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导的智能旅游发展模式研究_智慧旅游论文

政府主导型智慧旅游发展模式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主导论文,智慧论文,模式论文,政府论文,旅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智慧旅游的提出与实施

      智慧旅游(Smarter Tourism)是IBM所提出的“智慧地球”在中国旅游产业具体化的全新概念,是智慧城市从理论到实践的举措之一,是旅游数字化、信息化的高级阶段,其核心是以一种更智慧的方法,通过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来改变政府、公司以及自然相互交互的方式,提高交互的明确性、效率、灵活度和响应速度。

      从2010年开始,南京、苏州、扬州、温州、北京等城市纷纷宣布建设“智慧旅游城市”的发展战略,上海等有条件的城市率先开展了智慧旅游建设。如上海市面向旅游者提供的基于智能手机终端的“智能导游”,涵盖导游、导航、导览等服务,成功应用于2010年上海世博会等,现已被国内多个省市景区效仿;如北京市采用基于二维码的物联网技术,向旅游者提供一种线上、线下融合的“景区电子门票”服务等。自2012年国家旅游局先后确定首批和第二批国家智慧旅游试点城市、组织开展智慧旅游建设以来,33个试点城市、22家试点景区,取得了一些成果,如:景区、游客中心等地的无线上网环境架设、城市旅游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的搭建、城市旅游目的地门户网站建设、智能移动终端应用研发等等。2014年为国家旅游局确定的中国“智慧旅游年”,其宣传主题和口号是“美丽中国之旅——2014智慧旅游年”“美丽中国,智慧旅游”“智慧旅游,让生活更精彩”“新科技,旅游新体验”。1月21日,“2014美丽中国之旅——智慧旅游年”启动仪式在北京主会场隆重举办。北京、天津、南京、大连、成都等十个代表城市通过网络同步传输与主会场实现联动,全国100余个旅游城市分会场同期举办了启动仪式。

      在全国各地区城市积极投身智慧旅游建设的过程中,河北省在智慧旅游建设方面也迈出了积极步伐:2011年末,河北省旅游局与中移动河北分公司签署《河北省智慧景区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以5A级景区为试点,通过手机终端实现彩信地图导览、景区内手机定位、门票手机支付等功能,并开展门禁系统、电子导游、安全系统等的建设推广;2012年河北省确定了13家基础较好、积极性高的景区作为试点,探索创建智慧景区的经验和标准。同年,秦皇岛市被国家旅游局确定为第二批智慧旅游试点城市;2013年2月河北省开始着手编制《全省智慧旅游景区发展总体规划及建设标准》专项规划,智慧旅游逐步在4A级以上景区铺开。

      伴随着智慧旅游的实践,国内学界对智慧旅游也极为关注。百度检索“智慧旅游”相关结果2230万条,谷歌检索相关结果6210万条,主要涉及智慧旅游新闻、景区主页、相关企业、政府政策等;在中国知网上以论文篇名检索“智慧旅游”词条,共涉及文章89篇;谷歌学术搜索相关结果1.6万条,主要涉及智慧旅游新闻和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

      汇集大量的实践信息和研究成果,笔者对我国智慧旅游的发展状况做出如下归纳:

      1.智慧旅游呼声很高,其发展多由政府发起,试点运行,并有燎原之势。

      2.智慧旅游系统化建设程度低,小处升级多,大处改革少,无法从根本上实现传统旅游业到现代旅游业的转型。

      3.只注重智慧旅游对服务、管理和经济增长的创新性作用,忽略了智慧旅游也是旅游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的最有效措施。

      4.智慧旅游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相关信息以通讯、报道为主,相关概念缺乏理论支撑,理论研究在量与质上存在不足。

      5、我国是典型的政府主导型旅游发展模式,但是政府在智慧旅游建设中的角色、地位和作用缺乏明确的定位。

      综上所述,我国智慧旅游的发展在理论研究与实践发展中仍存在若干问题,笔者认为,我国智慧旅游应采用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

      二、政府主导是我国智慧旅游发展的必然要求

      笔者将政府主导型智慧旅游界定为:以政府为旅游发展的主要规划方、管理方和投资方,以“智慧”为重要发展手段的旅游发展新模式,是在新形势下一种政府正确实现市场为主进行资源有效配置的积极探索模式。其核心一方面体现在政府主导,包括对旅游的政策推动、规划把关、资金扶持和规范管理,但不是政府包揽,而是互惠互利,是政府与市场两个层面的有机结合或者说两种利益在新的层次达到新的合作;另一方面体现在智慧旅游的引入与应用,不是弱化了政府和企业的责任的功能,相反是在更高的层面上提出崭新的服务理念、管理理念和发展理念。

