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与党群沟通渠道的拓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群论文,渠道论文,媒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03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863(2011)12-0020-04
在经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拓展利益表达渠道,畅通党群沟通渠道重要性日益凸显,也给党群沟通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推行电子政务”的目标,并指出要“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决策信息和治理支持系统,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可见,以新媒体为渠道的党群沟通已经引起了党的高度重视。
一、原有党群沟通渠道的不足
沟通是人与人之间、人与群体之间思想与感情的传递和反馈的过程,以求思想达成一致和感情的通畅。沟通包括输出者、接受者、信息、渠道等四个主要因素。沟通渠道是在沟通中信息得以传递、思想得以交流的载体。执政党与民众之间传递信息、交流思想的载体和中介就是党群沟通渠道。建立高效的党群沟通渠道,应当考虑三个方面:一是考虑渠道的负荷能力,即通道在一定的时间内传输信息的数量,无论何种沟通渠道,其容量都是有限的,即单位时间内所传递的信息量都是有限的。超过其信息容量的上限,沟通渠道就会堵塞。二是考虑渠道的覆盖能力,这体现了渠道的数量或者广度,保证通过沟通渠道,在不同的时期,对不同的地域和不同的人群,使不同沟通目标的信息都能够传递到接受者。三是渠道的灵敏性和活跃程度,即信息在传递过程中要做到畅通无阻,不丢失或扭曲。
我国已经建立了党群沟通渠道网络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有沟通渠道的一些不足凸显。
1.正式沟通渠道具有刻板性
正式渠道是指按组织结构,依照明文规定的原则来传递信息、进行沟通的渠道。建国后,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建立了正式的党群沟通渠道,包括党组织、政府、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这些渠道因其比较严肃,约束力强,易于保密,可以使信息沟通保持权威性,在革命和建设时期都发挥了重大作用。但这些沟通渠道存在着局限性,一是正式渠道按照组织结构建立,由于组织机构庞大,层次过多,信息的传递要通过层层机构梯度进行,较为刻板,沟通速度慢。二是正式沟通注重的是整体情况,不要求、也不可能面面俱到。正式沟通渠道在传递信息的过程中,同时在进行信息的整合,这样一些局部或特殊群体的正当利益可能会被忽略,使所收集的信息缺少完备性。三是正式沟通渠道存在明显层级关系,各自的权限和地位是不平衡的,使得沟通主体在正式沟通中难以表达真实的意见,影响了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非正式沟通渠道呈现无序化
非正式沟通自发存在于组织内部,它的存在是一种必然。在我国沟通体制中也是这样。长期以来,我国政务公开不够导致信息量不足,所以形成了非正式信息传播渠道,造成社会上无法证实小道消息,容易引起群众思想混乱和组织权威的破坏。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导致的自主性的利益主体的明晰化、多元化,“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意味着人们将自发组成利益集团并从自身利益出发去参与政治活动、提出政治主张并影响政治系统的最终产品——政策”。[1]人们政治参与的热情不断高涨,也给原有的正式沟通渠道造成极大压力,无法容纳和满足群众的沟通欲望,寻找非正式沟通渠道成为必然选择。同正式沟通相比,非正式沟通具有优势,但是因我国非正式沟通渠道缺乏法律依据,规范化不足,导致出现无序化和非理性化的倾向,危害了党群沟通,也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3.上行沟通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
