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苏加诺政府时期对华人华侨的经济政策评析
——以《生活报》社论为例
彭明正
摘要 :本文以《生活报》社论为核心,详细梳理了印尼苏加诺政府时期对华人华侨的经济政策的具体内容,并对《生活报》反映的印尼华人华侨的社会处境作了揭示,认为印尼当局在经济上打击、排斥、压榨华人华侨,甚至把华人华侨塑造为印尼民族国家的敌人,违背了民族平等原则,是不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不仅造成了印尼社会的分裂与华人华侨的悲剧,也使印尼的国家经济遭受沉重打击,阻碍了印尼的发展。
关键词 :印度尼西亚;苏加诺时期;华人华侨;经济政策
印度尼西亚是东南亚最大的群岛国家,由不少于17508 个岛屿组成,绵延5200 公里,位于澳洲和亚洲大陆之间,横跨赤道,东边是太平洋,西边是印度洋,其地理位置的战略意义不言而喻。印尼拥有2.4 亿人口,是世界第四大人口国。[1]1就族群和信仰而言,印度尼西亚是世界上最复杂的国家之一,有上千个种群和亚种群,数千种语言和方言,伊斯兰教、基督教、印度教、佛教都在印尼占有一席之地。[1]3然而这样一个具有多元文化的国家,却并不具有包容性,种族歧视与偏见随处可见,特别是对华人华侨的排斥更为突出。历史上印尼发生过无数次排华暴力事件,简直可以称为周期性现象,无论是对印尼华人华侨的生命财产安全,还是对印尼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都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华人问题作为地方化的民族问题,曾普遍存在于东南亚国家之中,但无论是在政治认同还是与当地族群的融入上,印尼华人社会转型的实现都更艰难。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诸如荷兰殖民时期的历史遗留,华人华侨过于强大的经济地位与其人口的不对称,文化、宗教的分歧,等等。但是印尼政府对华人华侨采取的政策,毫无疑问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本文重点关注印尼苏加诺政府时期对华人华侨的经济政策,通过《生活报》丰富的资料,解读20世纪四五十年代印尼华侨社会和苏加诺政府对华人华侨政策,并在此基础上揭示印尼华人华侨的社会处境与心理动态。
在印尼宣布独立的初期,由于国内外敌对势力众多,印尼政府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所以对华侨经济采取自由放任的态度,没有加以迫害,也不可能去鼓励发展。但有一点需注意的是,在印尼独立初期与荷兰殖民当局的独立战争时,华人华侨很不幸成为冲突的牺牲品。“印荷战争,到今天尚未满一周。荷军在各线获得胜利,印尼几乎无抵抗。双方死伤,寥寥可数,而牺牲最大者,却为华侨。在西爪哇一带,华侨死伤,已有闻及,东爪拉旺一带,亦有被杀事件发生。”[2]278“印尼方面,军当局厉行焦土政策,图展开游击战,以困荷军。”[2]278《生活报》编辑部对此明确表示严重抗议和强烈谴责,要求印尼政府给予赔偿并惩办凶手。“印尼军当局今天执行的焦土政策,目标太认错了。……唯一破坏工作,为强令华侨迁移,或强迫集中华侨于一处,并不准携带财物,然后纵火将华侨集中的市区,加以烧毁。如华侨能个别对执行命令的印尼当局授以贿赂,即可得此屋免烧的保障。此种举动,并非执行焦土,而是趁机搜刮或破坏中立国地位的华侨财产。”[2]278由此可见印尼地方当局的真实目的,焦土政策是虚,掠夺华侨乃是实,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印尼政府的贪污腐败。“我们揣想,此定非印尼政府的政策;因为苏加诺总统曾明言‘焦土政策,华侨财产不包括在内’。而系各地部队,受日寇所策动,对华侨财产肆意破坏。我们对于印尼地方军事当局与日寇勾结的非法强暴劫掠焚烧行为,表示愤怒与抗议!”[2]278虽然没有苏加诺中央政府的命令,但印尼地方当局已经开始自发排华了。这里有一个说法很值得揣摩,《生活报》把原因归结于地方政府与“日寇”的勾结,毫无疑问,印荷战争荷兰殖民者卷土重来时,日本已经无条件投降并被美国军事占领。日本不可能在东南亚还保有利益,也不可能远渡重洋向印尼派出“第五纵队”。这里的“日寇”,或许是《生活报》编辑的疏忽,但更可能是有用心的指代。笔者认为,“日寇”是指在印尼境内各种各样反华势力的统称,显然带有贬义,因印尼独立之初国内形势复杂、敌友难辨,故以一词概括。
