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书法造诣与承传论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造诣论文,书法论文,柳宗元论文,承传论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柳宗元(773-819),字子厚,中唐文学家、思想家,也是颇有造诣的书法家。关于前者,人已熟知,相关论著亦已汗牛充栋;关于后者,却知者不多,更乏深入研究。考其原因,约有两端:一是子厚文名太高,书名或为之所掩;二是其书法作品罕有传世者,世人无由睹其真貌。缘此之故,遂致精光遮蔽,谭艺有阙。本文搜检史料、梳理脉络,拟在前人基础上,择其学书经历、书友交往、论书诗作、书法渊源与承传诸端稍予论略,以期书家子厚之风貌得以有所呈现。 一、子厚早年之“工书”与书法交往 子厚早年即嗜书、识书、工书,这在他涉及书法的为数不多的几篇文章中有所透露。如《报崔黯秀才书》云: 凡人好辞工书者,皆病癖也。吾不幸蚤得二病。①据此可知,他“工书”不仅“蚤”(按:即“早”),而且非常痴迷,宛如“病癖”。早到什么时间呢?这由两则材料可以推知: 其一,《亡姊崔氏夫人墓志盖石文》谓:“夫人……善隶书,为雅琴,以自娱乐,隐而不耀。”②这里的崔氏夫人,即嫁给崔简、卒于贞元八年(792)的子厚长姊,其特长之一是擅长隶书。而子厚自幼即与其姊“居京城西田庐中”,在“太夫人教古赋十四首,皆讽传之”③的同时,无疑也会受到长姊的书法影响。因而,他对书法特别是隶书的爱好可能在少年时代就养成了。 其二,《与吕恭论墓中石书书》云:“仆蚤好观古书,家所蓄晋魏时尺牍甚具,又二十年来,遍观长安贵人好事者所蓄,殆无遗焉。以是善知书,虽未尝见名氏,亦望而识其时也。”④该文作于元和四年(809),据其“二十年来”一语上推,二十年前为贞元五年(789),其时子厚十七岁,初入科举之途,次年参加省试。如此看来,至迟在试进士之前,子厚即与书法结缘,不仅有家藏“甚具”的“晋魏时尺牍”朝夕相伴,而且“遍观长安贵人好事者所蓄”之书法藏品,以至“殆无遗焉”。大概正是这样一种长期的观摩、熏陶、习练、辨识,使得年轻的子厚既善书又“善知书”,即使不知作者姓名,亦可据字之形貌定其年代。 进一步看,《与吕恭论墓中石书书》针对吕恭托人送来的一方墓石拓片,辨析指出:“今视石文,署其年曰‘永嘉’,其书则今田野人所作也。虽支离其字,犹不能近古。为其‘永’字等颇效王氏变法,皆永嘉所未有。”⑤这里,子厚将一方被视为四百多年前之“石书”指认为“今田野人所作”的赝品,其依据之一,便是石书中“永”字乃王羲之变汉魏质朴古拙为自然流美书风后之产物,而非永嘉时期(307-312)所当有。这种判断,既需要丰富的历史文化知识,更需要“观干剑而后识器”的眼光。孙琮《山晓阁选唐大家柳柳州全集》卷一谓:“子厚可为神鉴。”⑥焦循批《柳文》卷四亦云:“非见多不能辨识也,于此文知柳子辨古之识。”⑦凡此,均见出子厚于文史、书法方面久所蓄积的素养和功力。 子厚早年既已“工书”、“善知书”,则其在永贞元年(805)遭贬离开长安前必有相应之书法交往。如所熟知,刘禹锡作为其“二十年来万事同”⑧的挚友,早在贞元九年(793)即与子厚同榜进士,此后又同于贞元十九年(803)任职御史台,并于两年后的永贞元年一起参加了王叔文领导的革新运动,其间交往甚密。更重要的是,刘禹锡也喜书善书,并作《论书》一文,力驳“书足以记姓名而已”的观点,认为书居六艺之一,既宜求工,更宜求居上品⑨。《书史会要》卷五谓禹锡“工文章,善书”⑩;卢携《临池妙诀》载其与子厚同学书于皇甫阅,一为“及门”,一为“入室”(11),可见二人书法同出一门,旨趣相合。刘禹锡有《谢柳子厚寄叠石砚》一诗,开篇即云:“常时同砚席,寄此感离群。”(12)所谓“同砚席”,或指其自贞元九年进士试以来之共同经历,或指二人同学书法于皇甫阅之往事;所谓“感离群”,当指二人因事分离,柳赠“叠石砚”予刘,以寄离思,并寓用功书法的劝勉之意。据《刘禹锡全集编年校注》考证,此诗为“贞元十五年或稍前作”,因“禹锡贞元十六年免父丧,入杜佑徐泗、扬州幕”;而自二人同登第后,“柳丁父忧,贞元十二年方应博学宏辞科,时刘又请告东归,故有‘离群’之叹”(13)。这就是说,此诗大抵作于贞元十二年至十五年(796-799)之间。倘此一系年无误,则柳、刘早在贞元前、中期二十余岁时,便已有了在书法上的交流、切磋和砥砺。 在现存极少的相关文献中,还有一条子厚与日本留学生橘逸势交流的记载值得重视(14)。据撰于日本仁安元年(1166)之《续群书类从·橘逸势传》载:橘逸势等人“留住唐国,历访名哲,受业学之。唐中文人呼为橘秀才”(15)。这里只说橘逸势在唐时“历访名哲”,未提及与子厚的交往;而据沈曾植《海日楼札丛》卷八《日本书法》引《杂家言》谓:“日本书法,始盛于天平之代,写经笔法有绝妙者。……释空海入唐留学,就韩方明受书法,尝奉宪宗勅补唐宫壁上字。所传执笔法腕法有:一,枕腕,小字用之;二,提腕,中字用之;三,悬腕,大字用之。橘逸势传笔法于柳宗元,唐人呼为橘秀才。”(16)这便具体涉及了空海、橘逸势的师法对象,即韩方明、柳宗元。 据考,空海、橘逸势等于日本桓武天皇延历二十三年(804)三月癸卯奉敕渡海赴唐,并于是年底到达长安。而这一年为唐德宗贞元二十年,其时子厚正任监察御史里行之职,应有充分条件与橘逸势相识并交往。至于空海受法之韩方明,为子厚同时人(17),于书法理论特别是用笔之法颇有心得,曾撰《授笔要说》,自谓“昔岁学书,专求笔法。贞元十五年授(按:当为“受”)法于东海徐公,十七年授法于清河崔公邈”(18)。