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要点分析及改进措施论文_杨镇宇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要点分析及改进措施论文_杨镇宇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 广东韶关 512000

摘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之一,关系到政府投资的经济效益。本文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展开了探讨,阐述了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的重要性,指出了当前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造价管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资金也相应增加。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造价管理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具有节约资源、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作用。而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作为工程造价的控制重点之一,不仅为工程项目后期施工阶段和工程竣工结算阶段造价控制奠定了基础,而且对于投资控制和工程管理的顺利实施也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基于此,笔者进行了相关介绍

1 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工作的范围主要是依据发展改革管理部门批准的招标方案的招标内容确定的,主要有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招标人的招标组织形式有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工程项目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其中工程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是采用最多的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形式。

工程项目公开招标主要分为以下六个环节的工作:

(1)招标策划工作,主要包括合理划分标段、发包模式及总分包界定、选定合同形式、选择计价方式、选定材料及设备的采购方式等;

(2)招标准备工作,主要是草拟招标公告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招标文件等;

(3)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4)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组织答疑;

(5)开标、评标、清标及协助招标人定标;

(6)协助招标人进行合同洽谈与签订。

从以上的工作内容可知,招投标阶段各项工作环节都是至关重要的,项目招投标的核心是工程项目的价格测算、认定和交易,它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具有关键性的引导作用,这不仅关系到施工界面的划分,而且还关系到工程质量、工期、造价等合同条款的事前约定。更重要的是,它还确定了施工及结算造价的管理框架,为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管理、实现项目投资目标奠定了基础。

2 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项目投资管理不连贯

一些建设单位在“贪大求全”思想的主导下,部分项目限额设计实施不到位,没有将经批复的初设概算作为投资控制的最高限额。在招标阶段,要么采用的设计成果严重超出项目核准的建设规模与标准,要么设计成果的内容或范围不完整,或是设计成果的深度不符合要求。一方面为仓促完成招标工作,造价咨询单位盲目应付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工作,另一方面,除招标所需的设计成果外,建设单位往往消极整理文件编制所需的其他资料。从而致使政府投资资金的执行在招标前后出现脱节,造成投资管理的计划与执行过程出现不连贯的现象。

2.2 造价管理工作过于程序化,与实际结合不紧密

负责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文件编制的造价咨询单位,严重缺乏对项目的整体考虑,未能站在全过程管理的角度,而是孤立、片面地看待招标阶段的造价问题,在开展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工作时,缺乏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在信息原本不对称的环境下,没能主动了解管理需求,更没有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故此,所形成的经济文件不能够真实地反映项目投资,更不能达到管控投资的效果。

2.3 招标工作人员间缺乏配合

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将工作重点集中在履行法定招标程序上,办理招标手续的工作人员与招标文件的编制人员、以及招标文件编制人员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人员之间缺乏密切的配合。造价工作人员将工作重点放在依据招标阶段设计成果编制相关文件上,而未能关注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中关于造价管控工作的要求与设置,这一方面导致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等经济文件的编制与招标文件等商务编制进度不统一,阻碍了招标工作的进行;另一方面,也导致招标文件及其中的合同条款编制口径与经济文件编制口径不尽相同,使得招标文件存在歧义、含义模糊等错误,更谈不上合同条款约定反映出造价控制需求,以及达到落实造价控制策略的目的。

2.4 从业人员的知识体系不健全

由于目前从事招标工作的人员一般就是履行固定程序及编制招标文件,对目前的造价管理文件、清单计价规范等了解较少,造价咨询人员也缺乏相应的招投标专业知识、国家颁布的各项招投标法律法规、合同管理及投资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致使所编制的招标文件在后期的造价管理中缺乏可操作性。对此,招标从业人员应当继续健全知识体系。严格来讲,招标从业人员应至少具备工程商务、经济、技术三方面的知识,尤其应对商务、经济方面的知识有所侧重,只有这样才能统筹好招标工作。

2.5 忽视清标环节,为不平衡报价和合同执行留下隐患

目前工程招投标中的评标办法仍然局限于数学统计,即根据投标人所报的工程总造价进行评分,而对总造价的构成缺乏详尽的分析和考虑。由于上述评标办法存在局限性,实践中又不重视清标工作,无法对投标人采取的不平衡报价进行合理分析,从而造成结算价与中标价相背离,给招标人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出现“低中标、高索赔”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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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的要点分析及改进措施