据资料显示,依靠农业专家的帮助,在茨淮新河大堤建立怀远石榴母本园、采穂圃、育苗基地。研发新品种、引进新的种植技术进行相关试验。并且国内研制出了石榴果剥皮榨汁机为制作石榴汁提供了可能性,并提高了石榴的附加值,提高怀远石榴的品牌含金量。这也为延长怀远县的石榴产业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印荷战争中的排华行为是印尼地方军事当局与印尼原住民自发的行为,尚无中央政府政策的鼓励和煽动,但正是这种不断成长起来的狭隘民族主义与仇华心理,为日后苏加诺中央政府的排华政策提供了滋长的土壤。后来印尼政府在政权巩固了之后,不但没有对这种倾向加以遏制,反而利用原住民的仇华心理推行排华政策,用来转移民众的视线并掩盖政府在经济建设上的无能与腐败,利用国家政策促成族群的对立与分裂,欺侮和压榨华人华侨群体。最后,印尼的排华成了“传统”,不仅使居住在印尼的华人华侨深受其害,印尼也终将自食苦果。
苏加诺政府视华人华侨经济为“殖民主义的残余”,华人华侨的财富是依靠“剥削原住民”积累起来的,是印尼的敌人,想尽一切办法打压、限制、迫害华人华侨经济。
一、征收外侨税
《关于禁止外侨经营亚弄和小企业的传说》《请有关当局再作深长的考虑——关于禁止县以下外侨小商业经营问题》《希望当局妥善处理外侨小商问题》《当局对于外侨小商问题的新措施》《不应视友好国家的侨民为敌人》等《生活报》的社论,集中反映了印尼苏加诺政府对于华侨小商贩与个体户的经济政策,就是要断了华人华侨的生路,而且是简单粗暴地用政令直接禁止。《生活报》罕见地用五篇社论进行长篇大论,也反映出问题的严重与紧迫,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华侨的生活与生存问题。在这之前,印尼社会上曾有过关于禁止华侨经商的传闻。“本月四日,本椰印尼文竞报登载:财经两部长都曾说过,为了改变殖民经济机构成分为民族经济,将修改一九三四年营业条例。根据新条例草案,外侨将不得经营小企业、亚弄、小贩等。现有之亚弄及小企业等之由外侨经营者,将给予一个期限,期满即取消其准字。而亚弄的期限只有三个月。并有声有色地说,该条例已经拟就,经内阁通过后即实行。”[6]325“这消息立即引起各地经营亚弄、小企业以至小贩的华侨疑惑和不安,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们都不是资本家,多依靠劳力经营和小本生意以糊口,一旦被禁止经营,生活立即发生问题。”[6]325
毫无疑问,苏加诺政府时期印尼的华人华侨经济政策基调是沉重而阴郁的,充满了限制、排斥、打击与迫害。正如廖建裕先生所说:“据我所知,(除印尼外)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颁布法令限制甚至禁止一个族群的语言的使用;也没有一个国家——除了希特勒时代的德国,利用国家机构对付一个族群。”①二战后印尼民族主义的发展导致了印尼独立,而狭隘的印尼民族主义也不可避免地使苏加诺政府在经济、国籍、文化教育等方面执行限制、歧视、排斥华人华侨的政策。苏加诺政府对华人华侨的政策,违背了民族平等原则,是不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不仅造成了印尼社会的分裂与华人华侨的悲剧,也使印尼的国家经济遭到沉重打击,阻碍了印尼的发展。
二、禁止华侨经商
