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步观的理论升华:从理性主义进步观到马克思主义进步观的飞跃_理性主义论文

进步观的理论升华:从理性主义进步观到马克思主义进步观的飞跃_理性主义论文

进步观念的理论提升——从理性主义进步观到马克思主义进步观的飞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性主义论文,马克思主义论文,观念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 在实现社会进步的现实活动中,人类地历史地建构着关于社会进步的思想观念。但在不同历史时代,进步观念表现为不同的理论形态。作为进步观念的第一个历史形态,理性主义进步观取得了很大的理论成就,但因思想基础的非科学性与思维方式的片面性,它在社会历史发展中逐步陷入了理论困境。马克思主义进步观,正是通过对理性主义进步观的批判性继承、原则性否定与创造性超越,而实现了进步观念史上的伟大变革,实现了对人类树立进步信念的精神追求的理论提升。这种理论提升的基本内容包括:从理性决定论到活动创造论,从抽象还原论到历史生成论,从财富累积论到人文关怀论,从至善目标论到辩证进步论。

关键词 进步观念 理性主义 马克思主义 理论提升。

人类自己创造了自己的历史,在这一过程中追求社会进步的现实活动与建构进步信念的观念活动交织并存。当社会历史条件与进步现实出现了新变化时,旧的进步观念的理论框架就会被突破,建构新的进步观念就势必被提到历史议程上。

在近代,当工业文明取代了农业文明之时,当世界历史变革了民族历史之日,人类才建构出严格意义上的进步观念,并以乐观自信的理性主义为其理论形态与逻辑表现。理性主义进步观在确立与发展的过程中,冲破了在古代社会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循环论的狭隘视界,完善了基督教关于“进步在未来”的偏执观念,超越了社会退步论的悲观意识,同时在观念中再现了社会进步的现实进程,构筑出进步意识深入人心的思想氛围,成为近代以来人类自我肯定与不断进取的核心概念。

当人类历史进入现代以来,社会进步现实出现了不同于近代的新特点。社会进步与人的活动的相关性得到了突现,主体的选择、创造与自由成为实现客观必然趋势的重要条件;社会进步的道路不再简单地表现为线性演进模式,而是展示出多样化的发展图景;片面追求物欲满足与经济增长,不仅使人与自然的关系逐渐陷入冲突境地,而且因忽视其他领域的发展导致社会整体进步受到阻抑;人类活动利害二重性的同步增进,从客观上揭示了进步与发展中矛盾的关联性,世界大战的爆发则给人类的乐观前景蒙上了浓重的阴影。所有这些新情况、新变化与新特点,都暴露出理性主义进步观的深刻矛盾与理论偏颇,从而必然否定它在社会发展中的总体价值与积极意义。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全面批判理性主义进步观,科学建构新的进步信念,对于推动社会进步无疑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体现了逻辑与历史相结合的必然性。

现代西方社会思潮以全盘否定的态度对待理性主义进步观,以一个极端反对另一个极端,未能达到“具体的真理”。虽然它具体地揭示了社会进步中的矛盾、危机与消极影响,对深化进步观念具有启发意义,但既不能全面而科学地认识社会进步问题,也不能正确而有效地引导人们实现社会进步。因而,现代西方社会思潮只是局限于对理性主义进步观的简单否定,并未能从总体上合理地超越近代进步观,更不可能对人类在追求社会进步的过程中必须确立的进步观念实现积极的理论提升。

在对理性主义进步观的全面批判当中,唯有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才是真正科学而合理的批判。马克思主义在批判理性主义进步观的偏激观点与片面方法的同时,充分肯定其理论成就与历史影响,在科学的思想基础与正确的思维方法的观照下,认真吸取其中的合理成份与思想资料,同时又作出崭新的理论创造,从而实现了进步观念史上的伟大变革。这种理论批判不只是对理性主义进步观的真正超越,而且是对人类创造社会进步的历史活动的价值认同,更是对人类树立进步信念的精神追求的理论提升。这种理论批判与理论提升绝不停止于创立时期,必然会延伸到不断发展与完善的过程中。由此,马克思主义进步观这一现代精神的精华,在当代和未来就获得了更强的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力量。

