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造价控制
实行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是我国建筑市场趋向规范化、完善化的重要举措 , 对于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全面降低工程造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名长期从事工程造价管理的工作人员,仅对此提出几点思考:
一、目前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一、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特点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招投标:工程量清单由业主或委托招标代理单位编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根据自己的企业定额自主报价,标底根据预算定额、市场价格、管理机构发布的费率确定,在评标中只起参考作用。相对于传统的定额+统一基价取费计价模式招投标,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有以下一些显著特点。
招标文件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按照国家(GB50500-2003)或地方颁布的计算规则(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图纸会审记录、考虑招标人的要求、工程项目的特点计算工程量并予以统计、排列,从而得到的清单。它作为投标报价参考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目的在于统一所有投标人报价中的工程量,而把价的竞争留给投标人。
标底价和投标报价都以实物法编制。在新的计价模式下,投标单位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审核后,依据企业自己的施工方法、施工措施和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水平和材料采购渠道和管理水平确定价格、间接费率、利润率,结合市场因素自主报价。因此有利于发挥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体现其自身的优势与经验,实现政府定价到市场定价的转变。
标底根据预算定额、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费率、市场信息价格确定。反映社会平均水平。
标底在评标中只起参考作用。工程量清单招标中标底价仅作为市场参考价或业主的拦标价,在评标中只起参考作用。由于工程量清单是公开的,各参与方都从标底价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招标单位不再为标底保密费尽心机,节约了大量人力、物力。将避免工程招标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
二、加强施工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的措施
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无论从业主、招投标代理机构、管理部门 , 还是评标方式、市场询价定价模式的运行的角度来看 , 现行招投标体制仍不完善 , 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我们可将这些问题归纳成招标方法、评标办法、评审手段等三个方面 , 因此 , 采取的相应措施也应当针对这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1. 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
国际通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模式 , 是依据施工图纸、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计算出分部分项的工程量表及其汇总表 , 然后通过招标询价和答疑 , 以公平竞争形成合理的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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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以后 , 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准确的工程量清单 , 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 投标人则必须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 , 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 , 并根据企业的施工定额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要素的投入与配置 , 优化组合 , 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 , 确定投标报价 , 因此 , 投标人必须承担投标报价的风险 , 由于成本是价格的最低界限 , 当投标人减少了投标报价的偶然性技术误差时 , 就有足够的余地选择合理标价的下浮幅度 , 掌握一个合理的临界点 , 既使报价最低 , 又有一定利润空间 , 通过风险的合理分担促进各方面管理水平的提高。
2. 改进建筑工程评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计委等七部委 1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 我国目前的评标办法主要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同时 , 我国各地方政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的实际情况 , 也制定了相应的评标定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用该方法确定的中标人的投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 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 , 但是投标价格低于其成本的除外。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 ,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有抽签法、合理低价评标法、平均报价评标法等。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发现 , 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建筑工程评标方法 :
①在评标过程中剔除不合理价 , 不应简单地剔除所报的最高价和最低价 , 而应剔除低于个别成本的低价和超过标底的高价。
②招标的标底一般套用全国统一概预算定额和地区单位估价表 , 参照概预算取费标准 , 反映的是本行业本地区企业的平均水平 所以标底价格稍偏高。因为招标就是择优 , 如果投标单位的报价高于标底 , 则说明该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达不到本地区的平均水平 , 所以该企业不能算优秀 , 不能成为中标企业。因此 , 标底可以用来作为限制报价最高价的依据 , 而不应作为确定评分标准的依据。
③如果某企业的报价最低 , 我们也不能简单认为它是不合理价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 投标价不能低于其成本。但这里所指的成本 , 应该理解为投标人自己的个别成本 ,而不是社会平均成本。由于投标人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 , 其个别成本有可能低于社会平均成本 , 投标人以低于社会平均成本但不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价格投标 , 是应该受到保护和鼓励的。如果投标人的价格低于自己的个别成本 , 则意味着投标人取得合同后 , 可能为了节省开支而想方设法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 给招标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如果投标人以排挤其他竞争对手为目的 , 而以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价格报价 , 则构成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违反我国《价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 , 各种评标办法各有优劣。当工程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 , 且工程管理水平较高 , 工程设计图纸深度足够 ,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详尽、准确 ,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的估价信息 ,且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化程度较高时 , 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 重视投标文件评审工作
招标人必须重视评标工作。根据工程特点 , 区分不同专业 , 从专家库选择相应的专家。在时间安排上 , 以保证评标质量为原则 ,同时合理支付报酬。同时,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对所有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 对标书中存在的遗漏进行必要的补正 , 以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谓的推诿扯皮 , 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我国目前评标一般采用两种评标办法 : 综合评标法和最低价中标评标法。
综合评标法是按照招标文件设定的不同分值权重分别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分 , 按照得分或评标价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最低价中标评标法则先进行第一阶段技术标的评审 , 确定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 , 再进行第二阶段的商务标评审 , 选择符合条件的最低报价的投标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因此 , 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是招标评审的两个不可缺少的环节。
三.结语
由此可见,招投标阶段是业主确定工程造价的一个重要的阶段,它对今后的施工以至于工程竣工结算都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对整个工程造价控制非常必要。
论文作者:葛祥英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实践》2019年38卷1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3/5
标签:评标论文; 标底论文; 招投标论文; 投标人论文; 工程量清单论文; 成本论文; 工程论文; 《建筑实践》2019年38卷19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