则其传授笔法于空海,当属可信。另查《新日本书道史》、《中田勇次郎著作集》之《橘逸势》、《日本书道辞典》,均记述橘逸势向柳子厚学书事,后者更引《弘法大师书流系图》谓:“橘逸势受书法于柳宗元。”(19)尽管著者对其事之准确度未下定论,但在原始资料阙如的情况下,以上文献将橘逸势学书的对象指认为柳子厚而不是其他书家,似已透出通过先后传承而延续下来的历史信息。倘若据此作一依据尚不充分之推论,则认为橘逸势、空海在居留长安的一段时间里,曾分别向柳宗元、韩方明等学习书法,而且都取得了不俗的成就,似大抵可得其仿佛。据成书于阳成天皇元庆三年(879)的《日本文德天皇实录》卷一载:橘逸势“犹妙隶书,宫门榜题,手迹见在”(20)。这条史料,一方面说明橘逸势隶书精湛,曾题额宫门;另一方面,也与前述文献互为补充,为橘、柳二人在书法特别是隶书一体上的交流提供了旁证,为中日书法交流史留下一段佳话。 二、子厚南贬后之书法精进与柳刘论书诗 永贞元年(805),子厚因参与革新遭失败,被贬永州,从此在远离京城的南荒之地谪居十年。这十年中,身在逆境的子厚于品尝痛苦之余,一方面发愤为文,写出了大量哲学、文学精品,另一方面,在“舍恐惧则闲无事”(21)的日子里,自然会在书法一途上用心用力,以求精进。 需要注意的是,子厚此期的书法取向又有变化,在工于隶书的同时,兼擅章草,并逐渐以此名家。据与子厚同时稍后的赵璘《因话录》载: 元和中,柳柳州书,后生多师效,就中尤长于章草,为时所宝。湖湘以南童稚悉学其书,颇有能者。(22)这里说的“元和中”,自然是指子厚遭贬后置身永、柳二州的十余年时间;“尤长于章草”,说明子厚书体多样,而于章草最为擅长。所谓“章草”,唐·张怀瓘《书断》谓其为“隶书之捷”(23),即由隶书之简捷写法演变而成,存隶意而草化,虽草仍具法度,字字区别,不相勾连,运笔少顿挫而多圆转,是盛行于东汉魏晋间的一种书体。宋·黄伯思《东观余论》云:“章草惟汉魏西晋人最妙,至逸少变索靖法,稍以华胜……隋智永又变此法,至唐人绝罕为之,近世遂窈然无闻。盖去古既远,妙指弗传,几至于泯绝邪!”(24)由此可知,这一书体在唐代已不受人重视,书写者甚少。然而,对于“好观古书”、“家所蓄晋魏时尺牍甚具”而又“遍观长安贵人好事者所蓄”之书法藏品的子厚来说,取法先贤而不屑与俗俯仰,既是其独特心性所致,也与他早年即善隶书、具备写章草之基础有直接关系。因而,章草便成为他在谪居生活中自娱自乐、寄托心志的主要书体。又因子厚夙具书法功底,兼有过人的悟性,积以时日,锲而不舍,自然会于此体获得令人瞩目的成就。赵璘说他的章草“为时所宝”,以致“后生多师效”、“湖湘以南童稚悉学其书”,容或有夸大处,但作为当时人观察所得的现象,似不会距实过远。 与赵璘所说相印证的,是刘禹锡《答柳子厚书》中的一段话: 禹锡白:零陵守以函置足下书爰来,屑末三幅,小章书仅千言……余吟而绎之,顾其词甚约而味渊然以长。(25)此文作于元和三年(808),其时谪居朗州的刘禹锡收到零陵刺史崔敏函,函中附寄子厚书信及两篇新作,故禹锡有此回复。从文中表述看,子厚此信是用“小章书”即章草写成的;信笺尺幅不大(“屑末”),共三页,却多至千言(“仅”为“多”的意思,乃唐人习惯用法)。这里看似只是对事实的描述而无优劣评判,但稍加寻绎即可发现,其中寓有阅读者对书写者的敬佩之情。因为要在寥寥三页的窄小信笺上用章草写出千言,必字小而密,且须清晰流畅,颇为不易。而推测其实际情形,应是达到了赏心悦目之效果,否则,刘禹锡是不会在给书写者本人的信中专门提及信笺之大小、页数和字数的。同时,反复体悟“吟而绎之”、觉其“甚约而味渊然以长”数语,似可感觉到,其中说的不只是词意之味,也应包含书体之味。瞿蜕园笺注刘集指出:“文中‘小章书仅千言’合之外集卷七与宗元论书法诸篇,知禹锡深服其书法之精。”(26)可谓知言。 事实上,刘禹锡对子厚“书法之精”确是深有感触,并在不同场合多有表述。现存柳、刘集中,共存二人论书诗凡八首,其中柳五首,刘三首;柳为首唱,刘为赓和。约作于元和十一年(815),时柳刺柳州,刘刺连州,盖为二人于迁谪逆境远途传递、借习书论书以慰羁思之作。下面试将此唱和之作分三组,先就与书法相关之诗意稍作梳理,后对其疑难问题进行讨论。 第一组:柳作《殷贤戏批书后寄刘连州并示孟仑二童》:“书成欲寄庾安西,纸背应劳手自题。闻道近来诸子弟,临池寻已厌家鸡。”(27)刘作《酬柳柳州家鸡之赠》:“日日临池弄小雏,还思写论付官奴。柳家新样元和脚,且尽姜芽敛手徒。”(28) 此二诗盖为刘家子弟孟、仑二童临池习书,已不满足于刘所传示之书法样式,而转学柳书,故柳有“厌家鸡”之戏,刘有“柳家新样”之答。具体来说,柳诗首尾二句皆用庾翼、王羲之事。据载:庾翼书法少时与王羲之齐名,王后大有长进,庾颇不忿,在寄人信中说:“小儿辈贱家鸡,皆学逸少书,须吾下,当比之。”(29)在此,子厚明以书法落败于王的安西将军庾翼比禹锡,暗以技巧略高一筹的王羲之自喻,借小儿“厌家鸡”之典,不无诙谐地开起了对方的玩笑。对子厚的书法优势,刘是承认的,所以在和诗中说自己虽日日督促小儿临池学书,但毕竟有“柳家新样”摆在那里,因而便尽付小儿(姜芽敛手徒),听凭他们的选择了(30)。 第二组:柳作《重赠二首》,其一:“闻说将雏向墨池,刘家还有异同词。如今试遣隈墙问,已道世人那得知。”(31)其二:“世上悠悠不识真,姜芽尽是捧心人。若道柳家无子弟,往年何事乞西宾。”(32)刘作《答前篇》:“小儿弄笔不能嗔,涴壁书窗且赏勤。闻彼梦熊犹未兆,女中谁是卫夫人。”(33)《答后篇》:“昔日慵工记姓名,远劳辛苦写西京。近来渐有临池兴,为报元常欲抗行。”(34) 此组承前,诗意递进。