一、从理性决定论到活动创造论

近代的进步观念是在理性主义基础上确立的。在理性主义者那里,理性已从认识论扩展为社会历史观的范畴,其涵义被规定为人认识自然、把握社会、改进现实与影响未来的主体能力。具体来说,理性是人所具有的逻辑思维能力,借此人可分析对象、认识事物并揭示客观世界的本质;理性也是至高的评价尺度,是取代上帝位置的新权威,是排拒迂腐文化传统并净化意识领域的守护神,因而成为衡量一切事物有无存在权利的唯一准绳;理性还是一种本体性的决定力量,是知识的源泉、科学的基础、立法的根据、道德的展现与人性完善的支柱,从而也是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理性主义者对理性的优越性、自足性、完满性及无比威力深信不疑,诚如拉美特利所说:“理性的优越并不在于一个大而无当的空洞名词(非物质性),而在于它的力量,它的广大的应用和洞察的理解力”〔1〕。

由于理性与科学技术具有渊源上的相关性与本质上的一致性,因而所谓理性决定论必然也是科学技术决定论。同时,理性直接指向的是对象在空间上的“殊异的齐一性”与在时间中的“变化的恒定性”,所以由理性所决定的人类历史作为一个由过去经现在向美好未来一维演进的客观过程,必然体现出不可移易的发展趋势与内在规律,这一趋势因人类理性力量的保证而无法被改变与阻拦,这一规律因合乎理性的自然法则(自然万物的进化及其规律)的支撑而获得了客观性、普遍性与神圣性。理性主义者在坚持历史决定论时,既排除了偶然性的作用,又否定了人的主观努力与意志自由,从而使人变成了实现历史宿命的工具与“理性的狡计”之玩偶。

在进步动力观上,马克思主义赞同理性主义对被宗教压抑的人性的重新发掘以及为人性所赋予的理性内涵,确认理性在社会进步中的积极作用,但不满于理性力量的过度膨胀与对非理性因素的忽视,并批驳了他们仅停留于对历史发展的表面动机的直观与考察上。依照辩证思维方式与唯物主义原则,马克思从表面的人性进一步追溯人的本质力量,把人类活动确定为推动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把理性与非理性视为基于人类活动而形成与变化着的人的本质力量的两种表现形式。虽然社会进步的动力是一个由多重因素构成的系统,其中环境的挑战、人的需要、生产力、社会基本矛盾、阶级斗争、社会分工、科学技术等等,都发挥着各自的作用,但只有人类活动才是根本动力。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是整个现存感性世界的非常深刻的基础,只要它哪怕只停顿一年,费尔巴哈就会看到,不仅在自然界将发生巨大的变化,而且整个人类世界以及他(费尔巴哈)的直观能力,甚至他本身的存在也就没有了”〔2〕。 这不仅在于上述那些动力无非是人类活动的创造物、条件、形式或主体,只能在人类活动中找到其深层根源;而且在于只有现实地纳入人类活动的范围,它们才能成为现实的动力。这样,马克思主义把进步动力归结为人类活动,同时把人类社会看作是人类活动的空间结构与横向存在形式,把人类历史视为人类活动的时间序列与纵向演进形式,从而就消除了困扰着理性主义者的关于理性的权威性及理性进步的可靠支撑这一难题。

马克思主义也承认社会进步的必然性与历史决定论的合理意义,但明确拒斥机械决定论的片面性与以必然性压抑人的自由的偏执性,在人类活动论的基础上阐发了必然性与自由的统一,从而进一步说明了人类活动推动社会进步的内在机制。社会进步当然是一个由客观规律与必然性所支配与决定的过程,从而使以人类活动为内容的社会历史展现出某些确定不移的发展趋势。但是,这些必然性本身就是存在于人类活动之中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的意识与人的世界之间的内在本质联系,所谓社会历史的规律也不过是人的活动的规律。人认识它以及据此改造世界正是人的自由的实现,而主体的自觉选择与能动创造也恰是确定的发展趋势由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基本条件。因此,社会进步就是在人类活动推动下,人由被动受制于客观必然性的他律状态,走向自觉把握、主动驾驭和充分利用这些限定力量的自律自主状态,是人类活动对必然性的自觉适应与积极扬弃的统一,是人的自由的实现。从实际历史进程来看,人类活动对必然性的每一次扬弃与对活动产物的每一次创新,都是人的自由历史性实现的一种标记;人类向自由殿堂的每一次跨步,都意味着社会进步在历史中达到一个新阶段。恩格斯认定:“最初的、从动物界分离出来的人,在一切本质方面是和动物一样不自由的;但是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3〕。由此, 社会进步就表现为人类活动对必然与自由之矛盾的具体的历史的解决过程,在其现实性上是人类活动由必然到自由的现实转化,在其理想性上是人类活动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不断趋近。

