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村落传统宗族组织的制度环境
——基于西南林村的实地研究
韦 玲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广西南宁 530022)
摘 要: 文章以一个壮族村落的宗族组织为研究对象,从正式制度层面和非正式制度层面探讨宗族组织的制度环境,并具体分析强制性制度环境、规范性制度环境、文化认知性制度环境对组织行为选择和发展路径所起的约制作用,以及组织与外部环境的交互关系。为未来进一步研究少数民族宗族组织在帮助解决农村社会治理、社会问题等方面提供基础认识。
关键词: 宗族组织;强制性制度环境;规范性制度环境;文化认知性制度
地方性资源存在于壮族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中,但他们往往不是分散、独立的个体,而是常常作为同姓、同群聚落而居,并且宗族观念根深蒂固。对于这样的村落社会,当我们去思考如何更有效地治理时,仍然绕不开对其社会关系尤其是宗族关系形态进行一定的了解和梳理。此外,在新的情势下,壮族村落的宗族组织有了新的发展,对其新形态进行深入研究,寻找正确引导和激发其活力的方法,既有学理也有实践上的意义。关于农村宗族组织的研究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组织本身及其内在环境,二是其开放系统中的外部环境(主要为社会、文化因素,即制度环境)。本文仅就制度环境,从正式制度层面和非正式制度层面,探讨制度环境对壮族村落宗族组织行为选择和发展路径所起的约制作用,以及组织与外部环境的交互关系。
一、基于制度主义组织理论的思考
在早期制度主义组织理论和权变理论的基础上,迈耶和罗恩认同了组织被外部制度环境所塑造的看法。他们认为,组织系统受组织环境的深刻影响,组织环境包括技术环境和制度环境,技术环境要求人们要从技术的角度来看待组织的形成、发展和运行过程,强迫组织按效率和利益的最大化原则安排组织行为和组织活动;而制度环境主要指向的是组织所在的法律制度、文化期待、社会规范、观念制度等社会环境。① 约翰·W·迈耶,布利安·罗恩.制度化的组织:作为神话与仪式的正式结构[A].沃尔特.W.鲍威尔、保罗.J.迪马吉奥.组织分析的新制度主义[C].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在《制度与组织——思想观念与物质利益》一书中,斯科特具体指出:“制度包括为社会生活提供稳定性和意义的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要素,以及相关的活动和资源。”② W·理查德·斯科特:《制度与组织——思想观念与物质利益》,姚伟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 制性基础要素包括强制性暴力,奖惩和权宜性策略反应,这些规则包括非正式的民德、风俗和正式的规则、法律。规范性基础要素包括价值观和规范,规范系统确定目标,但也指定追求这些目标的适当方式。文化-认知性基础要素指特文化框架下人们的认知思维和信念体系。在这本书中,斯科特提倡把组织研究放入一个更大的行为背景中,放到其参与的意义系统即组织场域中,才能更好地对它进行研究和测量。
国内学者周雪光指出:制度包括规章制度、规范、期待等。③ 周雪光.西方社会学关于中国组织与制度变迁研究状况述评[J].社会学研究,1999(4). 制度可以通过有形的组织(例如法律、宗教组织)或者实在可借的观念力量而发生作用。④ 周雪光.制度是如何思维的[J].读书,2001(4). 社会的法律制度、社会规范、文化观念被社会“广为接受”后,会产生一种观念力量,使组织不自觉或被迫地去接受符合期待的结构和制度。因此,所谓的制度环境也可以理解为那些影响组织结构和活动方式的法律制度、社会规范、文化观念等正式或不正式的规则所形成的观念力量。这些定义多少都借鉴了前文迈耶、斯科特等人的研究。
国内关于制度环境的研究,另一个不可不提的人物是学者俞可平。作为国内最早倡导公民社会的学者之一,公民社会的制度环境是其研究的一个重要旨趣。在对制度环境的内容进行厘清时,俞可平认为制度环境主要包括五个方面:(1)宪法;(2)法律;(3)行政规章;(4)党的政策;(5)非正式制度。⑤ 俞可平,等.中国公民社会的制度环境[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他认为,民间社会组织的成立是一种典型的政治行为,必然会受到国家相关政治制度的约束,并且这种来自政治制度的约束力和强制性相较其他方面而言,作用力更大。
