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向合并单边效应的再认识_需求弹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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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经营者集中是指一个经营者通过某种行为取得另一个经营者的部分或全部控制权。经营者集中一方面是企业提高竞争力、实现规模经济的手段;另一方面也有可能会产生或加强市场支配地位、损害竞争。对经营者集中的控制是反垄断法的重要任务之一,旨在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横向合并是经营者集中的一种重要且比较常见的形式,是指因生产或销售同类产品,或者提供同类服务而处于相互直接竞争的企业之间的合并。竞争企业之间的横向合并产生了单边效应(Unilateral Effects),① 如果合并能够使得合并后的企业表现出的竞争性减弱,而其他非合并企业不改变其竞争策略。② 之所以使用“单边”一词是因为合并后的企业和其他非合并的企业没有协调他们彼此的行为,都在单方面追求自身利益。单边效应与协调效应(Coordinated Effects)相对应,协调效应是指竞争企业之间的横向合并引起了非合并企业改变策略,导致了某种形式的(默契)合谋或者加强了已有的合谋。单边效应通常表现为合并后的企业提高产品价格,但也可能在竞争的其他方面对买方(消费者)造成损害,例如,产量降低,质量下降,产品种类减少,新产品引入放缓等。因此,单边效应是一种反竞争效应或者垄断效应。

单边效应理论早在19世纪90年代就出现了,但是单边效应理论及其应用真正体现在反垄断政策中却是始于20世纪80年代。1992年,单边效应的分析框架写入了美国司法部的《1992年合并指南》中,但在颁布之初,尽管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司法部依据单边效应理论对一些企业合并进行审查,但是很少据此进行审判,且缺乏判例法的支持。随着美国法院在审理案件中越发地发现传统的相关市场界定等分析方法存在很大的弊端,单边效应在合并审查中越来越受到重视。③ 据美国反垄断局第一助理检察长James(2002)说,“《1992年合并指南》的一个有趣的副作用就是单边效应作为最显著的经济损害理论出现,受到了反垄断当局合并调查和诉讼的追捧。”1992年单边效应真正出现在美国《1992年合并指南》中,几经修改,至今仍在应用,且单边效应分析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越来越强。这一点在美国最新修订的《2010年横向合并指南》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④ 例如,《1992年横向合并指南》明确指出,如果合并企业的合并市场份额超过35%,就可以进行单边效应分析,但这一条规定在《2010年横向合并指南》未体现。可见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合并审查的门槛降低了,范围扩大了;并且新指南提出了使用新的方法而非传统的市场界定法来识别单边效应。

为什么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单边效应引起了美国反垄断当局的注意呢?Gurrea & Owen(2003)认为反垄断当局之所以关注单边效应是出于政治目的。由于反垄断当局在很多合并诉讼中受挫,所以才抓住了单边效应理论,因为相对于协调效应来说,单边效应更容易发现。Baker(2003)在对格拉和欧文的观点质疑后,提出反垄断当局之所以关注单边效应并非出于政治原因,而主要是由于经济学家所使用的理论和工具有了很多的发展。贝克尔认为,20世纪80年代经济学的两大发展将反垄断当局的注意力引向了单边效应。第一就是理论的发展,很多学者(Salant,Sheldon et al.,1983; Deneckere & Davidson,1985; Perry & Porter,1985; Farrell & Shapiro,1990)研究了在什么条件下,即使一个产业内企业之间没有协调他们的行动,寡头垄断者也会发现合并是有利可图的。这些文献对于经济学家了解和认识单边效应有很大的帮助。第二个发展,可能更为重要,就是大量实证文献的不断涌现,创造并应用了新的经济计量方法来测度市场支配地位(Baker & Bresnahan,1985; Berry & Pakes,1993; Hausman,Leonard et al.,1994; Werden & Froeb,1994; Baker & Rubinfeld,1999; Nero,2000a)。⑤ 这些新的经济计量方法的出现和记录每笔零售交易的超市扫描数据的可获得性使得识别和测度差异产品销售商之间直接竞争减少的程度成为可能,对于分析合并带来的反竞争效应(如单边效应)非常有用。直到美国《1992年合并指南》起草,美国反垄断当局的经济学家已经接受了单边效应模型作为一个非常有用的合并分析框架,并且不断尝试利用新的方法来估计消费者在什么条件下会考虑从消费一种产品转向消费其替代品,竞争对手之间的合并在什么条件下会通过消除原有的竞争约束实现价格提高。

竞争企业之间的横向合并可能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产生单边效应:

(1)在相对同质的产品市场上,企业通过选择产量、生产水平或生产能力进行竞争;

