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图书馆精神到“实践”图书馆精神--对“图书馆精神”两种解读的哲学思考_图书馆论文

从“理论”图书馆精神到“实践”图书馆精神--对“图书馆精神”两种解读的哲学思考_图书馆论文

从“理论”图书馆精神到“实践”图书馆精神——关于“图书馆精神”两种解读的哲学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图书馆论文,精神论文,两种论文,哲学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文在这里指的“理论”图书馆精神是图书馆学专家们倡导并论证的学术意义上的“图书馆精神”,即我们平时所说的理论性的知识,是专家学者头脑中观念性的东西,是诸多有关图书馆生存与发展的观念及观念体系,是理论上对图书馆活动的各种现象的“精华”及“精髓”性的认识;而“实践”图书馆精神这里指的是图书馆职业的具体从业者,包括各个基层实体意义上的图书馆的一般管理者和广大从业的图书馆馆员,图书馆的一般管理者通过管理观念、方式和图书馆的一般工作者通过自身的职业素质状态等,表现出来的一种图书馆精神状态,是图书馆实践领域中的具体可感、对读者人文服务细致入微的一种精神的体现,是对“理论”图书馆精神的自觉应用所导致的直接而明显的实践成果。

1 “理论”图书馆精神“激情似火”

在我国,关于“图书馆精神”明确而自觉的研究自上世纪20年代开始提出,由于战争、政治和图书馆自身发展条件的制约等原因,这一研究一直没有全面展开。70年代末80年代初,借改革开放的春风,无论在学术领域还是在实践领域图书馆人都意气风发,积极向上,为读者全方位的服务理念也迅即得到提倡,我国的现代图书馆学和现代图书馆事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图书馆精神”得到了广泛的弘扬,但可惜这样的状态没能继续,止步不前,甚至还步入了“低谷”。

从1988年开始,程焕文先生“就一直不断地在各种场合呼吁,在各种刊物上发表文章讲图书馆精神,但总是感觉孤掌难鸣。”[1]在最近几年尤其是最近一二年在图书馆的学术界对“图书馆精神”又广为探讨,“图书馆精神”广为人知,大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势,逐渐形成了一个研究的热点与高潮。用程焕文先生的话说:“因为这个话题不时髦,直到近两年这个话题才引起部分学人的重视。”[1]

1904、1905年随着湖南图书馆和湖北图书馆的相继成立,开创了我国近代图书馆事业的先河。作为百年纪念的日子,2004和2005年,对图书馆界来说,是特别不寻常的年份,是现代“图书馆精神”在中国开始复兴,中国图书馆人的“图书馆精神”自主意识苏醒的年份。梁灿兴先生称2004年为中国图书馆“重续图书馆精神历史链条”的一年。而新的一年,2005年更是被许多理论界人士认为是“现代图书馆的理念年”。[2]迄今为止已经有《图书馆建设》、《图书馆》、《图书情报知识》及《图书馆杂志》等四家业界核心学术刊物相继推出此类专栏,发表了大量的专题文章,以图书馆学的专家学者为主体阵容,对“图书馆精神”的理论做了详尽而透彻的研究,堪称“硕果累累”。这些成果是对去年“图书馆精神”研究的延伸和发展。

笔者这里仅以湖南《图书馆》为例,因为它的研究力度最大,阵容最强。湖南图书馆的张勇馆长在2004年《图书馆》第6期中的“中国图书馆事业百年馆长论坛”主旨发言中就倡议发起一个“21世纪新图书馆运动”。2005年第1期的《图书馆》就隆重推出“21世纪新图书馆运动论坛”的专栏文章和征文通知,郑重向图书馆界倡议:“在我国图书馆事业第二个百年来临之际,展开一个21世纪新图书馆运动,以弘扬现代图书馆精神,协调图书馆与社会的关系,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走近贫民,关心弱者,平等服务,缩小数字鸿沟,建立一个信息公平和保障的制度。”[3]