受俞可平这一分类范式的影响,我国关于组织制度环境的研究中,基本上都以此为标准对制度环境进行研究。但由于五个方面中,有四个属于正式制度,只有一个属于非正式制度。因此,在研究内容上,大部分学者都将注意力放到了宪法、法律、规章、政策等这些基于宏大政治层面的属于国家强制力的正式规则,而对于非正式规则(如社会规范、文化期待、观念制度等因素)的研究则少之又少。对此,张平和张先科在对近十年国内民间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研究综述中也指出,我国学界对于制度环境的研究内容不够全面,制度环境不仅包括政治环境,还包括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在研究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中,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制度因素,才能做出更为准确的判断。⑥ 张平,张先科.近十年国内民间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研究综述[J].学会,2008(3). 因此,本研究以对制度环境的综合考虑为基础,试图将宗族组织放在正式与非正式规则的不同视阈下进行观察,厘清其在开放系统中如何谋划自身的定位和发展,并最终尝试探讨宗族组织在更大的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意义。
10)在完成加热环节时,连接配件的2个熔融观察柱都会升起。任一个观察柱没有升起,焊接都是不理想的,应切割下来并替换。
二、宗族组织之制度环境
“我是最早去海南打工的那一批,三个孩子都在海南出生长大,离家离得久了,就特别想回来,我也很担心我的孩子们不知道她们的老家,不知道她们还有很多兄弟姐妹亲人。所以我对她们的要求是,每年祭祖一定要回来,认识自己的兄弟姐妹,保持联系。以后我老了死了,她们下一代兴许还能互相照顾。”① 2017年8月3日,访谈对象,WLJ,52岁,男性。
而族碑上所刻的“三世无读书,三世无仕宦,三世不修谱,则为下流人”,则是对后人的一种训诫。以此为发展目标,宗族组织恢复后,将主要活动放在了鼓励和支持后人读书、升学、考取功名等事宜,满足了人们对儿童教育和对未来发展的需求。可以说这是迎合人心的。在每年春节的宗族活动上,祭祀是第一程序。接着,主办仪式的道公开始向先人汇报一年来族里的情况,其中包括孩子们升学、读书的详情。最后,由族里共同出资,对认真读书的孩子给予奖励,对升学的孩子给予资助等。
考察发现,祠堂得以重建,并非仅仅因为村民经济实力的改善和提升,而是和更大的社会系统紧密相关,尤其是社会政策的宽松和允许、社会规范的要求以及人们的需求和期待,这些因素为祠堂的重建和宗族活动的恢复提供了更为广泛的社会和文化基础,而它们所指向的正是组织的制度环境。
(一)强制性制度环境——政策之变
祠堂的重要性与传统体制文化环境密切相关。宋时,祠堂、族谱、族田、族长等宗族制度被用来治理分散的小农群体,通过族、家、户使之整合起来,用宗法管治。当时国家明确支持宗族组织的存在,并且承认族规的法律效力以及祠堂的审判权。此外,中央政府还给予族田赋税方面的优待。① 常建华.论清朝推行孝治的宗族制政策[A].明清史论集第2集[C].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1. 乡村社会的宗族组织拥有牢固的政治合法性,并且形成一种文化惯性。这种文化惯性形塑着人们对宗族组织及其活动的神圣性看法和态度,对宗族观念和意识的强化、维持以及宗族组织活动的恢复起到了一定的催化作用。
3) 对防错特征采集须使用非接触式传感器,并且要快速准确,鉴于防错特征是直径的大小,选择相机作为采集硬件。
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家对农村社会的直接控制明显减弱,政策上也为宗族组织提供了活动的基础和空间。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应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2011年2月19日,胡锦涛强调,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② 胡锦涛.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EB/OL].(2011-2-20)[2019-5-6].中国人大网,http://www.npc.gov.cn/npc/xinwen/syxw/2011-02/20/content_1621269.htm. 2012年3月,温家宝总理强调,政府事务性管理工作可以适当交给社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发展社会互助团体和组织,鼓励企业、团体、家庭及个人开展社会互助和慈善活动。”此外,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强调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等,这对于确保我国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的正确方向,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更加积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1.2.1 细胞培养及转染 SHG-44细胞用含10%胎牛血清的RPMI-1640培养基于37℃、5%CO2的培养箱内培养,根据Lipofectamine2000操作说明转染miR-543 mimic及mimic NC序列、miR-543 inhibitor及inhibitor NC序列。实验分为5组:Con-trol(对照组)、mimic NC组、inhibitor NC组、miR-543 mimic组和 miR-543 inhibitor组。细胞转染48 h后,进行后续实验。
