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论文_曹治

浅析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论文_曹治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30000

摘要:工程招投标是一项在工程领域当中较为普遍的发布工程承包信息和通过招投标优选出最佳承包企业并与之签订承包合同的一种方式。工程招投标的发布与承包合同的签订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进行,不能违规操作或私自进行招投标,确保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能够在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环境下健康有序的进行。

关键词:新形势;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

1新形势下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面临的现状

1.1 招投标行为有待规范与完善

(1)招标单位在工程招标当中存在的问题。第一,没有严格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招标工作进行公开、公正的开展。第二,擅自开展招标活动,导致出现了一些非法的招标行为。第三,招投标单位之间存在利益关系,拉帮结伙违背了工程招标的公平性。所以为了有效的控制和规避工程招标当中出现的违规违法现象,确保工程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对工程招标时可以把工程划分为几个部分,并建立项目小组,由各个小组对项目招标进行控制,以此来避免企业在工程招标当中任意的增加工作量和提高工程成本,给承包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投标单位在工程投标当中存在的问题。第一,个别投标单位为了能够拿到中标资格和保证自身的经济利益,在工程投标当中采用了很多不正当的办法,例如,严格控制工程报价的成本,工程材料以次充好,恶意压价等。有的甚至还出现了蓄意造假、倒卖投标合同、层层转包、随意分包等违规行为,严重阻碍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开展。

1.2 评标问题突出

评标就是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当中对评标人的所提供的相关文件进行比较和分析并最终优选出最理想的投标企业。评标是项目招投标活动当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就目前评标工作的开展来讲,评标工作还没有完全形成一个有效合理的评标体系,与评标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的评价标准还有一段距离。首先一些评标人员对于评标工作在项目招投标当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态度粗暴、责任心不强,有的甚至为了蝇头小利视评标的公平性于不顾,给实际评标工作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其次,是综合评标法的应用问题,综合评标法在实际应用当中会受到评标专家主观意见的左右,从而导致影响评价工作的质量。

1.3合同签订不规范

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作为招标、投标工作的一部分,仍应该符合招标投标工作对公平性和透明性的要求,符合国家对于合同签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在现有招标、投标工作后的合同签订中,仍存在着大量不公平、不透明的现象。首先,合同应强调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合同双方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现有的工程承包合同中常常重点强调对工程承包方的要求和义务,而较少提及工程发布方的义务,对工程发布方违约时的赔偿也所提甚少,这种含同在含同双方中明显偏向于工程发布方,违背了合同公平公正的要求其次,除了合同双方对外公布以备主管部门审查的合同以外,工程的发布方与承包方之间常常签订有别于明面上的合同之外的私下的合同,这种私下签订的合同虽然被双方承认并在实际操作中得以实施,但在法律效应方面并不明确,特别是其中与公布的合同互相抵悟的内容缺乏必须的法律依据。一旦工程承包方与发布方之间关于合同内容发生纠纷,这种“公开含同”与“私下含同”的矛盾常常成为矛盾的焦点,滋生双方剧烈的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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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2.1规范招投标市场

规范的招投标市场直接关系到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为此,必须不断规范招投标市场,结合过去的招投标管理工作经验对影响招投标公正性的环节进行总结,并针对这些薄弱环节合理规范市场,加强检查与监督,对每个可操作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所有工作环节都是按照招投标管理的程序、流程与条件进行,并鼓励投标单位也参与其中,保证其享受知情权。对于高层管理者滥用私权、私自批准工程承包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规范招标过程,实时公布招标信息,招标管理委员会必须加强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对资质挂靠、围标串标以及非法转包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2.2积极构建激励机制

在市场经济中,应当积极构建完善的激励机制,鼓励投标单位制作质量较高的投标书,给企业带来更大利润的同时提高其中标的概率。目前,在招投标工作中非法操作的情况依然存在,因此,也就有必要加强并不算完善的激励机制,主要是通过建立健全招投标信用评价体系,对从项目招投标阶段到工程施工阶段存在违法和违规行为的单位,给予降低信用等级处理,以确保招投标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下去。

2.3建立并完善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防范与遏制招投标过程中的资质挂靠、围标与串标行为,还应建立完善的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一是建立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机制,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专门的保证金账户,并进行集中统一管理,而不再由招标人或中介机构管理;二是确保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是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在开标时,要求其提供保证金转账的原始转账凭证,否则不允许其参与竞标。三是加强惩处,增加违法成本。如若发现投标单位存在围标、串标等行为,除了追究其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外,对于其缴纳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2.4强化合同管理

首先,健全合同管理体系,强化中标单位控制与管理,保证合同的签订满足公平和公正原则,从合同的制定到落实过程中,都应接受统一管理。在落实招投标工作的过程中,必须确定中标单位及其责任人,投标单位中标一月后与其签订合同,主要是招标与投标文件合同。其次,规范合同管理系统,实现合同的统一管理。始终坚持公平与公开的招投标工作原则,确保每个投标单位都享有知情权,统一实施,保证竞标的公平性,及时将招投标工作规范与规定予以公开,依法处置在招投标工作中出现违法行为的单位与个人,营造公开公正的招投标市场。最后,招标单位应合理制定评标指标与原则,并对外公开,不允许私自变更投标内容与评标原则,不可随意将评标方法充当评标准则。同时,把好投标单位审查关,主要就投标单位资质、信用度以及以往中标工程等进行审核,坚决打击资质挂靠、串标等行为,及时将招投标项目内容、建设规模以及实施价格对社会公开。

结束语

工程招投标是指工程建设单位通过法定程序对拟建的工程项目进行承包,招标方从投标方中选择出条件优越的企业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工程招投标是施工企业在工程管理当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关系到施工企业在市场当中的地位,确保工程招投标工作与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基于此文章就工程项目在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当中切实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解决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当中问题的有效办法。

参考文献

[1]李洁.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及建议[J].门窗,2017(06):219-220.

[2]陈艳.关于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研究思考[J].财经界(学术版),2017(08):136.

[3]张海燕.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分析[J].化工管理,2017(07):72.

论文作者:曹治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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