二、从抽象还原论到历史生成论

在进步过程观上,理性主义者坚持理性还原论。他们把理性设定为本体力量,把社会进步理解为理性启蒙得以实现、理性力量不断发挥与理性之光照耀社会生活的过程。他们从理性出发,用理性这一逻辑上在先的尺度来裁定历史,认定以往的历史因宗教神学、封建专制、传统习惯与谬误偏见的束缚而造成了理性的迷雾,“以往的一切社会形式和国家形式、一切传统观念,都被当作不合理的东西扔到垃圾堆里去了;到现在为止,世界所遵循的只是一些成见,过去的一切只值得怜悯和鄙视”〔4〕。他们真诚地相信,通过推进理性的启蒙、实施万能的教育、 制订公正的法律与依靠天才人物的引导,就可使人的理智能量得到释放,使社会的发展朝理性复归的方向前进。只是在这种情况下,“阳光才照射出来,理性的王国才开始出现。从今以后,迷信、偏私、特权和压迫,必将为永恒的真理,为永恒的正义,为基于自然的平等和不可剥夺的人权所排挤”〔5〕。这样一来, 社会进步就呈现为一个结果越来越向本体还原与复归的过程,其本质要义恰是理性在人类历史中设定的某种目的之现实化,其总体图式就展示为“理性—理性的迷雾—理性的复归”。

与这一抽象图式相关联,理性主义者也以线性思维模式来看待进步道路。在他们那里,社会进步在客观必然性的作用下,表现为一个不可移易的线性上升过程,所走的道路是单一的,所经历的阶段是相同的,发展进程是既定的与无可选择的;工业文明的发展模式具有普遍性意义,这是任何民族与国家在实现社会进步的过程中所必须效仿的与不可超越的典范。

马克思主义吸取了理性主义关于进步过程具有阶段性的思想,肯定了它对历史不合理现象的揭露以及对进步目标的积极追求,但坚决摒弃以逻辑推演取代历史真实的虚幻态度,批判了关于社会进步图式的非历史主义特质,并以历史生成论消解了抽象的本体还原论。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社会历史中的一切都是人类活动的历史性创造与累积,人类活动在横向结构上的展开促成了社会的建立与运行,在纵向序列中的延伸推动着历史的生成与演进;人类活动的不断创新,既创造着新对象与新环境,又生成着新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6〕, 这构成了社会进步的基本表现形式。在由人构成的社会历史中绝不存在先定的本体力量,从自然史过渡到人类史是在人类活动的基础上历史进化对自然进化的超越,人类史则始终是人类活动更新内容与变换形式相统一的过程,“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7〕;同时,在社会历史中也绝无先验的宿命, “‘历史’并不是把人当做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8〕, 是以现实活动连接过去活动与未来活动的三位一体序列。另一方面,从社会进步的历史过程及具体阶段来看,人类社会初期的“原始丰富性”是人类活动处于幼稚时期浑然一体状态下的产物与表现,但它为以后的社会进步提供了基点与座标;阶级社会中丑恶现象的产生固然应予鞭挞,但它作为历史过程的一环,也具有促进社会进步的历史意义与合理性,其产生的原因并非是理性的迷雾,而是一定历史时代人类活动的过程,主体与产物发生异化的历史表现,是人类活动尚未达到自由自觉水平的结果,因而是历史地产生、发展与消灭着的社会现象;未来的美好前景也不是向理性的还原与复归,而是人类活动对客观规律与主观目的的有机契合、以及对真善美的高度升华,其实现并不仅仅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实际上和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说来,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9〕。

