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述评_郑功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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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情的角度,以比较和发展的眼光来研究中国的就业与社会保障(郑功成,1994),在中国社会转型下的今天,意义不同寻常。我们迫切需要以理性的分析与总结中国就业与社会保障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的经验,以为中国下一步就业与社会保障关系的有效整合和科学架构,为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有意义的参考。

一、就业与社会保障宏观关系

就业与社会保障,作为现代社会的两个基本命题,存在于矛盾的统一体中,相互依赖。不可分割(龚莉,2000;王延中,2003)。

从问题的产生来看,现代社会保障于19世纪90年代在德国所颁布的一系列社会保险法中与就业结合在一起,反映的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一开始便与就业结合成相互联系,彼此制约的有机整体(郑功成2000,龚莉,2000)。有人即从劳动经济学和福利经济学的角度研究,指出“就业的积极劳动政策与向保障对象提供收入补偿的社会保障实在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王延中,2003)及类似的“就业的弹性必然产生社会保障的需求”的说法(时立荣,1999)。

然而大部分学者的观点认为,就业和社会保障二者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其中就业是主体,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社会保障则是从属于就业的,是就业的必然条件和保证(时立荣,1999;龚莉,2000)。表现在社会保障不仅作为劳动力资源的保护机制对劳动供给产生影响,而且其与经济也发生了互促和互制的关系,并已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对一个国家发生了多维度的影响(郑功成2000)。明显的就是社会保障从作为社会控制和社会稳定的手段到现在所具有的促进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的意义的理念的转变(郑功成,2000;索马维亚,2001;陈淮,2003)。

这样的结论反映在目前的研究上有三个方向:一是从与收入分配的结合上加以探讨,在明晰从就业到收入分配再到社会保障的运行机制及其要求的基础上,为政府有效安排就业和社会保障提供方向和技术手段与作用力度的依据(统计科学研究所,2002);二是从横向和纵向的角度,以人口问题为基点来考虑上对二者的统筹设计和长远规划(郑功成,2000;“十五”计划专题规划,2001);三是对经济体制和二者关系的研究(如通过就业解决社会保障是计划经济时期的突出特点,通过社会保障来解决失业和再就业问题是市场经济的特点)(时立荣,1999)等。

二、就业与社会保障的互相影响

(一)就业对社会保障的影响

社会保障(主要是各种社会保险,以及包括补充保险和其他职业福利)通常以就业为条件(郑功成,2004)。就业影响着对社会保障需求。由于就业的不同,农民工人相对于城市职工而言,现阶段最适合发展“固定交费”式的收入保障(周弘,1996)。

就业的变化冲击、挑战现在的社会保障,推动着社会保障的改革。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最初是由国企改革引起的大批下岗人员的出现推动的(王延中,2002)。而现在就业的市场化给人们带来更大的职业风险,人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社会保障,从而推动新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加快建立。就业的多元化、国际化都对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和观念提出了挑战,并推动着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华迎放,2003:何平,2004)。因此,就业格局的变化要求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

就业影响着社会保障的水平。一般情况下,当劳动力供给不足时,应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以减少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当失业率高,压低社会保障水平,以增加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宋晓梧,张小健,陈宇,1995)。另外,非就业群体的老年人口所占比重与社会保障水平之间存在着高度相关,失业率和社会保障水平是相互影响的一对因素(穆怀中,2001)。

就业影响着社会保障的经济基础。就业对社会保障基金来说,是增收减支的最有效的途径(何平、华迎放,2002)。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最重要的资金来源是雇主与劳动者的缴费,而这种缴费又建立在劳动者就业的基础之上(郑功成,2004),就业增加,缴纳社会保障费的人数增加、领取失业保险金和救济金的人数减少,社会保障的财政状况趋好;反之,社会保障的财政状况趋坏(郑功成,2000)。

就业不规范严重影响着社会保障的扩面和功能的发挥。隐形就业、退休人员再就业现象大量存在,使许多地方扩面工作严重受挫,处在尴尬的地步(宋晓梧,2001)。同时,也影响了社会保障在促进就业和保障困难职工生活方面功能的发挥。

(二)社会保障对就业的影响

社会保障对劳动供给具有激励和非激励的影响(郑功成,2000;赵人伟,2001)。一方面,社会保障通过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影响着劳动者的人力资本投资来影响劳动力供给的质量,影响就业(郑功成,2000;赖德胜,田永波,2004)。另一方面则是社会保障水平过高可能损害劳动者的竞争精神和上进心,失业者因保障待遇高而不努力寻找职业(郑功成,2000;宋晓梧,张小健,陈宇,1995)。而社会保障水平过高将增加企业的劳动力成本,从而影响对劳动力的需求,影响就业。

