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银行化解不良资产风险的经验与借鉴_银行论文

外资银行化解不良资产风险的经验与借鉴_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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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以来,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导致许多国家的银行体系发生严重危机。针对严峻的不良资产问题,各国银行业采取了种种措施予以处理,以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同时也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银行系统的信贷资产中不良贷款约占30%-35%,并以每年6%的速度递增;不良资产规模相当庞大。因此,如何借鉴国外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经验,并采取适合我国国情的方法处理好国内银行业的巨额不良资产,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紧迫课题。

一、银行业化解不良资产的国际经验:

1.美国模式:“政府主导、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完善法律体系”

(1)简要背景:

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储蓄和贷款机构(Savings and loan Institutions,以下简称S&L)”由于自身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导致巨大的利率风险;加之政府在放松管制后,缺乏健全的保险和监管措施,导致银行不良资产迅猛增加,银行业风险迅速涌现,使这一时期成为美国银行倒闭的高峰期。

(2)相应对策:

①政府牵头成立"RTC",初步建立“好银行/坏银行”模式。

作为因应措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代表政府迅速对S&L机构进行援助,并成为下属“重组信托公司(Resolution Trust Corporation,以下简称RTC),专司处置不良资产的任务。

通过RTC的建立,美国银行业处置不良资产初步建立“好银行/坏银行”模式。在实际运作中,RTC综合采取拍卖贷款和不动产、与专业公司签订“资产管理合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和“股本合资”等多种形式对不良资产进行尽快处置,通过上述措施,RTC成功地在1989~1995年间处理超过740家破产的S&L,出售4000多亿美元的资产。

②完善法律体系,为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提供新的措施和手段。

80年代,随着银行和S&L破产数量的增加,美国国会于1987年通过《银行平等竞争法》,并于1989年通过专门法案成立RTC;90年代初,随着银行业危机达到高峰,国会又于1991年颁布《RTC再融资、重组及改良法》;于1993年通过《RTC完成法》等。

(3)实施效果:

通过采取上述综合措施,美国金融环境得到良好的改善,金融危机得以平稳渡过;同时,大中型商业银行顺利地摆脱了困境,恢复了正常的营业能力。

2.瑞典模式:“政府介入、‘好银行/坏银行’机制”

(1)简要背景:

90年代初以后,由于瑞典银行业放开利率后引起银行贷款大幅度增加、政府改革税制和实行紧缩政策导致房地产市场低迷以及欧洲汇率机制的负面影响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瑞典银行业不良资产大量增加,并导致严重的银行危机。

(2)相应对策:

①政府介入,成立专门的援助机构处置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

1992年底,瑞典政府通过《巩固金融系统法》,并相应在1993年初成立专门负责援助银行业的机构——瑞典银行援助局(Swedish Banks Support Authority,以下简称SBSA)。SBSA有权采取各种合适的措施来拯救银行业,包括对银行注资、为银行债务提供担保和剥离银行不良资产等。

②成功运用“好银行/坏银行”的战略。

瑞典政府在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中,继美国RTC后再次成功运用“好银行/坏银行”模式,并对这种模式进行发展。

作为“坏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可按照长期可实现价值购买银行的不良贷款和资产,大规模地没收贷款抵押物;再对资产进行分类之后,充分发挥资产管理公司专业性强的优势,针对不同资产制定相应的促销策略,通过出售抵押物资来处理不良贷款的问题。

作为“好银行”,将不良资产剥离后,“好银行”得以将人力物力集中于支持的业务运作、努力增加收益上,从而使其不再为处理不良资产而拖累,赢利前景好转;并以此为依托,在资本市场上筹集新的资本进行资本重组。

(3)实施效果:

瑞典政府提高成立上述专门资产管理机构,通过提供担保、注资、银行国有化及银行合并等措施,尤其是成功运用“好银行/坏银行”战略,在短期内渡过金融危机,稳固了金融系统,取得良好成效。

3.波兰模式:“政府支持、制度创新、银行重组与企业重组相结合”

(1)简要背景:

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波兰在经济转轨的大环境下,其金融体制也进行相应的改革。但是,由于集权的过度放松与传统经营机制的持续作用,不仅没有有效处置银行积淀的不良资产,而且由于约束机制的进一步软化和缺乏风险监管体系,造成银行在90年代初资产负债状况加速恶化,金融体系迅速陷入混乱状态。

(2)相应对策:

①政府重视,专项操作

波兰政府首先通过财政拨款和发行债券向国有银行提供资本金,同时在每个国有银行成立专门的“沉淀资产管理部门”,专门处理不良资产;其次,将不良贷款进行分类,对那些无法生存、难以重组但影响很大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特别处理;再次,在政府的参与和监督下,债券银行通过“准司法权力”——主要包括银行牵头“主导调整协议”在二级市场公开销售银行债权和将银行呆坏账置换为国有企业股权等权力——对企业的债务进行重组。

