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如何把数据搞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第五次论文,人口普查论文,数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背景】
国务院已经决定:中国将在2000年10月举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这不仅是国家发展的一件大事,更是人口学界的一件大事。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已经举行了两次全国人口普查,一次是1982年的第三次人口普查,另一次是1990年的第四次人口普查。两次普查对于了解中国的基本国情国力,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促进中国人口科学的进步都起到了相当巨大的作用。同样,人们也期盼着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也能产生这样的作用。而且作为世纪之交的一次普查,它的意义和作用应该远远超过前两次。
但是,让学者们担心的是:本次人口普查是否能把“人头”点准?因为从各方面的情况看,要想把本次普查的数据搞准,是件很困难的事情。如果人数搞不准,那么普查将失去它的意义。
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1990年人口普查以后的所有全国范围内的人口调查,直接得到的出生率和生育率均明显偏低。比如1992年国家计生委组织的“38万人调查”直接调查的总和生育率,1991年1.65,1992年为1.51(注:曾毅:我国1991—1992年生育率是否大大低于替代水平?人口研究,1995(3)),当时国家计生委公布的1992 年总和生育率为1.71,而学者们估计的结果均在2.0以上; 国家统计局每年举行的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所得的结果也是偏低的,比如1993年和1994年调查得到的出生率分别为15.58‰和15.32‰,实际公布的结果为18.09 ‰和17.70‰(注:中国统计摘要1999,中国统计出版社), 分别上调了2.51个千分点和2.387 千分点(注:贾同金等: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现状与问题分析人口研究,1995(5));由国家统计局组织的1995 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直接得到的总和生育率为1.46, 而人们估计的结果为1.85(注:张为民等:当前中国人口发展变化的状况,第23届国际人口科学大会中国人口论坛文选,中国人口学会1997.10)。 近来年的一些全国性调查显示,实际调查的生育水平越来越低,有的调查总和生育率甚至接近1.3。无论从学者的估计看, 还是从国家统计局每年公布的出生率和总人口看,人们均认为实际调查得到的生育水平并不能反映我国90年代真实的生育水平,而且是偏低的。
由于90年代多次人口调查都未能得到一个令人信服的生育水平和全国总人口,那么人们自然要担心,用同样的调查方法,由国家同样的机构来实行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否就一定能把数据搞准。那么摸清产生数据不准的原因,提出解决数据不准的办法是这次人口普查能否成功的关键。鉴于本次世纪之交人口普查的意义重大,本刊编辑部特邀请部分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就这一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提出个人的建议,为搞好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献计献策。
关于2000年人口普查中的几个难点问题 孟灿文(国家统计局人口社科司)
国务院决定于2000年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在世纪之交、千禧之年进行人口普查,可以说是百年一回、千年一遇。无论从经济发展角度、社会发展角度,还是从历史发展角度,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江泽民同志曾指出:“人口问题是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中国是一个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这是我们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基本出发点。”人口普查是国家制定社会、经济、科教等各项发展政策所必需的,没有准确的人口数据,我们很多方针、政策及发展战略的制定,就缺乏足够的科学依据。在2000年开展人口普查,不仅可以为评价九十年代人口状况以至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提供重要的依据,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对于制定21世纪初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进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我们既有前几次人口普查的成功经验,又有一支技术精湛的普查业务骨干队伍,这是第五次人口普查的主要财富。但是,这次人口普查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首次人口普查,调查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调查难度将大大增加。