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理论研究在资本市场中的反应_法人治理结构论文

金融理论研究在资本市场中的反应_法人治理结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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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改革开放20年来,财务与会计理论研究有了长足的发展,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大好景象。进入20世纪90年代市场化改革以来,财务管理的研究和学科建设显得尤为令人注目。从财务管理中心论的提出和邯钢经验的推广,到财务管理专业学科体系的确立和营建,无不说明了我们的财务研究已逐渐从会计固有的模式中脱离出来,形成了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和相对固定的研究人员,并推出了一系列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成果。如关于财务本质理论、财务主体理论、财务目标理论、财务理论概念结构以及财务管理体制等问题。

但理论研究有它自身的不足之处。(1)往往难以在研究者之间达成共识,从而增大了推广应用的“摩擦成本”;(2)理论探讨的内容往往不一定是实际工作中所支持的。原因在于:第一,探讨的理论成果由于难以达成共识而具有滞后性,也难以及时推广到实际工作部门;第二,实际工作经验总结也可能有超前性,并以此来推动理论研究,如从邯郸钢铁厂的成本否决制在实践中的推广,到理论界财务管理中心论的总结和提出。这一情况说明,理论界和实务界有必要相互联系和沟通,才能进一步促进财务学的发展和繁荣。

为此,我们有意识地收集了理论界有关财务基本理论问题的不同意见,作为问卷,来检验实务界是否已经在推行这些理论或做法?是否推行了主流观点和做法?并以此为检验财务理论研究的科学性和实用性,考察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的相关程度,以便进一步总结和巩固现有研究成果,希望能在世纪之交给出财务理论研究的一个新的认识起点,为进一步深入研究提供帮助。

二、问卷调查的基本情况与基本约定

(一)基本情况

我们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造中的财务功能研究》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后基金课题《上市公司资本运作的财务问题研究》的子课题中,设计了一套问卷,包括公司基本情况、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关系问题、企业财权情况、财务目标问题、财务与会计管理体制问题等五个方面,征询对象是1999年6月31日在沪深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A股)的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征询对象是随机选取的,地点分布上海、深圳、广东、长沙、北京、成都、哈尔滨等主要城市,行业遍及金融业、房地产业、酒店业、电力业、商业、制造业、交通业及综合业等。问卷调查的方式以走访为主,信件方式为辅,80份问卷共收回48份,有效问卷共44份,有效率55%,因而是可以接受的。

(二)基本约定

1、征询对象为我国上市公司。主要原因在于:(1)我国上市公司较之其他企业而言,运作要规范一些,容易取得有关方面的真实资料,也易于及时反馈问卷调查资料。(2)现代财务理论研究离不开资本市场,财务理论研究成果应首先体现在资本市场上的企业中,然后才是其他企业,如果上市公司的某些财务问题不能与理论相符,其他企业就更难了。因而选择上市公司作为征询对象是最具代表性的。

2、所选问题带有间接性、迂回性。因为有些问题如果直接设问会显得尴尬,或者不便于直接回答,而需要从中总结。如我们不能笼统地直接问你们公司是否拥有独立财权,而最好从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如股东大会情况、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关系以及公司拥有哪些具体的财权等方面,去了解公司是否拥有独立财权的情况。

3、由于问卷以走访为主,可以较大程度地避免回答问题的随意性,而且本次调查为无记名方式,也有为公司保密的承诺,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调查内容的客观真实性。