社会保障通过影响人们的就业意愿、劳动参与率影响就业。养老制度的改革将影响劳动力的参与率(郑秉文,胡云超,2004)。通过改革和完善有关劳动就业、退休、医疗保健等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退休金和生活保障金,可以降低劳动参与率,特别是退休和内退人员的再就业(李竞能,1999)。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提高将使一部分“被迫”参与社会劳动的劳动力退出劳动力市场,最低生活保障线覆盖到农村,将减少农村的无效劳动(徐林清,2002)。

社会保障影响劳动力的流动、就业和再就业。社会保障中的各种福利措施影响到劳动力的流动(赵人伟,2001)。 社会保障改革的滞后,阻碍了劳动力的流动和再就业(岳颂东,1998;高尚全,1999)。由于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及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社会保障在公有经济与非公有经济部门在力度和宽度上存在着明显的不平衡、不统一,这导致了体制转轨型失业者再就业过程中的公有制偏好,阻碍了劳动力向非公有经济部门流动,并诱发隐形就业问题,不利于劳动力市场的完善,制约了城市再就业率的提高(郑功成,1999;俞志宏,1999;王长城,2002)。有的学者认为,当前中国城市劳动力流动的最主要障碍是社会保障体系发育不完善。由于医疗、养老、失业救济等方面仍存在着后顾之忧,有流动要求的劳动力难以卸下体制性“包袱”(陈淮,1999)。现行的省级统筹政策,不但没有解决日益深化的全国性社会保障金支付危机,而且阻碍了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形成,阻碍了就业的增加(赵军山,2002)。因此,应该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劳动力合理流动提供制度保证(赵军山,2002;蔡则祥,刘银凤,2003;杨宜勇,2003)。

社会保障影响就业政策的实施效果。分割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剧了就业市场的断裂和残缺,从而不利于就业政策的施行(李培林,2000)。社会保障制度的欠缺难以解决改革、发展中出现的贫困、失业、下岗等诸多社会问题,亦不利于推行积极的就业政策(郑功成,2004)。庞大的非正规就业群体游离于社会保险制度之外不利于政府利用非正规就业缓解就业压力(杨宜勇,2003;何平,2004)。同时,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合理还影响到了再就业政策的实施效果(课题组,2002)。从长期来看,社会保障通过影响市场主导型就业战略的建设和运行效果来影响到就业(刘家强,尹庆双,1999)。

三、当前就业与社会保障热点问题

(一)失业与社会保障。

当前形势下失业的存在多种原因:一是经济转轨过程中,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岗位的同时也在大量地摧毁旧的工作岗位,目前正处于摧毁的速度和规模超过了创造的速度和规模,引发大规模、突发性下岗和失业现象(胡鞍钢,2002);二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影响就业,私营企业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使一些下岗职工不愿解除原有劳动关系到私营企业工作(简新华,李永周,1999);三是城市化和后工业化对就业的双重冲击,在城市化的压力下,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对城镇就业造成冲击(蔡昉,2003),在后工业化压力下,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促使技术和资本对劳动力的替代日益强化(李培林,2000)。

面对严峻的失业形势,专家学者提出多种解决措施:一是建立广覆盖、低水平、灵活性较高的失业保险制度,扩大失业基本保障的覆盖范围(胡鞍钢,2002);二是建立“就业导向”的失业保险制度,强化就业保障功能(杨方方,2003;华迎放,2003),加大失业保险基金对实施再就业工程的资金支持力度,要把失业救济与强制推行再就业培训结合起来(陈宗胜,1995);三是抑制解雇,对解裁员企业征收解雇补偿金,鼓励企业或雇主长期雇佣劳动者(王小美,1998;杨方方,2003)。四是采用就业优先发展战略(胡鞍钢,1999,2001;杨宜勇,2003),积极发展中小企业(胡鞍钢,2001;莫荣,2002,杨宜勇,2003)、非正规就业(董克用,2001;胡鞍钢,2001,2002,2003;)和社区就业(杨宜勇,2002;杨团,2003),促进劳动力市场发育和完善(蔡昉,2002;王延中,2002)等。

此外也有学者主张放弃原的失业保险制度代之以组合式失业保障体系,将失业者的生活救济、就业指导与培训服务等保障按职能进行分解,实行雇主解雇补偿,约束随意解雇员工,由社会救济体系承担失业人员生括保障,由政府职能部门及社会公益组织承担就业指导、培训及相关服务(课题组,2001)。

