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基督教的本土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基督教论文,本土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基督教是以传教为主要特征之一的世界性大宗教。它几乎从一开始就越出民族的范围进行传教活动,把所谓“神的旨意”传递给以色列人和化外的异邦人,想要使全世界各民族的异教徒皈依基督教的信仰和基督徒的生活方式。然而,历史上的基督教在传入异教国家或区域以后又总是处在具体的本土文化的境况之下,与当地的本土文化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可以说,各种非基督教的本土文化对基督教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基督教与本土文化之间的冲突、调适与结合在任何一项基督教的传教事业中都会发生。承认这一点使耶稣基督的信徒们面对窘境:他们希望能把福音信息传给世界上的每个国家和民族,但同时又希望基督教能保持它的独立性和纯洁性。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正确看待基督教的本土化。本文以基督教的初始阶段,亦即古罗马帝国的基督教为例,表明我们在基督教本土化问题上的基本观点。
一、本土化与文化适应
有些学者把“本土化”(Inculturation)当作“文化适应”(Acculturation)的同义词来使用。例如,西尼尔(D·Senior)研究了圣经中的文化适应过程。他说:“神有待人们去认识,有待于人们把他当作救世主来崇拜;只有在救赎他的子民的过程中,神显示自身为创造者,或者更好地说,显示自身为他的赤贫的子民的再造者。作为救世主的神通过人起作用,通过以色列人的存在细节来显示。我们把这个过程叫做‘文化适应’。这个过程由三个重要阶段组成:暴力阶段、本色化阶段、挑战阶段。”(注:Senior,D,& Stuhlmueller,C.,1983,The Biblical Foundations for Mission,New York.(西尼尔:《传教的圣经依据》)第50页。)孔汉思认为“文化适应”就是基督教的对外调和,本土化就是真正的“本色化”(Indigenization),也就是说,本土化只是文化适应整个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注:Hars,K.,& Ching,J.,1989,Christianity and Chinese Religions,New.York.(孔汉思、秦家懿:《基督教与中国宗教》)第252页。)。近现代以来,教会内部对基督教传教的反思也经常在“文化适应”的意义上使用本土化这个术语。
我们认为,“本土化”这个概念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文化环境学中的“文化适应”(注:“文化环境”和“文化适应”是文化环境学的核心概念。关于近现代文化研究的四种方法和四种理论倾向,即文化进化论、文化功能论、文化史学、文化环境学,参阅Caplan,L.,Cultrual Studies,1972,New York.)。“本土化”概念的要义在于文化间的积极综合或整合,而非某种单向的消极适应。在基督教本土化问题的研究中,如果把本土化等同于文化适应,那么就很容易导致把基督教与本土文化的关系问题简单化为基督教对其文化环境的单向适应。我们认为,基督教的本土化是一个辩证发展的历史过程。“基督教的本土化”这个短语所指称的就是基督教与本土文化综合的整个过程,而非其中的某一阶段。基督教传播到其他民族或地区,与各种本土文化发生冲突与整合,由此基督教的信仰显现为激励、引导、改造这种文化的动力,并在这个过程中改造自身。基督教的发展史已经清楚地说明了基督教的本土化是一种历史的必然。
