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内外资双“溢出”现象透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外资论文,现象论文,国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830.59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2921(2003)04-0094-04
一、内外资双双“溢出”:巨额外资流入与国内储蓄过剩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的利用外资工作可以说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无论是从存量还是增量上看,外资都已经达到了一个较高的规模和水平,外资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已经和正在产生着越来越深刻的影响。特别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流入我国的外资更是呈现持续大规模增加的态势,总体形势喜人。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01年底,我国利用外资累计额已超过5684.07亿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金额为3935.12亿美元,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引资国和发展中国家的第一大引资国。考虑到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对资金的巨大需求所带来的资金缺口和当代资本跨国流动的巨大规模,我国现时的利用外资存量和增量规模本身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因为外资地流入和我国对外资的接纳符合经济学中的供给与需求一致的原理。但是需要引起我们注意的是巨额外资规模背后掩盖的问题,即上世纪90年代以来,尤其是最近6年以来,外资持续大规模地流入我国与我国外汇储备的持续快速增加以及国内银行的巨额存差并存问题,也就是内外资的供给双双“超过”需求而“溢出”投资资金循环体系。这可以说是世界经济史中一个绝无仅有的现象,相关的数据如表1、表2中所示。
表1 中国内外资双“溢出”概况
单位:(1)亿元人民币,(2)(3)亿美元
资料来源:2000年、2001年《中国统计年鉴》;外资、外汇储备数据来源于1999年、2000年、2001年《中国经济年鉴》。
表2 中国国内储蓄与国内投资概况
单位:亿元人民币
资料来源:1999年、2000、2001年《中国经济年鉴》
从理论上讲,对于目前正处于发展阶段中的中国经济,由于存在着经济体系不均衡,资本收益大于国外筹资成本的潜在投资机会以及潜在的帕累托动态改进的可能,为了实现经济体系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有必要利用外资来作为调整局部不平衡的外部要素。在外资与内资的关系上,外资对内资又存在着追加与替代的两种可能性。根据我国“经济建设要以充分动员国内资金为主,利用外资为辅”的原则,外资进入我国应该是对内资起追加作用而非替代作用。这也与发展经济学理论相符合。不过从表1、表2中可以看出的是,近几年我国的实际情况却表现为:一方面国内银行出现高额“存差”,国内储蓄大于国内投资而过剩;另一方面,国外资本大规模源源流入,外汇储备剧增。若仅依据美国经济学家H.钱纳里和A.斯特劳特的“两缺口理论”(1969),我国已经不存在“储蓄缺口”,近几年的“外贸缺口”亦不复存在,至少在表面上我国已不存在大量利用外资的必要了,因为高额“存差”说明了国内储蓄已经“溢出”了国内投资需要,大规模外资流入导致资本项目顺差、外汇储备剧增亦已经“溢出”了我国的即时接纳消化能力。这种内外资的双双“溢出”无论从哪一方面都似乎表明了我国的资金稀缺已不复存在,一些资金资源因未能充分得到利用而导致了闲置浪费。
同时,内外资双“溢出”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有了大量外资的进入已不仅仅是对内资起到补充追加的辅助作用,而是产生了严重的“挤出效应”,直接替代了一部分内资的作用,取代了相当一部分本应由国内储蓄来弥补的投资缺口与资金需求。巨额“存差”与国内储蓄的剩余要付出巨大的“资金沉淀成本”,利用外资也会付出巨大的国民经济成本。在国内储蓄剩余的情况下,大量引入国外资本显然是一种资源配置的错位。这种反理论常规的现象,应该引起我们认真的分析和仔细的思考。
二、制度缺陷:原因的深层分析
西方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对经济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制度因素而非资本要素或技术因素。因为在一个健全有效的制度下,各种资源要素可以得到有效配置,从而产生出一个较高的经济效率,反之则反是。我国的内外资双“溢出”现象,从一个较深层次的角度来分析,与“制度因素”的确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根据这一理论,可以认为双“溢出”现象的出现是我国经济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迈进的制度转型时期,由于各项制度的不健全和不规范,以致各个经济主体的利益需求未能很好匹配,从而导致内外资的利用未能协调一致。为证实这一结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分析:
(一)在经济转型时期未能建立起储蓄向投资有效转化的机制,导致了国内储蓄转化为国内投资的渠道不畅
长期以来,国内投资的增长是与在特定体制下的银行系统的大量不良资产相伴而行的。在国家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财政政策的情况下,银行的国内投资放款数量要受到国家严格的限额计划管制。在国家宏观政策宽松的环境下,由于银行业的逐渐商业化,开始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中心,即使在国家取消了贷款限额的情况下,也开始摆脱各级行政部门的行政影响而限制信贷放款数量。在国内投资总额中信贷放款占有大比重的情况下,银行业的商业行为影响储蓄——投资的转化机制的运行。目前我国的大众投资渠道仍不宽畅,银行储蓄依旧是广大居民的首先保值增值手段,伴随着近年来居民收入的较大增长,国内银行储蓄额连年大幅上升。这种银行业的资产与负债业务的背离,必然的结果是大额“存差”的产生。
但是,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又必然引发对资本金的大量需求。这种需求的主体来自两方面: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安排和作为国民经济主体的国有企业的产业升级换代、技术更新改造及扩张发展对投资资金的大量需求。长期以来由于体制不健全等方面的原因,导致了投资、信贷资金的极其低下的使用效率,使得我国的很大一部分投资需求成为了一个可怕的“陷阱”,巨额的资金往往投放到一个“无底洞”中,“资金短缺”成了一个相对长期存在的现象。这样,一方面“惜贷”、“限放”,一方面需求巨大,供给与需求发生失衡,而市场的自发调节机制本身就不健全,在这种情况下更是失灵。作为宏观调控主体的国家也还未能建立起一个规范而有效的储蓄——投资转化的投融资体系。众多的投资主体在从国内获取资金的渠道被堵塞的情况下,自然会把目光盯在外资上。于是大量利用外资的内在诱因自然产生了。
(二)我国对内外资不统一的政策,导致资本的大量外逃和独特回流
我国为了更多地吸引外资,采取了许多超国民待遇的优惠措施,主要表现为:一是外商投资企业充分享受投资决策权、职工辞退权等自主经营权,而国有企业法定的14项权利许多都没有落实;二是内资企业承担了很多的社会义务,富余人员多,技改任务重,而外商投资企业则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三是外商投资企业享有高度的税收优惠,包括两免三减的定期优惠、特区和沿海开发区等低税率、再投资退税、原料和设备进口免征关税;四是对外商投资企业在外汇管理上的优惠,如1994年以前允许外商投资企业持有现汇,对内资企业则实行外汇留成的额度管理,1994年以后对内资企业实行结汇售汇制,不能持有外汇余额,而外商投资企业则可以保留现汇账户。这些优惠政策,使外资享受的待遇优于内资企业,形成“超国民待遇”。这种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过度优惠不可避免地形成了资本外逃。我国的这种资本外逃现象日益严重,每年都有大量资金流往国外,然后再以“外资”的身份流回国内,享受优惠待遇。这种现象被称为“资本外逃的独特回流机制”。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的资本外逃已达数百亿美元之巨,每年以“外资”身份回流的数目亦相当可观,形成了源源进入中国的外资的一部分源泉。
(三)各个引资主体的利益目标“错位”,导致引资行为的“错位”
在我国利用外资的过程中,作为宏观引资主体——国家的引资利益目标与作为中观引资主体——地方政府及作为微观直接引资主体——企业的引资利益目标发生严重“错位”。国家利用外资的初衷是弥补国内资金短缺,在经历了数量扩张阶段发展到今天的“成熟的利用外资国”阶段后,利用外资逐渐看重“含金量”以提高质量,从而迅速提升我国的经济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是其最主要的目的。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国家把利用外资提高到了改革开放一部分的高度加以对待,并制定了一系列的引资优惠政策。国家的本意是无可指责的,但是一些“超国民待遇”的优惠政策以及地方政府对中央精神的理解偏差直接导致了各级引资主体引资行为的“错位”。
一是地方政府在利用外资中的“行政影响”导向明显。各级地方政府在引进外资工作中,行政意识浓厚,大大超过市场意识,追求行政效益高于追求市场效益,甚至把利用外资的市场竞争演化成了行政竞争。他们对外资产生了一种很强的心理依赖作用,认为只要引进外资,本地区的一切经济问题即可迎刃而解,于是就出现了不顾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把利用外资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以对待,竞相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资,一哄而上抢外资的现象,以极高的经济和社会成本来获取了外资的“大量”涌入。