三、问卷调查的结果及其分析

(一)关于企业财权的问题

财权是现代企业能够成为独立自主的理财主体和市场主体的根本保证,也是现代财务区别于传统财务的根本标志。在我国市场化改革以前,企业没有自主的财权,也没有从事像样的筹资、投资等理财活动,企业即使有财务部门,也只是在从事着国家“核算员”的会计工作,因而我国传统的财务是属于无财权的财务,也就是无财务主体和财务活动的财务。实质上,我国市场化改革以前只有会计而没有财务。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一种反映与现代产权思想相适应的财务观念也是在日益成熟。“从西方财务的研究内容来看,在对融资政策、职务结构、投资规划、利润分配、公司改组等一系列财务基本问题的分析阐述中,始终渗透着‘权力’问题,完全可以说是价值与权力的综合考察,如果单纯从价值来论述财务问题,会将其引入歧途”(注:汤谷良:《现代企业财务的产权思考》,《会计研究》1994年第8期。)。而且,“单纯以‘权利’论‘权利’,或者单纯以‘价值’论‘价值’,不可能得出正确的研究结论,也不利于发展财务理论,服务财务实践。财务管理不是简单的对资金运动的管理,而是借助于资金运动的管理实现产权管理,是‘价值’与‘权利’的结合”(注:汤谷良:《现代企业财务的产权思考》,《会计研究》1994年第8期。)。因而,对财权及其运动的把握,应上升到财务本质的高度来认识,有了独立财权的企业才能成为财务主体,也才能有自己的财务目标,独立地处理企业与外部环境的财务关系,独立行使企业的财务职能。如果说在传统的企业制度下,不讲财权的财务活动还能称之为财务,那么,在一企业拥有充分法人产权和财权的现代企业制下,在法人治理结构比较完善的前提下,如果脱离“财权”来谈财务就很难体现现代财务的本质特色。带着这一问题,我们对现代企业的前沿阵地——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和财权取得情况作了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分两个部分。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对此我们设计了三个选择题:

(1)董事长与总经理是:A、兼任(7;16%)(括导内为得票数和所占比重,下同);B、分设(37;84%)。这说明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从人员配备上克服了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弊端,基本上符合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在被调查的44家上市公司,两职兼任的主要集中在内陆省份。

(2)董事长的基本情况。其中列了学历、职称、毕业学校与专业、原工作单位和占有公司股份数5项。其中“学历”栏中5人填了硕士、18人填了大学本科(本科以上占52%),其他的是大专以下或者未填,有15人填了“毕业学校与专业”(占34%),基本上是一些比较知名的大学和与之相对口的专业。职称方面有12人填了与专业相对口的高级××师(占27%),5人只填了高级,其他的空白,“原工作单位”栏中有13人填了上市前的总公司或集团公司(占29.5%),6人填了上市改组前的主管局和其他行政部门,其余空白,极少数人填了董事长所占公司股份数。以上几点共同说明,在所调查的董事长中,学历居中(本科以上52%),在专业、职称和长期从事的工作方面仅有1/3左右的对口(分别为34%、27%、29.5%),在所调查的成员中没有一个董事长是公司的最大股东之一。从这几个方面进一步看出,在我国上市公司群中,一般董事长既非资本雄厚也非专业专长,大多体现为行政任命式。

(3)总经理的基本情况也按以上5项调查,其中“学历”栏中博士3人、硕士12人、本科17人,其他或空白12人,其中硕士以上占34%、本科以上占73%,在专业、职称和原工作单位三项平均指标中,有46%的对口,其他的为行政命令或是空白。总经理所占公司股份数与董事长情况基本类似。这些迹象表明:总经理硕士以上学历明显高于董事长所占比例,专业对口的情况也近半数,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在专家治理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依然存在半数左右的行政命令式,对总经理的奖励和约束机制还没有与其所占股份数挂起钩来。

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基本情况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综合表现,也是企业能否取得独立财权的整体保证。以上情况表明,我国上市公司董事长并未体现出“资本雄厚”的出资者,总经理也不是现代公司标准意义上的“最有才华”的经营者,两者兼任的情况更不足取,两者的任命均带有一定意义上的行政色彩。但我们也会发现,这一现象较以前年度已有较大改观(虽然我们以前未作调查),同时我们也应相信,我国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也会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而日臻完善。

2、企业财权情况调查。我们设计了两个多选题:

(1)公司拥有哪些财权?A、筹资决策权(90.9%);B、投资决策权(95.5%);C、收益分配权(88.6%);D、资金调配权(97.7%);E、其他(20.5%)。该5项指标回答比例依次是资金调配权、投资决策权、筹资决策权、收益分配权、其他。其中有13份问卷还作了类似如下的说明;A、B、C、D视事项重大与否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这些情况表明:公司的基本财权大部分是由经理层掌握,重大财权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会议决定,这符合《公司法》的基本要求。