(一)本土化的必然性
在文化研究中,学者们一致认为不同文化之间的整合是必然的。我们要进一步指出的是,不仅世俗文化是这样,而且宗教文化也是这样。在与其他文化的接触中,宗教文化可以吸取自身发展的动力。尽管少有基督徒对此抱肯定态度,但是,基督教的本土化过去发生了,现在也在发生,并由此丰富着普世基督教的内涵。历史告诉我们,每当基督教主动渗入本土文化时,本土化就不仅仅是一个基督教被吸收到本土文化中去的适应过程,而且会产生一种整合过的文化和一种发展了的基督教。“为了基督教能够长存,原始基督教不得不消失。”(注:Harnack,A.,1904 What is Christianity,London.(哈奈克:《什么是基督教》)第14页。)
在本土化问题上,基要主义者把基督教当作不变的,独立存在的,最终可被外部世界当作一个对象来认识的东西。由于断定圣经的永恒真理,他们反对使他们的宗教观念和祭仪适应本土文化。他们在理论上拒绝文化学的许多论断,言下之意也就不承认他们所处的这个世界对基督教的社会影响。但是,我们认为,只要基督教与本土文化发生接触,基督教的本土化就会发生。基督教应当被视为社会和文化条件的产物,应当在历史中和具体情景下理解基督教。
然而,我们也必须指出,在保卫基督教方面,所有的基督徒“在一定程度和一定意义上,都是基要主义者”(注:Caplan,L.,1987,Studies in Religious Fundamentalism,Hong Kong.(卡普兰:《宗教基要主义研究》),第22页。)从宗教与世俗文化的关系来看,基督教的历史就是一部抗拒世俗化的历史。通过综合,基督教可以与本土文化达到整合,但不会完全被本土文化消融以至于完全丧失它的独立性,否则它就不再是基督教了。如果古代基督教没有能够在罗马帝国保持它的独立性,那么它就不会发展为一个世界性的宗教。从基督教传播的角度来看,基督教发展的目标应当是保持它的相对独立性,而不是保持它在绝对意义上的纯洁性。
(二)本土化的途径
基督教与本文文化之间的差异会使基督教的本土化产生严重问题。然而这些差异不会成为达成综合的鸿沟,而只是必须加以克服的障碍。基督教在与本土文化整合方面是足够柔韧的,在政治和意识形态两方面都是这样。从本土化的角度来看,拉托瑞特(K.S.Latourette)的观点是对的,他认为基督教不是一个僵硬的公式,而是一个灵活机动的能够使自身适应环境的动力源。不过他没有把基督教与本土文化的综合当作基督自身发生变化的动力(注:Latourette,K.S.,1939,A History of the Expansion of Christianity.vol I,The First Five Centuries,London.(拉托瑞特:《基督教扩展史》第1卷),第167页。)。
以古代基督教为例。在罗马帝国,统治者都以一种政治的标准和实用的态度裁决基督教,有些皇帝对基督教实行镇压,有些则对它宽容。在这样的情况下,统治者的意愿对基督教的命运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然而基督教本身的力量以及基督教对社会的态度也是君主们在作出决策时要考虑的主要因素。若无教会主动调整与当局的关系,君主们不会制定有利于基督教发展的政策。
在意识形态的斗争中,本土化也是达成与民族意识形态有机综合的途径。一般说来,本土文化的革新者希望进行某种综合,而保守的知识分子会抗拒这种综合,激烈的斗争由此而来。在古罗马帝国,基督教的传教激起了有着深厚本土文化背景的知识分子的不同反响。基督教的影响越大,基督教与本土文化的差异也就越明显。罗马帝国的保守知识分子为了捍卫自己的民族传统而批判基督教。相反,那些有志于革新本土文化的知识分子对基督教是宽容的,并将基督教当作重振或重建本土文化的一个因素。他们中有些皈依基督教,但却又不想或不能摆脱原有的民族传统。
