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的道德环境设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道德论文,竞争论文,环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竞争既是经济机制,又是道德范畴。我们追求的是正当竞争,是有序的社会经济环境。市场经济以利益作为经济人追逐的猎物,以人格作为道德人寻求的目标,利益的最大化和人格的理想建构实现整合,是竞争道德的归宿。经济人和道德人的合而为一是对市场竞争主体的起码要求,也是竞争的道德环境设置的前提和出发点。
一、以立为本:注重伦理精神的培养
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由于科技、通讯等的发展,经济主体存在的空间扩大,主体间的距离缩小,时间缩短。经济竞争在经历了完全自由竞争、垄断竞争、完全垄断等几个发展阶段以后,已进入到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被赋予了崭新的要素和功能,需要经济主体以全新的观念、充分的知识、协作的态度、进取的精神积极参与。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树立新观念。首先要树立积极的竞争观,反对消极的竞争观,反对以冷漠的甚至藐视的竞争观。也就是说经济主体应抱热情态度,运用正当的手段,积极地参与到经济竞争中去,加强管理,改进技术,提高质量,搞好服务,满足社会需要,在追求个体利益的同时,推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认识到竞争是社会经济发展和道德超越的“助推器”。在竞争压力下,经济人必须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发展自己,促使其向道德人、社会人的结合及其升华。其次要树立义利统一观,既反对重义轻利、以义代利的漠视个体正当利益的道德观,又要反对见利忘义、见利损义的以损害道德正义而谋取私利的道德观。形成“利者义之和”“义利双修”的义利统一观。再次要树立共生共赢观。共生是一种自然现象,更是一种社会行为。生存资源的稀缺,科技难关的攻克,经济文明的创建,使得社会关系无不打上共生的烙印。当两个经济主体在竞争中存在着共同生长点,就可以共生。竞争并非是在已定市场内你死我活的争夺,更不是两败俱伤,竞争是一种唤醒,是一种相互助长。在现代社会,竞争的结果应该是共赢,自己赚钱也让别人发财,竞争双方都能得到发展,从而使社会财富总量增长,这才是经济竞争的目的和实质所在,也才是经济人和道德人统一的标志。
第二,创立新制度。制度作为人类历史发展的特定阶段出现和形成的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规程、规范、规则体系,依靠自身的威力,对有关社会成员起着某种制约、引导作用。包括引导社会法人和个体的道德选择,影响着他们的价值观念等,因而具有伦理意义。于是乎,制度伦理或伦理制度之说便应运而生。所谓创立新制度就是创立适应市场竞争新机制的伦理制度。这里所说的伦理制度就是指“存在于那些与社会基本结构、体制相联系的,为现实社会生产生活提供基本框架的社会基本生产方式和社会组织类型之中的伦理原则”。伦理制度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工业文明和市场经济的逐步成长成熟,在市场竞争中显示出独特的功能:充任了竞争“裁判”的角色,为解决“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经济、社会冲突,提供了一个内外双重影响和经济秩序最大化的可能性。然而,只有那些适应市场竞争经济发展的伦理制度,其独特的功能才能发挥出来。这里所强调的“适应”亦即制度的“新”,应满足于以下几点:它必须既根源于市场经济自身,而又能体现市场经济的本质;它必须既寓意着伦理内涵,又能对竞争主体发生内在性影响;它必须既和社会经济基本制度有内在精神上的契合,又能作为社会经济伦理精神的逻辑起点。而满足上述条件的竞争伦理制度正在创立、成长的过程之中。
第三,塑造伦理精神。如前所述,利益的追求是市场竞争的动力,市场竞争是经济发展的动力。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经济竞争主体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相关。市场经济的竞争意识、竞争行为,既是求利意识的转化和延伸,也是自身需要的满足。每一次需要的满足都是一种发展,每一种新需要的产生都意味着一次升华;而每一种发展,每一次升华,都必然是人的一次生命的阅示、精神的展览,一次创造力的迸发。造成市场经济所产生的高效率并给人类带来物质生活的丰裕和生活质量的提高这一不可置疑结果的原因是充分调动和激发起来的人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这也是人们之所以选择市场经济这一人类有史以来最有效的经济形式的原因。在发展市场经济、完善竞争机制的过程中,我们在肯定个人的物质利益最大限度满足个人私利的同时,仍然要倡导追求高尚人格,倡导为国家、为民族、为整体而献身的精神,抑制市场经济条件下自发滋生的个人利益至上、不正当竞争行为,倡导净化人们的心灵和提高经济主体乃致整个国人的精神境界。现实中的市场远非如我们论证中的圣土,而是充斥着欺诈失信、坑蒙拐骗、制假售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恰恰从另一个侧面说明竞争伦理精神塑造的重要和必要;同时也说明了我们的市场发育不成熟,经济竞争失当失序,市场竞争伦理精神还没有在一个个具体参与市场竞争主体的心目中确立起来,更没有对他们的行为构成内心自觉的遵循和导向。竞争主体对竞争伦理精神的缺乏,必然恶化市场竞争环境,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所以,在建设市场经济和构建竞争机制的任务中,竞争伦理精神的塑造是重中之重。
