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术产业化进程中发展风险投资的对策_科技论文

高技术产业化进程中发展风险投资的对策_科技论文

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发展风险投资的措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新技术论文,风险投资论文,过程中论文,措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39;F27;G3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8308(2000)06—39—03

1 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已有十多年的历史,但我国的风险投资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远未起到应起的作用,其发展还很不完善,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融资渠道过窄。我国政府对民间风险投资基金非常谨慎, 目前仅依靠国家财政和银行进行风险投资事业,没有充分利用包括个人、企业、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等具有投资潜力的力量来共同构筑一个有机的风险投资网络。这在政府财力有限、银行贷款谨慎的现实条件下无法筹措巨额的风险资本金,因此使风险投资业规模较小,不能起到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的主导作用。

(2)没有完善的退股机制。我国资本市场的发育还不完备, 还未建立起产权交易市场,风险投资所必不可少的退股机制尚不完善,从而增大了投资风险。

(3)与风险投资业相适应的政策法律环境尚不完善。 我国政府在对风险投资的政策支持上远未形成一套完备的税收优惠、国家补助及资金担保体系。同时,与风险投资相关的法律制度还不健全,挫伤了私人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另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利也损害了一些进行高新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的利益。

(4)当前我国风险资金的投向上,多定位在R&D 成果转化阶段的中后期,导致资金投入的脱节,限制了整个产业化进程的发展。我国的科技创业公司、科技投资公司多是向风险企业贷款,偏重资金安全性。因此资金投入相对谨慎,很少在风险最大的播种期和创建期进行投资。

(5)风险投资的管理还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风险资金管理办法。高水平的风险投资业不仅需要高强度的投资,还需要高水平的管理,既懂技术又精通金融管理的综合性人才。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宏观管理能力和企业、投资界的微观管理能力都还不适应我国风险投资业的需要。

此外,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高新技术发展水平相对落后,高新技术产业面临着严峻的国际竞争,从而加剧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风险。

2 风险投资机构的建设

风险投资机构是传统金融机构和风险企业之间的中介,因此风险投资机构的建设是解决风险资金融通和投向的关键。从融通角度来讲,应建立起多层次的风险投资网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风险投资的积极性,使得风险投资机构能够充分利用银行、企业、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的资本以及民间资本和国际金融资本。从投向角度来讲,应建立起具有不同风险偏好的各种风险投资机构,以适合R&D成果转化各时期不同的风险特征及资金需求情况。尤其是建立风险承担能力强,适合在播种期投资的风险投资机构。西方发达国家风险投资的组织经营,大致有3 种模式:以私人风险投资公司为主体的美国模式,以大公司大银行为主体的日本模式和以国家风险投资为主体的西欧模式。根据我国国情,应建立起以下3种风险投资机构。

(1)大型股份制风险投资公司。 在当前高新技术产业急需大量风险资金而私人投资尚不活跃的现实条件下,应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大证券公司及大中型企业共同出资组建具有规模经济实力的股份制风险投资公司。在美国等发达国家,保险基金和养老基金是风险投资的最大资金来源。我国1997年保险费收入达1080亿元,但由于保险法的限制,不能转化为风险资本。如果能使部分保险资金投向风险投资领域,那么也是解决风险资金短缺问题的有效途径。

这种风险投资公司不但可以从其各股东处获得启动资金而且能够以债券股票方式筹措大量社会资本,有利于进行分散投资。同时可以汇集风险投资所必需的工程技术、金融、经济管理等各方面的人才,从而在项目评估,风险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具有极大的优势,有利于风险投资的运作。风险投资公司的风险防范方法主要有:

1)企业在创业投资之前,应通过专业信息中心和决策咨询公司,获取有关创业投资发展现状及趋势的综合信息,预测未来技术商品的经济、社会需求及技术发展趋势。对拟投资项目的技术线路、开发条件、承担人的技术水平与科研能力进行详细的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效益分析。

