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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新课程标准实施以来,“探究”一词成了语文教学研究中的一个热词,《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多次提到“探究”一词,认为“高中学生身心发展渐趋成熟,已具有一定的阅读表达能力和知识文化积累,促进他们探究能力的发展应成为高中语文课程的重要任务”,课程标准还就探究的兴趣、方法、态度和体验等作了具体阐述。
由于课程标准对探究能力的重视,探究性阅读成了语文教学一时的风尚。在很多公开课、观摩课、竞赛课中,问题探究成了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探究性阅读题”也成了各级各类测试卷中的创新题,更成了高考试题中亮丽的风景,在现代文阅读题里,所占分值最大。
那么,什么是探究性阅读呢?如果我们对新课程标准有关表述进行一番概括提炼,不难获得以下几点基本认识:探究性阅读是比一般把握信息的接受性阅读更高一个层次的阅读,其主要特征是问题性、实践性、参与性和开放性,阅读过程应该是一个发现、质疑、创造的过程,并且需要掌握一定的材料,运用科学的方法;探究性阅读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的意识,积极主动投入到学习中去的态度,培养学生运用工具、材料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勇于探究创造和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探究性阅读能力的评价,应特别重视探究的过程和方法,关注学生探究的态度、情感、体验。
对照课程标准,下面我们将讨论探究性阅读题究竟设计得如何,能否真正体现探究的性质,真正评价学生的探究能力。全国卷Ⅲ(也称宁夏海南卷)作为“新课标卷”,是新课程新高考的标杆,2007年该卷的现代文阅读试题中,率先命制了探究性试题。我们不妨以其为例,作一点粗浅的探究。
2007年全国卷Ⅲ文学类文本的阅读材料是《林冲见差拨》,设计的题目是这样的:
对第三段“林冲等他发作过了,去取五两银子,陪着笑脸告道”这句话,明末清初文学批评家金圣叹评点道:“虽是播出奇文,然亦实是林冲身份。”依据小说内容,探究“亦实是林冲身份”指的是林冲的哪一种身份,表现的是林冲什么样的性格和心理。
该题的参考答案是:两种身份:①教头身份;②配军身份。四种性格和心理:①谨慎小心;②沉着冷静;③隐忍顺从;④顾及颜面。这道题的第一问要求探究林冲的身份,可实际上这种身份根本不用探究,因为对于读过《水浒》的考生来说,林冲的“教头身份”和“配军身份”清清楚楚。即使没有读过《水浒传》的考生,因为阅读材料中多次出现配军、教头的称呼,亦可直接获得“配军”“教头”的印象,焉用探究?至于第二问,参考答案的四个要点,需要依据《水浒传》前后章节,对林冲这个人物形象进行整体把握,在此前提之下,才有探究的可能。而且参考答案的四个要点,都是普通的、主流的看法,金圣叹对林冲的性格评点,就与参考答案不一,金圣叹在《读第五才子书法》一文中说:“林冲自然是上上人物,写得只是太狠,看他算得到,熬得住,把得牢,做得彻,都使人怕。”如此看来,参考答案的四个要点未免过于绝对,并不能体现发现、质疑、创造、开放的探究精神。
该卷实用类文本的阅读材料是《叶圣陶在四川》,设计的探究性题目如下:
叶圣陶晚年曾用“得失塞翁马,襟怀孺子牛”来自勉。依据传记内容,探究文中哪一方面已经体现了叶圣陶的“孺子牛”襟怀。请简要论述。
该题的参考答案为:①对子女循循善诱,呵护备至;②对作者、读者精心扶植,热情宽容;③对年轻编辑辅导提携,关心爱护。
其实,只要梳理一下文意,该题参考答案中的三个要点即可筛选出来,因而与其说这是一道探究题,还不如说是一道信息筛选概括题。以这道题测试信息筛选概括能力,差强人意;而用以测试探究能力,则失之千里了。
综上所述,2007年全国卷Ⅲ设计的两道探究题,或有无需探究而强加探究之病,或有未能体现探究精神之疑,实乃有探究之名而无探究之实。
再看2008年全国卷Ⅲ。该卷文学类文本阅读材料是欧·亨利的小说《二十年后》,题目是这样设计的:
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
该题的参考答案是:①鲍勃值得同情,因为他重情守信;②鲍勃罪有应得,因为他是通缉犯;③吉米忠于职守,因为他不徇私情;④吉米背叛了友谊,因为他抓捕了朋友。(不要求面面俱到,只要能就以上四点中的任何一点或其他观点进行探究,即可根据观点是否明确、论述是否合理酌情给分。观点明确给2分,论述合理给6分)
这道题要求表达的是“你的看法”,看似尊重了考生,体现了新课标倡导的敢于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开放性、创造性的探究精神,但如果“探究”一下,就会发现这种尊重和体现是虚假的,因为题目已预设了“有人说”的四种看法,答题角度已被完全限制死了,虽然参考答案中说明了可有“其他观点”,但题干中没有这样对应的表述,更没有鼓励考生提出自己的看法,因此恐怕少有考生敢本着探究的精神斗胆提出真正属于自己的观点。