(2)无产能约束、销售差异产品的企业之间合并,企业之间采用伯川德竞争,在一次博弈中选择定价;

(3)招投标和拍卖中,合并企业竞相向一个或多个客户进行商业投标,或者参与拍卖向一个或多个客户提供服务。这包括了价格歧视市场的情况,供应商竞相服务于单个或一组地域相近的客户;

(4)在由一家主导企业和许多小企业组成的市场上,合并可能会减少边缘企业的竞争;

(5)当合并后的企业在两阶段博弈中的第一阶段改变其策略,例如如果企业在第一阶段选择产量,在第二阶段选择价格,这种情况下也可能产生单边效应。

本文将以差异产品市场上横向合并产生的单边效应为讨论重点,从单边效应的基本原理谈起,简述了常用作识别单边效应的方法或模型,对其进行了分类,并就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二、单边效应的基本原理

为了便于下文介绍识别单边效应的理论模型,首先将单边效应的基本原理予以说明。在差异产品市场上,Ordover & Willig(1993)提出了单边效应的一个特例。假设所有的冷冻甜菜根由单个企业B生产,另一家企业C生产所有冷冻的胡萝卜,而所有的冷冻菠菜由企业S生产。每家企业都根据利润最大化原则来制定价格,而且每家企业在定价时都面临着这样一个约束条件:对消费者来说,各种蔬菜之间是可以相互替代的。现在假设甜菜根生产商B和胡萝卜生产商C合并,接下来看看发生了什么。首先,合并后的企业BC发现提高甜菜根的价格是有利可图的,因为由于提价失去的某些消费者会转向去消费胡萝卜,合并后的企业BC照样可以从这些消费者中获得利润,而这些利润是合并之前企业B提价后往往无法获得的;同样,合并之前,提高胡萝卜的价格对企业C来说是毫无益处的,但是合并后,提高胡萝卜的价格,对合并后的企业BC来说则是有利可图的,因为由于胡萝卜提价失去的某些消费者转向去消费甜菜根了。其次,合并后的企业BC可以比以前经营得更好,因为它在追求总体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可以同时为两个产品定价。⑥

从这个例子中可以看出,横向合并放松了合并之前参与合并企业施加给彼此的竞争约束,将原先合并企业之间的竞争内部化了,从而产生了有害的单边效应。在单边效应发生的大多数情况下,差异产品销售商之间直接竞争的减少可以用两种方式来表述:合并使得合并企业中一家或两家重获原先因提价而损失的利润;合并为合并企业消除了一个重要竞争对手的竞争反应。

企业1在合并前如果进一步提高价格,利润必然下降,因为收益不再大于损失。但是在合并后,合并后的企业认识到它能够重新获得这部分损失中的一部分,所以对于合并后的企业来说,提高产品1的价格是有利可图的。

故事至此并未结束。对于合并后的企业来说,它还有可能提高产品2的价格。产品2价格上涨可能会使得从产品1转向产品2的那些消费者中的一部分重新购买产品1。⑩ 合并后的企业将同时为两个产品制定利润最大化的价格,考虑很多相关因素以及反馈信息等。(11) 合并后的企业还需考虑其他非合并企业的价格和“重新定位”的反应(Reposition Responses)。(12) 总体来说,例子中单边效应的关键在于:合并之前,由于合并伙伴之间的竞争使得企业无法获得某些利润,而通过合并,消除了企业的定价约束,导致了更高的价格,使得合并后的企业能够重新获得那些利润。

还可以从下面的方式来理解单边效应。在合并前,来自企业1所有竞争对手(包括企业2)的竞争共同决定着企业1产品的剩余需求弹性

。企业1和企业2之间的竞争越激烈,企业2就越不会跟随企业1共同涨价;在企业1缩减产出时,企业2反而更愿意扩大产出;如果企业1提价,企业1输给企业2的销售额也就越多,合并前企业1的剩余需求弹性越大。通过与企业2合并,企业1消除了企业2对其涨价的反应,从而,企业1面对的剩余需求弹性就变小了,使得合并后的企业有可能提高产品1的价格。(13) 上述例子表述了另一种理解单边效应的方式:合并消除了一个重要竞争对手的反应,消除了定价和提价的约束。Werden & Froeb(2006)更为明确地表述了这一方式:单边效应源自合并企业之间竞争的内部化。