2)风险投资公司在进行风险投资时,应将资金分散在多个项目,并且要分散在风险企业的各个阶段,实施投资多元化。同时对于资金投入较大的项目,应和其他风险投资者联合投资。

3)充分利用政府的资金担保、资金补贴等优惠政策, 信息咨询机构的各种咨询服务以及保险公司的保险服务以减少投资风险。

(2)风险投资基金。投资基金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 是以具有发展潜力但缺乏资本的中小型高科技企业为主要投资对象的一种投资基金,其资金来源通常为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及养老退休基金。在我国发展风险投资基金主要方面的意义是:

第一,可以有效地利用风险资本。据统计,我国1997年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达45021.8亿元,1998年大约为51520.8亿元。与此同时我国主要大中城市特别是沿海开放地区的居民投资意识不断增强,这为吸收民间资本创立风险投资基金创造了条件。风险投资基金由于采取专家经营及分散投资方式,与其他投资工具相比有较强的承担风险能力,对各类投资都具有较大的吸引力。

第二,目前国际金融市场上有大量的游资正在寻找合适的投资场所,而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使中国证券市场具有风险大、成长快、回报率高的特点,因此目前可以引进国际金融资本,建立中外合资的风险投资基金。这样可以有效地吸引国外资金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另外也可以回避外国资本直接进入国内证券市场可能造成的剧烈动荡。在风险投资基金的投向上,可以根据资金及分散组合情况随机应变,参与风险企业各个发展阶段的投资。

在风险投资基金的运作上,首先,要建立基金托管机构,与风险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指导,以保证所投资资金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达到基金保值增值的目的。其次,要发展开放式风险投资基金,开放式基金在发行总量上没有特别限制,投资人可以根据基金管理者每日设立的买入和赎回价格自由进入和退出基金,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日趋完善,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实现法制化以后,发展开放式风险投资基金成为必然选择。

(3)科技开发银行。 我国应建立专营高新技术创业贷款业务的科技开发银行,同时大力发展其他科技金融机构,使这种银行贷款成为科技贷款的主要形式。贷款的投向可面向风险企业的成长期,此时风险相对降低,而需大量的后继资金,科技贷款的投入可有效地与风险投资公司或基金的风险投资相衔接,从而有效地解决风险投资公司风险资本有限而项目后继资金需求越来越大的矛盾。科技银行的组织形式可采取股份制,以广泛吸收各金融机构入股资本及民间和国外风险资本。经营上作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主要向风险企业提供较高利率的中长期风险贷款。科技贷款的发放可由国家给予部分担保并由保险公司参保,以分散风险。

3 风险投资的软环境建设

风险投资的软环境主要是指与风险投资的生存与发展密切相关的国家政策及法律环境。从世界各种风险投资的发展史中可以看出,政府对风险投资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风险投资尚未形成一种行业且力量较弱时。因此从政府的角度而言,应大力落实并给予风险投资的各种优惠政策,健全关于风险投资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

(1)税收优惠。税收政策对风险投资的影响甚大。 政府可考虑降低长期投资收益率,同时允许风险企业和风险投资公司的资本利润与资本损失相互冲抵,允许将风险企业的知识和前期开发投入等隐性资产列入成本,以减少对企业的税收。

(2)实施相应补贴。因中央和地方分别设立科技投资补贴基金,这种补贴可以体现在:a.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的风险投资机构若出现亏损则给予一定的投资补贴;b.对于风险较大的高新技术项目给予一定的启动资金补贴。这样可以以少量的补贴资金带动更大量的民间资本,而且可以给私人风险投资以一定的保护。

(3)实施资金担保。 政府可考虑设立专职机构对各种科技金融机构和专业银行向风险企业的科技贷款提供资金担保,借以弥补银行风险承受能力不足的弱点。

(4)逐步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的各种法规体系,如风险投资法、保险法、破产法和知识产权保护法等,为风险投资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法律保障;同时完善会计审计和资本市场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减少投资环境风险。

收稿日期:200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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