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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862(2004)07-0013-04
价值哲学在国内曾经有过一段快速发展时期,一度成为哲学研究中的热点,引起学术界的广泛讨论。但是,国内价值哲学的研究存在两个缺陷,一是在研究目标上与具体人文学科相脱节,二是在研究方法上不能摆脱知识论思维方式的束缚。由于这两个缺陷致使价值哲学的研究陷入停滞不前的困境。价值哲学要进一步发展就必须与具体人文学科建立起密切的联系,重新梳理价值研究的基本问题和基本概念,探索价值思维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成为具体人文学科思考价值的一般理论基础。
一
人类认识所要回答的问题有两大类,一类是事实问题,另一类是价值问题。前者为“是什么”的问题,后者为“应该如何”的问题。各门实证科学以客观事实为研究对象,分别从不同角度和层次回答世界是什么和怎样存在的问题。各类人文学科所要探讨的则 是价值问题,如人应该追求什么、社会应该如何发展等等。事实问题和价值问题的区别 是实证科学和人文学科相区别的内在根据。
在近代,随着人们对自然界认识的不断深入,对认识本身的研究也开展起来,近代认识论形成并发展成为近代哲学的主流。近代认识论实质上是知识论。知识论从最一般层次上研究事实认识,回答事实认识的一些根本问题,如人能否把握外在世界,知识是从哪里来的,如何获得正确认识,如何验证认识的真理性等等。当认识以发现事实的真相为目的,以获得真理或知识为目标时,就要接受知识论的指导,遵守知识论提出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知识论只是对事实认识的研究,并不包含价值认识,价值认识在知识论的视野之外。知识论只是事实认识的方法论,而不是价值认识的方法论。价值认识是对价值的诠释、判断和评价,知识论提供的原则和方法并不适合价值认识。对社会、人生的价值判断并不是揭示客观的事实,对善恶、美丑的价值评价并不是获得确定的知识,价值认识的任 务是诠释与人相关的价值,并给人的活动指出方向和目的。价值认识和事实认识之间存 在着重大的差别,必须在知识论之外寻找价值认识的方法论。
人文学科也思考事实问题,但最重要的任务是探索价值。人文学科中各种流派集中讨论的问题都是价值问题。如伦理学思考善恶问题,引导人们弃恶扬善;美学思考美丑问题,告诉人们美丑的标准;经济学思考公平问题,探讨如何保证社会公平;政治学思考正义问题,回答如何达到社会正义。善恶、美丑、公平、正义等问题都不是事实问题,不能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加以解决,而必须以人文学科的独特方式进行诠释。人文学科与实证科学的区别就在于对价值的关注,对价值的思索才是人文学科的真正使命。
价值哲学是关于一般价值的哲学思考,是对各门人文学科所探索的具体价值的统一研究。在思考价值问题的各种理论中,价值哲学处于最高层次,要回答最普遍、最根本的一些问题,为思考具体价值提供一般的原则和方法。价值哲学理应成为人文学科探索价值的一般方法论,就像知识论作为实证科学认识事实的方法论一样。
价值哲学是一门相对年轻的学科,尚未形成自己的完整体系,目前还不足以承担作为方法论的重任。然而不能因此怀疑价值哲学发展的前景,人文学科探索价值需要对普遍的价值问题做出统一的回答,需要更高层次的价值理论,价值哲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价值哲学不能脱离具体人文学科,必须总结人文学科思考价值的已有成果,探索人文学科共同面临的价值问题,在此基础上才能逐步发展成为一般方法论。
价值哲学如何成为人文学科的方法论?这是摆在价值哲学研究者面前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
二
价值哲学的核心概念是“价值”。国内价值哲学界在价值概念上下了很多工夫,对价值的本质及相关问题的研究已经取得相当丰富的成果。对价值本质的理解基本达成共识,大多数学者都反对价值属性说和价值情感说,而支持价值关系说。价值属性说以价值客体确定价值,价值情感说以价值主体确定价值,二者都有片面性。价值关系说在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中确定价值,在理论上比属性说和情感说更合理一些。可以说,价值关系 说的确立是国内价值哲学研究的最重要成果之一。
价值关系说从形式上概括了价值的一般特征,既没有忽视价值客体,也没有忽视价值主体,是对价值客观论和价值主观论的巧妙综合。当人作为价值主体,事物作为价值客 体,客体以其属性和功能满足主体需要时,价值关系说令人信服地指出事物的价值不是 事物本身,也不是人对事物的需要和情感,而是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价值关系说 对价值本质的解答比较合理,解决了价值的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矛盾,不像属性说和情感 说那样片面,所以一经提出便很快得到国内价值哲学界的普遍认同和接受。