即使竞争对手之间的合并消除了合并企业施加给彼此的竞争约束,有可能导致单边效应的产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竞争一定会受到损害。竞争对手之间的合并往往也会有利于竞争。例如,合并使得企业的效率提高,成本降低,加强了新产品的研发及引入等,特别是如果合并导致了边际成本大幅度降低,那么合并后的企业很有可能会选择降价。因此,在进行合并分析时,也必须查明反竞争的涨价激励(即单边效应)是否超过了利于竞争的协同效应(Procompetitive Synergies)。(14) 这就是下面将要介绍的单边效应识别方法试图要解决的问题。

三、单边效应的识别

(一)识别方法或模型

在此不考虑合并后市场上企业之间竞争的相互影响及策略改变的可能性,有些模型相对复杂,在此仅将其核心思想予以说明。

1.UPP法(涨价压力法)

Farrell & Shapiro(2010)基于Werden(1996)、Salop & O'Brien(2000)的想法,提出了一种新的方法来估计差异产品市场上的单边效应。这一方法直接基于寡头市场上定价的经济学原理来研究合并是否会产生涨价净压力(Net Upward Pricing Pressure,简称UPP法(15)),比较合并产生的两个作用相反的力量:一是合并企业之间直接竞争减少产生了涨价压力,二是合并带来了边际成本节约产生了降价压力,实际上就是来比较合并中可能会出现的两种效应:前者是单边效应,而后者就是协同效应。由于UPP法无需界定市场,因此对分析某些产业内的合并来说,该方法比那些基于市场定义和市场集中的传统方法更为实用。假设企业1和企业2合并。当企业1提高其产品的价格,某些消费者会放弃消费企业1的产品转而购买企业2的产品,这部分消费者占所有放弃企业1产品的消费者的比例,称为从企业1到企业2的转移率(Diversion Ratio)。(16) 设企业2产品的价格和边际成本为。那么对每一个放弃企业1产品的消费者来说,期望重获的利润为),即消费者放弃企业1的产品转向购买企业2产品的概率乘以企业2产品的总利润。UPP法的一个核心思想是这部分预期重获的利润对企业1在合并后定价的影响与边际成本上涨对其的影响是一样的:都促使企业提高价格。为了使得合并后的企业无激励提价,那么合并后协同效应带来的边际成本节约必须大于或等于重获的那部分利润。对于边际成本节约的测算,Farrell & Shapiro提议使用“标准折扣”(Standard Deduction),即合并前成本的百分比E表示,而不是直接去测算实际的协同效应。如果)>,那么合并就产生了涨价压力。UPP法抓住了消除合并企业之间竞争的关键因素,只需要相关数据来估计合并企业之间的转移率和这些企业的价格及加成的信息就可以来估计单边效应。

其实英国公平交易局(Office of Fair Trading)已经在使用这一方法,却招致了很多批评。一是在实际操作中转移率往往难以测定,有时候不得不依赖于消费者问卷调查,而这往往不可靠。二是担心使用UPP之类的方法有可能给反垄断执法者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有可能会阻止一些可以为消费者带来好处的合并。三是UPP法忽略了非合并企业的影响,特别是那些仅次于合并企业的第三方竞争者的影响。

2.临界损失分析法

Harris & Simons(1989)提出了临界损失(Critical Loss)这一概念。临界损失分析法是市场界定的基本工具,对一个相关市场进行假定的垄断者测试(The Hypothetical Monopolist Test),以确定假定的垄断者实施一个“数额不大但很重要且非临时性涨价” (Small But Significant Not-transitory Increase In Price,SSNIP)是无利可图的,所必需的销售额或产出额的减少幅度。这一销售额或产出额的最小减少幅度就是临界损失。(17) 临界损失分析法也被应用在单边效应分析中,因为合并后的企业单边大幅度提高价格与假定的垄断者作出一个SSNIP存在相似之处:如果合并后的企业能够大幅度提价,这说明了合并后企业的产品自身构成了一个相关市场。(18) 反之,如果合并后企业的产品不能构成一个相关市场,那么合并后的企业通常不能在合并后作出超过SSNIP的涨幅,但是仍有可能提高价格,进而引起反垄断的关注。(19) 在单边效应分析中应用临界损失分析法与用其来进行市场界定的步骤一样:首先估算“临界损失”,然后估算“实际损失”,最后将两者比较。第一步估算“临界损失”,临界损失=t/(t+m),其中t表示合并前后价格上涨幅度(如SSNIP),m表示合并后企业的利润率。从其计算公式可以看出,涨价幅度一定时,临界损失只依赖于合并后企业的利润率,即利润率越大,SSNIP失败所需的临界损失就越少。(20) 第二步估算“实际损失”,其计算公式为,实际损失=t×E,其中E为产品的需求弹性,可以看出当t一定时,实际损失仅取决于产品的需求弹性。合并使得合并后的企业的产品面临的需求弹性降低了,实际上就意味着合并后企业涨价(比如幅度为SSNIP)的实际损失减少了。第三步,比较临界损失和实际损失。如果实际损失大于临界损失,那么合并后的企业提价就无利可图,也就是说单边效应发生的可能性很小;如果实际损失小于临界损失,那么合并后的企业会发现提价是有利可图的,也就是说单边效应发生的可能性很大。临界损失分析法对数据的要求相对较低,只需要价格和平均成本(平均成本来代替边际成本),而且数据比较容易获取,计算方法也简单,因此这一方法受到一些国家的反垄断执法机构的青睐,被广泛应用在合并分析中,包括不可能导致单边效应的合并(Whole Foods(21)),也包括产生单边效应的合并(XM-Sirius),用作单边效应分析中简单的数量测试。