若把宗族组织当作一个社会分子来看,于内,宗族组织是一个具有情感联结的群体,是对组织成员情感依赖、归属需求与文化期待的积极回应;于外,在某种意义上,它则是一个具有理性思维的群体,与其他类型的组织一样,为了获取存在的合法性,它需要适应社会环境提出的种种要求,并由此处在不断的调整性与适应性状态之中。
(二)规范性制度环境——文化权力
国家政策作为强制性制度环境,是宗族组织复兴和发展的大背景、大环境。然而宗族成员能够重新聚集起来,离不开族群中拥有一定话语权和个人魅力的领导者,通常扮演这一角色的主要是宗族的负责人。宗族负责人通常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在村中享有较高的威望。以韦氏宗族为例,其主要负责人WGB,退休前曾任W市某国企党委书记,退休后回乡养老并开始积极组织村中各项公益事务,深得人心。
宗族负责人作为民间权威的代表,掌握着地方性文化权力,这是其权威性的来源。文化权力有两层意思,“一层指的是文化本身所具有的规范性,另一层指的是士绅通过对文化资源的垄断而获得对社会事务的解释支配权。”③ 徐茂明.江南士绅与江南社会(1368—1911年)[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文化权力的存在有着悠久的历史,它由各种社会权力构造和选择,其合法性后果以民间权威为代表,由地方精英具体执行。自古以来,文化权力支配着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权力话语,进入现代社会,其属性和功能并未发生显著变化,拥有文化权力的宗族首领可以拥有更多方面的支配权和解释权,对宗族成员具有一定的引导和控制的作用。同时,文化权力作为一种规范性制度环境因素,不仅规范系统,确定目标,而且也指定追求这些目标的适当方式。在宗族负责人的带领下,人们在族碑上刻下了:“三世无读书,三世无仕宦,三世不修谱,则为下流人”的训诫。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族里还规定:家族的发展首先以儿童的教育发展为主。因此,每年孩童升学,族里都会举行庆祝仪式,各家各户为升学的孩子送红包,筹集学费,举全族之力支持和鼓励孩童求学。人们的热切追求,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对于文化权力的遵从与追求。正是这种遵从,更进一步地促使人们以宗族为依靠,以荣耀宗族为己任,形成一种更加牢固的宗族意识观念。
(三)文化认知性制度环境——血缘和集体记忆
除了强制性制度环境和规范性制度环境,文化认知性制度环境中的血缘和集体记忆也是宗族组织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因素。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社会的乡土结构是一种“差序格局”。① 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31. 人与人之间,通过一种稳定而明确的关系而连结在一起,血缘决定了彼此之间的距离,而集体记忆则加固了这一关系的稳定性。在宗族组织中,血缘关系和集体记忆起到的正是维系团结和互助发展的作用。
在血缘关系上,以樊氏宗族为例,他们的宗族结构以“户—堂—房—支—族”的层次存在。“户”是最小的单位,越往上涉及的亲人数量越多。每当“户”遇到了红白喜事,堂里所有人都尽可能前来帮忙,相对来说,“堂”内的关系较为亲密。“房”的话,也要参加,但不需要所有人都来帮忙干活,一般派一两个代表即可;其上的“支”也必须有代表参加,但通常出钱不出力。层层扩大之后,最终大家是以“族”的成员作为共有的身份,并以此将公共活动联为一体。
除此以外,集体记忆也是群体成员维系亲密关系的重要力量。哈布瓦赫指出:“集体记忆是一个社会建构的概念,人们正是在社会之中才获得了他们的记忆。”② [法]哈布瓦赫.论集体记忆[M].毕然、郭金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69. 安格拉·开普勒认为:“社会记忆需要某些可以让回忆固着于它们的结晶点,例如某些日期和节日、名字和文件、象征物和纪念碑或者甚至日常物品等。”③ [德]安格拉·开普勒.个人回忆的社会形式[M].季斌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91. 祠堂、族碑、族谱等正是作为这样的结晶点,给人们带来了记忆的启发和情感的触动。社会记忆会使现存的秩序合法化④ [美]保罗·康纳顿.社会如何记忆[M].纳日碧力戈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3. ,进而又反过来巩固原有的关系网络。基于血缘和集体记忆之上,最重要的组织活动便是祭祀祖先。祭祀祖先分为祠堂祭祀、宗堂祭祀以及墓祭,在祭祀仪式中,人们通过回忆过去来感恩眼前的安稳和幸福生活,同时也实现了对祖先遗训和美德要求的进一步强化,从而在日常生活实践中,实现尊祖收宗、延续宗族亲属群体的长久结合。