二是从企业层面来讲,资金短缺一直是困扰国企改革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从解决资金到利用外资上,有两种“错位”行为:其一,一部分实力雄厚、经济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应该说可以较为便利地从国内筹集到资金,但由于对外资“超国民待遇”所导致的内外资企业的不平等竞争促使了这部分企业放弃寻求国内资金而转从国外融资,与外商合作,这样,外资替代了一部分内资的投入。其二,长期以来,我国经济中的一个现实状况是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大部分国企效益低下,经营状况不佳,资金短缺现象严重。而正如前所述,他们要从银行及我国尚处于雏形阶段的资本市场上筹集到能够帮助其解困的资金障碍重重。自然,与外商合作或者“嫁”给外资是他们此时的一个较佳的选择了。在这种资金的需求有增无减、内资供给受限的情况下,外资自然会乘虚而入。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因为现时的我国正处于激烈的“制度变迁”过程中,金融、投融资体制在“破旧立新”中尚不完善,新旧交替中的漏洞导致了各项体制、规则的不健全,各个经济主体因为缺少了制度的必要约束,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过程中必然会对宏观经济起到不经济的作用,内外资双“溢出”便是其产生的不良后果之一。
三、健全和创新机制:正确面对内外资
内外资双“溢出”似乎意味着我国国内资金的富余而非短缺,实际上我国国民经济运行中却到处是资金短缺的信息。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资金短缺”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这是由资本的稀缺性与“经济人”欲望的无限性决定的。在当前国家为刺激经济增长而采取的一系列扩大投资、放松货币政策时,双“溢出”现象便立即有了明显的缓解,但这仅仅是一时的权宜之计,从长远来说,还应该从制度着手,溯本追源,既然双“溢出”的根源出在制度的利益供给与需求上,解决之道也应落脚在这一基点,方为标本兼治之上策。
这里首先有几点认识需要澄清:一是不论是内资还是外资,其本身并没有什么可指责之处,当资本要素没有得到很好配置和有效使用时,只应该从使用资本的制度来分析原因。二是内外资“双溢出”并不说明我国已经不存在大规模利用外资的必要了。我国经济要走向国际化,建立一个完善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外资是不可或缺的。关键的问题是要加强对外资的宏观管理,将外资置于一个健全有效的调控机制之下,确保外资的进人仅用于追加内资的不足而不是直接替代内资。
在找到了原因以及澄清了认识后,解决问题的思路也就水到渠成了: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大框架下,建立一种内外资金协调、有效利用的机制,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快金融体制和投融资体制的改革。理顺各经济主体间的金融关系,尤其是银企关系;加快建立一个完善规范的金融市场,积极推动银行业的商业化,加快资本市场的完善和发展,既拓宽社会公众的投资渠道,又给企业以更多的通过直接融资方式获取资金的途径,再由国家采取强有力的规范调控措施,在固定资产投资体制、信贷管理体制、外汇管理体制、资本项目管制等各方面彻底改革,建立一个对国内储蓄具有较高的动员能力和高效率的运用能力的融资体制,使各经济主体的投资活动能从金融渠道得到顺畅的资金支持。
2.改革利用外资体制。一是要逐步取消对外资的“超国民待遇”,给予外资以“国民待遇”,创造一个内外资公平竞争的大市场环境,从而弱化“外资至上”、“唯外资”思想和由此导致的放弃内资去吸引外资的抢资现象。事实上,外商直接投资决策主要取决于对一国由国内市场容量、所在的区域市场、社会政治和经济稳定状况以及贸易活动的总体环境所构成的总体吸引力的评价,来自该国税收和金融刺激并不太重要。二是健全对外资的宏观调控体系,在审批权限,地区、产业引导、法制监管等各个方面严格控制,确保利用外资的质量,既要做到高质量外资源源而入又要堵住“劣质”外资、“伪”外资的进入通道。三是通过实行“国民待遇”等措施来弱化资本外逃以外资身份回流的现象,从而消除一部分表象上的外资“溢出”。
3.加快企业改制进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争取尽快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制改革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增强企业自身的活力,以实力来赢得筹集外部资金的便利,强化优先利用内资意识,弱化纯粹为解决资金短缺而利用外资的诱因,从源头上堵住外资的畸形流入。
4.国家作为经济宏观调控的主体,在各种体制由旧到新的过程中,要通过明确的方针政策,用有针对性的细则、措施和严格执行的手段来协调好各种改制步伐,确保各方面能协调一致,从而不至于产生新的利益“错位”和管理上的“越位”。特别要注意加强对政策执行的监管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