诠释与修辞,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修辞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西方学术传统中,修辞和诠释是“出身背景”大不相同的两门学科。修辞起源于公元前第四世纪的古希腊,以对口头表达能力和效果的追求为其最初目标。诠释则随着16世纪德国宗教改革的兴起应运而生,早期专注于解读《圣经》及其所代表的书面文本。前者是源远流长、最具代表性的古典学科,致力于探讨话语生产的规则和技巧。后者则和现代欧洲同步发展,以对话语的理解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其观念化 (conceptualization)过程体现了深刻的历史感和现代性(historicity and modernity)。然而,起码在诠释学家们看来,诠释和修辞又绝非仅仅是一般的相邻学科。现代诠释学的创始人之一施莱尔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以修辞作为界定诠释的一个重要参照点。当代诠释学的泰斗伽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曾两次专门撰文探讨二者的关系。另一位最负盛名的当代诠释理论家保罗·利科(Paul Ricoeur)也对修辞和诠释的分野予以高度重视,作了认真的阐述。这些关注促使我们注意到在修辞和诠释分别覆盖的言说(speaking)和理解(understandins)这两大领域之间存在着一种天然联系。施莱尔马赫的一句名言,即“理解行为是言说 (或写作)行为的另外那一面”(Schleiermacher 1977:97),是对这一联系的经典描述。不过,正如伽达默尔和利科的讨论清楚揭示的,这两门学科间的关系是复杂的。跟其他学科一样,诠释和修辞都通过与其他学科以及与整个当代学术生态环境的互动达到学科自我定型(self-fashioning)和自我发展的目的。在这一过程中,它们既互为参照、互相依赖又不无利害冲突。当代诠释学家对修辞的浓厚兴趣与其说是源于言说和解读的一种固有“亲缘”,不如说是发端于一系列超越了“天然”关系的特定学术意识形态和学术政治因素。
一、相辅相成,交汇贯通:伽达默尔论诠释和修辞的关系
伽达默尔对诠释和修辞的比较突出了二者的共性,强调在它们之间历来存在着一种深层亲合关系。他指出二者都因为在一个根本意义上与“人类语言”息息相关而具有“真正的普世性”。人类对世界的一切经验只有通过语言才能进行,这些经验因而“在本质上是语言性的”(“the essential linguisticality of all human experience of the world”)。从这一大前提出发,伽达默尔将诠释和修辞表述为上述“语言性”相辅相成的两面,认为它们都涵盖了人类对世界的所有体验,无时无处不发挥其不可或缺的作用。修辞作为“言说的艺术”(“art of speaking”)与人类经验的“语言性”固然同延(coextensive),诠释作为“理解的艺术”也“具有丝毫不亚于修辞的普世性”。提起诠释,我们往往只想到对非当代文本的解读,认为诠释之所以必要,是因为“透过历史流传下来的文本不具备那种一目了然的可理解性,容易被误解”。然而非当代文本由于时间和文化距离造成的理解困难只不过是“人类遭遇世上一切新异的、与我们依据经验对日常秩序抱有的期待不一致的事物”时注定要碰上的麻烦的“一个特例”。也就是说,诠释所解读的其实是不断变化、不断“推陈出新”、不断挑战我们的固有认识,因而需要被不断重新理解的整个人类世界,并不仅仅局限于被文本化了的那一小部分经验(1997b:318-319)。
