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散文分类之我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我见论文,散文论文,古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散文是我国古代文学作品中产生最早的文体之一,最早的散文集《尚书》问世至今已有2000多年历史,且由于其使用范围、效用和样式的不同而衍化出许多体类。于是,给古代散文分类就成了一个重要论题。
对古代散文进行分类,首先遇到的是散文的范围问题。我国在宋代以前,并无“散文”之名。先秦时期,出现“文”、“文章”、“文学”之类名称,但所指十分宽泛,几乎包括一切文化典籍。魏晋以后,有“文”、“笔”之分,有韵为“文”,无韵为“笔”。这时的“文”则包括诗歌和辞赋,“笔”则指无韵的散体文字。至于“笔”的范围究竟是什么,自六朝开始就分歧甚大。刘勰《文心雕龙》中所论述的散文,包括史传、诸子、论说、诏策、书记等等,甚至包括了所有形诸于文字的所谓谱、籍、尔和律、令、法、制。刘勰界定的散文范围十分广泛,包括一切政治、学术、应用文字。稍后,肖统的《文选》则不同,它收诗文39类,并明确说明有几类文章是不取的:一是周公孔子的经书,二是以“立意为本”的诸子,三是史传著述。刘勰的理解显然过宽,而肖统将经、史、子都排斥在外,又失之过严。这种分歧后代一直沿续下去。唐代韩柳倡导“古文运动”。所谓“古文”,即指两汉以前流行的散文。韩柳提倡“古文”,反对“骈文”,可见当时“古文”是不包括“骈文”的。到了宋代,才开始出现“散文”的名称(最早见于罗大经《鹤林玉露》),并以此与“骈文”对举。自宋以后,凡韵文、骈文以外的文章,均可称散文。“五四”运动之后,受西方文论影响,将文学分为诗歌、小说、戏剧、散文四类。散文的概念越来越窄,不仅区别于诗歌、戏剧、小说,也有别于新闻报道、传纪文学、报告文学等,而专指带有形象性叙事或抒情的文章,显然不合我国古代散文创作的实际。
古代散文实际上是一种实用性文体,作为古文化的载体而出现,即所谓文、史、哲不分。因而既不能象刘勰那样,把一切用散行文字写成的东西都称作散文,也不能以现代散文的概念来衡量古代散文。否则,古代就没有几篇可称得上真正的“散文”了。一般来说,我国古代文学和非文学的界限,并没有严格区分,总和学术性、应用性结合在一起,纯文艺的散文出现很晚,且数量不多,但有文学价值的散文则大量存在。所谓“文学价值”主要指在思想内容、表现手法和语言技巧方面有某些特点和可取之处。符合这样的标准,就应该归入古代散文的范畴。
散文的大致范围明确后,接下来就是分类标准和方法问题。此外,还有一个与散文密切相关的问题,即骈文与辞赋如何归类。骈文兴起于东汉初年,其特征就是讲求俪句、声律和词藻的华美。这一特征脱胎于赋,始见于辞。骈文与辞同赋的区别,就形式而言,是前者讲究四六对句、用典丽密、平仄调谐而不重韵语;就俪辞、声律和铺陈扬厉而说,前者乃是后者的流变。骈文尽管特殊,但历来仍归入散文范畴。它与一般散文的主要区别在于语言形式,而就具体某一篇骈文来说,仍可归属于记叙、议论或实用文,故不必为之单独分类。如鲍照《登大雷岸与妹书》、陶弘景《答谢中书书》、丘迟《与陈伯之书》等是用骈文写成的书信,均可归入应用文书信类。韩愈的《进学解》是模仿东方朔《答客难》和扬雄《解嘲》手法,吸收骈文长处而创作的一篇说理文章,应归入议论散文。关于赋是否可归入散文的问题,吴小如先生有过一段简明的论述:“赋,原是韵文的一种,虽说它是‘古诗之流’,其实质却与散文非常接近。它的形成,乃是在《诗经》和《楚辞》这两种诗体的基础上,在先秦散文十分发达的影响下,由韵文渐趋于散文化的结果。”①这就是说,赋基本上应归入散文范畴。
