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理论突破与发展特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论论文,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2803(2004)04-0058-03
从我国非公有制经济近20年的发展轨迹中,可以看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快与慢,是与理论上的突破和政策上的支持联系在一起的。我们可以将20多年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分为以下六个阶段:(1)1979-1982年的第一阶段是非公有制经济蜂拥而上的发展期。1978年以前,我国从事个体经济的还没有超过15万人,到1982年已发展到320万户。尽管这一时期人们对发展个体经济还有很多怀疑,怀疑政策不稳定,对个体经济存有歧视,但个体经济的发展势头仍然有增无减。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同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召开的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重申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规定了城乡个体经济合法权益。从全国党代会到全国人代会都一致地认识到在我国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必要性,这是从不承认到承认的一次认识上的飞跃。(2)1983-1988年的第二阶段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实践期。这一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在“治理整顿”的大环境中,经过了6年艰难、曲折的实践,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个体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补充”。从此,私营经济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有了一席之地,1987年全国的私营经济就发展到了9万户,这是一次实践上的飞跃。(3)1989-1992年的第三阶段是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减缓期。1989年的“政治风波”之后,一些“左”的错误思想观念和一些不合时宜的思维方式冒了出来,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受到一定的影响。这一时期,个体经济的数量下降了15.8%,私营企业减少了一万多户。(4)1993-1997年的第四阶段是非公有制经济的突破期。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尤其是党的十四大后,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非公有制经济呈迅速发展之势。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和进一步重申了许多有突破意义的理论观点,如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等,推动了非公有制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5)1998-2001年的第五阶段是对非公有制经济认识的进一步转变期,党的十五大之后,我们主要是从经济成分上认同非公有制,以2001年7月1日江泽民在纪念建党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为标志,明确肯定了包括个体私营企业主在内的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从对经济成分的认同到对社会地位的认同,是认识上的飞跃。(6)2002年11月8日党的十六大之后开始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第六个阶段,这是非公有制经济从理论上的新突破必将快速发展的“黄金期”,它必将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20多年,经历了从有益“补充”、“共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到“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等思想上不断解放,认识上不断提升,理论上不断突破的过程。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不断要求我们做出适应时代需要推动社会前进的新的理论概括。党的十六大报告对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有许多新的理论突破。
在社会地位和作用上,充分肯定“民营科技企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并明确指出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在区分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上,明确提出“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么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作的贡献。”这“三看”的标准,给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人士指明了政治上追求进步的方向。
在保护合法权益上,“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对于“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并且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
在政策支撑上,“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放宽国内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领域,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采取措施,实现公平竞争,”使各种不同的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的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在发展环境上,对于“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都要坚决冲破,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要坚决改变,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都要坚决革除”,建立起有利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1]
一次次理论突破都有力地推动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1年底,我国私营企业已达202.8548万户,注册资本达18122.24亿元,[2]创造的产值达12316.99亿元。[3]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呈现出如下一些特点:
其一,理论上的突破和政策上的支持,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速度快、效益显著。私营企业户数以每年30%以上的速度增长;注册资本以每年60%以上的速度增长;产值以年均50%左右的速度增长;税收以年均70%左右的速度增长;就业以年均30%左右的速度增长。产值贡献上,个体、私营经济对GDP的贡献率,1989年为0.5%,2001年为20.46%。1989年个体、私营经济产值为656亿元,2001年达到25640亿元,增长了38倍。就业贡献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创造非农业岗位2.5亿多个,其中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就吸纳了8000多万人。税收贡献上,2000年私营企业上缴税收已达到1177亿元,占全国税收总量的9.3%。社会公益事业贡献上,参加扶贫开发的企业达8856家,参与项目5744个,到位资金229.18亿元,捐资办学及其它公益事业44.13亿元。
其二,从非公有制经济的地区颁布情况来看,东部地区的比重较大,西部地区增幅上升。2001年东部地区共有私营企业138.79万户,占私营企业总户数的68.42%,比上年减少0.04%,但超过10万户的省份均集中在东部,中部地区私营企业36.02万户,占私营企业总户数17.76%,比上年减少0.38%;西部地区私营企业28.05万户,占私营企业总户数13.83%,比上年增加0.42%。
其三,非公有制经济的行业范围正在逐步扩大。截至2001年底,在私营企业中农牧渔业的户数占1.84%,采掘业占0.86%,制造业占33.76%,建筑业占3.2%,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占1.33%,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占40.5%,社会服务业占11.26%,其它占7.21%。
其四,非公有制经济的组织形式正在发生变化。2001年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达137.98万户,增长26.9%,合伙企业13.1万户,增长25.1%,独资企业51.7万户,增长3.44%。私营企业集团已达2200多户。
理论上的突破和非公有制经济自身已有的特点,使得非公有制经济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首先,中国加入WTO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随着WTO国民待遇原则和非歧视原则的落实,国内市场经济环境逐步规范,非公有制经济在参与经济结构调整和市场准入方面、在国际企业界和科技界交流方面、在扩大进出口贸易和利用外资渠道方面,都有了更多的机会。
其次,国家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大舞台,提高农村的城镇化水平,进行农村小城镇建设,为私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国有企业布局的调整和结构升级为私营企业提供了成长空间,对国有企业的兼并收购、租赁、承包、联合、股份制合作等,为私营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创造了条件;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调整,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调整后不乏优秀人才进入私有企业,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高了人员素质,注入了新的活力。
再次,民间投资的巨大潜力,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投资机遇。据统计,通过劳动积累和合伙投资办企业,占非公有制企业资金来源的65%,而信贷仅占10%左右。因此,通过发展中小商业银行,建立多层次、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资本市场体系,丰富资本市场的交易品种,降低中小企业成立的门槛,打破行业进入的壁垒,启动民间投资,给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了机遇。
最后,国家一系列政策和各地相关法规的逐步出台,将给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更良好的环境。国家相关部门已从四个方面着手:“加紧完善法律保护制度;努力排除各种市场准入的歧视,减少行政审批;广开融资渠道,解决民营企业发展的融资问题,包括全国工商联正在筹备成立一个专门为民营企业融资服务的担保中心;建立一个完善的服务体系,比如加大力度培育人才市场、创业培训、管理咨询等中介服务性机构”。[4]
理论上的突破和政策上的支持,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必将极大地促进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迎来了又一片艳阳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