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网络空间政策:从奥巴马到特朗普论文

美国政府网络空间政策:从奥巴马到特朗普

任政*

随着网络技术迅猛发展,全球网络空间的技术竞争和资源争夺日趋激烈,一方面国际政治权力的争夺逐渐进入网络空间,另一方面网络空间具有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功能与属性显示出极强的外溢性,直接影响国际格局和秩序的演变,使得网络空间政治领域与传统国际政治领域相互交融。美国历届政府在网络政策上既有一定的持续性,也有动态的变化性。美国政府网络空间政策的变化,既受国际政治权力整体格局的制约,又受国内政治生态的影响,从网络政策角度来审视美国政治颇有意义。本文在系统梳理奥巴马政府与特朗普政府网络政策的基础上,探析美国网络政策变化特点,以及美国网络政策变化带来的启示。

一、奥巴马政府与特朗普政府网络政策梳理

美国政府的网络政策主要体现在战略目标、政策体系、机构建设、行动路径4个方面,奥巴马政府和特朗普政府在网络空间面临的不同挑战,以及不同的网络安全思维是影响其制定网络政策的基础。

(一)网络安全战略目标与政策方向。美国的宏观战略,包括国家安全战略以及整体性的对外战略,长期在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之间摆动,当美国进入力量收缩或调整阶段时,务实的国家利益需求很有可能压过相对务虚的意识形态冲动。① 沈逸:“特朗普时期美国国家网络安全战略调整及其影响”,《中国信息安全》,2017年第10期,第45—46页。 从国家网络安全战略角度看,包含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国内层面重视建设网络安全领导机制,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综合调动政府与社会力量营造安全的国内网络环境。国际层面则以网络空间自由为旗帜,倡导建立以美国为主导的合作、开放、安全的国际网络空间。

冷战结束以来,美国的安全战略先后经历了老布什“世界新秩序”、克林顿“参与与扩展”、小布什“先发制人”、奥巴马“重振领导地位”以及特朗普“美国优先”几个阶段。奥巴马时期,美国仍试图利用自身优势维持国际安全体系的领导地位;特朗普上台,美国在整体国家战略上进入了比较正式的收缩阶段。

奥巴马政府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在美国国家安全战略中的作用,将网络安全列为执政首要任务之一,其战略目标在《网络空间国际战略》中充分显现:“利用新技术来实现外交和发展目标,与国际社会合作,努力促进和实现一个开放、互通、安全和可靠的网络空间,确保互联网继续成为经济增长的引擎和自由交流思想的平台,以负责任的行为准则来指导国家行为,支持网络空间法治,美国将在国际网络空间事务上发挥领导作用。”② US White House,“International Strategy for Cyberspace:Prosperity,Security,and Openness in a Networked World”,https://obamawhitehouse.archives.gov/sites/defaults/files/rss_viewer/internationalstrategy_cyberspace.pdf(上网时间:2018年11月28日) 奥巴马政府强力推动网络空间国际战略,努力主导网络空间权力规范,全力寻求网络空间霸权,以实现对美国繁荣、安全、价值观三大核心利益的保驾护航。

4.动物感染试验。结果小白鼠注射病原菌的第四天开始死亡,死亡的小白鼠皮肤发绀,剖检肝、脾、肺、心出血,呈败血症,剖检发现注射部位有直径0.9~1.1 cm的脓肿,浓汁呈黄绿色。而对照组作的均未见死亡,从死亡的小白鼠的肝脏、重新分离到革兰氏阳性单在、呈双或链状排列的球菌。试验表明,分离的菌株对小白鼠有致病性。

纵观美国网络部队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以下特点:其一,网络部队任务从网络防御为主逐渐向网络进攻转变,打造攻防兼备的网络作战力量;其二,由各自分散作战逐渐转向跨区域联合作战,各军种网络部队融合程度加深;其三,大力发展战术级网络作战单位;其四,各军种网络司令部均依托具体作战单位成立;其五,美军网络部队与情报部门高度合作。美军网络部队的最终发展目标是要提升其在网络战场的实战能力,保持美国网络空间优势。① 汪涛、彭浩泰:“幕后黑手—美军网络部队的发展演变”,《军事文摘》,2017年第23期,第50—53页。

表1 奥巴马政府网络空间政策

奥巴马政府在第一任期内完善了网络安全的制度建设,发布了一系列关于网络安全战略的文件,将网络安全提升为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关键网络基础设施的保护,不仅提升了民众的网络安全意识,而且促进了政府与私营机构间的合作。奥巴马政府在第二任期内继续推动美国的网络安全建设,巩固美国在网络空间的优势地位,深化与盟国及伙伴国的合作。其中,2009年5月发布的《网络空间政策评估》③ US White House,“Cyberspace Policy Review”,https://obamawhitehouse.archives.gov/-cyberreview/documents/(上网时间:2018年12月5日) 反映了奥巴马上任伊始对网络安全的重视,该报告既总结了小布什政府时期美国网络空间政策的经验,又为奥巴马政府制定网络政策奠定了基础,2010年发布的《国家网络安全教育计划》和《国家网络空间可信身份国家战略》是该报告的响应,2011年发布的《网络空间国际战略》和《网络空间行动战略》是该报告的扩展延伸。2016年发布的《网络安全国家行动计划》④ The White House,“Cybersecurity National Action Plan”,https://obamawhitehouse.archives.gov/the-press-office/2016/02/09/fact-sheetcybersecurity-national-action-plan(上网时间:2018年12月5日) 是奥巴马执政7年的网络安全思想总结。该计划从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加强民众网络安全意识宣传、寻求长期解决方案5个方面入手,全面提高美国在数字空间的安全。

