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与中国高中思想政治课的比较_普通高中论文

芬兰与我国普通高中思想政治类课程比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芬兰论文,思想政治论文,普通高中论文,课程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芬兰的基础教育改革特别是普通高级中学的课程改革,是自20世纪80-90年代以来世界上进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诸多国家当中为数不多的进展比较平稳和顺利,并获得成功的国家。自2002年开始,芬兰的基础教育的综合质量连续三年位居世界第一,全国不同地区学校之间的差异也最小。芬兰现行的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设置与我国普通高中新课程有许多相似之处,因此,芬兰的做法和经验可以为我们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和推进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本文结合我们对芬兰普通高中思想政治类课程标准的翻译,对两国普通高中思想政治类课程进行总体的比较,并粗浅地概括几点启示。

一、中、芬两国普通高级中学思想政治类课程设置及分布情况

芬兰普通高级中学的课程设置体系的层次划分与我国普通高中新课程基本一致。

1.芬兰普通高级中学思想政治类课程设置及分布情况。

从领域层次看,芬兰把普通高级中学的整个课程内容划分为10个必修领域,即母语和文学、语言、数学、环境与自然科学、价值观与信仰、心理学、历史与社会学、艺术和生理教育、健康教育、教育与职业指导。思想政治类课程(因为芬兰没有单独设立“思想政治”科目,而是由几个科目组合而成的,所以称“思想政治类”课程)分布在价值观与信仰、历史与社会学两个领域中。

从科目层次看,芬兰把普通高级中学的10个领域课程划分为芬兰语/瑞典语/萨米语、第二官方A类语言、第二官方B类语言、外语、数学短期课程、数学高级课程、生物、地理、物理、化学、宗教/伦理、哲学、心理学、历史、社会学、生理教育、音乐、美术(视觉艺术)、健康教育、教育与职业指导等20余个科目。思想政治类课程分布在宗教/伦理、哲学、社会学三个科目中。

从“课程模块”层次看,芬兰思想政治类的“宗教/伦理”、“哲学”、“社会学”等3个科目,一共设置了12个必修课程模块、9个选修课程模块。(见表1)

表1 芬兰普通高级中学思想政治类课程设置及分布情况表

2.我国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设置及分布情况。

从领域层次上看,我国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则把全部课程内容划分为8个学习领域,即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

从科目层次上看,我国普通高中的8个领域课程则划分成为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等17个科目。

从模块层次上看,思想政治科目在我国的课程体系中一共设置了4个必修模块、6个选修模块。(见表2)

二、中、芬普通高中思想政治类课程的主要差异

思想政治课是一门思想性、实践性尤其是阶级性比较强、意识形态气息比较浓的学科,在更大程度上体现着国家的性质和意志。众所周知,芬兰与我国的社会、经济、政治制度的性质不同,在意识形态上存在着许多根本性的区别,有些甚至是相互冲突的。因此,两国思想政治类课程及其设置的差别很大,这里仅从课程的设置、课程标准和内容等角度概要地分析两者的差异。

1.课程设置上的差别。

芬兰与我国普通高中思想政治类学科在课程设置方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差别:第一,芬兰思想政治类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所占的比重大于我国,占全部必修课程模块的12.8%或11.8%(芬兰学生在数学课程中,可以选择修习“数学短期课程”,也可以选择修习“数学高级课程”,后者比前者多4个模块。因此,学生必修课程的模块总量或者是47个,或者是51个)。而在我国的课程体系中则只占全部必修课程模块的6.9%(以学分数计算为8/116,以模块数计算为4/58。我国普通高中必修课程只是相当于58个模块,因为有的科目如“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的内容没法用模块衡量,有的科目如“外语”、“数学”既有模块又有专题,所以,只能用应该获得的学分数量折算,因为必修部分总共为116学分,每一模块对应2学分,于是折算成58个模块)。第二,从领域尤其是科目的名称及划分上说,芬兰的课程显得更为明确,他们没有专门设置“思想政治”科目,而是把我国统称为“思想政治”科目的相关内容划分成为“宗教/伦理”、“哲学”、“社会学”等几个科目,这样更符合学科的实际内容和特点,在师资配备上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也更符合高等学校、教师培训机构的专业划分和课程设置的特点和实际。第三,在课程选修范围和程度上,芬兰的选修余地和力度更大,不仅专门设置了作为选修课程的“专业课程”,而且在必修课程中也有选择。如必修课程“宗教/伦理”中一共提供了9个模块,学生在这9个模块中只要选学3个模块即可。这与芬兰实行无年级、无班级的教学组织模式是比较符合的。

2.课程标准和内容上的差别。

(1)课程标准方面的主要区别。

第一,芬兰的课程标准以“课程模块”为单位编写;我国的课程标准则以科目为单位编写。

第二,芬兰每一“课程模块”的课程标准都分为“必修课程”和“专业课程”。我国的每一模块要么属于必修课程,要么属于选修课程,无论是必修模块还是选修模块,其内部都不划分“必修课程”与“专业课程”。

第三,芬兰的“必修课程”或“专业课程”下面都包括“教学目标”和“核心内容”两个栏目,每一个栏目都由若干要求、范围比较具体明确的条目组成,因此,可操作性比较强。我国必修模块的课程标准在“前言”下面以表格的形式分“内容目标”和“提示与建议”两个栏目,虽然也运用了行为动词,并且对学和教分别提出了目标和提示、建议,但总的来说比较笼统,可操作性相对来说要差一点。