柳之二诗先借汉代刘向、刘歆父子常意见不同、相互诘难,以及王献之对其父羲之书法未必服气、每存竞胜心理事(参见《汉书·刘歆传》、《晋书·王献之传》),喻指禹锡父子问之书法取向亦不无差异,借以回应刘诗“柳家新样”之说。继则扳转话头,谓当世识真者少,流俗尽皆随人之后捧心效颦,有如姜芽小儿,无复新创。刘诗一方面道及教习儿辈之辛苦,需赏勤罚懒,常加督促,一方面承接柳诗“西宾”之事,言及往年自己学书慵惰,如项籍所谓“书足以记姓名而已”(《史记·项羽本纪》),曾求子厚为书《西都赋》以示范;而今习书兴趣日增,故欲奋起直追。其中以“元常”即三国书法家钟繇比柳,借王羲之所谓“我书比钟繇当抗行”之典(35),表达欲与子厚并驾齐驱之意。 第三组:柳作《叠前》:“小学新翻墨沼波,羡君琼树散枝柯。在家弄土唯娇女,空觉庭前鸟迹多。”(36)《叠后》:“事业无成耻艺成,南宫起草旧连名。劝君火急添功用,趁取当时二妙声。”(37) 这两首柳诗为二人论书诗的尾声,刘无和作,大概戏谑之意已尽,而柳诗观点又平正通达,刘遂无异议也。从前诗看,子厚夸赞刘家学书诸子如东晋谢家子侄之“芝兰玉树”(《世说新语·言语》),以此表达歆羡;又巧借左思“吾家有娇女……握笔利彤管”(《娇女诗》)诗意,不无自得地告诉对方:自家“娇女”也常练字,有时在庭院地面上便画将起来。后诗则从正面立论:首句“事业无成耻艺成”,既包含因政治失败导致的失落之感,也不无因“艺成”而产生的对自己书法成就的肯定;次句追叙二人在朝共事、挥翰“起草”之经历;后两句劝告对方“火急”习练,尽快提高,以获取被古人艳称为“一台二妙”之卫瓘和索靖那样的声名(38)。 通过对以上三组诗意的简略梳理,我们大致可以看出这样几个要点: 其一,在离开长安、困居南荒的十余年中,柳、刘二人坚持书法习练,既教习子女,又以诗论书,由此见出他们对书法的爱好和重视。 其二,柳、刘主要习练之书体当为章草,这由柳诗标举之“二妙”可约略推知。据《晋书·卫瓘传》载:卫瓘“学问深博,明习文艺,与尚书郎敦煌索靖俱善草书,时人号为‘一台二妙’。汉末张芝亦善草书,论者谓瓘得伯英筋,靖得伯英肉”(39)。既然柳以善草书知名的卫、索二人为追求目标,则其偏于章草一体,自不待言。 其三,通过长期习练,子厚的书法水平不仅有了长足升进,达到“艺成”之境,而且不满流俗,多有创新,以致被刘谓为“柳家新样元和脚”。同时,从二人诗中表述和流露的语气看,刘对柳之书法成就不无赞佩,而柳也无遑多让,言辞间充满自信。 那么,什么是“元和脚”呢? 对此,古今学人似乎都未能给出一个准确答案,但其意大抵指元和年间书体的某种新变,则是无甚异议的。据《复斋漫录》载:“‘柳家新样元和脚’,人竟不晓。高子勉举以问山谷,山谷云:‘取其字制之新。昔元丰中,晁无咎作诗文极有声,陈无己戏之曰:“闻道新词能入样,湘州红缬鄂州花。”盖湘州缬、鄂州花也。则柳家新样元和脚者,其亦此类欤?’余顷见徐仙者,效山谷书,而无己以诗寄之曰:‘蓬莱仙子补天手,笔妙诗清万世功。肯学黄家元祐脚,信知人厄匪天穷。’则知山谷之言无可疑。最后见东坡《柳氏求笔迹》诗:‘君家自有元和手,莫厌家鸡更问人。’其理虽同,但‘手’字为异。”(40)据此可知,宋人理解的“元和脚”,即是“字制之新”,或即指新变后的“捺”之笔画,盖因此笔甚像一只脚也。而所以称“元和”,亦因其新颖之故,犹如当时流行诗体之称“元和体”。至于明人杨慎认为“元和脚”是指“字变新样而脚则元和也,脚盖悬针垂露之体耳”(41),将此“脚”视为字中“竖”画之出锋(悬针)与不出锋(垂露)者,亦可聊备一说。当然,实际情况也可能正好相反,即字为旧体而“脚”则新样,故以“元和”冠名。 与此相关的问题是,“元和脚”的发明者是谁?柳集旧注云:“柳公权,元和间有书名,‘元和脚’者,指公权也。”(42)这一说法对后世不无影响,以致一些学人常将柳公权与“元和脚”联在一起,甚至谓“柳家新样”指的是柳公权书法,“元和脚”是指柳宗元书法(43)。事实是否如此呢?答案应是否定的。因为首先,刘禹锡的《酬柳柳州家鸡之赠》是写给子厚的,联系前后诸诗看,都是围绕教习子弟及刘、柳二人关于书法的今昔因缘展开,其间有特定的话语情境,而与柳公权无干。其次,柳、刘二人与柳公权素乏交往。在现存柳集、刘集中,虽存有公权之兄柳公绰的若干信息,但找不到与公权相关的资料(44)。从其各自经历看,柳公权于元和三年(808)进士及第,其后或在朝为校书郎,或在北地幕府为僚佐,直到长庆年间(821-824)因受穆宗赏识才地位渐显,书名渐高;而柳子厚、刘禹锡二人于三年前的永贞元年即已被贬离京,长期外放,既乏与柳公权交集之机缘,也因地理上的南北悬隔,未必详悉其书法成就。因而,刘在写诗给子厚的时候,不大可能将小他数岁、素少联系且其时书名未彰的柳公权作为赞扬对象。清人何焯据《因话录》所载子厚、公权书法分别知名于元和、长庆之事认为:“是子厚先擅书名于元和之证。且未有乞书于子厚而反称公权者也。注非。”(45)瞿蜕园笺证刘集亦谓:“公权以元和三年第进士,恐名位尚未甚隆,禹锡之意仍当指宗元,未必指公权。宗元与公权虽同出西眷房(据世系表),往还似少,行径亦殊,禹锡何至于宗元之前偏誉公权,喧宾夺主?”(46)仔细想来这些话不无道理,可以采信。其三,“柳家新样”与“元和脚”实为一体二名,前者是后者之说明,后者为前者之别称,其间不容割分。而且从刘诗所陈述的内容看,也丝毫找不到“柳家新样”指公权书法、“元和脚”指子厚书法的任何线索,因而,将“柳家新样元和脚”一分为二,恐怕是不合适的。 既然如上所析,所谓“元和脚”乃“柳家新样”之别称,而此“新样”又专指子厚之书体新变,则子厚在南贬之后,于书法诸体如隶、楷(见后文)特别是章草多所用力、避俗生新,并取得“为时所宝”的成就,便是大抵可以认定的了。