与前四次人口普查相比,第五次人口普查将面临如下方面的主要难点问题:一是人口普查落实为政府行为难度加大。当前各级领导需要亲自抓的工作很多,因而重视人口普查工作的程度是不一样的。经济和下岗问题,加上工资改革和机构改革都是明年的大问题,将会对人口普查工作带来很大的影响。但人口普查是政府行为,如若政府领导把人口普查摆不到议事日程,人口普查就不可能搞好。二是查实超生人口阻力重重。普查数据质量很大程度上要受到瞒报出生人口的影响。近些年来,有些地方领导干部为了“政绩”和局部利益,干扰调查、虚报和瞒报统计数据的现象经常发生。受摊派任务的影响,少数基层干部瞒报少报人口,这样不仅可以减轻农民负担,还可增加提留。受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影响,部分基层单位怕完不成计划生育管理目标,在统计报表上做文章,有意瞒报出生人数,尤其是计划外出生人数。洲湾事件就是一个有力的佐证。从被调查人来说,部分人为能多生孩子或生男孩,同时要躲避惩罚,不仅瞒报计划外指标,而且也瞒报计划内指标。这些现象都增加了普查登记的难度。三是查清流动人口是普查的难点和重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口的迁移流动在不断加剧,流动人口规模呈扩大之势,人户分离现象也大大增加。这些给确保人口普查不重不漏带来了挑战。一方面,频繁的人口流动本身给普查登记带来了难度。有专家估计,目前人口流动规模在8000万人左右,跨县市流动的也有4000万人。当然,这些数据有待检验。但庞大而流动的人口使得查询工作十分困难,极易出现重登和漏登。另一方面,受局部利益驱动的影响,部分民营和私营企业单位故意少报外来打工人口或拒绝调查,主要缘于逃避劳动部门关于企业临时用工的政策,以及工商、税务部门的管理。此外,由于各种管理收费太多,有些流动人口也不愿如实申报。种种现象对普查登记质量将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四是群众配合程度下降。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由于利益主体多元化,及人们安全观、隐私观等价值观念的转变,加上社会上商业调查、市场调查的频繁增加,群众难以分辨国家调查与其他调查,对各种调查厌烦情绪较大,拒绝调查、回避调查等不配合调查的现象有所增加。有的人为了安全起见,不让调查员入户;有的出于职业隐私考虑,不愿配合调查;更有甚者根本就不同意调查。五是抽调合格普查员难度加大。前几次人口普查,抽调普查员基本上是尽义务,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办法很难行得通。现在从企业抽人较难,抽调素质较高的人员更难。由于财力所限,不可能花巨资雇用普查员。因此,搞好普查员选调将是关系普查质量的大问题。
普查环境变化大,普查员选调难度增加,流动人口规模大,群众配合程度下降,超生人口不如实申报等,诸多问题都给如实普查增加了困难。因此,要保证这次人口普查的顺利实施,除了要吸取前几次人口普查的成功经验,更要认真研究每一个可能出现问题的环节,把工作做细做透。
第一、必须加大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的力度。人口普查既是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系统性工程。因此,既需要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也需要广大群众的认真参与和大力配合。宣传工作必须在三个方面做到家:一是要做好对领导的宣传,加深他们对人口普查重要性的认识,使他们亲自抓普查工作。二是要做好对有关部门的宣传,以争取他们对普查工作的支持。三是要做好对广大群众的宣传,让他们明白人口普查最终与其利益息息相关,如实参加普查登记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合作。解决人口普查中的难点问题,确保普查工作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如超生人口申报、查清流动人口、普查员选调等等问题归结为如何确定普查政策问题。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已与有关部门就普查相关问题商定了相应普查政策,这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政策上的保证。但部门配合不仅要在相关政策上给以支持,还应在普查的其他环节上予以大力配合。
第三、认真研究难点问题,制定好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这是顺利实施普查工作的关键。为了制定好科学可行的普查方案,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曾组织过两次全国试点,对如何解决普查中的难点问题做了认真研究和探讨,拟定了《全国人口普查办法》。为保证普查登记不重不漏,这次人口普查将严格进行普查区域划分,绘制定普查地图,采取“画地图,查房子,数人头”的办法。同时,在普查项目设置上采取了新办法,以防止流动人口的漏登。此外,在工作流程上做了详细规定,并就普查区域划分、调查摸底、登记、复查等各环节的工作制订了实施细则。这将是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技术保证。
认清形势 转变观念
调整做法——为搞好“五普”进言 王谦(国家计生委计财司副司长)
