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施工项目都带有潜在的事故风险,风险防范也成为项目施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议题。因此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和防范机制是至关重要,其目的是:确定项目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做出响应,以预防或减少与之有关的疾病、伤害以及可能伴随的环境影响。
1、应急预案
1.1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审批
应急预案针对的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因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及坍塌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台风、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而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施工作业环境破坏;火灾、爆炸和重大机械事故;集体事物中毒以及其它认为应编制预案的可能情况。
由项目部建立环境、安全、消防应急组织,编制应急预案,预案包括以下内容:
⑴潜在风险的性质和后果;发生事故或紧急状况下的疏松、指挥、应急救护、现场保护、报告程序及路径规定;成立相关组织、采取救援或补救措施的时限、必要的抢险经济储备措施及相应的资源情况;应急指挥者、参与者的职责;在应急期间必需使用的信息等。
⑵应急预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以文件形式发放项目部,项目部按照实际情况落实应急组织与措施。
1.2应急预案的修改和调整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急预案应进行修改和调整:当工程项目所处的环境发生变化,按照辩识出现新的情况时;当应急预案演习过程中出现异常,需对原方案进行调整时;持续改进的需要对原方案进行调整时。应急预案的调整方案的制定部门执行,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1.3应急预案的实施
应急准备:应急预案应在工程开工前向全体人员交底,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时间向相关人员反复交底,交底采取书面的形式。施工现场还应作出以下物资和实施的准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必要的卫生防护用品和救援设施;足够的防暑降温物资和御寒防冻物资;必要的资金和其他防护物资;呼救信息及通讯设备;消毒与防护物资;防雨、防雪物资;治安保卫必备器材。同时按照实际情况,按预定计划进行演习。
1.4意外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处理
当发生各类重大的意外事故和紧急情况时,项目部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司或地方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立即组织对受害人员的救助或意外事故可能会造成的对其他相关方面的危害的补救。对各类事故的进一步处理应按相关的预案和规定执行。要严格保护好现场,为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提供物证和分析依据。现场各种物品的位置和状态保持原样。由于抢救伤员和排险的需要而必须予以移动的,要安排专人做出标志以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对事故现场的破坏。清理现场必须在事故调查组确认取证完毕,并完整记录在案后方可进行,在此之前,不得借口恢复施工而擅自清理现场。
2、塔吊倾翻应急预案
2.1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及运行的安全技术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说明书进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塔式起重机的安装。
(2)安装及拆卸作业前,必须认真研究作业方案,严格按照架设程序分工负责,统一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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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装塔式起重机必须保证安装过程中各种状态下的稳定性,必须使用专用螺栓,不得随意代用。
(4)塔式起重机附墙杆件的布置和间隔,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当塔身与建筑物水平距离大于说明书规定时,应验算附着杆的稳定性,或重新设计、制作,并经技术部门确认,主管部门验收。在塔式起重机未拆卸至允许悬臂高度前,严禁拆卸附墙杆件。
(5)塔式起重机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及说明书规定,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转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6)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金属结构、连接螺栓及钢丝绳磨损情况;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空载运转,试验各机构及安全装置并确认正常。
②塔式起重机作业时严禁超载、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③吊运散装物件时,应制作专用吊笼或容器,并应保障在吊运过程中物料不会脱落。吊笼或容器在使用前应按允许承载能力的两倍荷载进行试验,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
④吊运多根钢管、钢筋等细长材料时,必须确认吊索绑扎牢靠,防止吊运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⑤两台及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之间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离不应小于2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调整相塔式起重机的工作高度、加设行程限位、回转限位装置等措施,并制定交叉作业的操作规程;
⑥沿塔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不被电缆自重拉伤和磨损的可靠装置悬挂;
⑦作业完毕,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应松开回转制动器,起重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
(7)为防止事故发生,塔吊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和拆除,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安装完毕后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或建管局安监站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塔吊司机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于续。
(9)塔吊安装、顶升、拆除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经项目总工审批后遵照执行。
(10)所有架子工必须持证上岗,工作时佩带好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方案施工,做好塔吊拉接点拉牢工作,防止架体倒塌。
(11)塔吊安装完成后,必须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或建管局塔机检测中心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高空坠落应急预案
3.1安全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负责对项目突发高处坠落事故的应急处理。
3.2培训和演练
(1)项目部安全员负责主持、组织全机关每年进行一次按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
(2)施工管理部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论文作者:贾琳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4
标签:应急预案论文; 作业论文; 塔吊论文; 塔式起重机论文; 事故论文; 项目论文; 物资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32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