      1.政府主导型智慧旅游是我国旅游一盘棋的战略需要。引进智慧旅游是政府对科学发展旅游事业的一次思想解放的过程。目前我国行政辖区界限分明,但许多自然景区则跨越了行政辖区,特别是县级行政区域。无障碍旅游区和跨区域旅游合作已成为旅游业发展方向的重要模式。而地方政府主导旅游业发展是我国旅游业发展的重要特点。近年来各省区市对旅游业发展高度重视,纷纷出台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制定关于旅游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加大了政策引导力度,为旅游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地方政府还进一步强化了对旅游业发展的主导作用,如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广东推出国民休闲计划、云南实施旅游二次创业、河北建设环京津休闲度假带、江苏、浙江、等地发放旅游消费券、海南和北京成立旅游委员会、天津发展旅游装备制造业、山东打造“好客山东”的旅游品牌、张家界建设世界精品旅游目的地,承德等多个城市建设国际旅游城市等,极大地推动了当地旅游业的发展。更有甚者出现了突破省辖区域的旅游线路和景区。如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区、长江沿线、丝绸之路等旅游区域依托中心城市展开了联合宣传推广、旅游线路对接、促进要素流动、规范市场管理等多层次、各具特色的区域合作。旅游还成为大陆与港澳台的经贸桥梁、文化纽带和交流合作先行者,两岸四地旅游交流与合作更为密切,内地居民赴港、澳旅游健康发展,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有序推进,CEPA与ECFA协议有关旅游政策不断落实。但从目前的情况看,真正实施的特别是形成区域性智慧旅游的地方还非常少,究其原因,重要的一点还是各级政府的认识不上位,对旅游业的发展仍停留在粗放型旅游开发意识,而这种粗放型意识,往往更多地体现在政府的规划、管理、开发层面。特别是部分地区没有从本地旅游和经济水平的实际出发,盲目跟风建设,造成智慧旅游信息系统或工程建设的混乱、信息孤岛以及因此导致的浪费等。这一点在河北体现得更加突出一些。许多景点县与县之间还处在分灶吃饭的状态。同时,各景点之间的交通条件、沿途的生态环境、社会稳定等等,更是缺乏统一规划,统一发展,甚至景点周边环境的和谐还经常需要政府予以积极的考虑、统筹安排。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正按照中央的要求“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必须推动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参与和引进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以开放促改革”。比如,如何充分挖掘旅游资源的潜力;如何实现共惠共利的双赢旅游框架;如何做好实现跨区域旅游发展的规划蓝图,并予以有效的实施等。在这个意义上,智慧旅游与其说是给了一条途径,不如说是给政府主导下的旅游事业增添了新的战略思考契机,对各级政府发展旅游事业战略在新的更高层面提出了新的战略发展思维和促动。就发展趋势而言,区域性的旅游发展成为旅游业发展的必然,代表我国旅游业发展的趋势,“十一五”期间,国家旅游局先后与安徽、吉林、广东、湖北、浙江、江苏、湖南、山东、云南、重庆、陕西、宁夏、四川、天津、广西、河南、河北、深圳等18个省区市签订旅游合作备忘录或合作协议,条块结合、分类指导,有力推动了地方旅游业发展。在政府主导下,借助科学技术甚至可以实现全国一盘棋。而要真正做到这一点,政府主导就成为十分重要的中心环节。一段时间以来,邮电系统推出了一种跨行政区域旅游景点联合预售门票的方法。应当说这是对区域性旅游合作的一次有意义的积极探索。但从实际效果看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中重要的是旅游者感到不那么方便。问题的症结恰恰是信息的不对称,从而阻碍了其发展。而智慧旅游的远程化,则可以很好地利用网上的优势来解决这个问题。政府主导则更突出了对地方的统一管理、统一规划,如交通、餐饮、住宿、商店等。从单一景点到连线成片都需要政府进行科学的规划设计,特别是跨区域的自然景点更需要各有关政府间的协商、调整、配合,才能形成具有不同观赏价值又兼顾各方利益的旅游产业。而兼顾各方利益从现实中看,更为突出的是地方政府的利益。同时,通过政府主导的作用可以使科技面向富含自然资源的贫困地区,扶持旅游业投资少、风险小、回报高。因此,无论从时代要求、民生需求和事业发展需求等方面来看,都应积极引入和发展智慧旅游。