但图书馆学术界的这种热闹的争鸣,似乎只是专家们笔下所尽情挥发的“图书馆精神”的激情,是那种全面、透彻的理性认识,发于他们内心对本专业的深刻理解。我们的“理论”图书馆精神可以说得上是因为有众多专家们的激情出击而显得是“激情似火”。图书馆学专家学者们的这种“理论”图书馆精神当然是无可挑剔的,如“读者第一,服务至上”,如免费与平等的无区别服务,如正义与公平原则等许多先进观念的提出,填充了我们图书馆实践界的空白。

图书馆学专家学者们的理论激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我们的图书馆实践界:基层图书馆包括所有类型的图书馆的公平、平等、免费服务等图书馆基本精神的主张在图书馆的实践中尚不够完善,与理论图书馆精神的要求有一定的距离;作为图书馆从业的具体工作者——图书馆员,一部分图书馆员缺乏对图书馆职业的清醒认识,对读者服务的热情和主动性不是很高。

“实践”图书馆精神状态有不足之处,这种状态有一定的普遍性,这显然与专家们“理论”图书馆精神的要求与标准有差距。这种图书馆实践界的“实践”图书馆精神的冷清,与图书馆专家们的“理论”图书馆精神的红火相比,又何尝不是一种“波澜不兴”的状态呢?好在,对这种现象,我们的图书馆专家们却有着清醒的意识:“然而公共图书馆对此反应缓慢,尚未表现出应有的关注和热情。”“在公共图书馆反应却如此的冷淡,这是颇令人困惑的。”[4]因此,就有部分专家型学者型的图书馆当家人代表图书馆实践领域向世人宣称:实践界将接受理论的指导并弘扬图书馆精神。[4]

2 “实践”图书馆精神是“贫乏”的

在“理论”上,“图书馆精神”的资料与资源是极其丰富的。这些东西经过多年的教学与探讨,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的“理论”图书馆精神是“富有”的,而且还是十分“富有”的。

以往我们一提起“图书馆精神”,在我们的思想意识中即或是潜意识中,很多人很可能就认为我们没有“图书馆精神”,或者说我们的“图书馆精神”缺乏,这是不全面的。其实,我们在理论上,从特定的意义上说,理论“图书馆精神”资源是十分丰富的,是绝对“富有”的,只不过我们不以为然罢了。其实不止是我们的学术期刊,也不止是我们的专家,就是一般的图书馆员,经过学习和职业培训等,说起这些图书馆理论上和书本上的“道理”,都有一定的知识储备。能说我们在理论上没有这个精神资源吗?

但在我们当前的图书馆界“理论”图书馆精神“富有”甚至是极其“富有”的同时,却也是我们的“实践”图书馆精神的“贫乏”甚至是极其“贫乏”之时。不错,我们在“图书馆精神”方面是有“贫乏”一面,但不是理论方面,而是在图书馆职业界,在图书馆实践界,我们的“图书馆精神”是如此的“苍白”,如此的“贫乏”。我们所缺乏的正是图书馆实践界的“图书馆精神”。我们的“图书馆精神”的迷失与困惑,就是在这种一边是图书馆理论上很“富有”而另一边却又是图书馆实践中很“贫乏”的情况下的迷失与困惑,这二者很矛盾,但又不矛盾。通常我们所说的要弘扬图书馆精神,在笔者的理解中,其实并不仅仅是“贫乏”而也正“富有着”,弘扬就是把这实践中“贫乏”着的图书馆精神上升为理论上“富有”着的图书馆精神而已,使“富有”的“理论”图书馆精神融入到“贫乏”的“实践”图书馆精神中。这“富有”只是“理论”上的“富有”,好像与“实践”无关,而“贫乏”只是“实践”上的“贫乏”,好像也与“理论”无关。