3.临界节约分析法(Critial Saving Analysis)(22)

Werden(1996)详细推导了合并后的企业要保持合并前后产品价格不变或对价格无影响所必需的边际成本节约,这个边际成本节约量就是临界节约。临界节约分析法的核心思想就是从边际成本节约入手,假定在合并前后价格不发生变化或者不受影响,计算出所必需的成本节约作为基准,然后估算出实际发生的成本节约,将二者比较即可得出结论。很明显,临界节约分析法也分为三步:第一步计算出价格在合并前后不发生变化或不受影响所必需的成本节约,即临界节约或基准边际成本节约,只需要求解合并后的一阶导数条件即可获得,而无需知道需求函数的形状;第二步,估算实际的成本节约,这与UPP法里采用的“标准折扣”不同,标准折扣是人为设定的,而在此需要估算出实际发生的成本节约;第三步,将上两步中算出的两个成本节约进行比较,如果实际的成本节约大于临界节约,那么合并后的企业降价的可能性很大,也就是说合并带来的协同效应大于可能的单边效应;反之,如果实际的成本节约小于临界节约,那么合并后的企业提价可能性就很大,也就是说单边效应占据了上风。临界节约分析法与临界损失分析法的核心思想基本一致,都是设定一个基准,估算出实际值与之比较,进而得出单边效应产生与否的结论。然而两者又有不同,临界损失分析法是从销售额或产出额减少角度入手,假设价格上涨一定幅度,找出基准的销售额或产出额减少量,然后用实际减少的销售额或产出额与之比较即可;而临界节约分析法则从边际成本节约角度入手,假定价格在合并前后不发生变化或不受影响,计算出所必需的成本节约作为基准,然后计算出实际的成本节约,将两者比较即可。而UPP法与上述两者不同,UPP法没有设定任何基准,而是选择分别从提价带来的利润增加和合并后的成本节约两个角度进行估算进而比较。不过,临界节约分析法与UPP法也有共同之处,那就是它们都不依赖于需求曲线形状的假设。(23)

4.ALM模型和PCAIDS

1991),ⅡA这一假设表明了在两者之间选择的概率完全不受任何其他选择的影响。在由很多产品组成的系统中,某一产品被选中的概率仅取决于该产品的份额,而不受该系统之外任何产品的影响。这实际上暗示了消费者面对一种产品涨价转向其他产品的概率与这些产品的相对份额成比例。但是在绝大多数合并案中ⅡA假设并不切实际,在很多真实的市场中,消费者没有将其他所有产品视为等同的替代品(Werden & Froeb,1994)。Werden(2000)作为美国司法部专家,在美国洲际面包公司一案中使用了ALM模型进行了合并模拟。

由于ⅡA假设存在局限性,以Werden & Froeb(1994)为代表的一些学者试图放松这一假设,将系统内的产品进行分组或嵌套加以区别,也就是嵌套Logit模型(Nested Logit Model)。然而,在这些嵌套中,ⅡA假设依然存在(Nero,2000b)。Berry et al.(1995)提出了随机系数模型(Random-coefficients Model),该模型允许消费者之间相互影响和产品特点的存在,使得该模型更贴近现实。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计算更加复杂,对数据的要求更高(Nero,2000b)。从ALM模型到嵌套Logit模型再到随机系数模型越来越贴近现实,但是复杂性和计算上的难度也增加了。这三个模型都是离散选择模型(Discrete Choice Models),也就是说在一段时间内消费者只购买一次,仅选择一个产品。对某些产品来说,特别是一些日常用品,离散选择模型就无法代表实际的消费行为(Nero,2000a)。