随着教会与国家的联合,也出现了基督教的信仰与希腊罗马哲学的综合。基督教护教士使用希腊哲学会解释基督教的学说。通过世代的努力,原始基督教的经验被理性化了,基督教主要观念有了哲学的支撑,一元论的基本立场得到确认,一种系统的基督教神学产生了。源于原始宗教与神话的希腊哲学滋养了这种新的神学,以基督教神学为自己的新成就,而它自身则与其他希腊罗马宗教一道走向终结。简言之,基督教的信仰在希腊罗马文化中得到显现。基督教发展出自身理论化、系统化的神学教义。
(三)本土化的完成
拉托瑞特承认,有多种原因导致基督教在罗马帝国获得胜利。他综合列举了近现代学者们通常提出的九条原因:康士坦丁的垂青、社会的瓦解、基督教组织的发展、基督教的排它性、基督教所具有的胜过其他对手的坚韧性、基督教的灵活性、为希腊罗马世界提供了其他宗教和哲学所不能提供的东西、基督教的奇迹、基督教的道德素养(注:Latourette,K.S.,1939,A History of the Expansion of Christianity.vol I,The First Five Centuries,London.(拉托瑞特:《基督教扩展史》第1卷),第163-167页。)诸如此类的总结有一定的合理之处。但是,文化研究应当避免单一的政治取向。政治不是文化的唯一层面,胜利和失败也不是我们可以用来作评价的仅有的词藻。只要我们头脑中对古罗马帝国的文化状况和基督教发展的整个过程有清楚的认识,那么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可以与历史事实尽可能吻合的。
我们认为,学者们在评价基督教与本土文化的综合个案时,他们采取的标准决定了他们的基本倾向。若以基督教在罗马帝国中的政治地位作标准,那么基督教胜利了,因为它取得了国家宗教的地位;若以基督教有无保持它的原初形象为标准,亦即有无使一种纯粹的基督教在一个异教国家中扎根,那么基督教失败了。因为在罗马帝国中,基督教没有造就与基督教的原初形式一模一样的教会,基督教的发展与早期基督教的意愿并不一致。基督教“成为最具有传教性的宗教,在整个地中海世界布下一个热心的传道人的网络,胜利地取得了它最初所不具有的地位,在三个世纪里击败其他对手,以后又取代了这个古代最强大的帝国。”(注:Angus,S.,1929,The Religious Quest of theGreaeco-Roman World.(安古斯:《对希腊罗马世界的宗教征服》),第93页。)这种结局并非早期基督教所期望的。
我们主张以基督教与本土文化的整合程度来衡量基督教传教活动的成败,也主张以这种整合有无形成一种新型文化为标记来衡量基督教对世界文化发展的作用。古代基督教的经历了几个世纪的发展以后形成了带有明显希腊、拉丁文化特征的基督教,而这种基督教正是本土化的产物;如果我们用基督教与本土文化的整合为标准,那么这个例子是成功的,因为原始基督教的某些“基要”在古代基督教中都还保持着,基督教信仰中的某些成份被改变了,但一定程度的综合确实达到了。尤其重要的是,西方文化的两个源头,即以哲学为精神代表的古希腊文化和以犹太教为精神代表的古希伯来文化,在经历了希望化时期的相遇、碰撞、融合之后,在古罗马帝国发生了更高程度的文化整合。基督教成为这种文化整合的新的精神代表,基督教文化成开了,西方文化发展的下一阶段——中世纪文化,被定向为基督教文化。
二、基督教与本土文化
基督教与希腊罗马文化的关系问题是西方学者绞尽脑汁想要解决的理论问题。这一历史结局的本质究竟是基督教的希腊化(或拉丁化)还是罗马帝国文化的基督化(或基督教化),代表着两种主导性的意见。由于这个问题涉及到对整个西方文化本质的理解等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因此,西方学术界对这个问题表现出普遍的关注和持久不退的热情(注:有关情况参阅拙论:《希腊化与基督化的世纪之争》,《浙江社会科学》,第3期。)