在消解本体还原论的基础上,马克思主义借鉴了理性主义者关于历史发展具有统一性的思想,但驳斥了其偏狭的线性发展模式、欧洲中心论倾向以及对进步道路的多样性、复杂性的漠视,正确地阐释了社会进步的统一性与多样性的关系。在人类活动的受动性与能动性、决定性与选择性的矛盾运动过程中,社会进步呈现为一元多线的演进模式。从纵向看,社会进步作为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运行序列,以五种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为总体性的发展规律,但不同民族往往通过不同的形式和道路来实现这一进程,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超越某一种或几种社会形态而实现跳跃式发展。从横向说,社会进步的统一性表现为同类社会形态及其历史发展具有共同的本质特征,其多样性在于不同民族对同一社会形态的设计与创造具有各不相同的特色。在社会进步过程中,多样性中往往蕴含统一性,统一性则凭借多样性而实现,正如列宁所说:“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的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10〕如果说进步统一性确证的是历史发展的重复性、常规性与普遍性,那么其多样性则展示出不同民族与国家的历史发展的个别性、具体性与偶然性。

三、从财富累积论到人文关怀论

在进步取向问题上,理性主义者认定征服自然是社会进步的实质性内容,是人类理性力量的内在要求,是发展科学技术的重要目的。只有不断向自然界开战,才能促进物质生产的发展与物质财富的增长,才能推动社会的改造与人性的完善。这种进步观主张“以最有利于人类追求物质利益的方式来安排自然”,并坚信“我们积累的物质财富越多,世界就必然越有秩序。被认为能带来一个井然有序的世界的物质财富的不断积累,就成了进步的同义词”〔11〕。

同时,理性主义进步观在看待人与物的关系时,只重视生产率、技术成果与经济指标的增长,只关注人对眼前物质利益的追逐与占有,既排斥了人的精神需求及价值理想,又抹煞了人在社会进步中的核心地位。所以,在这种利益取向型进步观的导引下,“从启蒙时代开始,人类就只能在生产和消费所带来的尽情享乐中寻找他们的人生目的和意义。人们的需要和欲望、梦想和渴求,都被囿于对物质利益的追求之中了”〔12〕。

马克思主义肯定了理性主义者把改造自然作为进步内容的合理思想,但严肃批判了短视的利益取向型进步观,深刻斥责了由此所助长的人类对自然界所采取的盲目掠夺与疯狂盘剥的做法,强调必须以正确的价值目标来规范与引导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使之有利于人类生命的维护,有利于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恩格斯曾发出了“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的警告,并强调“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象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决不象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13〕。人类对自然界的改造作为确证人的主体地位的活动,必须承认自然系统的本体优先性、独立性及价值性,把自然界看作是人类赖以安身立命的真正家园与可靠根基,在充分尊重与合理利用自然规律的基础上,自觉保持与促进自然界的承受能力、再生潜力与平衡功能;同时,也必须以长远利益、整体利益来统摄盲目的眼前利益与分散的局部利益,科学预见并自觉调节自己活动的后果,并认真关注其对自然与社会所产生的或正或负与或远或近的影响。只有这样,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才可实现预期的目标,社会进步也才能协调而持续地向前推进。否则,一旦人与自然的关系陷入严重冲突状态,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就会受到威胁,社会其他领域的进步势必受到阻抑,整体性的社会进步也将发生中断。

马克思主义虽然认可人追求物质利益的合理性,承认积累财富与发展经济在社会进步中的重要意义,但从原则上否定了利益的过分膨胀与畸形突进的社会发展,并主张和倡导整体性的社会进步观。社会进步无疑需要利益的驱动,但绝不能使物质利益追求变成凌驾于一切之上的目的;只有以正当的手段追求合理的利益,自觉地协调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物质利益与精神价值之间的关系,才能促进社会进步的不断实现。与此相关,经济与财富的增长固然在社会进步中占据基础地位,但它并不能成为社会进步的总体面貌的唯一表征,因为除此之外,制度的创新、法律的完善与人际关系的改善无疑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形式,科学文化的发展、价值观念的变革与道德水准的进化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经济的增长与财富的累积固然对社会其他领域的进步起着决定作用,但这一作用并不是自然地、直接地实现的,因为在社会的政治、精神生活领域存在着与经济不同的发展规律,在这些规律的制约下,经济与政治、文化之间的不平衡发展是不可避免的。财富的累积与经济的增长固然是实现人的解放与发展的重要条件,但二者之间并不总是呈现出同步性关系,相反,在一定历史时代人会屈从于物的力量,物对人来说具有异己性,由此使人受到奴役与束缚。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异化劳动时指出,劳动者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生产的规模和能力越大,他就越贫穷;劳动者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是变成廉价的商品;随着实物世界的涨价,人的世界也正比例地落价〔14〕。由此可见,整体性的进步观突现的是经济与政治、文化的协调发展以及物与人的协调发展。