上行沟通指下级将信息向上级传递,或者信息由社会公众向决策机关传递的渠道,主要起到下情上达的作用。在我国,从上行沟通来看,是由沟通渠道先把本系统收集的重要信息输入到党组织,然后由党组织层层向上传递。我国上行沟通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即上级领导或上级机关相对于下级人员和下级机关缺少充分的信息,社会的真实民意反映不够。正如有学者所言,在任何政治系统,所有的信息都应向决策层汇总,但是在逐级传送中,信息往往需层层精简,每个信息链都将其认为最重要的信息向决策机关传送。在这个过程,由于认识偏差、处理能力、利益的驱动以及沟通渠道本身的障碍等多种因素,可能导致信息扭曲和失真。可见,通过上行渠道传递信息无法避免不对称,而辅助沟通渠道如信访、两会、新闻媒体、社团组织等又把自己收集到的重要信息输入主渠道内,再上传到上级决策机关,这样决策机关很难与公众零距离沟通,无法改善上行沟通中信息不对称的状况。
4.下行沟通存在信息阻滞情况
下行沟通指决策机关把一定的信息传递到下级和社会公众的过程,主要起到上情下达的作用。在我国,重要信息一般只通过组织机构层层向下传递,然后由主渠道向其他沟通渠道传递,传递的内容、方式、速度和广度都由组织控制,群众只能被动地接受信息。地方保护主义、小团体主义、官僚主义及腐败行为的蔓延等在传递中进一步造成或者使信息延滞,或者对一些政策或法令的内容加以分割,进行筛选式的信息沟通。另外,作为政治信息的具体传播者,一些官员出于各种心理动机不愿或很少与群众进行沟通。
这些原有沟通渠道的不足,使得党群沟通中信息传递入口不足,时效性较差,存在着信息失真和扭曲,这必然导致党群间互动式的沟通不足。
二、新媒体作为党群沟通渠道的优势和不足
新媒体是以信息网络技术为基础、能够传载各种信息的传播媒介。新媒体就其构成结构而言,据不完全统计,至少包含有博客(blog)、微博、播客、维客、搜索引擎、简易聚合(RSS)、电子邮箱、网站、网络杂志、网络报纸、移动多媒体、网上即时通讯群组等等。鉴于新媒体的新形式不断涌现,本文主要分析以互联网、手机等介质承载的新媒体传播方式对党群沟通渠道的拓展。新媒体具有直观性、融合性、综合性等特征,使得信息既可以用文字表达,还可以用图、表、影、像、声等多种方式表达。新媒体具有容量大、更新快、实时高效的优势。运用新媒体各种形式,可以推动工作业务流程化、业务操作便捷化、工作交流实时化和信息资源共享最大化。新媒体还具有即时性、便捷性、交互性、虚拟性等特征,社会成员可以随时就各种问题进行自由而充分地讨论,表达意见和建议,实时互动。
随着新媒体用户的迅速增加,其年龄层次、社会阶层日益丰富,新媒体对社会的影响力也越来越不可忽视,日益成为传统党群沟通渠道之外的重要的常规性的民意表达渠道。新媒体的丰富多样化,为党群沟通提供了多种途径和手段,有完全自发的,也有结构化的。对于正式沟通渠道而言,新媒体同传统的沟通方式结合,使其能够采用先进的沟通载体和多样化的沟通形式,实现党的执政工作电子化,提高沟通效能,降低了执政成本。对于非正式沟通渠道而言,新媒体的出现提供了一种新的沟通渠道,因其在很大程度上脱离了组织层级的控制,新媒体传递的信息不像传统的沟通渠道那样会受到扭曲,因而给公众政治沟通带来了巨大的变革。总之,新媒体代表了一种补充力量,通过其沟通可以自上而下,可以自下而上,可以水平的或者垂直的,是一个动态交互的双向过程。
1.新媒体作为党群沟通渠道的优势
(1)提供平等沟通的平台,克服沟通中存在的位差效应
沟通的位差效应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的研究成果:来自领导层的信息只有20%-25%被下级知道并正确理解,而从下到上反馈的信息则不超过10%,平行交流的效率则可达到90%以上。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平行交流的效率之所以如此之高,是因为平行交流是一种以平等为基础的交流。以新媒体为渠道的党群沟通,从沟通过程所处的地位及相互关系来看,沟通主体具有平等性。决策层、领导作为新媒体的使用者,可以越过庞大的组织结构,克服层层的信息筛选直面民众;普通民众只要有能力、有条件使用新媒体,利用新媒体具有的虚拟性、匿名性所带来传统等级权力结构的消解,可以克服因地位不同而造成的心理隔阂,畅所欲言,从而提供大量第一手材料。沟通者之间隐去了因权力、地位等所带来的重重障碍,这使得他们能够通过协商和对话来进行充分的利益表达、利益博弈,畅通了信息的沟通渠道。
(2)提供便捷的沟通平台,强化与公民个人的直接沟通