(二)大学生就业与社会保障

2003年是高校扩招后本科学生毕业的第一年,就业难问题很快就凸现在我们面前,专家学者对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进入深入探究,主要以下观点:第一观点认为大学生就业难,不是量而是结构问题,高等教育供给导向型的专业设置不符合就业市场的需要,出现结构性供给过剩(蔡昉,2003;莫荣,2003;丁元竹,2003;陈峰,2003)。第二种观点认为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存在制度性分割,主要劳动力市场和次要劳动力市场之间流动存在制度性障碍,如流动成本和社会保障差异等,这些障碍大大缩小大学生就业空间,他们为设法留在主要劳动力市场,甚至不惜以失业为代价(赖德胜,2003)。第三种观点认为大学生就业市场发育不完善,各大中城市进入指标、户口准入,劳动力跨省市流动限制(莫荣,2003;陈少平,2003)第四种观点认为大学生择业期望值过高择业观念仍需改变,毕业生对就业的工作地域、经济待遇、环境条件等的期望值仍居高不下(丁元竹,2003;苗天慧等,2003)。此外还有整体就业环境不宽松等等(莫荣,2003)。

同样也有学者对此持积极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大学生就业难在一定程度上是人为制造出来的一种恐慌,当前农贸市场式的招聘会非但没有真实地反映出供需双方的情况,反而人为地夸大了供需不平衡(汤敏,2003)。另一种观点认为市场经济的常态是供大于求,劳动力市场亦莫能外。大学生就业市场作为劳动力市场的一部分,出现供过于求,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大学生就业难给全社会带来了教育的更大的“溢出效应”用人单位比以前更容易引进各种所需要的人才,且成本也相应下降(陈宪,2003)。

面对当前形势,我们应采取的应对措施:一是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尽快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能够覆盖包括在非正规部门就业的所有从业人员,减少在非正规部门就业的风险,解除毕业生的后顾之忧(赖德胜,2003)。二是建立需求导向型的教育体制,调整专业设置、改革教学内容、对现有师资进行调整,改变专业划分过细的做法,立足于培养通用型人才(蔡昉,2003)。三是大学生应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创业观(丁伟,2003),调整就业期望值,树立大众化的就业观(汤敏,2003),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和中西部地区(蔡昉,2003)等等。

(三)农民工就业与社会保障。

目前我国进城农民工处于无保障状态,调查发现:在失业方面,45.4%的农民工在城市有过失业经历,失业期间有41.1%靠自己以往积蓄生活,而且即使遇到失业危机,很少农民工选择返乡(占14.6%);在疾病医疗方面,有36.4%在城市有过生病经历,在生病时有59.3%的人不看病,其余40.7%看病的群体中所劳动单位为他们支付的不足费用的1/12(李强,2001,2002)。

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建设,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在大城市里建立“公共劳动”形式的流动人口“最低生存保障”体制,以使那些失业的、身上一点钱也没有外来的民工能够通过“公共劳动”找到饭吃,以降低犯罪率和将散乱的农民工纳入一定的管理体系(李强,2001);二是根据农民的需求与目前的条件,按照分类分层的原则来提供社会保障:最迫切的是尽快确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其次有必要建立农民工的大病或疾病住院保障机制,再次有必要为农民工建立相应的社会救援制度,对于养老保险,有必要设计两个以上的方案供有稳定职业的农民工和无稳定职业的农民工自主选择,并作为全国性政策出台,最后还必须规范用工,让所有用人单位均与所雇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政府监督(郑功成,2002);三是根据农民工就业不同状况采取不同措施,对于在城市有较固定工作、租居地,并有长期在城市居住、谋生打算的,可以考虑作为面向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对象。无雇主的农民工则可参加养老、医疗、低保等最基本项目,鉴于农民工流动性强的特点,制度设计应具灵活性,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在全国范围内转移(李迎生,2001)。

同样也有学者认为目前建立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时机还不成熟,一是农民工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农民工跨地区流动由于不同地区,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标准不同而难以衔接;二是农民工的市场供应远远大于需求,盲目地把农民工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很可能增加企业和农民负担,反而成为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新门槛”;三是一些企业阳奉阴违,大大增加政府监督成本。当前最迫切的是建立必要的工伤保险、大病统筹等救助和补贴制度(陈美球,2002)。

(四)非正规就业(灵活就业)与社会保障

未来我国非正规就业将成为我国就业的主要方式,但也存在着种种制约因素,在非正规部门,生存环境恶劣,缺乏必要的政策保障、资金信贷渠道、场地设施等,非正规从业者处于“低技能、低收入、高风险”的境地,缺乏必要的社会保障、法律保护和技能培训等;在正规部门,存在劳动力市场缺乏流动性,正规部门的正式就业和非正规就业之间存在着较大的鸿沟,在法律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对非正规就业有明显的歧视,造成正规部门劳动力向非正规就业模式转移存在巨大的成本与风险(胡鞍钢,2001)。这种社会保障体制带来的多种后果:一是劳动者一旦从正规就业转入非正规就业,就会失去原有的社会保障,劳动力流动成本加大,同时使城镇非正规就业劳动力市场出现扭出状态,表现为大量隐性就业(李烨红,2003)。