其次,诠释和修辞还都由于在一个根本意义上与“人类生存”息息相关而无法完全加以理论抽象。伽达默尔指出“言说能力和理解能力都是人类自然而然掌握的能力”,都能够“不通过有意识地应用规则,仅依赖对天生能力的培养和应用获得充分发展。在这一个意义上,修辞和阐释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1997a:49)。作为一门学科,修辞“远远谈不上是科学”("far removed from the claim to be sciences")。它“跟实践以及制约这一实践的那种理性”难解难分,这就决定了它必然是一种“‘自由’艺术”,也就是说,是“使人类得以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的最基本行为形式”("human Dasein's basic forms of behavior")之一,不同于人们必须“通过学或做”才谈得上掌握的“那类才艺”。同样,“解读和理解的艺术”也都不是人们通过学习才能掌握的那类“特殊技艺”,而“属于使人类之所以成为人类的那些技能”(1997a:58)。从跟这两门学科相关的“日常实践的自然和社会条件”中将它们所体现的“纯艺术”分离出来“只在一个有限程度上办得到”。不管是在理解/解读还是在言说的过程中,“有意识地应用规则在很大程度上是从属性的”。因此,“更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诠释和修辞的实践者通过这两门学科“获得了某种和其应用没有多少关联的理论觉悟”(1997a:57)。
与这些先天确定的共性相映成趣的是诠释和修辞在各自发展其“理论觉悟”或“纯艺术”的后天历史过程中不断相互交汇。伽达默尔指出在整个文艺复兴时期,以西赛罗的修辞作品和论著为代表的古籍重新被“发现”,促使修辞这一古典学科再次崛起,形成了一个“修辞无所不在”的新局面。然而这一局面“不无其怪异之处”:古典演说的文化空间早已不复存在,修辞又怎么能够“在不对自己原来的功能作出重大改变的情况下就得到人文主义所希冀的那种更新”呢?对这一问题的深入思考使我们意识到这场“修辞复兴”一个长期被忽视的特征。由于按照古典模式重新构建这一时期的修辞意味着人们必须克服两个相关语境之间的历史距离和文化间隔,更由于通过典籍“研究古代演说术”是振兴修辞的必由之路和先决条件,“修辞的任务移向了诠释”。也就是说,以“复兴修辞”的名义进行的其实是对典籍的诠释,修辞在文艺复兴时期经历的那场张扬恣肆的崛起过程同时也是它悄悄地实现“诠释转化”的过程(1997a:48-49)。然而,在这一过程中,甚至还有待于命名的“诠释思想”也同时被修辞化了。熟悉文本的生产方式和构筑规则 (即修辞艺术)被认为是正确诠释的基本条件。修辞“对文本解读这一新任务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成了早期诠释思想家们的共识。正如16世纪新教诠释学先驱Philipp Melanchthon所总结的,“任何人假如不事先通过一种艺术领会[复杂文本]各组成部分如何按一定次序组织起来和表达出来,假如不通过同一艺术弄清楚言说者的意图……,则他完全无法理解这些文本”(1997a:48-50)。
甚至在它们看上去明显相互背反的那些方面,诠释和修辞也往往或互相渗透或相反相成,因而在事实上错综交织,难解难分。例如,伽达默尔将书面文本的读者与口头表达的听者加以区分,并定位为诠释和修辞的另一个主要区别。然而,他对二者的区分越是认真,就越是发现虽然书面文本的读者“由于和作者拉开距离,不受其情绪、意图以及各种没有表达出来的倾向的影响”,他对文本的解读却因此“带上某种独立的生产性行为的特征,更类似于演说者的艺术而不只是倾听的过程”(1997b:317)。也就是说,对文本的解读其实本身就是一个“文本”。文本的解读者固然由于没有和作者面对面交流,不受后者通过表情、声调等手段表达出来的“情绪”或“意图”的影响,因而有别于演说的听众,然而他却与演说者十分相似,都是文本的“独立生产者”。
二、各领其域,互不相干:利科论诠释和修辞的关系
20世纪西方另外一位诠释思想大家保罗·利科尽管在事关诠释的大多数议题上与伽达默尔所见略同,对诠释和修辞的关系却持有与后者迥然不同的立场。利科认为每一门学科的发祥和成长过程最终都可以追溯到一个“源域”("originative seat"),也就是该学科一开始得以在其中萌发的那片实践区域,而学科间关系的远近亲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们的源域是否一致或邻近。以这一认识为前提,他指出修辞作为“从话语的角度研究语言应用的最古老学科”具有一个由古典政治、法律和仪典演说这三个典型话语情境构成的独特源域。在西方学术传统中,这三个情境以及与它们相对应的三个地点(即公共议事堂、法庭、集会会场)和三个体裁(即审议性、庭辩性和表现性演说)一向是人们用以界定修辞的最主要参照(1989:138)。诠释则不然。作为“解读文本的艺术”,它的学科源域包括了近、现代对《圣经》等宗教文本、对古代典籍以及对法律文献的解读(1989:142-145)。由于它们各自的源域相去甚远,诠释和修辞之间的差别远大于它们可能有的共同点。