在深入批驳利益取向型进步观与片面的财富累积论中,马克思主义于整体性进步观的基础上,确立了以人为核心的进步逻辑,倡导人文价值关怀论。由于人是人类活动的主体与价值关系的焦点,因而人的解放与发展才是社会进步的根本表征与最高目标。这意味着“人只须要了解自己本身,使自己成为衡量一切生活关系的尺度,按照自己的本质去估价这些关系,真正依照人的方式,根据自己本性的需要,来安排世界,这样的话,他就会猜中现代的谜了。”〔15〕相比之下,社会客体方面的进化、变革与创新只是实现人的发展的前提、基础、条件与手段,它们只有指向人的发展这一价值目标,才能构成社会进步的现实要素;一旦偏离了人的发展的方向,就难以唤起人们对社会进步的持续关怀与热情支持,也不会有社会历史的整体性与持久性进步。马克思主义的进步逻辑贯穿着一条鲜明的人文主线,即认定人类活动是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现实的人与人的世界的生成与完善是其表现形式,人的自由的获得是其一般状态,以人的能力发展为目的的自由王国是其理想目标,以客体尺度为基础的主体尺度是其评价标准。这种以人为核心的进步逻辑着眼于个人与社会的共生互促关系,既不留恋个人与社会均未充分发展的“原始丰富性”,也对牺牲个人的等级社会表示不满,更对个人主义极度膨胀的资本主义社会进行批判,并在历史评判的基础上追求个人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

如果说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是人文价值关怀论的理论前提,树立整体性社会进步观是其理论界域,那么以人为核心的进步逻辑就是它的理论要义。人文价值关怀论所弘扬的是一种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宗旨的综合性社会进步评价体系,其中要考察人的全面需求的满足状况与人的素质的提高程度,探索人的自由的实现过程与人的能力的发展水平,把握人的活动的演进历程与人的世界的动态结构。马克思主义的人文价值关怀论绝不是以“见人不见物”的一个极端去否定“见物不见人”的另一极端,而是要把社会客体的变革与创新作为基础尺度,将其融合统一于主体尺度当中,并借助于各种具体指标加以检测和度量,从而在总体上科学地评价社会进步。

四、从至善目标论到辩证进步论

作为事实与价值相交织、现实与理想相关联的进步观念,必然在观念中确立一个光明的进步前途,也必以一种理想社会的建构为理论归宿。在进步前途观上,理性主义者坚持至善目标论。在他们看来,在理性的统摄下,物质财富不断累积,由此就使社会关系日趋合理,也使人越来越摆脱愚昧无知状态,从而使社会发展逐渐由低级、简单、野蛮与自在阶段达到高级、复杂、文明与自为阶段,最后实现至善尽美的终极目标。这一终极目标最集中地体现了理性的本质与要求,是人的自由与幸福得以实现的乐园,是人所向往、憧憬与追求的理想境界。对于资产阶级思想家来说,社会进步的终极目标就是建立充满“自由、平等、博爱”的理性王国。

在理性主义者眼中,进步本身并不内含矛盾,矛盾、曲折与不合理现象只是存在于进步之前或之外的事情;进步只意味着至善,至善目标的实现将使进步以无矛盾的方式确立与凝固化。由此,他们凭借至善目标论,刻画出一幅盲目乐观性的进步图景。

