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百年文论史得到的启示——关于文学价值取向与观念嬗变的审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论论文,价值取向论文,启示论文,观念论文,文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 贯穿于百年文论史的重要问题之一,即不同的文学价值观念,成为区分不同文学理论学派的显著标志。有的肯定和强调文学的社会价值,有的淡化或否定文学的社会价值;无论前者或后者,情况都颇复杂,甚至经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变化过程。从梁启超、王国维到鲁迅的理论探索,“历史的启示”深刻指明:以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作指导,总结既往与当今文学价值嬗变的丰富经验,全面、系统地认识文学的价值,艺术地实现文学的社会作用,这是新时代对文学的迫切要求。
关键词 审美意识形态 文学的社会价值 文学的审美价值系统 文学的价值与“有用性”
当我们面对20世纪与21世纪之交美学和文艺理论研究的新情况、新问题,去探求既往“历史的启示”时,首先想到的是,当中国社会历史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特别是新旧交替的变革时期,从文学实践到文学理论,明显表现出不同的价值取向,形成多元文学价值观念的规律性问题。从上个世纪末至本世纪末的百年文论史中,不难发现,每个重要时期学术文化界围绕文学价值取向与观念嬗变所进行的论争,都不是偶然的现象,而是有其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其中,始终引人关注的问题之一,就是不同倾向的文学理论的分歧,往往体现人们对文学的特质、功能和美学理想的不同看法,并总是在文学价值观念上表现出来:有的肯定和强调文艺的社会价值,有的却淡化或否认文艺的社会价值。在前者之中,对文艺的社会价值的理解颇不相同;后者对文艺社会价值的淡化或否定也各各特殊;甚至在前者与后者之间,还常常呈现出错综复杂的情形。因此,认真审思百年文论史中关于文学价值取向与观念嬗变的规律性,从中获得历史的启示,对于当今文学价值理论的探讨与构建,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 我国近代的美学和文学理论,并不是从古代诗论、文论传统上自发地延展,而是在西方近现代美学和文学思潮直接影响下文艺变革的产物。它所具有的反封建传统的革新性与理论、观念的不成熟性,是同我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性质及资产阶级改良运动与革命运动构成的历史文化背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
当年,作为资产阶级改良派代表人物之一的梁启超,就是从改良主义的政治要求出发,倡导“小说界革命”的。鉴于“欧美东瀛,其开化之时往往得小说之助”,而在理论与实践上引进欧美、日本政治小说的新概念、新文体。从而一反我国传统视小说为“小道”与“邪宗”的偏见,使小说从文学中突出,从先前“寓劝戒,广见闻,资考证”,甚至作“经”、“史”的补充的微不足道的文体,一跃成为改良社会、改造人生的有力工具的文学样式。1897年,梁启超在谈及日本变法时指出:“日本之变法,赖俚歌与小说之力”[①]。第二年,他在《译印政治小说序》一文中,又因欧美各国社会变革与小说的必然联系,总结出小说的社会政治作用:“……彼美、英、德、法、奥、意、日本各国政界之日进,则政治小说为功最高焉。英名士某君曰:‘小说为国民之魂’。岂不然哉!岂不然哉!”[②]