(2)课程内容上的主要区别。

第一,知识范围有区别。比较两国思想政治类课程所涉及的知识范围和内容可以看出:一方面,知识总范围我国比芬兰大,芬兰的知识内容中没有“文化”、“科学思维”、“科学社会主义”等内容;另一方面,知识总容量芬兰比我国大,这从两国思想政治类课程必修和选修的模块总量的比较中可以看出。

第二,各部分内容所占篇幅差距较大。在共有的部分中,有些内容芬兰所占的篇幅比我国大,如“宗教”部分,芬兰提供了相当于我国课程体系中的6个“必修模块”和4个“选修模块”的篇幅让学生选学;而我国只在“政治生活”中用1个课时的篇幅简要介绍了我国的宗教政策。又如“伦理学”部分,芬兰提供了相当于我国课程体系中的3个“必修模块”和2个“选修模块”的篇幅让学生选学;而我国只在选修课程中设置了1个模块,在必修课程中则没有专门的内容,而是隐性地散布于各个模块之中,而且比重也较小。有的内容则我国所占的篇幅比芬兰大,如“政治学”部分,在芬兰的课程体系中它只是“政治和社会”模块中的一部分;而在我国的课程体系中,“政治学”则专门设置了1个必修模块和1个选修模块。

第三,具体内容有区别。即使是共有部分,其具体涉及的知识内容也存在相当大甚至根本性的区别。例如“宗教”部分,在芬兰的课程中较为详尽地介绍了芬兰的几大主要宗教的知识;而在我国的课程中则只是简要介绍了我国的宗教政策。又如“哲学”部分,芬兰“哲学”课程中的“必修课程”部分只涉及到“哲学思维”,在“专业课程”的课程中则涉及到“哲学伦理学”、“哲学上的知识和现实”、“社会哲学”,他们的哲学内容以应用哲学为主;而我国必修模块“生活与哲学”课程则较为全面地介绍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几个主要部分的常识,但没有专门涉及哲学思维和应用哲学的内容。“政治学”、“经济学”部分的具体内容差异更大,两者的差别不只是在知识的数量和具体内容上,而且还体现在性质上。

三、中、芬普通高中思想政治类课程的相似点

我国与芬兰的思想政治类课程及其设置的共同之处虽然不多,但也有一些相似的地方,现概略地罗列于下。

1.课程知识内容的范围大体吻合。

以两国普通高中思想政治类课程的全部内容来说,两者的共有内容包括“伦理学”、“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律”、“国际组织”以及“宗教”等。可见,两国思想政治类课程所涉及的知识范围和内容的吻合率较高。

2.课程体系的层次划分基本相似。

芬兰普通高级中学的课程设置体系与我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课程体系大体上都分为“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即整个普通高中的全部课程首先划分为若干领域;在科目下面再划分为模块,并把模块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专业)课程”。因此,两者都以模块教学作为学科教学的基础,在一定意义上淡化了知识的学科体系,强化了对学科知识的选择性,有利于突出学习重点,缓解知识无限性与教学时间有限性的矛盾。

3.都设置了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两国的国家课程都划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专业)课程,必修课程为每一个普通高中学生都必须修习的内容,选修(专业)课程则是学生自主选择的学习内容。可见,两国的课程体系都强调学生的选择性和共同基础上的个性化发展,有利于学生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发展自己的特长和优势,既能展现每个学生自身的个性特长,又能优化整体的人才结构。

4.强调对学生的理想信念价值观教育。

芬兰的课程体系中专门设立了一个称之为“价值观与信仰”的领域。这一领域包括“宗教/伦理”和“哲学”两个科目。从这个领域的名称中不难看出对理想、信仰、价值观教育的重视。而且这一领域所占的比重很大,包括4个必修模块和9个选修模块,其必修模块与选修模块的总量远远超过了“生物”(2+3)、“地理”(2+2)、“物理”(1+7)、“化学”(1+4)和“历史”(4+2)等科目各自的必修加选修模块的数量,也超过了数学“短期课程”(6+2)模块的总数。我国的思想政治科目同样高度重视对学生的理想信念价值观教育。在《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的“课程性质”中就明确指出:“高中思想政治课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观点教育,引导学生逐步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终身发展奠定思想政治素质基础。”

5.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公民意识和法制意识。

芬兰在“历史与社会学”领域中专门设立了“社会学”科目。在该科目的课程标准中明确指出:“社会学科的教学将会巩固学生对周围社会的理解。本课程从芬兰社会、欧洲乃至世界的视角审视社会的结构及其主要社会现象、权力、经济和影响力。社会学科的学习以不同的社会科学分支和法律为基础。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对现有的社会现象进行积极客观的评价,并参与社会活动。教学基于社会伦理价值观,包括公平公正、社会责任、尊重人权、崇尚工作、创业精神和积极的公民资格等。”我国在思想政治科目中也有许多涉及公民意识、法制意识教育的内容。例如,必修模块《政治生活》中专门对公民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必须具备的意识和素质进行了介绍,选修模块《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则以整个模块的篇幅从法制的角度介绍公民在社会生活、政治生活中拥有的权利以及应尽的义务。

在中国与芬兰普通高中思想政治类课程的比较中,我们可以看出,思想政治类课程在整个普通高中课程体系中具有十分突出的地位。为此,我们必须确保思想政治类课程在整个普通高中课程体系中的合理比重,不断完善思想政治类课程设置体系和教学内容安排,切实保证思想政治类课程的教学时间,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类课程的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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