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我国高校专业结构述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述评论文,高校论文,结构论文,我国论文,专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专业是按学科或职业对学生进行定向培养的专门领域。在本文中,专业结构是指高等教育中不同专业(科类)的组合状态。由于专业结构是调节高校与社会人才供求关系的中介,其合理性与适应性影响高校的生存与发展,因此专业结构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研究建国前我国高校的专业结构,并对其进行分析。鉴于建国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高等教育是特殊时期地区的产物,所以本文没有论及。
一、清末近代高等学校创立时期专业结构的简要回顾
我国古代高等学校,虽历经几千年的变化和发展,但都没有突破重文轻理缺工农商的科类格局,课程内容多为空谈心性,少有实学。1840年鸦片战争特别是洋务运动和变法维新运动后,中国才从传统中走出来,开始向先进的外国教育制度学习,第一批近代高等学府从而建立起来。清末的高等学校在类型上分为大学堂(综合性大学)、高等学堂(大学预科)、高等实业学堂(分农、工、商三科)、优级师范学堂(高师)、高等专门学堂(分文、理、法、医、艺术五科)。
在科类结构和专业种数上,1904年的《奏定大学堂章程》将大学分为8科47门,即经学科11门、文学科10门、工学科9门、格致科(理科)6门、农科4门、商科3门、政法科2门以及医科2门。 不过实际情况略有出入(注:吴惠龄.北京高等教育资料(第一集), 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92.第10页)。
各科类学生人数的比例是:1907年高等专门学堂法科、文科、理科、医科、艺术各科学生分别占这五科总数的61.0%、30.1%、5.2%、3.2%、0.5%;1909年上述各科学生各占这几科学生总数的78.6%、14.8%、1.4%、2.1%、3.1%(注:潘懋元,刘海峰主编, 高等教育·中国教育史资料汇编,上海教育出版社,1993.第8—9页,第347—355页, 第804页,第382—388页)。高等实业学堂学生人数的比例可参见民国初年的数字(见下文)。总之,法科学生占大学生的绝大多数,其它科类(除工科外)学生所占的比例很小。
就各专业(“门”)内部涵盖的范围(专业口径)而言,传统高校中的综合性大文科此时已分化为多种文科专业,不过其“专门化”程度同新兴的理工农医商等专业一样是很低的,很多相当于当今的一级学科,各专业的口径非常宽,教学计划所安排的课程非常广泛。(注:见:璩鑫圭,唐良炎,学制演变·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第339—393页)。
1898年梁启超起草的京师大学堂章程及1903年的《奏定学堂章程》都是向日本学习的结果。“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是当时学习外国经验的指导思想,它对专业结构产生了重要影响:一是设立经学科,而且其门类数为各科之冠。二是对哲学严加限制,只在经学科中附设了理学一门,而“其范围限于宋以后之哲学,又其宗旨在贵实践而忌空谈……宋人哲学中言之,又不过其一部分而已”(注:潘懋元,刘海峰主编,高等教育·中国教育史资料汇编,上海教育出版社,1993.第8—9页, 第347—355页,第804页,第382—388页)。
总起来说,清末新式高校打破了传统单一的旧式学校类型及其专业体系,使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商业贸易、近代性的人文社会科学在大学中占有合法地位。
二、民国时期我国高校的专业结构
1.高校的类型和层次
民国高校基本上分为“大学”、“单科大学”或“独立学院”以及“专科学校”三类。许多综合性大学有四五个学院,40年代末国立中央大学(南京大学)和浙江大学甚至有七个学院,它们并不都是清一色的文理科综合大学。即使是单科大学(学院),其学科划分也比较宽泛,而不像建国后的专门学院(特别是工科的行业性单科学院)那么狭窄。
关于各类高等学校的比例,据1931年统计,全国102 所专科以上学校中,综合大学有41所,独立学院有32所,高等专科学校仅29所(注: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第34—39页,第4页), 综合大学占高校总数的39.8%,独立学院占31.1%,专科学校仅占28.1%,三类学校完全呈倒金字塔形。据1947年统计,国民党统治区高等学校共207所, 其中综合性大学55所,单科大学75所,专科学校77所。可见,综合性大学仍然比例过大,专科学校比例仍然过小,与社会发展对人才层次的需求规律不符。当时一些大学设有研究院,进行研究生教育,但规模小,数量少,影响不大。
2.科类设置的演变