历史上最早区分文体类别的,是曹丕的《典论·论文》,他说:“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诛尚实,诗赋欲丽。”②这里,提到了奏、议、书、论、铭、诛、诗、赋等八种文体,对书论铭诛强调的是文章内容,对奏议诗赋强调的是语言风格。继曹丕之后,晋代的陆机在《文赋》中也提到了8种文体③,多为朝廷中的实用文,分类较曹丕稍细,多从内容和风格特点对各类文体进行描述。但也仅是例举性质,并未对当时的全部文章进行分类。
据了解,现存最早研究古文文体的专著,是梁朝任昉的《文章缘起》。任昉把文章分为84类,每一类均以一篇最早出现的文章为例,故名“缘起”,其分类虽然具体详尽,但重复不当之处甚多。如“表”与“上表”本为一体,该书则分为两类;“骚”与“反骚”均为骚体,该书则分为两式;“上章”已与“章奏”重复,却又将“谢恩”列为文体名,更是不妥。
刘勰《文心雕龙》是我国中古时期文体研究的集大成者。全书共50篇,其中文体论25篇,将文体分为骚、诗、乐府、赋、颂等35类。且对每类文体都首先说明其名称的意义,然后论述其源流和演变,并列举其代表作加以评论,最后阐述写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具有分体文学史和文体创作论的性质。但在文体分类上,没有统一的标准,仍缺乏明晰的界限。“论”、“说”以语言形式分,“诸子”则以作者为名称,“谐隐”又以表现手法为标准,其他如“章”、“表”、“奏”、“启”、“议”、“对”等的分类也过于琐细。
梁代肖统的《文选》是我国第一部诗文总集。全书30卷,除诗赋外,共将文章分为:骚、诏、册、令、教、策、表、上书、启等37类。尽管《文选》是后世文选集编纂与分类的权舆,但分类仍过于繁琐,如“设论”、“史论”、“论”等实属一类,却硬分成三类。
自《文选》首开“文选”之风后,继有宋代李昉等编纂的《文苑英华》、姚铉的《唐文粹》、吕祖谦的《宋文》以及元代苏天爵的《元文类》、明代程敏政的《明文衡》等。这些断代文选,其分类多沿袭《文选》、无新的创意。而值得注意的是,那些按文体分类编选的文集,如宋代真德秀的《文章正宗》,分辞令、议论、叙事、诗歌四大类。除诗歌外,按“叙事”、“议论”、“辞令”、分类,确实抓住了古代散文的基本特征。此后,有明代吴讷的《文章辨体》、徐师曾的《文体明辨》。这两部书均强调“文章以体制为先”,④都是分体选文,依体叙述各类文体的特点、源流及写作要求,旨在树立各类文体的准则。只是两书关于文体类别的划分均过于琐细,吴讷分为59类,徐师曾分为127类,难怪《四库提要》斥之为“千条万绪,无复体例可求”。⑤
对于古文文体分类工作做出杰出贡献的是清代散文巨擘姚鼐,他精选了上自先秦两汉下至明清各代的名家名篇,编成《古文辞类纂》,一改以往诗文合集的常规,专以散文为集·分类也尽量避免杂乱繁琐,把以往的100多类集中合为论辨、序跋、奏议、书说等13类。姚氏将以往所谓的表、疏、上书、弹事、论状等,均归书奏议类;笺、启、签子、移、揭等,皆归入出说类;诏、册、令、刺、诰、制、符、九锡文、铁券文等,皆归入诏令类;序、序录、序略、跋、引、书后、题词、史论、史赞等,皆归入序跋类;传、家传、外传、状、述、行状、事略、玄录等,皆归入传状类。凡此种种,皆提纲挈领,又条分缕析,做到“严而不滥,精而各当”。