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若干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若干问题论文,当前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深刻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丰富经验,精辟论述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目标、任务和途径,是指导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纲领性文件。现仅就《决定》中关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等问题,谈谈自己的思考。
一、抓住机遇,加速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决定》强调指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要“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当前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非公有制经济在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增加就业,增加税收,增加居民收入,扩大消费市场,改善人民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面临新一轮发展的良好机遇。
第一,政府大力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我国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改革开放以前,把非公有制经济作为与公有制经济对立的经济成分加以改造和消灭;改革开放后一个相当长时期,虽然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存在,但只作为公有制经济的补充,限制其发展。1997年中共十五大确定了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以公有制为主体,各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2002年中共十六大决定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保护包括非公有制经济投资收益在内的非劳动收入;《决定》要建立产权清晰、职责分明,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条件。
第二,我国加入WTO,给予外国投资者以国民待遇,也给予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同样的待遇。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它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资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消除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障碍。
第三,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阶段,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未来20年,我国人均GDP将翻两番,达到3000美元,年均增长7%-8%。国家关于东部地区率先实行现代化、振兴东北工业基地、西部大开发等重大战略部署,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了十分广阔的发展空间。
第四,我国国有经济正在进行战略布局的重大调整,非公有制经济可以参与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和体制改革。除了关系国家安全、资源稀缺等经济命脉部门需要由国家独资或国有资本控股以外,一般竞争性行业正在按照市场规律、优胜劣汰的原则,进行体制改革和战略调整。非公有制经济可以参与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和资产重组,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兼并、收购国有企业,实现低成本扩张。还可以与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企业共同参股,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在国企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五,我国民间蕴藏着强大的金融资产,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提供资金支持。改革开放以来,民间金融资产大幅增加。1980年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只有282亿元,2000年达到6433亿元,2003年上半年已超过10万亿元。其中外币存款达1000亿美元。现在包括本外币存款和手持现钞、股票债券等在内的民间金融资产已达15万亿元,人均1万元以上。这笔数量巨大的金融资产,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条件。
第六,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制度正逐渐完善。我国私有经济发展迅速,完善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制度正加快进行。有关部门将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和政策,废止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和体制环境将进一步得到改善。
第七,政府职能正在转变,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和监管质量提高,规范有序。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在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和监管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如行政审批手续繁琐、多头管理、重复执法等现象。有的地方“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规化”,行政执法人员“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经常发生。现在政府职能正在转变,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改变对非公有制经济重管理轻服务,重义务轻权利,重处罚轻保护的倾向,无疑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第八,非公有制经济已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已培育了一大批素质较高的管理人才。虽然私营企业一般规模较小,平均每户雇工11人,注册资金90万元,但截止2000年底,已有雇工1000人以上的企业337户,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企业383户。不少私营企业投资者,具备较高的文化科学水平和丰富的管理经验。非公有制经济自身已具备了发展的能力。