民国初期,高校科类结构发生的最大变化是取消清末的经学科。 1912年的《大学令》规定:高等学校分文理法商农工医七大科类, 文理并设或文兼法商,或理兼医农工方得以称为大学,体现重学轻术思想。1917年改定的《大学令》规定:设任意两科即可称为大学,一科者称为单科大学。1929年颁布的《大学规程》规定:高等学校设置文理法教农工商医八大科类;三学院(得包括理工农医各学院之一)以上方得以称为大学,只办一科或两科的称独立学院,体现重视自然科学和应用科学,轻视人文社会科学的指导思想。1934 年政府给私立大学的资助中,4/5用于科学技术专业,而用于人文学科的不到1/5。教育部还规定文科学生数不得超过理科学生数(注:杰西·格· 卢茨.中国教会大学史.浙江教育出版社,1987.第282页,第283—284页)。抗战时期, 国民党根据《抗战建国纲领》,提出“提倡理工,限制文法”的方针,并把它具体贯彻到招生、选送留学生及公费生待遇等方面。
可见,民国初期在科类设置上扫除了清末的封建主义影响,但政府的发展重点在于文理两科。而在整个30~40年代,国民党政府鼓励理、工、农、医和师范,抑制文法。
3.各类专业间的比例关系及其变化
根据资料(注:第一次中国教育年鉴,第34—39页,第4 页)推算,1912~1916年,学法科的本科学生占总人数的比例年年高居第一,五年平均百分比是44.4%;学工的学生也较多,平均百分比是26.6%。因此,民国初年我国高校科类结构仍然严重失衡,理、农、商、医学科的发展严重不足。
国民党政府重视自然及科技学科政策出台之初的1930~1931学年,主修科学和技术学科的学生占总数的25.5%(法政占37.2%, 文哲占22.6%,教育占9.7%,工程占9.3%,理科占8.9%,农林占3.2%, 医药占41.0%,商科占5.0%)(注:潘懋元,刘海峰主编, 高等教育·中国教育史资料汇编,上海教育出版社,1993.第8—9页, 第347—355页,第804页,第382—388页),到1937年则上升到大约38.0 %(人文学科占19.0%,法科26.4%,教育9.7%,商学7.3%,工程学14.2%,医药学6.3%,农学4.4%,自然科学12.8%)(注:杰西·格·卢茨.中国教会大学史,浙江教育出版社,1987.第282页,第283—284页) ,调控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至此,清末以来畸形发展的专业比例关系有很大改善。
抗战时期“提倡理工,限制文法”的方针提出后,各科类专业的比例关系基本上进一步朝好的方面变化。1942年专科以上学校招收的新生中,实科类新生占新生总数的48.20%(其中理科占7.66%, 工科占22.56%,医科占6.40%,农科占11.58%),文科类新生占新生总数的44.67%(其中文科占13.37%,法科占18.67%,商科占9.80%, 教育占2.83%)(注: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第1421页),实科类招生数已经超过文科类招生数。至抗战结束后的1947年,各科学生数占当年总学生数的百分比分别是:工科17.8%,农科6.6%,医科7.7%,理科6.4 %,师范13.5%,文科10.2%,财经11.4%,政法24.4%,体育0.4%,艺术2.4%。1947年与1937年相比,工、农、医、 师范等科学生人数比例上升,但基础学科学生人数比例下降幅度太大。朱自清教授对此撰文指出:“近年来因为种种原因,大学生更只拥挤在工学院和经济系里,这是眼光短浅,只看在一时应用上。这是大学教育不健全的现象”(注:朱自清.论大学共同必修科目.高等教育季刊第1卷,第3期)。此外,财经、政法科学生人数比例略有上升,仍显过高。
4.专业种数与专业口径
清末近代高校是在“普通学”基础上按“专门学”定向培养专门人才,民国高校则主要是按“系”定向培养专门人才,只有少数系(主要是工科和外文系)在三年级时再细分为“专门组”。不过,当时的“组”分得不太细,不如当今系下所分的“专业”多。总之,民国时期高校的专业构成是院下设系,大多数“系”便是最基本的教学单位和学生专业定向单位,只有少数“系”下设“专门组”,作进一步的定向。
抗战结束时,高校各科类下属专业大约总共只有50种(医科不分系,未计其专业数)。抗战胜利后的几年中,专业种数有所增加,至建国前,接近100种。
专业口径与专业种数是相对应而存在的,专业种数少,那么各专业的口径也就比较大。虽然抗战时期,国民政府教育部因为无力负担研究生教育,要求提高本科教育的专业化程度,但由于通才教育的传统和师资等方面的问题,一些大学在课程设置上仍然以“通”为主,各专业口径仍然很大。如《1917年北京大学文、理、法本科改定课程一览》(注:潘懋元,刘海峰主编,高等教育·中国教育史资料汇编,上海教育出版社,1993.第8—9页,第347—355页,第804页,第382—388页),非常重视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涉及范围也较全面较宽泛。1938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制定的《文理法三学院各学系课程整理办法草案》及1944年的修订案所规定的课程,重视人文素质、社会学科和自然学科广泛的基础知识的掌握,重视专业之间的交叉渗透。1929年的《大学规程》还规定:除医学院外,大学各学院或独立学院各科学生从第二年起,在认定某系为主系的基础上,选定另一系为辅系。这对各种专业之间的交叉渗透起了促进作用。