三、处在适应性状态中的组织
严格说来,宗族组织属于非正式层面的社会组织,它的存在和诸多社会组织一样,能起到一定的服务社会、激发社会互助的作用,可以作为一种适宜地方性需求的内生性组织力量而存在。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政治体制的宽松氛围为其存在提供了相对自由的空间。
(一)与强制性制度环境的互动
在韦氏宗族新的管理章程中,要求族员“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以传承民族优秀历史文化、建设和谐社会为己任”“弘扬国粹,爱国爱乡”……在会员义务中,还明确强调“福祉家族、社会和国家”“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等。可见,宗族活动的进行是以更大的时代背景为基础的,对宪法、法律以及国家的各项政策、倡议的遵循,是其获取政治合法性、社会合法性的首要渠道。
(13)温度计一般采用水银温度计或酒精温度计,温度计的量程应按照所测量处的工作温度值确定,工作温度值在量程的2/3处较合适。
强制性制度环境来源于政治压力,通常以法律、规章等形式影响组织行为和观念,而宗族负责人在这其中作为传播和影响中介而存在。与传统“族长”不太一样,现今的宗族负责人通常拥有一定的学识或从政经历,他们在引导宗族成员的思想和行动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们没有去相关的部门进行登记。我们组织活动比较少,也没有资金积累,不符合登记的条件。但尽管这样,我们是遵守国家法律的,我也当过干部,知道哪些对哪些不对,虽然现在法律政策也没有说鼓励大家恢复宗族组织,但也没有反对,没有反对就说明它是可以存在的,我想只要不违法,不伤及他人的利益就可以了。”① 2017年2月5日,访谈对象:WGB,男性,73岁,韦氏宗族组织负责人。
正是由于高层管理人员职能的这种特殊性,高管人员的薪酬体系自然不同于其它人员。一般说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模式为:总薪酬=固定薪酬+浮动薪酬+激励薪酬,见表1;各个部分的分配比例如表2。从图表所示情况分析,不难发现中国企业高管薪酬存在结构设计不合理的症结:国内企业以短期激励为主的高管薪酬体系容易导致了高管行为的短期性, 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和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同时,高管人员养老退休保障的缺失, 对公司的继任计划和退出机制造成困难,也容易导致国内高管出现“59岁现象”。
在强制性制度环境中,国家宪法、法律、方针、政策等政治层面的知识体系,以一种隐性的形态存在于宗族制度中,这些知识体系是宗族组织负责人乃至宗族成员的行为规范,是宗族活动得以执行的法则。宗族组织面对国家强制力,采取的是遵循战术,这一恰当的遵循带来的是存在的合法性。这为组织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最重要的基础。
(二)与规范性制度环境的互动
组织合法性的获得还离不开族人的认可。当前宗族组织的活动主要有三个方面:祭祀、修谱和助学。这是宗族组织对自身角色的认知,也是对族人期待的巧妙回应。
文化认知性制度环境指社会中人们共享的重要价值体系、信念信仰体系以及对自身文化的一种认知、认同状态,这种固有的观念和认识能为成员提供模式化的思考问题的方式和由此而产生的体会、感触和反应,从而决定人们的价值观、信仰以及行为取向。宗族组织的复兴,与人们的文化认知紧密相关。强制性制度环境和规范性制度环境,一为宗族组织的存在提供空间,一为组织的活动内容提供规范来源,二者同属于外部环境。而促成宗族组织恢复重建的,离不开内部文化认知性制度环境的根本性作用。
除了祭祀,宗族组织还组织人力物力修续族谱。族谱除了记载本族世系,还将升学、从仕等记录在册。以文本的形式呈现宗族成员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这是制度化的一种手段,也是增加聚合、规范和约束成员的一种方式。
这下轮到国王害怕了。国王眨巴眨巴眼睛,只好去同大臣们商量。商量半天后,国王当场下了一道命令:以后做一件错事,只要能在一个小时里改正,这件错事就可以不算数。
2010年10月起,欧债危机继续发酵,宏观周期向下,但11月美联储的第二轮量化宽松为股票、大宗商品等风险资产提供了流动性。12月,突尼斯“茉莉花革命”爆发,2011年2月,利比亚内战爆发,原油产量从160万桶/天降至8月的不足10万桶/天,加上伊朗被制裁后产量下滑,美国原油库存下降,库存周期占主导,布伦特油价从80美元/桶上涨至115美元/桶,涨幅44%。
从宗族组织重建后的主要活动内容——祭祀、修谱、助学,我们可以看到,宗族组织对重建后的定位是和人们的期待、责任意识以及需求等紧密联系。这种社会期待、责任意识、社会需求等实质上会上升为一种“理应如此”的规范,它规范和要求组织的行事方向和内容。当然,规范性制度环境不似强制性制度环境那般具有强迫性,但如果能适应规范性制度环境的需求,组织存在的合法性将更加牢固,这也有利于组织的长远发展。
(三)与文化-认知性制度环境的互动