Deaton & Muellbauer(1980)提出了AIDS模型(Almost Ideal Demand System,近乎完美的需求模型),该模型使用了非常灵活的函数形式,可以根据数据灵活地表示出产品的价格需求弹性和交叉价格需求弹性(Hausman & Leonard,1997; Epstein & Rubinfeld,2001)。在此简要介绍一下AIDS模型的基本思想。考虑一个有N种产品的市场,每家企业只生产一种产品,产品i的市场份额取决于市场中所有产品价格的对数和其他影响需求的变量,依次表示为:

为了解决AIDS的估计问题,Epstein & Rubinfeld(2001)提出了PCAIDS模型(Proportionality Calibrated Almost Ideal Demand System,按比例校准的近乎完美的需求模型),减少了需要估计的参数的数目,而且保持了AIDS的一些特性。PCAIDS模型是校准的需求模型,增加了新的假设:按比例、同质性、对称性,只需要产品市场份额、总的价格弹性和市场中单个产品的价格弹性的信息即可。Epstein & Rubinfeld(2001)认为,当数据有限,合并企业销售的不是非常相近的替代品时,按比例这一假设存在争议。此外,相比AIDS模型,PCAIDS模型可以确保估计出的弹性符号正确、大小一致。但是PCAIDS模型的限制也非常严格,其按比例这一假设跟ALM模型中的ⅡA假设类似。Epstein & Rubinfeld(2004)试图通过在PCAIDS模型中加入嵌套来克服上述问题。Coloma(2006)提出了估计PCAIDS模型的一种方法,无需上述的校准。他的模型跟AIDS模型估计相似,但是加入了PCAIDS模型的限制条件,即使只有少数企业的价格数据也可以进行估计。但是科洛马也承认,这一估计在准确性上较原来的AIDS模型差一些。

5.多层次需求模型(Multi-Level Demand Estimation)

Hausman et al.(1994);Hausman & Leonard(1997)提议了使用多层次需求模型来估计差异产品市场的需求。他们的核心思想是把需求分成两层:上层为市场的总需求,下层为产品之间的竞争。当然也有可能存在涉及差异产品市场细分的中间层。例如分析汽车市场时,上层说明了对汽车的总需求,而第二层考虑差异产品的市场细分,可将汽车分为运动型汽车、家庭紧凑型汽车等。底层关注的是每个市场细分下不同品牌之间的竞争。从而每种产品的自身需求弹性和交叉需求弹性可以从这三层的估计中获得。自下而上进行估计,价格指数理论用来确保更高层次估计的一致性。在底层采用AIDS模型形式,第二层和顶层的估计基于对数的线性需求。

多层次需求模型的优势来源于估计需求结构的优点,而不是假设某种需求函数形式,尽管模型中使用了AIDS模型和对数线性需求。值得注意的是,该模型需要产品层详尽的数据来估计AIDS模型。

以上几种方法均属于合并模拟,下面介绍其他几种方法。

6.简化式估计法(Reduce-Form Estimation)

合并模拟作为演绎推理的一个应用——基于竞争行为理论、函数形式的假设和相关数据,合并模拟从逻辑上推理了合并会产生什么效应。与演绎推理相对应——归纳推理并非基于竞争行为理论和假设来预测合并产生的效应,而是基于过去发生的事实来预测这些效应。简化式估计法即是如此。Hall(1988)提出了著名的简化式估计法,该方法通过仔细测度先前合并产生的效应来归纳性地预测合并很可能产生的效应。Perloff et al.(2007)详细介绍了该方法。简化式估计与Goldberger(1972)提出的结构估计相对应——简化式估计中的每个方程表示的是一种经验联系;而结构估计中的每个方程表示的则是一种因果关系。1996年美国Staples和Office Depot合并案就是简化式估计的最好例证。美国FTC基于Staples各商店的产品售价和竞争者的数量和特征作出了预测,最终否决了这起合并。Werden & Froeb(2006)对此方法进行了评价,用大量的篇幅说明该方法的实用性不强。大致有两个因素限制了该方法的实用性:第一,先前的合并与后来的合并很可能在很多方面不一样;第二,往往难以从先前的合并中估计出可靠的价格和产出效应,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在很多产业里不存在合适的数据。

7.事件研究法(Event Study Approach)