(1)网络空间国家行为体之间的关系。“尽管网络空间并不存在真正的物理边界,但对一国政府而言,网络的每一个节点、每一个路由器、甚至每一次转换均发生在国家的主权边界之内”,从这个角度看,网络空间不可能真正脱离国家政府的约束,国家行为体是网络空间的主要行为体,多元行为体并不能取代其地位。网络空间具有跨国性、隐蔽性、军用和民用设施混淆、网络攻击门槛低等特点。根据网络空间对国家安全的威胁程度,网络安全威胁可大致划分为有组织的网络犯罪、网络恐怖主义、一般性网络冲突、网络战。从网络空间国家行为体互动角度看,网络犯罪和网络恐怖主义是各国普遍面临的安全威胁,国家之间的合作大于冲突;网络战和网络冲突则更多体现为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是竞争性的关系,因而网络空间国家行为体间的关系包含竞争与合作两个层面。此外,国家行为体还会积极寻求盟友、合作伙伴,并在网络空间结盟,从客观上加剧网络空间阵营对立风险,网络空间阵营分化也是现实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在网络空间的反映。

热情、积极、投入、惰性、懒惰、厌恶是课堂上学生态度最为普遍的反映,这些现象反映了什么,如何看待和认识这些现象,把握教学措施达成有效教学,是优化课堂必经之路。做为学生的一种外在表现它投射出学生学习过程中各种心理的变化。这些心理表象,既反映出学生对教师本人,教学内容和方法的认同水平,更反映出学生自身的能动力——“主动性”。学生“主动性”的高低能够从一个侧面反映教学设计的合理与否,更能反映教师的课堂行为能力的高低。教师只有经常想尽办法,耗去时间和精力唤起热情、积极、投入,消除惰性、懒惰、厌恶,才能让课堂向着正确方向有效地进行下去。

表2 特朗普政府网络空间政策

图1 国家安全认知与职能架构的对应关系

资料来源:笔者自制。

进入项目开发阶段是按照项目开发流程进行的。即要经过需求分析、总体设计、详细设计等阶段。这个阶段最重要的是定期的开会讨论和检查进度。检查的方式是每周举行例会,项目组成员将有关内容整理成文档要点,轮流向其他人分享。项目开发的周期较长,也不同于单个科目的课程学习,导师除了检查进度,在学生遇到困难时需要引导他们解决问题。这个阶段要避免学生的畏难心理。通过组员间相互讨论,和在导师的指导下解决难题,学生的研究得以进一步深入,从而逐步提高。项目也能够按计划持续开发下去,直到完成。

特朗普在13800号行政令中,明确了各项网络治理任务的主责机构和问责机制,基本形成国土安全部和管理预算办公室负责民用设施网络安全,国防部和国家情报总监负责国家安全系统网络安全的格局。一方面,国防部事实上处于最具影响力的地位,由网军司令部承担关键基础设施防御国家级网络攻击威胁的责任。2017年8月18日,特朗普宣布美国网络司令部由战略司令部下属的二级司令部升级为一级司令部,成为美军第十大联合作战司令部,这将使美国网络部队的网络行动更有效率。另一方面,特朗普政府提升了国土安全部的职责、权威与能力。2018年7月31日,国土安全部成立国家风险管理中心,旨在促进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威胁的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作响应,协助私营企业避免遭受来自世界各地的网络攻击,重点是保护黑客攻击的重要基础设施。① “US DHS Summary of the National Risk Management Center”,https://www.dhs.gov/sites/default/files/publicati-ons/national-riskmgmt-fact-sheet-08282018-508.pdf(上网时间:2018年12月5日)

在奥巴马政府第一任期内,网络安全战略的实际决策中心转移到了希拉里主政的国务院,国务院在网络政策决策中获得了压倒性的政治优势,希拉里连续两年发表关于互联网自由的演讲,宣扬美国的互联网自由,并对多国互联网监管进行指责;在第二任期内,奥巴马更加信任其政治密友埃里克·霍尔德掌控的司法部,从而让司法部占据了特殊的行动优势,这种优势与美国国内的游说制度结合,直接导致美国以网络间谍之名起诉中国军人事件的发生,引发中美网络安全关系的一系列动荡。

早在竞选时期特朗普就表示,一旦当选“即刻把网络安全议题提升为政府首要关切”;上台后他又表示,“要让美国真正安全起来,我们必须把网络安全放到首要位置”,③ Rebecca Shabad,“Donald Trump Vows to Strength Cybersecurity Capabilities”,https://www.cysnews.com/new-s/Donald-trump-vowsto-strength-cybersecurity-capabilities/(上网时间:2018年11月28日) 其战略目标包括:管控网络安全风险,提升国家信息与信息系统的安全与韧性;维护美国在科技生态系统和网络空间发展中的影响力;识别、反击、破坏、降抵和制止网络空间中破坏稳定和违背国家利益的行为,同时保持美国在网络空间中的优势;保持互联网的长期开放性、互操作性、安全性和可靠性。① US White House,“National Cyber Strategy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https://www.whitehouse.gov/wp-content/uploads/2018/09/National-Cyber-Strategy.pdf(上网时间:2018年12月5日) 特朗普政府不同于奥巴马政府倡导自由价值观、网络自由和网络人权,其高举“美国优先”大旗,奉行美国利益至上理念,淡化意识形态。国内层面以提高国内关键基础设施防御能力和打击恶意网络行为体为重点,国际层面则强调国际社会竞争和挑战,强化网络空间军事化色彩。