目前的利益结构整合速度尚小及利益分化的速度,完全以利益集团的形式来进行利益聚合和利益表达在目前公民社会远未成熟的情况下难以实施,这就意味着党在加强与组织化的利益集团沟通的同时,不能忽视与作为分散个体的普通民众的沟通。[2]另一方面,随着公众政治参与意识愈来愈强,广大民众越来越不满足于被动接受信息的灌输或作为政策结果的执行者,而更愿意直接参与到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务和公共决策过程中去。信息传播的个人化、便捷性、廉价性使以往在传统渠道中无法实现的个人表达自由得到了空前的满足,既可能确保决策的科学和合理,又提高了个体对政治参与热情和程度。
(3)提供畅通的沟通平台,保证党群沟通的实时互动性
正如尼古拉斯·尼葛洛庞帝所说的,“一个个信息包各自独立,其中包含了大量的讯息,每个信息可以经由不同的传输路径,从甲地传送到乙地。……正是这种分散体系结构使互联网络能像今天这样三头六臂。无论是通过法律还是炸弹,政客都没有办法控制这个网络。”[3]地方政府不再是信息的唯一垄断者,相对于传统沟通渠道,新媒体传播信息的优势能够让政治信息更为丰富多样化,让其传递更加有效率。另外,交互性是新媒体的最大特点之一。传统的党群沟通中主要以单向传播为主,在很多情况下,信息的传播者和信息的接受者之间是分离的,信息反馈慢,彼此之间的互动较少。新媒体在传播信息时,一方面信息量巨大,增强了信息选择的自由度和主动性,使得受众不用再被动地相信单调的信息来源;另一方面新媒体为受众提供了多样的自由表达的平台,允许群众高度参与,可以及时地得到受众的反馈。
2.新媒体作为党群沟通渠道存在的不足
在现阶段,由于使用者对新媒体的认识与使用不够科学、社会发展条件的制约和相关法律规范的不完善,新媒体作为党群沟通渠道还存在以下不足:
(1)对新媒体沟通渠道的认识差异
沟通主体应当认识到,在新媒体沟通中他们是平等的,也就是说,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他们在沟通系统中的地位是平等的,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但现实中,沟通主体对于新媒体这种沟通渠道的认识是存在差异的。一些组织和官员对新媒体信息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担心对信息控制权丧失而有抵触心理,不能积极利用新媒体沟通民意;公众则将新媒体这个沟通渠道作为实现知情权的重要手段,一种利益表达和诉求的有效工具。一些组织和官员仍侧重于新媒体的下行沟通功能,即宣传、教育的功能,而不能对沟通中民众所表达出的诉求作出针对性的回应;但群众则希望通过新媒体有效地进行上行沟通,参与民主决策和监督。
(2)公民新媒体参与的无序化
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的各种诉求都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表达,加上新媒体的匿名性带来的放纵心理,部分网民在政治沟通过程中冲动有余而理性不足,使得情绪化认识、理性思考、思想认识偏差和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交织在一起,甚至可能产生群体极化的问题。美国学者凯斯·桑斯坦将“群体极化”定义为:“团体成员开始即有某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力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他指出,“在网络和新的传播技术的领域里,志同道合的团体会彼此进行沟通讨论,到最后他们的想法和原先一样,只是形式上变得更极端了”。[4]这种公民参与的混乱无序,影响了政治参与的质量,使得党群正常沟通难以进行。
(3)新媒体利用者的不平衡性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1年6月底,我国网民增长速率由2007年的29.6%降至今天的6.1%,农村网民仅占整体网民数量的7.0%。从这些数据中不难看出,我国互联网普及率已经出现“天花板”现象,城乡差距资源分布不均衡等现象普遍存在。根据报告,宽带普及率的差异在经济发达和欠发达地区间,不同年龄、收入网民群体中仍存在。可见,新媒体使用者的公众阶层的不平衡性制约了新媒体政治沟通的广泛性。另外,那些拥有更多沟通资源并更懂得沟通的新媒体利用者在沟通中具有更大的话语权,这也意味着通过新媒体反映的民意存在扭曲可能。
(4)新媒体沟通欠缺规范性