而更糟糕的是,题干中这些“有人说”的看法,都是值得商榷的、无探究价值与意义的“看法”。试想,同情罪犯与认为罪犯罪有应得,忠于职守与保持友谊,是完全对立的吗?对于一个罪犯,我们为什么不可以既认为他罪有应得,又给予同情呢?吉米逮捕鲍勃就一定是背叛了友谊吗?我们完全可以说,吉米忠于职守,也没有背叛友谊,因为忠于友谊并不是等同于看着朋友继续犯罪,吉米没有亲自逮捕鲍勃,就是既考虑到了法,也考虑到了情,这里不存在“情”与“法”的冲突。将情与法完全对立,正暴露了命题人法治观念的肤浅。况且,这篇小说只写了鲍勃被芝加哥警察局通缉,既没有交代鲍勃犯什么罪,也没有交代鲍勃为什么犯罪,因此,鲍勃是不是罪有应得,值不值得同情,吉米是忠于职守还是背叛友谊,这些问题实际上根本无法评判。如果一定要探究这些问题,那么应当视鲍勃所犯何罪、为何犯罪等情况作出不同的判断,会有很多可能性,考生若将这些可能性一一探究,岂非离答案愈远了吗?所以,命题人预设的四种“有人说”的看法,引导考生探究的方向本身就缺乏科学性,失之于简单。
该卷实用类文本阅读材料是《盛宣怀教育思想和办学实践》,设计的题目是:
盛宣怀办学成功的主要原因,有人认为是他有丰富的办学经验,有人认为是他教育思想先进,有人认为是他经济实力强,有人认为是李鸿章的培植。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原因进行探究。
该题参考答案为:①有丰富的办学经验,办训练班、北洋大学堂、南洋工学;②教育思想先进,学以致用,重视基础教育;③经济实力强,控制许多大型企业;④李鸿章的培植,保举做高官,支持办学。
我们粗略探究一下,就会发现这道探究题缺乏逻辑:盛宣怀办学的成功自然有多种因素,为什么一定要认定一种原因呢?
因此,我们可以这样概括2008年全国卷Ⅲ的两道探究题:既没有引导考生发现问题,也没有提出有探究价值的问题。这样的探究题,是不能考查出学生探究能力的。
再来看看2009年全国卷Ⅲ的文学类文本阅读题。阅读材料是作家铁凝的小说《孕妇和牛》,设计的题目是:
孕妇并不认识石碑上的字,也不会写字,却十分努力地描画着它们,后来还感叹:“字是一种多么好的东西啊!”小说这样来写孕妇,有人认为让人感动,也有人认为有些做作。你的看法呢?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该题的参考答案是:观点一,这样写让人感动:①突出了孕妇对文化知识的朦胧追求,虽然她不识字,但这不影响她对文化的尊重;②揭示了一个没有文化的农村女人在将为人母时的责任感,在她看来,学会认这几个字,将来就不担心孩子的提问了;③表现了孕妇认识到文化知识对孩子未来成长的重要性,也表明她在尽可能地弥补自己没有文化知识的不足。观点二,这样写有些做作:①触动她描画字的原因主要应该是日常生活的需要,而不只是路边一块废旧的石碑;②孕妇自己不会写字,想临摹石碑上的字,可以请放学的孩子帮忙,不必那么费劲,非要自己描画;③作为未来的母亲,孕妇识不识字,其实都不影响她对孩子的责任与爱。
这道题的题干虽然没有自贴“探究”的标签,但题型、分值、参考答案的模式与2008年的探究题无异,因而仍被老师们视为一道“探究题”——这在很多高考教辅用书的“命题解密”中可以得到证实。这道题试图考查学生对小说写法的探究,应当说在设题点上比前两年的命题靠谱。但遗憾的是,探究的问题仍然是命题者预设的,没有给考生发现问题的机会,没有质疑、创造、开放的问题情境,而且仍然是一个并无实际意义的却冠之以“有人认为”的虚伪命题。再说,参考答案观点二的三个论据,无论是从事理上看,还是从文学创作的原理上看都难以立足。这样的答案,与其说考查学生的探究性阅读能力,还不如说是为了命制探究题硬凑答案。
以上评析或许有吹毛求疵之嫌。但笔者认为,高考题应该有效检测考生的探究能力,正确引导语文教学对学生探究能力的培养,抛出对高考探究题进行讨论的话题,让大家一起来思考是有必要的。虽然从严格意义上说,用高考题来评价学生的探究能力,有许多局限和困难。比如:探究的前提是发现问题,而高考题是预设的;探究是需要掌握材料的,而高考是闭卷的;探究过程是需要同伴合作的,而高考是不能与同伴讨论的;探究是需要长时间深入思考的,而高考只有两个半小时;探究能力的评价应是重视过程与方法、关注学生探究的兴趣和体验的,而这些在高考题中都是难以检测到的。但是,既然高考是目前最能体现教育公平的方式之一,那么通过它来体现语文新课标提倡的探究精神,让学生在平时学习中获得的探究素养和探究能力通过高考体现出来,是需要的,也是必要的。现在必须解决的问题是:如何使高考探究题设计得更合理、更科学、更有效?如何使高考探究题与平时教学中探究性活动的多样性、探究性评价的开放性尽可能一致起来?这些问题,尚需高考命题者与广大语文教师深思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