2006—2008年,小布什政府第二任期最后两年,美国政府构建了以国土安全部为网络威胁情报与信息共享枢纽的运作架构,通过信息共享来协调国防部、国安局、司法部等部门的行动,构建美国的网络安全战略能力体系。

(四)网络安全战略的行动路径。由于网络空间遍布全球,美国政府在制定网络空间政策时,首先要加强国内合作,充分利用政府各部门及私营企业的基础设施等资源;其次,必须考虑国土范围以外发生的事情,美国必须与其盟国及合作伙伴进行接触,制定跨国界解决方案;最后,需利用传统的国家权力工具对进行恶意网络活动的国家进行威慑和报复。美国政府认为只有如此,才能保持自身在网络空间的领导地位,维护美国的安全、繁荣与自由。② David Inserra,“Cybersecurity Beyond U.S.Borders:Engaging Allies and Deterring Aggressors in Cyberspace”,https://www.heritage.org/cybersecurity/report/cybersecurity-beyond-us-borders-engagingallies-and-deterring-aggressors(上网时间:2018年11月25日)

(三)网络安全职能机构建设。美国政府与网络安全相关的职能机构,包括国土安全部、国防部(网军司令部)、国家安全局、中央情报局、司法部(联邦调查局)、商务部、国务院等,每届政府基于对网络安全的不同认知,会形成不同的职能架构。当网络安全被意识形态主导时,它就会与人权外交和意识形态的进攻性推送相联系,形成以国务院为核心的组织架构;当网络安全被打击网络犯罪的社会治安管理与执法行动思路主导时,网络安全基本上会与跨国打击网络犯罪以及相关问题的司法合作联系起来,司法部(联邦调查局)就会占据主导位置;当网络安全的核心任务是保障美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促进美国经济良性发展、构建有效的网络国防能力时,国土安全部和国防部的重要性及其在决策过程中的话语权就会上升,与此同时,国防部和网军司令部的重要性也会大幅提升。② 沈逸:“特朗普时期美国国家网络安全战略调整及其影响”,《中国信息安全》,2017年第10期,第45—46页。

(1)国内合作路径——深化政企合作,联合私营部门共同抵御网络安全威胁。由于美国很多重要的基础设施都掌握在私营机构手中,美国政府不仅要想方设法维护这些设施的安全,还要利用它们为国家的安全利益服务。加强与私营企业的合作是美国政府对付网络威胁的有力武器。奥巴马时期,为了促进私营企业与政府的合作,2012年4月美国众议院通过了《网络情报共享和保护法案》。该法案要求私营公司使用网络安保系统来识别和获取网络威胁信息,与政府分享这些信息将受到保护并免于法律起诉。2013年6月,国土安全部建立了“分享热线”。针对美国境内私营企业的网络攻击,该热线实时提供并传播网络威胁报告,有效地保护了相关公司的利益。③ 李恒阳:“奥巴马第二任期美国网络安全政策探析”,《美国研究》,2014年第2期,第54—61页。 特朗普在竞选时曾多次表示,要加强与私营部门合作,确保关键基础设施的所有者和运营商能从联邦政府获得所需的支持,共同防御网络威胁。为进一步深化政企合作,特朗普政府要求商务部等政府部门就“提升关键性基础设施所有者及运营者的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形成合理化建议,推动改进信息共享机制;拟设置私营部门基础设施激励措施,鼓励私营部门采取更有效的网络安全管理实践方案。④ 王超:“特朗普政府执政初期美国网络安全政策新趋势和启示”,《网络空间安全》2017年第11期,第7—10页。

(2)国际合作路径——加强与盟国及伙伴国的合作。为了推广美国在网络空间的战略构想,美国政府采取积极的步骤加强与盟国及伙伴国的合作。美国主要通过双边合作和多边国际组织来推动网络安全合作。在双边合作中,美国与伙伴国的领导人、政府的对应机关和网络专家建立长期联系,保持经常性沟通。在多边合作中,美国要在网络安全议题上起领导作用,推动新的研发方向和安全倡议。

奥巴马政府发布的《网络空间国际战略》首次明确阐述了美国关于国际网络安全合作的努力。该战略表明美国将进一步推动科技合作来开发先进的网络安全工具,增强伙伴国的网络安全能力。美国考虑向其他国家提供技术和培训,一方面这些国家可以节约大笔的研发经费,另一方面美国可以把自己的技术标准向外推广。特朗普政府发布的13800号总统行政令继续强调国际合作的重要性:“作为一个拥有活跃外交联系的国家,美国高度依赖于全球互联网的安全性与弹性,且必须与盟国及其他合作伙伴协同努力以维持本节中所陈述的政策。”国土安全部在2018年5月15日发布的《网络安全战略》,同样坚持了国际合作的原则:“需要强有力的国际参与和协作来实现我们的国家网络安全目标。”⑤ U.S.Department of Homeland,“Security Cybersecurity Strategy”,https://www.dhs.gov/-sites/default/files/publications/DHSCybersecurity-Strategy_1.pdf(上网时间:2018年12月5日)

(3)网络军事化路径——提升网络部队战斗力。美国作为世界上最早组建网络部队的国家,其网络部队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海湾战争。整体来看,美军网络部队规模不断扩大,网络部队建设更加正规化和系统化,其指挥控制体系也在逐渐完善(参见表3)。

考虑到酒店行业自身的高资金投入、劳动密集型、高敏感度、高竞争度、高文化性(邹益民,周亚庆,2004)的特点以及无形性文化对企业员工的深刻影响,笔者将酒店企业文化定义为:酒店企业文化是在酒店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并被企业员工普遍接受的企业价值观、目标愿景、行为方式等因素的总和,它反映酒店在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中的意识形态,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表3 美国各军种网络化过程