印尼政府首先拿向华侨征收苛捐杂税开刀。《生活报》刊登的《正确对待外侨税问题》《自杀不是解决困难的办法》《为外侨税再向当局进一言》等系列社论,集中反映了印尼当局通过向华侨征收外侨税来压榨华人华侨的情况。“由于印尼政府于本月九日以紧急法令方式颁布了外侨税条例,规定凡属于居住在印尼的外侨必须从本年正月一日起缴纳外侨税,连日各地华侨均为这个条例所吸引,街头巷尾议论纷纷;……一般认为,政府征税我们不能抗拒说不要交,但照规定这么重的外侨税,实在负担不来!”[3]230这时印尼政府凶残的本来面目尚未完全显露出来,《生活报》编辑部对此也保持了克制,呼吁华侨体谅印尼政府的难处,满足政府的贪婪要求:“要保持冷静,不要过分冲动……我们奉劝侨胞们不要因为着急还不起外侨税而过分激动,如随便发牢骚,口出怨言或责怪政府不体谅华侨的困难等等。……我们不但不应该为了外侨税问题而影响到中印尼的友好关系,而且要通过彼此相互关系和谅解来建立更亲密的友谊。这是我们对于外侨税的基本态度,也是我们对于外侨税问题的正确看法。”[3]230这时《生活报》编辑部还天真地从维护中印尼友谊的高度,为印尼政府的贪婪要求进行辩解。其实苏加诺政府的政治倾向十分微妙,苏加诺本人是略微倾向于苏联和共产党的,但是表现得并不明显,而且他也通过茉莉芬事件镇压了印尼共产党,向美国势力示好。苏加诺做出这样一种姿态自然有他的目的,他是要在莫斯科—华盛顿—北京势力之间来回游走,以此来为印尼攫取最大限度的利益。而且苏加诺也需要利用印尼共产党来平衡国内日益增长的军人集团势力,所谓的维护中国与印尼友谊,只是用来粉饰门面的借口。后来的历史事实确切无疑地证明了这一点,苏加诺政府从来没有完全倒向哪一个势力阵营。倒是后来的苏哈托政府加入美国反华势力阵营,华人华侨维护中国与印尼友谊的努力全部付诸东流,令人唏嘘不已。
然而,正如唐革亮和杨忠[6]15所批评的,虽然近年来国内外关于名物化的实证研究在路径和方法上都不断丰富,但仍然存在名物化的分类统计针对性不强、研究方法科学性不足、研究成果对实践指导意义不大等问题。展望未来,我们认为,国内学者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继续努力。
毫无疑问,印尼政府这种狭隘民族主义、颠倒黑白的论调,是为了煽动印尼原住民的民族主义情绪,转移人们对民族经济建设的不满。这种政策是殖民主义者在印尼宣布独立以来,为了外国垄断资本的安全,用以转移印尼人民视线而极力推动的。印尼民族经济的障碍不是外侨小商业,而是外国垄断资本垄断经营的进出口业。《生活报》对此的态度表现出了极大的克制,只是委婉地向当局提出抗议:“我们对于印尼经济民族化政策始终表示拥护……但亦恳切盼望印尼政府和人民,在民族化过程中,能采取比较现实的、健康的步骤,同时对于友好国家的侨民,也能在适当范围内,给予应有的待遇和合理的照顾。”[10]396后来,因坚决执行决定将使大批华人华侨流离失所,成为无业游民或街头流浪者,产生社会动荡与治安问题,印尼当局稍稍改变了政策,允许华侨加入当地的合作社,其店铺与生产资料归合作社所有,象征性地给予一点补偿,等于变相地没收了华侨小商人的资产。后来的历史证明,这不仅没有促进原住民商业的发展,而且给当地人生活造成了极大不便,阻碍了商品流通,降低了人民的生活水平。
三、强迫华侨搬迁
《生活报》面对印尼当局如此之绝的作法,也鼓起勇气直接向印尼当局抗议。而1959年11月12日的社论《住在乡镇的华侨为何不愿迁移?》竟然成为《生活报》所发表的最后一篇社论。此后由于《生活报》多次抗议的言论终于激怒了印尼当局,印尼国内的排华局势也进一步恶化,《生活报》被迫长期休刊直至被取缔。《生活报》最后的呐喊终于没有委婉:“站在人道主义和友好的立场,我们亦望有关当局重新考虑这决定,不要强制执行。”[11]395“现在,被迫迁地区的华侨正在为他们的命运挣扎,而且情况的严重日甚一日,希望印尼政府根据亚非会议和中印两国外长联合公报的精神,站在友好和人道主义的立场,采取适当措施,制止不合理的迫迁行动,妥善解决这问题,使乡镇华侨能够继续留在原地谋生,不要真的逼他们走上绝路!”[12]411