子厚逝后,刘禹锡在悼念诗文中曾提及其书法造诣,并予以高度推赏。如《为鄂州李大夫祭柳员外文》:“箧盈草隶,架满文篇,钟索继美,班杨差肩。”(47)《伤愚溪三首》其二:“草圣数行留坏壁,木奴千树属邻家。”(48)前者是禹锡于元和十五年(820)代李程为子厚写的祭文,后者是禹锡于长庆二年(822)在夔州写的悼友之作,值得注意的是,诗中提及的子厚书法遗作,乃“箧盈”之“草隶”(章草即草隶之一种),可见这是子厚晚年最常使用、也最具代表性的书体。而在评说时,或谓其足以继美魏晋大书法家钟繇、索靖,或借用三国书法家张芝之名号径谓其为“草圣”,如果排除友人间拔高、谀美的成分,这应是一个很高的评价了。 三、子厚的书法承传与多元取向 与任何知识、技能均须传授一样,书法之道尤赖口授手传,方能心领神会,鞭辟入里。对此,子厚有着非常明确的自觉意识。其《与李睦州论服气书》在回忆自己“幼时尝嗜音……及年少长,则嗜书”后,举例说道:“又见有学书者,亦不得硕师,独得国故书,伏而攻之……出曰:‘吾书之工,能为若是。’知书者又大笑曰:‘是形纵而理逆。’卒为天下弃,又大惭而归。”(49)这里极堪重视的一句话,即学书若不得名师良训,便会“形纵而理逆”——得其形而不得其理,甚至与书法的根本原则相悖。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即在于“无所师而徒状其文也。其所不可传者,卒不能得,故虽穷日夜,弊岁纪,愈远而不近也”(50)。这就是说,学书如无师承,便难以领悟到前辈书家长期积累的创作经验和不传之秘,其结果必然是费力越多,离所求目标越远。 考察子厚之习书经历,不仅早有师承,入其堂奥,而且还亲授弟子多人,其后多以书法名家。征之文献,最早记载其传承脉络的,当为中晚唐之际书法家卢携所著《临池妙诀》。该篇首序书法源流曰: 吴郡张旭言:自智永禅师过江,楷法随渡。永禅师乃羲、献之孙,得其家法,以授虞世南,虞传陆柬之,陆传子彦远。彦远仆之堂舅,以授余。不然何以知古人之词云尔。携案:永禅师从侄纂及孙涣皆善书,能继世。张怀瓘《书断》称上官仪师法虞公,过于纂矣,张志逊又纂之亚,是则非独专于陆也。王叔明《书后品》又云:虞、褚同师于史陵。陵盖隋人也。旭之传法,盖多其人,若韩太傅混、徐吏部浩、颜鲁公真卿、魏仲犀,又传蒋陆及从侄野奴二人。予所知者,又传清河崔邈,邈传褚长文、韩方明。徐吏部传之皇甫阅,阅以柳宗元员外为入室,刘尚书禹锡为及门者,言柳公常未许为伍。柳传方少卿直温,近代贺拔员外惎、寇司马璋、李中丞戎与方皆得名者。盖书非口传手授而云能知,未之见也。(51)这是一段着重于楷书源流的专论,先引盛唐大书法家张旭之言,从东晋王羲之后裔、南朝末智永禅师说起,经虞世南、陆柬之、陆彦远而至张旭,勾勒了一条由南朝至盛唐的书法传承线索。接着,卢携又据其闻见,补充陆氏父子外的另几位书家,并重点介绍张旭之后的书法传人,即韩滉、徐浩、颜真卿、魏仲犀、蒋陆、蒋野奴、崔邈、褚长文、韩方明等。其中自徐浩别分一支,其传承者则有皇甫阅乃至柳宗元、刘禹锡诸人,而柳、刘二人的书法老师,就是皇甫阅。 与《临池妙诀》可以互相补充的,是元人刘有定注郑杓之《衍极》。在叙述自智永禅师至张旭的书法线索后,刘注曰: 旭又得褚遂良余论,以授颜真卿、李阳冰、徐浩、韩滉、邬彤、魏仲犀、韦玩、崔邈等二十余人。释怀素闻于邬彤,柳公权亦得之,其流实出于永师也。徐浩传子及皇甫阅,崔邈传褚长文。韩方明受法于及邈。皇甫阅传柳宗元、刘禹锡、杨归厚;归厚传侄纬,纬传权审、张丛、崔宏裕。弘裕,禹锡外孙也。弘裕传卢潜,潜传颍,颍传崔纾。柳宗元传房直温。有刘埴者,亦得一鳞半甲。(52)这段话有三点值得注意:一是盛、中唐一大批知名的书家包括颜真卿、李阳冰、徐浩、怀素、柳公权等,都与张旭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师承关系;二是皇甫阅除传授书法于柳、刘二人外,还传于杨归厚。归厚字贞一,工书善医,与柳、刘二人多有交往,情谊颇深(53),而其最初源起,恐即与三人向皇甫阅学书有关;三是将卢、郑二文合观可知,子厚本人也传授、指导了一批弟子,其中除重点提及的房直温外,还有贺拔惎、寇璋、李戎及刘埴等人。查相关文献,仅知房直温善书,曾任少卿等职(54);贺拔惎与白敏中为同年进士,官至员外郎,曾与崔文绰、寇璋“皆以鉴阅相寻,每称伏膺虞书”,并题写过白居易《重修香山寺》诗(55);李戎曾为忻州刺史,“以草隶著称”(56);用卢携的话说,此数人在当时“皆得名者”。至于有人认为“柳宗元在将笔法传于方直温等人的同时,还对同房‘族弟’、后来与颜真卿并称‘颜筋柳骨’的柳公权有过影响”(57),恐怕与事实未必相符。因为上引材料只提及柳公权书法得之于邬彤,而与子厚及其所师法的皇甫阅并无关系,因而,将柳公权与柳子厚扯在一起,缺乏文献依据。此外,将柳公权视作子厚族弟,也是错误的。今柳集有《送澥序》,其中明言:“吾黜,而季父公绰更为刑部郎。”(58)又有《送巽上人赴中丞叔父召序》(59),亦称曾为御史中丞、时任湖南观察使的柳公绰为叔父,则公绰为子厚族叔无疑;而公权乃公绰胞弟,其年龄虽小于子厚,但其身为族叔的辈分不会改变,如何反倒成了子厚“族弟”?实际上,真正受到子厚书法影响的族弟另有其人,那就是长期陪侍子厚左右、并“善操觚牍,得师法甚备”(60)的柳宗直。在《志从父弟宗直殡》中,子厚评其书法特点是“融液屈折,奇峭博丽”(61),亦即于字体之曲折变换见其用墨之妙,于风格之峭拔奇丽显其笔法之美。后人认为此“八字尽笔法、墨法之邃”(62);又谓:“‘得师法甚备’云者,师应即子厚自谓。”(63)由此可见子厚之书法理论水平、赏鉴水平,以及其对从弟的传授、指导之功。 