由于梁启超认识到小说在社会变革中“为功最高”,其价值关乎“国民之魂”,致使其1902年所著的《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将小说的社会政治作用夸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文章一开头就说:“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故欲新道德必新小说,欲新宗教必新小说,欲新政治必新小说,欲新风俗必新小说,欲新学艺必新小说,乃至欲新人心,欲新人格,必新小说”。总之,在梁启超看来,小说决定着国家和民族的命运,“用之于善,则可以福亿兆人”,“用之于恶,则可以毒百千载”。因此,他不加科学分析地全盘否定我国古代小说,把社会存在的落后、愚昧统统归之于旧小说的毒害,甚至把旧小说说成是“中国群治腐败之总根源”。并大声疾呼:“今日欲改良群治,必自小说界革命始;欲新民,必自新小说始”。可见,梁启超的文艺观与政治观一开始就是同一的。导致他在“小说界革命”中形成的文艺价值观,不仅彻底否弃重诗文、轻小说戏曲的旧文学传统,而且反转过来置小说于“文学之最上乘”的重要位置,指出“小说学之在中国,殆可增‘七略’而为八,蔚四部而为五”[③];从而超越传统小说“劝善惩恶”的旧价值观,构建与政治、群治休戚相关的新价值观。正是在梁启超推进中国小说理论的革新和价值观念的嬗变中,人们不难发现,其中既包含主张小说具有改造社会、人生的作用的正确、合理的思想,又存在着淡化、忽视小说固有的审美价值与片面夸大其政治功利价值等理论弊端。
其实,在梁启超整个文艺思想中,文艺价值观(包括中国传统的或西方近代的影响)并非如此单一、褊狭。即使在他倡导“小说界革命”前后的著述里,对于文艺的多方面价值,特别是审美价值,也多有论及。比如,在《美术与生活》一文中,他就曾这样写道:“我确信‘美’是人类生活的一要素,或者还是各种要素中最重要者。倘若在生活全内容中把‘美’的成分抽出,恐怕便活得不自在,甚至活不成”[④]。说明他对构成艺术的美、情感与趣味等价值是相当重视的。特别是在上引那篇《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的著名论文里,更认为小说“之支配人道”有“熏”、“浸”、“刺”、“提”“四种力”,说明他已明确意识到艺术形象对小说的重大意义,以及小说社会作用的实现离不开其艺术价值在作者与读者中间的生成。
那么,为何他在“小说界革命”的理论与实践中,单单看取小说的社会政治价值,以致片面夸大小说本身无法负载的政治宣传功能呢?这就不能不涉及他作为资产阶级改良派思想家的政治立场和艺术理想了。因为随着资产阶级政治改革运动的酝酿与发展,改良派的活动家们,为了广泛宣扬他们的政治主张,在进行“诗界革命”和“文界革命”的同时,还需要有一种更通俗、更普及、更有力的舆论宣传工具。特别是戊戌变法失败后,他们已失去了政治权力的根基,更进而重视舆论宣传的作用,加强对新小说(特别是政治小说)的创作引导,以此达到“抨击时政”、宣传改革的目的。诚如鲁迅所说:“戊戌变法既不成,越二年即庚子岁而有义和团之变,群乃知政府不足与图治,顿有抨击之意矣。其在小说,则揭发伏藏,显其弊端,而于时政,严加纠弹,或更扩充,并及风俗。……”[⑤]梁启超就是在这种理论观念和政治倾向的驱动下,身体力行地创作政治小说《新中国未来记》的。为了“抨击时政”,宣传政治主张,他明知其“三不像”的文体缺乏移人性情的艺术感染力,也要发挥它宣传政治改革的舆论工具的作用。正如他在《新中国未来记》的绪言里所言:“……既欲发表政见,商榷国计,出其体自不能不与寻常说部稍殊。编中往往多载法律、章程、演说、论文等,连篇累牍,毫无趣味,知无以餍读者之望矣。”他对这种小说文体的选择的解释表明,其所进行的“小说界革命”,固然对小说这一重要文学样式作出了全新认识,“是古代中国的杂文学观念向现代中国的纯文学观念迅速演进的显著标志”[⑥];更由于社会变革的客观要求,使其小说革命的价值取向,主要不在于这种文学样式的独特审美价值,而在于它的社会政治价值与舆论宣传功能,从而开了以小说创作为政治宣传服务的先河。以致有的论者做出如下论断:“他提出小说革命,为的是要推动政治改革,而不是要改革小说本身,所以,他不可能以政治去迁就小说,而是愿意牺牲小说,以求更好地为政治服务”[⑦]。
如果说,当年“小说界革命”的倡导者梁启超出自宣传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政治立场,导致他从传统杂文学观念向现代纯文学观念的变革中,执著选择文学多维价值构成中的政治价值,以致对文学的社会价值作出狭隘和急功近利的理解的话;那么,稍后出现的著名学者王国维的文艺、美学思想的革新,则是沿着学术探索的独特路径,侧重从“文学即人学”以及艺术自身的特点与规律,去看取文艺的性质与功能,并在深化文艺的审美价值的研究中,为现代纯文学观念的建立作出了重要贡献,虽然其唯美主义、形式主义的倾向有着叔本华等西方主观唯心主义美学的深深印痕,但其复杂的文艺价值观念同样值得深入探究。