我们认为,要解决基督教与本土文化的关系这个理论问题需要我们运用辩证思维的方法去分析历史,是否承认宗教具有文化创造力是理解这个问题的关键。而在着手分析之前,澄清某些关键性的概念是必要的。
(一)基督教是一种宗教文化现象
国际上教会内外的学者都竭力想要给基督教下一个定义,希望藉此能有一个裁定基督教与本土文化之冲突与整合之结果的标准。基督教就是我们需要澄清的第一个概念。然而根据我们的分析,要想找到一个适用于任何情况的完整的基督教的定义实际上是毫无希望的。在文化研究中,只有把基督教这种相对独立的宗教文化纳入它所处的那个文化环境中去,才能对它所起的历史作用作出适当的评价。
基督教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基督教的教义,因为教义只是整个现象的一个层面或一个部分,而不是它的全部。从宗教社会学的角度看,基督教作为一种世界性的宗教与其他宗教一样有三个基本部分:即宗教意识、宗教祭仪、宗教组织。自基督教诞生以来,它的每一个部分都在变化或演化,所以没有哪一个部分,无论它怎么重要,可以囊括基督教的本质。当然,学者们在研究基督教时没有必要在每一项著述中提及基督教的所有组成部分。
基督教也不能等同于任何有形的教会。教会由它的个别成员组成,平信徒、信徒、教士、各自有着不同的性格和经历,信仰积蓄也有差别。教会除了人以外,还有教仪、教规、各种组织。这些东西都是从历史上传递下来的,不同教派不同地区之间呈现出各种各样的差异性。没有哪一个基督教的教会或教派可以被当作基督教唯一的、毫无争议的当然代表。
基督教的各个层面各个部分都一直在变化;然而,在基督教中仍然可以看到某些相对稳定的东西从历史上传递到当今基督教的所有派别。比如,在基督教信仰的各处形式中有一种共同的成份,即认为基督徒都是耶稣基督的追随者。用教会学者的话来说就是:“基督教是‘道’的宗教,‘道成肉身’,‘道’在宣教,写下来就是神干预历史的事迹。”(注:迈克曼纳:《牛津基督教史》,1990年版,第11页。)也就是说基督教的“基要”(fundamentals)集中在耶稣基督身上。他是基督教信仰的枢纽,是基督教的根本(注:此处使用的“基要”一词可以理解为“本质”。这个用法与通常所说的包含着反现代主义倾向的“基要主义”不同。关于基要主义,参阅注⑤卡普兰:《宗教基要主义研究》第156页。)。这一点可以在原始基督教和基督教历史上所有教派那里看到。有关耶稣生平事迹的记载也正是通过它们发挥着影响。耶稣的经历推动了基督教的产生,并使它在希腊罗马世界传播开来。基督教把耶稣奉为创始人,当作决定性的人物来崇拜。耶稣的生活、性格、教导、行为、牺牲、复活构成了基督教运动的起点。“基督教的诞生来自耶稣的推动,被人们信以为真的他的那些言行成为这种信仰公认的标准。”(注:Latourette,K.S.1939,A History of the Expansion of Christianity,vol.I,The first Five Cenruries,London.(拉托瑞特:《基督教扩展史》,第1卷,第47页。)人们对这些记载作了各种解释。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个人,不同的教会对这些记载有各自强调的重点。然而,这些东西是基督教信仰系统中最稳定的内核。一旦有那个教派抛弃了这些成份,它就根本不是基督教了。
据此,我们只要明确基督教是以耶稣基督为信仰核心的一类宗教文化现象即可展开对基督教的文化研究,而不必在基督教的定义问题上受到困扰。
(二)作为一种亚文化的基督教
“基督教与文化的关系不能抽象地讨论,不能只讨论它的一般形式,或适用于任何情况的形式。”(注:Florovsky,G.,1974,Christianity and Culture,Belmont Mass.(弗拉洛夫斯基:《基督教与文化》),第22页。)有关基督教与本土文化的关系的争论从基督教诞生以来一直存在。对处在具体文化环境之中的基督徒和教会来说,这个问题决不是一个新问题;而对从事文化研究、喜欢把问题复杂化的学者来说,这是一个相对比较新的课题。
