004年第7期。)。
由上可见,在我国,SSCI并未限于用作数据库,为广大研究人员服务,却正在成为我国人文社科科研研究成果的评价标准。这种趋势一旦蔓延开来,会给该领域的研究和管理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二、SSCI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标准存在的问题
从SSCI的起源、现状以及人文社会科学的特点看,SSCI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标准存在着难以逾越的局限性。
(一)从客体来看
1.从起源来讲,SSCI本不是作为人文社会科学评价普世标准而设计。SSCI最初是由其创立人尤金·加菲尔德(Eugene Garfield)为印证期刊、论文重要性可以客观区分的理论而在美国设立的。之后,它又与SCI、A&HCI等数据库相继建立起了“知识网络”,并收录网页资料。它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证明被收录的期刊和论文的重要性,但在文化多元化发展的今天,它更重要的功能在于服务功能。设立者从未想过将之推崇到评价人文社会科学成果标准的顶极地位。这点从该数据库的制作和维护公司Thomson ISI的日本代表宫入畅子的声明中也可看出。她在研讨会上曾明确指出将SSCI等数据库作为学术评鉴标准时须留意之处。她认为:“在进行研究成果评鉴时,我们不建议完全依赖引用资料或书目计量方法本身。当评鉴的目的是衡量研究者个人成果时,尤其如此。”(宫入畅子,2004:73)她说:“过分强调或简化评鉴方法都可能导致严重错误。我们始终建议,评鉴研究工作要获得多项衡量标准,因为使用简单化的统计方法,或只采用一个指针,很容易误陈研究工作的品质。”(宫入畅子,2004:83)她还“吁请分析人员在进行书目计量分析时,尤其是在通过分析引用资料而对研究成果进行评鉴的时候,要注意必须考虑的各种因素”(注:黄厚铭:“SSCI、TSSCI与台湾社会科学学术评鉴制度”,反思台湾的(人文及社会)高教学术评鉴研讨会论文,2004年9月20日。)(宫入畅子,2004:83)。
2.从现状来看,SSCI不能作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的科学评价标准。如前文所言,SSCI发展至今,主要被用作数据库,而非学术成果评价标准。之所以不能作为人文社科研究成果的普世标准,是因为它是地域的而非国际的、片面而非全面的、主观而非客观的。
(1)地域性而非国际性。该体系具有地域性主要是从覆盖的国家面以及各自所占比例而言。首先,在其收录的1700多种期刊中,美国有1001种,占总数的56%以上;英国居次,共466份,占总数的26%以上;欧美发达国家共有30个国家入选,占总数的97%;而亚洲国家(地区)中只有8个国家(地区)的18份期刊入选,不到总数的1%。其次,从语言角度来看,它不过是美国Thomson ISI公司提供的主要是针对英文出版物的一种检索系统,并没有包括其他重要国际语言,如西班牙文、中文及法文等,遑论其他国家语言,如德文、日文、韩文等。尽管英语是国际通用语言,但许多国家(包括中国在内)的官方语言并非英语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在这点上,语言的单一性也说明该体系并非全球化的,而是地方性的一份索引。
所在洲 欧洲亚洲大洋洲南美洲北美洲非洲
总数
688 18
1661033 4
入选国 27
82 3 31
所占
38.98% 1.01%
0.91%0.34%
58.53%
0.23%
(2)倾向性而非客观性。作为权威的学术标准,应有客观性而非倾向性,但SSCI恰恰是相反的。尽管美国在许多学科研究上明显落后于其他国家,但仍把其期刊列入SSCI。而另一种情况是,美国人不重视的学科(比如作为中国立国之本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即使非常重要,也被排斥在外。众所周知,许多世界一流的哲学家多出在欧洲,而不是美国。即使美国现有的一流哲学家,也是从欧洲“过渡”过去的。但SSCI中美国的哲学期刊共有8份,占到总数19份的42%,而德国这个哲学最发达的国度之一却一份期刊也没有入选。再以国际佛学研究为例,从世界范围看,国际佛教学术研究贡献最为卓越的国家是日本、印度而非英美国家,但采用日文发表的期刊论文却未被纳入该体系。其次,上文所言的地域性也是其倾向性的一种表现。大部分大国,无论其文化传统多么深厚、学术研究多么先进,都未给与相应的重视。如中国,虽然具有五千年文化传统,也确有不少学科(如古典文史哲研究)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却只有台湾省一份杂志名列其中,诺大的中国大陆竟无一份刊物入选,且还落于菲律宾和土耳其之后。俄罗斯也只有3种期刊入选,意大利作为艺术的发祥地之一也只有一种《运动心理学》入选。这些刊物的不合理分布显然难以如实反映世界主要国家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影响力。