王国维作为我国近现代之交的著名学者,虽然其生活和思想充满着深刻的矛盾,“在资产阶级的政治、伦理、社会思想和他的很可能并非自愿采取的顽固保守的政治态度之间,在思想上的软弱、保守、妥协性和学术研究上的勤于思索、实事求是、敢于创新之间,都存在着尖锐的对立”[⑧];然而,他的《红楼梦评论》、《人间词话》、《宋元戏曲考》等文论、美学、艺术史的著作及其杰出的史学成果,在近现代学术史上的地位却是颇重要的。王国维的学术生涯是从戊戌变法失败后,在罗振玉资助下于1901年留学日本,并于当年夏季归国后从事教职开始的。从1901至1905年间,主要研究哲学和美学,深受西方叔本华哲学、美学思想的影响,在《红楼梦评论》及其他的著述中,他根据叔本华的唯意志论及悲观主义哲学,以及美或艺术的本质是无利害的观照和暂时解脱的美学观,阐释优美与壮美这两个重要美学范畴,揭示了一切事物都不过是意志的盲目、不可阻遏的冲动的派生物,因而优美或壮美决非客观的存在,盖因人有优美或壮美之情所致。同时,还阐释叔本华的天才论,指出只有天才才能进行审美静观,而庸众是决不能真正欣赏美的。这段时间,他对文艺的性质和功能的认识,显然是艺术无功利性,反对把文艺当作“道德政治之手段”[⑨],认为“美术之务在描写人生之苦痛与其解脱之道,而使吾侪冯生之徒于此桎梏之世界中,离此生活之欲之争斗,而得其暂时之平和,此一切美术之目的也。”[⑩]他对《红楼梦》的评论,就几乎成了叔本华哲学、美学思想的图解与证明。虽然该著存在着套用唯意志论和悲观主义哲学造成曲解《红楼梦》的弊病,但他对作品悲剧精神的发现与肯定,还是很了不起的。由此,还透露出王国维当时的文艺价值观念是充满矛盾的:一方面,他视文艺与哲学一样,是“最神圣、最尊贵而无与于当世之用”[11]的,因而只能起到治疗人生“空虚之苦痛”的作用,即只具有缓解人生苦痛的精神慰藉的功能;另一方面,虽然他在《红楼梦评论》里主张艺术家超乎现实,忘却自己,才能把握、创造先天地存在于人的自身的美,但由于其“理念”范畴是客观唯心主义的,因而仍承认创作中表现“美之预想”,“必须有经验以为之补助”。这就为他后来的词论从人生、人性的审美视角去总结、提升民族艺术中“忧生”、“忧世”的悲剧美感奠定基础。
可见,随着王国维从照搬西方的哲学、美学转向以西方近现代的美学观念,去深入研究传统文艺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材料,其创造性的学术探求使他逐渐摆脱纯粹文艺价值的偏执取向,对于文艺的性质、功能的认知也趋向于理念与自由、客观与主观、现实(经验)与审美超越的统一与融合,虽然存在着康德、叔本华等唯心主义美论的深刻影响,但其《人间词话》(1908年)和《宋元戏曲考》(1912年)则昭示其价值观已转向“忧生”、“忧世”的朴素唯物主义倾向。不但论述艺术境界是由主观和客观、理想和现实、情感和理智统一构成的艺术现象,而且还用“意余于境”和“境多于意”来概括以抒发诗人强烈感情为主和以冷静的理智描写社会人生或自然风景这两种类型的作品,从而确证这两种境界“常互相错综,能有所偏重,而不能有所偏废。”[12]他正是以这种多维、整体的价值观,去沟通“有我”与“无我”之境,并进而从作者与读者的相互关系去提出“不隔”的理论新见的。其中关于境界的情景交融,关于艺术形象的鲜明、具体、逼真、传神的特征,关于文学语言不假雕饰、自然本色和反对“无言外之味,弦外之响”的观点,其实是对我国古典词、曲的丰富创作经验的新阐释,体现其沟通中西方美论的民族化的有益尝试。
尤其在其《宋元戏曲考》的研究中,更预示着他原先对叔本华等的“超功利”审美价值论、天才创作论的极端认识已得到遏制,因为他对元曲价值所作的史学、文学、音乐、语言学等方面的发掘和阐释,首先拈出的是它“能写当时政治及社会之情状,足以供史家论世之资者不少”[13],足见他已注重艺术与现实生活的审美关系,对文艺深刻蕴含的社会、人生内涵,以及重视劳人思妇的通俗文艺,反对媚俗阿世之艺术等观点,已与前期的文艺观有很大的不同,从而使其艺术的审美自由与艺术的独特的社会作用相联系的现代美学思想得以形成。这就是王国维在学术研究中运用西方近现代新的理论、方法与我国艺术实践固有的经验相结合,外来的思辨方法与传统的直觉方法相结合,历史的方法与艺术的方法相结合所结出的文艺理论成果和所历经的复杂过程。
