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反窃电证据的收集与运用论文_雷建彬

浅议反窃电证据的收集与运用论文_雷建彬

(广东省清远连州市南方电网广东分公司清远连州供电局 513400)

摘要:在对供电企业进行具体的运营管理时,其中会有很多的窃电行为发生,这样的情况存在,不但会给企业的经济损失到来巨大的影响,与此同时还阻碍了电网的正常运行秩序,而且还是电网的正常运行秩序被扰乱,最终会使正常用电受到影响,严重的话将导致电网的损坏和人员伤亡,所以,供电企业当前急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就是反窃电工作。而反窃电证据是消除窃电行为的重要手段,怎样对发窃电证据进行收集并有效应用,是值得我们研究的一个问题,本文对此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仅供参考。

关键词:浅议;反窃电;证据;收集;运用

前言:由于社会经济日新月异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因此对电力的需求就更大,并对供电企业的供电稳定和可靠性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窃电行为一直是影响供电企业正常运营管理的一个难题。窃电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正常的供电秩序,使得供电企业会遭受较大的经济损失,甚至会造成巨大的事故产生。在反窃电工作中,供电企业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然而,基于窃电行为复杂性的特点,对于反窃电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在很大程度上使供电企业的反窃电工作受到制约。

1反窃电证据的重要作用

能够证明窃电行为发生的依据就是反窃电证据。当在窃电问题中判断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时,对于窃电方法、时间、数量等具体情况可以证据证据清楚、准确地反映出来。它为窃电行为的判断和处理提供了客观信息和资料依据,正确地保障了供电企业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的较少了经济损失。

2反窃电证据的收集

反窃电证据收集作为反窃电工作有效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与窃电行为的判断和处理密切相关。因为隐蔽性和复杂性是窃电行为的特点,所以开展起来十分复杂和困难。鉴于此,供电企业应高度重视收集反窃电证据,保证反窃电证据收集的正确性。

2.1反窃电证据的合法性

证据的主体、程序和形式的合法就是反窃电证据的合法内容。处罚的主体不同证据也就不相同。供电企业发现窃电行为时,按照窃电行为的性质,供电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证据要求收集、取证,然后提交给行政机关,并对证据进行审核,确认证据的有效性。而那些有争议的窃电证据可以实行法律公正或申请证据保全,使反窃电证据的法律风险降低到最小,确保反窃电证据的效力,根据证据报案并提起诉讼。

2.2保证反窃电证据的真实、客观性

客观真实性使证据的核心特征。在收集反窃电证据时,工作人员要对客观事实和行为进行尊重,不能弄虚作假,似是而非的通过主观来判断,一定要确保反窃电证据的真实、客观性。

2.3反窃电证据的完整性和全面性

完整全面性是指在通过合法的手段收集窃电证据时收集和获取能反映窃电行为的各种证据。各种证据组成了有机完整的证据体系,对事实的真相反正的反映,确保窃电证据能清晰准确地反映窃电事实和窃电行为。并且具备法律、法规中的“窃电行为”的法律要件。物证、书证、音像资料和鉴定材料等都是反窃电证据的内容。

(1)物证

反窃电证据中的物证是指能正确识别窃电真实情况的任何物证。行为痕迹也可作为强有力的证据。在提取和密封反窃电证据时,应保证证据的原始状态,并收集和保存一些特定的物证,如特殊的窃盗工具、电线、仪器和测量工具等等。对于那些不能正常带走的证据应拍摄或拍照保存备用。当在对窃电行为证据进行提取时,需要为客户提供开列清单,同时确认签字。

(2)书证

在收集反窃电证据时,用户用电检查记录可以作为有效的书证。用户的用电检查记录的内容对窃电行为的真实情况要详细的反应,并由供电方和用户共同确认并签字盖章。如果用电方在现场的人员是没用经过法律授权的代理人,对身份证明文件或旁证进行获取,不得私自改变或涂抹书面证据的内容,并应通过截图、印刷和复印获得的证据,并阐明由来,保证证据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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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鉴定材料

鉴定材料是指在进行诉讼和行政复议时,行政机关或法院指定专业的鉴定人员,使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对案件涉及的专业问题进行分析和鉴定而得出的科学性结论。对于损坏供电企业的电能计量装置,故意造成供电企业的电能计量装置无效或不准确,开启法定或伪造或授权的计量检验机构密封电量计量装置的封印等有关窃电行为,重要的证据就是计量行政部门提供的鉴定材料。

(4)视听资料

指通过录像和录音等记录窃电行为的事实数据。它是一定的储存资料和数据,如录音、摄像和存储介质、电子计算机设备、胶片、传真数据等。视听证据应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续性,内容必须全面、连贯。

3反窃电证据的有效运用

供电企业在反窃电的证据中,根据《供电营业规则》,对窃电量进行认定和计算。若当事人和社会并没有认同,社会和各方当事人对于用电量的确定,更比较倾向于根据用户用电设备的额定容量和实际使用时间的乘积计算,认为这样比较公正客观。所以,在运用反窃电证据时,对窃电量践行计算时,需要根据窃电方法、窃电手段、电气设备的数量、铭牌参数和窃电时间来计算。通过审查批准或司法鉴定获得法律效力。而对窃电量的计算和确定以下几点是需要注意的。

3.1没有表的用电

窃电用户使用电时绕过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或是私自在供电设备上进行接线用电。药清楚查明窃电用户的电气设备数量、额定容量和用电时间,对确定各种设备用电时间需要济宁严密的调查和论证。

3.1.1非、大、普工业日耗电时间根据窃电用户供述,证人的证词,电气的值班记录,原材料消耗,产品生产和销售等计算确定;根据窃电用户的生活习惯,办公等计算确定照明用电每天的用电时间。而用电天数需要按照窃电用户的描述、证词以及其他资料来查明清楚,对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可以通过利用技术监督部门的专业仪器和设备进行鉴定。

3.1.2利用窃电用户的指认、证词、现场设备的额定容量等对窃电设备的容量进行认定。

(1)计量失准

对于损坏供电企业的电能计量装置,故意造成供电企业的电能计量装置无效或不准确,开启法定或伪造或授权的计量检验机构密封电量计量装置的封印等有关窃电行为的,在对电量计量装置的误差测试以后,对其更正率进行酸,与此同时在对窃电要用户的窃电量进行计算时,要对已收取费用的部分电量进行扣除。

(2)电价的确定

通常来说,根据窃电用户的电力性质和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确定,而对于那些窃电量庞大的用户来说,要结合功率因素对电费、丰枯季节电价、峰谷分时电价进行调整,电费的计算要根据最大需量进行计算,并对增加容量的费用进行加收。

结束语:

总之,由于窃电行为具有复杂性和社会性的特征,导致反窃电工作的时间比较长,而且较为艰难,所以要对窃电行为进行依法打击,纠正窃电的歪风邪气,使供电企业能够顺利运行,最终用法律的武器重新更新和建立新的供用电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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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雷建彬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8年第2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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