奥巴马上台后开始对网络部队进行整合。2009年6月23日,国防部宣布组建网络司令部,隶属于战略司令部,由国家安全局局长基思·亚历山大兼任司令。网络司令部于2009年10月1日开始试运行,2010年正式启动。2013年后,美国网络军事战略由防御型转向进攻型。2016年10月24日,国防部发表声明,网络司令部下属的133支“国家网络任务部队”已经全部具备初步作战能力。早在竞选总统时,特朗普就强调必须把网络安全放到首要位置,要重点培养进攻性网络能力,建立先进的网络进攻系统,形成强有力且不容置疑的网络反击能力,以威慑国家和非国家主体针对美国关键资源的网络攻击,维护美国网络空间的主导地位。特朗普上台后,提出“以实力谋和平”(Peace Through Strength)原则,旨在通过加强军事能力建设强化对潜在敌手的威慑,维持美国的全球领导地位。2017年8月18日,特朗普宣布将美军网络司令部升级为一级联合作战司令部,美国网络部队形成“总统—国防部长—网络司令部”的网络战指挥机制,优化了对网络部队的指挥控制。

(二)网络空间政策体系建设。美国政府网络空间政策体系是民主、共和两党政府在网络安全事务上轮流接力、相互衔接、不断充实的产物。从克林顿政府时期实施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计划(NII)、倡导建设全球信息基础设施(GII)和构建全美网络域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到小布什政府时期对“网络化国家”与网络安全在国家安全战略中重要地位的认知,美国网络空间政策体系建设一直处于完善的过程中。② 俞晓秋:“新一届美国总统的网络空间战略及对华政策研判”,《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8期,第55—56页。

综合来看,美国政府网络空间政策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相辅相成、有机结合的。纵观从奥巴马政府到特朗普政府的网络安全政策战略的演进,可以发现在网络安全应对策略上,美国政府基本经历了从政策到立法,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防御、再到国际威慑的阶段,这显示了美国网络安全策略逐渐走向全面和成熟,也体现了其争夺网络空间主导权的深层次战略意图。

二、奥巴马政府与特朗普政府网络政策特点比较

梳理奥巴马政府与特朗普政府的网络政策,可以发现两届政府的政策主张呈现出不同特点,网络安全战略具有不同的态势倾向。网络空间政策和网络安全战略的不同折射出各自的网络空间理念。下面将从信息自由、治理模式、主权归属三个层面分析奥巴马政府与特朗普政府的网络空间理念的转变。

(一)对于网络空间信息自由的态度。网络空间信息自由与利用传统载体维护的信息自由具有不可比拟性。传统载体的信息自由受国界、地界等行政区域以及行为者身份的限制,而网络本身的无边界技术特性使信息传播交流呈现无边界特点,形成新型信息自由的社会关系,网络空间行为体的传播信息、采集信息、控制信息的行为获得无限空间,意味着信息自由的行为空间无限扩大。② 刘素华:“信息自由与网络监管的法理分析”,《现代法学》,2012年第2期,第78—85页。 美国政府强调的“网络自由”是“一种普世权利”,包括“网络上的表达自由、集会自由和结社自由”,是以工具性应用的态度界定从“言论自由”等价值概念中衍生出来的“网络自由”,将“网络自由”“新媒体”“信息化手段”纳入源自冷战时期和平演变策略的公共外交,侧重通过“自由连接”与他国网民进行对话以影响其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从而为美国国家利益服务。因此,美国政府的“网络自由”主张具有极大的虚伪性和欺骗性,是美国实现自身战略利益的又一政治伎俩。① 阚道远:“美国“网络自由”战略评析”,《现代国际关系》,2011年8期,第18—23页。 在后冷战时代,为了控制国际互联网的政治传播,推销美式价值观,促进美国公共外交,美国政府业已形成一整套“网络自由”战略,并将其作为美国全球战略的信息化辅助手段和信息心理战措施。

李凌在针对该起案件开展调解工作的过程中发现,颜某家境贫困,家中除自己的妻子及小孩外,还有一位年迈的母亲。倘若颜某长期在监狱服刑,那么颜家可能就会面临妻离子散、母亲无人赡养的情况。而死者亲属其实也有意进行调解,只是觉得赔偿金的数额过低,他们无法接受。李凌在了解完情况之后,她觉得第一步应该是与当事双方沟通进行单独调解,由她做二者之间的“中间人”。

奥巴马在任时高呼网络自由,强调在网络空间数据信息不受干扰自由流动,将其视作美国繁荣民主的必要条件,不遗余力地宣扬所谓互联网世界的“公开、透明和人权”,试图用美国理念和标准重塑网络世界。2009年11月奥巴马总统访华期间对“网络自由”大加推崇,2010年1月和2011年2月国务卿希拉里两次发表“网络自由”主题演说,2011年5月奥巴马政府出台《网络空间国际战略》,标志着美国互联网国际战略形成整体性框架,“网络自由”战略则是该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美国国务院推进的重点工程。围绕“网络自由”,美国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举措:首先,在价值观的引导下,形成国际、国内的网络价值观同盟,排斥他国的网络价值观;其次,通过强调互联网信息的自由流通,反对其他国家的互联网公共政策,阻止他国在网络空间行使主权,进而把美国的权力和利益拓展到他国的网络空间。