      2.政府主导型智慧旅游是我国旅游科技应用的客观要求。现代旅游产业是一个开放的综合产业系统,旅游行业的多主体特征,旅游产品的公共性、综合性和排他性特点。我国旅游从当前来看要做大、做强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解放和发展旅游生产力最重要的一条应当是不断加强旅游业的服务性能,不断地为广大旅游者创造与时代需求相适应的优质服务。而在现阶段要真正做到这一点,其核心就是引入科技。智慧旅游恰恰体现了这个特征。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的信息化技术,通过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手段,利用智能化平台和便携的终端设备,全面整合旅游产业的渠道和信息,将旅游的物理资源和信息资源网格化,从而实现对旅游产业链各要素的智能感知、重新分配和深层次重构。基于我国现状,智慧旅游从旅游景点的开展和建设在计划、规制、信息、投资融资和国际合作等方面,甚至交通等主辅方面需要甚至必须由政府指导、引导、推动和直接投入。国家旅游局“十二五”规划指出,旅游部门的横向、纵向合作力度进一步增强,形成了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旅游部门与文化、农业、商业、工业、体育、环保、林业、气象、金融等部门合作更加紧密,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相关产业融合不断深化,形成了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大格局。局省合作机制取得明显成效。而政府也需要通过智慧旅游在增强旅游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和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方面建立适当的机制。利用先进科学技术有效地提升旅游业的转型升级,为游客插上科技的翅膀,为管理插上科技的翅膀,这样科技化与政府主导的系统化在智慧旅游或者说用先进科技架设的桥梁上实现了优势结合、强强联合,为广大旅游者造就了全方位一条龙服务体系。用现代化的新技术、新装备改造和提升旅游业,正在成为新时期旅游业发展的新趋势。在这一进程中,科学技术不仅创造出大量新的旅游业态和新的旅游需求,引导新的旅游消费,还将极大地推动服务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今后一段时期,信息技术将会更加广泛地运用到旅游业发展的方方面面。特别是正在推行的“三网融合”,将促进不同网络之间的信息兼容,实现网络资源的共享,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传统的旅游消费方式、旅游经营方式和旅游管理方式,将推动旅游业向现代服务业的运行模式发展,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从企业角度来说,智慧旅游是参与企业人力、物力的一种节约。从为个意义上,可以说智慧旅游是应运而生。

      3.政府主导型智慧旅游是我国旅游绿色发展的必要保障。从旅游发展前景看,一是生态性,二是智能性。基于政府主导,首先,从不少区域来看,旅游产业是赋予一个地区、造福一方民生的主要抓手。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精神文化和休闲活动需求的不断提升,旅游将成为符合时代发展、富有潜质的阳光行业,所以应成为政府主导行业。同时,“美丽中国”是十八大提出的重要发展指导方针,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重视旅游开发,重视生态保护,实现景区绿色发展,必须依靠政府力量。而这一点正是河北省需要真正重视起来的短板。如果我们把生态保护和旅游发展放在一个大背景下来看,河北的青山绿水与旅游是紧紧地捆绑在一起的。首先河北环绕京津,生态保护不仅仅表现为单纯的自然环境,还具有更大的全局性意义。从目前京津冀的自然环境来看,毫无疑问生态治理已经成为各级政府所必须关注的大问题。所以环境保护对河北而言,应当而且必须是当前乃至今后相当时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首当其冲的重要内容。其次,最近河北省委提出建设富裕河北、美丽河北,发展生态旅游和绿色旅游是河北经济转型的内在要求和题中应有之义。旅游业因其独特的性质,随着我国特别是京津富裕地区的发展,其外溢的一个重要方面将体现在旅游上。河北对京津的近邻优势,使得河北旅游业的发展可能赶上极大的历史机遇。如果河北现在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那么必将会失去自身旅游的大好时机。恰逢其时,智慧旅游的引入河北省为政府主导下的旅游业的发展注入了科技的活水。