三、民国时期我国高校专业结构分析
1.专业结构走向
(1)宏观科类结构由畸形发展逐渐趋向合理。 宏观科类结构是指全国范围内几大科类之间的关系。建国前,政府在科类结构的宏观调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制定的政策方针符合实际需要。因此,高校的宏观专业结构由严重畸形逐步纠正过来,趋向合理。文法科(特别是法科)由“超重”逐渐削弱,工科、师范一直保持较高比重,理、农、医、商由比例过小逐渐增大。到30年代中期,各科类比例关系趋向合理。
(2)微观专业结构由注重优势特色走向盲目求全。 微观专业结构指的是单所院校在科类上的属性及其各专业之间的关系。抗日战争以前,中国高校基础薄弱,各学校多根据自身优势来决定其科类和专业结构,一般只办少数几个科类,因而这些学校专业结构各有特色,或以文法科见长,或以文理科为主,或以工、商为本,或独办医学、农学。抗日战争时,高校内迁,走联合发展道路,一些联合大学的科类结构庞大起来,教学中较好地发挥了多学科综合发展的效应。抗战胜利后,各校返回原址。随之,盲目扩大系科,成为40年代后期高校专业设置的通病。以清华大学为例,1947年清华大学实行扩大系科计划,但由于经费不足,师资不够,学生出路不明朗,因此,全校26个系中有8 个系学生人数均只有10人左右,战前拒办的农学院这时也办起来了,但全院只有13名学生,其中农业化学系只有2名学生,昆虫系、 植物病理学系和文学院的语言人类学系甚至只有1名学生(注:高奇.中国高等教育思想史,人民教育出版社,1992.第310页,第321页)。至解放前夕, 全国已有综合大学50余所,占高校总数的四分之一。显然,这种比例过高。
2.在科类及专业设置问题上政府与高校的关系
民国时期高校科类及专业设置权属于高校的校务会议或评议会,学校可自行决定创办什么院、系或取消什么院、系。
许多大学的院系设置在很大程度上受校长办学思想的影响,蔡元培对北京大学院系结构的改造,张伯苓对南开大学院系结构的组建都是很好的例子。政府只有建议权,而且大学可拒绝政府的建议。如30年代国民政府教育部建议清华大学办农学院,但校长梅贻琦考虑到清华附近已有北平的农学院和保定的农学院,而清华本身对农业的各项问题尚未详加研究,乃没有照办。
那么,政府部门在专业设置问题上起什么作用呢?政府通过立法手段和投资手段对专业设置起宏观调控作用。如前所述,1912年,鉴于洋务运动中“西学为用”的重实科不重理论的片面功利主义思想,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教育部制订了《大学令》,它在大学资格上的规定,有利于文理两科的发展。科类结构发生预期变化以后,1917年的《大学令》实际上取消了1912年《大学令》中对文理两科的倾斜政策。20年代,文、法学院学生过多,文、法专业过热,国民政府乃在1929年的《大学规程》中向理、工、农、医专业倾斜。并且,政府的专业倾斜政策往往是伴随资金倾斜,即把资金重点投入到需要扶持的专业(学生)。
3.对西方通才教育专业结构模式的效仿
世界各国高等学校专业结构模式,大致可分为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通才教育专业结构模式和以前苏联为代表的专才教育专业结构模式。
民国成立后,解除了清政府闭关锁国的禁锢,迎来了向西方教育学习的新高潮。民国时期大学的教育思想与体制,基本上是向西方学习的结果。蔡元培、胡适、梅贻琦等几位具有代表性的、有重大影响的人物,其有关大学教育的思想都深受西方通才教育思想的影响。可以说,建国前我国高校专业结构主要是以西方通才教育思想下的专业结构模式为榜样建立起来的。以清华大学前校长梅贻琦为例,他根据当时的社会状况,主张实施通才教育。他认为大学生要以“通识为本”,“专识为末”,要求学生对自然、社会与人文三方面都具有广泛的综合的知识,“不贵乎有专技之长”(注:高奇.中国高等教育思想史, 人民教育出版社,1992.第310页,第321页)。
4.建国前中国高校移植西方专业结构模式的价值
建国前我国近代高等学校的专业结构是从西方移植过来的。这种移植也可视为我们当今的专业结构改革的一次很好的试验。通过这种试验,一方面,我们了解了西方专业结构模式的许多优点,比如,学生学习有较大的自由性和选择性,有利于个性的发展和创造力的培养,能受到广泛的通识教育和宽泛的专业基础教育,知识面宽,“后劲”足,文化素养深,在就业问题上有较强的灵活性和适应性,还有利于学科的交叉渗透和边缘学科的发展。另一方面,通过这种试验,我们发现了许多问题,比如,高校专业划分过粗,课程内容过于广泛笼统,专业训练严重不足。这些都严重脱离中国国情。
总之,这种移植使我国古代封建性专业结构体系彻底瓦解,建立了全新的近代专业结构体系,适应了当时社会的进步和经济、文化的发展,同时为这种进步和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这种移植作为一种试验,从正反两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具有重大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