依据上引二文献,我们大致了解了子厚的书法渊源及其先后承传。如果说,智永禅师、虞世南、褚遂良等是其远源的话,那么,其近源则是张旭、徐浩、皇甫阅。也就是说,皇甫阅是柳、刘、杨的书法老师,而徐浩、张旭则给予他们以间接影响。所以,下面不妨再看一下子厚书法老师和前辈们的情况。 关于皇甫阅其人,正史无传,其他文献也很少相关资料。今所知者,一是《宝刻丛编》卷七据《京兆金石录》记载的一篇《唐赠左仆射裴做碑》,上题“从侄次元撰,皇甫阅正书并篆”(64),时间是建中二年(781);二是1920年出土于洛阳龙门南郭家寨的《唐东都安国寺故临坛大德塔下铭》(简称《澄空塔铭》),上题“安定梁宁撰,侄宣德郎前秘书省校书郎阅书”(65),时间为贞元九年(793)八月。从塔铭拓片看,体为楷书,亦即《裴儆碑》所题之“正书”。其形体方正,笔画平顺而丰腴,唯字距、行距过密,略嫌拥挤,较之其师徐浩书体的清劲简约似有不及。 至于徐浩、张旭,书名自然较皇甫阅大许多,且正史均有传。《旧唐书》本传说徐浩“工草隶”、“楷隶”,朝廷“诏令多出于浩”(66);《新唐书》本传则谓:“浩父峤之善书,以法授浩,益工。尝书四十二幅屏,八体皆备,草隶尤工,世状其法曰‘怒猊抉石,渴骥奔泉’云。”(67)曾有《论书》一篇传世。据其书于大历四年(769)之《大证禅师碑》(碑在河南登封嵩岳少林寺后)、建中二年(781)之《不空和尚碑》(今存西安碑林)看,皆为楷书,形体矫健,笔画瘦劲有力,颇具观赏性。此外,徐浩尚存书于天宝三载(744)的《嵩阳观圣德感应碑》(碑在河南登封嵩阳书院),则为隶书,笔画稍细而均匀,布局疏朗而清丽,亦为书中上品。 与徐浩有所不同,张旭以狂草知名,为人洒落不羁,挥翰醉墨淋漓,素有“张颠”之称,世存不少关于他习草的资料和传说。然而,从其传世最可靠的墨迹《尚书省郎官石记序》看,则为楷书。其字方正圆润,端庄谨严,颇具法度,向为后人所重,以致苏轼曾发为“自古未有不善正书而工于草者”之叹(68)。 如此看来,作为子厚书法近源的三位前辈均有楷书传世,其中张旭草而兼楷,徐浩亦楷亦隶亦草,皇甫阅所可见者唯楷而已。那么,作为其弟子或隔代传人的子厚在受其隶、草影响的同时,自然亦当习练过楷书。实际上,据宋人尚能见到的子厚于元和五年(810)所书《南岳弥陀和尚碑》之字体而言,即为楷书。此碑于欧阳修《集古录跋尾》、赵明诚《金石录》皆有记载,后者所记尤为详细:“第一千七百三,《唐弥陀和尚碑》,柳宗元撰并正书。”(69)这里所谓“正书”,实即楷书之别名。又据范成大《骖鸾录》载其至南岳庙所见之《般舟和尚碑》,乃“子厚自书,亦有楷法”(70)。倘若以上记载不误,则子厚在工隶书、擅章草的同时,也在楷书上下过不少工夫,且用以撰写碑铭,从而表现出多元的书法取向。 此外,前引卢携《临池妙诀》还传递出一个重要信息,即“阅以柳宗元员外为入室,刘尚书禹锡为及门者,言柳公常未许为伍”(71)。这里所用二人官衔,柳为员外(即礼部员外郎),刘为尚书(曾任屯田员外郎,隶属尚书省,故以代称),故当指柳、刘尚在长安时事。这就是说,柳、刘师从皇甫阅至迟在其任朝官时即已开始,或者可以追溯到二人“常时同砚席”的贞元中前期。对二人书法水平之高下,皇甫阅的评价很明确,即子厚学艺深得师传,已然“入室”,而禹锡则仅为“及门”。有意思的是,卢携特别在此记下子厚“未许为伍”一笔,似已透露出青年子厚“俊杰廉悍”、“踔厉风发,率常屈其座人”之自负神态(72),其中不乏耐人寻味之处。联系到前引柳诗“劝君火急添功用”之类的话,不难看出,柳、刘二人间书法水平的差距是一直存在的,而且这种差距,不只表现在章草上,也表现在楷书上。倘作一根据尚不足之推想,则前引刘诗所谓“柳家新样元和脚”,指的或许便是柳在楷书上的新变,而柳、刘在南荒用以教习子弟的,也应是楷书,盖因此体较便于儿童入门也。 子厚既受业于楷书之师,则必当对此一书体的相关理论有过接触和体悟。今柳集《外集·补遗》所载《永字八法颂》,似即为其承接前辈成果而又有所发展之一例。颂云: 侧不愧卧,勒常患平。努过直而力败,趯宜峻而势生。策仰收而暗揭,掠左出而锋轻。啄仓皇而疾罨,磔趞以开撑。(73)元陶宗仪记此颂名曰《笔精赋》,其《书史会要》卷五谓:“柳宗元……少精敏绝伦,为文章雄深雅健,名盖一时。善书,尝作《笔精赋》,略曰:……此永字八法,足以尽书法之妙矣。”(74)这是最早将该文记在子厚名下的一篇文献。而据宋人陈思《书苑菁华》卷二○引唐韩方明《授笔要说》,则称自己于贞元十七年(801)受法于清河崔邈,邈自言传笔法于张旭长史,并谓:“世之所传,得长史法者,唯有得《永字八法》。”(75)宋·朱长文《墨池编》卷三亦载:“张长史传《永字八法》:‘侧不患平,勒不贵卧。努遇直而败力,趯当存而势生。策仰收而暗揭,掠左出以锋轻。啄仓皇而疾掩,磔趞以开撑。’”(76)而清人冯武《书法正传》卷三在所录子厚《八法颂》前,还录有一篇《颜鲁公八法颂》,文字与前二者颇为不同:“侧蹲鸱而坠石,勒缓纵以藏机。努弯环而势曲,趯峻快以如锥。策依稀而似勒,掠髣髴以宜肥。啄腾凌而速进,磔抑惜以迟移。”(77)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三篇分系于不同人名下的同名颂文。其中柳、张二颂之文字虽较为接近,但亦不无差异。至于同系于子厚名下之文,冯武《书法正传》与陶宗仪《书史会要》、郑杓《衍极》所载也小有出入。此外,陈思《书苑菁华》卷二在论及“散水法”口诀时,曾谓:“柳宗元《笔精赋》云:‘水散幽纵,《黄庭》宗之’是也。”(78)则其所引《笔精赋》内容又与陶宗仪《书史会要》所载不同。 那么,面对上述关系错综、记载纷纭的史料,应如何判断其是非正误?