例如,构成修辞源域的三个话语情境都面临同样的局面,即“针对某一重要问题存在着相互竞争的两种对立说法,必须从中作一抉择”,使“一个判断压倒另一个判断”(1989:138)。而构成诠释学源域的那三种文本解读却都“事关多重意义”,这些意义未必互相对立,而且并不一定要求诠释者从中选定某一“正确”意义。例如,对《圣经》的诠释就涉及到从字面(或历史)、比喻(或伦理)、寓言(或象征)、精神(或神秘)等四个层面上发掘出它的不同意义(1989:145)。又如,修辞的目的是说服受众。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修辞者必须尽力消除自己和受众之间就所讨论的议题存在的分歧,因而只能“以受众业已赞许的思想作为达成新的一致意见的基础”。也就是说,修辞者只能用他和受众共享的常规认识来进行论辩,“修辞论辩因而几乎不具有任何创造性功能”:它所能做的只不过是将受众对前提既有的赞许转移到结论上去(1989:139)。诠释则不同。它“以提供[对文本的]更为精当的理解为目的”,为此诠释者“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提出[比现有说法]更进一步的解释,……绝非仅仅希图通过将某一被看好的解读确认为正确解读,解决诠释上的争端,重新造就一个‘意义一律’的局面”(1989:146)。(注:关于修辞是否具有创造功能的问题,参阅刘亚猛(2004:248-255)。修辞和诠释一样,都是以改变既有的观点、态度和行为为自己的目的。受众赞许的意见只用作说服和论辩的出发点,或者说只是达到修辞目的的一个手段。)
从一个更深的层次上观察这两门学科的异同,利科发现修辞还具有与诠释无涉的一种“内在的”和道义上的“不确定性”:“从说服艺术,一不小心我们就步入欺骗艺术;从以受众赞许的思想作为达成新共识的基础到屈从无聊的偏见只有一步之遥。取悦于受众的艺术与媚惑受众的艺术之间不存在明显的分界,而媚惑受众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话语暴力”(1989:138-39)。诠释则与此形成鲜明对照,其宗旨“不在于促成某一个意见而不是另外一个意见被大家接受,而在于允许一个文本最大限度地表达它所能够表达的意义;不在于表达这个或那个意义,而在于表达更多的意义从而引发我们更多的思考”(1989:146)。由于解读的任务是“将文本在一个已经[成为历史因而]不再属于我们的文化情境中所获得的核心意义转移到一个现代文化情境中来”,诠释究其实质是“一场旨在消除由于文化距离而造成的误解的斗争”,是一种“翻译” (1989:145)。
三、见仁见智还是各有所图
虽然伽达默尔和利科不约而同地都对诠释与修辞的关系深感兴趣,他们对这一关系的表述却大相径庭。伽达默尔突出强调了这两门学科的共性,对修辞作出十分积极正面的评价;利科则仅将注意力集中于二者的差异,对修辞的看法带有浓重的负面色彩。如果我们细心观察一下这两个不同表述的字里行间,则很显然,两位学者在这个问题上的尖锐对立恐怕不是“见仁见智”或“各自有所侧重”可以解释得了的。利科在讨论中并不掩盖促使自己对这两门学科进行比较的原因。在他看来,修辞、诠释以及文艺学等学科的自我建设“都以覆盖整个话语领域为目的和努力方向”,因而正在造成一个相互竞争、“彼此重叠”,令人担忧的混乱局面(1989:137)。而在这一局面中,修辞表现出最为咄咄逼人的“总括性倾向”("totalizing tendency"),大有将诠释、文艺学和其他相邻学科一并收入自己领域版图之势:
[修辞的自我扩张]是通过两个步骤实现的。首先,我们所说的普通语言其实就是自然语言在普通对话情境中获得的功能性体现。由于激发起对话的是具体的兴趣("particular interests"),也就是亚理士多德在《修辞学》第二册里所讨论的种种热情("passions"),修辞因而能够将整个人类秩序("the whole human order")都兼并到自己的领域中。……其次,各种哲学体系的原始命题("first propositions")可以说都是无法得到确证的,只能通过权衡折冲最有头脑的思想家的各种意见而被确认,因而也只能归附于或然性 (probability)以及[修辞]论辩(argumentation)的麾下。修辞于是平也将整个哲学领域纳入自己所管辖的地盘。 (1989:140)