价值关系说特别重视“需要”概念,把需要看作是价值的尺度,满足需要就有价值,不满足需要就没有价值。价值关系说对于说明功利价值非常适用,可以很好地说明事物对人的功利价值。但是,价值并非等同于功利价值,在功利价值之外还有非功利价值,如真、善、美、自由等价值。非功利价值不依赖于人的需要,不能根据需要的满足情况判定非功利价值。如果以人的需要确定真、善、美、自由等价值,那么真、善、美、自由都变成了功利价值,显然不能正确地说明这些价值所具有的超功利性特征。价值关系 说适合说明功利价值,而不适合说明非功利价值,其理论视野中存在一个盲区。
价值关系说在主客体关系框架中说明价值,把价值看作是客体满足主体需要而具有的手段价值。价值关系说可以说明事物和人作为手段而具有的价值,可是价值并非都是手段价值,除了手段价值之外还有目的价值。目的价值是人作为人所具有的价值,或某种值得永恒追求的终极价值。目的价值不受主客体关系的限制,不能在主客体关系中规定目的价值。人的价值既可以是手段价值,也可以是目的价值。作为手段价值是一个人满 足其他人需要的价值,作为目的价值是人作为人的自我价值。人对社会的手段价值因贡 献的大小不同而不同,而人作为人的目的价值却与其他人没有任何差别。在主客体关系 的框架内研究价值受到一定的局限,只会看到手段价值而忽略目的价值,不能说明那些 超越于手段价值之上的内在价值和终极价值。
人文学科最关注的价值不是功利性价值和手段价值,而是非功利性和目的价值。善恶、美丑、公平、正义、自由等价值都是非功利性价值,这些价值才是人文学科最关心的价值,各种思想派别的分歧主要出现在非功利性价值方面。无视非功利价值和目的价值就不能接近人文学科所探讨的核心价值,无法为人文学科思考价值提供有益的指导。价值哲学不能停留在功利价值和手段价值上,还必须对非功利价值和目的价值做深入的分析和说明。价值哲学应该把研究重点从功利价值转向非功利价值,从手段价值转向目的价值,从非功利价值和目的价值的角度重新阐释价值的本质问题。
三
价值哲学的研究在思维方法上始终未能摆脱知识论的影响,常常以反映事实的思维方 式对待价值,把获得真理和知识作为价值思考的目标,严重地阻碍了价值哲学的发展。
国内价值哲学界一致承认价值是客观的存在,把肯定价值的客观性作为坚持唯物主义立场的起点。价值情感说受到国内价值哲学界的排斥和否定,原因在于价值情感说否认价值的客观存在,被视为价值哲学中的主观唯心主义。价值属性说尽管比较粗糙,但比起价值情感说得到更多的同情,原因在于肯定了价值的客观性,坚持了价值问题上的唯物主义立场。价值关系说把价值看作是客体属性满足主体需要所构成的价值关系,强调价值不是由主观需要和情感决定的,由此保证价值的客观性,坚持了唯物主义的立场。国内研究者在谈论需要时,都会把需要区分为主观需要和客观需要,并且肯定主观需要是对客观需要的反映,其意图也是肯定价值的客观性。
价值的存在问题是价值客观论的一个难题。事实是独立于人的存在,与人的存在没有直接的联系。而价值的存在却离不开人,与人的存在有不可分割的联系。没有人也就无所谓价值,在人之外不存在抽象的价值。价值的“有”和“无”不同于事实的“有”和“无”,人是价值存在或不存在的根据。把价值看作是如同事实一样的客观存在,其实是把价值等同于事实,违背了“价值不是事实”的价值哲学第一原理。强调价值的客观性可以避免价值主观主义的错误,却不能避免摩尔所说的“自然主义的谬误”。追求客观的价值,只会找到抽象的价值,必将导致价值的固化和僵化,不能说明复杂多样的价值现象。
用“存在于何处”的方式探索价值,从根本上说是知识论的思维方式的产物。知识论承认认识对象先于认识而存在,有了认识对象之后才会形成关于对象的认识。把价值视为一种客观的存在,作为价值认识的对象,符合知识论的原则,但不符合价值的特性。价值不是在人之外独立存在的事物,而是在人的生存过程中不断生成的东西,并没有先于人而存在的价值。必须放弃价值“存在于何处”的追问,否则不可避免地陷入知识论的框架,把价值和事实混淆起来,把价值问题归结为事实问题,无法把握价值问题的复杂性和独特性。
知识论的基本认知方式是反映,追求对客观事实的正确把握。反映以客观存在的对象 为前提,使主观认识与客观对象相符合,形成关于对象的正确知识。价值的存在有别于 事实的存在,不能用反映的方式把握价值。价值只能用诠释的方式来把握,诠释价值的 过程就是判断和评价价值的过程。诠释方式与反映方式有很多不同之处,反映有预先确 定的事实作为对象,而诠释没有预先确定的价值作为对象;反映事实要尽量排斥主观因 素的影响,而诠释价值不能离开情感、意志等主观因素。价值哲学应该探索有别于知识 论的认知方式,转变认知方式才能从根本上克服知识论思维方式的束缚。
“真理”是一个长期困扰价值思考的概念。真理概念的基本含义是指观念与对象的符合,只要观念准确地反映了事实,正确地揭示事物的本来面目,就获得了真理。价值认识不是反映对象,没有符合或不符合的问题,不能获得关于对象的真理,所以说“符合论”意义上的真理概念不适合价值认识。关于善恶、美丑、正义、自由等价值的认识总是存在分歧,而各种认识都有各自的合理性,追求价值认识上的真理将会把多样的价值僵化为单一的价值。我们可以把合理的价值认识称为“价值真理”,但不可模糊价值真理与事实真理的区别。价值真理不是对价值的反映,而是根据一定的价值标准和价值背景对具体价值的合理诠释。价值诠释受价值标准和价值背景的影响,在不同价值标准和价值背景中价值诠释的“正确”和“错误”会发生变化。“价值真理”概念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澄清的概念,在知识论的框架内使用这个概念将导致价值绝对主义的错误。
价值哲学必须摆脱知识论的束缚,重新审视知识论的概念和规范,提出新的原则和方法,这样才能成为人文学科思考价值的一般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