祭祀是祖先崇拜的一个表现,这一文化惯习在人们的内心是根深蒂固的。在林村人眼里,各家神堂只是祠堂的分支,祠堂才是祖先的本源所在。因此,祠堂的神圣性在族人心中是不言而喻的。这也解释了过去人们为何在祠堂倒塌后的废墟上,仍然行祭祀之礼。随着社会条件的改善和允许,重建祠堂、恢复祠堂功能成为族中的一件大事,这是因为人们有祭祀的需要,有完成自己作为子孙后辈的责任的需要。毕竟,如访谈中的被访者所言:“这样才能对得起祖先。”② 2017年8月3日,访谈对象,WLJ,52岁,男性。
宗族组织曾作为封建制度的残渣余孽在政治运动中被批判和摧毁,从表面看来,宗族的族谱、祠堂、牌匾、祖坟、墓碑等物质遗产的确受到了毁灭性的破坏,但在观念层面上看,尽管人们经过多次的政治运动和各种新思想的洗礼,但宗族传统仍然在人们的生活习俗和思想观念上有着深刻的印迹。因此也有学者认为,在有些农村村落,宗族传统从来没有真正中断过。③ 钱航,谢维杨.传统与转型:江西泰和农村宗族形态[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 林村人的一些生活习惯和观念,确实也证实了宗族观念的延续性。在祠堂重建之前,原有的祠堂建筑虽被破坏,经年累月荒草丛生,但地基一直保存完好。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人口大量增加,建筑用地不断扩张,但从未有人占用祠堂地基。“大家都知道那里是祠堂的地基,是族里供奉祖先的地方,去那里建房子,只怕要犯了禁忌。”④ 2017年2月5日,访谈对象,WGB,男性,73岁,韦氏宗族组织负责人。 禁忌意识的左右,说明了祖先信仰、神灵崇拜、宗族观念的长期影响。而这一影响也解释了人们对于宗族组织的需要和依赖。
在传统中国乡村社会,村民在一定程度上由宗族进行自治。在宗祠体系下,大家过着一种自成组织的生活。然而,受国家政策变迁的影响,宗族活动曾一度消失在主流社会中。直至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中国经济社会政治改革的逐步推行,组织的发展拥有了一定的自由空间,宗族在乡村社会又逐渐活跃起来。林村宗族组织的发展历程作为一个缩影,基本呈现了制度环境下组织生存与发展的角色变化。林村是广西西南山区的一个壮族聚落。村内有两座家族祠堂,分别是樊氏祠堂和韦氏祠堂。樊氏祠堂在20世纪70年代曾遭受较为严重的人为破坏,仅部分地基得以留存。韦氏祠堂有族谱记载建于清同治十二年,1951年宗族田塘产业被分到各家各户,祠堂建筑则于20世纪70年代遭到损毁。由于当时比较特殊的社会、时代背景,宗族祭祀被迫中断,宗族祠堂也遭到了拆毁。然而,和许多随着时代发展而被人们遗忘的事物不同,几十年来,两家祠堂基址虽杂草丛生,但仍被人们视为禁忌和保护之地。2001年,经集体捐资,两家分别在原有地基上重建祠堂,逐渐恢复与其相关的各项功能,并成立了宗族组织,编撰族谱,开展各项宗族活动。
“重建祠堂是一件好事,大家每年回来祭拜的时候,一家人的感情就能得到增强,孩子们也能知道过去的历史,知道自己的亲人。”② 2017年8月3日,访谈对象,FHD,33岁,女性。
宗族组织回应了人们对传统记忆和历史延续的需要、对血缘认同的需要、对家族归属的需要,这些需要隶属于一种内生性的文化-认知性制度环境中,它们共同支撑起宗族组织的意义框架。而更多地适应和满足,也是组织合规性和生存能力不断提升的根本。
四、总结和讨论
林村宗族组织是林村社会结构的重要部分,直至今日,宗族组织的功能依然在延续。在其发挥功能的过程中,制度环境的影响始终伴其左右。但我们也能看到,宗族组织并非完全处于被动的位置。组织的发展演变是一个与周围环境不断相互作用的过程,组织的生成与发展是组织适应环境发展的主动行为的结果。
在强制性制度环境中,宗族组织体现出来的是十分顺从的态度,在管理章程中,“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以传承民族优秀历史文化、建设和谐社会为己任”“弘扬国粹,爱国爱乡”“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等反映了组织对国家宪法、法律、各项政策、要求的遵从与默认,通过遵从有形的规则和要求(宪法、法律、法规等)来迎合强制性制度环境的要求,以此获得组织存在的合法性。可见,在当前新的发展时期,作为国家建构的一部分,农村宗族组织在生成路径、资源获取、结构特性、管理体系等方面难以脱离政府的主导,若能创设一定的环境空间,给予一定的支持和引导,将极大地有助于公民社会的发育和成长。
将经济效益函数F1与并网稳定性函数F2进行加权,可把F1和F2多目标问题转化为F3单目标问题进行求解。即
在规范性制度环境中,宗族组织采取了一种适应战术,通过遵循公认的规范来获得非正式层面的合法性。宗族组织对当前时期自身的定位与社会规范、社会责任、社会需要是相互适应的。组织活动如助学教育、互助合作、亲人帮扶等,对帮助解决农村社会中的老人照料、健康服务、儿童教育乃至土地的持续耕种等问题都是极为有益的。这不仅能够补充基层政府、村民自治组织及各种外来力量支持的不足,而且能够及时有效地提供农民迫切需要的公共服务,成为乡村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促进力量。
在文化认知性制度环境中,宗族组织回应了人们对历史延续的需要、对血缘认同的需要、对家族归属的需要,通过重建祠堂,组织宗族活动来适应和满足群体的需求和期待,在这一环境体制下,人们共享的重要价值观、信仰和认知框架的集合体,能够为成员提供模式化的思想、感受和反应,以此决定人们的价值观、信仰以及行为取向。