3.1 重视项目前期工作,避免项目“三超”现象

以审批投资概算为准则指导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笔者认为对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不应仅依据招标设计成果,还应比较分析该项目的概算批复,将其与招标设计成果的建设内容及建设标准相对比,针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及时提醒招标人修改设计成果;对于招标设计成果中缺项,而批复概算中包含并达到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招标规模的内容,建议招标人提供设计成果一并招标或者列入专业暂估内容处理;对于确实属于工程实际发生或者政策法规强制要求调整的建设内容,预备费用又不能满足调整需求的,建议招标人申请增加投资概算,力求做到此阶段投资不超概算,不丢项、漏项。例如,某大型热源厂的主厂区和管线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项目,概算方案中主厂房外立面设计是刷涂料、塑钢门窗,而招标设计成果中主厂房的外立面采用干挂大理石、局部玻璃幕墙做法,针对这种明显超批复建设标准的项目,造价管理人员及时和招标人进行了沟通,从功能和价值上分析主厂房设计为大理石和玻璃幕墙的外立面本身就是不符合经济性的,从项目的全过程审计角度,在后期的结算审核上也不会通过这笔投资,还会按概算批复建设标准审核外立面工程,最终在招标阶段修改了设计成果做法,避免了后期的预算超概算现象,为后期的工程施工、结算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3.2 加强造价编制及审核工作,结合实际突出项目的个性化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合同造价控制的核心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主要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和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组成。造价工作人员依据清单规范的计算规则计算的工程量,特别要重视清单计价说明的编制,说明一定不能是简单的格式填写,而要结合工程实际,如设计成果中的矛盾之处,一定要说明本次具体是暂按什么依据编制的;设计成果设计不明确的地方,也要弄明白本次是暂按什么依据编制的,这样就不会产生歧义,能为下一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做好基础资料。

招标控制价编制也要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建设项目具有唯一性特点,同样,房建项目由于建设地点不同,所采用的工程方案会有较大的差别,有些配合招标工作的造价单位往往不重视现场踏勘环节,不论是新建项目,还是改扩建项目都应参与到现场踏勘中,有经验的招标人会把其掌握的、有可能影响造价的情况告知造价工作人员。有的新建项目地点在城区,建筑施工现场比较狭小,造价工作人员就要考虑在措施费中列入相应的扰民费或增加临时设施费。对于装修项目,如果只根据设计成果计算就不能完全表达现场的实际情况,只有进行现场踏勘以及召开现场交底会,掌握第一手材料才能比较完整清楚地编制及确定招标控制价。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审核主要有全面审核法和重点审核法。全面审核法就是按照设计成果的要求,结合现行定额、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有关的计算规则和文件等,全面地审核工程数量、定额单价和费用计算。重点审核法就是抓住招标控制价中的重点审核的方法。受招投标阶段时间的限制,一般采用重点审核法审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抽查影响投资比较大的清单子目,审查各专业项目之间是否有重复和漏项现象,确保投资的准确和完整。例如某大型热源厂的外管线项目,工程量清单只做了管径500mm以上的直埋管清单项,没有小管径的清单项,经和编制人员沟通原来设计成果只设计主管线没有设计支管,是因为招标人对于热力站点实际情况不能确定,设计人未能提交这部分设计成果,考虑到招标范围的完整性,招标人立即组织设计人落实热力站位置,能确定位置的画详图,不能确定位置的,按最可能位置出图,将来在工程施工中按变更处理,这个外管线工程投资约为1.2个亿,漏项支管部分投资近2千万。由此可见,在招投标阶段一定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加强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审核。

3.3 加强招标人员与造价工作人员的配合,实现招投标阶段造价的合理确定

招投标各阶段的工作有比较规范的时间节点,每个节点需要提供不同的阶段性成果文件。其中最重要的成果文件是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设计成果、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等,其中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格式等工作内容都需要招标人员和造价工作人员配合完成,笔者近几年一直在从事配合招标的造价工作,现将需要注意的部分事项介绍如下:

首先,招标工作人员应将招标工作进度计划提供给造价工作人员;造价工作人员根据设计成果情况,向招标工作人员提供设计成果涵盖的各专业工程内容,尽早提出设计成果中的问题,提出对招标范围的初步意见,以及对暂估价材料及设备等事项的初步意见,及时与招标人沟通,在正式招标文件形成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其次,在招标文件的编制期,造价工作人员要在招标文件发出前完成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的编审工作,及时将暂列金额、分包项目总价、材料及设备暂估价、专业暂估总价等数据,提供给招标工作人员,保证招标文件内容前后一致;参与招标文件中标段划分、合同形式的确定及价款调整等涉及投资部分的编制,保证招标文件符合现行规范规定,后期施工结算不产生理解歧义,具有可操作性。

3.4 健全招投标从业人员的知识体系

招标工作人员和造价从业人员要熟悉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原国家计委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对于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的规定,有利于合理划分合约包、计列暂列金额及专业暂估价。掌握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2013年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关于计价条款的规定,有利于招标文件中价款调整原则的编制。

3.5 重视清标工作,做好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合同的管理

根据相关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发承包双方的结算量是设计成果实际工程量,而价格是按投标方投标时的综合单价结算,这就为承包方进行不平衡报价提供了基础。解决此问题最好的方法是重视清标工作,对明显不合理的报价进行修正,做好合同谈判阶段的造价管理,修改招标文件中的不合理条款,澄清模糊条款内容,使施工合同公平合理,即签订一份完备的、含义清晰的、责权利关系相对平衡的合同,以尽量减少合同执行中的漏洞、争执和不确定性,为日后结算管理提供良好的基础。

4 结语

综上所述,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造价管理的重点,但当前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政府投资的效益。因此,要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的审核工作,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从而提高政府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冯革宇.事业单位型代建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前期造价管理研究[J].价值工程.2015(36)

[2]林海涛.如何加强政府代建项目造价管理——基于招投标阶段的研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02)

论文作者:杨镇宇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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