打开任何一个有关文化研究的著作,或者只是随意浏览一下书中的绪言,我们都不会忽略文化研究所包括的巨大范围。本世纪中叶,有学者竭力对文化概念讲行考察,列举了一百多条不同的文化定义,然后加以总结,然而,还是没有得到适用于所有相关学科的文化定义(注:Kroeber,A.L.,& Kluckhohn,C.,1952,Culture:A Critical Review of Concepts and Definitions.Cambridge.Mass.(贝克鲁伯、克洛曲恩:《文化概念和定义的批判性回顾》)第24页。)。可见文化这个定义在文化研究的热潮中早已被人们泛化了。正因为这个概念太无所不包,所以要用它来作为分析的工具也就变得十分困难(注:Caplan,L.,Cultrual Studies,1972,New York.卡普兰:《文化研究》第3页。)。我们或许可以说,在任何具体研究中,确定自己的研究范围比给文化下一个一般的定义更重要。所以,我们在这里不讨论一般的文化定义,而代之以我们使用这个概念时的意义。
我们提及希腊罗马文化时,文化一词是广义的,包括它的宗教层面和世俗层面。罗马帝国的政治、宗教、哲学被当作这种本土文化的主要部分。当我们把基督教与希腊罗马文化并举,探讨基督教与本土文化的关系时,并不意味着基督教是在文化范畴之外,而是把它看作相对独立于它的文化环境的一种亚文化。任何本土文化都有它的宗教部分。宗教属于广义的文化范畴,尽管它的内容常常与文化的其他部分重合。文化的非宗教部分也包括信仰,但宗教信仰是无条件的,无需证明的。在此意义上,宗教文化可以称作信仰文化,宗教时代可以称作信仰时代。与其他宗教一样,基督教是一个文化体系,包括意识、祭仪、组织三个主要部分。以教义、规条、学说、经文为表现形式的基督教的宗教意识是这个体系的核心部分,其它部分可以看作是它的显现。基督教的祭仪属于行为文化,是形式化了的宗教行为,宗教意识通过这些可见的程式表现出来。基督教的组织属于社会实体文化,为了实施祭仪和宗教意识的传播而产生。当我们谈论基督教文化或强调基督教与希腊罗马本土文化的整合时,指的是基督教作为一种亚文化上升到本土文化系统中的主导地位,基督教的信仰变成了民族的信仰。
(三)基督教的文化创造力
宗教是人类文化的核心部分,从古到今都具有重要作用。这个观点越来越多地被社会学家所肯定。当神学家主要按照信、望、爱这些宗教术语看待基督教时,大部分社会学家把宗教看作一种可以对这个世界产生冲击的有力因素(注:有关情况参阅拙论:《希腊化与基督化的世纪之争》,《浙江社会科学》,第3期。)。
任何一种宗教无疑都有其文化环境方面的起源,但它同时也是民族精神的集中表现,是一种共同的生活方式、共同的人生观、共同的行为规范和共同的价值标准。从人类有文明的社会共同生活开始,能够为这种生活提供秩序和指引方向的就是一种较高的生活法则,而这种法则就是宗教的。当然,宗教与文化的关系总是有其两面性。生活方式影响着人们对宗教的追求,宗教态度也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宗教受到文化和经济的制约,它本身也是文化的产物和文化的一部分。文化塑造并改变着宗教。人类文明史的绝大部分,在各个时代和各个国家,宗教都是文化统一的核心力量。它是传统的保护者,道德法则的维护者,智慧的传播者,人们生活的教育者,宗教可以把社会控制在一个确定的文化范型之中。