本文在对新生代农民工特点及其职业特点进行梳理和归纳的基础上,构建了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能力评价模型,为了解、评估我国现阶段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能力高低,探讨其就业能力的影响因素,了解和掌握他们在就业能力方面存在的缺陷提供一定的理论探讨,对改善和提升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能力提供一个理论思考框架,同时也希望本评价模型能够为公共社会服务和政府服务政策的制定,以及政府新生代农民工管理提供思想和工具性支持,达成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能力的目标。
总体而言,宗族组织受制度环境中的强制性制度、规范性制度、文化认知性制度的影响,它们共同制约、塑造、渗透着组织系统。与此同时,组织作为一个能动主体,其自身也在通过适应、模仿、遵从、创新等形式与制度环境进行交互作用,从而获得了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合法性。在这个过程中,宗族组织为农村居民提供了一定的组织形式和活动空间,并且拥有清晰的组织框架、组织目标和活动内容。从更大的社会发展层面来看,宗族组织作为地方性力量,在解决地方性问题上,具有更好的优势。如何激发它们的活力,值得更多的研究和更加深入的探讨。
A Field Research on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of Traditional Clan Organizations in Zhuang Villages:Based on the research of a southwest village
WEI Ling
(Museum of Guangxi Zhuang Autonomous Region,Nanning,Guangxi,530022,China)
Abstract: This paper studies the rural clans of a southwest village and discusses their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at the formal and informal levels.The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includes three dimensions:regulative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normative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and culture-cognitive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They all affect the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and developmental path.Moreover,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organization and the external environment will be discussed in this paper.It will provide a basic understanding for the further study and help to solve rural social governance and social problems.
Key words: clan organizations,regulative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normative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culture-cognitive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中图分类号: C912.8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8233(2019)04-0030-06
收稿日期: 2019-6-30
作者简介: 韦玲(1987~),女,壮族,广西南宁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馆员,研究方向:民族文化、组织社会学。
【责任编辑:黄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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