受国内互联网生态的变化和总统意识形态偏好的影响,特朗普政府对待“网络自由”的态度有所转变。一方面,从具体政策法令上动摇了对“网络自由”的支持。大选“黑客门”等事件让美国政府认为恶意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使用网络攻击进行勒索、发动信息战、伪造虚假信息等,危及美国人民对民主机制和全球经济体系的信心。因此,特朗普政府先是提出“信息治国战略”(Information Statecraft),试图强化政府主导作用,要求媒体和互联网公司承担应有责任,遏制有害信息的无限制传播。② The White House,“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y”,https://www.whitehouse.gov/-wp-content/uploads/2017/12/NSS-Final-12-18-2017-0905.pdf(上网时间:2018年12月5日) 2018年6月11日,他又正式废止了奥巴马政府通过的《开放互联网法令》(Open Internet Order),该法令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公平对待互联网上的所有信息,其代表的“网络中立”规则被视为言论自由的基础。废止该法令意味着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可以任意屏蔽某些信息源或者降低某些信息的流通速度,从而影响控制网络信息的自由传播。③ “Rollback of Obama-era Rules,Net Neutrality in the United States”,https://en.wikipedia.org/wiki/Net_neutrality_in_the_United_States#Net_neutrality_and_the_Trump_administration_(2017)(上网时间:2018年12月5日) 另一方面,在国土安全部发布的《国家网络战略》中继续高呼“网络自由”,将互联网自由原则与国家安全关联起来,把“保护和促进互联网自由”作为推进美国影响力的优先行动。

(二)对于网络空间治理模式的认同。多年来,虽然美国政府一直主张主权国家不应主导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但作为互联网创始国,美国政府实际上一直绝对主导着全球网络治理的基本格局和走势,今天的网络空间治理全球格局和基本秩序基本上是由美国单独的垄断性权力建构和塑造的。

通过互联网名称和地址分配机构(ICANN)——一个非营利、基于共识的多利益相关方机构管理权的变更,可以发现美国政府对全球网络治理模式的主导性。克林顿时期(1993—2001年)是全球网络治理架构的确立时期,ICANN的设立开启了多利益相关方互联网治理模式,从此有关互联网治理模式的争论和演变基本上都围绕ICANN展开。小布什时期(2001—2009年),关于全球网络治理的争夺开始白热化,美国政府关于逐步退出网络管理承诺的失信,激发世界各国在世界信息峰会上对互联网管理权进行了激烈讨论,动摇了美国对于ICANN的全权管理权。奥巴马时期(2009—2017年),受制于斯诺登事件的曝光和国际舆论的巨大压力,美国政府只能支持商务部将域名系统的历史性监督过渡到全球范围的计划,最终完成了ICANN管理权的移交。④ 方兴东、卢卫:“当前全球网络治理格局演变趋势—基于特朗普政府战略转向的分析与研判”,《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7年第12期,第73—81页。 特朗普与克林顿、布什、奥巴马几届政府的最典型不同就是特朗普对2016年10月1日ICANN管理权移交的态度和阻挠行为,包括特朗普在内的共和党人竭力阻挠ICANN管理权从美国政府手中移交到私有的多利益相关方机构,甚至认为互联网域名管理功能是美国政府资产。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统计学的研究方法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到了20世纪,人们在搜集整理观测的样本数据基础上对有关总体做出推断,这就是所谓的推断统计.推断统计的典型特征是根据随机的样本数据以及问题的调查和假定,以概率形式表述对未知事物作出的推断,现在所谓的科学统计方法主要指推断统计.

研究表明,深度阅读对人们形成属于自己的知识体系、价值体系、认知体系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它更多的是一种对思维的训练,而浅阅读是一种知识面的扩展,有益于掌握更多层面的了解和知识广度的认知。同样,只有做好深度阅读,才能更有利于让学生建立起正确的自我认知和道德价值体系。

虽然美国政府一直主导着全球网络治理,但每届政府对网络治理模式的认同和参与网络治理的意愿却不完全相同。奥巴马当政时期是美国出台网络安全政策指令、网络空间战略文件最多的时期,反映了美国政府对网络空间事务与网络空间治理的极度重视,战略与政策方向从国内转向国际,《网络空间国际战略》的发布标志着美国希望推动建立网络空间的国际规范,“为所有国家提供一份路线图,使它们清楚应如何作为才不会违反网络空间的国际义务,并在任何环境下始终履行自身责任”。这些规范包括保护隐私权、信息自由流动、言论和行动自由、网络互操作性和信息完整性等,有利于美加强对网络空间的控制。特朗普政府对网络空间国际治理意愿则明显下降,可能部分放弃或者淡出美国政府的国际网络治理中心地位,类似希拉里高举的网络自由大旗的政治化和奥巴马第二任期以网络威慑为核心的进攻性明显的军事化,可能不会再现。其结果是美国在全球网络治理中领导权将被削弱,增大全球网络治理达成共识的难度。特朗普政府对网络空间治理模式的认同具体表现为重双边、轻多边。自2004年以来,联合国设立五届信息安全政府专家组,其中三届专家组出台共识报告,对网络空间国际治理规则进行有益探索,并形成较受认可的网络空间多边治理框架。但是,特朗普政府对联合国模式的态度由奥巴马政府时期的消极反应转为直接反对。在第五届专家组未就最终报告达成一致后,博赛特公开表示,联合国信息安全政府专家组行不通,应考虑其他替代方案;特朗普政府提出,美将一方面探讨双边合作,另一方面与志同道合国家或伙伴组成联盟,增加敌手攻击成本。① 张腾军:“特朗普政府网络安全政策调整特点分析”,《国际观察》,2018年第3期,第64—79页。

