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资银行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刍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刍议论文,深圳论文,试点论文,外资银行论文,人民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8年8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经国务院批准, 深圳成为第二个允许外资银行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城市。8月13日,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发布了《深圳外资金融机构试办人民币业务原则指引》,引起了深圳外资银行的强烈反响,许多外资银行热情高涨,开始了有关人民币业务运作前的积极准备。
深圳外资银行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是深圳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一个标志,它说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的金融监督能力已具相当水平,深圳金融业的内外资银行发展已具相当实力。
一、深圳外资银行具备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良好基础,深圳现有营业性外资银行24家,有相当部分外资银行已达到申办人民币业务的要求
第一、在资产方面,截止1998 年6 月末, 全市外资银行总资产为612481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1%,资产总额超过15000 万美元的银行有12家,分别为汇丰、花旗、华商、东京三菱、三和、渣打、富士、东亚、南商、华联、荷商和巴黎。放款余额为444324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33%,其中,境内放款余额337027 万美元, 占放款总额的75.85%,比上年同期增长1.02%,占外汇总资产的55.02%。逾期放款为6783万美元,占资产总额的1.11%。资产方面呈现三个特点:一是资产规模稳步增长。外资银行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与深圳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同步,这说明,深圳外资银行的发展符合金融与经济同步发展的客观规律。二是放款和联行占款量主要的资金运用项目和生息资本。三是放款结构基本合理,促进了深圳和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结构的调整,具体表现为:其一,从放款的区域分布来看,深圳外资银行的业务覆盖面不仅限于深圳经济特区,同时还幅射到珠江三角洲地区,甚至内地,此外,境外放款所占比重不大,表明其信贷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境内企业。其二,从放款客户形式来看,外资企业比重最大,同时,由于外资银行还是国内非银行金融机构筹措外汇资金的一条重要渠道,因而对金融机构放款也占有一定比例。其三,从放款的期限来看,中长期放款的比例明显高于短期放款,这表明外资银行发放中长期项目贷款较多,以支持深圳及内地的一些大中型企业。其四,从放款余额来看,目前,放款余额最大的行业都集中在深圳的商业服务业、通讯电子和能源交通等支柱产业和基础产业,表明外资银行放款投向与深圳的产业发展方向基本吻合。
深圳外资银行主要业务指标一览表单位:亿美元
1995年 1996年
科目金额 较上年增长 金额 较上半年增长
资产总量 41.1
9.0% 53.1 29.1%
放款 30.3
25.2%37.1 22.4%
负债 41.1
9.0% 53.1 29.1%
存款 6.6-33.3%
7.6 15.2%
税后利润 0.5497 68.1%0.5918
7.6%
1997年 1998年(6月末)
科目 金额 较上年增长 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资产总量 61.7% 16.2% 61.2 4.8%
放款 45.9
23.7% 44.4 7.3%
负债 61.7
16.2% 61.2 4.8%
存款 8.613.2% 7.1 -12.3%
税后利润 0.7711 30.3% 0.3747
-12.5%
(资源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外资金融机构处)
第二,在负债方面,截止1998年6月末, 全市外资银行存款余额为71380万美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31%,其中,境内存款余额32515 万美元,占存款余额的45.55%,比上年同期下降1.61%, 境外存款余额38865万美元,占存款余额的54.45%,比上年同期下降19.63%。 联行往来(负债项)余额444728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39 %〔联行往来(资产项)余额76366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81%〕。负债方面呈现二个特点,一是外资银行由于吸收境内存款受到了我国监管法规的限制,因而其负债具有特殊的结构比例,主要依靠联行负债支撑境内资产增长。二是依靠国际经营网络从境外调入大量的资金,境外调入资金明显多于资金调出,表明为资金净流入。
第三、在盈利方面,截止1998年6月末,全市外资银行盈利3747 万美元,本期帐面亏损的银行只有一家,即东京三菱银行,其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到期利息支出增幅较大和6月份迁址管理费大增。 盈利方面表现的一个特点就是外资银行利润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资产增长幅度,基本上保持了开业以后“一年亏、二年盈、以后各年都盈”的规律。目前,深圳外资银行资产总额约占全国外资银行资产总额的20 %, 而利润却占40%,累计盈利30000万美元。
第四、从经营道德看,目前,还没有发现那家外资银行有违规经营现象。深圳外资银行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仅1997年,全市外资银行就上缴税收达22650万元,其中上缴国税13957万元,地方税8693万元,成为深圳的重要税源之一。