(3)片面性而非全面性。上文所论的两个特点简而言之,就是一切美国视角出发。这种视角决定了该体系的片面性而非全面性。学科覆盖面便是明证之一。许多重要的学科,对世界学术非常重要,而美国认为无关紧要的,便不被列于其中。另外,就某一学科而言,也可体现出这个特点。如检索以“CHINA”或“CHINESE”开头的杂志,发现有以下几种:CHINA ECONOMIC REVIEW、CHINA JOURNAL、CHINA QUARTERLY、CHINESE EDUCATION AND SOCIETY、CHINESE LAW AND GOVERNMENT、CHINESE OCIOLOGY AND ANTHROPOLOGY共6种。而这六份期刊均不在中国。这难道可以算是正常的、全面的吗?
SSCI系统涵盖某一地域而非全球、主观而不客观、片面而不全面。尽管它有相对严格的评审机制和相对出色的遴选专家,但以上三个特点也决定了SSCI只是从美国视角出发的西方学术成果的权威评价体系之一,因此,无论如何它绝不能作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的最高标准。
实际上,诸多事实显示出,连美国学者在这个问题上都不僵化行事,不以SSCI作为学术评鉴的标准。清华大学社会学研究所的李丁赞教授在文化研究学会年会的座谈会中也曾表示,他深信如果用SSCI论文篇数来衡量美国的一流大学,恐怕他们也一样排不上一流大学的地位(注:黄厚铭:“SSCI、TSSCI与台湾社会科学学术评鉴制度”,反思台湾的(人文及社会)高教学术评鉴研讨会论文,2004年9月20日。)。
将SSCI作为评价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标准,不仅从客体SSCI看有问题,从其主体人文社科研究看也缺乏逻辑性。即使是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运用国外SCI标准进行评价已在学术界引起了反思。
(二)从主体来看
1.从SCI的局限性看学术不能简单量化管理。主张加入SSCI体系、将SSCI作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标准的人士当中,许多都是以SCI作为参照系的。实际上,即使是自然科学研究成果的评估,照搬他国评价标准,也同样存在着这种“食洋不化”的问题。
SCI(全称Science Citation Index)是美国科学情报所(Institute for Scientific Information,简称ISI)于20世纪60年代出版发行的一种面向全部科学技术领域的科学引文索引的简称。它现今已经发展成为集文摘、引文、索引于一身的独特而强大的信息资源体系。SCI的出版初衷,在于为人们提供一种更新颖更独特的检索工具。而一旦被当作科学研究的评判标准,就出现了以下问题,“引用行为动机的复杂性,漏引现象的存在,某些论文获得较高引用率在时间上的特殊性,都会影响引文统计的准确性;引用率在不同学科之间也存在不可比性;引用率单项指标,限制了SCI评价的全面性和公允性;SCI来源期刊地域分布不平衡及语言障碍等因素,也使它不适于作为我国通用的评价标准等”(注:王晓莉、叶良均、徐飞、姚政:“SCI作为科研成果评价标准的局限性研究”,学术批评网2001年11月3日。)。庞景安先生也曾归纳过学界对SCI提出的质疑:利用SCI对科研绩效进行定量评估易流于简单化;该体系并非符合中国国情的科研评估体系;利用该体系未能正确处理科技论文质与量的辨证关系;未能体现出同行评议的重要作用以及会引起中国科技论文外流(注:庞景安:“正确利用〈SCI〉,促进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可见,即使是以物质世界为研究对象的自然科学,对其进行量化管理也都带来了不少负面影响;而在以精神世界为研究对象、讲究“无用之用”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将美国化的SSCI全盘引进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的评价标准,更是难以实行下去。
2.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不能用外国标准进行量化管理。学术研究一般分为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自然科学的社会成果较易量化,引进国外SCI体系尚且在实践中发现诸多问题,那么人文社会科学尤其不能运用国外标准进行成果衡量。原因何在?