(三)对于网络空间主权归属的认识。长久以来,互联网一直掌握在美国等发达国家手中,美国政府为实现其在网络空间的主导地位,掌握制网权,提出以网络自由为主张的“全球公域说”,实行“多利益攸关方”的治理模式。互联网发展带来的国际利益冲突,仅仅靠美国和少数几个利益攸关方是根本无法解决的,以中俄为代表的新兴国家和广大发展中国家为保障自己的国家安全,捍卫国家的独立性,提出了网络主权原则,核心就是尊重网络主权为基础,构建网络空间国际治理新秩序,在国际舞台上就“网络主权说”同美国展开斗争,当前国际上关于“网络主权说”存在多种观点(参见表4)。② 朱诗兵、张学波、王宇、刘韵洁:“世界范围内网络主权的主要观点综述”,《中国工程科学》,2016年第6期,第89—93页。

表4 反对“网络主权说”的四种观点

支持网络主权的观点认为,互联网不是一个特殊的域,而是与陆海空天一样是当前国际体系的一种反映,尽管有其独特特点,但需要国家进行管理。在网络空间拥有主权,国家可以而且有能力对互联网实施监管,国家有权利根据自身的设想和资源发展网络能力,国家还可以保护其公民的隐私不受国际企业的监视和其他国家的渗透。以“网络开放”和“网络封闭”作为两极,“网络主权说”与“网络自由说”的关系可以展示如图2。

图2 对于网络主权的理解

资料来源:笔者自制。

虽然当前在国际范围内,“网络主权说”逐步成为大国间战略博弈的新焦点,短期内无法达成统一共识,但网络主权观却呈现出由弱到强的发展趋势,越来越多的国家表现出对网络主权的认可,网络空间的发展以及网络规则的制定越来越避不开主权问题,网络空间的主权化已成为突出趋势,美国企图利用“网络自由”为网络空间建章立制、掌握制网权的目标受到挑战,其主要体现在中俄在网络主权上的积极行动、网络军事化对美等西方国家网络主权观的推动、特殊事件对网络主权观的推动等三个方面(详见表5)。

医护人员应合理选择服药依从性健康教育方式,提高健康教育效果。如发放健康教育相关资料、开展护患交流会、利用医院壁报栏宣传等。同时应注意不同病人应采取不同健康教育方式进行药物作用及服药依从性重要性讲解:对文化程度较低的病人,可开展健康教育沙龙[16];对出院病人,可借助网络、电话等定期随访;对年轻病人,可通过微信平台跟踪提醒;对年龄较大或记忆力减退病人,可上门随访。

表5 推动网络主权发展趋势的三种因素

经过在联合国和国际电信联盟的多次博弈,以及上述三种因素的推动,网络主权观点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可与支持。目前,网络主权已经成为网络空间国际利益冲突的基本原则,推行网络主权符合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符合时代发展潮流(参见表6)。

入库河道沿线的湿地大多为自然湿地,土壤潜育化程度较低,土壤有机质积累不多,具有明显的不稳定性与原生性。对原生湿地进行人工构建与改造,使其成为功能性人工湿地,成为拦截入库污染负荷和削减营养因子的最后一道屏障。人工湿地的构建主要通过两种不同植物配置方法,一种是配置湿地草本植物,另一种是利用乔木的耐淹耐湿特性,实行乔、灌、草结合。在水流行进和滞留过程中,通过植物的吸附作用,削减氮磷等营养负荷物质,从而达到净化水质的目的。

表6 相关组织和国家对于“网络主权观”的态度

具体看,奥巴马政府与特朗普政府对网络主权观的认识变化,根据斯诺登和大选“黑客门”事件及美国大选,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奥巴马政府在第一任期内认为,全球互联互通与物理空间不同,不受任何单一国家管辖支配,在一个没有国界的网络空间讨论网络主权没有意义,典型代表是其2009年推出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第二阶段,奥巴马政府第二任期内,由美国主导的北约合作网络防御卓越中心发布《塔林手册:网络战适用的国际法》,明确提出国家对网络基础设施享有主权,尽管该手册描述的主权范围限于基础设施,但通过虚拟网络空间对基础设施进行破坏的技术已经出现,美西方国家政府必须开始考量网络主权的覆盖和适用范围。① The Cooperative Cyber Defence Centre of Excellence,“Tallinn Mannual on the International Law Applicable to Cyber Warfare”,https://en.wikipedia.org/wiki/Tallinn_Manual(上网时间:2018年11月25日) 第三阶段,一方面特朗普竞选和上台后持续发酵的“黑客门”事件和网络空间的舆论乱象使特朗普政府认识到社交媒体监管的重要性,另一方面特朗普上台后的政治运动,核心就是“美国优先”,将国家安全和主权放在首位。

三、启 示

美国政府作为网络空间最重要的单一理性国家行为体,其网络政策的调整变化对于认识网络空间的本质特征和深层规律有很大的启发意义。奥巴马政府与特朗普政府网络政策变化可以提供以下两个方面的启示。

(一)网络空间行为体的关系。网络空间作为一个虚拟的数字化世界,存在着国家、各类组织和商业机构以及个人多种行为体,它们共同塑造着网络空间。这些行为体又可以分为国家行为体和非国家行为体两类,下面将联系美国政府网络政策变化分析网络行为体之间的关系。