利科注意到当代修辞在进行自我“扩张”也就是重新界定自己的领域时提出的两条理由。其一,语言一旦通过使用者的互动发挥其功能,就势必受制于传统上被纳入修辞范畴的“具体兴趣”,进入一个修辞过程,不再作为一个超脱的符号系统而存在。其二,哲学之本,即为它的理性思辨和理论构筑提供观念基础的那些基本原理(first principles),本身都未曾获得确证和验证,而仅是权威意见的产物。由于“权威意见”同样在传统上被纳入修辞范畴,整个哲学话语因而从一个根本意义上说是深深植根于修辞的。利科对修辞如此无度的“领土要求”很不以为然,却又不得不承认自己既没有很好的理由“说这种自以为包容一切的主张是非法的,更谈不上能够驳斥这一主张”。于是乎他只能通过强调修辞的“源域”,即对它的发展具有限定意义的那个“出身”,通过强调“说服”这一修辞的“最终意图”具有克服不了的一种内在和道义上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来提醒它不要忘乎所以。利科认为修辞对特定情境和“具体兴趣”的专注决定了它所诉求的必然只是特定受众,而不像哲学那样,以普世受众为对象,诉诸“整个人类”或者至少是所有那些“有能力而又通情达理”的人。虽然他认定自己“还不至于天真到相信哲学家们可以既不受(社会因素的)局限又能够在相互辩论中摆脱情感因素的影响”,利科还是坚持认为“当哲学讨论以其最为诚实的形式进行时,……它的目标超越了说服和取悦的艺术”。(1989:140-141)
利科有关“源域”对学科后续发展具有极大限定作用的观点听起来像是“出身论”的学术版。他指出的修辞实践的两面性或者“内在和道义上的不确定性”虽然实事求是,却放之其他许多学科而皆准。从社会达尔文主义到人种理论乃至时下的“文明冲突论”,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以自己的“理论”蛊惑公众、为压迫和暴力提供冠冕堂皇借口的事例比比皆是。即便我们对哲学“最为诚实的形式”并不以“说服和取隘”为目的这一说法不持异议,我们同样可以说“当修辞实践以其最为诚实的形式进行时,其目标超越了对受众的欺骗与媚惑”。透过利科有关诠释和修辞关系的这些不无争议的述评,我们不难觉察到一个以维护正常学科秩序的名义遏制修辞影响力的过度扩张,为诠释哲学(Philosophical hermeneutics)争取生存和发展空间的强烈意图。利科何以对诠释和修辞的关系产生兴趣,为什么要从他选定的那个角度探讨这一关系,他又是如何得出上面提到的那些结论,等等,都只有在充分考虑这一意图的基础上才能够得到透彻解释。利科对两门学科的“比较研究”貌似单纯的叙说(constative)和描述(descriptive),其实却是一个具有突出施为性 (performative)和规定性(prescriptive)特征的话语行为。也就是说,他笔下的两门学科的关系与其说是对一个业已存在的事实的客观表述,不如说是他出于上面提到的目的认定理应如此,并力促其实现的一个“愿景”。在这个意义上,他有关诠释和修辞关系的讨论本身既是一种受到特定兴趣驱使和制约的诠释,更是典型的学术修辞。(注:对“学术修辞”这一概念的阐述也见于刘亚猛(2004),尤其是其中的p.96;pp.127-128; pp.196-202。)
伽达默尔的情况也与此相似。在他对同一关系的表述中,人们不难发现与“纯学术”无涉的兴趣和动机。只是,他跟利科不一样,不是将注意力仅仅集中于人文学科之间的内部矛盾,在人文和社会学科构成的那个小框架内探讨问题,而是在当代西方学术形态这一大框架内,从人文科学(注:在当代西方学术话语中,“人文学科”(humanities)和“人文科学”(human sciences)走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指的是既非“自然科学”又有别于“社会科学”的文、史、哲等学科,后者则除了传统的人文学科之外,还包括以人类社会和人类文化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学科,如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政治学等。