2 “五四”前后,中国近现代的社会变革的基本走向,经历了一个对政治的关注转为注重于文化到回归政治的过程。在此种时代精神、倾向的影响下,中国现代的文艺理论嬗变,也大体由专注于新观念、新价值、新思潮的提倡,转向文化批判和革命文学与革命文艺理论的建设。
作为现代文艺和文艺理论的开拓者与新文化方向的代表者鲁迅,随着政治、思想上从激进的革命民主主义者向共产主义者的转变,他在创作实践和理论探索中对文学的特质与社会价值的认识也不断全面、深化和科学。探求鲁迅在如此复杂、多变的革新时代对文艺的特质与社会价值的认识的发展过程,其所包孕的思想价值,对今天的启迪也许更切近与深刻。
鲁迅于1907年发表了著名的文学论文《文化偏至论》和《摩罗诗力说》,在广泛介绍西方诸多美学、文艺思想的同时,还比较全面地论述了他的文艺价值观。虽然鲁迅也是坚持救国先救人,救人必先启蒙,启蒙必先革新文艺的基本立场;但因为他同改良主义者的文艺革命的目的及其政治理想不同,所以他所推崇的是那些具有爱国思想与反抗精神的欧洲积极浪漫主义诗人,极力颂扬其作品“立意在反抗,指归在动作”,充溢着“不为顺世和乐之音”,“刚健抗拒破坏挑战之声”,大胆地抗击和揭露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社会批判的内容。鲁迅正是从欧洲积极浪漫主义诗人的身上看到中国文学的希望,期望我国也能出现这样的“精神界之战士”,诞生出与改良主义不同的彻底反封建的新文艺。他不但这样提倡,而且通过其《狂人日记》的创作,写出了“反封建的第一篇宣言书”。
与此同时,他认为文艺应能“宣彼妙音,传其灵觉,以美善吾人之性情,崇大吾人之思理”,即通过审美创造和艺术独创之途径,表现作者对社会人生的情感体验与思想倾向,以提高读者的审美趣味、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平。从美善的统一中阐明了他的文学价值观。尤其在《摩罗诗力说》这篇浪漫主义的文学宣言中,他还提出:“盖世界大文,无不能启人生之閟机,而直语其事实法则,为科学所不能言者”,从而进一步论及文艺以形象真实的反映社会人生,具有重要认识作用的问题。说明当时鲁迅对文艺的性质、功能的认识,已涉及真、善、美的统一,以及艺术性、倾向性与真实性三者的关系。
尽管如此,他对文艺的社会作用的认识仍有较大的片面性,即存在着西方近现代文艺思潮所固有的或过份夸大文艺的社会作用,或否认文艺的社会作用这两种倾向的影响。前者表现在他视文艺能够影响一个国家的兴衰存亡,认为印度、伊朗、埃及等国所以衰落,“转为影国”,就因为文艺“灿烂于古,萧瑟于今”。所以,中国要避免成为“影国”,就必须用新文艺改造国民之精神,“则国人之自觉至,个性张,沙聚之邦,由是转为人国。”这自然与尼采的超人哲学的思想影响有关,同时也与改良主义片面夸大文艺的社会政治价值一脉相承,因为鲁迅对康有为、梁启超的文艺主张曾有过广泛的接触和研究。后者表现为他受“纯文艺”的美学观的影响,以致从夸大文艺的社会作用走向否定文艺的社会作用的另一个极端。认为文艺只能是“使观听之人,为之兴感怡悦”,至于“与个人暨邦国之存,无所系属,实利离尽,究理弗存”。这显然与叔本华、王国维“非功利”的唯美主义的思想影响有关。
其实,在文艺价值认识上的复杂性与片面性,对于那时还没有真正掌握辩证唯物主义科学世界观和文艺观的鲁迅来说,是很自然的事情。而且正由于他既看到文艺有“用”的一面,又感受到“不用”的另一面所提出的“文章不用之用”的命题中,包含着辩证的深刻的因素。鲁迅于1920年所作《<域外小说集>序》中,曾回忆自己在东京翻译外国小说的目的,“以为文艺是可以转移性情,改造社会的”,这就比较恰当地概括了文艺本身所能产生的作用;而他后来在《呐喊·自序》中,又将改变国民的精神说成是“第一要著”,以为文艺可以直接通过提高人们精神世界的途径,去间接达到改造社会的目的。在1925年前后,“鲁迅又因为受到北洋军阀政府及其帮凶的围攻和迫害,更加感到文学艺术的社会作用是十分微茫的,所以对自己启蒙主义的强烈信念感到失望,上下求索的想探寻另一条振兴民族和国家的新路”[14]。鲁迅就是在这种否定之否定的认识过程中,寻找到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运用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去构建科学的现代的文艺价值观的。