      4.政府主导型智慧旅游是我国旅游公共管理提升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指出:“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旅游是面向广大旅游者的社会服务行业,毫无疑问应当认真地贯彻这项方针。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业的发展,必然会愈加兴旺,对旅游资源,特别是对自然景点旅游资源的开发,也必然是我们旅游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因此,盲目开发带来的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低下等弊端,必须加以克服。智慧旅游可以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和服务管理。旅游公共服务,尤其是基础性旅游公共服务,具有时间、空间上的泛在化和无偿特点,需要政府天气、交通等多方位信息共享以及资金的投入,以满足大众化旅游的需求。首先,丰富大众游客的游览感受,使人们更轻松地旅游、休闲。过去往往受制于导游的引领,现在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的建立,以彩信导览等方式不仅可以对景点进行解说,而且是可以对景点的意境、文化、历史更广泛、全面地介绍,看得到、看得懂、看得明白。使游客在游览的同时,在文化上接受一次美妙的熏陶,甚至可以把这一段经历,方便地存在手机中,成为独有的文化纪念,特别是新兴的旅游景点,应越来越向自然的更深处发展。其次,提升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和安全管理。政府部门构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通过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平台统筹规划、建设、管理、提升旅游公共服务,同时建立安全预警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在危险即将出现时有效预警,在危险来临时有效控制。同时避免不同统计口径的出现,给同一旅游项目数据造成不同结果的尴尬局面。

      三、政府主导型智慧旅游发展建设模型

      笔者基于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提出一种政府主导型智慧旅游发展建设模型(如表1所示),该模式将智慧旅游的发展建设分为政策层、论证层、建设层、维护层四个层次,政府主导作用与四个层次的建设过程充分融合。

      1.政策层。国家旅游局出台智慧旅游总体规划及相关政策文件,明确发展宏观规划和建设标准。

      2.论证层。这是智慧旅游构建的核心部分,也是政府发挥重要指导作用的集中体现。笔者认为智慧旅游建设可以以“省”为单位进行统一建设,以国家、省级政策性文件和建设标准为基础,结合各省实际,与相关单位统筹协调,经专家指导组论证,建设具有特色的智慧旅游建设方案。方案应明确领导小组,责任到人;结合本省实际设计总体规划,包括时间、期数、总投资等等,建设一般可分三期进行,每期建设约一年,其中一期主要建设省、市级旅游管理平台及5A、4A级景区的智慧化改造提升,二期主要建设3A级景区的智慧化改造提升,三期建设A级以上景区,实现全省智慧旅游的泛在化;形成智慧旅游一体化管理平台的具体建设方案,一般可分为旅游局智能管理平台和景区智能管理系统,旅游局智能管理平台主要应涉及旅游行政部门与景区、旅游企业、旅行社、酒店的信息交互与统计分析、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高危事件的预警体系,并可根据需要建立专项管理系统,例如旅游博览会管理系统等;景区智能管理系统包括景区财务、人员、资源、服务等各方面的监控和管理。应重视景区资源管理的建设规划,尤其是环境监控、环境保护方面。

      

      3.建设层。建设层是智慧旅游的实际建设阶段,政府部门应制定采购标准,依法进行政府采购,明确施工品牌、设备信息、价格、时间、建设方案、建设规范等,确定施工单位。往往采购单位不止一个,须明确各自分工,标准统一,防止建设重复和混乱。采购单位应以政府部门制定的智慧建设方案为指导,明确施工方案,保质保量完成建设项目,并对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投入即可使用。政府在建设中应积极主导建设前的调研工作,对待建设景区协调会,强调智慧旅游建设的意义,确定各景区智慧旅游建设负责人,保障智慧旅游建设的顺利开展,并开展调研工作,调研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初步问卷调研,须对待建设景区开展问卷调查(示例见表2),调查内容主要包括景区性质、景区位置、景区客流量等景区基本信息及景区的信息化建设情况(硬件、软件、网络等)。在对待建景区进行初步的情况调研后,可选取具备一定信息化基础的景区进行首批建设。第二个阶段是实地调研。赴景区实地考察景区的环境、景区的信息化建设等情况,重点针对信息化硬件、软件、网络的“有没有”“好不好”“够不够”“兼容不兼容”进行调查,以供为不同情况的景区制定相应的建设方案。

      4.维护层。维护层是智慧旅游正常运行的必要保障。在建设完成总体验收,正式投入使用后应注重日常维护,一般包括数据备份、软件升级与系统维护、硬件的维护与维修等,对出现严重问题的系统或设备应进行专项维护,避免重建设少维护造成投资建设的智慧项目只运行短时期便出问题,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况。反馈层是将发现存在的属于系统设计、方案不合理等问题逆向反馈,进行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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