对促进灵活就业专家提出多种建议:一是要加快劳动力市场、社会保障体制的完善,实现劳动力流动自由化、社会保障社区化,降低劳动力就业的成本和流动风险,加强对就业者权益的保障(胡鞍钢,2001)。二是建立“政府责任明确、个人账户管理到位”的社会保障体制度,个人账户管理要有足够的弹性,根据弹性用工的各类情况决定缴费数额和方法,并保证账户的携带性(杨燕绥,2003)。三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降低费率,各社会保险项目围绕促进就业开展,简化参保程序,使灵活就业者参保登记、缴费、转移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更为顺利(华迎放,2003)。四是改变社会保险以正规就业人群为社会保险对象,以用人单位为依托和历史债务由现在参保单位和个人承担的观念,加大政府对非正规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支持,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的持续和管理,促进非正规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保持有效衔接(阎中兴,2003)。

四、就业与社会保障指标研究

社会保障制度越是不完善,则通过定量的分析指标所反映出来的人们的保障水平的不足越是客观;而社会保障制度越是健全,则通过定性的模糊的描述所反映出来的社会保障运行的状态越是不明朗,调控与改进就越是盲目:而这一制度如果与就业联系起来,则情况又会更加复杂。因而构建一科学合理全面系统发展的就业与社会保障指标体系就十分重要;如今,我们更可以以此作为改革和完善这项制度的有效决策工具。

可以看出,上面的几位学者提供的指标体系都侧重于就业与社会保障的某一研究角度,虽然大多具有获取指标值和监测的可行性与操作性;但对于什么才是就业与社会保障的黄金的契合点以及指标标准(具有国情性的)的问题的研究上却深入不够。

五、结论和思考

总结上面学者对就业与社会保障的研究,可以发现二者已由最初所表现的分割与冲突慢慢进化为的促进与协调;二者作用的差别也不再成为制度安排与否的决定因素,而转变为制度发展中可以借鉴的技术工具,即就业与社会保障作为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对它们的研究应更多的集中在二者在实践中结合所表现出来的状态以及它对于我们调整和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制度(亦可说是以后更高形态上的“就业保障制度”)的意义上。具体来讲:

1.分析我国的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必然坚持历史的、国情的和比较的研究方法。只有这样,才可以理解即使我们没有实现就业与社会保障安排上的完全的公平和统一,也是为了长久安排这一制度及实现它的可持续发展的必然,同时对就业与社会保障的关系处理应解决的是怎样的社会保障是有利于就业的,而不是把社会保障当作生活补助来对待;我们的观点应集中于怎样维护、提高就业者持续的劳动能力,怎样通过社会保障提高劳动者不断改善劳动供给的积极性以及怎样使失业者希望摆脱失业并可以摆脱失业,怎样让农村的就业更加富有效率(即不断投入以提高其生产力的方式)和怎样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

2、就业与社会保障关系的安排应体现出可持续发展的意义。 表现在失业保险向就业保障的转变、根据不同就业形态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与供给弹性,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上采取统一性与灵活性的结合,政府责任的明晰化、其他制度改革的配套。这样我国社会保障与就业的关系不仅在就业者与失业者之间,而且还在失业者与社会之间,劳动者与非劳动者之间和劳动者代际之间逐步趋向于和谐。

3、基于就业困难和社会保障权益缺失在各种群体存在的不同特征,我们可以提出弱势就业群体的概念,为解决他们的弱势提供了更具方向的思路。归纳一下,此类人群有下岗者、失业者、农民工甚至部分的大学生,他们每一种又有不同的弱势特征,如制度的(户籍、社会福利等),如自身的(人力资本积累不足),针对各个方面,如何制定政策,如何采取措施。但最重要的一是以他们的就业为突破口,二是明确各方特别是政府的责任。

总之,在我国已逐步走向现代化的今天,所谓“代表先进生产力”,首先要体现的就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劳动力的发展要求,就要把社会保障视为关乎国运,惠及子孙的千秋大业;所谓“代表先进文化”,一定要体现与时俱进的劳动观,分配观,保障观,权益观,法制观,以及不断创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文化;所谓“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要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满足广大劳动者不断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要(田小宝,2003)。而能秉持住这一理念,在继承了前面学者研究的成果和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去不断开拓,我们一定可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面临的一项最大的制度创新任务”(陈淮,2003),并实现以人为本的全面发展的和谐社会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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