以Eckbo(1983);Stillman(1983)为代表的一些学者运用事件研究法分析了合并企业及其竞争对手在宣告合并和遭遇反垄断挑战时股价的不正常表现。(24) 该方法把企业合并看作单个事件,确定一个以合并宣告日为中心的“事件期”,然后采用累计异常收益方法来检验该合并事件宣告对股票市场的价格波动效应。“事件期”长短的选择对于该方法的运用非常重要。一般来说,选用的“事件期”越长,有关事件的影响就越全面,但估计也越容易受到不相关因素的干扰。事件研究法的逻辑在于:如果合并导致了更高的价格,意味着更多的剩余就从消费者转移向企业,那么合并企业及其竞争对手的股价会提高;相反,如果合并为合并后的企业带来了效率提高,使得合并后的企业降低价格,合并后的企业盈利能力增强,而其竞争对手的股价则会下跌。虽然事件研究法原理简单,但在其应用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首先,宣告合并和遭遇反垄断挑战的消息内容不明确。例如,股民了解到所宣告的合并可以使得整个产业的效率很快得以提高,那么这也有可能带来正的异常收益(Mulherin & Mitchell,1996)。其次,往往难以确定股民何时知道潜在的合并或反垄断诉讼。最后,竞争对手股票收益的高度波动性也使得事件研究法的实用价值大打折扣(McAfee & Williams,1988)。

无论是合并模拟、简化式估计法,还是事件研究法,都试图从某一角度来预测合并可能带来的竞争效应,还有一些学者运用合并前后价格直接比较法来研究了过去已经发生的合并。Weinberg(2007)在其论文中以列表形式列举了1984-2006年22年间使用合并前后价格直接比较法来评价合并价格效应的文献。该方法主要是通过构建一个控制组,来剔除影响价格变动的其他因素,研究合并前后的价格变化,或者比较发生合并的市场与其他不受合并影响的地域市场在合并发生前后的价格变动,来揭示合并带来的价格效应。这一方法并不像合并模拟或事件研究法一样基于严格的经济学假设,而如何构建一个合理的控制组是该方法的关键所在。该方法作为评价已发生的合并带来的竞争效应的一种非常可信的方式,遗憾的是不能用其来预测那些可能带来反竞争效应的合并,因此,其实用性不强。

以上列举的这几种方法或模型分别从不同角度来分析和识别单边效应,各有特点、各有优劣。相比较而言,UPP法、临界损失分析法和临界节约分析法这三种方法简单,可操作性强,且不依赖于需求曲线的形式,所需的数据量少且易获得。因此被广泛应用在合并分析中,特别是UPP法的思想直接体现在了美国2010年最新修订的《2010年横向合并指南》中。线性与对数需求模型、离散选择模型、AIDS和PCAIDS模型、多层次需求模型都需要设定需求函数的形式,并且随着模型假设条件的放松,越是接近现实,模型的形式也就越复杂,估计相应变量所需的数据也就越多。因此,这几种方法更多地停留在理论层次或者学者研究层次,在合并审查和诉讼中往往不被法院所认可或采纳。对于简化式估计法,虽然在实际的合并审查中被应用过,但这一方法属于人为的归纳推理,且所需的数据往往难以获得,甚至不存在,因此其实用性并不强。对于最后提及的两种方法:事件研究法和合并前后价格直接比较法则是学者研究之用,难以应用到实际中。

(二)识别模型的分类

当然,识别单边效应的方法或模型不止本文上述列出的这几种,并且不同学者对这些方法的命名或分类也不同。这些模型分别从不同角度来分析和识别单边效应,如就现有的文献来说,仅仅有几个学者试图对单边效应识别方法或者合并模拟模型进行分类,且每种分类方法也完全不一样。Bergeijk & Kloosterhuis(2005)将合并模拟模型分为了六类:Logit模型、拍卖模型、伯川德模型、古诺模型、经济计量模型和供给函数模型。Goppelsroder & Schinkel(2005)则将合并模拟笼统地分为使用估计需求模型的合并模拟与假设一个合适的需求函数的合并模型。Budzinski & Ruhmer(2009)提出了合并模拟的两层分类法:第一层,根据所假设的竞争形式,可将合并模拟模型分为伯川德模型、古诺和供给函数模型与拍卖模型三种类型。第二层,根据模型所假设的需求函数的形式进行分类,依次分为线性与对数需求模型、离散选择模型、AIDS和PCAIDS模型、多层次需求模型。在Budzinski & Ruhmer(2009)两层分类方法的基础上,本文对单边效应识别模型的分类进行了扩展。单边效应识别方法从推理方式上可以分为事件研究法、合并模拟、合并前后价格直接比较法(演绎推理)与简化式估计法(归纳推理);合并模拟可根据竞争形式不同分为古诺和供给函数模型、伯川德模型与拍卖模型;根据模型是否依赖于需求曲线的形式,伯川德模型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线性和对数需求模型、离散选择需求模型(Discrete Choice Demand)、AIDS和PCAIDS模型、剩余需求分析法、多层次需求模型(Multi-Level Demand Estimation);最后,离散选择需求模型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ALM、嵌套Logit模型(Nested Logit Model)和随机系数Logit模型(Random-coefficients Logit Models)。详细的分类如图1。