认清形势指认真地分析“五普”所面临的调查环境,特别是与1982年“三普”相比,客观条件发生了哪些不利于调查的变化。至少以下几点是不容忽视的:一、基层组织管理力量的削弱,群众与基层组织之间的联系变得松散甚至隔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频繁,人户分离越来越多,城市旧房拆迁使居民与原来的居委会脱离联系,或者说居委会顾及不到外迁的居民,掌握不了这些人的情况,而新建小区的居委会尚未建立,基层行政管理网络并不能“覆盖”全国的地域和全部人口。二、一些干部、群众出于自身的利益(如计划生育超生罚款,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等),对调查不积极,甚至有抵触情绪。加之近些年来各种调查、检查十分频繁(既有政府组织的,也有企业组织的),干部群众司空见惯,不以为然,甚至避之不及”。一句话,干部、群众对调查的配合度明显下降。三、无偿调用各单位人员参加普查工作越来越难,经费不足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就尤为突出。
转变观念指改变以往对人口普查工作的一些认识。例如以下几点:
一是称人口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这句话体现了政府的号召力和群众对政府号召的积极响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广泛的社会动员需要以共同的利益为基础(如1998年的抗洪救灾)。人口普查固然涉及到全国每个人,但每个人与普查的利益关系不一样,一些人对这种“社会动员”甚至很反感。将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动员”引入市场经济中,落实起来难度很大。
二是把“五普”的作用看得过重。1982年时我国已18年没有进行全国性人口调查,缺乏可靠的人口数据,“三普”确实提供了大量可靠的数据,为分析人口形势及制定各项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自1982年以来,我国进行了若干次全国范围的人口调查,(如国家统计局每年进行人口抽样调查,国家计生委大约每5 年进行一次以生育节育为主要内容的抽样调查,还有全国残疾人的调查)应当说,我国人口的基本特征(地区分布、结构、身体素质等)及发展变化特点已经比较清楚了。由于这些抽样调查的成功实施,人口普查在提供数据方面的作用已十分有限,只剩下唯一的,也是其它各种抽样调查无法替代的作用——提供人口总量。
三是对人口普查准确性的期望值过高。“三普”登记的误差率是以万分数计量的,而近些年来各种社会调查、经济调查的误差率都不是千分数,百分数所能限定的,有些指标(如乡镇企业产值)数值的“水分”之大简直令人震惊。虽然“五普”的准确性尚难预计,但低于“三普”是必然的。对“五普”数据误差的要求不必太苛刻。
四是希望各部门为“五普”专门出台政策,以“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数据的准确”。人口普查作为一项社会工作,它与其它各项社会工作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勿庸讳言,各部门用以指导、管理、组织实施各项工作所制定的各项政策,有一些是不利于普查登记的,如对计划外出生给予处罚、按各户人口多少收取提留款和摊派义务工等,其影响被调查户少报出生数,少报总人口数。但反过来,如果制定了有利于“五普”登记的政策(如有人建议对普查中如实申报的计划外出生不予处罚),则可能对其它部门的工作,对各项工作今后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有些“有利于普查”的政策还可能与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精神和要求相违背。
调整做法是指调整或改变目前拟定的“五普”方案中的一些做法。
一是大大压缩调查项目,诸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残疾状况,乃至上下班使用的交通工具和所需的时间等项目应予删除,这些项目的调查难度比较大,花费的时间,精力不少,结果未必准确。大大减少这些项目,可以使普查的组织者和普查员将主要精力集中于查清总人口数量。
二是普查机构要积极与公安、民政、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等部门合作,充分利用这些已经多年来累积的各种资料,特别是基层设置的各种卡、册,充分相信并依靠被调查地的干部。利用现有资料不等于照抄,依靠当地干部不意味着由干部代替被调查户回答,但排斥现有资料,一味强调“入户登记,当场填报”,未必能获得真实的情况,因为毕竟不是每个群众都对普查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有些群众(如文盲、残疾人)可能难以准确地回答普查员的提问。
三是加强事后质量抽查。事后质量抽查一方面是对前期各项工作的一种警示,即要求前期各项工作不能马虎;另一方面是对前期工作结果的评价,尤其是对现场登记结果准确性做出评价,并为修正调查登记结果提供依据。考虑到“五普”调查登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误差,事后质量抽查的后一项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四是为了保证事后质量抽查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准确性,应将各有关部门(如统计、公安、计划生育乃至纪检监察部门)的业务骨干组织联合质量抽查组,跨省、跨地市进行检查。那种在同一地区内由上级普查办公室对下级普查办公室和普查员进行检查的做法,效果并不好。上级普查办(除非是国家普查办公室)即使查出下级的问题,也不愿意将之公布或上报,因为这意味着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上级普查办的工作出现了问题。如果事后质量检查“走过场”,就意味着对前期的各项工作缺少警示和约束,调查工作及调查数据的质量就难以保证了。