我们相信,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参与经济全球化过程中,非公有制经济将得到新的发展。
二、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促使社会负担转化为社会财富
《决定》明确指出,要“把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这是非常正确、十分重要的。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是发展经济十分有利的条件。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劳动力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就业形式严峻。如何缓解就业压力,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解决的迫切的任务。
1.失业是社会的沉重负担。大量失业人员的存在,不仅给失业者及其家庭造成很大困难,而且给社会造成很大负担。
第一,失业是劳动力资源的严重浪费。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就能创造社会财富。失业意味着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分离。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力这种珍贵的社会资源就不能发挥作用,完全被浪费了。正如马克思所说:“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能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44页)
第二,失业降低了劳动者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失业人口的存在,对城乡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发生严重影响。这是因为,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降低了工资水平。为了维持生活,失业者不得不接受低工资。其次,失业者的生活需求,除从国家或社会得到一定补贴外,还要从在业的家庭成员中获得救助,从而降低按人平均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实际上,失业人员是由在业人员供养的。我国城镇贫困家庭中,有相当部分是由于家庭成员下岗、失业造成的。
第三,失业影响了技术进步。一般来说,技术进步和设备更新,可以减低劳动强度,提高劳动效率。但对企业来说,则要进行成本比较。如果采用新技术、新设备,虽可减少劳动力,减轻工人劳动强度,但机器设备的构置和使用费比工资成本高,则企业宁愿使用效率较低的设备,用手工劳动代替使用机器。因此大量工资低廉的失业人员的存在,是企业使用机器的障碍,是技术进步的制约因素。
第四,失业增加了财政负担。我国社会保障体制不够健全,在2.4亿城市职工中,参加失业保险的不到一半。而为数达5亿的乡村劳动者中,参加失业保险的更是微乎其微。国家财政的负担,包括就业经费投入,辅助失业人员再就业;对失业人员给予生活补助和救济,保障他们的最低生活需要;帮助他们解决特殊困难,如疾病医治等,使他们能够维持最低的生存条件。这些都需要加重国家财政负担。只有提高就业率,国家财政负担才能逐渐减轻。
第五,大量失业人员的存在,是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失业人员与在业人员收入水平的差距,由失业造成的贫困状态与社会高收入人群的富裕水平的差距,容易造成失业人员的心理失衡,可能使他们中一些人做出某种过激的举动,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因此,缓解失业也是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
2.把社会负担转化为社会财富。劳动力资源是社会的宝贵财富,减少失业人员,把劳动力资源最大限度利用起来,把失业人员从社会负担转变为社会财富,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推动经济增长的迫切需要。《决定》指出,要“深化劳动就业体制改革”,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当前就业形势仍然严峻,须有新政策新措施。这里建议:
第一,坚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发展是硬道理。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最根本的要是靠发展经济。我国经济每增长1个百分点,大约可增加100万-150万个就业岗位。如果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每年保持7%-8%的增长率,就可吸收大部分新增劳动力,减轻就业压力。此外,增加就业经费,增加财政扶贫,增加失业救助,增加公共投资,也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只有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才能增强国力,缓解就业压力,为社会稳定创造条件。
第二,投资开发劳动密集型公共产品。我国当前一方面存在大量过剩劳动力,另一方面一些公共产品十分缺乏,国家应大力组织社会劳动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公共产品,例如整治山河、修筑公路、美化环境、清洁城镇;国家还应加大对农村医院、学校、文化设施等投资,利用当前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供给比较充足的条件,大力改善城乡居民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造福人民,惠及后代。
第三,加大再分配力度。财政是社会再分配的主要方式。一方面国家要加强税收征管,增加财政收入;另一方面,国家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扶贫力度。据报道,今年财政扶贫投入资金299亿元,比去年增加8亿元。我认为这是不够的。今年国家税收大幅增长,1-4月份比上年同期增长25.8%,达7077亿元,增收1453亿元。而国家扶贫支出只增加不到3%,这是很不相称的。建议每年扶贫开发资金应高于税收增长1-2个百分点,至少应同比例增长,而不应低于税收增长比例。同时,要积极通过服务产业进行再分配。大力发展文化、娱乐、旅游、餐饮等服务产业,鼓励人们加大服务消费,扩大服务产业就业人数和就业比重。
第四,充分利用国土资源。鼓励企业和个人开发荒山、荒地、滩涂和其它可利用的资源。谁开发,谁使用,谁收益,长期不变。企业开发与个人开发一视同仁。
第五,鼓励创业。凡投资创业,自我解决就业问题,或吸收一定数量职工的中小投资者,可给予减负税优惠。