我们的学术界在推出“图书馆精神”迷失与重建的话题,是因为我们的“理论”图书馆精神不但是我们图书馆实践的精华,而且还是我们图书馆事业的灵魂,它始终贯穿于图书馆事业发展的过程。这表明其实我们的图书馆精神的资源是多么的“富有”,但正因为理论上“有”且“富有”,可我们在图书馆的实践领域对图书馆精神的表现却一直“贫乏”,在实践图书馆界表现出来的是如此令人触目惊心的“没有”,恰恰就从这一方面反映出当前我们图书馆事业和图书馆人的“实践”图书馆精神的“贫乏”这个现状,这也是事实。

湖南图书馆的张勇馆长等人撰文分析了20世纪我国公共图书馆精神的种种缺失,指出正是这种缺失才导致了我们“图书馆精神”缺位下的公共图书馆出现了种种不和谐音,如“功利性驱动下的服务重点倒置”、“远离大众的大众图书馆”、“动辄收费的图书馆服务”等。[4]明显地违背了图书馆精神的起码要求。有些服务项目和收费还美其名曰是图书馆的特色服务。

图书馆实践界“图书馆精神”的严重贫乏状态导致“图书馆精神”的“贫困”。正如一位学者一针见血指出的:“当前,我国图书馆界缺乏的不是技术手段,而是甘为人梯的服务精神。”[5]中山大学图书馆馆长程焕文先生在《新世纪中国大学图书馆发展之我见》一文中说:“我以为中国图书馆界目前最匮乏的既不是经费,也不是人才,更不是技术,而是精神。”[6]林汉城先生也说,图书馆发展的决定因素是图书馆精神的内在动力,他认为当前图书馆事业发展的主要症结是图书馆精神缺失,面对未来图书馆发展的首要举措是图书馆精神的培育和弘扬。[7]

3 “实践”图书馆精神需要的是观念指导下的切实行动

“图书馆精神”是图书馆实践的“精华”,这是广义上的理解,这是从哲学意义上谈的。具体说,从狭义上理解,“图书馆精神”又有针对图书馆具体实践的具体阐释。如李超平教授把图书馆精神概括为两种解读:“一种来自程焕文,一种来自范并思。”[8]程焕文教授从“智慧与服务”衍生出爱国、爱书、爱馆、爱人的“四爱”精神,范并思教授则将图书馆精神看作是图书馆人对图书馆事业的人文理想的一种认同,他把图书馆精神分为三层境界:“最上层:信仰、尊重、致力于保障公民信息权利的精神;中层:维护图书馆人的价值观、职业权利与职业尊严的精神;最基层:爱岗敬业的精神。”[8]显然,程焕文教授和范并思教授的“图书馆精神”是当前有关“图书馆精神”的理论上的基本概括。但二者也是不同的,前者,即程焕文教授的“图书馆精神”大多体现在图书馆员身上,是图书馆员的职业精神的写真与追求;而后者,即范并思教授的“图书馆精神”,主要指的是基层实体图书馆基于“社会信息公平和信息保障制度”基础之上的一种精神,这种精神不是要求图书馆员个体的,而是要求公共图书馆等实体图书馆缩影整体具有的精神和责任感,这种图书馆精神的主要点一是免费服务,二是平等服务。正如范并思教授自己所说:“公共图书馆要能够成为维护社会信息公平的保障制度,它就必须以‘免费服务’和对所有社会成员‘无区别服务’为基本前提。”[9]

马克思说:“一个时代所提出的问题,和任何在内容上是正当的因而也是合理的问题,有着共同的命运:主要的困难不是答案,而是问题。因此,真正的批判要分析的不是答案,而是问题。而问题就是公开的、无畏的、左右一切个人的时代声音。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10]

我们的“理论”图书馆精神提出的就是这样的一个个“问题”。是的,关于“图书馆精神”,关于我们的图书馆实际存在的种种问题,我们确实是把一个个问题最为彻底地提出来了,而这些问题个个都是关乎我们图书馆发展的“最实际的呼声”。但进一步讲:这样的“问题”究竟是什么?如果做进一步分析,“问题”其实就是我们所熟知的“图书馆精神”,而“图书馆精神”就是我们所需要的关于图书馆的“观念”。的确,这观念就是图书馆发展所需要的种种观念。我们还是回到了“观念”的问题上。