《生活报》编辑部一开始还本着友好的态度与乐观的精神,对传说进行了辟谣,安定华侨人心,但不料噩梦变成现实,事态发展的严重与恶化,恐怕《生活报》编辑部也始料未及。“我们相信贤明的印尼决策者,是不会不顾到广大外侨小商人的生活和正当权益,采取这种不合情理的措施的。因此我们认为经营亚弄和小企业的侨胞们,尽可以安心经营,无需心猿意马地去忧虑。”[7]388“我们相信印尼政府并不愿意中印(尼)的传统友谊受到破坏,也不会赞同任何人对友好国家的侨民采取不应有的敌对行动。”[8]409而且讽刺的是,这个时候《生活报》还在关心印尼人的生计。“必须特别检点,不要有违背法律的作法,也必须随时顾到印尼的国计民生。”[7]388但是印尼当局还是不顾华侨华人的基本生存,残忍地推行断绝华侨生计的政策,把数十万华侨小商及其家属往绝路上逼。“印尼商业部长于五月十四日作出决定,限设于县、州、市和省府之外的外侨小商业至本年年底全部结束营业,商业部长拉赫末·慕约米塞诺于五月廿一日举行记者招待会,就此问题发表书面谈话,说明当局规定渣末区和域兰那区全部外侨小商业于一九五九年底结束的理由,是为了削弱民族商面临的剧烈竞争和扶植民族经济的发展。”[9]393“如所周知,现在定居在印尼的华侨正面临一些困难问题。这些问题中,最突出的是关于禁止外侨小商在县府以下继续营业和某些地区禁止县府以下外侨继续居住的问题。”[8]409“由于印尼前任商业部长于五月间发出命令,规定全印尼县以下外侨小商的营业准字,从一九六〇年一月一日起将加以撤销,接着又颁布了有关的执行条例,限令县以下的外侨小商,必须于今年九月卅日以前表示态度,说明其商店欲停止营业、转让或迁移,几个月来散布于域兰那和渣末区的华侨小商人,真是惶惶不可终日。”[9]393
为了彻底根除分散在印尼各地乡镇的华侨经济势力,印尼政府效法“恐怖的伊凡”——伊凡四世打击大贵族的作法,强令散居各地的华侨放弃他们几代人苦心经营的家业、商铺、田产,彻底断绝华侨与他们赖以生存的经济土壤之间的联系,搬迁到当局指定的大城市周边,以加强对华侨的控制。而出动军警暴力拆迁与驱赶自然是免不了的,这种强制人口迁移的作法简直令人联想到帝国主义的殖民掠夺行径。“一个月来,印尼南和东南苏拉西威、东加里曼丹、西爪哇等地区的战时掌权者,曾先后做出决定,限制外侨只准居住在指定的县府或渣末区以上的地方,禁止在县府或渣末区以下的地方继续居留。这些决定,据说是基于中央战时掌权者发布的一九五九年第三十九号关于‘监督外侨居住和旅行’的条例而制定的。”[11]395印尼当局对此措施的借口为提高民族警惕,加强对外侨的监督,以使公共秩序和治安能够更有保障。而印尼当局强制拆迁时,也发生了华侨的抵制与暴力流血事件。“最近某些地区的有关当局,开始对住在县以下乡镇的华侨进行迫迁,有的限定日期要他们搬到县以上的城市去居住,有的指定集中地点要他们依期去集中。不论是哪一个乡镇的华侨,碰到迫迁令一下,除了惊慌失措之外,总是希望当局能够体察他们的困难,准许他们继续留下来在原地谋生,故当有关方面通知他们迁移时,他们都不愿意走,就是执行任务的军警采取强制手段,实行武装迫迁时,也不愿意走,甚至人遭殴伤,发生流血惨案,性命感受到威胁时,还是不愿意走。”[12]411华侨如此固执肯定是有原因的,如果政府坚决执行这个限制华侨居住的决定,一定要住在乡镇的华侨搬到指定的城市去,华侨的生活必然会遇到严重的困难。原来能够谋生的地方不许居住,准许居住的地方又无法谋生与安身,他们大批涌进城市的结果,便是成为无依无靠、不受欢迎的无业游民或街头的拾荒者。“这不是这些华侨有意违抗命令,不与有关方面合作。而是鉴于他们以及他们的父母妻儿,在这种没有善后安排和不顾后果的迫迁事件中,将被迫掉入痛苦的深渊,弄到安居无地,谋生无门,成为失业的游民或无家可归的流浪者,担心此后无法生存。换句话说,他们是在为避免悲惨命运的到来和挽救全家的生命而拼命挣扎。”[12]411
四、结语
由于沉重的外侨税,许多华侨无力缴纳,甚至被当局逼迫自杀。“由于无力负担外侨税,最近华侨社会曾连续发生一些不幸的事件,即某些侨胞,在接到外侨税的催收单以后,感到无力缴纳,先是苦闷彷徨,终至服毒或自缢而死。”[4]246“如所周知,最近因外侨税而自杀的侨胞,大都是家庭负担重,生活贫困的劳动职工或小商小贩。”[4]246但是《生活报》对此的态度还是劝华侨尽力缴纳,主张在印尼当局的方案内解决问题。“我们希望从今天起不再听到侨胞因负担不了外侨税而自杀的消息;……我们对于外侨税的态度应该是:负担得起的要协助当地政府,依期缴交,不予拖延;能力上只能负担一部分的,可向有关方面请减或延期摊还;完全负担不来的,可上书税务局、财政部长、甚至向印尼最高领袖苏加诺总统陈述苦衷,请求豁免。”[4]246但印尼税务局对请求减免外侨税的华侨的回复更为直截了当,不论实际情况一律用印刷的政府公函加以拒接。“……(华侨)一方面向政府反映情况,请求体谅,另一方面遵照政府的指示,依法申请减免。