首先,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传统决定了它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能用外国标准进行量化管理(西学研究可能是例外)。“人文社会科学无法提供像自然科学那样明确的鉴定依据,即使存在社会效果,也难以用数字来显示。因此,在评估人文社会科学成果方面,不能简单地把工程计量方法搬到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来”(注:陈力丹:“谈谈人文社会科学成果的评估标准”,载《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1期。)。人文社会科学因其背后丰富的社会文化及历史背景决定了它尤其不能按照国外标准进行量化管理。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进行量化管理,不是鼓励学术创新,而是鼓励追求学术数量。这种管理方法违背了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规律,忽视了人文学科学术积累和学术传统的重要性。
其次,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特点也决定了采用西方国家的标准弊大于利。如人文社会科学中的许多学科的研究与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对国家命运、人民幸福等问题都至关重要。如政治学、新闻传播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等学科,必须坚持这些学科的中国特色,坚持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另外一些学科如汉学研究、中国历史等,属于我国文化中独具特色的学科,在文化全球化浪潮下正是“人无我有”的精华,是保持并加强中国文化竞争力的重要法宝。这些领域的研究成果,很难进入SSCI期刊的收录范围。不盲从SSCI标准,坚持发展这些学科,才是符合文化多元化发展方向的正确道路。
此外,人文社会科学的翻译瓶颈也使按照SSCI标准对我国人文社科研究成果评价有失公允。当今社会,尽管外语已经越来越普及,但在翻译有丰富文化内涵的人文社科研究成果时,“信,达,雅”的标准还是难以企及。翻译瓶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这些成果的向外输出。
从操作层面看,由于文化的特异性,人文社科研究的不同视角决定了不同要求。比如对西方文化的研究,英语应该算作最没有语言瓶颈的学科,但从现实来看,它并未在国际上有巨大影响。从这些分析可以看出,引进SSCI对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进行量化管理在必要性、现实性和可操作性方面都没有足够的逻辑支撑。一味坚持引进SSCI作为该领域的量化管理工具,只能带来它的负效应。
三、采用SSCI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实行量化管理的负面影响
1.实行量化管理,重数量不重质量,产生了学术泡沫,带来了学术腐败。对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实行量化管理,产生的负面影响之一就是学术浮躁症在学界流行,大量的学术泡沫不绝而出。在研究形式上,建立泡沫学科,研究泡沫问题。而学术的载体自然就是泡沫著作、泡沫论文及泡沫演讲了。为了追求数量,从而追求数字后面的资源,许多学者将文章专著化、专著文章化;为了快出成果,往往放弃基础研究,转而追求可以速成的实用性、经验性研究;此外,知名度、曝光率也成了学者的追求之一,与媒体的良好合作关系成了学者成功的捷径。往日的至理名言“板凳要做十年冷,文章不说一句空”则成了被丢弃的敝履。至于那些为了混头衔、拿文凭而东拼西凑的行为更成了司空见惯的现象。这些行为违反了学术要创新的原则,因此生产出的泡沫实际上都是“学术垃圾”。
这种规模化、体制化的泡沫运动须从制度层面寻找原因。量化管理追逐的是“短平快”,固守人文社科研究的规律会被掌握学术经费的管理者遗弃。在生存、晋升的压力下,泡沫生产者便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地产生了。