⑥正因为《类纂》能从性质上辨析文体,颇有识见,而且对每类文体的源流演变也能做出简要、清晰的解说,所以自乾嘉以后的200余年间,姚氏的“十三类”一直被奉为文体分类的准绳。但姚氏的分类也并非没有缺点,如不收正史传文章,《左传》、《国语》、《战国策》乃至《史记》、《汉书》等历史散文以及许多著名的传记散文,均被排斥在外。曾国藩为补其不足,编成《经史百家杂抄》,不仅收录正史文章,并在姚氏“十三类”基础上,增列“叙记”和“典志”,同时把姚氏的“传状”、“碑志”合为“传志”,“赠序”并入“序跋”,“箴铭”、“颂赞”附入“辞赋”类,共11类。又将11类概括为三门,“三门十一类”是曾氏的创举,只是所谓“三门”的概念含混交叉,不尽科学。
我国古文文体的分类,发端于魏晋,盛行于齐梁,繁衍于宋明,而清代可谓集其大成。综观1000多年的文体分类,总的特点是过于繁琐。其原因在于分类标准不一。以姚鼐“十三类”为例,尽管比前人的分类较简明概括,但“论辨”、“传状”以内容为标准;“序跋”以文章排列位置为标准,“奏议”、“诏令”、“赠序”以文章功用为标准,“箴铭”、“辞赋”又以语言形式为标准。这样,许多文章势必有跨类现象。如鲍照《登大雷岸与妹书》,可以是“书说”类,又可是“辞赋”类,还可归入“杂记类”。分类标准的不一致,既反映了我国古代散文文体的繁杂性,也反映了人们对古代散文的分类尚缺少明晰科学的方法。
对于散文的分类标准,近现代曾有许多学者进行过探讨和研究,但始终未得到较圆满的解决。正如黄侃所说:“详夫文体多名,难可拘滞,有沿古以为号,有随宜以立称,有因旧名而质与古异,有创新号而实与古同,此惟推迹其本原,诊求其旨趣,然后不为名实玄纽所感,而收以简驭繁之功。”⑦
那么,怎样才能做到“以简驭繁”呢?文章分类不外乎以下四种方法:①按语言特点分;②按文章内容分;③按表达形式分;④按应用范围分。古人文章分类的繁琐与交叉,主要原因是同时使用几个标准,而多标准必然导致无标准。
笔者以为,要避免类别的交叉和混乱,不妨采用层次分类法,而在同一层面上,坚持同一标准。根据古代文章学的传统观念,首先是按语言特点,把所有文章分为韵文和散文两大类。散文既是散行文字,不可能再按语言特点分类。散文内容纷繁复杂,无所不包,也很难按内容分类。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按表达形式分成三类,一是记叙类,一是论辨类,一是应用类。但仅此三类,又体现不出古代散文的特点,故在这三类之下,还可根据一定的标准,划分若干小类,每一小类以下,仍可以再行分类。
记叙类散文是指以记载历史人物、事件以及其他以记事为主的作品。记叙类最发达的是历史散文。所谓“叙事起於史官”,⑧“叙事实出史学”,⑨就是说散文最早出自史官之手。我国的历史著作源远流长、丰富繁多,其中最精采的片断也往往是散文的名篇。如《左传》中的《秦晋殽之战》《曹刿论战》《泓之战》等,都能以简练的语言有条不紊地描绘出波澜壮阔的战争场面、纷繁复杂的内部改革和外交斗争,充分表现出作者安排情节、布局章法和驾驭文字的才能。
从历史散文发展演变成的另一种相对独立的文体即“传记散文”,以记载人物生平事迹为主。尽管在《左传》《国语》《战国策》等历史著作中已有不少记叙人物语言行动,刻划人物性格的篇章,但这些著作的重点不在描写人物,而在记叙历史事件。传记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文体是从汉代开始的。司马迁的《史记》开创了我国传记文学的先河,是我国传记文的光辉典范。继《史记》以后,历史学家和文学家皆纷纷仿效,于是传记散文便逐渐繁荣兴旺起来。