鲁迅以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为基石,从文艺与社会生活的宏观把握中,首先认识到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革命是当时社会前进的动力,故“无产文学,是无产阶级解放斗争的一翼”[15]。同时指出:“文学与社会之关系,先是它敏感的描写社会,倘有力,便又一转而影响社会,使有变革”[16],揭示文学通过艺术的特点与规律,影响和作用于社会的审美意识形态特质。其次,他结合普列汉诺夫的美学论述,认同人类审美活动的历史过程是从“功利”到审美的演进,富有创造性地阐释了文艺的“不用之用”的命题,指出:“……功用由理性而被认识,但美则凭直感的能力而被认识。享乐着美的时候,虽然几乎并不想到功用,但可由科学底分析而被发现。所以美底享乐的特殊性,即在那直接性,然而美底愉乐的根柢里,倘不伏着功用,那事物也就不见得美了”[17]。再次,鲁迅以文艺的审美特质为核心,按照文艺实践中“真”、“善”、“美”的内在关系,揭示了文艺的审美、认识、教育等多层次价值构成一个有机的价值系统。
当然,鲁迅对马克思主义文艺基础理论的研究,是始终结合着创作实践与文艺论战进行的。为了发展无产阶级革命文学,克服革命营垒内部把文艺的特殊工具混同一般政治宣传工具,总结文艺发展中复杂、多样的价值追求,反对各种“为艺术而艺术”的极端论调,而到马克思主义学说寻找科学的理论武器,促使革命现实主义创作实践和无产阶级文艺理论研究不断跃上一个新的高度。
3 恩格斯说,对于“历史的启示”,我们是“不能怀疑或轻视”的[18]。那么,从梁启超、王国维到鲁迅的理论探索中,我们所获得的重要启示是什么呢?我以为以下两点最值得珍视。
其一,不同的文艺价值观念,反映了人们对文艺性质、功能认识的不同哲学、美学基础,以及不同社会实践和文艺经验必然提出的价值标准。因此,每当社会历史处于重大转折时期,文艺价值问题的论争就愈加突出。这时,最能科学、深刻揭示文艺的特质和价值、功能系统构成的,就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基础上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
因为马克思主义是从人类的需要和发展的目标去看待文艺的价值、功能的。因此,她一再强调,人类的实践活动离不开自身的本质及其需要,在“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的过程中,自然包括按照美的规律实现人类的自我塑造。文学艺术适应人类认识、建构和完善自身的追求,成为走向人类自我完善的实践的一种,所以才有真正的社会价值。可见,马克思主义对文艺的价值功能的总体把握,就在于文艺作为一种特殊的审美活动,以人类的本质和自身存在的状态为动因与根据,是自我教育、自我塑造的一种独特方式。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指出:“艺术对象创造出懂得艺术和能够欣赏美的大众,——任何其他产品也都是这样。因此,生产不仅为主体生产对象,而且也为对象生产主体。”因此,尽管文学艺术具有多种多样的价值,诸如政治价值、道德价值、宗教价值、娱乐价值、认识价值、心理补偿价值等,但文学的基本的特性与价值则是审美意识形态与审美价值,历史上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传世之作,所以能超越时空局限,满足一代代读者的审美需求,就因为其审美价值不是“纯审美”的,而是以审美为核心和中介,比较广泛深刻地融合了政治价值、道德价值等内涵,因而其所实现的社会价值,显然不是直接为某种现实功利之用,而在于提高人们的审美能力,美化人们的精神世界,以促进实现完美人格的建构[19]。