实行量化管理的最为严重的后果之一就是导致学术腐败。虽然学术腐败表面看来是学术品格低下的表现,但如此规模巨大、形式众多的学术腐败现象背后同样是因为体制性因素。学术研究成果与科研经费甚至是学者的生存捆绑在一起后,很可能会导致某些知识分子的投机行为,从而形成学术腐败。除抄袭剽窃外,在科技成果评奖、科研项目立项、博士点评选甚至是院士评选等过程中的弄虚作假都属此列。
实行量化管理必须提及的另一个后果是,给广大研究人员,尤其是青年研究人员带来了心理压力乃至生存压力,成为学术腐败的重要催化剂之一。这种评判方式束缚了他们想象的自由和探索的从容,限制了学术创新潜能的发挥。
2.以SSCI作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评价标准,使中国学术出现了自我殖民化倾向。这种自我殖民化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语言。SSCI一旦被人搞成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水平的标尺,那么前提便是接受它的语言——英语。一家高校图书馆向SCI(自然科学引文索引)投稿者提出的建议中,因为“英文文种优势是论文进入‘SCI’期刊的一个重要因素”,第一条就是“要注意用英文撰写论文”。向SSCI投稿者同样应该接受这个忠告。这就意味着,若想追求所谓的“最高学术水准”,必须学会英语写作。不说学者精力有限,学习外语势必会影响原创性研究。要求学者放弃母语写作,母语思维不能不说是文化霸权的表现。而行政管理者对此加以大力推动,无疑不自觉地成为学术自我殖民化的始作俑者。采用SSCI系统作为评判标准在语言方面的另一个严重后果是:学术语言的西化。学者田成有曾在一篇文章的前言中写道:“在现代化、后现代化喧嚣不断的弥漫氛围中,在知识分子急于把中国推入现代化的努力中,我们更多地是忙于‘观念更新’与‘学术创造’,往往把‘形式制度’与‘现代术语’视为生活本身……结果我们在把高、精、尖的理论和非常深刻、晦涩的‘外来术语’对照和搬到现实的乡土社会中时,这套书本上的学术语言,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基本上很难找到它们的所指,成为漂浮在知识分子表层思维与语言中的浮萍……”(注:田成有:“乡土社会中的民间法——序言”,中国农村研究网http://www.ccrs.org.cn)黄裕生也曾撰文指出,学术语言晦涩化的确有一种情况是作者“食洋不化”而生搬硬套或者对自己的课题尚未研究透彻就匆匆下笔造成的(注:黄裕生:“学术语言应讲究规范”,载《人民日报》2001年12月22日第六版。)
(2)问题域。在这种思路的指导下进行学术管理,学者提出的问题就必须在既有的国际学术环境中操作,以美国为代表的欧美国家便成为“学术主流”。而这些所谓“学术主流”社会的人文社会学科,面临的问题却与中国社会并不一致。但为能在英语刊物上出版,许多学者所用的分析架构与问题意识,就必须先符合这些地区的要求。本地化的议题往往无法成为研究焦点。诸多人文社会研究的问题,本来必须具有明确的历史脉络感,如今却要遭到“去脉络化”,或是被淡化隐藏。研究者必须以英语世界所熟悉的理论架构及语言来换取出版的可能性,长远来看,社会、政治、文化及历史的背景和底蕴会被逐渐掏空,人文社会科学的出版将越来越像自然科学一样趋于一元。这显然是与近来世界学术潮流强调多元异质的走向背道而驰的(注:参见陈光兴、钱永祥:“新自由主义全球化之下的学术生产”,反思台湾的(人文及社会)高教学术评鉴研讨会论文,1993年9月25、26日。)。而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的本土化,其关键在于确立“中国问题”的主体意识。评价的本土化将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发展成熟的重要标志。
(3)视角。学术自我殖民化,除了用美国人的语言、考虑美国人的问题外,最严重的后果就是从美国人的角度(西方学者惯用的角度)观察和分析问题。在我国常见的一种现象是,未加分析的全盘引用西方学者的观点,用以解释中国复杂多变的现实问题。而且把这种“拿来主义”作为学术创新的捷径,乐此不疲。如果理论并不切合(也不可能完全切合),则在现实中拼凑可以证明理论的片面事实。