三、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发展资本市场
《决定》对发展资本市场十分重视,理论上有许多创新,论述非常精辟、深刻、具体。其中关于要“使股份制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关于要“有选择分步骤放宽对跨境资本交易活动的限制”等论述,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和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我国资本市场经过十多年发展,已经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渐成熟,日臻完善,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从2001年6月以来,资本市场增长乏力,长期低迷,令人担忧,其表现(见表1):一是股指大幅下降。从2001年6月中旬上证指数2245点跌至现在的1400点,下降达40%,流通股票市值缩水6000-7000亿元,绝大多数股民被深度套牢,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损失严重。二是入市资金减少。开户数不仅没有增加,有些月份还净减,客户保证金从7000亿元降至3000亿元。三是筹资功能减弱。证券筹资占社会筹资的比重从10%左右下降至3%。四是交易清淡。日交易量从2001年的254亿元下降至2002年的118亿元,2003年有时每日交易量不足100亿元,国家印花税收入大幅减少。五是证券公司经营困难。综合类券商自营业务严重亏损,经纪类券商佣金收入减少,难以维持。
表1. 2000年~2003年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基本情况
资料来源:自制。
资本市场长期低迷的情况,与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改革目标不相适应;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任务不相适应;与我国快速增长的宏观经济形势不相适应;与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改善,效益上升的情况不相适应;与居民金融资产增加,投资愿望提高不相适应;也与今年以来全球主要资本市场指数回升的情况不相适应。同时,直接筹资比重下降,银行储蓄大量增加,风险集中,不利于保持国家金融安全,加大防范金融风险的难度。为改变这种低迷情况,我建议:
第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修改《证券法》,正确处理监管、规范与发展的关系。监管、规范是股市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发展是监管、规范的目的。《证券法》必须有利于股市发展,有利于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应把发展放在首位。
第二,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行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协调发展,突破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分业管理、分业经营的界限,实行规范有序、严格监管的混业管理和混业经营,增加资本市场资金供应,提高资本市场有效需求。
第三,明确国有股减持政策和减持时间表。不能流通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如何处理、如何减持,一直是影响股市的重要因素。国有股减持政策不明,严重影响股民信心,影响股市稳定。鉴于国有股、法人股数量庞大,牵涉各方利益,情况复杂,需要较长时间研究。建议明确宣布,本届政府做好准备,制定方案,由下届政府具体实施。这样,必定会对恢复股民信心发生重大作用。
第四,规定盈利的公司必须当年以现金分红。净资产盈利率低于5%的全部分红,超过5%的应以70%分红。没有以现金分红的公司不能申请增资扩股,两年不以现金分红的公司要追究董事会责任。这样既可为股民提供实际收益,也可减少企业高管人员弄虚作假,欺骗公众。
第五,控制公司上市节奏和上市规模,保持资本市场供给与需求相对平衡。当前市场有效需求不足,投资者缺乏信心,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历史遗留问题还需清理和解决;在这种情况下,上市速度应该放慢,上市规模应该减少,对于大盘股上市发行,更应严格控制。上市公司的增资扩股,应坚持条件,并与提高企业素质、优化产业结构相结合。
第六,有选择、分步骤地放宽对跨国资本交易活动的限制,采取多种形式引进外资进入A股市场。除加快发展QFII外,要积极探索建立中外投资基金,组建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引进外资为突破口,把A股市场推向一个新阶段。
第七,开展股票质押业务,分流储蓄资金。近年银行存款快速增长,存差增加,分流部分储蓄资金势在必行。进入资本市场,是增加资本市场资金供应、发展资本市场的需要。发展股票质押,是分流储蓄资金的有效途径。建议允许机构持有和个人持有的股票向银行质押,从银行取得贷款,增加资本市场资金供应。
第八,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提高保险资金和社保资金进入股市的比重。在成熟的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占主导地位。我国资本市场投资结构中,仍是散户投资为主。这种情况必须逐步改变。大力发展机构投资,既增加资本市场的资金来源,也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发展。当前,我国保险资金和社保资金入市比重偏低,建议逐步提高比重,并探索建立保险投资基金和社保投资基金,增加保险资金、社保资金进入股市的渠道。
第九,实事求是地处理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的历史遗留问题。我国资本市场是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诞生的,准备时间短,政策法规建立滞后,市场环境不规范,与发达的资本市场相比,存在问题较多,需要认真清理和解决。但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时,必须从实际出发,考虑问题产生的背景,采取积极、慎重、务实、周到的措施,照顾各方利益,不能操之过急;而且要有破有立,在解决违规资金进入股市问题时,要提出和落实合规资金进入股市的形式和渠道。
第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发展资本市场,增强股民信心,要以科学理论武装人,以正确舆论引导人。建议传媒按照十六大以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正确宣传发展资本市场的重大意义,深入分析资本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研究和提出资本市场完善化、规范化的有效措施,以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资本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