上述情况说明,深圳外资银行发展状况良好,资产负债总额逐年稳步增长,经营收益情况良好,整体潜在经营风险不大,因而,具备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良好基础。截至11月25日,已有汇丰、东亚两家外资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批准取得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许可, 另有7家外资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提出了试办人民币业务的正式申请,现正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审批中。
二、深圳经济的发展需要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
早在1982年1月,深圳特区甫建, 南洋商业银行即在深圳开设分行,成为第一家在中国营业的外资银行。当一家外资银行来到深圳后,不仅带来了宝贵的资金,还为外资企业提供了更多符合国际惯例的金融服务,使得那些对中国经济改革居观望态度的外商增强了投资信心,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吸引更多外商前来投资的作用。目前,深圳共有外资企业13100多家,其工业产值和出口总额分别占全市总额的76%和55 %,外资银行的进入,为深圳的外资企业提供了形式多样的金融服务。以放贷一项为例,外资银行就可提供活存透支、活期放款、打包放款、定期放款、银团贷款等多种形式,为外商在深圳投资创造了良好的金融配套服务,同时,外资银行为外资企业提供全面快捷的国际结算服务,大大提高了资金周转速度,有效降低了外商投资成本。如今,外资企业一个较大的困惑就是人民币配套资金不足,因此,进一步支持外资企业的发展,更多地引进外资和促进出口,适时地允许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不仅可以缓解外资企业每年引进20亿美元以上外资所需人民币配套资金的压力,还能解决外资企业在外资银行和国内银行分别开立外汇帐户和人民币帐户而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
三、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对深圳金融业的影响
深圳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范围包括存款、贷款、结算、担保、国债和金融债务投资。其中存款是指外资企业、外国人的存款及该外资银行对非外资企业人民币贷款的转存款。贷款、担保是指向外资企业和获得该外资银行外汇贷款的非外资企业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和所作的担保。
根据现行规定,深圳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必须有3000万元营运资金。今后,若外资银行因人民币资金来源不足,提出增加营运资金的申请,人民银行总行将根据实际情况个案审批,总量可上升到1 亿元人民币。
深圳外资银行作为全国同业拆借市场交易成员,将享受与其它内资银行交易成员相同的待遇,可以在全国同业拆借市场上自行选择交易对手,进行债券买卖和债券回购,没有数量和价格限制,同业拆借利率由双方自行商定,拆借和回购期限从隔夜到4个月, 与内资银行完全相同。7天以内的同业拆借不受原3000万拆借额度限制,超过7天的最高拆入拆出余额与其人民币营运资金按1∶1的比例挂钩,如遇特殊情况临时超过该比例的,可向人民银行总行个案报批。
深圳外资银行在适当的时候可以开办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拓宽其资金来源渠道,增加其在中国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深圳外资银行还可参与发放人民币银团贷款,可以作为牵头行、联合牵头行或副牵头行。参与银团贷款的资金来源,一部分由其营运资金筹措解决,一部分可以在中外资银行按自愿和商议的原则谈判的基础上,由外资银行向参与银团的内资银行借款。
由此可见,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使外资银行获得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外资银行已越来越成为深圳金融体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但是,也有人担心,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会给国内银行构成一定的威胁,意味着国内银行将失去一部分人民币业务市场,给国内银行带来竞争的危机感、紧迫感。
其实不尽然。深圳作为国内金融业最为发达的城市之一,其国内银行业经过近20年的发展已积累了较为雄厚的实力,完全具备了与外资银行开展人民币业务的竞争能力。目前,深圳分行级以上的国内银行已达15家,网点达1300余个,从业人员超过2万人, 国内银行在网点设置和客户基础方面占有绝对的优势,再加之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对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有诸多监管控制条件,因而,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不会对国内银行产生太大的压力。可以认为,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只会使人民币信贷市场更加充满活力,促使国内银行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竞争能力。
深圳外资银行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是我国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特别是在当前东南亚货币金融危机不断蔓延之时,中国政府这一决策无疑是向世界表明中国政府不断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的决心,表明中国金融监管当局对监控好金融市场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