笔者以为:由于相关早期文献的缺失,不少唐代书史真相已难以准确还原,但基本可以认定的是:其一,子厚曾作《笔精赋》一篇,其中既涉及永字八法,亦有关于散水法的论述,后人或将涉及八法者单独拈出,遂有《永字八法颂》的命名;其二,柳之《笔精赋》与张旭所传《永字八法》有承接关系,而与颜真卿《八法颂》显有区别,二者不可相混;其三,子厚对“永”字的写法素有研习和体悟,具备承接张说并进一步发展的条件。 考诸书史,“永”之一字最为特殊,盖因此字将汉字之点、横、竖、勾、撇、捺、折等笔画悉数囊括,练熟此字,即可奠定书法基础,故历来受人重视,相关之八法亦当起源甚早。陈思《书苑菁华》卷二引《禁经》谓:“八法起于隶字之始,自崔、张、锺、王传授,所用该于万字,墨道之最不可不明也。隋僧智永发其指趣,授于虞秘监世南,自兹传授,遂广彰焉。李阳冰云:昔逸少工书多载,十五年中,偏攻永字,以其备八法之势,能通一切字也。”(79)八法是否在“隶字之始”即已起源或可再议,但至王羲之(逸少)已“偏攻永字”,得其法理,却是大体可信的。此后,自王羲之“传授至于永禅师,而至张旭始宏八法,次演五势,更备九用”(80),其法遂大备。据此而言,张旭于“八法”贡献最多,其始作《永字八法》也最有可能。 然而,《永字八法》由张旭始作,并不妨碍子厚在其基础上于所作《笔精赋》中抄录并予修订。依据大致有三: 其一,对照上引柳、张二文,用字虽大致相同,但其间仍存若干差异。如张之“侧不患平,勒不贵卧”,柳作“侧不愧卧,勒常患平”;张之“超当存而势生”,柳作“趯宜峻而势生”。其中或颠倒位置,或改易文字,均可见出不同的思考。因而,说柳赋是在张颂基础上的发展,并非无据。 其二,从前述书法渊源看,子厚师事之皇甫阅,原是受法于徐浩、张旭的,认真算起来,张旭实为子厚之师祖。作为再传弟子,子厚或由皇甫阅处传习八法,或直承前辈师尊之书法理论而稍加改易,以求一脉延续,光大师门,当在情理之中。清人冯武《书法正传》卷五指出:“此八句书家皆作柳宗元语,不知其本出于张旭也。盖宗元传八法于皇甫阅,阅传之徐浩,浩传之旭。古人授受渊源,毫发不乱如此。”(81)说的正是这种情况。 其三,子厚曾在前引《与吕恭论墓中石书书》中围绕伪石书之“永”字细加辨析,谓“‘永’字等颇效王氏变法,皆永嘉所未有”,可见他对“永”字颇为精熟,通晓其古今变化;加之他谪居永州十年,对地名中之“永”字必更有切身体悟,故闲暇之际,将前辈书家之《永字八法》拿来反复研探,续写翻新,未为不可。至于有论者据子厚《与吕恭论墓中石书书》得出“柳宗元鄙弃永字笔法之说,益可证此文非柳文”的结论(82),恐难以服人。因为似乎恰恰相反,在柳《书》中,作者陈述的只是“永”字写法变化的一个事实,其间丝毫看不出“鄙弃”的意味,反倒因其对永嘉前后“永”字笔画变化之深透了解,更具备了续作《笔精赋》亦即俗传《永字八法颂》的条件。 综上所言,可以看出,在唐代书法发展史上,柳子厚作为一个中间环节,一方面上承张旭、徐浩、皇甫阅诸师,下传房直温、贺拔惎、寇璋、李戎、刘埴等弟子(包括其从弟柳宗直),由此构成一条大致清晰的承传脉络;另一方面,在书法理论上,也借助其《笔精赋》,延续并一定程度上发展了张旭的观点,具有承上启下之地位。 子厚精敏博识,眼力甚高,不仅对魏晋以来之书法藏品多所观摩、品味,洞晓其发展变化,善辨其优劣真伪,而且通过长期习练,深知用墨、用笔之浓淡、轻重、曲折,故其评鉴书艺别具卓识,得“尽笔法、墨法之邃”;在实践中不满捧心效颦之世俗风习,而能以“识真”之胆气,勇于创新,至有“柳家新样元和脚”一体。需要指出的是,子厚特重师法传承,强调在传承中得其理,得其神髓,他所提出的因不得硕师致使“形纵而理逆”的观点,已接触到书法之形神、表里等核心问题,接触到由技进道的问题,虽仅寥寥数语,却吉光片羽,弥足珍贵。 就子厚的学书历程言,其早期习练之字体,大概主要是隶书和楷书,而到了后期亦即置身南荒之后,更多的精力则放在了章草一体,并取得了被“后生多师效”、“为时所宝”的成就。虽然如此,但其素所习练之隶、楷二体并未废弃,只是相比起章草来,使用的频率可能要少一些,知名度也要逊色一些而已。换言之,其章草更多地用于友朋间的往来书信及著述写作之中,而隶、楷可能多用于为人题字、撰碑等较正式的场合。前者相对私密,后者较为公开;前者多切于实用,后者则需应时随俗。前者因其私密性、实用性,可以随意挥洒,不拘格套,故最得子厚赏爱,也因习练、使用多而较易取得成就;后者则因其公开、应时之特点,有时不得不束敛个性,按部就班,因而似并非子厚之所长,也就难得有大的突破。不过,这里同样存在一个悖反现象:子厚所赏爱、用功的章草一体,因其私密性及身为“僇人”、长期投荒之特殊遭遇而受到传播时空的限制,故影响范围和仿效者多在“湖湘以南”;此后,随着书写者的亡故,其遗墨很快便荡然无存了。相比之下,反倒是那些以楷体等“正书”书写的碑铭,因刻于坚石、立于名所而得到稍长久一些的保存(83)。但这些书体,却未必能够代表子厚的真正水平。 那么,该如何评价柳子厚的书法造诣呢?欧阳修有言:“右《般舟和尚碑》,柳宗元撰并书。子厚所书碑世颇多有,书既非工,而字画多不同,疑喜子厚者窃借其名以为重。”(84)他认为子厚《般舟和尚碑》所书不工,字画也不尽一致,故评价不高;至于他怀疑为伪作,似有为子厚书法开脱之意,而实际情况恐未必如此(85)。与欧阳修观点相近,王观国亦谓:“观国尝于南岳山间见此子厚二碑,详观之,乃子厚南贬时书也。子厚书体格虽疏静,好藏锋,类崛笔书,然在唐未可以名家,故唐史及唐人文集未尝言其善书。大抵士人文章称著,则并其书亦为世所贵重。子厚尝以文称于朝矣,及其南贬也,湖湘以南士人慕其文章,又学其书,此古今之常态也。《因话录》谓柳氏有此二人,盖奖饰子厚之过耳。”