(应《人口研究》编辑部之约,写上如上意见,不一定正确,仅供有关部门参考。以上意见仅属个人意见,并不代表笔者所在的单位,特此声明。)
关于人口普查的几项建议 李伯华(中国人口信息研究中心研究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人口普查的内容虽然有所变化,但人口的数量及其年龄、性别结构仍然是其重点。大量的实践表明,全国和各个地区人口的年龄性别结构数据是被用户使用得最多的数据。另一方面,从三普,特别是从四普的情况来看,对普查前一年半内新出生的人口、死亡人口的点查应当引起特别的重视,因为由于种种原因,这一部分数据容易出现“漏报”现象。普查主要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必要时,也可采用在普查区内设立登记站的方式进行”。为了提高普查的质量,可否考虑对普查前一年半的出生、死亡人口,采取以“入户”和“登记站”的点查与基层计划生育部门或其它有关部门所了解的情况相核对的方式进行。为了遵守保密原则,有关的信息应当只在普查机构内部交流。好在各级普查机构内一般都有计划生育、公安部门的人员参加,由他们参加“审表”工作,发现问题之后,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采取合适的方法核实纠正,既对各户申报的情况保守秘密,又尽可能地减少了调查误差。事后复查自然是必要的,但如能在主要调查,即第一次调查时就将上述检查工作做好,对减少调查误差无疑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四普的调查问卷设计,对普查前一年半的死亡人口,有专门的“死亡人口登记表,面对普查前一年半的出生人口,则采取了将有关内容放在住户调查表内的方式,而没有将其单列。这种安排的最大好处,是便于将“孩子”与“母亲”相联系。不过,四普调查表的该项内容的两位编码,虽然能够满足绝大部分情况下的需要,但对某些特殊情况却无法满足,比如多胞胎或1989、1990年连续生育并超过两个活产的妇女,就只能采取少填的办法。虽然这种情况不会对生育率水平产生影响,但从严谨的角度来说,是否还有改进的余地。
对普查数据的处理,今后如果遇到象四普中关于城镇划分两类“口径”的那种情况,可否考虑增加一个“中间变量”,明确规定出该记录是哪一类(符合第一口径,但不符合第二口径给出一个编码,两种口径均符合的给出另一个编码),这种工作虽然数据使用者也能完成,但由于数据提供者来做则更权威,也为数据使用者节省了时间。
对普查数据的利用,形式应当更加多样化。除了以往的手工汇总、计算机汇总出版物,1%的抽样原始数据之外, 还可以学习国外的做法,将一些重要的数据制作成相应的“宏观”数据库,如年龄性别结构库、生育、死亡、迁移库等。这些数据库可以做成光盘,也可以采取“在线服务”的方式向用户提供。特别需要说明的,与三普相比,四普的省级、国家级出版物虽有明显的进步,但县级出版物却不如三普齐全(尽管三普的许多县级数据并非正规出版物)。由于普查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对小区域的人口具有抽样调查无法代替的代表性,因此,除国家和省级的出版物之外,希望五普时对县一级的出版物也能引起足够重视。
关于普查的原始数据,一是最好一次性的提供以“住户”为抽样单位的数据,而不是先后两次分别提供以“村”和“住户”为抽样单位的数据。在目前情况下,随着计算机技术普及程度的提高,这一设想是有可能实现的,一方面可以避免两种版本同时使用产生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因为以“住户”为抽样单位的样本,其使用的价值肯定要更高一些。第二,对一些特殊的问题,如死亡、出生、迁移,是否能够提供100 %的“分子库”,即将那些发生上述人口现象的人全部抽取出来做成光盘,这对分析研究将是很有好处的(有关的“分母”可以从出版物中获得)。
对普查数据的开发利用,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涉及到“无偿”和“有偿”的问题。如果说在三普时对这一问题还不明显,那么在四普时就比较明显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一次人口普查数据的利用,能否处理好“无偿”和“有偿”的关系,将会变得更加重要。在这方面,希望有关部门结合国内外的有关做法,明确作出一些规定。哪些数据是无偿的,哪些数据是有偿的;哪些单位使用是无偿的,哪些单位使用是有偿的;什么时间内是有偿的,什么时间过后可以是无偿的等等。相信只要规定明确合理,就一定能够得到广大用户的理解和支持,使普查数据发挥最大的效益,为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和科学研究的发展作出贡献。
主持人评论:
尽管人口普查可以取得人口自然的、分布的和社会经济特征的各方面数据,而且这些数据对于了解各类人口状况,为各级政府的决策,以及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将产生巨大的作用,但是人口普查作为一项特定的人口调查,它的唯一特色,也是其它人口调查所无法替代的,则是可以获得全国的总人口数,以及各类子人口的人口绝对数。这一点是人口抽样调查,人口经常登记制度所无法获得的。