马克思主义正是从审美实践论基础上总体揭示文艺的特质与价值,并进而确立文艺价值的选择与评价的科学标准。自从文艺形成独立的审美形态以来,人们就在总结文艺实践的基础上为评价它的价值提出了各式各样的标准,并在多种标准中反映出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视文学为社会现象,在文学与社会的广泛联系中提出了真、善、美的标准,政治标准和艺术标准,美学的历史的观点这一最高标准,既表明了社会对文学的要求,也表明了对文学自身特性的要求。另一种观点,把文学看作独立自足的现象,主张从文学作品自身提取出标准,反对从作品之外获得标准。从这种评价标准出发,往往是偏于纯形式的要求,着重从语言、结构、模式诸方面判断作品,忽视甚至抹煞对文学作品中的意义、价值的追求。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既然实践证明文学与社会存在着广泛的联系,并且是众多社会现象中的一种特殊的精神现象,具有其审美的特点与规律,那么,就应当承认,价值评价的标准既来自社会方面,也来自文艺自身。前者反映了社会对文学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的要求;后者则体现了文学自身审美经验的积累,以及对这些经验的条理化、规范化。不过,对于反映社会对文学的要求的标准,它能否成立和有效,应以是否同文学相关为前提,在批评实践中,又必须同具体的作品相关,不能离开文学及其具体作品去提出一些风马牛不相及的要求。
联系到百年文论史,每个重大的阶段,常常重复当年梁启超的情形,片面夸大文艺的社会政治价值,原因就在于人们往往把社会对文艺的要求,看成可以脱离文艺本身特质而使之直接为政治服务的工具。鲁迅经过教训,从马克思主义文论中深刻地指明了这一点:“木刻是一种作某用的工具,是不错的,但万不要忘记它是艺术。它之所以是工具,就因为它是艺术的缘故。斧是木匠的工具,但也要它锋利,如果不锋利,则斧形虽存,即非工具,但有人仍称之为斧,看作工具,那是因为他自己并非木匠,不知作工之故”[20]。而当这种片面性得到批评和遏制之后,另一种片面性“唯美主义”的价值评价标准又会出现,导致艺术的形式价值成为一种无声的、直观的、无人称的非历史存在。于是,越来越多的创作者和理论探索者,便在历史经验的启迪中懂得,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美学的、历史的普遍指导原则,结合不同作家的审美创造实践,对具体作品的审美价值、理想作出符合文艺特质与功能的具体评价。
其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不是教条,而是引导实践的正确指针。随着文艺实践的不断发展,新的价值论争也随之产生,这就要求我们在应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去分析新的文艺现象中,丰富和发展科学的文艺价值观,使新的文艺在理论的作用下得以繁荣、发展。例如近年来围绕通俗文艺与市场经济关系所讨论的文艺价值与商品价值问题,就是值得探究的新课题。
诚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经济价值观不仅适用于物质产品,也往往作用于精神产品。商品经济的价值杠杆,总是要求商品的价值决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实现等价交换。文艺作品在流通领域中作为商品的价值量,也应由创作文艺作品的劳动量决定,即由创作文艺作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然而,文艺创作是一种极其复杂精妙、具有高度创造性与个性化的精神劳动,需要创作主体长期的生活积累和心灵孕育,甚至还需要才气、灵感等。因此,显然与那种模式化、标准化等批量、集中的商品生产形式绝缘,核算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往往极其困难。这样,作品在流通过程中的交换价值,多是由构成创作过程中的物化劳动时的物质消耗部分所决定,而与创作主体的活劳动并没有紧密、认真地挂起钩来。所以,并不与其真正的使用价值,即艺术价值相等值。可见,商品价值规律在这里难以充分发挥作用。正如马克思所说:“在一定生产条件下,人们能准确地知道,做一张桌子,需要多少工人,制成某种产品,需要某种劳动量应多大。许多非物质的产品的情况却不是这样。这里,达到某种结果需要的某种劳动量多大,和结果本身不一样,要靠猜测”。马克思所说的“非物质的产品”,就包括文艺作品在内。