我国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的规范新媒体的相关管理法规体制,但从已出台法律法规的层次来看,新媒体立法主要以地方性暂行法规居多;从内容上看,权利保护的内容少,而且内容比较简单,未能满足规范新媒体虚拟环境下权利义务复杂的现实;从具体法律条文规定上看,原则性有余,操作性不足。在缺乏法律和制度保障的情况下,很难对网络政治沟通中沟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沟通信息获取的途径和程序作出规定。
三、善用新媒体拓展党群沟通渠道
拓展党群沟通渠道,促进党群和谐关系,我们要积极改善和创造有利于快速、广泛、有效地利用新媒体的条件。
1.提高党政官员的对新媒体沟通的认识和运用能力
在新媒体大力发展的今天,官员必须认识到信息垄断的不可行性,用更完整的沟通理念重新认识新媒体在党群沟通中的角色。这就需要官员把上行沟通和下行沟通一样地重视起来,同时注重信息流在沟通渠道中无障碍地双向沟通。树立了正确的理念,还需要提高运用新媒体沟通的能力。首先,新媒体的形式还在不断发展中,电脑、手机的基本操作只是一个基本技能,要心态开放,善于学习和运用最新技术成果,使党群沟通在物质载体上保持与时俱进。其次,要了解新媒体沟通特点和规律,尤其是要与传统沟通渠道的沟通方式相区别。新媒体是平等性互动性的交流方式,党政官员要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重新认识公众的民意在媒介话语空间中的表现形态,善于坦然面对、包容不同意见。再次,要注意沟通语言的转换。在新媒体沟通中要贴近群众的网络用语习惯,尽量避免使用打官腔或命令式语言,否则会影响沟通效果。最后,要树立信息权威。要利用官方权威的信息资源,及时、准确、权威地公布所掌握的信息,善于主动设置议题,引导意见领袖,及时灵活合理引导民意。
2.构建新媒体有序参与的保障机制
一是党和政府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民众所掌握信息的正确客观。要积极和群众以新媒体这种低成本而便捷的方式即时交流与沟通,建立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在出台的过程中征询各个阶层不同利益群体的意见的沟通机制。二是要培育网络沟通文化,提升群众的媒体素养,提升人们在新媒体沟通中的道德文明水平、自律能力和沟通能力。三是要遏制不良信息的传播,及时灵活地对这些舆情进行阐释与评论,防止沟通中“群体极化”问题的出现,确保新媒体的安全运行。
3.扩大新媒体的普及程度
首先,要增强群众运用新媒体的能力。CNNIC的报告指出,在8.15亿非网民中,“不懂电脑/网络”是其不上网的重要原因。这些人群往往是高龄群体和农村人口。除了在接入条件、硬件设备、经济成本上进一步降低门槛外,更需要在社会弱势人群、边远地区、农村地区等人群中加强对网络等新媒体基础知识的普及,让能够运用新媒体沟通的群众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其次,要增强部分群众主动运用新媒体沟通的意识和能力。除了提升群众运用媒体的能力,还必须加强和提高群众的政治素质,包括群众的民主意识、政治认知程度、参政议政能力和政治道德品质等。[5]
4.健全新媒体管理法规
首先,将新媒体立法问题作整体规划、系统研究。在新媒体整体立法规划上,应首先考虑制定一部基本法,作为新媒体法律体系的指导性法规。其次,对已经制定或正在起草的有关法律,应注意研究与增加涉及新媒体管理和信息安全的内容,注意法律之间彼此的衔接。最后,一定要注重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这样才有利于法律的执行,使其真正落实到位。
“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党的十七大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出的明确要求。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其中一个要求就是要善用新媒体工具,创造新的沟通渠道,改进原有的沟通渠道,建立起一套完整通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完善信息的沟通网络,形成多样化、多渠道的沟通方式,构建和谐的党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