人口抽样调查是依据对部分人口的调查结果来推断总体各类平均指标和相对指标,而得不出总体的绝对数指标值。我国每年进行的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得到的只是调查的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从1990年以来国家公布的各年年底总人口都是依据1990年人口普查得到的总人口,再根据人口抽样变动调查得到的各年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推断出来的,而不是直接调查的结果。理论上来说,尽管作为推断基数的1990年总人口是准确的,但由于存在抽样误差和调查误差的逐年积累,由此推出的90年代各年年末的总人口也自然存在着一定的误差,而且推断时间越长,误差积累也越大。比如,1982年以来国家每年公布的人口总数,也是由1982年人口普查为基数逐年推断出来的,但是由此推出的1990年全国人口总数,比1990年人口普查直接调查得到的人口总数少了1500万人,当然,少推出这1500万人是由于抽样误差和调查误差共同的结果。在1990年人口普查的数据公布后,国家统计局又不得不重新修正和调整以往曾经公布过的历年总人口数和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的数值。另外,由于抽样调查可以得到所需要的各类相对指标,包括结构性指标,所以,一旦有了人口总体绝对数,它可以推断出任何子人口,即各种特征人口的绝对数。人口普查中对部分项目引入抽样调查的方法正是基于这一原理。那么从理论上说,人口普查中的各类项目都可以用抽样调查的办法得到,唯有全国总人口只能通过普查得到。从这一点看,获得全国总人口是人口普查独特的特色,也是任何调查所无法代替的。
既然如此,人口普查能否获得准确的全国总人口,意义将十分重大。可以说无论人口普查其它数据搞得再准确、再好,如果人口总的这一个数没有搞准,就可以肯定地说人口普查是失败的。人口总数可以起到人口普查“一票否决”的作用。
由于人口普查中全面调查项目不存在抽样误差,只存在调查误差,所以能否最大限度地减少调查误差,成为人口普查能否成功的关键。而本次普查对调查误差影响最大的是两件事:一是能否查出近些年来超生未报的新出生人口;二是能否保证外来人口和外出人口能在普查所规定的普查区进行登记。解决前一个问题靠的是主观上的努力,即要解除地方政府和超生家庭的顾虑和压力,使他们能如实申报人口;解决后一个问题靠的是在客观上改进普查调查办法和登记方式,从而从技术上保证每个人户分离的人都能够及时、准确地被登记到。从目前的形势看,解决以上两个问题都是十分困难的,应该有充分的准备,更应该及早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否则很难保证本次人口普查能得到一个令人可信的数据。
90年代以来,所有调查得到的妇女生育水平都很低,甚至由国家统计局经过最大可能上调的出生率和总和生育率也是比较低的。这次人口普查,计划生育部门担心的是:普查得到的总人口和生育水平大大高出以往的估计。因为1998年全国部分地区发洪水冲出了很多“黑孩子”,说明超生瞒报的现象仍十分严重;统计部门担心的是:普查得到的总人口和生育水平大大低于以往的估计。因为以往公布的数据是在直接调查结果的基础上人为加上去一部分出生人口,这部分人在调查中是不存在的,那么这部分“估计”出的人口到人口普查时是否能真的出现,统计部门也是没有把握的。
本次人口普查政府部门处在这样一种担心、矛盾的状态下,而学者们则期待本次普查能够提供出他们“可用”的数据和结果,因为,自90年代以来已有很多学者处于“休眠”状态,不再做人口分析,原因是他们找不到他们可用的数据。那么最后的结果如何?等到2000年人口普查完成以后,一切答案都会有了。
(主持人:乔晓春 1999—11)
The Fifth National Population Census of China:How to Get an Accurate Count of the Population?
[Population and Development Forum]
The FIfth National Population Census of China,which willtake place in October 2000,will be a great challenge as areault of the radical institutional transformation and therigorous family planning program over the last two decades .The fact that the surveys conducted after 1990 obtainedincreasingly low birth rates and fertility rates cast doubt on the extent to which the population is accurately countedin coming 5th population census.While the major concern ofthe State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is that the census mightget a population number as well as a fertility rate muchhigher than the pervious estimates,the State StatisticalBureau is worrying that the census might
get
numbersobviously lower than the pervious estimates.the scholars willbe waiting for the reliable and useful information form thecensus as they have been in "dormancy"in the 1990s owing tothe lack of useful data.This issue of "Population andDevelopment Forum"invites three government officials to writeon the diffculties and challenges that the 5th populationcensus is facing with the suggestions to improve the census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