在这种美国视角下研究问题,无疑严重影响了本土学术创新,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在研究问题视角的自我殖民化问题上,台湾学者陈光兴教授在一次研讨会上曾经举过一个经济学方面的事例,尽管台湾有很多经济学者在研究台湾问题,但他们都用美国经济学的问题意识。美国人现在最关心的就是效率问题。在台湾的学界,同样把效率奉为国家宗教一样地不能撼动。而效率是静态的,即资源一定的情况下,如何进行分配可以实现利益最大化。他们不强调动态、不强调成长。这显然是针对美国这种相对的经济结构成熟、稳定的社会的。然而落后国家和地区最重要的却是如何成长,所以我们需要强调的是速度、强调追赶,而不应该是静态的效益分配。事实上,台湾经济学界所有关于台湾的所谓实证研究,所有的指向都是效率。这种研究视角忽略了不同历史阶段的本质区别,用同样的问题意识对待完全不同的问题,研究结果的科学性可想而知。不幸的是,这种状况大陆学术界也并不鲜见。如在一次研讨会上,有专家指出,目前中美关系研究中就存在着“大问题研究多,专门化问题研究少,而且套用美国材料和观点多,做第一手研究少”的问题(注:王缉思:“回顾历史面向未来——中华美国学会、美国所举行纪念《上海公报》发表30周年研讨会”发言稿,2002年2月21日。)。在关系到国家安全的领域也未能幸免,可见这种研究趋势多么盛行。
总之,采用SSCI标准作为中国人文社科成果最高评价标准,无异于削足适履,结果只会是完整的脚也没有了,鞋子穿得也不会舒服。
四、引入代表作制度,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人文社会科学评价标准
执行SSCI体系,从正面来看,是学术管理者感受到了全球文化竞争的压力,试图扩大中国学术成果国际影响的一种主观愿望的反映;实质上,不过是迷信量化管理的另一种尝试。值得警醒的是,这种尝试不仅沿袭了量化管理的以往思路,即重形式而不重内容、重数量而不重质量,还留下了“盲目崇洋”且“食洋不化”的痕迹。及时意识到问题并做有效的调整,不仅需要在全球化时代树立起民族文化的自觉意识和信心,还需要从根本上摒弃“数字迷信”和“权力崇拜”,摒弃原来用等级化的外在载体来评论学术成果优劣、将学术质量与学术评比本末倒置的做法,真正回到实事求是的思路上来。
在人文社会科学成果评价标准的问题上,目前一些高校和研究机构实行的“代表作”制度就是这样一种实事求是的做法。
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后提出在北大文科实行“代表作”制度。所谓“代表作”制度,即对文科学者的评价不以成果的形式和数量为主要依据,主要依据的是其“代表作”(或者是一本书,或者是几篇论文)。研究者拿出自己科研的代表作来,由院系的学术委员会评审,看看该著作或论文是不是该学科领域里目前最有代表性的成果;如果是,则在某一聘期内(如三年或五年)不再对该教师进行科研成果的量化考核评估,这一聘期内他一篇论文不发表也不要紧,只要他的教学等指标都达标,那么他仍然享受原有的一切待遇。让这些学者毫无后顾之忧地在自己所热爱的学术领域里潜心研究……以期再出更好的成果。树立精品意识,体现人文关怀,加强项目管理,力争多出一流成果和优秀人才(注: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树立精品意识,体现人文关怀,加强项目管理,力争多出一流成果和优秀人才》。)。
中国社会科学院在《关于印发〈中国社会科学院199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对代表作制度有这样的说明:强化代表作评审制度。参加评审的人员须提前向评委会提交代表作。代表作一至二篇(部),其中至少有一篇论文。申报人述职重点是汇报代表作的主要创见及社会评价。实行专家推荐责任制度;实行同行专家评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估方法;由单位或个人聘请同行专家对申请人的代表作,量化评估或提出推荐意见,专家本人应对推荐意见负责。同时,社科院的科研评价有一个传统,即看重学术而不大理会社会上时髦的课题级别、核心刊物、评奖、新闻报道等因素。这个评估体系还特别注意区分成果是否是研究成果,还是普及成果和资料性成果。只有研究成果,即论文、专著和研究报告才能够成为评定职称的代表作。研究成果必须有新材料、新观点、新视角、新发现、新研究方法,另外还必须有规范的引证和参考论著等等(注:陈力丹:“谈谈人文社会科学成果的评估标准”,载《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1期。)。