无论是《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唐书》、《宋史》、《明史》等等,无不以《史记》为楷模。但这些历史著作中的人物传记,一般均称作“史传”。除“史传”以外,还有各家所写的人物传记,如《列女传》中的《楚庄樊姬》、嵇康《圣贤高士传》、陶渊明《孟府高士传》、韩愈《种树郭橐驼传》、李商隐《李贺小传》、徐珂《冯婉贞传》等等。这些传记,不局限于写历史人物,凡作家所喜爱熟悉的人物,无论是文人武卒、能工巧匠、倡优傭丐,都可入传,大大开拓了传记散文的领域。
传记文根据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又可分为若干类别。如记载帝王和诸侯以外的历史人物的称“列传”,叙述自己生平事迹的称“自传”,列于家谱式史出的称“本传”,与“本传”所记有所不同或加以补充的称“别传”,记述人物遗闻逸事的称“外传”,简叙人物生平事迹的称“小传”等等。
记叙类散文的另一大类是游记散文。有的以作者的游踪为线索,记叙旅途见闻,描绘山川景物;有的并非作者亲身游历,只是作者借描写优美的自然风光以抒发自己对大自然的审美感受。前者称游记,后者称山水记,总称山水游记。我国的山水游记萌芽于先秦,但在南北朝以前,人们还未能把自然景物视作描写的对象,而只是把它当作诗文的附庸。魏晋以后,所谓“老庄告退,而山水方滋”,⑩山水游记作品才逐渐成为一种独立的文体。北魏郦道元《水经注》中的山川景色描写,一直为后人所称颂。但《水经注》毕竟是地理著作,只能算山水记,还称不上真正的游记。真正的游记体散文是从唐代开始定型并繁荣起来的。盛唐诗人元结的《右溪记》被看作是山水游记的开山之作,柳宗元的永州入记则被看作是奠基之作。之后,宋代欧阳修的《醉翁亭记》、范仲淹的《岳阳楼记》、王安石的《游褒禅山记》、苏轼的《石钟山记》、陆游的《入蜀记》、范成大的《吴船录》都成了我国散文宝库中脍炙人口的名篇。而明代著名的《徐霞客游记》以清新生动的文笔,再现了祖国河山的瑰丽风光。除徐宏祖外,明清袁宏道、张岱、袁枚、姚鼐的山水游记都极负盛名。众多优秀作家的山水游记作品汇成了我国游记散文的长河。
记叙类散文还有一个重要门类,即笔记散文。笔记散文在古代文体分类中属于杂记一类,具体的是指随笔、小品、故事等。作为一种文体,笔记散文本身并无特别的格式,只是随笔所记而已。它活泼自然,体制短小,语言简洁,但所记范围却十分广泛,有史实的本末、事件的真相、名人的轶闻、各地的风俗、制度的沿革、生产的技艺,以至典故的出处、词语的演变等等,可谓无所不有。西汉刘向编辑的《说苑》和《新序》可算是最早的笔记散文。此后,三国时邯郸淳的《笑林》、西晋陆云的《笑林》、晋葛洪的《西京杂记》、南朝宋刘义庆的《世说新语》、宋代沈括的《梦溪笔谈》、明末冯梦龙的《古今潭概》、明末清初顾炎武的《日知录》等等,都汇集了笔记体散文的许多名篇。
古代散文的第二大类是论辨体散文。此类散文是指那些以分析事理和辨明是非为主、且又具有一定文学性的文章。论辨体散文起源颇早,在《尚书》中就可找到论辨的成分。但其真正形成规模还是在“处士横议”的战国时代。最早以“论”作书名的是《论语》。不过《论语》是语录体散文,就单篇而言,还不算完整。而从《墨子》开始逐步出现了有组织、有结构的论辨文。到了战国中、后期,《孟子》、《庄子》、《荀子》、《韩非子》等诸子散文使论辨文无论从内容或技巧上都得到了充分发展,并成为后世难以企用的典范。魏晋南北朝,论辨文从先秦两汉的史论、政论、哲理性论文发展到文艺性论文(如曹丕的《典论·论文》和刘勰的《文心雕龙》),题材和形式都有了发展。到了唐宋八大家的出现,论辨散文又形成了第二个高峰,不仅内容有很大变化,而且在形式方面,除了“议”、“论”、“辨”以外,又出现了“说”、“解”、“原”等新体制、新格式。