“理论”图书馆精神为图书馆人提供的其实就是观念,是重要的观念,而且还是处于图书馆发展中不断更新的观念。观念是什么?观念是人的思想和理念的总称,是人脑中主观意识的东西。观念是作为人的主观世界里的与一般动物区别开来的特有的现象,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最集中的表现。人的观念世界变化多端、丰富多彩。它一方面是整个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另一方面它反过来对人类的实践活动又有积极的、能动的指导作用,在更高的层次上对人类的实践活动有促进作用。

关于观念的意义及其重要性,程焕文先生有这样的看法,很是耐人寻味:“在建设和发展中国图书馆事业的时候,我们一定要睁眼看世界,要看看世界图书馆是怎样发展的。好几年前,美国岭南基金会的牟瑞会长问我: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已经派了不少人出去学习外国图书馆的先进技术和经验,现在国内很多大学图书馆比国外的图书馆还先进,为什么还要派人出去学习?我回答说:我们不是只学习别人先进的技术,更重要的是出去学习他们的观念,学习他们图书馆管理和服务的理念,而这是通过书本学不会的,必须让他们亲身去体验。事实上,我们很多时候只学了别人的技术,却没有学到别人的观念。因此,当我们图书馆事业应该怎样持续向前发展的时候,必须清楚最重要的就是观念。不管是从图书馆现在的发展变化讲,还是从世界的潮流以及中国图书馆未来的持续发展来讲,图书馆的精神始终是最重要的图书馆观念。”[1]范并思先生在谈到当前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困惑现状时,关于图书馆的观念问题也提出,图书馆学要“研究观念而非概念”,“图书馆学基础应该研究那些从宏观的角度或者抽象的角度制约着图书馆事业发展的东西,其中最核心的东西就是观念。”“推动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先进观念,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一出现就能被普遍接受的。先进观念需要理论家去发现、升华、传播,使它变成推动事业发展的力量。如果说传播图书馆事业发展先进观念是整个图书馆学的事情,那么发现新观念、从理论上总结与提升它们,则是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者责无旁贷的任务。”[11]

“观念”既然如此重要,那么我们图书馆人的“观念”究竟怎么样?应该说,我们的图书馆理论界和实践中一直有自己的观念,并且我们好像也一直在强调图书馆的观念及观念更新问题,而且细说起来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我们的种种图书馆观念还真不少。但是,我们有的多是陈旧的观念,而且从古至今,我们的这些比较陈旧的观念还真不少。而且最为致命的是我们的许多所谓的新观念在图书馆的实践中几乎成了标语、口号一类的东西,成了花瓶、摆设!这些观念在图书馆的实践中很少有实践的机会,因此就几乎没有行动的力量!这样焉能改变图书馆存在的现实?显然还是我们的观念不到位,一是观念的陈旧,新观念空缺;二是我们即使有这样的观念,但因为种种客观的或人为的原因却不能把这些观念落实到图书馆实践中去,实际上跟没有观念还是一样!

我们图书馆学术界关于“图书馆精神”的探讨及所发表的这些文章,所倡导的其实就是图书馆的新观念,“理论”图书馆精神为图书馆人提供的就是图书馆发展的新观念。它表达的是:一种新的图书馆服务秩序取代旧的传统图书馆的服务秩序,是图书馆信息平等、公平利用信息的价值观取代旧的不平等的价值观,是使图书馆人包括图书馆员和读者获得进一步自由与开放的思想和环境,还是毫不犹豫地从现有的不合理的、黯淡无光的图书馆精神的“贫乏”局面向合理的、理性而理想的图书馆精神的“富有”局面迈进的有力脚步。