如果说“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的对立从体制上肯定了自然科学研究方法作为社会文化研究范式而享有的特殊地位,是科学主义风行的结果和体现,“人文科学”这一概念的提出则旨在打破二者的森严区别,对抗科学主义,强调整个社会文化研究领域都应该采取人文学科推崇的批判性和历史主义的方法及态度。见Roberts & Good(1993:2)。)和自然科学以及整个学术环境的互动这一更为广阔的视角来思考诠释和修辞的关系。谈到反思这一关系的必要性,伽达默尔作了两点意味深长的说明。第一,对这两门学科(以及它们和人文科学其他学科)“之间如何相互依赖”的研究将有助于“理清它们各自拥有的合法性”。第二,“由于它们和实践的明显联系,它们在严格意义上是否可以自认为是一门科学并不清楚”。这使得对它们如何相互依赖的研究“越发显得重要了”(1997b:315)。这里的第二点显然暗示由于诠释和修辞不享有明确的“科学地位”,而“科学地位”和现代学科的“合法性”又密切相关,这两门学科的“合法性”究竟何在成了一个亟待予以澄清的问题。考虑到伽达默尔真正关心的是经他重新表述过的诠释学在当代学术环境中存在和发展的正当理由,人们不难猜想到他究竟出于哪些具体动机而将它和修辞进行了如此这般的比较。
构成伽达默尔诠释理论的一些基本观点,如诠释从本质上说是艺术而不是技术,所发挥的主要是哲学功能而不是方法功能;诠释产生的理解源于现在和过去通过“视野融合”("fusion of horizons")得以进行的一种“真正的对话”;传统的存在是使这一对话成为可能的一个基本条件,等等,都明显地拒绝认同支配着当代西方主流文化和主流学术话语的科学主义(scientism)——也就是那个认定自然科学的观念意识和研究方法在人文和社会领域也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基本信念。由于诠释和“日常实践的自然和社会条件”保持着一种特殊密切的联系,对它的理论抽象只在“有限程度”上可以办得到,伽达默尔不主张将解读艺术当作一门科学看待,不认为科学方法的应用可以导致任何真正意义上的理解。恰恰相反,他认为“如果我们从现代科学理论以及科学性这一标准出发来看待解读文本这一任务,我们就将是透过一个人为造成的狭隘视野看问题”。对他来说,解读者的任务“从来就不是仅仅对某一话语的意思进行逻辑上和技术上的传达”(1997a:53)。
对于诠释和科学的不相容,伽达默尔反复加以强调。例如,他在回顾诠释学发展史时指出17世纪出现的“理性主义和新科学时代”曾经造成一个“以逻辑取代诠释”的新局面,“使得对神学和法律的诠释沦为第二位”,并促使不少早期诠释学家把解读的任务界定为“将不符合逻辑的话语转化为符合逻辑[的解读]”,认定解读的“真正位置是在逻辑话语之内,由纯真的陈述、不容置疑的判断、恰当的表达方式构成”。伽达默尔对这一定位的态度十分明确:“将这种逻辑取向推崇为诠释理想的真正实现我以为是错误的” (1997a:55-56)。又如,他在谈到现代文化时指出尽管它“赋予科学以及建筑在科学基础上的技术以主导地位”,却“从来就没能够将构筑起人类本身的那一个更为广阔的框架,即‘社会性的共同世界’("the social Mitwelt"),完全炸毁("explode")”。而正是在科学技术主导的现代文化未能消除的那个“更为广阔的框架内,修辞和诠释占有一个无所不包并且无懈可击的地位”(1997a:58)。很显然,伽达默尔致力于构筑的诠释学是一个以撑持(sustain)那个“社会性的共同世界”、维持过去和现在通过传统进行的对话、保持自己跟实践以及“实践理性”的特殊关系为己任的学科。在他看来,阻碍诠释完成这些任务,阻止它发展和壮大自己的最大障碍不是别的,恰恰是弥漫于整个人文学界的科学主义,是自然科学的观念形态和研究方法对人文学科日益全面的侵蚀、支配和控制。在他所理想的诠释学顶住这一潮流的冲击、发展和壮大自己的各种努力中,修辞是它的天然盟友和基本依靠力量。用伽达默尔自己的话说,“在对解读进行理论审视时,除了修辞之外我们还能向谁求助呢?”(1997b:318)。
修辞之所以是诠释的“依靠对象”,是因为在各个人文学科中它相对于科学的独立性最强,因而最足以和科学主义相抗衡:
在最古老的传统[学科]中,只有修辞提出了一种捍卫或然性或逼真性(the verisimilar)的真理观,提倡以能够令一般具有理性的人感到信服作为判断真实的标准,而不是像科学那样,只承认那些可以得到实证和检验的事物是真实的。在未能提供确证的情况下使人信服和接受显然既是演说和说服艺术的目的和标准,也是理解和解读的目的和标准。涵盖所有令人信服的“劝说”和一般人深信不疑的观点的这一广阔领域并没有因为科学的进步而收缩——科学的威望再高也是如此。相反,这一领域不断扩张,将科学研究的每一项新成果都吸纳进来,据为己有,使之成为自己的一部分。(1997b:318)
在这段非常说明问题的评论中,伽达默尔强调了修辞与科学的分庭抗礼,与此同时又进一步深化诠释对修辞的认同,从而间接加强了诠释在对抗科学主义倾向时所处的地位。一方面,他将诠释实践的总体框架,即“社会性共同世界”等同于一向被修辞界认为自己工作领域的“或然性世界”,认定诠释的目的和修辞一样,都是在无法提供确证的情况下赢得“信服和接受”。另一方面,他又提请学术界注意不管科学的解释能力如何强大,在“社会性/或然性的共同世界”内,事态和意义总是难以摆脱其内在的不确定性,无法被简约为确定无误的科学命题和结论。科学的“进步”因而不能也不应该导致修辞、诠释和人文科学作为一个整体的萎缩。科学自身的不断发展尤其是不同科学范式的此起彼落、互相取代更使得以它的名义得出的具体结论难以避免一种内在的“陈化倾向”(a built-in susceptibility to obsolescence),可以被相对化并归入“可信意见”(credible opinions)这一修辞范畴,为修辞所“吸纳”。更有甚者,“科学的表述”如果想走出仅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狭小圈子”,以圈外任何公众为诉求对象,则“其效果完全取决于它们所包含的修辞成分”,科学因而也“只有通过[修辞]才能成为一个具有社会学意义的生活因素”(1997b:318)。说到这里,伽达默尔急切希望借助修辞抗衡科学主义,为诠释发展赢得必要空间的意图可谓表现得淋漓尽致了。
四、结语
修辞和诠释分别以文本的生产和对文本的理解作为自己的研究目标,因而对整个人文科学领域来说是名副其实的基础学科。有关这两个领域的任何理论概括从大处看对话语实践作为一个整体势必产生影响和冲击,从小处着眼与人文科学学者所从事的不管什么专业,尤其是与语言研究的各个部门,密切相关。伽达默尔和利科在对这两门学科进行比较时提出或重新表述了一系列引人注目的观点,例如:诠释的对象是不断变化因而需要被不断重新理解的整个人类世界,并非仅局限于一般意义上的文本;修辞和诠释实践是“使人类得以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的最基本行为形式”,对修辞和诠释艺术的理论抽象只在有限程度上做得到,所能起的作用只是使实践者获得一种和实践“没有多少关联的理论觉悟”;对文本的解读其实就是诠释者在源文本施加的种种限制条件下生产出一个新文本的过程,亦即一个修辞过程;诠释的目的不应该是解决理解上的争端,造就或恢复一个“意义一律”的局面,而应该是“允许一个文本最大限度地表达它所能够表达的意义,引发我们更多的思考”;诠释的实质是对时间和文化距离的克服,是一种跨历史、跨文化的“翻译”。这些观点加深了我们对诠释和修辞这两门西方当代学科——尤其是对它们的观念基础——的了解,对从事语言文学研究的启发意义是不言自明的。
然而,这两位学者的“比较研究”最值得我们注意的并不是他们就诠释、修辞及其关系说了些什么,而是促使他们将注意力投向这一关系的那些态势、焦点和兴趣。伽达默尔和利科互相矛盾的表述分别凸显了两个我们往往忽视的语境因素:当代西方学术话语中人文主义和科学主义的冲突,以及人文科学内部各学科之间的相互竞争。了解这些似乎与学术无涉的冲突和竞争不仅是正确理解他们的讨论、把握其学术修辞本质的一个先决条件,事实上也是我们解读和诠释所有当代西方学术作品的一个基本要求。西方当代学术形态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学科间的分野日趋不稳,不同学科之间的相互交叉、渗透、覆盖和组合业已尉为风气。它的另外一个突出特点是以修辞和诠释的崛起以及“人文科学”、“诠释性或批判性社会科学”、“研究的修辞”(rhetoric of inquiries)等观念的广泛流通为代表的人文主义学术精神对科学主义进行了有效的抵制,使得后者在人文社会研究领域始终无法取得支配地位。了解西方学术的这一发展现状对于我们更好地思考我国学术的发展方向,尤其是反思我们对跨学科研究的重视程度和我们对科学主义应该采取的态度,未必不是一块有用的“他山之石”。