二、控制适度:注重道德控制的合宜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运行中必须建立一定的规则体系,并运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以及道德的手段,对市场竞争主体的行为进行约束、引导,以保证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和正常运行。换句话说,社会经济生活秩序的制度化水平及其功能的发挥程度,是与各种规范性控制分不开的,其中就包括道德控制。所谓道德控制,就是指为了协调经济主体个人与他人及社会的非对抗性利益矛盾而借助伦理关系的力量而进行的一种社会管理活动。它通过多种传播形式把社会的道德目标、规则内化成为个体的道德认识、情感、信念和意志,从而经由个体的道德实践,达到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道德控制对于个体来说在本质上是一种他律性与自律性相统一的过程,它有可能变成一种以利他性为主导倾向的纯粹道德自控,从而可能进入一种“不是为了责任而是出于责任”的道德实践过程和境界。这样,道德控制也就是作为主体的个体通过对自身社会属性的调节以适应社会价值目标要求的过程。它以个体道德人格的行为方式和方向为调节对象,以义利矛盾冲突也就是主体对社会财产的权力的关系问题为调节的主要内容,以情感疏导、思想教育、习俗制约、舆论评价等为调节方式,以协调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并使社会生活秩序规范化为调节目标。
市场竞争条件下,道德调控有可能出现两种倾向。其一是:道德失控。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道德控制的疲软。表现为: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个体极为注重和相信自身的经验存在方式,并把个人道德价值的实现归结为感官的满足以及相关的实物占有量;作为竞争的个体道德人格明显地表现出道德意志严重脆化、道德信念理想盲目无序化和道德选择的极端个人功利倾向。总之,也就是现实中人们经常议论的所谓面对信仰领域和价值系统中的道德滑坡;其二是控制过度。也就是过分地强调社会共同利益、整体利益,否定或漠视竞争主体的个体独立人格及其利益的存在,以不承认个体的主体人格和牺牲个体的利益为出发点来追求社会整体利益作为思想教育、习俗制约、舆论评价的导向。这种道德控制对竞争主体的主观能动性的调动和创造力的发挥以及经济客观规律的运行无疑产生十分消极的影响。
道德控制在市场竞争中是十分必要的。然而这种控制必须适度。适度的道德调控主要表现在对以下几个原则关系的正确处理和协调:一是经济效益原则与社会效益原则的关系。经济效益原则是市场竞争的基本原则,但不能因为强调要增强经济效益原则观念,而忽视和损害社会效益;适度的道德调控是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原则的调控。二是利益原则与道德原则的关系。市场竞争中,之所以有必要进行道德调控,就在于现实中的确存在利益与道德相排斥和冲突的一面。然而在利益与道德的关系中又存在着一致性的一面,也正因为如此才有可能实施道德调控。适度的道德调控在此问题上应明确两点:首先,利益是道德的基础,道德的建立、观念的变化不能脱离利益基础,否则会变成空中楼阁;其次,道德可以并应当为正确理解的利益服务,抵制和鞭挞以不正当手段所获利益,讴歌和维护有序、正当的竞争及其所获利益。三是竞争原则与协作原则的关系。发展市场经济,应增强人们的竞争观念,倡导正当的竞争行为。也不能过分强调协作而损伤竞争机制的功能。适度的道德调控就是要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形成公平竞争、正当竞争的氛围和结果。四是道德他律与自律原则的关系。为使市场竞争有序、公正、顺利地进行,适度的道德调控就必须发挥道德的自律与他律两个功能作用。既不能象功利主义者那样,把道德看成是纯粹“他律”性的;也不同于康德主义者那样,把道德看成是纯粹“自律”性的,而是应将人的道德视为一种“他律”与“自律”的辩证统一体。
三、协作为上:注重团结共生的品格
协作是指多个经济主体在同一劳动过程或彼此相联系的不同劳动过程中,协同地进行劳动的形态。人类社会的初期,是没有实行分工的简单协作,随着社会分工的出现,协作发展为有分工的协作。协作是人类劳动社会性的具体表现,它可缩短劳动时间,扩大劳动的空间范围,节省生产资料,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也正是因为有了协作,人类才在与自然的竞争中表现出有如此强的竞争力和整体性。随着人类社会生产劳动的发展,经济的竞争和协作也越来越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激烈的竞争和高度的协作如同一对孪生兄弟共同成长。一般地讲,竞争与协作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两者既有对立的一面,又有相互联系统一的一面。一方面,因为竞争总是不同的利益主体争夺有限的利益目标,所以竞争主体间存在着一种利益冲突的关系,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妨碍竞争主体之间的团结协作。