料想不到,最近税务局在给申请者的答复中,竟一概以油印公函表示拒绝。这无疑是说:‘你们这些申请者都是装穷的,并没有值得考虑和通融的余地!’”[5]260在此《生活报》未能替华侨发声,没有提出华侨自己的解决方案,只是求印尼当局通融,然而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为了解决能力上无力负担的税务问题,最近被拒绝申请减免税的人,已继续上书财政部长,请求通融照顾,这是合情合理的。在此,我们诚恳地希望财政部长能谅察申请者的实际困难,指示他们一条可行的途径,不要再给他们失望,则这些真正无力缴纳者,当会感念政府的公平处置,而不致终日为外侨税苦恼,造成许多令人不愉快的悲剧。”[5]260
注 释:
全息机器人产品主要具备3D全息显示、语音交互等功能。全息图像由激光全息照相技术生成,其利用分光镜生成多路激光,无论全息底片多小,或者碎成多少块,在激光进行重放时都可以看到完整的图像。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实现与用户面对面交流和服务。
①《“中华”与“支那”在印尼的用法历史的探讨》,新加坡《联合早报》,2002年3月24日,转引自朱陆民:《二战后印尼华族政治地位变迁研究》,博士学位论文,暨南大学,2005年10月。
1.1 对象 将上海市按地域划分为9大区域,于2010年8月—2011年6月抽取每个区域1所社区医院,每所社区医院抽出1名社区护士,其中符合条件的为16名,随机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各8名,均为女性;年龄28~48岁;从事护理工作时间为4~28年;均未接触过相关培训。
参考文献 :
[1](澳)史蒂文·德拉克雷.印度尼西亚史[M].郭子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2]正告印尼政府——抗议对华侨财产实行焦土[M]//印尼生活报纪念丛书编委会.印尼《生活报》纪念丛书·社论全集(之一).北京:中国出版集团,2013.
[3]正确对待外侨税问题[M]//印尼生活报纪念丛书编委会.印尼《生活报》纪念丛书·社论全集(之五).北京:中国出版集团,2013.
[4]自杀不是解决困难的办法[M]//印尼生活报纪念丛书编委会.印尼《生活报》纪念丛书·社论全集(之五).北京:中国出版集团,2013.
[5]为外侨税再向当局进一言[M]//印尼生活报纪念丛书编委会.印尼《生活报》纪念丛书·社论全集(之五).北京:中国出版集团,2013.
[6]关于禁止外侨经营亚弄和小企业的传说[M]//印尼生活报纪念丛书编委会.印尼《生活报》纪念丛书·社论全集(之四).北京:中国出版集团,2013.
[7]请有关当局再作深长的考虑——关于禁止县以下外侨小商业经营问题[M]//印尼生活报纪念丛书编委会.印尼《生活报》纪念丛书·社论全集(之五).北京:中国出版集团,2013.
[8]不应视友好国家的侨民为敌人[M]//印尼生活报纪念丛书编委会.印尼《生活报》纪念丛书·社论全集(之五).北京:中国出版集团,2013.
[9]希望当局妥善处理外侨小商问题[M]//印尼生活报纪念丛书编委会.印尼《生活报》纪念丛书·社论全集(之五).北京:中国出版集团,2013.
[10]当局对于外侨小商问题的新措施[M]//印尼生活报纪念丛书编委会.印尼《生活报》纪念丛书·社论全集(之五).北京:中国出版集团,2013.
[11]限制外侨居住与华侨的困难处境[M]//印尼生活报纪念丛书编委会.印尼《生活报》纪念丛书·社论全集(之五).北京:中国出版集团,2013.
[12]住在乡镇的华侨为何不愿迁移?[M]//印尼生活报纪念丛书编委会.印尼《生活报》纪念丛书·社论全集(之五).北京:中国出版集团,2013.
中图分类号 :K3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CN61-1487-(2019)04-0079-04
作者简介 :彭明正(1995—),男,土家族,湖南花垣人,单位为黑龙江大学,研究方向为世界史。
(责任编辑:李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