我们需要正确的图书馆观念,而“理论”图书馆精神给我们提供的恰恰就是这样重要的图书馆观念,但只有这样的观念还不行,或者说我们图书馆实践界所需要的观念如果只停留于理论的层面,只在理论家们的头脑里和写在书本上还远远不够!这还不是整个的“观念”,充其量也只能算半个观念。必须把这样的观念融入到我们的图书馆实践中,让它们在图书馆的实践中真正发挥出它们所应有的作用,因为我们的“实践”图书馆精神需要这样重要的图书馆观念指导下切实的行动,是行动的观念,是实践中的观念,而不是只停留于意识或口头表述,到了这个层次。我们的“图书馆精神”所倡导的“图书馆观念”才算是完整了,也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图书馆观念”了。

4 “理论”图书馆精神要往下走,“实践”图书馆精神要向上去

我们图书馆人是非常崇尚“图书馆精神”的,因为在这种“图书馆精神”之中蕴涵着一种力量,可以让我们图书馆人焕发出一种活力,创造出一种奇迹,以振作我们的从业状态。近百年来中国图书馆事业在曲折中的发展,以及今后我们图书馆创新跳跃式的发展,与国际先进图书馆的“精神状态”相接轨,则更是离不开这种“图书馆精神”力量的支撑。

通过以上四个方面的论述,我们知道“理论”图书馆精神“激情似火”,而“实践”图书馆精神却“波澜不兴”,这是引发笔者探讨这一问题的诱因。但“理论”图书馆精神是“富有”的,这是互补的前提和基础,因而“实践”图书馆精神的“贫乏”是有向“富有”层面发展这个可能的。实质上我们看到“理论”图书馆精神提供的是重要的图书馆存在与发展的“观念”,“实践”图书馆精神更需要的是这观念指导下切实的行动。然而“理论”图书馆精神仅是“解释图书馆”,而关键的问题则是“实践”图书馆精神的“改变图书馆”。

为此,我们要达到“理论”图书馆精神与“实践”图书馆精神整体与和谐的统一与发展,使“图书馆精神”在探讨后真正成为图书馆人的一笔精神财富,并使“理论”图书馆精神深深扎根于“实践”图书馆精神的土壤,以达到真正从点滴之处开始“改变”图书馆的实效,我们的当务之急就是“理论”图书馆精神要往下走,“实践”图书馆精神要向上去。

一个是要往下走,就是说“理论”图书馆精神要成为真正的“理论”,就必须要走到“图书馆的实践”中去,不可高高在上,成为“书斋里的精神”,这是对“理论”图书馆精神的基本要求;一个是要向上去,就是说“实践”图书精神要成为真正的“实践”,就必须自觉接受“理论”图书馆精神的指导,不可夜郎自大,盲目自信,以“瞎子摸象”为自诩,这是图书馆实践界所要坚持的基本立场。“理论”图书馆精神与“实践”图书馆精神的结合点就在于“改变图书馆”。是的,我们就是要立足于这个“改变图书馆”的支点,事实上许多图书馆实践界是太需要有所“改变”了。这就是我们所提出的一个最切实的“问题”,困难的不是答案,而是对这个“问题”的理解,还有理解之后行动的热情和力度。

总之,从“理论”图书馆精神到“实践”图书馆精神,即从事物存在和发展的精神层面到物质层面,也就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从理论到实践,获得一种对实践可以发挥作用的精神力量,再从实践反作用于理论的循环往复,从而最终完成对图书馆现象及事物的升华意识及行动,取得我们所预想甚至超乎预想的成果。这正是图书馆界探讨“图书馆精神”的意义和作用之所在,也是本文谋求对两种“图书馆精神”进行哲学意义上解读的初衷和意义。但应该看到,从“理论”图书馆精神到“实践”图书馆精神并不是简单的替换,也绝不是单纯的移位,更不是什么天真的愿望,而是受图书馆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规律所制约,需要全体图书馆人非常自主性的认识,要做许多理论与实践上的具体工作才能实现的。这个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理论到实践的过程,是图书馆实践实现质的飞跃与精神的升华的必由之路,更是实践中的图书馆人获得精神的力量并真正改善图书馆从业精神状态的必经之路。

收稿日期:200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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