2016年大选“黑客门”事件使网络安全问题上升为选民关心的热点议题,特朗普表示要应对黑客攻击与窃取知识产权的问题。特朗普上台后,基于“美国优先”执政理念着手网络政策调整,但整体来看,特朗普政府的网络政策方向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而是在奥巴马政府已发布的评估报告、国家战略、行政命令、行动计划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完善美国国内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在国际层面有步骤推动美国网络空间国际战略的实施。从2017年5月发布的《增强联邦政府网络与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以下简称13800号行政令)中,可以看出美国网络空间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该行政令沿袭了奥巴马政府的网络安全战略与政策要点:一是加快联邦政府网络设施升级;二是强化关键基础设施保护,明确要求落实奥巴马政府第21号总统行政令中界定的16个关键基础设施领域保护要求;三是建立国家网络安全综合能力,同样继承了奥巴马政府时期强调的网络威慑、国际合作以及人才培养的观点。① The White House,“Presidential Executive Order on Strengthening the Cybersecurity of Federal Networks and Critical Infrastructure”,https://www.whitehouse.gov/presidential-actions/presidential-executiveorder-strength-ening-cybersecurity-federal-networks-critical-infrastructure/(上网时间:2018年12月5日)

军事安全层面规则制定的博弈可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始于1998年9月俄罗斯提交《从国际安全角度看信息和电信领域的发展》草案,呼吁缔结网络军备控制协定。由于俄罗斯势单力薄以及美国的抵制,该议题始终没有获得响应,该阶段体现了俄美两个单独国家行为体的竞争关系。第二阶段的始于2005年10月俄罗斯决议草案首次被美国否决,于是从2005年到2009年的5年间,该草案的发起国迅速增加到30个。这一时期,由于互联网迅猛发展,包括中国在内的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意识到网络空间对于国家安全的重要性,该阶段体现了以俄美为代表的两个国家行为体联盟间的竞争关系。第三阶段始于2010年,其标志是美国立场发生转变,首次成为网络安全决议草案的共同倡议国,美国立场转变有两个原因:一是奥巴马政府上台后外交战略开始重视多边主义,二是格鲁吉亚战争使美国希望借此约束俄罗斯,该阶段又体现了俄美中三个国家行为体间合作关系的一面。鉴于美国多年来在网络技术层面的主导地位,当前国家行为体间的博弈主要体现为美欧与中俄在治理理念和模式上的冲突以及美国与欧盟在互联网主导权上的争夺。① 郎平:“全球网络空间规则制定的合作与博弈”,《国际展望》,2014年第6期,第138—152页

(2)国家行为体与非国家行为体关系。虽然在网络空间中,国家行为体扮演着关键角色,但国家毕竟不是网络空间的单一行为体,网络安全利益也分散在利益相关的非国家行为体中。一方面,国家行为体与非国家行为体存在着广泛的互助合作,另一方面由于信息安全和信息自由的不平衡,国家行为体与非国家行为体间也会存在矛盾,双方的斗争成为现实世界斗争的延续。2012年,中俄塔乌四国向联合国提交了《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草案,遭到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强烈抵制。该文件主张政府是网络空间的最主要行为体,在网络空间履行国家职能,负责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和运营,管理网络空间信息,并依法打击网络犯罪行为。但美国认为:网络空间是人类创造出来的虚拟空间,具有“全球公域”属性,应将其纳入美国的全球公域战略;网络空间的治理主体应该是“多利益攸关方”,政府应该将同等重要的责任和权利分享给其他行为体。总之,网络空间是个人、企业、社会、政府的共有空间,全球网络空间规则的制定仍处于提出规则阶段,国家行为体和非国家行为体需要进一步化解矛盾,探索发展良性合作关系。

(二)网络空间发展的主导因素。在传统国际关系理论中,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三个理论学派分别认为权力、制度和文化是国际政治发展的主导因素。② 秦亚青:“权力・制度・文化:国际政治学的三种体系理论”,《世界经济与政治》,2002年第6期,第5—10页。 网络空间虽然属于虚拟空间,没有固定现实的疆界,但它是现实空间的自然延伸,现实空间中国际政治的主导因素也会在网络空间发挥作用。

(1)网络空间发展的权力视角。2015年,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强调:“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应当坚持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简单来讲,网络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延伸和拓展,国家既可以独立自主地扩展、管理本国网络空间事务,又可以防止本国网络受到外部入侵或攻击。

网络空间的资源占有和技术储备决定了网络空间多元行为体的权力分布,从国家行为体层面看,网络权力的强弱相应地决定了网络安全利益的维护,尤其在大国博弈的权力政治背景下,网络主权权力的行使至关重要。从非国家行为体层面看,企业、个人等行为体获得了部分本属于国家的权力,这些权力赋予它们更多话语权,它们要求在网络中获取更多自由。而现阶段对于互联网来说,自由与安全显然是一对矛盾体,放任网络自由意味着网络监管的丧失,往往导致网络安全事件频发。因此,网络主权的提出作为国际主权理论的丰富与发展,既是国际权力政治在网络空间延伸的基础,又是加强网络空间监管治理的重要基础。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开始走向网络主权的主张之路,网络空间国家主权存在的正当性得到基本确立。但是,网络主权本身与虚拟空间开放性的矛盾始终存在:一是传统主权的可控领域和网络空间二者的不重合性;二是主权国家对网络空间实施权力的意愿与虚拟空间的开放性之间的矛盾。如何认识国家主权和政治权威在网络空间中对诸如治理合法性、立法宗旨的价值基础与选择、管辖领域和范围以及治理手段和方式等根本性或者基础性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探索研究。① 孙伟:“权力政治视角下网络主权的基础”,《国防科技》,2016年12月第6期,第81—87页。

