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_金融论文

当前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_金融论文

当前农村金融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金融服务论文,农村论文,建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已经取得非常大的成就,但也产生了一定的问题,城市与农村经济发展具有不均衡性就是其中之一。城乡之间金融资源配置的失调又加大了不均衡性。尽管我国近年来的农村金融改革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城乡金融资源之间配置失调的状况仍未有根本性的改观,农村金融服务中尚存在大量问题,表现在农村金融服务的缺位现象极为严重,已经成为阻碍广大农民脱贫致富的一大症结,可以说,农村金融服务无法满足当地经济发展之所需。怎样采取措施,进一步改进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从而助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这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金融工作者与研究者必须应对的难题,这就迫切需要探索适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实际的农村金融服务新途径。

一、当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体系建设太过单一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已经形成了农村信用联社、农业银行以及农业发展银行等三家金融机构三足鼎立的局面。但是,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其业务经营范围相当有限,主要是对粮、棉、油等物资收购贷款资金进行封闭式管理,业务空间相当狭窄;本应侧重于农业的农业银行近些年来却把发展的方向从农村移至利润更高的城市市场,由此而导致农村网点被大量裁减,农村网点员工数量也在大量减少,在支持农村当地经济发展中的贡献不大。由此,服务三农以及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就由农村信用联社来承担了,其后果是导致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显得极为单薄。

(二)农业保险没有得到全面推广

农业可以说是一个高风险产业,而我国又是全球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在此情况下,积极推广农业保险显得极为必要。但是,目前我国农村保险市场的发展相当滞后,无法满足当地农村经济对风险控制所提出的要求。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点:其一是农业保险所提供的有效供给不够充足。由于农业保险具备了高风险、高成本以及高赔付等特点,加之具有相当多的不可预测性因素。所以预期收益相当低,与保险公司所着力追求的利润最大化目标之间并不相符,所以,各大保险公司均不愿投身农业领域之中,造成了农民群众投保主动性过低。其二是农业保险所提供的有效需求不够充足。农民群众往往对农业保险不够了解,参加农业保险的意识极为淡薄,参保主动性不高。与此同时,因为保费金额较高,一部分农民即使有保险需求也无能力购买。其三是政府部门的扶持力度不够充足。最为需要参加农业保险的农业县往往是缺乏相应财力的贫困县,在缺乏上级财政资金补助时无法完全依靠自身的财力投入来支付政策性的农业保险。

(三)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不够完善

我国农村目前还缺乏相对较为完善的农村金融担保体系,缺乏合理的风险分散与补偿机制,由此而造成农业投资缺少高效率的风险分散途径以及农业风险保障体系。如果遭遇到自然灾害或者市场上的价格变化,农户也就难以偿还相应的贷款,这样一来,风险肯定就会被转嫁至银行,这就会影响与制约金融机构支农信贷进行投放的主观能动性,造成我国农村的信贷资金投放量大大地不足。

(四)农村的金融环境亟待完善

因为和农村金融发展息息相关的农村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尚未到位,这就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与制约了当前农村金融服务的可持续发展。鉴于农村信用体系不够完善,金融机构要想考察其财务情况以及信贷条件也就显得相当困难,这也是导致农民群众贷款难的一个重要因素。

(五)农村资金回流难题未能妥善解决

农村资金的外流,这是我国农村近年来改革与发展中所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虽然在全力改进,但是问题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不管是财政途径、金融途径、价格途径,还是在投资途径,均出现了资金外流的情况。从金融途径来说,至少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农村信用社在农村所吸收的存款中有相当多的一部分流入到县域甚至是城市中。其次是农村邮政储蓄也至少分流了一部分的资金,存和贷的比例远远无法达到合理的比例。最后是国有商业银行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外流途径。随着近年来新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县城及其以下的分支机构更是存在着抽水的现象,这一问题需要想方设法加以有效解决。