图1 单边效应识别模型分类

四、结束语

竞争对手之间的横向合并将竞争对手之间的竞争内部化了,产生了单边效应,损害了竞争,对消费者造成了不利影响。因此,单边效应是一种反竞争效应,是反垄断法调整的对象,应予以反对。但是如何在合并审查中成功地预测出单边效应一直是困扰反垄断执法者的一个难题。无数的专家学者置身其中。本文列举了几个常用来识别单边效应的方法或模型,这些方法或模型的优势在于简洁明了,需要的数据相对少,而且能够很快地对合并可能产生的效应作出初步判断,深受反垄断执法者的青睐,作为展示单边效应发生可能性证据的工具非常有吸引力,且常常被用作数量模型。这一优势大多是因为这些模型无需全面考虑市场的特征,只依赖于几个市场特征变量即可,如市场份额、总弹性、利润、合并方的转移率等。

选用这些模型往往也会带来一系列问题。首先,基于市场的几个特征得出的结论与基于所有可获得的数据进行合并影响的全面分析得出的结论有时候会不一致。(25) 再一个问题就是可能会出现多种结论。如同盲人摸象一样,这些模型采用的数据信息不一样,基于的市场特征不一样,往往会出现得出的结论不同。例如,在产品利润率较高的市场上,UPP法倾向于得出合并是反竞争的结论,因为从重获的那部分销售量中获得收益很大,而成本节约的标准折扣对价格的影响反而相对较小。而在这样的市场上,应用临界损失分析法则会发现合并后的企业的临界损失相对较小,说明这一市场较大,合并造成竞争问题的可能性不大。此外,这些模型都在不同程度上简化了竞争的某些方面,而在进行全面合并分析时则要考虑这些方面。例如,非合并企业的反应、新企业进入、多产品企业、产品重新定位等等。因此,在使用这些模型时,特别是使用这些模型来对合并产生的效应进行初步甄别筛选时,弄清这些模型作为研究的预测和实际反竞争效应预测时的可靠性非常重要。

2008年8月1日中国《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单边效应问题未在法律中体现,但是在中国反垄断法实施这段时间里,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局立案受理的大多是合并案件,(26) 在这些合并审查中是否考虑过单边效应问题不得而知。中国的反垄断执法才刚刚起步,面临着诸多的困难,特别是在技术方面,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这方面可以借鉴欧美国家反垄断执法的经验和成型的技术,应用到以后的反垄断执法中,真正实现及时有效地保护市场竞争。

*作者感谢编辑和审稿人的意见,文责自负。

注释:

① 单边效应也称为“非协调效应”(Non-Coordinated Effects),《欧盟合并规制》(“Ec Merger Control No.139/2004”)中就如此称呼。

② Werden & Froeb(2006); Werden(2008)、Baker & Reitman(2009)也给出了类似的定义。

③ 据FTC内部的一份研究报告表明:在1993-2005年,超过半数以上的合并是在单边效应理论下进行分析的(Coate,2009)。

④ 2010年8月19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2010年横向合并指南》,见http://www.ju-stice.gov/atr/public/guidelines/hmg-2010.html。

⑤ Baker作为最早开始从事这方面实证研究的学者之一,在1985年他就从实证角度估计了差异产品销售商之间的合并导致本地竞争减弱的程度,并且模拟了合并所产生的一些效应。在此之后,其他学者使用不同的方法也进行了相关研究。

⑥ 这里允许存在多个甜菜根和胡萝卜生产商,并且假设合并是在两家分别生产甜菜根和胡萝卜的主导企业之间发生的。

⑦ 有关勒纳方程的更多讨论可以参见Scheffman & Joseph(2010)。

⑧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里,企业2的产品不一定必须是企业1的最佳替代品。问题的关键在于企业1的产品涨价后,有一些消费者转向购买企业2的产品。对这些消费者来说,在两家企业合并之前,企业2的产品是他们的第二选择。从这一点上说差异产品销售商之间的合并损害了竞争,即使那些消费者没有选择企业2的产品而去购买其他企业的产品,甚至直接不消费这类产品。

⑨ 从这个式子中可以看出,Δ越大,合并后的企业提高产品1所获的利润就越大,发生单边效应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从而,换句话就是,一般来说,单边效应发生的可能性和强度取决于合并企业所销售的产品之间的替代性——替代性越强,单边效应就越大,而不依赖于合并后的企业是否为主导企业或垄断寡头。