南开大学也建立健全了“代表作”制度。为了解决当前学术成果评定机制中“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学校决定每位申请人须提出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成果(一部著作或两篇论文),并就其代表作的自我评价做如下说明:该成果选题性质、意义;该成果涵盖的学术范围;前人相关研究状况及该成果的发展、推进之处;该成果在理论、实践、方法等方面的创新点及其意义以及对该成果学术水平的综合评价等。此代表作及自我评价,作为“教授会议”的主要评议内容接受同行审议。
从以上三个实行代表作制度的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例子看来,代表作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直接对成果进行评估,突破重数量轻质量的误区。代表作制度要求个人最多提交三篇代表自己最高水准的学术成果,并充分肯定了学术论文的重要性。这样在进行学术评价时,评价者——教授评审团不再重视统计数字和成果发表形式,而是直接对其研究水准进行“零距离接触”。这样评价者从学者大量的著作中抽身出来,专注于其自认为的最高水准的少量的学术成果;这种“送交三篇成果”的规定,一方面把严谨的学者从数字压力中解放出来,不再为了追求在数字竞赛中的大跃进靠拼凑重复产生的学术垃圾;同时也使那些在规范的表面下做不规范事情的掺水学者们无处藏身,只好不再投机取巧,重新回到学术创新的大道上来。
第二,采取同行评议方法。在上述事例中,南开大学采用“教授会议”、中国社科院采用“学术委员会”这些科学共同体对学者创新成果的学术价值进行判断。这些“同行评议”中的“同行”都是本专业内的专家,他们的评价比现行的根据成果发表地的标准更具权威性。在现行的量化管理体制下,只用学术成果发表地这种外在载体对其创新价值做出判断。实际上,核心期刊本来只用于图书系统的分类。国内各个学科的科学共同体从来就没有确定过学术期刊的级别和是否为“核心”,这些由图书系统的人员加上个别学科研究者确定的所谓核心期刊,是以发行量、适当的学术性和照顾地区分布等综合因素作为标准的,不能反映期刊真正的学术价值(注:陈力丹:“谈谈人文社会科学成果的评估标准”,载《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1期。)。
第三,尊重学术创新规律。在实行代表作制度的单位中,北京大学是三到五年对文科研究成果评价一次。较现行的“三月一小结,每年一统计”的管理方法更符合人文社科注重积累、注重“十年磨一剑”的学术传统和研究方法。
引入代表作制度,辩证处理了人文社科学术评价中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突破了学术成果本身与学术成果发表处之间的本末倒置关系,起到了权威判断和正确的导向作用。它鼓励老师们潜心研究,不追求论文数量,不追求著作厚度,只追求本领域内的最高、最强、最新。
采用代表作制度是高校和科研机构在实践中摸索出的有效可行的学术评价方法。此外,学术管理行政部门和学界也提出了他律与自律的规范。如教育部于2004年颁布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对学术评价提出“对基础研究成果的评价,应以学术积累和学术创新为主要尺度;对应用研究成果的评价,应注重其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并提出学术评价机构应“采用同行专家评审制”等。而在学术界以打假著称的学者杨玉圣编撰了《学术规范导论》,河南大学出版社和马小泉教授在2004年3月适时推出了其姊妹篇《学术规范读本》。这些官方和民间的努力,必将对学术规范研究的进一步深化,对于繁荣和发展中国的人文和社会科学,发挥其积极的促进作用。
江泽民在视察中国社会科学院时提出,要提倡理论创新和知识创新,鼓励大胆探索,在实践中不断认识真理、服从真理、发展真理,努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我们不仅要反思SSCI,反思一切与实事求是背道而驰的思路和做法,更要积极探索、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将一切好的制度,包括代表作制度,深入研究,早日实行。这样才能用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在抵御文化帝国主义的入侵,才能在激烈的文化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