二、针对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中相关问题的改进建议

(一)大力推进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体系改革

创新可以说是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发展的不竭动力,而且还是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及其竞争实力的重要环节。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必须要注重于改进金融服务理念,更加牢固地树立起创新意识,积极改进与优化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结构,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以及质量。要积极推进机制创新的进程,全力适应农村地区金融业务的新发展,加快农村金融交易的电子化进程,实现农村金融产品的多元化、个性化等新特点,进而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所具有的竞争实力。要积极创建符合当前农村地区信贷投放的新型模式,改进授权与授信机制建设,完善农村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定价体系,强化贷款差别化定价之能力。要积极鼓励设立金融产品交叉销售体系,实施金融产品的交叉化销售。要着力改变现行的“三农”政策性金融运作体系,实施公开、公正、透明的招投标体系,实现引导性投向,锁定其中的金融风险,进行正向激励,并实现可持续发展。在此基础上,应当进行主动创新,形成符合我国农村特点的新担保体系,积极推广和发展最高额抵押与质押等形式的循环贷款。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明确当地农村宅基地、经济林权以及土地使用权等的抵押形式,积极探索与建立农村地区的小额贷款体系,从而切实有效地降低信贷交易方面的成本,抑制交易的风险。

(二)全力开发农业保险业务

农业保险可以说是农村金融体系当中极为重要的内容,能够发挥保障农业生产以及稳定农村金融的正面作用。当前,各大保险公司的主打产品均为人寿保险或者财产保险等,适合于广大农民群众生产与生活实际的保险产品极度缺乏,尤其是在广大的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农业保险可以说是处在真空的状态下。正是因为上述原因,应当努力推广与实施农业保险所具有的补贴政策,即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户的投保依据品种与比例分别进行补贴。对于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保,还应适当地给予一定经营管理费用上的补贴,并且建立起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支持的农业再保险新机制。在此基础上,开展农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还要充分考虑保额与保费是否具有合理性,条款是否通俗易懂。因为各地农村经济具有一定的差异,所以还应当根据不同的群体、收入、风险程度等来分别定制,从而满足农村地区的实际需求,形成具有不同层次的保障型农业保险产品。

(三)健全风险分散与补偿体系

由于农村地区分摊风险机制正在逐渐地建立,农村地区金融机构信贷风险也会不断地降低,金融机构就会产生在农村地区增加投入的自信心。一是要大力强化农业保险制度的构建力度。要将农业保险列入农业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应当考虑建立政策性的农业保险机构,委托政策性金融机构来办理农业保险业务。政府可对参与农业保险的农户落实保险费补贴,从而吸引农民积极参保。当然,还可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开办此项业务,积极鼓励农村金融机构主动代理代办农业保险业务。运用财税、金融以及再保险等经济手段大力支持与推动农业保险业务的发展。二是要形成政府积极扶持、多方共同参与、市场化运作、便于融资的农村信贷担保体系。应当不断加快担保机制的建设,积极引导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担保,建设专门服务于农村地区的担保企业。政策性担保企业的业务范围应当覆盖整个农村,要着重扶持与发展农民群众互助性担保组织机构,不断拓展农村有效担保物的范围。

(四)建立良好的农村金融环境

要积极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运用政府启动资金投入以带动社会资金的投入。要强化农村地区的信用机制建设。尽可能地建立完善企业与个人诚信系统,从而实现金融机构、政府、管理部门相互之间的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共享。要健全法律法规,农村地区的金融立法要循序渐进,做到平稳持续发展。要重点制定出农业投资法、农业保险法等与农村金融相关的法律,从而为农村金融体系的平稳运行创设一流的制度环境。

(五)完善农村资金回笼激励体系

为有效遏制农村资金的外流,要努力做到以下三点:首先是要建设资金回流农村的政府财政投入体制。不但要加大财政支农资金的总额度,而且还应当提升财政支农资金在全部支出当中的比例,从而形成支农资金持续增长的新机制。其次是要形成资金回流农村的杠杆激励效应,也就是要综合运用税收、利率以及存款准备率等诸多优惠政策来引导商业金融组织机构进入到农村金融市场之中。最后是要积极鼓励各政策性与商业性金融机构改进与优化资金的配置,切实做大做强农村金融服务市场。

三、结束语

总的来说,农村金融服务的质量是判断某一地区信用环境以及投资环境的主要标志之一。各地政府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到强化当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必要性,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创建一流的服务环境,从而为加快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创设更好的环境。

联系电话:010-62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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