马克思主义确信进步具有向善的趋势,强调进步总是对人的理想追求的实现,但反对理性主义者对进步本身的神化,驳斥了其割裂进步与矛盾的偏激思想,并依据辩证思维方式塑造出了矛盾性的进步图景。社会进步在总体上呈现为二重化的矛盾状态,即进步伴随退步、希望与危机并存、肯定与否定交织、创造与破坏共生,因而它对人来说既具有正面效应,又产生着消极影响。进入文明时代以来,社会客体与主体的进步都呈现为矛盾性态势:在物质生活领域,大自然对人的“恩惠”与“报复”如影相随,“生产的每一进步,同时也就是被压迫阶级即大多数人的生活状况的一个退步”〔16〕;在政治生活领域,“文明每前进一步,不平等也同时前进一步”〔17〕;在精神文化领域,“今天被认为是合乎真理的认识都有它隐蔽着的、以后会显露出来的错误的方面”〔18〕;在人的发展中,人类“种族的利益总是要靠牺牲个体的利益来为自己开辟道路的”〔19〕。整个历史虽在总体上表现出前进上升的趋势,但也存在着暂时的停滞与局部的倒退;在阶级社会中没有对抗就没有进步,即使在无阶级社会中,社会进步历程也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有时还可能付出必要的代价。这是因为人类在解决时代任务时,对主导价值目标的选择常常以排斥或忽视其他价值目标为前提,无数个体意志在相互冲突与彼此抵消中形成了盲目的“合力”;也由于人类活动这一根本动力本身就具有利害二重性或善恶相关性的特点,它对社会进步过程中矛盾的解决不可能完全彻底。由此可见,以弃恶扬善、趋利避害为己任的社会进步只能是一种具体的、历史的、相对的和有限的演进过程,终极进步及其至善境界是永不存在的。

依据辩证进步论,马克思主义深刻揭露了资产阶级理性王国的阶级狭隘性与虚幻性。正如恩格斯所指出:“这个理性的王国不过是资产阶级的理想化的王国;永恒的正义在资产阶级的司法中得到实现;平等归结为法律面前的资产阶级的平等;被宣布为最主要的人权之一的是资产阶级的所有权;而理性的国家、卢梭的社会契约在实践中表现为而且也只能表现为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20〕。即使对于资产阶级本身来说,所谓理性王国也绝不是至善目标的实现;更何况对于广大劳动群众而言,这仅仅意味着以新的不平等与不自由取代了旧的不平等与不自由。另一方面,从辩证进步论的立场来看,共产主义也不是尽善尽美的终极状态。马克思主义认为,共产主义只是相对于迄今为止的全部历史发展阶段而言的最高理想境界,它没有也不可能封闭和终结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道路;在这种未来社会制度下,既存在着人与自然的永恒矛盾,也存在着人与人在社会关系中的非对抗性矛盾,在观念世界中还有落后意识与先进意识、错误思想与正确思想的对立。

与理性主义对进步前途所抱的盲目乐观态度不同,马克思主义对共产主义社会持革命的批判的乐观主义态度。共产主义社会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与人的价值追求的高度契合,它的实现依赖于人类的正确选择与自觉创造。对共产主义社会持辩证态度就意味着共产主义社会在其不断前进的过程中,也包含着对各种错误的、片面的与陈旧的观念的彻底抛弃,对人类盲目的、分散的与冲突的活动的坚决制止,对不合理的生产方式与社会制度的历史否定。马克思主义对社会进步的这种乐观主义态度是基于人的能力的不断增强、人的观念的伟大变革与人的活动的日益自决,即确信人类能以长远利益与整体利益统摄眼前利益与局部利益,能自觉预见并有效调节自己活动的长远后果,能自主地驾驭自己的社会关系,能正确认识、合理扬弃与积极完善现实世界。因此,在由现实走向未来的进步道路上,马克思主义所坚持的革命的批判的乐观主义态度,既否定了乌托邦的白日梦,又抛弃了穷途末路的绝望情绪。

注释:

〔1〕参见《十八世纪法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241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9—50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54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05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05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7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31页。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18—119页。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8页。

〔10〕《列宁选集》第4卷,第690页。

〔11〕[美]杰里米·里夫金等著:《熵:一种新的世界观》,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24页。

〔12〕[美]杰里米·里夫金等著:《熵:一种新的世界观》,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22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17—518页。

〔14〕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单行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4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51页。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73页。

〔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79页。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0页。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2册,第125页。

〔2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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