然而,宗教的这些保守性功能都不能用作否定宗教具有文化创造力的理由。宗教有它创新的积极主动的一面。不了解宗教,我们就不能理解一个社会的内在形式。不了解本土文化背后隐藏着的宗教信仰就不能理解这个民族的文化成就。文化的创造可以从宗教中找到最初的起因,也可以在宗教中找到它的归属。作为世界性的大宗教之一的基督教为我们理解这种关系提供了丰富的例证。汤因比说:“我用宗教这个字眼指的是,通过对宇宙的神秘性和人在宇宙中的作用这些根本问题作出回答,使人们感到精神上的满足,使人们面对作人的困境有一种生活态度,并为人们生活于宇宙之中提供实际的戒律。每当一个民族失去对它的宗教的信仰,它的文明就会屈服于社会内部的分裂和外族的军事进攻。失去信仰的文明就会衰落,然后就会被受到另一种不同宗教激励的新文明所取代。”(注:Toynbee,A.J.,& Daisaku lkeda,1976,The Toynbee-lkeda Dialogue:Man Himself Must Choose,Tokyo.(汤因比:《汤因比与池田大作的对话:人自身必须选择》)第288页。)这里,汤因比在集合的意义上使用宗教一词,也仅仅在宗教意识的层面上谈论宗教的创造性作用,但他的论证完全适用于基督教(注:宗教祭仪和组织在一种新文化的创造中也可以发挥创造性的作用。由于祭仪和组织都可以看作意识的显现,我们可以推论宗教意识的创造性作用可以通过祭仪和组织影响社会,可以在新文化中留下它们的印记。)。
古代基督教的发展史告诉我们,基督教是一种能够在某个社会,或在其所处的文化环境中发挥创造性作用的亚文化。当基督教传播到一个新的地区以适应这个社会的精神需要时,它的创造性作用主要表现在基督教的意识或信仰中。一旦基督教的信仰上升为社会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一种基督教文化就开始形成了,基督教就是这种新文化的本质。如果基督教只被当作一种把自身适应到新的文化环境中去的否定性力量,那么基督教与本土文化的关系问题就不能得到正确的解答。“基督教对在某些辉煌的时代再现一个以往的世界不感兴趣,它的兴趣在于创造一个新世界。”(注:Angus,S.,1929,The Religious Quest of theGreaeco-Roman World.(安古斯:《对希腊罗马世界的宗教征服》),第96页。)
三、结论
上述关于基督教本土化问题的基本观点是我们通过具体的历史研究获得的(注:具体研究参阅拙著:《基督教与帝国文化》,东方出版社,北京,1997年版。)。我们相信,在基督教发展的近两千年的历史中,可以证明这些观点的例子并不少见。古代基督教在罗马帝国的发展仅仅是基督教本土化的第一个范例。
古代基督教在罗马帝国的发展是一个基督教本土化的完整过程,它的最终结果是一种本土化了的基督教。在罗马帝国,原始基督教与它的文化环境发生碰撞,渗入到社会的各个阶层,最后与帝国的统治集团达成整合。在这个长达几个世纪的过程中,早期基督教为自身的存在而奋斗,最终被接纳到罗马帝国的体制中去。一旦基督教转变为国家宗教,它的荣辱也就与帝国捆在一起了。这一类调整使原始基督教世俗化。帝国权力与教会的联合成为中世纪政治统治的模式。在意识形态方面,最终仅仅是少数人的宗教意识的基督教的信仰取代了希腊罗马的宗教与哲学,成为整个社会的精神主流。通过本土化的过程,基督教增加了许多本土文化的色彩,同时也更新着希腊罗马化,在继续保持某些基督教的“基要”的时候,最终执西方文化之牛耳。这就是历史上的基督教与希腊罗马文化的关系,通过本土化,两者进行有机的结合,最后达成综合,形成以基督教为主干的新文化。在这种文化整合中,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征服者,而只有吸收古老的本土文化成份并与自身的原初成份相结合的胜利者。如果基督徒坚定地相信福音信息应当走向全世界而不应局限于某些民族、某种生活方式、某种习惯的祭仪,那么结果必然是基督教的本土化。这不是对基督教的“基要”和传统的背叛,而是进入与各种不同形式的文化的联姻,由此丰富双方的内涵。如果基督教想要成为一种持久的社会推进力量,除了实现基督教的本土化,舍此别无它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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