马克思主义关于文艺是一种特殊商品,既有商品性,更有非商品性的观点,仍把创造审美价值作为文艺的核心,说明文艺创作的目的与一般商品生产不同,不是单纯为了交换以获取利润,而主要是供人审美,作用于人们的精神世界,完善人的灵魂,促进人的精神和个性的自由、全面发展,因而是一种崇高的、无私的、非物质功利的社会公益事业。正如马克思所说:“诗一旦变成诗人的手段,诗人就不成其为诗人了”;“作品就是目的本身;无论对作家或其他人来说,作品根本不是手段,所以在必要时作家可以为了作品的生存而牺牲自己个人的生存”[21]。只有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为指导,认识到作为精神产品的艺术价值及其社会作用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而只能以作品价值内涵的丰富、深刻及其艺术魅力为标准,而且是在作用于人们精神世界的潜移默化的长期积累过程中完成的,才能正确摆正文艺价值与商品价值的关系,从而一方面促进作家、艺术家自身的文化人格建设,提高文艺(包括通俗文艺)的格调、品位;另一方面影响读者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和审美趣味,以形成有利于文艺健康发展的社会文化氛围!
又如,当前关于文学社会价值问题的不同理解中,还有一种现象值得研究,就是把“价值”和“有用性”简单化等同起来。在一些人看来,价值就是对主体的有用性,只关注满足个人的需求,甚至只追求自然人性需求的满足,一时间这种思想倾向还颇有市场。这同样需要应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加以辨析。在上述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文艺观中,已经深刻地指出,人不仅是自然的人,而且还是社会的人,人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社会。因此,总是把个体放在一定社会发展的历史范围内来察看,从社会的发展和人的个体发展两个方面的统一来看价值。总之,如果离开社会历史的进步与倒退、文明与落后,人类逐步走向自我完善的总目标,那就无法正确地理解文学的社会价值问题,甚至会混淆价值与负价值的根本区别。我想,这一点,也许是“历史启示”的精髓所在!
注释:
① 《蒙学报演义报告合序》,《饮冰室文集类编》上卷。
② 引自阿英:《晚清文学丛钞·小说戏曲研究卷》。
③ 参见简茂森:《高论千言出胸臆》,载《古代文学理论研究》第2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④ 《美术与生活》,《饮冰室文集》第39卷。
⑤ 引自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清末之谴责小说》。
⑥ 引自黄保真等著:《中国文学理论史》(五)第186页,北京出版社1987年版。
⑦ 引自王宏志:《“专欲发表区区政见”》,《文艺理论研究》1996年第6期。
⑧ 12 参见滕咸惠:《试论王国维的美学思想》,《古代文学理论研究》第2辑第339、344页。
⑨ 11 《静庵文集·论哲学家与美术家之天职》。
⑩ 《静庵文集·红楼梦评论》。
13 王国维:《宋元戏曲考》。
14 参见林非:《鲁迅对文艺社会作用见解的演变与发展》,《文艺理论研究》1983年第3期第47页。
15 鲁迅:《二心集·对于左翼作家联盟的意见》。
16 鲁迅:1933年12月20日致徐懋庸的信。
17 鲁迅:《二心集·<艺术论>译本序》。
18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6页。
19 参见郑国铨:《论文学的价值观念》,《毛泽东文艺思想研究》(5)第103页,湖南文艺出版社1990年版。
20 鲁迅:1935年6月16日致李桦的信。
2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87—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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