“论”是正面论述。有人物论,如苏轼的《留侯论》;有专题论,如贾谊的《过秦论》、柳宗元的《封建论》。“辨”有判别言行是非真伪的意思,如韩愈的《讳辩》、柳宗元有《辩列子》。“原”是推论事理本原的意思,如韩愈的“五原”,即《原道》、《原性》、《原毁》、《原人》、《原鬼》。“解”的特点是对事物进行解释,阐明道理。如韩愈的《进学解》、王安石的《复仇解》。“说”,即解释义理而以已意述之。如韩愈的《师说》、柳宗元的《捕蛇者说》等。
古代散文的第三大类是应用性文体,主要是指处理公私事务、具有一定程式的应用性文章,在中国古代使用最普遍、又长期得不到重视。其实,文章之始,总是先讲实用,后讲艺术。而加强艺术性,往往又是为了达到预期的实用目的。可以说,应用文的实用性与艺术性是一致的。秦丞相李斯的《谏逐客书》是在被逐途中写给秦始皇的一封奏书,短短705字,列举大量事实,至今仍有极强的艺术魅力。应用性文章体式繁多,随着时代的变迁,文体名称也时有变化,有同名而异体,有同体而异名。如“送序”的“序”和“文序”的“序”虽名同而实异,“送序”是临别赠言,“文序”则是写在书前或书后的题记。而“文序”的“序”和“跋”虽异名却同体,只不过“跋”一般位于书后。
比较下来,古人分类最多最细的应算应用文。笔者认为,最常见而又有相对独立性的应用文,包括书信、序跋、赠序、箴铭、碑志、哀祭、奏议、诏令、檄移等九类。其中,有的又可分成若干小类。如铭文又有居室铭、山川铭、碑铭、座右铭等;碑志类又有记功碑,宫室神庙碑、墓碑等;奏议类又有章、表、奏、议、对策、上书、疏、签子、封事、禅事等;诏令类又有诰、诏、令、制、谕、策、教、戒等等。
以上采用的是逐层分类法。每一层次都有一个相对统一的标准。既大体保持了古文的传统名称,又不致过繁过细,基本做到了提纲挈领。
按当代文章学的分类,除了记叙、议论、应用这三类文体之外,还有一类“抒情文”。古代有没有抒情文?当然是有的。如孔融的《论盛孝章书》、王羲之的《兰亭集序》、李密的《陈情表》等篇,均有强烈的抒情性,但并没有为它们另列“抒情”一类,而是分别归入“书信”、“赠序”、“奏议”等文体中。这是因为古人作文最强调的是经世致用、一般不单纯为了“抒情”而作文。实际上抒情总是和记叙、议论结合在一起,因而就不再强行分出“抒情”一类。
根据以上分析,古代散文的类别,大致可作如下划分:
了解古代散文的分类,对于推陈出新地发展具有民族形式的新文字有着启发和指导作用;同时,对于阅读和理解古代文学作品,总结历代有成就作家的创作经验也十分必要的。
注释:
①吴小如:《古典诗文述略·散文述略》,山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②曹丕:《典论论文》,《文选》卷50二。
③陆机:《文赋》,《文选》卷17。
④吴讷:《文章辨体序说·诸儒总论作文法》。
⑤《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文体明辨》,《万有文库》本。
⑥薛凤昌:《文体论》,《万有文库》本。
⑦黄侃:《文心雕龙札记》。
⑧真德秀:《文章正宗纲目》,《真文忠公文集》卷27。
⑨章学诚:《文史通义·上朱大司马论文》。
⑩刘勰:《文心雕龙·明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