⑩ 如果这部分消费者重新购买产品1,很明显,合并后的企业提高产品2的价格这一策略是有利可图的。如果这部分消费者转向了购买其他销售商的其他产品,那么合并后的企业的这一策略就无利可图。

(11) Werden & Froeb(2006)给出了合并后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数学推导过程,并讨论了有关卖方偏好结构和卖方之间竞争的各种假设。

(12) 重新定位包括改变企业和产品形象,改变产品的物理和非物理特性。Baker & Reitman(2009)对竞争对手重新定位问题进行了讨论,认为竞争对手的重新定位可以阻碍或阻止合并后的企业行使市场支配地位,所以必须在对合并进行单边效应的全面分析中予以考虑。

(13) Baker & Bresnahan(1985)就试图从实证角度来验证这一结论,他们假设了合并后的企业同时减少两种产品的产出,且减产幅度相同。在这一假设下,他们提供了一种方法——剩余需求分析法来模拟合并后的提价激励。但是他们没有给出合并后的企业利润最大化问题的确切解。这种方法无需知道寡头垄断解的概念,或者边际成本水平的可靠估计。寡头垄断者的行为信息是从非合并企业以往的反应中推断出来的。该方法只考虑两个企业的剩余需求系统,基于合并前的历史数据进行估计可以测量出合并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了价格数量激励。如果需求曲线因合并变得陡峭,那么合并后的企业就有提价的激励。

(14) 协同效应(Synergies)区别于协调效应(Coordinated Effects),协同效应是指企业合并后,两个企业共同努力,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一种协力优势或协合作用。而协调效应是指竞争企业之间的横向合并导致了非合并企业改变策略,导致了某种形式的合谋或加强了已有的合谋。因此,可以说协同效应是利于竞争的,而协调效应则是有损竞争的,是一种反竞争效应。

(15) 王继平、于立(2010),将此称为UPP检验,并在其论文中非常详细地介绍了该方法。

(17) 临近损失的一个变形——临界弹性的定义类似,使得假定的垄断者实施一个SSNIP无利可图的最小的市场弹性。

(18) 市场界定和单边效应分析之间存在相似性的关键在于卖方替代。然而二者又有不同,特别是,二者各自作出了有关非合并企业是否在合并企业涨价后提价的假设。

(19) 合并后单边价格上涨和市场界定之间的联系在Oracle和PeopleSoft(甲骨文和仁科)合并案的裁决中发挥了主要作用。此案还说明了,在一个较大的市场上,两个相近的竞争者也可能会发现合并后提价是有利可图的,即使达不到SSNIP规定的水平。

(20) 临界损失分析的批评者(O'Brien & Wickelgren,2003; Katz & Shapiro,Spring 2003)指出,利润估计值和需求弹性估计值之间无需一致。批评者指出利润也说明了企业实现SSNIP所需的实际损失,合并前的利润越高就意味着合并后企业产品的需求弹性越低,替代品相对较少。

(21) FTC v.Whole Foods Market.Inc.,548 F.3d 1028(D.C.Cir.2008).

(22) Werden(1996)详细推导论证了这一方法,但是他没有提出临界节约这一概念。本文根据此方法的原理将其命名为“临界节约分析法”。

(23) 这两种方法还有一个相似之处在于,它们预测了一种模糊不清的合并效应:合并企业的产品价格被预测为上涨,而其他非合并企业的产品价格则被预测为下降。

(24) 这方面的研究,如Eckbo & Weir(1985)研究了在《哈特-斯科特-罗迪诺法案》(Hart-Scott-Rodino,Act,1976)颁布后发生的合并,他们发现反垄断诉讼时竞争对手的不正常收益确实在增加。他们认为反垄断政策往往会阻止那些有效率的合并,并且HSR法案的颁布没有提高政府阻止反竞争合并的能力。Warren-Boulton & Dalkir(December 2001)运用事件研究法对美国1996年Staples和Office Depot合并案进行了分析。Warell(2007)运用事件研究法对铁矿石市场进行了分析,认为力拓和North Ltd的合并案应该予以支持。

(25) Slade(2006)通过对各个模型所预测的合并效应的结果进行比较,发现从简单模型中所预测的加价和合并效应有时候是错误的。

(26) 截至2010年6月底,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局一共立案受理了140多起案件,其中129起已经审结。在已审结的案件中,无条件通过审查的案件占到95%,另外有5起案件附加了限制性条件,只有可口可乐并购汇源一案被禁止。数据来源:http://news.hexun.com/2010-08-14/1245956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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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合并单边效应的再认识_需求弹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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