(2)谁最能决定公司的财权?A、总经理(5;11.6%);B、董事长(7;16.3%);C、董事会(11;25.6%);D、股东代表大会(7;39.5%);E、国家行政管理部门(3;7.5%)。其中有43份有效答案,按票数多少依次为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这一情况基本反映了我国上市公司的现状,也基本上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该调查结果并不支持理论界所发现的一般国家企业经理层出现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也没有过多的干预企业内政。但从票数看,总经理在法人治理结构中所取得的相对独立的财权还没有达到理想的状态(只占11.6%,比董事长少5%)。

(二)财务目标问题的调查

目前我国理论界对财务目标的讨论仍然存在较大的分歧,主要集中在财务目标的多元性和单一性之争和究竟以什么作为财务目标的理想模式两个问题上。在我国的传统经济体制下,国家的各职能部门都希望通过国有企业实现自己的政策目标,国有企业也就形成了多元的,甚至是相互冲突的多元目标(如增加产值、利润,增加就业,援助落后企业,办好职工福利等),使企业成为名副其实的“小社会”,而不是一个以盈利为目标的经济实体,这一状况的改变有待于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地位的确立。对上市公司而言,企业财权的调查分析,这一状况已得到明显的改变,但仍然存在如何公平对待各方,尊重各方产权主体利益的问题。有的同志在看到这一问题时,写道:“因为产权关系复杂化、多元化必然决定企业财务目标决不可能是单项的、唯一的,而应该是多重性”(注:汤谷良:《现代企业财务的产权思考》,《会计研究》1994年第8期。)。但也有同志认为,“现代企业在选择财务目标时要考虑两个问题而不是一个,即:一是公司归谁所有;二是公司由谁控制,这是因为目标是人来制定并执行的,离开公司控制权归属的现实讲‘股东财富最大化’将有失片面而不够客观”(注:陈为:《论我国公司财务目标的选择》,《财务与会计》1995年第5期。)。

究竟企业财务目标是多元化还是单一化,我们通过企业的资产剥离状况和企业承担社会负担两方面来调查企业是否存在多元财务目标的客观基础。

1、资产剥离状况。我们分:A、完全剥离(22;50%),B、大部分剥离(18;41%),C、尚未剥离(4;9%),D、哪些资产尚未剥离4个指标。其中未剥离的资产主要集中在服务性产业,如幼儿园等方面。从中我们得出,91%以上的被调查公司做到了全部或大部分非经营性资产剥离工作,能做到“轻装上阵”,打破了传统企业“办社会”的模式,为摆脱多元经济目标和财务目标扫清了障碍。

2、承担社会负担问题。A、国家行政管理部门,B、社区,C、新闻媒介,D、慈善机构等。从调查结果显示出,以上各种情况分别只有4、5、6、5票(多选题,可重复计算),其他的均为“无”或空白,有的明确地写道:“改制前社会负担较重,改制后基本上没有”;“基本上没有社会负担,但经常参与一些社会活动”等。此种情况表明已完成改制的上市公司,基本上没有社会负担方面的反映。

在对公司财务目标的选择问题上,上市公司基本上没有成文的既定的财务目标,显得没有理论界讨论的那么激烈和在乎,但我们还是在“观念”上对他们进行了调查,你们赞成哪种财务目标观点。A、利润最大化(6;14%);B、股东财富最大化(23;52%);C、企业价值最大化(11;25%);D、其他(2;4.5%),回答的结果主要集中在股东财富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两种观点上。

(三)财务与会计管理体系的问题

财务与会计的关系问题是我们近20年来争论的焦点问题之一。随着我国市场化趋势的日益明显,财务与会计的并列观和财务机构的分设,在理论界基本上达到了共识,但在总会计师的存废问题、财务总监的身份问题、会计人员的身份问题等,在理论和实务界均还未有一个稳定的模式。对此问题,我们作出如下调查:

1、财务与会计部门的关系:A、并列(5票);B、合二为一(26;59%);C、财务部门包含会计部门(8;18%);D;会计部门包括财务部门(3票)。

2、贵公司是设财务总监(17;39%),还是总会计师(22;50%)。

3、财务总监是:A、代表所有者在行使监督权(18;41%);B、公司行政副总裁(7;16%)。

4、你们赞成会计人员:A、委派(5;11%);B、由企业聘任(39;89%)。

从调查中我们可以看出:财务与会计部门基本上是合二为一的。其次是财务部门包括会计部门,与理论界所认同的“并列论”不符。在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的设立问题上,目前上市公司还主要是设总会计师,担任行政副总裁,有的是两项分设,有的注明“目前是总会计师,马上将设财务总监”,但在回答财务总监的地位问题上,大部分的回答是代表所有者行使监督权。这与突出财务工作在企业的地位和“替换总会计师已有的权限”有错位之感,这说明我国财务与会计的理论与实务界在财务与会计的分工、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的分、合问题上以及财务总监的应有权限,甚至财务总监本身概念的定位问题上均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从填表上可以看出有的回答是自相矛盾的。在会计人员身份问题上,绝大部门赞成会计人员由企业聘任。这一愿望体现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根本特征,这与普通国有企业实施“委派制”试点有所区别。

四、基本结论与启示

(一)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财权取得问题上,基本上实现了董事长与总经理分设的要求,企业财权也主要控制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手中,但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人选仍带有一定的行政色彩,在最雄厚的资本和最有才华的管理才能方面未能达成有机的结合,企业经理层所取得的相对独立财权还未能达到应有的状态。这说明我国上市公司目前只是初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离标准意义上的“公司制”还有一定的距离。

(二)上市公司财务目标已基本上摆脱了传统国有企业财务目标多元化的局面,企业基本上排除了非经营性资产和社会负担的影响,这为企业专心从事财务活动,专心服务于企业的财务目标提供了保障。

从调查中我们还发现,上市公司财务人员对利润最大化等传统的财务目标的片面性已达成共识,对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发展趋势也有所认识,但选择结果主要还是集中在“股东财富最大化”上。这与目前我国理论界比较公认的“企业价值最大化”主流观点有些不符。对此,我们的分析是:(1)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股东是他们的“上帝”,公司的一举一动,一点成绩或是一点瑕疵都可能影响到“上帝”是用“手”还是用“脚”投票,一切为“上帝”着想可能成为上市公司最神圣的使命,这也许正是理论界用其他理论来解释“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优势时所忽视的。(2)这正是企业所追求的“广告策划”般的效果。企业在推销产品时常用的口号是“一切为了上帝”,不管企业真是这样做的,还是没有这样做,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企业利益的提高,至少是在提高顾客收益的同时,企业收益也得到更大的提高。上市公司使用股东财富最大化作为财务目标更能吸引投资者关注和支持企业的发展;在处于困境时也更能取得股东的理解、信任和帮助。它具有较好的“公关”效果,比“企业价值”为企业带来的价值会更多,不管企业真正的财务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还是其他。

(三)在财务与会计“并列”问题上,理论先行于实务。这主要表现在理论界基本上已没有“大财务”或“大会计”之争。国家教育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财务与会计也分属两个不同专业。但在实务界尚缺乏财务学专业人才的前提下,要使财务与会计各行其道是非常困难的,改变这一滞后局面,有赖于财务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和“成才”。同时我们必须要明确、财务与会计的并列分设必然会在实务界得以普及,并应率先体现在各上市公司之中。甚至可以说,上市公司的财务机构分设已成亟不可待的必然之势。(1)上市公司在筹资、投资、收益分配和财务调节(如资产重组)等财务运作的职能较其他企业更为普遍,而这些职能与会计工作有着极大的差别,这些工作在企业财务工作中有着主导地位的作用,这就很有必要把这部分重要的职能从财会合一中分离出来,才能做到既做好帐,又理好财。(2)资本市场特有的风险要求上市公司尽快实现财会机构分设。上市公司所承受的市场风险较之其他企业多,而“收益与风险相对称”等风险管理思想一直是贯穿财务管理整个环节始末的一个重要规律。如果不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引入财务风险管理原理和方法来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那么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大海上,难以经得住风吹浪打。因此上市公司急待财务和会计机构分设。

(四)既然要使企业有自主的财权,会计人员就必须由企业来任免,这已在上市公司中率先得到认证。为解决上市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的地位、权限错位问题,我们认为,应把总会计师职位和财务总监尽快统一起来,两者只设其一,行使企业副总裁职责,下设财务部经理和会计部经理。至于国家以资本所有者身份派驻公司的人员不宜再称“总监”,以避“名不符实”、混淆职权之嫌。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确立企业财权,并最终建立起与发展资本市场相匹配的“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财务与会计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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