在市场经济中,只有永远的竞争,没有永远的协作也正是从这个意义说的。另一方面,竞争与协作具有互渗性、依存性。竞争体现着协作,增进着协作,相应地协作也蕴含着竞争,深化着竞争。市场经济就是一种商品交换的经济,这种交换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本身既是一种利益的竞争,又体现了一种协作。在充满竞争的现代经济中,经济主体为了增强竞争实力,为了垄断市场,对市场具有影响作用,总是在不断地扩大和增进联系与协作,以便在信息、资源、产品开发方面左右控制市场的走向。对立则两害,协作则两利,窝里斗则两败俱伤。经济实践中的无数事例说明,协作能力越强,竞争能力也就越强;要提高竞争能力,也就要增强协作能力,包括经济主体内部各部分之间以及经济主体相互之间的联系与协作能力。竞争促进着协作,协作又推进着竞争,竞争与协作好比一辆车子的两只轮子,载着市场经济不断前行。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主体既需“虚拟”“借力”,更需“共生”“共赢”“协作”。人们往往只注意到可能侵害自身利益的竞争者,而忘了能相互促进的协作者。共生协作策略可以实行的依据,是它能给消费者提供一种优化的结构,产生1+1>2的效果。 它可以实现配套组装,使消费者一次性购买就能满足多种需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讲竞争,又讲协作,这是由市场经济的内在特质和社会主义的内在特质所决定的。市场竞争的道德目标不是导致主体间你死我活的对抗与冲突加剧的结局,而应该是力图将主体间的对抗与冲突控制在最小限度内,实现经济发展的平衡、有序和和谐,也就是主体间人际关系的和睦融洽谐调。这也就是竞争道德设置的目的所在。
四、进取不息:注重效率优先的原则
竞争就是要不断地变革现状,不断创新,就是要研究新问题、解决新问题,其实质就是不断进取,这也是竞争道德的本质所在。进取作为人的进步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理想以及较高的文化素养、知识水平和创造能力等在事业上的重要体现,具有热情、自信、充满活力等品质特征,反映和概括了最本质、最普遍的道德关系。在竞争道德起源和发展演变过程中竞争始终内在地包含在道德观念中。一方面,在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中,它体现了人类改造自然的精神状态;另一方面,在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中,它反映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之间的道德关系。其中,在市场经济时代的竞争主体之间的关系中,它反映了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精神状态及道德关系;进取作为一种奋发向上的精神,体现着社会经济发展的进步趋势,这种趋势也就与市场经济竞争道德的应然目标具有一致性。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也就体现了市场竞争的道德精神。
第一,进取不息就是要在市场竞争中争第一。争第一,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推动力,又是竞争道德精神的一种体现,更是社会发展主体精神的弘扬;当然,市场经济中,第一不是一个,可以有很多第一,关键在于用什么思路去争第一。也许你并不是第一个进入市场,但可以是第一个采用某种新技术,第一个对产品进行了改进,第一个采用了新的服务措施等等。凡能在某一方面争得第一,就能显示出特色,给大众留下深刻的印象。
第二,进取不息就是要在市场竞争中实现创先。这就意味着,首先要不固化对某一事物的认识。不同的环境、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对象相对于不同的经济主体来说会产生不同的效果,产生不同的影响。其次要在现实中追求个性。现实的事物都是不完美的,只有在想象中才是完善的。因而,要实现创先就要创新,就要有效,就要有个性。再次要把注意力的重点放在未来而不是过去。实现创先总是与追求未来的勇气相联系的。假如总是在弥补过去的过失,那么就会削弱创造的动机。世界竞争在不断变化,19世纪由于批量生产的出现,谁在机器化生产上投资,谁就能占据优势;本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产品的高质量和高性能,成了公司竞争的焦点;当今,高质量产品在世界各地到处可见并可生产,高质量、低成本生产不再成为最有效的竞争手段。世界竞争的变化为竞争的道德建设提供了更宽广的空间和前景,开阔了人的视野,人的自然性和社会性进一步被解放。这也就要求社会中任何一个主体更应重视与人之间的关系。
第三,进取不息就是要在市场竞争中具有冒险精神。市场经济倡导竞争,是与经济主体的冒险精神、创造性相联系的。经济主体要想在市场经济竞争中有所作为并取胜就必须敢于担风险,只有敢想、敢干、敢冒险,才能创新,才能形成特色,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也才能开拓出一个新的世界。锐意进取,敢于创第一是竞争者的可贵品质。这种品质是与中庸之道、“知足常乐”等等人生观是相对立的,是与主张妥协、保守、不求上进不相容的。市场竞争本身也会给主体带来压力,从而推动人们积极向上,树立进取精神,而这本身也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建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