(86)细味其言,体格“疏静,好藏锋,类崛笔书”是一意,“在唐未可以名家”、唐史等“未尝言其善书”是一意;南贬后士人“学其书”是一意,而学书因“慕其文章”又是一意。其间数度转折,似已将子厚排除于唐代一流名家之外。而对《因话录》将柳子厚与柳公权并列的做法,王亦不认可,谓其有过奖之嫌。实事求是地说,欧阳修、王观国等人都是一流的鉴赏家,又是亲眼见过子厚书法之人,排除因个人审美倾向导致的差异,其说法还是足资参考的。因为在名家如林的唐代书家中,子厚的楷书究竟能占据一个什么地位,我们实在难以必言。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欧阳修,还是王观国,所看到的毕竟只是子厚留存至宋的一、二碑文,仅凭此即遽下断语,恐有片面之嫌;更重要的是,他们据以评价的仅为子厚楷书,至于更能代表子厚书法水平的章草,唐以后之人恐怕是难以置喙的。换言之,只有亲眼见过子厚章草的同时代人的评价,才最具权威性。缘此之故,我们不能不将前述赵璘、刘禹锡等人的评说,作为综合判断柳子厚书法造诣的最终依据。 注释: ①②④⑤⑥⑦(27)(31)(32)(36)(37)(58)(59)尹占华、韩文奇:《柳宗元集校注》,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2214页,第844页,第2074页,第2074页,第2078页,第2080页,第2862页,第2866页,第2867页,第2869页,第2871页,第1591页,第1676页。 ③柳宗元:《先太夫人河东县太君归袝志》,《柳宗元集校注》,第826页。 ⑧柳宗元:《重别梦得》,《柳宗元集校注》,第2806页。 ⑨(12)(25)(26)(28)(33)(34)(46)(47)(48)瞿蜕园笺证《刘禹锡集笺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537-538页,第1471页,第265-266页,第267页,第1421页,第1425页,第1426页,第1422页,第1535-1536页,第1011页。 ⑩(74)陶宗仪:《书史会要》,卢辅圣主编《中国书画全书》第三册,上海书画出版社2009年版,第581页,第572页。 (11)(71)(75)(78)(79)(80)陈思:《书苑菁华》卷一九引,《中国书画全书》第三册,第98页,第98页,第104页,第12页,第13页,第104页。 (13)陶敏、陶红雨:《刘禹锡全集编年校注》,岳麓书社2003年版,第12-13页。 (14)按:橘逸势,新、旧唐书《东夷传》及《册府元龟》、《文献通考》等皆作“橘免势”,而日本《文德实录》、《续群书类从》等文献均作“橘逸势”,今从之。 (15)《续群书类从》第八辑上《传部》卷一九一,续群书类从完成会编,1927年。 (16)(62)沈曾植:《海日楼札丛》卷八,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338页,第330页。 (17)现存韩方明资料甚少,除其自述贞元十五年、十七年受法于徐、崔邈外,《集古录》尚载宝历元年(825)八月所立《唐新开隐山六洞记》为“唐都防御判官侍御史内供奉吴武陵撰,防御衙推韩方明八分书并篆额”(《宝刻丛编》卷一九引),可知其卒年在子厚之后。 (18)《御定佩文斋书画谱》卷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9)参见平山观月《新日本书道史》,有朋堂1961年版,第282页;中田勇次郎《中田勇次郎著作集》第五卷,二玄社1985年版,第361页;小松茂美《日本书道辞典》,二玄社1987年版,第282页。 (20)藤原基经等纂《文德实录》,《增补六国史》卷八,朝日新闻社1940年版。 (21)柳宗元:《答吴武陵论〈非国语〉书》,《柳宗元集校注》,第2070页。 (22)赵璘:《因话录》卷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第84页。 (23)张彦远:《法书要录》卷七引,《中国书画全书》第一册,第82页。 (24)黄伯思:《论书八篇示苏显道》,《东观余论·法帖刊误》,《中国书画全书》第二册,第141页。 (29)《南齐书》卷三三《王僧虔传》,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597页。又,《南史》卷二二《王昙首传附僧虔传》所载同。 (30)按:“尽”,全部付予之意;“姜芽敛手”,比喻儿童细嫩小手握笔状。孙月峰评点《柳柳州全集》卷四二云:“姜芽不得来历,疑即谓五指捉笔如姜芽状耳。”瞿蜕园解此句谓禹锡“不得不敛手矣”(瞿蜕园笺证《刘禹锡集笺证》,第1422页),恐不确。 (35)《晋书》卷八○《王羲之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100页。 (38)(39)《晋书》卷三六《卫瓘传》,第1057页,第1057页。 (40)《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一一引,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第77页。 (41)《艺林伐山》卷一九,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2)《柳河东集》卷四三,中国书店1991年版,第469页。 (43)参见朱关田《中国书法史·隋唐五代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73-184页。 (44)如柳集卷二四《送澥序》、《代柳公绰谢上任表》;刘集卷一七《举开州柳使君公绰自代状》,均与柳公绰有关。另据《金石录》卷一○,刘禹锡所撰《山南西道驿路记》、《唐赠太师崔陲碑》,均由柳公权正书。但此二碑分别立于开成四年(840)、会昌元年(841),其时禹锡已入老境。故不能以此证明二人早年有交游。 (45)何焯:《义门读书记》卷三七,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668页。 (49)《柳宗元集校注》,第2114页。按:“年少长”,《校注》作“年已长”,据四库本《柳河东集》改。 (50)柳宗元:《与李睦州论服气书》,《柳宗元集校注》,第2114页。 (51)陈思《书苑菁华》卷一九、御定《佩文斋书画谱》卷三、倪涛《六艺之一录》卷二七六引,文字略同,唯陈书作《临妙诀》(《书苑菁华》卷十九引,《中国书画全书》第三册,第98页)。 (52)郑杓:《衍极》卷一《至朴篇》,《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2014年版,第409页。张彦远《法书要录》卷一《传授笔法人名》云:“智永传之虞世南,世南传之欧阳询,询传之陆柬之,柬之传之侄彦远,彦远传之张旭,旭传之李阳冰,阳冰传徐浩、颜真卿、邬彤、韦玩、崔邈,凡二十有三人。文传终于此矣。”文字与此小异。 (53)今柳集尚存《奉酬杨侍郎丈因送八叔拾遗戏赠诏追南来诸宾二首》,刘集则存有《春日书怀寄东洛白二十二杨八二庶子》、《寄杨虢州》、《祭虢州杨庶子文》等。 (54)见《书史会要·补遗》。又,《册府元龟》卷一六二谓其于开成年间任职刑部郎中。 (55)分别见陶宗仪《古刻丛钞》引米芾《书史》、御定《佩文斋书画谱》卷二八引《金石略》。 (56)司空图:《书屏记》,祖保泉、陶礼天《司空表圣诗文集笺校》,安徽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19页。 (57)蔡显良:《对唐代楷书笔法渊源与传承的再认识》,载《文艺研究》2011年第8期。蔡说显系源于朱关田《中国书法史·隋唐五代卷》所谓“柳公权书法乃出于柳氏家学”、“其书出自同房族兄柳完元”等说法,而未细核。 (60)(61)柳宗元:《志从父弟宗直殡》,《柳宗元集校注》,第820页,第820页。 (63)章土钊:《柳文指要》上《体要之部》卷一二《墓表志》,文汇出版社2007年版,第335页。 (64)陈思:《宝刻丛编》,《历代碑志丛书》第一册据十万卷楼刊本影印,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498页。 (65)参见高慎涛《〈唐东都安国寺故临坛大德塔下铭〉考释》,载《西夏研究》2015年第4期。 (66)《旧唐书》卷一三七《徐浩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3759页。 (67)《新唐书》卷一六○《徐浩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4966页。 (68)王鏊:《题张长史郎官厅壁记》引,《震泽集》卷三五,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69)金文明校证《金石录校证》卷九,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63页。 (70)范成大:《骖鸾录》,《范成大笔记六种》,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55页。 (72)韩愈:《柳子厚墓志铭》,马其昶《韩昌黎文集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511页。 (73)《柳宗元集校注》外集《补遗》录自《全唐文》,第3398页。又,冯武《书法正传》卷三录柳宗元《八法颂》与此同,唯首句“愧卧”作“贵卧”。然冯氏于题下小注又谓:“或曰张旭传。” (76)朱长文:《墨池编》,《中国书画全书》第一册,第229页。 (77)(81)冯武:《书法正传》,《中国书画全书》第十四册,第13页,第24-25页。 (82)《柳宗元集校注》之《永字八法颂》下《辩证》,第3401页。 (83)柳子厚所存石刻文字,除宋人提及的《般舟和尚碑》等数篇外,还有传为柳作《龙城录》所载《罗池石刻》之残存拓片(又名《龙城石刻》、《剑铭碑》)。然古今学者多谓为伪作(参见陶敏《柳宗元〈龙城录〉真伪新考》,载《文学遗产》2005年第4期),故本文暂不论列。 (84)欧阳修《唐柳宗元般舟和尚碑》,《集古録》跋尾卷八,《历代碑志丛书》第一册据槐庐丛书本影印,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84页。 (85)赵明诚、章士钊等均认定此碑为子厚所书。 (86)王观国:《柳子厚书》,《学林》卷七,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228页。论柳宗元的书法造诣与传承_书法论文
论柳宗元的书法造诣与传承_书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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