(2)网络空间发展的制度视角。根据国际政治的发展经验,主权国家的存在确实推动了国际社会无政府状态下制度的建设,反过来,国际制度对国家主权权力进行确认,并通过宪章、多边条约、框架协议等方式保障国家主权的正常行使。网络空间作为实体空间的拓展,国际和国内法制都存在使用空间,为网络主权的行使提供了坚实可靠的法理依据,反过来,网络主权的存在也能够推动网络空间制度体系的完善。

网络空间发展的国际制度视角,重点关注网络空间的规则制定和规范实施。根据规范生命周期三阶段理论,全球网络空间的规则制定总体上处于规范兴起阶段,虽然网络空间的风险性正在增加,但是国际社会在网络安全问题上却没有达成太多共识。尽管一些学者认为,观念、制度与组织是网络安全的保障,国际网络安全规范作为一种社会规范,能够在国际社会扩散,最终形成国际规范。不过,从现实层面看,虽然联合国、国际电信联盟、互联网论坛等为国际社会提供了相互交流的平台,但不同国家在网络规范方面难以统一认识,短期内进入规范普及阶段比较困难。国际网络行为规范的缺失,使一国在网络利益的获取过程中有意或者无意地侵犯他国利益,这导致了网络空间中权力滥用和对霸权的追逐,加剧了网络空间的安全困境。2015年7月,中国、俄罗斯、美国等20个国家组成的联合国信息安全政府专家组(UNGGE)向联合国提交报告,从国家层面对网络空间行为进行规制,共同确认限制自身在网络空间的权力。② “践行大国责任中美共商网络空间国际规则”,http://www.cac.gov.cn/2016-05/09/c_1118827523.htm(上网时间:2018年11月25日) 综上所述,网络空间不能避免现实世界国际关系的规律,网络空间的制度因素完全发挥作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①粗骨料:主要指拌和混凝土采用的碎石,其最大粒径不应超过40mm,含泥量不应超过1.0%。②细骨料:采用的中细砂应确保质地坚硬、级配良好,细度模数应控制在2.4~3.0范围内,含泥量不应超过3.0%。③黏土:选用优质黏土,塑性指数不小于35。④膨润土:选用的膨润土应达到石油部部颁标准 《钻井液用膨润土》(SY/T 5060—1993)所规定的二级膨润土指标,塑性指数不小于60。⑤外加剂:根据设计要求及实际情况,本着有利于工程质量和改变混凝土有关性能的原则选用外加剂,外加剂的用量通过试验确定。⑥水:采用水库中的水,水质的要求按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DL/T 5144—2001)的规定执行。

(3)网络空间发展的文化视角。在传统国际政治中,理性主义学派(包括经典现实主义、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等)都把无政府性视为“表述了国际政治特征”的基本体系要素,无政府性似乎成为国家行为体的国际行为的根本原因,并成为国际关系的第一推动。但建构主义学派对无政府性的本体性提出质疑,认为自助性和权力政治的产生和存在由国际体系成员的互动进程和实践活动导致,与无政府性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CATS根据主备机动态控制NTP时钟服务,CATS主机每5 min会自动检查NTP服务状态,针对主机检查NTP服务是否启动,未启动会启动NTP服务,同时针对备机会进行关闭NTP服务;NTP服务启动会无条件接受外部时钟的时间,导致CATS主机时间跳变到2018年4月24日。

网络空间发展的权力视角和制度视角都属于理性视角,代表的是理性主义,其出发点是网络空间的无政府性;而网络空间发展的文化视角则代表了建构主义,其出发点是网络空间行为体的关系建构。不同行为体在网络空间的关系既可能是合作的关系,也可能是竞争的关系,还可能是竞合博弈的关系,关键取决于行为体采取的行动和其他行为体对这种行动意义的理解。一方的行动信号被另一方理解为威胁,并针锋相对发出同样威胁信号,安全威胁才会产生,安全困境才得以确立,才形成网络空间权力博弈的基础。如果网络行为体之间友好相处,则不会出现安全威胁和安全困境,甚至可以形成安全共同体。所以,网络空间的权力结构也可能取决于网络行为体的互动进程和实践活动,这也就为认识网络空间发展提供了文化建构的视角。

由此可见,在这个发展阶段,“困境儿童”在政府文献中的定义已经趋向成熟,层次清楚,类型界定也日趋完善。陈鲁南(2012)认为困境儿童概念的外延相对清楚,即包含孤儿(含弃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儿童、受暴力侵害儿童、残疾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患重病罕见病等儿童群体等。而内含则未有过权威定义。

伊曼纽尔·奥德勒曾从发展的角度提出了共同体形成的“三个阶梯”假定,其中第一阶段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外来威胁、经济因素和技术进步;第二阶段的主要影响因素是社会学习、权力结构和国际制度;第三阶段的主要影响因素是文化互信和集体认同。网络空间经过第一阶段的经济发展、技术进步和安全威胁的综合影响,目前正处于推动和鼓励各行为体的行为逻辑的第二阶段,但从长远来看,从以结果型逻辑为主要特征的个体理性最终转变为一种建立在共有文化和价值观念上的“适当性逻辑”才是网络空间发展的终极归宿,这就是第三阶段,网络空间的命运共同体,这是第三阶段的理想描绘。经过前两个阶段的发展,网络空间各行为体的信任已经在程度上提升,但只有完成了平等尊重基础上的共识构建,基础性质发生了变化,才能够从基于契约的信任过渡到基于了解的高度互信。① Suhasini Haidar,“Who Is K.P.Oli?”https://www.thehindu.com/news/international/who-is-kp-oli/article23468231.ece(上网时间:2018年10月17日)蔡翠红:“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内在逻辑与践行路径”,《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7年第24期,第68—77页。 ◎

*作者单位: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黄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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