②制度创新,推行“姊妹银行”计划。

在世界银行的支持和协助下,波兰政府选取外资银行与国内银行配对组成姊妹银行来实现管理技术转让和银行业重组,在合作中降低西方银行与国内银行的交易风险,提高外国银行的信心;与此同时,减少波兰国民对于允许外国投资者持有控股权的顾虑。

③银行重组与企业重组相结合。

波兰的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有着千丝万缕的历史联系。考虑到这些大型国有企业虽历史包袱沉重,但其资产规模和影响巨大,在波兰经济中仍占主导地位,且不能纯粹采用破产方式或私有化方式解决;因此,波兰政府对过大型企业侧重“重组”方式。在重组过程中,波兰政府一方面积极参与企业与银行重组计划制定,创造外部配套环境和激励机制;另一方面直接参与重组过程。

同时,波兰又对国有银行进行大规模重组。政府首先用7.5亿美元通过财政拨款向九家国有商业银行注资,充实银行的资本金,使资本充足率迅速达到12%的水平,并大力完善银行内部的治理结构。

(3)实施效果:

通过上述综合治理措施,波兰较成功地处置了大量国有银行遗留下来的不良资产,完善了银行和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渡过金融危机,并大大推动了其经济转轨的进程。

二、国外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经验:

1.早下决心,主动行动。

各国的经验和教育表明,银行业不良资产的重组越主动、进行得越早,不良资产重组的难度越小、成本越低;反之,会大大加大处理的难度与成本,加大对国民经济的拖累,并使政府的各项措施显得极为被动。政府和银行业自身是否对银行不良资产早下决心去处理,积极主动采取行动而不是被迫去处理;能否在处理时痛下决心标本兼治,关键是政府和银行自身对银行不良资产的危害性及其影响有一个清醒的判断和认识,并逐渐使全社会形成共识。

2.专门机构,专业运作。

在对银行业不良资产的大规模重组过程中,基于以下原因——其一是不良的资产规模十分庞大,银行体系内部正常的“呆帐核销”或者未来的盈利已经不能化解这些不良资产;其二由于“分业经营”的限制和专业人员的缺乏,商业银行能够处理不良资产总会遇到“独木难支”的障碍,国外银行业总是倾向于成立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处理银行不良资产问题。

3.政府资源,其他辅助。

银行资产剥离和重组,总是涉及到大量的资金流入和损失负担。那么,大量资金的提供渠道和损失承担机制如何建立?从各国化解银行不良资产的经验和做法看,政府资源是主渠道。从操作上看,对沉积多年的大规模不良资产必须采用借助于政府资源和行政手段集中解决的方法;而对防范和化解新生不良资产则必须借助于经常性的常设机构。

4.立法支持,政策配套,制度创新。

所有国家银行不良资产重组的经验和教训证明:在银行不良资产重组过程中,立法支持、政策配套和制度创新非常重要。立法支持是重组能否成功的重要保障;政策配套和制度创新则是重组顺利实施的基础。

银行业不良资产的剥离和重组,可以说是一项极为艰巨的系统工程。它对外部环境最主要的方面是:有相应的立法支持,以确立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地位和具有的权力;有相应的配套政策,以便有效顺利地剥离和处置不良资产;还要有制度创新,以改变目前体制和运作不适应不良资产剥离和处置的方面,推动和促进不良资产剥离和处置工作。

三、我国银行业处置不良资产的可行对策:

1.标本兼治,“企业体制改革”和“银行体制改革”配套进行。

中国银行业不良资产的成因固然有体制和政策原因的影响,但企业预算的“软约束”和银行信贷的软约束以及整个市场财务纪律的松弛也是造成不良资产产生的重要原因。因此,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资产重组必须“标本兼治,治本为主”,才能真正解决困扰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

所谓“治标”,即采用“已有不良资产剥离出来有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处置”的方法,为银行卸下历史包袱和改善银行机制,防止新的不良资产产生。在此基础上,还要真正“治本”,即银行将不良资产剥离后,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和银行的自身约束,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商业银行制度,消除不良资产产生的根源。

2.综合运用,最优搭配。

大规模行业性的银行不良资产问题的处理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进行处理,这就需要我们对各种方法的“特性”有清楚的认识,才能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出最优的政策搭配。

3.与资本市场建设相结合,和法律系统建设相结合。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调整资本市场结构,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推及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不仅是消除不良资产再生的重要条件,也是高效迅速地大规模处理银行不良资产所必须的金融环境。

为使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更加规范化、法制化,需要多方面的协调配合;同时需要建立一套特殊的法律框架,赋予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部门具有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双重业务职能,使不良资产的处理渠道更加顺畅。

四、结论:

综上所述,中国银行业不良资产的重组,关系到中国“现代商业银行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关系到中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成败,关系到中国国民经济能否平稳运行和整个国家的长治久安,是目前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但是,它又是一个长期性和艰巨性并存的系统工程。因此,我们一定要在借鉴国外银行业处置不良资产的经验和吸取其教训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具体实际,走中国特色的银行业不良资产重组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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